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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德堡要理問答單頁

出自基督徒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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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頁地址 http://t.cn/zR5tOuV


英文版<ref>http://www.ccel.org/creeds/heidelberg-cat.html</ref>

Heidelberg Catechism

Heidelberg Catechism The First Part - Of The Misery Of Man The Second Part - Of Man's Deliverance Of God The Father Of God The Son Of God The Holy Ghost The Third Part - Of Thankfulness Of Prayer

The Heidelberg Catechism This is an HTML adaption of the e-text version provided by "The Christian Classics Ethereal Libray" (CCEL). The text version is located at http://www.ccel.org/creeds/heidelberg-cat-ext.txt

Here is a Brief History of the Heidelberg Catechism From: Cyclopedia Of Biblical, Theological And Ecclesiastical Literature, by James Strong & John McClintock I do not know the origin of the preface found on CCEL which states:

Heidelberg Catechism (extended) The Catechism Method of Instruction in the Christian Religion As the Same is Taught in the Reformed Churches and Schools (with the Scripture references written out)

Note. This Catechism is fully based on the Scriptures. The references to Scripture are indicated in parentheses with a letter. For example, the letter (a) points to the texts (a) placed after the answer.

英文URCNA版 <ref>https://www.urcna.org/1651/file_retrieve/23908</ref>

Heidelberg Catechism


PREFACE


The Heidelberg Catechism was written in Heidelberg at the request of Elector Frederick III, ruler of the most influential German province, the Palatinate, from 1559 to 1576. This pious Christian prince commissioned Zacharius Ursinus, twenty-eight years of age and professor of theology at the Heidelberg University, and Caspar Olevianus, twenty-six years old and Frederick‟s court preacher, to prepare a catechism for instructing the youth and for guiding pastors and teachers. Frederick obtained the advice and cooperation of the entire theological faculty in the preparation of the Catechism. The Heidelberg Catechism was adopted by a Synod in Heidelberg and published in German with a preface by Frederick III, dated January 19, 1563. A second and third German edition, each with some small additions, as well as a Latin translation were published in Heidelberg in the same year. The Catechism was soon divided into fifty-two sections so that a section of the Catechism could be explained to the churches in preaching each Sunday of the year.


The great Synod of Dort (1618-1619) approved the Heidelberg Catechism, and it soon became the most ecumenical of the Reformed catechisms and confessions. The Catechism has been translated into all the European and many Asiatic and African languages and is the most widely used and most warmly praised catechism of the Reformation period.


The new translation of the Heidelberg Catechism here presented was prepared by a committee appointed in 1968 by the Synod of the Christian Reformed Church. The final text of the new translation was adopted by the Synod of 1975. Synod requested the committee to produce 「a modern and accurate translation… which will serve as the official text of the Heidelberg Catechism and as a guide for catechism preaching.」 Except in two instances, explained in footnotes to questions 57 and 80, the translation follows the first German edition of the Catechism.


In keeping with synodical instructions, biblical passages are quoted from the Revised Standard Version. This has occasioned some problems since the biblical quotations in the German edition derive from a text based on the developing Textus Receptus in the sixteenth century which contains some additions not found in the Greek text underlying the Revised Standard Version. These additions are indicated in the text of the Catechism with accompanying footnotes in questions 4, 71, 77 and 119.


The Christian Reformed Church publishes this new translation of the Heidelberg Catechism with the hope that it will be widely used and help promote the kingdom of Jesus Christ.


英文CRCNA2011版<ref>http://www.crcna.org/pages/heidelberg_main.cfm</ref>

Introduction The Heidelberg Catechism (1563) was composed in the city of Heidelberg, Germany, at the request of Elector Frederick III, who ruled the province of the Palatinate from 1559 to 1576. The new catechism was intended as a tool for teaching young people, a guide for preaching in the provincial churches, and a form of confessional unity among the several Protestant factions in the Palatinate. An old tradition credits Zacharias Ursinus and Caspar Olevianus with being the coauthors of the catechism, but the project was actually the work of a team of ministers and university theologians under the watchful eye of Frederick himself. Ursinus probably served as the primary writer on the team, and Olevianus had a lesser role. The catechism was approved by a synod in Heidelberg in January 1563. A second and third German edition, each with small additions, as well as a Latin translation were published the same year in Heidelberg. The third edition was included in the Palatinate Church Order of November 15, 1563, at which time the catechism was divided into fifty-two sections or Lord’s Days, so that one Lord’s Day could be explained in an afternoon worship service each Sunday of the year.

The Synod of Dort approved the Heidelberg Catechism in 1619, and it soon became the most ecumenical of the Reformed catechisms and confessions. It has been translated into many European, Asian, and African languages and is still the most widely used and warmly praised catechism of the Reformation period.

Most of the footnoted biblical references in this translation of the catechism were included in the early German and Latin editions, but the precise selection was approved by Synod 1975 of the Christian Reformed Church.

Lord’s Day 1 Part I: Misery Part II: Deliverance God the Father God the Son God the Holy Spirit The Holy Sacraments Holy Baptism The Holy Supper of Jesus Christ Part III: Gratitude The Ten Commandments The Lord’s Prayer


中文趙中輝版<ref>http://www.chinachristianbooks.org/Home/ChildrenContent.aspx?CategoryId=53b0e291-51e4-401c-a25f-0eb9d4dae41f&SubCategoryId=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ContentId=4c30c1d6-2f24-410a-9610-c58b8b26c758</ref>

海德堡要理問答 The Heidelberg Catechism (1563)

From CMI title: Ecumenical Creeds and Reformed Confessions and Catechisms Translated by Dr. Beng-kuan Mak Edited by Dr. Jonathan Chao Copyright by China Ministries International P. O. Box 366, Taipei 112, Taiwan

目錄

序 言 引 論 第一部 論人的愁苦 第二部 論人的救贖 第一章 引論 第二章 論聖父神 第三章 論聖子神 第四章 論聖靈神 第五章 論聖禮 第六章 論洗禮 第七章 論基督的聖餐 第三部 論感恩 第一章 引論 第二章 論十誡(上) 第三章 論十誡(下) 第四章 論祈禱 序 言

  德國的普法勒次在1546年成為信義宗的教區,但在這不久,改革宗的信仰也在此地傳開。因對聖餐禮觀點的不同,發生了一連串的爭辯:信義宗認為基督的身體是實實在在地在餅與杯之中,而改革宗則主張餅與杯是基督同在的表徵與記號。為了解決此教義的分歧,當時在位的腓勒德利三世(Frederick III,1515-1576)在研究這兩觀點之後,採納了改革宗的論點。為了教育青年,他不顧信義宗所施加的壓力,邀請了數位海德堡大學的教授,也是改革宗的神學家,完成一個適用於學校、教會及講台信息教導的信仰問答,其中最主要的兩位,是善於辯證的烏爾西努(Zacharius Ursinus),及善於熱誠表達的俄利維亞努(Casper Olevianus),他們二人的特長成為此問答的特色。腓勒德利三世也積極地參與於著作的過程中,帶著論戰性的第80問答,是出於他的建議,他並為德國的版本作了一篇序言。這份問答於1563年的1月,在海德堡的議會中被採用,故以此名之。在出版的同時,拉丁文版本也已完成。

《海德堡要理問答》在改革宗的信條著作中,是最具有權威性及最為通行的, 其原因有三:

1. 它被翻譯成多種的語言,因此為許多的團體所採用。

2. 雖然是在激烈的神學爭辯中產生的,但此問答卻不具咄咄逼人的辯腔,語氣十分溫和,除了第80條之外,文辭之間滿有安慰,而內容著重於實際信仰的需求,不重神學的研討,所以頗受普法勒斯以外改革宗教區的喜愛。

3. 此問答的組織與眾不同,乃是照著羅馬書的方式寫成。全文129個問答,分成三個部份:1到11是有關人類的罪及苦情;12到85是有關基督的救贖和人的信,包括對使徒信經及聖禮的解釋;最後的部份強調人應有的回應,其中包括對十誡及主禱文的闡釋。故改革宗的神學觀隨處可見。

引 論

主日1


  問1:你生與死的唯一安慰是什麼?


  答:在生和死兩者之中,我的身體、靈魂1都不屬於我自己2,乃是屬於我信實的救主耶穌基督3,他用寶血4完全塗抹了我一切的罪惡5,並且救贖我脫離魔鬼一切的權勢6;他保守我7,若非天父允許,我的頭髮一根也不能掉下8;他又叫萬事互相效力,使我得救9。因為我屬基督,他借著聖靈使我確實知道有永生10,也使我從此以後甘心樂意為他而活11。


  問2:為了叫你在這種安慰中快樂地生或死,有多少事情是你必須知道的呢?


  答:有三件事我應當知道12:第一,我的罪惡和愁苦有多大13。第二,我當怎樣從自己一切罪惡和愁苦中得到釋放14。第三,我當如何為這樣的拯救感謝上帝15。


  1、林前6:19-20:豈不知你們的身子就是聖靈的殿嗎?這聖靈是從神而來,住在你們裡頭的;並且你們不是自己的人,因為你們是重價買來的。所以要在你們的身子上榮耀神。

  2、羅14:7-9:我們沒有一個人為自己活,也沒有一個人為自己死。我們若活著,是為主而活;若死了,是為主而死;所以我們或活或死,總是主的人。因此基督死了,又活了,為要作死人並活人的主。

  3、林前3:23:並且你們是屬基督的;基督又是屬神的。

  4、彼前1:18-19:知道你們得贖,脫去你們祖宗所傳流虛妄的行為,不是憑著能壞的金銀等物,乃是憑著基督的寶血,如同無瑕疵、無玷污的羔羊之血。

  5、約1:7:這人來,為要作見證,就是為光作見證,叫眾人因他可以信。

  6、約壹3:8:犯罪的是屬魔鬼,因為魔鬼從起初就犯罪。神的兒子顯現出來,為要除滅魔鬼的作為。

    來2:14-15:兒女既同有血肉之體,他也照樣親自成了血肉之體,特要借著死敗壞那掌死權的,就是魔鬼,並要釋放那些一生因怕死而為奴僕的人。

  7、約6:39:差我來者的意思,就是他所賜給我的,叫我一個也不失落,在末日卻叫他復活。

    約10:28-29:我又賜給他們永生;他們永不滅亡,誰也不能從我手裡把他們奪去。我父把羊賜給我,他比萬有都大,誰也不能從我父手裡把他們奪去。

  8、路21:18:然而,你們連一根頭髮也必不損壞。

    太10:30:就是你們的頭髮,也都被數過了。

  9、羅8:28:我們曉得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就是按他旨意被召的人。

  10、林後1:22:他又用印印了我們,並賜聖靈在我們心裡作憑據。

    林後5:5:為此,培植我們的就是神,他又賜給我們聖靈作憑據。

  11、羅8:14:因為凡被 神的靈引導的,都是 神的兒子。

    羅7:22:因為按著我裡面的意思,我是喜歡神的律。

  12、路24:47:並且人要奉他的名傳悔改、赦罪的道,從耶路撒冷起直傳到萬邦。

  13、林前6:10-11:偷竊的、貪婪的、醉酒的、辱罵的、勒索的,都不能承受神的國。你們中間也有人從前是這樣;但如今你們奉主耶穌基督的名,並借著我們神的靈,已經洗淨、成聖、稱義了。

    約9:41:耶穌對他們說:「你們若瞎了眼,就沒有罪了;但如今你們說:『我們能看見』,所以你們的罪還在。」

    羅3:10、19:就如經上所記:「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我們曉得律法上的話都是對律法以下之人說的,好塞住各人的口,叫普世的人都伏在神審判之下。

  14、約17:3:認識你獨一的真神,並且認識你所差來的耶穌基督;這就是永生。

  15、弗5:8-10:從前你們是暗昧的,但如今在主裡面是光明的, 行事為人就當象光明的子女。光明所結的果子就是一切良善、公義、誠實。總要察驗何為主所喜悅的事。

第一部 論人的愁苦

主日2


  問3:你從何處知道你的愁苦呢?


  答:從神的律法1。


  問4:神的律法對我們有什麼要求?


  答:基督已在馬太福音廿二章37-40節總括的教訓了我們:「你要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主你的神。這是誡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其次也相仿,就是要愛人如己。這兩條誡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總綱2。」


  問5:你能完全遵守這誡命嗎?


  答:不能3;因為我的本性是傾向於憎恨神和鄰舍的4。


  1、羅3:20:所以凡有血氣的,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稱義,因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

  2、路10:27:他回答說:「你要盡心、盡性、盡力、盡意愛主你的 神;又要愛鄰舍如同自己。」

  3、羅3:10:就如經上所記:「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

    約壹1:8:我們若說自己無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們心裡了。

  4、羅8:7:原來體貼肉體的,就是與 神為仇;因為不服神的律法,也是不能服。

    多3:3:我們從前也是無知、悖逆、受迷惑,服事各樣私慾和宴樂,常存惡毒嫉妒的心,是可恨的,又是彼此相恨。



主日3


  問6:神造人就是如此邪惡和悖逆嗎?


  答:不;神造人原本是善的1,且按照他自己的形像,就是公義和聖潔2;以致他能正確地知道他的創造者神,誠心愛他 ,與他同住在永福中,讚美、榮耀3。


  問7:那麼,這種墮落的人性是從何而來?


