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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先知书12: 玛拉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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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book.png 声明:本文主要摘自网页旧约概论第五章:先知书, 以便基督徒朋友作资料查询和学习之用。无任何商业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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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约导读》
旧约概论序‎
第一章:导论‎
第二章: 律法书
摩西五经1: 创世记
摩西五经2: 出埃及记
摩西五经3: 利未记
摩西五经4: 民数记
摩西五经5: 申命记
第三章:历史书
1.王国前
历史书1: 约书亚记
历史书2: 士师记
历史书3: 路得记
2.王国时期
历史书4: 撒母耳记上
历史书5: 撒母耳记下
历史书6: 列王纪上
历史书7: 列王纪下
历史书8: 历代志上
历史书9: 历代志下
3. 国亡后归回时期
历史书10: 以斯拉记
历史书11: 尼希米记
第四章:智慧书(诗类书)
智慧书1: 约伯记
智慧书2: 诗篇
智慧书3: 箴言
智慧书4: 传道书
第五章:先知书
大先知书1: 以赛亚书
大先知书2: 耶利米书
大先知书3: 耶利米哀歌
大先知书4: 以西结书
大先知书5: 但以理书
1:亚述盛兴时期
小先知书1: 何西阿书
小先知书2: 约珥书
小先知书3: 阿摩司书
小先知书4: 俄巴底亚书
小先知书5: 约拿书
小先知书6: 弥迦书
小先知书7: 那鸿书
2:巴比伦盛兴时期
小先知书8: 哈巴谷书
小先知书9: 西番雅书
3:波斯盛兴时期
小先知书10: 哈该书
小先知书11: 撒迦利亚书
小先知书12: 玛拉基书
《新约概论》

3.玛拉基书

作者:玛拉基。

日期: 425B.C.(参1:8指433B.C.之后)(参历史背景)。

地点:耶路撒冷

目的:严责耶路撒冷之宗教与道德的败坏,宣告神的审判速临,劝告及早悔改。

主旨:以色列的随落。

历史背景:

玛拉基(意:神的使者)是旧约最后的一位先知。自他后,以色列民经四百年之静默时期再无先知出现,直至弥赛亚的先锋施洗约翰(参太 11:9)出现,人才能再听到神的话语。

除他的名字外,玛拉基的身世也是隐晦不谙。在他所著的书内可看到一些有关那时的情形。当时以色列从被掳之地归回也有相当久的时间,圣殿早已重建完毕( 516B.C.);各类敬拜祭祀早已回复原状;在尼希米为省长的管理下,经以斯拉与尼希米双重的宗教改革,以色列民的民生与宗教生活皆颇为乐观;可是当尼希米因前约所限十二年的关系(尼2:6;5:14;13:6a)回到波斯后(433B.C.),国家日渐回复先前败坏的光景(可见人心是何等的败环)。等尼希米又再回到耶路撒冷时(尼13:7),他看到如此情形(尼13:7-31)便再图二次改革。

故玛拉基书之事迹是处在尼希米回到波斯后与他再回耶京其间所发生的。圣经未明尼希米回到波斯后多久才重回耶城(“过了多日”;尼 13:6b)。按常理推测,尼希米回波斯后(433B.C.),迳数年后耶路撒冷才会沦落至此腐败情形,故本书的历史约是425 B.C.的情形。

大纲:

、神的控告( 1-3)

(因罪恶众多)

A.神是控官=1-2上

B.先知是控官=2下-3

二、神的警告( 4)

(因审判来临)

A.耶和华的日子=4

B.公义的日头=4

C.摩西律法=4

D.以利亚的来临=4

图析:

神的控告

神的警告

1-3

4

耶和华是控官

玛拉基是控官

记念耶

记念公

记念摩

记念以

对首领

对百姓

和华的

义的日

西的律

利亚的

控官

宣判

控罪

宣判

日子

来临

1

2上

2下-

3上

3下

4 (1)

4 (2)

4 (3)

4 (4)

1-2上

2下-3

4

控告

宣判

摘要:

玛拉基虽被称为“末后先知”,实际他为一“审判先知”,他书内之严词厉语,毫不留情,针锋相对,使人想到当时百姓犯罪的可憎,与神审判的可怕。书的气氛如处在一森森可怖,庄严肃穆的法庭内,犯罪的人看到法官严峻的面孔,在他面前战抖静候他的宣判。书的格式乃当时希腊古典时期流行之“问答”方式组成,全书中共用七次“在何事上”的问号(中文圣经只译出五次;其他二次在 3:7;3:13),记神的百姓以色列人咀硬悖逆,不肯认罪,因此招惹神的审判。

