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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先知書2: 耶利米書
聲明:本文主要摘自網頁舊約概論第五章:先知書, 以便基督徒朋友作資料查詢和學習之用。無任何商業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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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耶利米書
作者:耶利米(本書大部分乃耶利米手筆,其餘是他口傳給其文書巴錄代書)
日期: 620-560B.C.(從下筆至收筆)。
地點:耶路撒冷(主要在耶城,其他在埃及和巴比倫)。
目的:主要指出猶大拜偶像的罪行,若不悔改必招惹神的審判。
主旨:以色列之敗亡。
歷史背景:
耶利米約生於猶大惡王瑪拿西之時代,是大祭司族之後。那是國中最黑暗之時期,可能其父母寄望於他在黑暗的時代裡把神的信息釋放出來,故名他為「耶利米」,意「神必擲出」或「神必建立」;或許他的父母預料自己國家因罪惡滿盈必被擲到被擄之地去。
耶利米在約西亞在位第十三年蒙召 ( 626B.C.)。當年是亞述最後國王亞述巴尼波(Asshurbanipal)逝世的一年;自他死後,亞述從此一蹶不振,數年後(612B.C.)便亡於新興的巴比倫手中。
約西亞原是敬畏神的賢君,自接瑪拿西登基後,力勵精圖治,在位十八年後( 612B.C.)(亦即耶利米蒙召後五年),命大祭司希勒家(耶利米之父)修葺頹破之聖殿,希勒家在廢垣中找到律法書;約西亞以此訓導全國,結果掃除瑪拿西所建立之邱壇偶像,舉國復興過來(參王下22-23章)。
約西亞在位三十一年時( 609B.C.,年三十九歲),他不聽先知之忠諫,在米吉多抵擋幫助亞述(中文錯譯為「攻擊」;王下23:29)復國的埃及王尼哥,結果反被尼哥所殺。尼哥乘勝攻擊猶大,把登位僅三月約西亞之二子約哈斯擄至埃京去。其兄約雅敬被尼哥立為猶大王,猶大便成為埃及之傀儡國。此後(約西亞死後,約哈斯被擄),國內拜偶之風死灰復燃,親埃及之政治團體也起來攻擊耶利米。一次耶利米在聖殿前直斥崇偶之愚昧(著名之「聖殿講道」7-10章),結果他差點兒陷在攻擊者之手中。後來他藉巴錄的口把神的話語傳給當時的政要,也藉著巴錄之筆把以前神的信息記錄下來(即從蒙召後至約雅敬在位第四年止所傳之信息),呈給約雅敬,但約雅敬卻當眾撕毀並焚燒其書卷(耶36:23),耶利米只得命巴錄重書一份他的預言,並附以其他信息(耶36:32),是為本書主要的骨幹。
是時巴比倫敗埃及於迦基密斯( Carchemish)(605B.C.),猶大國(約雅敬)便變為巴比倫之傀儡國。598B.C.時,約雅敬反叛巴比倫,巴王尼布甲尼撒以大軍圍攻耶京報復,約雅敬莫名其妙死去(可能是軍變;參耶22:18-19),其子約雅斤剛繼位三月,巴王把他與其餘的一萬精銳青年及國內技工擄到巴比倫去。巴王立約西亞幼子,即約雅斤之叔西底家為王。當西底家任政時,耶利米曾勸國王順服巴比倫乃神管教之工具(參耶21,27,29,34,38),惟西底家不肯順服,並以叛徒之名把耶利米囚於皇獄中。588B.C,埃及新王何弗拉(耶44:30)與西底家結盟反叛巴比倫,結果在586B.C.巴國大軍臨到耶京,經十八月之苦戰耶京終於陷落,西底家也被處死。