  答:是從我們的始祖亞當和夏娃在樂園中墮落與悖逆而來4,因此我們的本性變得敗壞,我們都在罪里成孕出生5。


  問8:是否我們都墮落深沉,以致完全無心向善而只傾向於惡呢?


  答:是6;除非我們都由神的靈重生7。


  1、創1:31:神看著一切所造的都甚好。有晚上,有早晨,是第六日。

  2、創1:26-27:神說:「我們要照著我們的形像,按著我們的樣式造人,使他們管理海里的魚、空中的鳥、地上的牲畜和全地,並地上所爬的一切昆蟲。」神就照著自己的形像造人,乃是照著他的形像造男造女。

    西3:10:穿上了新人;這新人在知識上漸漸更新,正如造他主的形像。

    弗4:24:並且穿上新人;這新人是照著 神的形像造的,有真理的仁義和聖潔。

  3、弗1;6:使他榮耀的恩典得著稱讚;這恩典是他在愛子裡所賜給我們的。

    林前6:20:因為你們是重價買來的。所以要在你們的身子上榮耀神。

  4、創3:6:於是女人見那棵樹的果子好作食物,也悅人的眼目,且是可喜愛的,能使人有智慧,就摘下果子來吃了;又給她丈夫,她丈夫也吃了。

    羅5:12、18-19:這就如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從罪來的;於是死就臨到眾人,因為眾人都犯了罪。如此說來,因一次的過犯,眾人都被定 罪;照樣,因一次的義行,眾人也就被稱義得生命了。因一人的悖逆,眾人成為罪人;照樣,因一人的順從,眾人也成為義了。

  5、詩51:5:我是在罪孽里生的,在我母親懷胎的時候,就有了罪。

    創5:3:亞當活到一百三十歲,生了一個兒子,形像樣式和自己相似,就給他起名叫塞特。

  6、創6:5:耶和華見人在地上罪惡很大,終日所思想的盡都是惡。

    伯14:4:誰能使潔淨之物出於污穢之中呢?無論誰也不能!

    伯15:14、16:人是什麼,竟算為潔淨呢?婦人所生的是什麼,竟算為義呢? 何況那污穢可憎喝罪孽如水的世人呢?

  7、約3:5:耶穌說:「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人若不是從水和聖靈生的,就不能進神的國。」

    弗2:5:當我們死在過犯中的時候,便叫我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你們得救是本乎恩)。



主日4


  問9:那麼,神在他的律法中要求人行他不能行的事,豈非冤屈人嗎?


  答:不1;因為神造人,叫他本來能行律法2;但人因著魔鬼的試探3,自甘悖逆,把自己和後裔行善的這種能力奪去了4。


  問10:神會否放任這種悖逆和背信,而讓它們不受刑罰呢?


  答:決不;他極厭惡5我們生來就有的罪和本身所犯的罪,並要在今生和永恆中用公義的審判去刑罰罪惡6,正如他已宣告:「凡不時常遵守律法書上所寫的,都是被咒詛的7"


  問11:神不也是慈愛的嗎?


  答:神確實是慈愛的8,但他同樣也是公義的;因此他的公義要 求9那干犯了至高神之威嚴的罪惡,必須受到極刑10,就是身體和靈魂同樣受到永遠的刑罰11。


  1、傳7:29:我所找到的,只有一件,就是神造人是在正直,但他們尋出許多巧計。

  2、約8:44:你們是出於你們的父魔鬼,你們父的私慾,你們偏要行。他從起初是殺人的,不守真理,因他心裡沒有真理。他說謊是出於自己,因他本來是說謊的,也是說謊之人的父。

    林後11:3:我只怕你們的心或偏於邪,失去那向基督所存純一清潔的心,就象蛇用詭計誘惑了夏娃一樣。

  3、創3:4、7:蛇對女人說:「你們不一定死。」 他們二人的眼睛就明亮了,才知道自己是赤身露體,便拿無花果樹的葉子,為自己編作裙子。

  4、羅5:12:這就如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從罪來的;於是死就臨到眾人,因為眾人都犯了罪。

  5、詩5:5:狂傲人不能站在你眼前;凡作孽的,都是你所恨惡的。

  6、羅1:18:原來神的忿怒,從天上顯明在一切不虔不義的人身上,就是那些行不義阻擋真理的人。

    申28:15:你若不聽從耶和華你神的話,不謹守遵行他的一切誡命律例,就是我今日所吩咐你的,這以下的咒詛都必追隨你,臨到你身上。

    來9;27:按著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

  7、申27:26:「不堅守遵行這律法言語的,必受咒詛!」百姓都要說:「阿們。」

    加3:10:凡以行律法為本的,都是被咒詛的;因為經上記著:「凡不常照律法書上所記一切之事去行的,就被咒詛。」

  8、出34:6:耶和華在他面前宣告說:「耶和華,耶和華,是有憐憫有恩典的神,不輕易發怒,並有豐盛的慈愛和誠實。」

  9、出20:5: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它,因為我耶和華你的神是忌邪的神。恨我的,我必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

    伯34:10-11:所以你們明理的人,要聽我的話。神斷不至行惡;全能者斷不至作孽。他必按人所作的報應人,使各人照所行的得報。

  10、詩5:5-6:狂傲人不能站在你眼前;凡作孽的,都是你所恨惡的;說謊言的,你必滅絕;好流人血弄詭詐的,都為耶和華所憎惡。

  11、創2:17:只是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 你不可吃,因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

    羅6:23:因為罪的工價乃是死;惟有神的恩賜,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里,乃是永生。

第二部 論人的救贖第二部 論人的救贖

第一章 引論

主日5


  問12:既然我們因神公義的審判,應受到今世和永遠的刑罰,那麼我們怎麼才能逃避這刑罰,並且能再次蒙神恩寵呢?


  答:神要求他的公義得到滿足1,因此我們必須滿足他的公義,不是由我們自已達到,就是由別人完成2。


  問13:我們自已能夠滿足神公義的要求嗎?


  答:決不能3;相反地,我們天天增添自己的罪咎4。


  問14:有任何(僅是)受造者能夠為我們滿足神公義的要求嗎?


  答:沒有;首先,因為神不會將人自己所犯的罪加罰於其他任何受造者5;其次,僅是受造者不能擔當神對罪惡所發出的永遠忿怒的重擔,而能使第三者從其中得救贖的6。


  問15:那麼,我們需要尋找一位怎樣的中保和救贖主呢?


  答:一位真實而無罪的人7,但卻要比一切受造者都更有能力;就是一位同時也是真神的8。


  1、出20:5: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它,因為我耶和華 你的神是忌邪的神。恨我的,我必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

  2、申24:16:不可因子殺父,也不可因父殺子;凡被殺的都為 本身的罪。

    林後5:14-15:原來基督的愛激勵我們;因我們想一人既替眾人死,眾人就都死了;並且他替眾人死,是叫那些活著的人不再為自己活,乃為替他們死而復活的主活。

  3、伯9:2-3:我真知道是這樣。但人在神面前怎能成為義呢? 若願意與他爭辯,千中之一也不能回答。

    伯15:14-16:人是什麼,竟算為潔淨呢?婦人所生的是什麼,竟算為義呢?神不信靠他的眾聖者,在他眼前天也有不潔淨;何況那污穢可憎喝罪孽如水的世人呢?

  4、太6:12:免我們的債,如同我們免了人的債。

    賽64:6:我們都象不潔淨的人,所有的義都象污穢的衣服。我們都象葉子漸漸枯乾,我們的罪孽好像風把我們吹去。

  5、結18:20:惟有犯罪的,他必死亡。兒子必不擔當父親的罪孽,父親也不擔當兒子的罪孽;義人的善果必歸自己,惡人的惡報也必歸自己。

  6、啟5:3:在天上、地上、地底下,沒有能展開、能觀看那書卷的。

    詩49:8-9:叫他長遠活著,不見朽壞;因為贖他生命的價值極貴,只可永遠罷休!

  7、林前15:21:死既是因一人而來,死人復活也是因一人而來。

    羅8:3:律法既因肉體軟弱,有所不能行的,神就差遣自己的兒子,成為罪身的形狀,作了贖罪祭,在肉體中定了罪案。

  8、羅9:5:列祖就是他們的祖宗,按肉體說,基督也是從他們出來的,他是在萬有之上,永遠可稱頌的神。阿們。

    賽7:14:因此,主自己要給你們一個兆頭,必有童女懷孕生子,給他起名叫以馬內利。



主日6


  問16:為什麼他必須是真實和無罪的人?


  答:因為神的公義要求那同樣犯了罪的人性本身要為罪做出補償1;但人人都是罪人,故無人能為別人贖罪2。


  問17:為什麼他必須同時是真神呢?


  答:他要透過他神性的能力,在他人性中擔負神的忿怒3, 如此便為我們取得並恢復了公義和生命4。


  問18:誰是那位中保?誰同時是真神,又真的是無罪的人?


  答:我們的主基督耶穌5,他完全釋放我們叫我們與神和好6。


  問19:你從哪裡知道這事呢?


  答:從神聖的福音,這是神自己首先在樂園裡啟示的7,以後由神聖的族長和先知宣布了8,再由律法中的獻祭和其他禮儀預表了9,最後由他獨生愛子成就了10。


  1、羅5:12、15:這就如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從罪來的;於是死就臨到眾人,因為眾人都犯了罪。只是過犯不如恩賜,若因一人的過犯,眾人都死了,何況 神的恩典,與那因耶穌基督一人恩典中的賞賜,豈不更加倍地臨到眾人嗎?

  2、彼前3:18:因基督也曾一次為罪受苦,就是義的代替不義的,為要引我們到 神面前。按著肉體說,他被治死;按著靈性說,他復活了。

    賽53:11:他必看見自己勞苦的功效,便心滿意足。有許多人,因認識我的義僕得稱為義,並且他要擔當他們的罪孽。

  3、彼前3:18:因基督也曾一次為罪受苦,就是義的代替不義的,為要引我們到神面前。按著肉體上,他被治死;按著靈性說,他復活了。

    徒2:24:神卻將死的痛苦解釋了,叫他復活,因為他原不能被死拘禁。

    賽53:8:因受欺壓和審判他被奪去;至於他同世的人,誰想他受鞭打,從活人之地被剪除,是因我百姓的罪過呢?

  4、約壹1:2:這生命已經顯現出來,我們也看見過,現在又作見證,將原與父同在、且顯現與我們那永遠的生命傳給你們。

    耶23:6:在他的日子,猶大必得救,以色列也安然居住。他的名必稱為耶和華我們的義。

    提後1:10:但如今借著我們救主基督耶穌的顯現,才表明出來了。他已經把死廢去,借著福音,將不能壞的生命彰顯出來。

    約6:51:我是從天上降下來生命的糧;人若吃這糧,就必永遠活著。我所要賜的糧,就是我的肉,為世人之生命所賜的。

  5、太1:23:必有童女懷孕生子,人要稱他的名為以馬內利。 (以馬內利翻出來就是「神與我們同在」。)

    提前3:16:大哉!敬虔的奧秘,無人不以為然,就是神在肉身顯現,被聖靈稱義,被天使看見,被傳於外邦,被世人信服,被接在榮耀里。

    路2:11:因今天在大衛的城裡,為你們生了救主,就是主基督。

  6、林前1:30:但你們得在基督耶穌里是本乎神,神又使他成為我們的智慧、公義、聖潔、救贖。

  7、創3:15:我又要叫你和女人彼此為仇;你的後裔和女人的後裔也彼此為仇。女人的後裔要傷你的頭;你要傷他的腳跟。

  8、創22:17-18:論福,我必賜大福給你;論子孫,我必叫你的子孫多起來,如同天上的星,海邊的沙,你子孫必得著仇敵的城門。並且地上的萬國都必因你的後裔得福,因為你聽從了我的話。

    創28:14:你的後裔必象地上的塵沙那樣多,必向東西南北開展;地上萬族必因你和你的後裔得福。

    羅1:2:這福音是 神從前借眾先知,在聖經上所應許的。

    來1:1:神既在古時借著眾先知多次多方地曉諭列祖。

    約5:46:你們如果信摩西,也必信我;因為他書上有指著我寫的話。

  9、來10:7-8:那時我說「神啊,我來了,為要照你的旨意行;我的事在經卷上已經記載了。」以上說:「祭物和禮物,燔祭和贖罪祭,是你不願意的,也是你不喜歡的(這都是按著律法獻的)。」

  10、羅10:4:律法的總結就是基督,使凡信他的都得著義。

    來13:8:耶穌基督昨日今日,一直到永遠,是一樣的。



主日7


  問20:因為亞當,眾人都滅亡了,是否因基督,眾人就都得救呢?


  答:不;只有那些借真信心1而連接於基督2 ,並接受他所有恩惠的人。


  問21:什麼是真信心?


  答:真信心不單是一種確實的知識,藉此我把握到神在他的話語裡向我們啟示的一切真理3,同時也是一種真心的信靠4,是聖靈5透過福音在我裡面作成的6 ,叫我知道靠著神的恩典,只因基督的功勞7,神白白地將赦罪8和永遠與神和好的救恩9不僅賜給別人,也賜給我。


  問22:什麼是基督徒所必須相信的?


  答:就是在福音里向我們所應許的一切事10,這福音也就是在我們基督教不容置疑並全世界所承認的信條中所教訓我們的。


  問23:這些信條是什麼?