本书共四章,分二大段,是为神的控告与警告:( 1)神的控告(1-3章),主要是向首领与百姓发出严肃的警告,藉此劝诫悔改;(2)神的警告(4章),主要是宣告神的审判快临,藉此劝戒人悔改。

一、神的控告( 1-3章)

此段论以色列国罪行众多,故受神之控告;全段可说是“神的控告”,分二点:

A.控告首领(1:1-2:9)

作者写此段时以神为控官,控告国家首领之罪行。

1.控罪(1:1-2:8)

作者数点他们在四方面“亏缺神的荣耀”:( 1)否认神的爱(1:1-5) 他们看到以东人之繁盛,便宣称神没有爱他们;(2)藐视神的名(1:6) 神说儿子与仆人均尊敬他们的父亲及主人,唯有他的选民不尊敬他;(3)污秽神的坛(1:7-14) 他们把最下等的祭物献给神,以为神瞎眼看不到,还说没有污秽神的坛;(4)违背神的约(2:1-8) 神的约乃是他的诫命(2:1)、他的律法(2:6);但是他们不守约,破律法,违诫命,自己犯罪(2:1,7),也使别人犯罪(2:8),故他们当受神的惩戒。

2.宣判(2:9)

在控罪之中也有立时的宣判( 1:14;2:2-3),但在这里神作结论式的宣判他们因罪带来的罚(注意:“所以”二字归纳上文)。

B.控告百姓(2:10-3:18)

上段作者以神为控官,控告国家首长之罪,今段作者以己为控官,控告平民百姓的罪;与上文格式一样,此段可分二方面:

1.控罪(2:10-3:15)

作者数点百姓之罪行,责备他们在四方面“亏欠了神的荣耀”:( 1)背约虐妻(2:10-16) 他们违背神命,娶外邦神的女子为妻(2:11),又随意休罢前妻(2:13),破除夫妻间之盟约(2:14),破坏神一夫一妻之制度(2:15);(2)滥造谎言(2:17-3:7) 他们乱造谣言及谎言,说神看恶为善(2:17a),不会施行公义的审判(2:17b);如此显出他们斗胆包天,大大藐视神之诫律了。神必亲自惩罚他们(3:1b)。他来时人必晓得,因有预备为他开路的使者宣告他的来临(3:1a),他的惩罚无人能当(3:2a),他必洁净一切罪污(3:2b-3),也在他们当中施公义之审判(3:4-6)。但是他们还说“在何事上”(“如何才是转向”)需要转向(改变)呢(3:7)?(3)夺取供物(3:8-12) 他们屡常不献当纳之供物,也不纳当纳十分之一(3:8),他们都是如抢窃神之匪徒一般(3:9)。其实纳与献均是打开天上福分的仓库,是使福倾倒下来之秘钥(3:10),如此神必保守与祝福他们一切所需(3:11-12)(又是太6:33的原则);(4)不肯事主(3:13-1 5) 他们认为事奉神是徒然的(3:14),因他们看到犯罪的人没有受公义的制裁(3:15),还得建立,脱逃灾难。

2.宣判(3:16-18)

神虽未曾立即审判罪,他并不是不审判,他已记录下来( 3:16),善恶他早已分开(3:18);善归神,恶归无有,神审判的时间必来的(参4:1)。这是对当时存这样观念的人之宣判,远一点看,“神的日子”已临近,那是审判全地所有的人(4:1)。

二、神的警告( 4章)

本书最后一章为一警告之信息,旧约之结束以警告为主题。在四方面,作者也要他们记念神的警告,旨在警惕,也藉此呼唤民悔改。

A.记念“神的日子”(4:1)

此为最后审判之日子,凡狂傲、行恶(代表所有罪人)必受严重的处罚。

B.记念“公义的日头”(4:2-3)

对罪人,神的日子乃审判;对义人,“神的日子”是“公义的日头”,有医治之能,有复活之效( 4:2),也有审判之力(4:3)。

C.记念摩西的律法(4:4)

神一切的命令已很清楚记在摩西的律法内,摩西的律法又名“神的律法”,所以不能说神没有给人诫命典章。

D.记念以利亚之来临(4:5-6)

审判日来临之前,神必先差遣以利亚(即施洗约翰;太 11:10)到来,使人知晓审判日子已在眉前,应该及早转向神(如儿女转向父亲),因神的心已转向他们(如父亲转向儿女)。神不会长久责备,也不会永远怀怒,如父样怎样怜恤他的儿女,他也怎样怜恤敬畏他的人(诗103:13);转向神吧,“免得我来咒诅遍地”(4:6)。