城破國亡後,巴王特別恩待耶利米(因他曾勸西底家順服巴比倫),讓他選擇去(巴比倫)或留(在耶京,參耶 40:4)。耶利米決定留在余民當中工作。巴王劃猶大為巴國一省,又立基大利為省長。基大利被暗殺後,耶利米被約哈難強帶到埃及去(參耶42-43章)。此後耶利米續在埃及的猶大余民中事奉神(考古學者在埃及之「以勒芬丁」[Elephantine]曾掘出有耶利米之禱文;44:17-19),傳說他死在埃及地,據教父特土良及耶柔米所記,耶利米在埃及地的答比匿(參43:8)遭人用石頭打死;但猶太傳說在568B.C.埃及被巴比倫滅後;耶利米及巴錄被帶到巴京居住(參列王紀釋義部分),在那裡著列王紀及可能編成耶利米書(試將王下24:18-25:30與耶52章比較)。(注11)
大綱
一、耶利米的蒙召( 1) 二、警誡猶大的預言( 2-33) A. 在約西亞與約雅敬時代的信息=2-20 B. 在國亡前不同時代的信息=21-33 三、歷史插段( 34-45)(國亡前後情形的敘述) A. 國亡前的情形=34-39 B. 國亡後的情形=40-44 C. 巴錄的授權代筆=45 四、警誡列國的預言( 46-51) 五、歷史插段( 52)(國亡情形的複述) |
或
一、耶利米的蒙召( 1) 二、警誡猶大的預言( 2-33) 三、歷史插段( 34-44) | 一、巴錄的「蒙召」( 45) 二、警誡列國的預言( 46-51) 三、歷史插段( 52) |
圖析:
要事 | 附錄 | ||||||||||||
1-44 | 45-52 | ||||||||||||
耶利米的蒙召(從耶和華受權) | 警誡猶大的預言 | 歷史插段(記述) | 巴錄的「蒙召」(從耶利米受權) | 警誡列國的預言 | 歷史插段(複述) | ||||||||
耶利米的身 | 耶利米的蒙 | 在約西亞時 | 在國亡前不 | 國亡前的情形 | 國亡後的情形 | 巴錄的愁苦 | 巴錄的安慰 | 十國遭宣判 | 耶路撒冷的 | 約雅斤王的 | |||
世 | 召 | 代與約雅敬時代的信息 | 同時代的信息 | 首都被圍 34- 38 | 國家被滅 39 | 官長基大利的事跡 40- 41 | 軍長約哈難的事跡 42 | 先知耶利米的事跡 43- 44 | 滅亡 | 終局 | |||
1上 | 1下 | 2-20 | 21-33 | 34-39 | 40-44 | 45上 | 45下 | 52上 | 52下 | ||||
1 | 2-33 | 34-44 | 45 | 46-51 | 52 | ||||||||
耶利米 | 巴錄 | ||||||||||||
摘要 :
耶利米為一本在不同時期與地點中所書成之作品。作者為先知時,北國早已滅亡,而南國仍不醒悟,離道叛教,因此他是活在猶大國急速向滅亡直奔的時局,差不多只有他自己一人如中流砥柱,藉著講道挽回叛道的狂潮,這是先知書「責備」方面的性質。他把自己心血的作品獻給皇廷,那種強烈愛國的熱忱與大無畏之勇敢使人振奮,但他的的熱忱引起舉國的仇恨與逼迫,他的性情大受刺激,愈發為耶路撒冷心痛流淚,號為「流淚先知」。
但耶利米的書不是悲觀與失望。在許多方面他預言以色列必復國,神的國度必再建立;神與以色列民另立新約(耶 31章),眷顧他們,拯救他們。他也看到在被擄刑罰之外有公義的枝子生出,成為公義的王(耶23章),把分散在各地拋來拋去的百姓招聚回來,賜給他們認識他的心(耶24章),將屬神的尊榮歸回他們(耶30章),這是先知書「安慰」方面的性質。
本書可分為五段,首段作者自述蒙召的經驗( 1章),目的指出日後傳神信息之權柄;次段作者記述在不同時代所傳警誡猶大國的信息(2-33章);三段乃歷史插段,作者敘述當時國都被圍攻及攻陷之史事(34-44章);末段乃本書之附錄(45-52章),是巴錄從耶利米口述後之手筆。附錄的格式及組構與前部分相仿,前後相應,可分為三小段:(1)巴錄的「蒙召」(45章)-此段論巴錄得耶利米之權錄成本書; (2)論列國遭審判之預言(46-51章)-此段指出在神的計劃中,列國與以色列國的關係決定他們存亡之因素; (3)歷史插段(52章)-此段複述國都毀亡時之史跡,旨在指出列邦之手段,真神之公義;其格式與前段皆同。
一、耶利米的蒙召(1章)