  答:我信神,全能的父,創造天地的主。

    我信我主耶穌基督,是神的獨生子;因聖靈感孕,由童貞女馬利亞所生;在本丟彼拉多手下受難,被釘在十字架上,受死,埋葬,降在陰間;第三天從死里復活;升天,坐在全能父神的右邊;將來必從那裡降臨,審判活人死人。

    我信聖靈。

    我信聖而公之教會;我信聖徒相通;

    我信罪得赦免;

    我信身體復活;

    我信永生。阿們。


  1、約1:12-13:凡接待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賜他們權柄,作神的兒女。這等人不是從血氣生的,不是從情慾生的,也不是從人意生的,乃是從神生的。

    羅11:20:不錯。他們因為不信,所以被折下來;你因為信,所以立得住;你不可自高,反要懼怕。

    來10:39:我們卻不是退後入沉淪的那等人,乃是有信心以致靈魂得救的人。

  2、太1:21:她將要生一個兒子,你要給他起名叫耶穌,因他要將自己的百姓從罪惡里救出來。

    賽53:11:他必看見自己勞苦的功效,便心滿意足。有許多人,因認識我的義僕得稱為義,並且他要擔當他們的罪孽。

  3、約6:69:我們已經信了,又知道你是神的聖者。

    約17:3:認識你獨一的真神,並且認識你所差來的耶穌基督;這就是永生。

    來11:3、6:我們因著信,就知道世界是借神話造成的;這樣,所看見的,並不是從顯然之物造出來的。人非有信,就不能得神的喜悅;因為到神面前來的人必須信有神,且信他賞賜那尋求他的人。

  4、弗3:12:我們因信耶穌,就在他裡面放膽無懼,篤信不疑地來到神面前。

  5、羅4:16、20-21:所以人得為後嗣是本乎信,因此就屬乎恩,叫應許定然歸給一切後裔;不但歸給那屬乎律法的,也歸給那效法亞伯拉罕之信的。並且仰望神的應許,總沒有因不信心裡起疑惑,反倒因信心裡得堅固,將榮耀歸給神。且滿心相信神所應許的必能作成。

    來11:1:信就是所望之事的實底,是未見之事的確據。

    弗3:12:我們因信耶穌,就在他裡面放膽無懼,篤信不疑的來到神面前。

    羅1:16:我不以福音為恥;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先是猶太人,後是希利尼人。

    林前1:21:世人憑自己的智慧,既不認識神,神就樂意用人所當作愚拙的道理拯救那些信的人;這就是神的智慧了。

    徒16:14:有一個賣紫色布匹的婦人,名叫呂底亞,是推雅推喇城的人,素來敬拜神。她聽見了,主就開導她的心,叫她留心聽保羅所講的話。

    太16:17:耶穌對他說:「西門巴約拿,你是有福的!因為這不是屬血肉的指示你的,乃是我在天上的父指示的。」

    約3:5:耶穌說:「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人若不是從水和聖靈生的,就不能進神的國。」

  6、羅10:14、17:然而人未曾信他,怎能求他呢?未曾聽見他,怎能信他呢?沒有傳道的,怎能聽見呢? 可見信道是從聽道來的,聽道是從基督的話來的。

    太9:2:有人用褥子抬著一個癱子到耶穌跟前來。耶穌見他們的信心,就對癱子說:「小子,放心吧,你的罪赦了。」

  7、羅3:24-26:如今卻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地稱義。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是憑著耶穌的血,借著人的信,要顯明神的義;因為他用忍耐的心寬容人先時所犯的罪,好在今時顯明他的義,使人知道他自己為義,也稱信耶穌的人為義。

  8、羅5:1:我們既因信稱義,就借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與神相和。

  9、加2:20: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並且我如今在肉身活著,是因信 神的兒子而活,他是愛我,為我舍己。

  10、約20:31:但記這些事,要叫你們信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兒子,並且叫你們信了他,就可以因他的名得生命。

    太28:19-20: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



主日8


  問24:怎樣劃分這些信條呢?


  答:劃分為三部份:第一部份論及聖父神和我們的受造1;第二部份論及聖子神和我們的救贖2;第三部份論及聖靈神和我們的成聖3。


  問25:既然神只有一位4,那麼為何你說有三位,就是聖父、聖子和聖靈呢?


  答:因為神在他的話語裡這樣啟示了他自己5,這分開的三位是獨一,真實,永恆的神。


  1、創1。

  2、彼前1:18-19:知道你們得贖,脫去你們祖宗所傳流虛妄的行為,不是憑著能壞的金銀等物,乃是憑著基督的寶血,如同無瑕疵、無玷污的羔羊之血。

  3、彼前1:21-22:你們也因著他,信那叫他從死里復活,又 給他榮耀的神,叫你們的信心和盼望都在於神。你們既因順從真理,潔淨了自己的心,以致愛弟兄沒有虛假,就當從心裡彼此切實相愛。

  4、申6:4:以色列啊!你要聽,耶和華我們神是獨一的主。

  5、創1:26:神說:「我們要照著我們的形像,按著我們的樣 式造人,使他們管理海中的魚、空中的鳥、地上的牲畜和全地,並地上所爬的一切昆蟲。」

    賽61:1:主耶和華的靈在我身上;因為耶和華用膏膏我,叫我傳好信息給謙卑的人,差遣我醫好傷心的人,報告被擄的得釋放,放囚的出監牢。

    約14:16-17:我要求父,父就另外賜給你們一位保惠師,叫他永遠與你們同在,就是真理的聖靈,乃世人不能接受的;因為不見他,也不認識他;你們卻認識他,因他常與你們同在,也要在你們裡面。

    約壹5:7:並且有聖靈作見證,因為聖靈就是真理。

    約1:13:這等人不是從血氣生的,不是從情慾生的,也不是從人意生的,乃是從神生的。

    太28:19: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

    林後13:14:願主耶穌基督的恩惠,神的慈愛,聖靈的感動,常與你們眾人同在。


第二章 論聖父神

主日9


  問26:當你說:「我信神,全能的父,創造天地的主」,你相信什麼?


  答:我相信我們耶穌基督永恆的父,從無有中創造了天地,和其中的一切1,又用他永恆的計劃和供應托住並管理天地2。他因著他兒子基督的緣故,作我的神和父神;我毫無疑惑地相信他必供應我身體和靈魂一切的需要3。此外,在流淚的幽谷,無論他給予我什麼不幸,都會變為對我有益的4;因為他是無所不能的神5,所以他能如此行,並且既是一位信實的天父,他也願意如此行6。


  1、創1,2。

    詩33:6:諸天借耶和華的命而造,萬象借他口中的氣而成。

  2、詩115:3:然而我們的神在天上,都隨自己的意旨行事。

    太10:29;兩個麻雀不是賣一分銀子嗎?若是你們的父不許,一個也不能掉在地上。

    來1:3:他是神榮耀所發的光輝,是神本體的真像,常用他權能的命令托住萬有;他洗淨了人的罪,就坐在高天至大者的右邊。

    約5:17:耶穌就對他們說:「我父作事直到如今,我也作事。」

  3、約1:12、16:凡接待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賜他們權柄,作神的兒女。從他豐滿的恩典里,我們都領受了,而且恩上加恩。

    羅8:15-16:你們所受的,不是奴僕的心,仍舊害怕;所受的,乃是兒子的心,因此我們呼叫:「阿爸!父!」聖靈與我們的心同證我們是神的兒女。

    加4:5-6:要把律法以下的人贖出來,叫我們得著兒子的名份。你們既為兒子,神就差他兒子的靈進入你們的心,呼叫:「阿爸!父!」

    弗1:5:又因愛我們,就按著自己意旨所喜悅的,預定我們借著耶穌基督得兒子的名份。

    約壹3:1:你看父賜給我們是何等的慈愛,使我們得稱為神的兒女;我們也真是他的兒女。世人所以不認識我們,是因未曾認識他。

  4、詩55:22:你要把你的重擔卸給耶和華,他必撫養你,他永不叫義人動搖。

    太6:26:你們看那天上的飛鳥,也不種,也不收,也不積蓄在倉里,你們的天父尚且養活它。你們不比飛鳥貴重得多嗎?

  5、羅8:28:我們曉得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就是按他旨意被召的人。

    羅4:21:且滿心相信神所應許的必能作成。

  6、羅10:12:猶太人和希利尼人並沒有分別,因為眾人同有一位主;他也厚待一切求告他的人。

    太6:26:你們看那天上的飛鳥,也不種,也不收,也不積蓄在倉里,你們的天父尚且養活它。你們不比飛鳥貴重得多嗎?

    太7:9-11:你們中間誰有兒子求餅,反給他石頭呢?求魚,反給他蛇呢?你們雖然不好,尚且知道拿好東西給兒女,何況你們在天上的父,豈不更把好東西給求他的人嗎?



主日10


  問27:你所了解的神的護理是什麼?


  答:護理是神用無所不能,無所不在的能力1,如同用他的手一樣 ,仍因托住天地萬物2,以致一草一木、天晴下雨3、豐收饑荒、食物飲料4、健康疾病5、富足貧窮6,一切都並非是偶然而生的,乃是出於神的手7。


  問28:我們知道神創造和護理萬物,那對我們有什麼益處呢?


  答:我們可以在逆境中忍耐8,在順境中感恩9,並在信實的天父並神里,對將來有足夠的信心10;因萬有都在他手中。他若不准許,他們既不能動11,也不被動搖,所以沒有什麼能使我們與他的愛隔絕12。


  1、徒17: 25-28:也不用人手服事,好像缺少什麼;自己倒將生命、氣息、萬物,賜給萬人。他從一本造出萬族的人,住在全地上,並且預先定準他們的年限和所住的疆 界,要叫他們尋求神,或者可以揣摩而得,其實他離我們各人不遠;我們生活、動作、存留,都在乎他。就如你們作詩的,有人說:「我們也是他所生的。」

  2、來1:3:他是神榮耀所發的光輝,是神本體的真像,常用他權能的命令托住萬有;他洗淨了人的罪,就坐在高天至大者的右邊。

  3、耶5:24:心內也不說:「我們應當敬畏耶和華我們的神, 他按時賜雨,就是秋雨春雨;又為我們定收割的節令,永存不廢。」

  4、徒14:17:然而為自己未嘗不顯出證據來,就如常施恩惠, 從天降雨,賞賜豐年,叫你們飲食飽足,滿心喜樂。

  5、約9:3:耶穌回答說:「也不是這人犯了罪,也不是他父 母犯了罪,是要在他身上顯出神的作為來。」

  6、箴22:2:富戶窮人,在世相遇,都為耶和華所造。

    伯1:21:我赤身出於母胎,也必赤身歸回。賞賜的是耶和華,收取的也是耶和華;耶和華的名是應當稱頌的。

  7、太10:29-30:兩個麻雀不是賣一分銀子嗎?若是你們的父 不許,一個也不能掉在地上;就是你們的頭髮,也都被數過了。

    弗1:11:我們也在他裡面得了基業, 這原是那位隨己意行作萬事的,照著他旨意所預定的。

  8、羅5:3-4:不但如此,就是在患難中也是歡歡喜喜的;因為知道患難生忍耐;忍耐生老練;老練生盼望。

    詩39:10:求你把你的責罰,從我身上免去;因你的手責打,我便消滅。

  9、申8:10:你吃得飽足,就要稱頌耶和華你的神,因他將那美地賜給你了。

    帖前5:18:凡事謝恩,因為這是神在基督耶穌里向你們所定的旨意。

  10、羅5:3-6:不但如此,就是在患難中也是歡歡喜喜的;因為知道患難生忍耐;忍耐生老練;老練生盼望;盼望不至於羞恥,因為所賜給我們的聖靈將神的愛澆灌在我們心裡。因我們還軟弱的時候,基督就按所定的日期為罪人死。

  11、伯1:12:耶和華對撒但說:「凡他所有的,都在你手中;只是不可伸手加害於他。」

    伯2:6:耶和華對撒但說:「他在你手中;只要存留他的性命。」

    太8:31:鬼就央求耶穌說:「若把我們趕出去,就打發我們進入豬群吧!」

    賽10:15:斧豈可向用斧砍木的自誇呢?鋸豈可向用鋸的自大呢?好比棍掄起那舉棍的,好比杖舉起那非木的人。

  12、羅8:38-39:因為我深信無論是死,是生,是天使,是掌權的,是有能的,是現在的事,是將來的事,是高處的,是低處的,是別的受造之物,都不能叫我們與 神的愛隔絕;這愛是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里的。


第三章 論聖子神

主日11


  問29:為什麼神的兒子要起名叫「耶穌」,即救主呢?


  答:因為他把我們從罪惡里救出來1;我們不能從其他人尋求或得著拯救2。


  問30:這樣,那些向聖徒、向自己,或向其他地方尋求拯救和幸福的人,真是相信獨一救主耶穌嗎?


  答:不;雖然他們誇耀他們是屬他的,卻在行為上否認獨一的救主耶穌3。因為除非耶穌不是一位完全的救主,否則,凡用真信心接受這位救主的,就必定在他裡面,擁有一切凡為他們得救所必須的東西4。


  1、太1:21:她將要生一個兒子,你要給他起名叫耶穌,因他要將自己的百姓從罪惡里救出來。

  2、徒4:12:除他以外,別無拯救:因為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

  3、林前1:13、31:基督是分開的嗎?保羅為你們釘了十字架嗎?你們是奉保羅的名受了洗嗎?如經上所記:「誇口的,當指著主誇口。」

    加5:4:你們這要靠律法稱義的,是與基督隔絕,從恩典中墮落了。

  4、西2:20-21:你們若是與基督同死,脫離了世上的小學,為什麼仍象在世俗中活著,服從那「不可拿、不可嘗、不可摸」等類的規條呢?