* * * * * *

玛拉基是旧约最后一位先知,所以旧约的“临别赠言”是最为要紧的。从书的背景方面,我们看出人是多么软弱败坏,也是多么容易跌倒。从书的信息方面,我们看出人是多么容易推卸责任,多么的强咀、硬心、不肯谦卑认罪。我们看到以色列在神大大祝福下仍多么容易犯罪,悖逆神恩,但是想到自己也是同样的光景。但愿我们不要“五十步笑百步”,却要诚实承认自己的软弱,免得福分变作咒诅,“免得我咒诅遍地”(旧约最后一语)来到我们身上,愿主怜悯我们。

十二小先知书附图

图一、小先知书与新约

小先知书在新约中占颇重要的地位,由新约的引用中可见它们受新约作者的重视:

小先知书

新约

1:10

罗 9:26

2:23

罗 9:25

何西阿书

6:6

太 9:13;12:7

11:1

太 2:15

13:14

林前 15:55

2:4

启示 9:9

约珥书

2:28-32

徒 2:16-21

2:32

罗 10:13

阿摩司书

9:11-12

徒 15:16-17

约拿书

1:17

太 12:39-40;路11:29-30

哈巴谷书

1:5

徒 13:41

2:4

罗 1:17;加3:11;来10:38

9:9

太 21:4-5

撒迦利亚书

11:12

太 26:15;27:8-10〔注44〕

12:10

约 19:34,37

13;7

太 26:31

玛拉基书

3:1

太 11:10;路7:27

4;5

太 11:15

图二、小先知书中的大先知书

A.何西阿书中的以赛亚书

何西阿书

以赛亚书

4:6

5:13

4:9

24:2

13:4

43:11

B.弥迦书中的以赛亚书

弥迦书

以赛亚书

4:1-3

2:2-4

4:3

2:4

4:7

24:23

4:9

13:8;21:3

4:13a

41:15-16

4:13b

23:18

5:5

9:6

5:13

2:8

6:7

1:11

6:8

1:17

7:1

24:13

7:2

57:1

7:3

1:23

图三、小先知书中的小先知书

小先知书较先着成的均为后代奉为经典,故加以引用,作为神话语的权威。下表指出彼此之辅助,以先着成的为本,后着成的为叶。

A.约珥书中的俄巴底亚书

约珥书

俄巴底亚书

3:3

11

3:7-8

15

3:19

10

B.阿摩司书中的约珥书

约珥书

阿摩司书

1:4

4:9

2:2

5:18

3:16

1:2

3:18

9:13

C.弥迦书中的何西阿书

弥迦书为小先知书中引用其他小先知书最多的一本,由此可见旧约经典在当时之流行及受人重视:

弥迦书

何西阿书

约珥书

阿摩司书

6:2

4:1;12:2

6:4

2:10

6:8

6:6

6:11

12:7

6:14

4:10

7:1

9:10

7:3

4:18

7:10

2:17

7:11

9:11

图四、小先知书各卷的互照

A.约拿书与那鸿书比较

约拿书

那鸿书

早一百五十年

后一百五十年

悔改的

审判的

得救的福音

审判的宣告

神的慈爱与怜悯

神的分义与可畏

“心里舒服”

“心惊胆跳”

B.撒迦利亚书与哈该书之比较

哈该书

撒迦利亚书

较年长

较年轻

事奉年日三月零廿四天

45-50年

着重重建圣殿

着重重建圣民

本地与本国色彩

本国与全地

多针对当时

多预言未来

图五、小先知书的“大神学”

A.基督论

小先知书何西阿书

1:11

首领 将来的领袖

俄巴底亚书

21

拯救者

哈该书

2:7

万国的珍宝

2:23

所罗巴伯的印

3:8

仆人的苗

3:9

约书亚的石头

4:7

所罗巴伯的石头

6:12

苗裔

6:13

王与祭司的职分

8:23

以马内利

9:9

骑着驴驹的王

9:16

牧羊人

撒迦利亚书

10:4a

房角石

10:4b

钉子

10:4c

争战的弓

11:7

荣美与联索

11:12

被卖三十块钱

12:10

在丰架上所受的苦

13:7a

我的牧人

13:7b

我的同伴

14:9

全地的王

14:16-17

大君王

玛拉基书

3:1

立约的使者

4:2

公义的日头

B.圣灵论

1。

约珥书

2:28-29

2。

撒迦利亚书

4:6;12:10

3。

弥迦书

3:8

C.“神的儿子”

“神的日子”在十二小先知书中为最主要的中心信息,此“日子”论先知书中预言性质之两要点:( 1)审判;(2)安慰。先有审判,后才缠裹;先有责备,才有安慰。兹列出有关“神的日子”的主要经文。

1.