本書開啟記耶利米之身世與其蒙召之經過;神以三次之呼召喚醒耶利米為「列國的先知」(在國內及在國外),耶利米因懼怕作先知任重道遠之職責,故諸多推辭,然而神以異象及應許堅固他的蒙召( 1章)。
二、警誡猶大的預言(2-33章)
此後耶利米在國中事奉,把神給他的信息釋放出來,耿耿忠心,諄諄勸告,泣涕悲痛,苦口婆心,斥責會眾之罪惡,預言將來之災禍;或設比喻,或直言斥責。作者首記在約西亞與約雅敬時代所傳之十篇信息( 2-20章),每篇極其精僻,總題是指出罪召惹神的審判,茲表述於下:
經 文 | 信 息 | 主 題 | 中 心 信 息 |
2: 1-3: 5 | 第一篇 | 2: 13或2: 17 | 以色列之忘恩負義 |
3: 6-6: 30 | 二 | 3: 12 | 神慈聲呼喚歸回 |
7-10 | 三 | 7: 3-4或7: 7 | 真正的敬拜 |
11-12 | 四 | 11: 3 | 破壞的約 |
13 | 五 | 13: 9 | 驕傲是敗壞之先 |
14-15 | 六 | 15: 1 | 神定意施審判(或)代禱之無效 |
16: 1-17: 18 | 七 | 16: 17-18; 16: 12-13 | 無法逃避的審判(或)加倍的罪,加倍的報應 |
17: 19-27 | 八 | 17: 22 | 當以安息日為聖 |
18 | 九 | 18: 4或18: 6 | 神管教以色列的目的 |
19-20 | 十 | 19: 10 | 耶路撒冷必被毀滅 |
21-33章乃耶利米在國亡前不同時代之講道記錄,這段可算是卷二;卷二多半在西底家朝代時所釋放的信息,時間極接近耶路撒冷滅亡之日子,一些更是巴比倫大軍圍攻聖城時所傳的;總題是耶路撒冷的被亡是應得的審判,茲將每篇的信息表述如下:
經文 | 信 息 | 主 題 | 中 心 信 息 |
21 | 第一篇 | 21:7 | 耶路撒冷必滅亡 |
22 | 二 | 22:6-9 | 數算猶大皇室之罪 |
23: 1-8 | 三 | 23:2 | 斥責虛假之牧人 |
23: 9-40 | 四 | 23:15,39 | 斥責虛假之先知 |
24 | 五 | 24:6 | 兩筐無花果樹之比喻 |
25 | 六 | 25:29 | 斥責猶大與萬國 |
26 | 七 | 26:6 | 聖城必被毀滅 |
27-28 | 八 | 27:17 | 服事巴比倫(或)順服神管教 |
29 | 九 | 29:7 | 服事巴比倫(或)隨遇而安 |
30-33 | 十 | 30:3 | 導引:安慰的書 |
30 | � | 30:7 | 雅各的患難 |
31 | ‚ | 31:3或31:20 或 31:31 | 以色列的新約 |
32 | ƒ | 32:11或32:27 或 32:37-44 | 耶利米的購地 |
33 | „ | 33:6-9或33:10-11 | 神復興猶大的應許 |
此後作者記述一些歷史事實,旨在引證上文信息之真實,故此段可算為本書之結束。
三、歷史插段(34-44章)
34-44章全是歷史事跡;在34-39章中作者先述耶路撒冷亡國前一些歷史事跡,旨在說明因以色列腐敗的國政使國家日趨滅亡的邊緣,而國家元首還執迷不悟,不肯回頭。本段歷史插段之前半段指出亡國前的情形(34-39章);作者先指出耶路撒冷亡國之主因有二: 昏君西底家屢次不聽先知的忠言,而招惹神的審判(34章)。耶利米以四章的篇幅專論西底家的愚昧(34,36-38)與因愚昧而招惹的結局-神的審判-國家被亡,自己被擄(39)。 猶大居民對先知之言亦是忠言逆耳,因此神的審判正在眉前(35)。後半段(40-44)指出國亡後國家的紛亂情形:(1)昏庸的首領(40)-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滅耶路撒冷後立基大利為官長,此人昏庸無能,不能分辨真偽,而致被殺;(2)無政府狀態(41)-基大利被暗殺後國家大亂,很多無辜之人被殺害;(3)軍長的昏庸(42)-繼基大利後,軍長約哈難不肯聽從耶利米的忠告,暗指國亡後的首領與前者一樣固執剛愎,不聽神僕人之話;(4)先知的事跡(43-44)-此段指出耶利米被擄到埃及居住,在那裡傳神旨意,結果仍是碰到耳朵發沉的人。