    賽9:6-7:因有一嬰孩為我們而生,有一子賜給我們,政權必擔在他的肩頭上。他名稱為奇妙、策士、全能的 神、永在的父、和平的君。他的政權與平安必加增無窮。他必在大衛的寶座上,治理他的國,以公平公義使國堅定穩固,從今直到永遠。萬軍之耶和華的熱心,必成就這事。

    西1:19-20:因為父喜歡叫一切的豐盛,在他裡面居住。既然借著他在十字架上所流的血成就了和平,便借著他叫萬有,無論是地上的,天上的,都與自己和好了。



主日12


  問31:為何稱他為「基督」,意即受膏者呢?


  答:因為他被父神任命,又被聖靈膏立1,作我們的大先知和教師2 ,他完全地向我們啟示有關神對我們救贖的奧秘計劃和意旨;他又是我們唯一的的大祭司,一次獻上他的身體而救贖了我們3;他永遠活著,為我們向神代求4;他也是我們永遠的君王5 ,他用他的話語和聖靈管理我們6,又保護並保守我們在他為我們預備的救贖中。


  問32:你為何被稱為基督徒呢?


  答:因憑著信心,我就是基督的肢體7,並因此也在他的受膏上有份8;為此我也可以承認他的名9,可以把自己當作感恩的活祭獻給他10,又可以用自由的良心在今生與罪惡和魔鬼對抗11,並且以後,在永恆中與他作王一起掌管萬物12。


  1、來1:9:你喜愛公義,恨惡罪惡;所以神,就是你的神,用喜樂油膏你,勝過膏你的同伴。

  2、申18:18:我必在他們弟兄中間,給他們興起一位先知 像你,我要將當說的話傳給他;他要將我一切所吩咐的,都傳給他們。

    徒3:22:摩西曾說:「主神要從你們弟兄中間給你們興起一位先知像我,凡他向你們所說的,你們都要聽從。」

    約1:18:從來沒有人看見神,只有在父懷裡的獨生子將他表明出來。

    約15:15:以後我不再稱你們為僕人,因僕人不知道主人所作的事;我乃稱你們為朋友,因我從我父所聽見的,已經都告訴你們了。

    太11:27:一切所有的,都是我父交付我的;除了父,沒有人知道子;除了子和子所願意指示的,沒有人知道父。

  3、詩110:4:耶和華起了誓,決不後悔。說:「你是照著麥基洗德的等次,永遠為祭司。」

    來7:21:至於那些祭司,原不是起誓立的,只有耶穌是起誓立的;因為那立他的對他說:「主起了誓,決不後悔,你是永遠為祭司。」

    來10:14:因為他一次獻祭,便叫那得以成聖的人永遠完全。

  4、羅8:34:誰能定他們的罪呢?有基督耶穌已經死了,而且從死里復活,現今在神的右邊,也替我們祈求。

  5、詩2:6:我已經立我的君在錫安我的聖山上了。

    路1:33:他要作雅各家的王,直到永遠;他的國也沒有窮盡。

  6、太28:18: :耶穌進前來,對他們說:「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都賜給我了。」

    約10:28:我又賜給他們永生;他們永不滅亡,誰也不能從我手裡把他們奪去。

  7、林前6:15:豈不知你們的身子是基督的肢體嗎?我可以將基督的肢體作為娼妓的肢體嗎?斷乎不可!

  8、約壹2:27:你們從主所受的恩膏常存在你們心裡,並不用人教訓你們,自有主的恩膏在凡事上教訓你們。這恩膏是真的,不是假的;你們要按這恩膏的教訓住在主裡面。

    珥2:28:以後,我要將我的靈澆灌凡有血氣的。你們的兒女要說預言,你們的老年人要作異夢,少年人要見異象。

  9、太10:32:凡在人面前認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認他。

  10、羅12:1:所以弟兄們,我以神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

  11、弗6:11-12:要穿戴神所賜的全副軍裝,就能抵擋魔鬼的詭計。因我們並不是與屬血氣的爭戰,乃是與那些執政的,掌權的,管轄這幽暗世界的,以及天空屬靈氣的惡魔爭戰。

    提前1:18-19:我兒提摩太啊,我照從前指著你的預言,將這命令交託你,叫你因此可以打那美好的仗,常存信心和無虧的良心。有人丟棄良心,就在真道上如同船破壞了一般。

  12、提後2:12 何們若能忍耐,也必和他一同作王;我們若不認他,他也必不認我們。



主日13


  問33:既然我們也是神的兒女,為何他卻被稱為神的獨生子呢?


  答:因為唯有基督才是神永恆的、本來的兒子1;我們卻是因他的緣故,靠著恩典借著基督被收納為神的兒女2。


  問34:你為何稱他為「我們的主」呢?


  答:因為他不是用金銀,卻是用他的寶血,把我們的身體和靈魂,從罪惡和魔鬼一切的權勢中,買贖、拯救出來,叫我們歸屬他自己3。


  1、約1:1:太初有道,道與神同在,道就是神。

    來1:2:就在這末世,借著他兒子曉諭我們;又早已立他為承受萬有的,也曾借著他創造諸世界。

  2、羅8:15-17:你們所受的,不是奴僕的心,仍舊害怕;所受的,乃是兒子的心,因此我們呼叫:「阿爸!父!」聖靈與我們的心同證我們是神的兒女;既是兒女,便是後嗣,就是神的後嗣,和基督同作後嗣。如果我們和他一同受苦,也必和他一同得榮耀。

    弗1:5-6:又因愛我們,就按著自己意旨所喜悅的,預定我們借著耶穌基督得兒子的名份,使他榮耀的恩典得著稱讚;這恩典是他在愛子裡所賜給我們的。

  3、彼前1:18-19:知道你們得贖,脫去你們祖宗所傳流虛妄的行為,不是憑著能壞的金銀等物,乃是憑著基督的寶血,如同無瑕疵、無玷污的羔羊之血。

    林前6:20:因為你們是重價買來的。所以要在你們的身子上榮耀神。



主日14


  問35:「因著聖靈感孕,從童貞女馬利亞所生」是什麼意思?


  答:意即神永恆的兒子1--現在、永遠都是永恆的真神2--因聖靈的運作3,自己取了人性和由童貞女馬利亞而來的血肉4,為要叫他也可作為大衛的真後裔5,凡事與他的弟兄相同,只是沒有犯罪6。


  問36:你從基督聖潔的感孕和出生得了什麼益處?


  答:他是我們的中保7, 他用他的純潔和他完全的聖潔,在神面前除掉我的罪8,我是成胎在罪中的。


  1、約1:1:太初有道,道與神同在,道就是神。

    西1:15:愛子是那不能看見之神的象,是首生的,在一切被造的以先。

    詩2:7:受膏者說:「我要傳聖旨。耶和華曾對我說:『你是我的兒子,我今日生你。』」

  2、羅9:5:列祖就是他們的祖宗,按肉體說,基督也是從他們出來的,他是在萬有之上,永遠可稱頌的神。阿們。

    約壹5:20:我們也知道神的兒子已經來到,且將智慧賜給我們,使我們認識那位真實的,我們也在那位真實的裡面,就是在他兒子耶穌基督裡面。這是真神,也是永生。

  3、太1:18:耶穌基督降生的事,記在下面:他母親馬利亞已經許配了約瑟,還沒有迎娶,馬利亞就從聖靈懷了孕。

    路1:35:天使回答說:「聖靈要臨到你身上,至高者的能力要蔭庇你;因此所要生的聖者,必稱為 神的兒子。」

  4、約1:14: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充充滿滿地有恩典有真理。我們也見過他的榮光,正是父獨生子的榮光。

    加4:4:及至時候滿足,神就差遣他的兒子,為女子所生,且生在律法以下。

  5、詩132:2:他怎樣向耶和華起誓,向雅各的大能者許願。

    徒2:30:大衛既是先知,又曉得神曾向他起誓,要從他的後裔中立一位坐在他的寶座上。

    羅1:3:論到他兒子我主耶穌基督,按肉體說,是從大衛後裔生的。

  6、腓2:7:反倒虛己,取了奴僕的形像,成為人的樣式。

    來4:15:因我們的大祭司並非不能體恤我們的軟弱;他也曾凡事受過試探,與我們一樣,只是他沒有犯罪。

  7、來2:16:他並不救拔天使,乃是救拔亞伯拉罕的後裔。

  8、詩32:1:得赦免其過,遮蓋其罪的,這人是有福的。

    林前1:30:但你們得在基督耶穌里是本乎神,神又使他成為我們的智慧、公義、聖潔、救贖。

    羅8:34:誰能定他們的罪呢?有基督耶穌已經死了,而且從死里復活,現今在 神的右邊,也替我們祈求。



主日15


  問37:你對「受難」這詞有什麼了解?


  答:我所了解的,是他活在地上的整個時期,特別是最後階段,他在身體和靈魂1里擔當了神對全人類罪惡的忿怒,以便借他的受難,作為唯一的贖罪祭2,他可以救贖我們的身體和靈魂脫離永遠的沉淪,並為我們取得神的恩典、公義和永生。


  問38:為何在審判官「本丟彼拉多手下」受難?


  答:雖然原本是無罪的,卻被屬世的審判官定罪3,好使我們從本來當受的神嚴厲審判中被拯救出來4。


  問39:他「被釘在十字架上」,比起他以其他的方式來受死,有什麼特殊意義呢?


  答:有;因此我確知他已把那加在我身上的咒詛,擔在他自己身上,因為十字架的死法是神所咒詛的5。


  1、彼前2:24:他被掛在木頭上,親身擔當了我們的罪,使我 們既然在罪上死,就得以在義上活。因他受的鞭傷,你們便得了醫治。

    賽53:12:所以,我要使他與位大的同分,與強盛的均分擄物。因為他將命傾倒,以致於死,他也被列在罪犯之中;他卻擔當多人的罪,又為罪犯代求。

  2、約壹2:2:他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不是單為我們的罪,也是為普天下人的罪。

    羅3:25: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是憑著耶穌的血,借著人的信,要顯明神的義;因為他用忍耐的心寬容人先時所犯的罪。

  3、路23:14:就對他們說:「你們解這人到我這裡,說他是誘惑百姓的。看哪!我也曾將你們告他的事,在你們面前審問他,並沒有查出他什麼罪來。」

    約19:4:彼拉多又出來對眾人說:「我帶他出來見你們,叫你們知道我查不出他有什麼罪來。」

    詩69:4:無故恨我的,比我頭髮還多;無理與我為仇,要把我剪除的甚為強盛。我沒有搶奪的,要叫我償還。

  4、加3:13-14:基督既為我們受了咒詛,就贖出我們脫離律法的咒詛;因為經上記著:「凡掛在木頭上都是被咒詛的。」這便叫亞伯拉罕的福,因基督耶穌可以臨到外邦人,使我們因信得著所應許的聖靈。

  5、申21:23:他的屍首不可留在木頭上過夜,必要當日將他葬埋,免得玷污了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為業之地。因為被掛的人是在神面前受咒詛的。

    加3:13:基督既為我們受了咒詛,就贖出我們脫離律法的咒詛;因為經上記著:「凡掛在木頭上都是被咒詛的。」



主日16


  問40:基督為何必須受死呢?


  答:因為按著神的公義和真理,除了神兒子的死之外1,沒有別的贖罪之法2。


  問41:為何「埋葬」了?


  答:藉此表明他實在是死了3。


  問42:既然基督為我們死了,為何我們也要死?


  答:我們的死不是為了補償我們的罪,只是終止我們的罪行,並進入永生4。


  問43:我們從基督在十字架上的犧牲和受死,有否另外得到什麼益處?


  答:借他的能力,我們的「舊我」與他同釘十字架,死了,並且埋葬5;好叫肉體的情慾,在我們裡面不再作王6,我們可以把自己獻給基督,作為感恩的祭物7。


  問44:信經為何加上「降在陰間」呢?


  答:好使我在個人的危機與試探中,可以確信我主基督,借他那不可用言語表達的悲痛、苦楚和恐怖,就是他的靈魂在十字架上及其以前所受的苦楚,已經救贖我脫離地獄的慘痛和苦難8。


  1、來2:9-10:惟獨見那成為比天使小一點的耶穌,因為受死的苦,就得了尊貴榮耀為冠冕,叫他因著 神的恩,為人人嘗了死味。

    腓2:8:既有人的樣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

  2、創2:17:只是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

  3、徒13:29:既成就了經上指著他所記的一切話,就把他從木頭上取下來,放在墳墓里。

    可15:43、46:有亞利馬太的約瑟前來,他是尊貴的議士,也是等候神國的。他放膽進去見彼拉多,求耶穌的身體;約瑟買了細麻布,把耶穌取下來,用細麻布裹好,安放在磐石中鑿出來的墳墓里,又滾過一塊石頭來擋住墓門。

  4、約5:24: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那聽我話,又信我差我來者的,就有永生,不至於定罪,是已經出死入生了。

    腓1:23:我正在兩難之間,情願離世與基督同在,因為這是好得無比的。

  5、羅6:6-7:因為知道我們的舊人和他同釘十字架,使罪身滅絕,叫我們不再作罪的奴僕;因為已死的人是脫離了罪。

  6、羅6:12:所以不要容罪在你們必死的身上作王,使你們順從身子的私慾。

  7、羅12:1:所以弟兄們,我以神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

  8.賽53:10:耶和華卻定意將他壓傷,使他受痛苦。耶和華以他為贖罪祭。他必看見後裔,並且延長年日,耶和華所喜悅的事,必在他手中亨通。

    太27:46:約在申初,耶穌大聲喊著說:「以利!以利!拉馬撒巴各大尼?」就是說:「我的神!我的神!為什麼離棄我?」



主日17


  問45:我們從基督的復活得了什麼益處?