约珥书

1:1-20;2:1-11,30-32

2.

阿摩司

1:3-2:3;5:16-20;8:9-13

3.

俄巴底亚书

1:15-16

4.

西番雅书

1:2-2:3;2:4-3:8

5.

撒迦利亚书

5:5-11;12:1-9;14:1-21

6.

玛拉基书

3:2;4:1-3,5

D.禧年国

1.

何西阿书

1:11;2:18

2.

约珥书

2:18-27;3:17-19

3.

阿摩司书

9:11-15

4.

俄巴底亚书

21

5.

弥迦书

4:1-5

6.

哈巴谷书

2:7-9

7.

西番雅书

3:14-15

8.

哈该书

2:7-9

9.

撒迦利亚书

1:16;2:4-5;9-13;3:10;6:12-15;8:12,18,19,21-23;9:17-10:1;10:7;14:8-19

10.

玛拉基书

3:16-18;4:3

注解书目

注 1 H.E.Freeman, An Introduction To The Old Testament Prophets, Moody, 1968, pp.136-137.

注 2 Gordon D. Fee and Douglas Stuart, How to Read the Bible for all its Worth, Zondervan, 1982,pp.160-161.

注 3 贾玉铭着“圣经要义卷三:大先知书”,弘道出版社 1963 年版第 1821 - 1822 页。

注 4 Clovis G. Chappell, And The Prophets, Abingdon 1946, pp.10- 15.

注 5 G. Fee and D. Stuart, p.151.

注 6 增修订雷文着“旧约入门”,信义宗联合出版社 1953 年版第 216 - 217 页:及贾玉铭着上引书第 1820 - 1821 页。

注 7 有关预言于新约书卷着成后便终止论,参 J.F. Walvoord, The Holy Spirit, Zondervan, 1970(7th), pp.178-179. c.c.Pyrie, The Holy Spirit, Moody, 1965, p.86. M.F.Unger, The Baptism And Gifts Of The Holy Spirit, Moody, 1974, pp.140-142. M.F. Unger, New Testament Teaching On Tongues, Kregal, 1971, pp.93-98. J.Dillow, Speaking in Tongues, Zondervan, 1975, pp.112-116. S.D.Toussaint, “First Corinthian Thirteen and the Tongues Question, “ Bibliotheca Sacra, October,1962, pp.312-314.

注 8 证明以赛亚书为一位作者即以赛亚者必须看 O.T.Allis,The Unity Of Isaiah, Tyndale, 1951,pp.1-61; 101-125.

注 9 E.J.Young, p.202.

注 10 对以赛亚蒙召的次数,学者们有三种看法: (1)一次蒙召(如 F.C.Jenning, Studies In Isaiah, Loizeaux, 1966[1935], p.59 ); (2)二次蒙召(如 H.E.Freeman 上引书第 194 页); (3)三次蒙召(如贾玉铭着“以赛亚讲义”,基督教天人社 1970 年版第 3 页。)

注 11 参 Seder Olam Rabba, C.26; C.L. Feinberg, “Jeremiah” Expositor ’ s Bible Commentary, VI Zondervan, 1986,p.360.

注 12 马有藻着“耶利米书讲义”,菲律宾圣经神学院 1974 - 1975 年度学期,第 34 页。

注 13 共参 C.L.Feinberg, Jeremiah, Zondervan, 1982, p.11;C.H.Dyer, “Jeremiah” The Bible Knowledge Commentary:Old Testament, Victor, 1985, p.1126

注 14 略修订 C.H.Dyer, p.1124 图。

注 15 此三年之计算法参上引书第 1187 - 1188 页。

注 16 李饶伯原着(颜路裔译)“圣经大纲”,道声出版社 1973 年版“耶利米哀歌”页。

注 17 C.C.Mitchell, Prophetic Literature, I, Talbot Theological Seminary Syllabus, n.d.,p.57.

注 18 林证耶着“旧约圣经剪影”,宣道书局 1974 版第 214 - 215 页。

注 19 C.H.Dyer, “Lamentations” The Bible Knowledge Commentary: Old Testament, Victor,1985,p.1209.

注 20 E.J. Young, pp.240-241.