耶利米在 34-44章所敘述的歷史主要之目的不是記述歷史的發生,而是藉著他所揀選出來的一些歷史暗指當時人反叛神的性情,使當日捧讀耶利米書的讀者們有所警誡。
從 45章開始為本書的末段,也算為本書之附錄(45-52章),其結構與材料編排方面仿佼前段(1-44章),亦可稱為「耶利米書下卷」。編者巴錄在首章(45章)內作一自我剖白,把自己的野心遭神之計劃粉碎,毫無隱瞞的敘述下來,目的是表白自己對此「文書」工作的忠誠與自己誠懇的悔過(注12) 。
四、警誡列國的預言(46-51章)
在 46-51章內,耶利米數算列國的罪行,旨在指出地上萬國與以色列般同要服在神的道德律下接受神的審判。神不但是統管以色列,也是掌管萬國的神。在此遭神所宣判的共有十國(與以賽亞同):(1)埃及(46:1-12);(2)巴比倫(46:13-28; 50-51章); (3)非利士(47章); (4)摩押(48章); (5)亞捫(49:1-6); (6)以東(49:7-22); (7)大馬色(49:23-27); (8)基達與; (9)夏瑣(49:18-34); (10)以攔(49:34-39)。
五、歷史插段(52章)
最後一章( 52章)乃是「附錄中之附錄」,是一段史記,如34-44章之目的一致,指出耶利米所傳的信息毫無落空;「人種的是什麼,他所收割的也是什麼」。當時閱讀耶利米書之讀者在閱後不知有何感想:我們信神的人則必從心裡發出;「神是輕慢不得的」,他是公義正直的,他所說的話必得成就(參賽46:8-11)。
耶利米書附圖
圖一、耶利米書中的年代圖
耶利米書主要為一本在不同時代與地點的講道紀錄,而這些年代在先在後,跳來跳去,似波浪式的起伏不定,不易捉摸時代的進展,若一口氣讀下去,反易引起誤會與困惑。
茲將各章的年代列表如下,俾易掌握信息在時間上的進程(注 13) :
猶大諸王 | 登位年( B.C) | 耶 利 米 書 |
約西亞 | 640 | 1-6 |
約哈斯 | 609 | 無 |
約雅敬 | 609 | 7-13a; 14-20; 25-26; 35-36; 45-46a; 47-49 |
約雅斤 | 598 | 13b; 22-23 |
西底家 | 597 | 21; 24; 27-34; 37-44; 46b; 50-51 |
基大利 | 586 | 52 |
圖三、新約中之耶利米書
耶 利 米 書 | 新 約 |
7:11 9:23-24 9:24 31:1 31:15 31:31-32 31:33-34 31:33-34 | 太 21:13;可11:17;路19:46 林前 1:31 林後 10:17 林後 6:16 太 2:18 來 8:8-9 來 8:10-12 來 10:16 |
圖四、耶利米與主耶穌之比較
耶利米與主耶穌有多方面相似的地方,昔日在該撒利亞腓立比境內曾有人以主耶穌為耶利米再世(太 16:14),茲表述兩者之職分及遭遇雷同之點:
1. 所處的時代相同-宗教敗壞,政治紊亂,國家將亡。 |
2. 擔負的職務相同-萬國的先知。 |
3. 同為本鄉所迫-11:21與路4:28-29相比。 |
4. 生平多苦憂-12,24章與太26章相比。 |
5. 為眾人所戲侮-多處地方相同。 |
6. 為聖城哭泣-哀歌與路19:41相比。 |
7. 直斥假宗教之非-3:9-40與太23:13-36;路11:42-52相比。 |
8. 在難中得安慰-5:12;7:21-22;48:47;49:6與來12:2相比。 |
9. 如羔羊就死地-11:19(及賽53:7)與路22:51;23:9相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