  答:第一,他借復活戰勝了死亡,叫我們分享他借死為我們所取得的公義1。第二,我們現在也借他的權能活過來得著新生命2。第三,基督的復活成為我們將來蒙福的復活的確實保證3。


  1、林前15:16:因為死人若不復活,基督也就沒有復活了。

  2、羅6:4:所以我們借著洗禮歸入死,和他一同埋葬,原是叫我們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象基督借著父的榮耀從死里復活一樣。

    西3:1:所以,你們若真與基督一同復活,就當求在上面的事;那裡有基督坐在 神的右邊。

  3、林前15。羅8:11:然而,叫耶穌從死里復活者的靈若住在 你們心裡,那叫基督耶穌從死里復活的,也必借著住在你們心裡的聖靈,使你們必死的身體又活過來。



主日18


  問46:你怎樣解釋「他升天」呢?


  答:就是基督在門徒眼前從地上被接到天上去1,為我們的益處留在那裡2,直到他再來審判活人死人。


  問47:基督豈不是要與我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正如他所應許的嗎?


  答:基督是真人,也是真神。按照他的人性而言,他現在不在地上3;但按照他的神性、尊榮、恩典而言,他無時不在我們中間。


  問48:但如果基督的人性不是在神性所到之處,這豈不是將他的兩種性情彼此分開了嗎?


  答:決不能;因為神性既是不受限制,和無所不在的4,就必然是超越其所取的人性範圍5,但卻又依然在人性當中,並且二者仍然聯合。


  問49:我們從基督升天得了什麼益處?


  答:第一,他在天上他父面前作我們的代求者6。第二,他確實保證我們在天上也將有我們的肉身;基督作為頭,也要接納我們作他的肢體,並帶到他那裡去7。第三,他差遣聖靈在地上作進一步的保證8,借著聖靈的能力,我們不求地上的事,但求上面的事,在那裡有基督坐在神的右邊9。


  1、徒1:9:說了這話,他們正看的時候,他就被取上升,有一朵雲彩把他接去,便看不見他了。

    可16:19:主耶穌和他們說完了話,後來被接到天上,坐在神的右邊。

  2、來4:14:我們既然有一位已經升入高天尊榮的大祭司,就是神的兒子耶穌,便當持定所承認的道。

    羅8:34:誰能定他們的罪呢?有基督耶穌已經死了,而且從死里復活,現今在 神的右邊,也替我們祈求。

    弗4:10:那降下的,就是遠升諸天之上要充滿萬有的。

  3、徒3:21:天必留他,等到萬物復興的時候,就是神從創世以來,借著聖先知的口所說的。

    約3:13:除了從天降下,仍舊在天的人子,沒有人升過天。

    約16:28:我從父出來,到了世界;我又離開世界,往父那裡去。

    太28:20: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

  4、徒7:49:主說:「天是我的座位,地是我的腳凳,你們要為我造何等的殿宇?那裡是我安息的地方呢?」

    太24:30:那時,人子的兆頭要顯在天上,地上的萬族都要哀哭。他們要看見人子,有能力,有大榮耀,駕著天上的雲降臨。

  5、太28:20: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

    約16:28:我從父出來,到了世界;我又離開世界,往父那裡去。

    約17:11:從今以後,我不在世上,他們卻在世上;我往你那裡去。聖父啊,求你因你賜給我的名保守他們,叫他們合而為一,像我們一樣。

    約3:13:除了從天降下,仍舊在天的人子,沒有人升過天。

  6、來9:24:因為基督並不是進了人手所造的聖所(這不過是真聖所的影像),乃是進了天堂,如今為我們顯在神面前。

    約壹2:2:他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不是單為我們的罪,也是為普天下人的罪。

    羅8:34:誰能定他們的罪呢?有基督耶穌已經死了,而且從死里復活,如今在神的右邊,也替我們祈求。

  7、約14:2:在我父的家裡有許多住處;若是沒有,我就早已告訴你們了。我去原是為你們預備地方去。

    弗2:6:他又叫我們與基督耶穌一同復活,一同坐在天上。

  8、約14:16:我要求父,父就另外賜給你們一位保惠師,叫他永遠與你們同在。

    林後1:22:他又用印印了我們,並賜聖靈在我們心裡作憑據。

    林後5:5:為此,培植我們的就是神,他又賜給我們聖靈作憑據。

  9、西3:1:所以,你們若真與基督一同復活,就當求在上面的事;那裡有基督坐在神的右邊。

    腓3:20:我們卻是天上的國民,並且等候救主,就是主耶穌基督,從天上降臨。



主日19


  問50:為何加上「坐在神的右邊」呢?


  答:因為基督升到天上,為的是他可以在那裡彰顯作為他教會的元首1,父借他管理萬有2。


  問51:我們從我們的元首基督的榮耀得到什麼益處?


  答:第一,他借聖靈在我們這作他肢體的人裡面賜下屬天的恩賜3;第二,借他的權能,使我們在一切仇敵面前得蒙庇佑4。


  問52:基督「將來必從那裡降臨,審判活人死人」,這對你有什麼安慰?


  答:好使我在諸般的憂愁和逼迫中,能舉起頭來,仰望那位從前向神的審判,為我獻上自己的那一位,他除去我一切的咒詛,他還要從天上再來作審判的主5;他要將他的和我的仇敵都丟在永遠的定罪中6,卻要把我和一切選民帶到那裡,帶到天上的快樂和榮耀里7。


  1、弗1:20-22:就是照他在基督身上所運行的大能大力,使他從死里復活,叫他在天上坐在自己的右邊,遠超過一切執政的、掌權的、有能的、主治的,和一切有名的;不但是今世的,連來世的也都超過了。又將萬有服在他的腳下,使他為教會作萬有之首。

    西1:18:他也是教會全體之首;他是元始,是從死里首先復生的,使他可以在凡事上居首位。

  2、太28:18:耶穌進前來,對他們說:「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都賜給我了。」

    約5:22:父不審判什麼人,乃將審判的事全交與子。

  3、弗4:8:所以經上說:「他升上高天的時候,擄掠了仇敵,將各樣的恩賜賞給人。」

  4、詩2:9:你必用鐵杖打破他們,你必將他們如同窯匠的瓦器摔碎。

    約10:28:我又賜給他們永生;他們永不滅亡,誰也不能從我手裡把他們奪去。

  5、路21:28:一有這些事,你們就當挺身昂首,因為你們得贖的日子近了。

    羅8:23-24:不但如此,就是我們這有聖靈初結果子的,也是自己心裡嘆息,等候得著兒子的名份,乃是我們的身體得贖。我們得救是在乎盼望;只是所見的盼望不是盼望,誰還盼望他所見的呢?

    帖前4:16:因為主必親自從天降臨,有呼叫的聲音和天使長的聲音,又有神的號吹響;那在基督里死了的人必先復活。

  6、帖後1:6-9:神既是公義的,就必將患難報應那加患難給你們的人;也必使你們這受患難的人與我們同得平安。那時,主耶穌同他有能力的天使從天上在火焰中顯現,要報應那不認識神和那不聽從我主耶穌福音的人。他們要受刑罰,就是永遠沉淪,離開主的面和他權能的榮光。

    太25:41:王又要向那左邊的說:「你們這被咒詛的人,離開我!進入那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預備的永火里去!」

  7、太25:34:於是王要向那右邊的說:「你們這蒙我父賜福的,可來承受那創世以來為你們所預備的國。」

第四章 論聖靈神

主日20


  問53:論到聖靈,你相信什麼?


  答:第一,我相信他與父和子同為永恆的神1。第二,他是賜給我的2,他用真實信仰使我分享基督和他一切的恩惠3,他安慰我4,永遠與我同在5。


  1、創1:2:地是空虛混沌。淵面黑暗。神的靈運行在水面上。

    賽48:16:你們要就近我來聽這話:我從起頭並未曾在隱密處說話,自從有這事,我就在那裡。現在主耶和華差遣我和他的靈來。

    林前3:16:豈不知你們是神的殿,神的靈住在你們裡頭嗎?

  2、太28:19: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

    林後1:22:他又用印印了我們,並賜聖靈在我們心裡作憑據。

  3、加3:14:這便叫亞伯拉罕的福,因基督耶穌可以臨到外邦人,使我們因信得著所應許的聖靈。

    彼前1:2:就是照父神的先見被揀選,借著聖靈得成聖潔,以致順服耶穌基督,又蒙他血所灑的人。願恩惠、平安,多多地加給你們。

  4、徒9:31:那時猶太、加利利、撒瑪利亞,各處的教會都得平安,被建立;凡事敬畏主,蒙聖靈的安慰,人數就增多了。

  5、約14:16:我要求父,父就另外賜給你們一位保惠師,叫他永遠與你們同在。

    彼前4:14:你們若為基督的名受辱罵,便是有福的;因為神榮耀的靈常住在你們身上。


主日21


  問54:你對神聖大公教會是怎樣理解的?


  答:從全人類當中1,自全世界的開始到末了2 ,神的兒子3借著他的聖靈和話語4,為自己聚集5 、保衛並存留一群選民6,在真實信仰里聯合一起,直到得永生7;並且我是,也永遠是這群體裡有生命的一員8。


  問55:你對「聖徒相通」是怎樣理解的?


  答:第一,所有信徒都是基督的肢體,在他和他一切的豐富和恩賜中有份9。第二,每一個信徒當自覺他有責任隨時高興地去使用他的恩賜,使其他肢體得益處10


  問56:你對「罪得赦免」是怎樣相信的?


  答:我信神因基督補償了罪的緣故11,不再記念我的罪,也不記念我在一生中需要與之鬥爭的罪惡天性;反而憑恩典將基督的義分給我12,叫我永不再定罪13。


  1、申10:14-15:看哪!天和天上的天,地和地上所有的,都屬耶和華你的神。耶和華但喜悅你的列祖,愛他們,從萬民中揀選他們的後裔,就是你們,象今日一樣。

  2、創26:4:我要加增你的後裔,象天上的星那樣多,又要將這些地都賜給你的後裔,並且地上萬國必因你的後裔得福。

  3、約10:11:我是好牧人,好牧人為羊捨命。

  4、賽59:21:耶和華說:「至於我與他們所立的約,乃是這樣:我加給你的靈,傳給你的話,必不離你的口,也不離你後裔與你後裔之後裔的口,今直到永遠。這是耶和華說的。」

  5、羅9:24:這器皿就是我們被神所召的,不但是從猶太人中,也是從外邦人中。這有什麼不可呢?

    弗1:10:要照所安排的,在日期滿足的時候,使天上地上一切所有的,都在基督裡面同歸於一。

  6、約10:16:我另外有羊,不是這圈裡的;我必須領他們來,他們也要聽我的聲音,並且要合成一群,歸一個牧人了。

  7、徒13:48:外邦人聽見這話,就歡喜了,讚美神的道;凡預定得永生的人都信了。

  8、林前1:8-9:他也必堅固你們到底,叫你們在我們主耶穌基督的日子無可責備。 神是信實的,你們原是被他所召,好與他兒子,我們的主耶穌基督,一同得分。

    羅8:35:誰能使我們與基督的愛隔絕呢?難道是患難嗎?是困苦嗎?是逼迫嗎?是飢餓嗎?是赤身露體嗎?是危險嗎?是刀劍嗎?

  9、約1:3-4:萬物是借著他造的;凡被造的,沒有一樣不是借著他造的。生命在他裡頭,這生命就是人的光。

    羅8:32:神既不愛惜自己的兒子,為我們眾人舍了,豈不也把萬物和一同白白地賜給我們嗎?

    林前12:13:我們不拘是猶太人,是希利尼人,是為奴的,是自主的,都從一位聖靈受洗,成了一個身體,飲於一位聖靈。

  10、林前13:5:不作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處,不輕易發怒,不計算人的惡。

    腓2:4-6:各人不要單顧自己的事,也要顧別人的事。你們當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他本有 神的形像,不以自己與神同等為強奪的。

  11、約壹2:2:他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不是單為我們的罪,也是為普天下人的罪。

    林後5:19、21:這就是神在基督里,叫世人與自己和好,不將他們的過犯歸到他們身上,並且將這和好的道理託付了我們。神使那無罪的,替我們成為罪,好叫我們在他裡面成為神的義。

  12、耶31:34:他們各人不再教導自己的鄰舍和自己的弟兄說:「你該認識耶和華。」因為他們從最小的,到至大的,都必認識我。我要赦免他們的罪孽,不再記念他們的罪惡。這是耶和華說的。

    詩103:3-4、10-11:他赦免你的一切罪孽,醫治你的一切疾病。他救贖你的命脫離死亡,以仁愛和慈悲為你的冠冕?他沒有按我們的罪過待我 們,也沒有照我們的罪孽報應我們。天離地何等地高,他的慈愛向敬畏他的人,也是何等地大。

    羅8:1-3: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穌里的,就不定罪了。因為賜生命聖靈的律,在基督耶穌里釋放了我,使我脫離罪和死的律了。律法既因肉體軟弱,有 所不能行的,神就差遣自己的兒子,成為罪身的形狀,作了贖罪祭,在肉體中定了罪案。

  13、約3:18:信他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經定了,因為他不信神獨生子的名。



主日22


  問57:「身體復活」給你什麼安慰?