注 21 I.L.Jensen, Studies In Ezekiel & Daniel, Moody, 1968, p.3.

注 22 马有藻着“以西结书讲义”,菲律宾圣经神学院 1975 年学期,第 3 页。

注 23 以西结书 40 - 48 章为经学家争辩的一个大战场。他们对这段经文的释法可分为二类: (1)非字意解经法-此法认为这里预指教会的情形,或这里是所罗巴伯所重建之圣殿的一种描述。此派学者有 E.J.Young, New Bible Commentary; Wycliffe Bible Commentary; Ellicott ’ s Bible Commentay; J.S.Baxter; Andrew Blackwood; Patrick Fairbairn; C.F.Keil; Tyndale O.T.Commentary; ISBE 等。 (2)字意解经法-此法认为这段预言将来禧年国度中之圣殿及有关圣殿祭祀之仪事。此派学者有 J.V.McGee; J.D. Pentecost; J.F. Walvoord; C.C.Ryrie; N. West; C. L. Feinberg 等。笔者赞同第二说法。详论可参 C.L. Feinberg, The Prophecies Of Ezekiel, Moody, 1970,pp.233-239; P.L.Tan, Interpretation Of Prophecy, BMH,1974,pp.293-298; 318-322.

注 24 读者欲详研此点可参 G.L.Archer, A Survey Of The Old Testament Moody,1966, pp.367-388.

注 25 参马有藻着“异象与国度-但以理书诠译”,证道出版社 1986 年版。

注 26 J.R.Dumelow, The One Volume Bible Commentary, McMillan, 1957, p.533.

注 27 本段历史应验史实参 J.F.Walvoord, Daniel:Key To Prophetic Revelation, Moody, 1971, pp.255-280.

注 28 这段历史相当感人,读者参陈润棠着“新约背景”,圣道出版社 1974 年版第 56 - 76 页。

注 29 据 H.W.Hoehner, Lecture Notes On Daniel, Dallas Theological Seminary, 1972(chart).

注 30 详论可参各保守派的“旧约导论”书。

注 31 C.C. Mitchell 上引书第 72页。

注 32 增订桑安柱着“先知们的信息”,甘霖出版社1959年版第5页。

注 33 H.E.Freeman 上引书第181-182页。

注 34 这是实在的蝗灾而非先知的构想或预感,非林证耶着上引书第244页所言。

注 35 G.C. Morgan, The Minor Prophets,Revell, Loc. cit,; An Exposition Of The Bible,Revell, 1959, p.381.

注 36 J.S. Baxter, Explore The Book , IV, Zondetvan, 1971,p.132.

注 36a 桑安柱着上引书第 19 页。

注 37 以本书为巴比伦时期作品的有 J.Philips, Exploring the Book, Moody,1996, p,119;G.H. Livingston, “Obadiah,” Wycliffe Bible Commentary, Moody 1963, p.839;苏佐扬着“小先知精华”,基督教天人出版社1959年版第70 页;李饶伯着上引书“俄巴底亚书”。 D.W.B. Robinson, “Obadiah,” New Bible Commentary, Eerdmans,1963 ( 1953 ) ,p.710 。以本书为亚述初兴时期的有 Keil and Delitzsch, O.T. Commentaries, Associated Reprint, n. d.,pp.1048-1057; G. L,Archer 上引书第287-291页; H.E. Freeman 上引书第 140 - 141 页; I.L Jensen,Minor Prophets Of Judah, Moody, 1975,p. 18.E.B. Pusey, Minor Prophets, Baker, 1975 ( 12th ), pp343 - 351 。

注 38 Theodore Laetsch, Bible Commentary: The Minor Prophets, Concordia, 1959,p.222.

注 39 桑安柱着上引书第 27 页。

注 40 B.K. Waltke, “Zephaniah,” Zondervan Pictorial Encyclopedia of Bible, V ,Zondervan, 1978,p.1051.

注 41 非史祈生着“圣经综要”(上),宣道书局 1970 年版第 176 页。

注 42 这段与上篇信息的连接性不易明见,因此有学者误把这段作为历史插段,如 H.E. Freeman 着上引书第 327 页。

注 43 M.F.Unger, Zechariah; Prophet Of Messiah ’ s Glory, Zondervan, 1970,p.107; 马有藻着,异象与复兴 撒迦利亚书诠释”,证道出版社 1986 年版第 63 页。

注 44 此节马太说是耶利米之言,因马太将“迦”之言及“耶”之意合并起来,而归给耶利米(耶利米出处在归回时期先知经 卷之首位),参 H.E.Freeman,pp.340-34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