  答:在死後不僅我的靈魂被立刻帶到為首的基督那裡1,連我的身體也要因基督的權能活過來,再與我的靈魂聯合起來,並要跟基督榮耀的身體相似2。


  問58:你從「論永生」的信條得著什麼安慰?


  答:既然我現在心裡開始覺得永恆的快樂3,此生之後,我也要得著完全的福樂4,這是眼睛未曾看見的,耳朵未曾聽見的,人心也未曾想到5的福樂,在其中要永遠讚美神。


  1、路23:43:耶穌對他說:「我實在告訴你,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裡了。」

    腓1:23:我正在兩難之間,情願離世與基督同在,因為這是好得無比的。

  2、林前15:53:這必朽壞的總要變成不朽壞的;這必死的總要變成不死的。

    伯19:25-26:我知道我的救贖主活著,末了必站立在地上。我這皮肉滅絕之後,我必在肉體之外得見神。

  3、林後5:2-3、6:我們在這帳棚里嘆息,深想得那從天上來的房屋,好像穿上衣服;倘若穿上,被遇見的時候就不至於赤身了。所以,我們時常坦然無懼,並且曉得我們住在身內,便與主相離。

    羅14:17:因為神的國不在乎吃喝,只在乎公義、和平,並聖靈中的喜樂。

  4、詩10:11:他心裡說,神竟忘記了;他掩面,永不觀看。

  5、林前2:9:如經上所記:「神為愛他的人所預備的是眼睛未曾看見,耳朵未曾聽見,人心也未曾想到的。」



主日23


  問59:現在你相信這一切,對你有何幫助呢?


  答:這使我與神和好,在基督里稱義,並且承受永生1。


  問60:你如何在神面前稱義呢?


  答:唯有借著對耶穌基督的真信心2,就是:雖然我的良心控告我是嚴重地干犯了神的一切誡命,從沒有遵守任何誡命3,並且時常傾向罪惡4;然而,並非出於我任何的功德5,乃神出於白白的恩典6,將基督完全的補罪、公義,和聖潔7賜給我8,好像我從沒有犯過罪,又好像我自己作成了基督為我作成的一切順服9,只要我用信心接受恩典就夠了10。


  問61:為何你說你僅是因信稱義?


  答:我在神面前蒙悅納,並不是因我的信心有什麼價值11,乃因基督的補罪、公義,和聖潔,使我在神面前稱義12。並且除了單憑信以外,我不能用任何方法接受此義,作為自己的義13。


  1、羅5:1:我們既因信稱義,就借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與神相和。

    羅1:17:因為神的義正在這福音上顯明出來;這義是本於信,以致於信。如經上所記:「義人必因信得生。」

    約3:36: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得不著永生,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

  2、羅3:22:就是神的義,因信耶穌基督加給一切相信的人,並沒有分別。

    加2:16:既知道人稱義不是因行律法,乃是因信耶穌基督,連我們也信了基督耶穌,使我們因信基督稱義,不因行律法稱義,因為凡有血氣的,沒有一人因行律法稱義。

    弗2:8-9: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

  3、羅3:9:這卻怎麼樣呢?我們比他們強嗎?決不是的!因我們已經證明:猶太人和希利尼人都在罪惡之下。

  4、羅7:23:但我覺得肢體中另有個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戰,把我擄去,叫我附從那肢體中犯罪的律。

  5、羅3:24:如今卻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地稱義。

  6、多3:5:他便救了我們,並不是因我們自己所行的義,乃是照他的憐憫,借著重生的洗和聖靈的更新。

    弗2:8-9: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

  7、羅3:24-25:如今卻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地稱義。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是憑著耶穌的血,借著人的信,要顯明神的義;因為他用忍耐的心寬容人先時所犯的罪。

  8、羅4:4-5:作工的得工價,不算恩典,乃是該得的;惟有不作工的,只信稱罪人為義的神,他的信就算為義。

    林後5:19:這就是神在基督里,叫世人與自己和好,不將他們的過犯歸到他們身上,並且將這和好的道理託付了我們。

    約壹2:1:我小子們哪,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是要叫你們不犯罪。若有人犯罪,在父那裡我們有一位中保,就是那義者耶穌基督。

  9、林後5:21:神使那無罪的,替我們成為罪,好叫我們在他裡面成為神的義。

  10、羅3:28:所以我們看定了:人稱義是因著信,不在乎遵行律法。

    約3:18:信他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經定了,因為他不信神獨生子的名。

  11、詩16:2:我的心哪!你曾對耶和華說:「你是我的主,我的好處不在你以外。」

    弗2:8-9: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

  12、林前1:30:但你們得在基督耶穌里是本乎神,神又使他成為我們的智慧、公義、聖潔、救贖。

    林前2:2:因為我曾定了主意,在你們中間不知道別的,只知道耶穌基督並他釘十字架。

  13、約壹5:10:信神兒子的,就有這見證在他心裡;不信神 的,就是將神當作說謊的,因不信神為他兒子作的見證。



主日24


  問62:但為何我們的善功不能作為我們在神面前稱義的一部份?或至低限度在稱義上有所幫助?


  答:因為能站立在神審判台前的義,必須徹頭徹尾地完全,且必須與神的律法完全相合1;然而,就是我們今生最好的功德都是不完全的,都是被罪玷污了的2。


  問63:我們的善功既算不得什麼,神為何要在今生來世加以報賞呢?


  答:報賞非由功德,乃由恩典而來3。


  問64:這教義豈非使人怠慢不敬嗎?


  答:不;因為凡經真信心植根於基督的人,不能不結出感恩的果子4。


  1、加3:10:凡以行律法為本的,都是被咒詛的;因為經上記著:「凡不常照律法書上所記一切之事去行的,就被咒詛。」

    申27:26:「不堅守遵行這律法言語的,必受咒詛!」百姓都要說:「阿們!」

  2、賽64:6:我們都象不潔淨的人,所有的義都象污穢的衣服。我們都象葉子漸漸枯乾,我們的罪孽好像風把我們吹去。

  3、路17:10:這樣,你們作完了一切所吩咐的,只當說:「我們是無用的僕人,所作的本是我們應份作的。」

  4、太7:17-18:這樣,凡好樹都結好果子;惟獨壞樹結壞果子。好樹不能結壞果子;壞樹不能結好果子。

    約15:5:我是葡萄樹,你們是枝子。常在我裡面的,我也常在他裡面,這人就多結果子;因為離了我,你們就不能作什麼。

第五章 論聖禮

主日25


  問65:我們既單因信而分享基督及其恩惠,這信從何而來?


  答:聖靈借福音在我們心裡工作,以至有信1,並借聖禮印證此信2。


  問66:聖禮是什麼?


  答:聖禮是聖潔的有形標誌和印記,是神所指定的,以至借著聖禮,他可更完全地向我們宣布並印證福音的應許,即因基督一次在十字架上所完成的犧牲,神出於白白的恩典,使我們罪得赦免,承受永生3。


  問67:那麼,道與聖禮是為指引我們,相信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之犧牲,乃是我們得救的唯一基礎嗎?


  答:誠然如此;因為聖靈在福音里教導我們,又借聖禮向我們保證,我們得救全靠基督在十字架上一次完成的犧牲4。


  問68:基督在新約中指定了多少聖禮?


  答:兩個:洗禮和聖餐5。


  1、弗2:8: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 神所賜的。

    弗6:23:願平安、仁愛、信心,從父神和主耶穌基督,歸與弟兄們。

    腓1:29:因為你們蒙恩,不但得以信服基督,並要為他受苦。

  2、太28:19: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

    羅4:11:並且他受了割禮的記號,作他未受割禮的時候因信稱義的印證,叫他作一切未受割禮而信之人的父,使他們也算為義。

  3、創17:11:你們都要受割禮,這是我與你們立約的證據。

    羅4:11:並且他受了割禮的記號,作他未受割禮的時候因信稱義的印證,叫他作一切未受割禮而信之人的父,使他們也算為義。

    利6:25:你對亞倫和他的子孫說,贖罪祭的條例乃是這樣:要在耶和華面前,宰燔祭牲的地方,宰贖罪祭牲。這是至聖的。

    徒22:16:現在你為什麼耽延呢?起來,求告他的名受洗,洗去你的罪。

    徒2:38:彼得說:「你們各人要悔改,奉耶穌基督的名受洗,叫你們的罪得赦,就必領受所賜的聖靈。」

    太26:28:因為這是我立約的血,為多人流出來,使罪得赦。

  4、羅6:3:豈不知我們這受洗歸入基督耶穌的人,是受洗歸入他的死嗎?

    加3:27:你們受洗歸入基督的,都是披戴基督了。

  5、林前10:2-4:都在雲里、海里受洗歸了摩西;並且都吃了一樣的靈食,也都喝了一樣的靈水;所喝的,是出於隨著他們的靈磐石;那磐石就是基督。


第六章 論洗禮

主日26


  問69:洗禮如何表明,並印證你在基督十字架上的犧牲有份呢?


  答:就是:基督指定了這外在的水洗1,並加上他的應許2,使我因他的血和靈得以洗淨我靈魂的污穢,即一切罪惡3,就如我身體上的污穢通常是用水洗淨一般。


  問70:用基督的血和靈洗滌是什麼意思?


  答:就是我們借恩典,因基督在十字架上為我們犧牲流血4,他們的罪從神那裡得赦免;又被聖靈更新,並成聖作基督的肢體,叫我們多向罪死,過聖潔無瑕疵的生活5。


  問71:基督在哪裡應許我們被他的血和靈洗淨,如同被洗禮的水洗淨呢?


  答:在設立水禮時如此說:「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6。」「信而受洗" 的必然得救,不信的必被定罪7。」在聖經里稱洗禮為重生的洗8和除去罪惡的洗9,且都重述這個應許。


  1、太28:19: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

    徒2:38:彼得說:「你們各人要悔改,奉耶穌基督的名受洗,叫你們的罪得赦,就必須受所賜的聖靈。」

  2、可16:16: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不信的必被定罪。

    太3:11:我是用水給你們施洗,叫你們悔改;但那在我以後來的,能力比我更大,我就是給他提鞋也不配。他要用聖靈與火給你們施洗。

    羅6:3:豈不知我們這受洗歸入基督耶穌的人,是受洗歸入他的死嗎?

  3、可1:4:照這話,約翰來了,在曠野施洗,傳悔改的洗禮,使罪得赦。

    路3:3:他就來到約旦河一帶地方,宣講悔改的洗禮,使罪得赦。

  4、來12:24:並新約的中保耶穌,以及所灑的血;這血所說的,比亞伯的血所說的更美。

    彼前1:2:就是照父神的先見被揀選,借著聖靈得成聖潔,以致順服耶穌基督,又蒙他血所灑的人。願恩惠、平安,多多的加給你們。

  5、約1:33:我先前不認識他;只是那差我來用水施洗的,對我說:「你看見聖靈降下來,住在誰的身上,誰就是用聖靈施洗的。」

    羅6:4:所以我們借著洗禮歸入死,和他一同埋葬,原是叫我們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象基督借著父的榮耀從死里復活一樣。

    西2:11:你們在他裡面,也受了不是人手所行的割禮,乃是基督使你們脫去肉體情慾的割禮。

  6、太28:19: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

  7、可16:16: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不信的必被定罪。

  8、多3:5:他便救了我們,並不是因我們自己所行的義,乃是照他的憐憫,借著重生的洗和聖靈的更新。

  9、徒22:16:現在你為什麼耽延呢?起來,求告他的名受洗,洗去你的罪。



主日27


  問72:如此,外在的水洗便能洗去罪惡嗎?


  答:不;因為只有耶穌基督的血1和聖靈才能洗淨我們一切的罪2。


  問73:那樣,為何聖靈稱洗禮是重生和除去罪惡的洗呢?


  答:神如此說並非沒有重大理由的:即不單藉此教訓我們,就如身體的污穢用水洗去一般,我們的罪也同樣要用基督的血與靈洗去3;更借這神聖的保證和標號,使我們確知我們的罪惡真的得到屬靈的洗,正如我們的身體用水洗淨一樣4。


  問74:嬰孩也要受洗嗎?


   答:是;因為他們既然與父母同屬乎神的約5,同為神的子民6 ,並且他們因基督的血,得蒙應許7,有救贖8和起信的聖靈,如同他們父母所有的,那麼他們也借著那作為約的表記之洗禮,被接入基督教會中,有別於不信者的兒女9,正如舊約的割禮所行的10,這割禮已由新約的洗禮所代替11 。


  1、太3:11:我是用水給你們施洗,叫你們悔改;但那在我以後來的,能力比我更大,我就是給他提鞋也不配。他要用聖靈與火給你們施洗。

    彼前3:21:這水所表明的洗禮,現在借著耶穌基督復活也拯救你們;這洗禮本不在乎除掉肉體的污穢,只求在神面前有無虧的良心。

  2、約壹1:7:我們若在光明中行,如同神在光明中,就彼此相交,他兒子耶穌的血也洗淨我們一切的罪。

    林前6:11:你們中間也有人從前是這樣;但如今你們奉主耶穌基督的名,並借著我們神的靈,已經洗淨、成聖、稱義了。

  3、啟1:5:並那誠實作見證的,從死里首先復活,為世上君 王元首的耶穌基督,有恩惠、平安歸與你們。

    林前6:11:你們中間也有人從前是這樣;但如今你們奉主耶穌基督的名,並借著我們神的靈,已經洗淨、成聖、稱義了。

  4、可16:16: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不信的必被定罪。

    加3:27:你們受洗歸入基督的,都是披戴基督了。

  5、創17:7:我要與你並你世世代代的後裔堅立我的約,作永遠的約,是要作你和你後裔的神。

    徒2:39:因為這應許是給你們和你們的兒女,並一切在遠方的人,就是主我們神所召來的。

  6、林前7:14:因為不信的丈夫就因著妻子成了聖潔;並且不信的妻子就因著丈夫成了聖潔;不然,你們的兒女就不潔淨,但如今他們是聖潔的了。

    珥2:16:聚集眾民,使會眾自潔;招聚老者,聚集孩童和吃奶的,使新郎出離洞房,新婦出離內室。

  7、路1:14-15:你必歡喜快樂;有許多人因他出世,也必喜樂。他在主面前將要為大,淡酒濃酒都不喝,從母腹里就被聖靈充滿了。

    詩22:10:我自出母胎就被交在你手裡,從我母親生我,你就是我的神。

    徒2:39:因為這應許的給你們和你們的兒女,並一切在遠方的人,就是主我們 神所召來的。

  8、太19:14:耶穌說:「讓小孩子到我這裡來,不要禁止他們;因為在天國的,正是這樣的人。」

  9、徒10:47:於是彼得說:「這些人既受了聖靈,與我們一樣,誰能禁止用水給他們施洗呢?」

    林前12:13:我們不拘是猶太人,是希利尼人,是為奴的,是自主的,都從一位聖靈受洗,成了一個身體,飲於一位聖靈。

    林前7:14:因為不信的丈夫就因著妻子成了聖潔;並且不信的妻子就因著丈夫成了聖潔;不然,你們的兒女就不潔淨,但如今他們是聖潔的了。

  10、創17:14:但不受割禮的男子,必從民中剪除,因他背了我的約。

  11:西2:11-13:你們在他裡面,也受了不是人手所行的割禮,乃是基督使你們脫去肉體情慾的割禮。你們既受洗與他一同埋葬,也就在此與他一同復活,都因信那叫他從死里復活神的功用。你們從前在過犯和未受割禮的肉體中死了,神赦免了你們一切過犯,便叫你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


第七章 論基督的聖餐

主日28


  問75:聖餐如何向你表明並印證你是有份於基督在十字架上一次的犧牲及一切恩惠呢?


  答:就是:基督已經吩咐我和眾信徒吃這掰開的餅,喝這杯,並作了以下的應許1:第一,他的身體在十字架上為我舍了,破裂了,他的血為我流了,正如我親眼看見主的餅為我掰開,主的杯遞給我一樣確實;再者,他被釘的身體和流出的血,餵養我的靈魂直到永生,正如我從神僕人的手接受,並用嘴吃喝主的餅和杯,作為基督的身體和血之標記一般確實。


  問76:吃基督被釘的身體,喝他所流的血,是什麼意思?


  答:這不僅是指我們用信心領受基督的苦難和死,藉此獲得赦罪和永生2,更是指我們借著居住在我們和基督裡面的聖靈3,漸漸聯於他聖潔的身體。這樣,雖然他在天上4,我們在地上,我們仍是「他肉中的肉,骨中的骨5」,並且永遠由一個靈管理,正如身上的肢體由一個靈魂管理一樣6。


  問77:基督在何處應許了他會用他的身體和血餵養信徒,正如他們吃這掰開的餅,喝這杯呢?


  答:關於設立聖餐,經上這樣記著說:「主耶穌被賣的那一夜,拿起餅來,祝謝了,就掰開,說:『這是我的身體,為你們舍的;你們應當如此行,為的是記念我7。』飯後,也照樣拿起杯來,說:『這杯是用我的血所立的新約8;你們每逢喝的時候,要如此行,為的是記念我。』你們每逢吃這餅,喝這杯,是表明主的死,直等到他來9。」保羅把這應許反覆地說:「我們所祝福的杯,豈不是同領基督的血嗎?我們所掰開的餅,豈不是同領基督的身體嗎?我們雖多,仍是一個餅,一個身體;因為我們同是分受這一個餅10。」


  1、太26:26-28:他們吃的時候,耶穌拿起餅來,祝福,就掰開,遞給門徒,說:「你們拿著吃,這是我的身體。」又拿起杯來,祝謝了,遞給他們,說:「你們都喝這個,因為這是我立約的血,為多人流出來,使罪得赦。」

    可14:22-24:他們吃的時候, 耶穌拿起餅來,祝了福,就掰開,遞給他們說;「你們拿著吃,這是我的身體。」又拿起杯來,祝謝了,遞給他們;他們都喝了。耶穌說:「這是我立約的血, 為多人流出來的。」

    路22:19-20:又拿起餅來,祝謝了,就掰開,遞給他們,說:「這是我的身體,為你們舍的,你們也應當如此行,為的是記念我。」飯後也照樣拿起杯來,說:「這杯是用我血所立的新約,是為你們流出來的。」

    林前10:16-17:我們所祝福的杯,豈不是同領基督的血嗎?我們所掰開的餅,豈不是同領基督的身體嗎?我們雖多,仍是一個餅,一個身體,因為我們都是分受這一個餅。

    林前11:23-25:我當日所傳給你們的,原是從主領受的,就是主耶穌被賣的那一夜,拿起餅來,祝謝了,就掰開,說:「這是我的身體,為你們舍 的,你們應當如此行,為的是記念我。」飯後,也照樣拿起杯來,說:「這杯是用我的血所立的新約,你們每逢喝的時候,要如此行,為的是記念我。」

  2、約6:35、40、47-48、50-51、53-54:耶穌說:「我就是生命的糧。到我這裡來的,必定不餓;信我的,永遠不渴。因為我父的意思是叫一切見子而信的人得永生,並且在末日我要叫他復活。」「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信的人有永生。我就是生命的糧。 這是從天上降下來的糧,叫人吃了就不死。我是從天上降下來生命的糧;人若吃這糧,就必永遠活著。我所要賜的糧,就是我的肉,為世人之生命所賜的。」 耶穌說:「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你們若不吃人子的肉,不喝人子的血,就沒有生命在你們裡面。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在末日我要叫他復活。」

  3、約6:55-56:我的肉真是可吃的;我的血真的可喝的。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常在我裡面,我也常在他裡面。

  4、徒3:21:天必留他,等到萬物復興的時候,就是神從創世以來,借著聖先知的口所說的。

    徒1:9-11:說了這話,他們正看的時候,他就被取上升,有一朵雲彩把他接去,便看不見他了。當他往上去,他們定睛望天的時候,忽然有兩個人身 穿白衣,站在旁邊,說:「加利利人哪,你們為什麼站著望天呢?這離開你們被接升天的耶穌,你們見他怎樣往天上去,他還要怎樣來。」

    林前11:26:你們每逢吃這餅,喝這杯,是表明主的死,直等到他來。

  5、弗5:29-32:從來沒有人恨惡自己的身子,總是保養顧惜,正象基督待教會一樣,因我們是他身上的肢體。為這個緣故,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這是極大的奧秘,但我是指著基督和教會說的。

    林前6:15、17、19:豈不知你們的身子是基督的肢體嗎?我可以將基督的肢體作為娼妓的肢體嗎?斷乎不可! 但與主聯合的,便是與主成為一靈。 豈不知你們的身子就是聖靈的殿嗎?這聖靈是從 神而來,住在你們裡頭的;並且你們不是自己的人。

    約壹3:24;遵守神命令的,就住在神裡面, 神也住在他裡面。我們所以知道 神住在我們裡面,是因他所賜給我們的聖靈。

  6、約6:56-58: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常在我裡面,我也常在他裡面。永活的父怎樣差我來,我又因父活著;照樣,吃我肉的人也要因我活著。這就是從天上降下來的糧。吃這糧的人就永遠活著,不像你們的祖宗吃過嗎哪還是死了。

    弗4:15-16:惟用愛心說誠實話,凡事長進,連於元首基督;全身都靠他聯絡得合式,百節各按各職,照著各體的功用彼此相助,便叫身體漸漸增長,在愛中建立自己。

  7、林前11:23:我當日傳給你們的,原是從主領受的,就是主耶穌被賣的那一夜,拿起餅來。

    太26:26:他們吃的時候,耶穌拿起餅來,祝福,就掰開,遞給門徒,說:「你們拿著吃,這是我的身體。」

    可14:22:他們吃的時候,耶穌拿起餅來,祝了福,就掰開,遞給他們說:「你們拿著吃,這是我的身體。」

    路22:19:又拿起餅來,祝謝了,就掰開,遞給他們,說:「這是我的身體,為你們舍的,你們也當如此行,為的是記念我。」

  8、出24:8:摩西將血灑在百姓身上,說:「你看!這是立約的血,是耶和華按這一切話與你們立約的憑據。」

    來9:20:這血就是神與你們立約的憑據。

  9、出13:9:這要在你手上作記號,在你額上作記念,使耶和華的律法常在你口中,因為耶和華曾用大能的手將你從埃及領出來。

    林前11:26:你們每逢吃這餅,喝這杯,是表明主的死,直等到他來。

  10、林前10:16-17:我們所祝福的杯,豈不是同領基督的血嗎?我們所掰開的餅,豈不是同領基督的身體嗎?我們雖多,仍是一個餅,一個身體,因為我們都是分受這一個餅。



主日29


  問78:餅和酒成為基督的真身體和血嗎?


  答:不;正如洗禮中的水並沒有變為基督的血,也沒有成為罪惡得以洗淨的本身,它只是神所立的表記和保證1;照樣,聖餐中的聖餅並沒有變為基督的身體2,而只是照聖禮的本質和慣例3,稱為基督的身體。


  問79:那麼,為何基督稱餅為他的身體,杯為他的血,或用血所立的新約,並且保羅也說同領受基督的身體和血呢?


  答:基督這樣說,並非沒有重大原因:他一方面藉此教訓我們,正如餅和酒維持在世的生命,他被釘的身體和流出的血也是維持我們靈魂直到永生的真正飲食4;另一方面,當我們為記念他而領受這些聖潔的表記時以這有形的表記和保證,擔保借著聖靈的工作,我們是真正在分享他的身體和血5;而且他一切的苦難和順服也確實是我們自己的,猶如我們自己受了苦,成全了一切一般6。


  1、林前10:1-4:弟兄們,我不願意你們不曉得,我們的祖宗從前都在雲下,都從海中經過;都在雲里、海里受洗歸了摩西;並且都吃了一樣的靈食,也都喝了一樣的靈水;所喝的,是出於隨著他們的靈磐石;那磐石就是基督。

    彼前3:21:這水所表明的洗禮,現在借著耶穌基督復活也拯救你們;這洗禮本不在乎除掉肉體的污穢,只求在神面前有無虧的良心。     約6:35、62-63:耶穌說:「我就是生命的糧。到我這裡來的,必定不餓;信我的,永遠不渴。 倘或你們看見人子升到他原來所在之處,怎麼樣呢?叫人活著的乃是靈,肉體是無益的。我對你們所說的話,就是靈,就是生命。」

  2、林前10:16:我們所祝福的杯,豈不是同領基督的血嗎?我們所掰開的餅,豈不是同領基督的身體嗎?

    林前11:20:你們聚會的時候,算不得吃主的晚餐。

  3、創17:10-11、14:你們所有的男子都要受割禮,這就是我與你並你的後裔所立的約,是你們所當遵守的。你們都要受割禮,這是我與你們立約的證據。但不受割禮的男子,必從民中剪除,因他背了我的約。

    出12:26-27、43、48:你們的兒女問你們說:「行這禮是什麼意思?」你們就說:「這是獻給耶和華逾越節的祭。當以色列人在埃及的時候, 他擊殺埃及人,越過以色列人的房屋,救了我們各家。」於是百姓低頭下拜。耶和華對摩西、亞倫說:「逾越 節的例是這樣:外邦人都不可吃這羊羔。若有外人寄居在你們中間,願向耶和華守逾越節,他所有的男子務要受割禮,然後才容他前來遵守,他也就象本地人一樣; 但未受割禮的,都不可吃這羊羔。」

    徒7:8: 神又賜他割禮的約。於是亞伯拉罕生了以撒,第八日給他行了割禮。以撒生雅各,雅各生十二位先祖。

    太26:26:他們吃的時候,耶穌拿起餅來,祝福,就擘開,遞給門徒,說:「你們拿著吃,這是我的身體。」

    可14:24:耶穌說:「這是我立約的血,為多人流出來的。」

  4、約6:51、55-56:我是從天上降下來生命的糧;人若吃這糧,就必永遠活著。我所要賜的糧,就是我的肉,為世人之生命所賜的。我的肉真是可吃的;我的血真是可喝的。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常在我裡面,我也常在他裡面。

  5、林前10:16-17:我們所祝福的杯,豈不是同領基督的血嗎?我們所掰開的餅,豈不是同領基督的身體嗎?我們雖多,仍是一個餅,一個身體,因為我們都是分受這一個餅。

    林前11:26-28:你們每逢吃這餅,喝這杯,是表明主的死,直等到他來。所以無論何人,不按理吃主的餅,喝主的杯,就是干犯主的身、主的血了。人應當自己省察,然後吃這餅、喝這杯。

    弗5:30:因我們是他身上的肢體。

  6、羅5:9、18-19:現在我們既靠著他的血稱義,就更要借著他免去神的忿怒。 如此說來,因一次的過犯,眾人都被定罪;照樣,因一次的義行,眾人也就被稱義得生命了。因一人的悖逆,眾人成為罪人;照樣,因一人的順從,眾人也稱為義了。

    羅8:4:使律法的義成就在我們這不隨從肉體,只隨從聖靈的人身上。



主日30


  問80:聖餐與天主教的彌撒有何不同?


  答:聖餐向我們證明,借著耶穌基督一次在十字架上所獻的祭,我們的罪全得赦免1(且我們借著聖靈被接入基督里2,他具有真身體,現今在天父的右邊3,在那裡受我們的敬拜4);但彌撒教導人,除非神甫天天為人獻上基督,活人死人都不能因基督的受苦而使罪得赦免(且以為基督肉身是在餅和酒裡面,因此基督應在它們裡面受敬拜)。故此,彌撒的本質,不過是否認了耶穌基督一次的獻祭和苦難(又是一種可咒可詛的偶像崇拜5)。


  問81:誰可來到主的桌前?


  答:就是那些厭惡自己的罪惡6,卻相信因耶穌基督罪得蒙赦免,以及後來的軟弱也可以由基督的受苦、受死得蒙掩蓋的人7;他們會渴望逐漸加強信心,改進生活8。但不悔改和假冒為善的人,乃是吃喝自己的罪9。


  問82:凡言行顯明不信神的人,也被准許領受聖餐嗎?


  答:不;因為如此行乃是褻瀆神的約,激起他的忿怒降在全會眾身上10;所以,照著基督和使徒的吩咐,基督教會必須使用掌管天國鑰匙的權柄,摒除這等人11,直至他們改正自己的生活。


  1、來7:27:他不象那些大祭司,每日必須先為自己的罪,後為百姓的罪獻祭,因為他只一次將自己獻上,就把這事成全了。

    來9:12、26:並且不用山羊和牛犢的血,乃用自己的血,只一次進入聖所,成了永遠贖罪的事。如果這樣,他從創世以來,就必多次受苦了;但如今在這末世顯現一次,把自己獻為祭,好除掉罪。

    太26:28:因為這是我立約的血,為多人流出來,使罪得赦。

    路22:19-20:又拿起餅來,祝謝了,就掰開,遞給他們,說:「這是我的身體,為你們舍的,你們也應當如此行,為的是記念我。」飯後也照樣拿起杯來,說:「這杯是用我血所立的新約,是為你們流出來的。」

    林後5:21:神使那無罪的,替我們成為罪,好叫我們在他裡面成為神的義。

  2、林前12:13:我們不拘是猶太人,是希利尼人,是為奴的,是自主的,都從一位聖靈受洗,成了一個身體,飲於一位聖靈。

  3、來1:3:他是神榮耀所發的光輝,是神本體的真象,常用他權能的命令托住萬有;他洗淨了人的罪,就坐在高天至大者的右邊。

    來8:1:我們所講的事,其中第一要緊的,就是我們有這樣的大祭司,已經坐在天上至大者寶座的右邊。

  4、約4:21-23:耶穌說:「婦人,你當信我。時候將到,你們拜父,也不在這山上,也不在耶路撒冷。你們所拜的,你們不知道; 我們所拜的,我們知道,因為救恩是從猶太人出來的。時候將到,如今就是了,那真正拜父的,要用心靈和誠實拜他,因為父要這樣的人拜他。」

    西3:1:所以,你們若真與基督一同復活,就當求在上面的事;那裡有基督坐在 神的右邊。

    腓3:20:我們卻是天上的國民,並且等候救主,就是主耶穌基督,從天上降臨。

    路24:52-53:他們就拜他,大大地歡喜,回耶路撒冷去,常在殿裡稱頌神。

    徒7:55:但司提反被聖靈充滿,定睛望天,看見 神的榮耀,又看見耶穌站在 神的右邊。

  5、賽1:11、14:耶和華說:「你們所獻的許多祭物,與我何益呢?公綿羊的燔祭和肥畜的脂油,我已經夠了。公牛的血、羊羔的血、公山羊的血,我都不喜悅。你們的月朔和節期,我心裡恨惡,我都以為麻煩。我擔當,便不耐煩。」

    太15:9:他們將人的吩咐當作道理教導人,所以拜我也是枉然。

    西2:22-23:這都是照人所吩咐、所教導的。說到這一切,正用的時候就都敗壞了。這些條規使人徒有智慧之名,用私意崇拜,自表謙卑,苦待己身,其實在克制肉體的情慾上是毫無功效。

    耶2:13:因為我的百姓作了兩件惡事,就是離棄我這活水的泉源,為自己鑿出池子,是破裂不能存水的池子。

  6、太5:3、6:虛心的人有福了!因為天國是他們的。饑渴慕義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得飽足。

    路7:37-38:那城裡有一個女人,是個罪人,知道耶穌在法利賽人家裡坐席,就拿著盛香膏的玉瓶,站在耶穌背後,挨著他的腳哭,眼淚濕了耶穌的腳,就用自己的頭髮擦乾,又用嘴連連親他的腳,把香膏抹上。

    路15:18-19:我要起來,到我父親那裡去,向他說:「父親!我得罪了天,又得罪了你;從今以後,我不配稱為你的兒子,把我當作一個僱工吧。」

  7、詩103:3:他赦免你的一切罪孽,醫治你的一切疾病。

  8、詩116:12-14:我拿什麼報答耶和華向我所賜的一切厚恩?我要舉起救恩的杯,稱揚耶和華的名。我要在他眾民面前向耶和華還我的願。

    彼前2:11-12:親愛的弟兄啊,你們是客旅,是寄居的。我勸你們要禁戒肉體的私慾;這私慾是與靈魂爭戰的。你們在外邦人中,應當品行端正,叫那些毀謗你們是作惡的,因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在鑑察的日子,歸榮耀給神。

  9、林前10:20:我乃是說,外邦人所獻的祭是祭鬼,不是祭神;我不願意你們與鬼相交。

    林前11:28:人應當自己省察,然後吃這餅、喝這杯。

    多1:16:他們說是認識神,行事卻和他相背;本是可憎惡的,是悖逆的,在各樣善事上是可廢棄的。

    詩50:15-16:並要在患難之日求告我,我必搭救你,你也要榮耀我。但神對惡人說:「你怎敢傳說我的律例,口中提到我的約呢?」   10、林前10:21:你們不能喝主的杯,又喝鬼的杯,不能吃主的筵席,又吃鬼的筵席。

    林前11:30-31:因此,在你們中間有好些軟弱的與患病的,死的也不少。我們若是先分辨自己,就不至於受審。

    賽1:11、13:耶和華說:「你們所獻的許多祭物,與我何益呢?公綿羊的燔祭和肥畜的脂油,我已經夠了。公牛的血、羊羔的血、公山羊的血,我都 不喜悅。你們不要再獻虛浮的供物。香品是我所憎惡的。月朔和安息日,並宣召的大會,也是我所憎惡的。作罪孽,又守嚴肅會,我也不能容忍。」

    耶7:21:萬軍之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如此說:「你們將燔祭加在平安祭上,吃肉吧!」

    詩50:16、22:但神對惡人說:「你怎敢傳說我的律例,口中提到我的約呢? 你們忘記神的,要思想這事,免得我把你們撕碎,無人搭救。」

  11、太18:17-18:若是不聽他們,就告訴教會;若是不聽教會,就看他象外邦人和稅吏一樣。我實在告訴你們,凡你們在地上所捆綁的,在天上也要捆綁;凡你們在地上所釋放的,在天上也要釋放。



主日31


  問83:掌管天國鑰匙的權柄是什麼1?


  答:就是福音的宣講和教會的紀律2,領人悔改3;借這兩者,天國向信者開放,向不信者關閉。


  問84:天國如何由福音的宣講而開放或關閉呢?


  答:就是:照著基督的吩咐4,要向所有信徒宣講並公開作見證說,只要他們用真信心接受福音的應許5,他們一切的罪就因基督的功勞而從那裡真正得到赦免;反之,要向所有不信的和假冒為善的人說,他們如不悔改6,神的忿怒和永遠的定罪就降在他們身上7;神在今生和來世的審判是依照此福音的見證。


  問85:天國如何由教會的紀律開放或關閉呢?


  答:就是:照基督的吩咐8,若有稱為基督徒的,其信仰不正或行為不檢9,經多次勸告仍不肯悔改,便要向教會10或教會負責人11告發他,若他還是不聽,便要由他們禁止他領聖餐12,把他摒除於教會之外,同時,神也把他摒除於基督的國以外;但若他答應並表現真悔改,便可重新接納他,作為基督和他教會的肢體13。


  1、太16:19:我要把天國的鑰匙給你,凡你在地上所捆綁的,在天上也要捆綁;凡你在地上所釋放的,在天上也要釋放。

  2、約20:23:你們赦免誰的罪,誰的罪就赦免了;你們留下誰的罪,誰的罪就留下了。

  3、太18: 15-18:倘若你的弟兄得罪你,你就去,趁著只有他和你在一處的時候,指出他的錯來,他若聽你,你便得了你的弟兄;他若不聽,你就另外帶一兩個人同去, 要憑兩三個人的口作見證,句句都可定準。若是不聽他們,就告訴教會;若是不聽教會,就看他象外邦人和稅吏一樣。我實在告訴你們,凡你們在地上所捆綁的,在 天上也要捆綁;凡你們在地上所釋放的,在天上也要釋放。

  4、太28:19: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

  5、約3:18、36:信他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經定了,因為他不信神獨生子的名;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得不著永生,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

    可16:16: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不信的必被定罪。

  6、約20:21-23:耶穌又對他們說:「願你們平安。父怎樣差遣了我,我也照樣差遣你們。」說了這話,就向他們吹一口氣,說:「你們受聖靈。你們赦免誰的罪,誰的罪就赦免了;你們留下誰的罪,誰的罪就留下了。」

    太16:19:我要把天國的鑰匙給你,凡你在地上所捆綁的,在天上也要捆綁;凡你在地上所釋放的,在天上也要釋放。

    羅2:2、13-17:我們知道這樣行的人,神必照真理審判他。(原來在神面前,不是聽律法的為義,乃是行律法的稱義。沒有律法的外邦人若順著本 性行律法上的事,他們雖然沒有律法,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這是顯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們心裡,他們是非之心同作見證,並且他們的思念互相較量,或以為是,或 以為非。)就在神借耶穌 基督審判人隱秘事的日子,照著我的福音所言。你稱為猶太人,又倚靠律法,且指著神誇口。

  7、帖後1:7-9:也必使你們這受患難的人與我們同得平安。那時,主耶穌同他有能力的天使從天上在火焰中顯現,要報應那不認識神和那不聽從我主耶穌福音的人。他們要受刑罰,就是永遠沉淪,離開主的面和他權能的榮光。

  8、太18:15:倘若你的弟兄得罪你,你就去,趁著只有他和你在一處的時候,指出他的錯來,他若聽你,你便得了你的弟兄。

  9、林前5:12:因為審判教外的人與我何干?教內的人豈不是你們審判的嗎?

  10、太18: 15-18:倘若你的弟兄得罪你,你就去,趁著只有他和你在一處的時候,指出他的錯來,他若聽你,你便得了你的弟兄;他若不聽,你就另外帶一兩個人同去, 要憑兩三個人的口作見證,句句都可定準。若是不聽他們,就告訴教會;若是不聽教會,就看他象外邦人和稅吏一樣。我實在告訴你們,凡你們在地上所捆綁的,在 天上也要捆綁;凡你們在地上所釋放的,在天上也要釋放。

  11、羅12:7-9:或作執事,就當專一執事;或作教導的,就當專一教導;或作勸化的,就當專一勸化;施捨的, 就當誠實;治理的,就當殷勤;憐憫人的,就當甘心。愛人不可虛假:惡要厭惡,善要親近。

    林前12:28?神在教會所設立的:第一是使徒;第二是先知;第三是教師;其次是行異能的;再次是得恩賜醫病的;幫助人的;治理事的;說方言的。

    提前5:17:那善於管理教會的長老,當以為配受加倍的敬奉;那勞苦傳道教導人的,更當如此。

    帖後3:14:若有人不聽從我們這信上的話,要記下他,不和他交往,叫他自覺羞愧。

  12、太18:17:若是不聽他們,就告訴教會;若是不聽教會,就看他象外邦人和稅吏一樣。

    林前5:3-5:我身子雖不在你們那裡,心卻在你們那裡,好像我親自與你們同在,已經判斷了行這事的人。就是你們聚會的時候,我的心也同在。奉我 們主耶穌的名,並用我們主耶穌的權能,要把這樣的人交給撒但,敗壞他的肉體,使他的靈魂在主耶穌的日子可以得救。

  13、林 後2:6-8、10-11:這樣的人受了眾人的責罰,也就夠了;倒不如赦免他,安慰他,免得他憂愁太過,甚至沉淪了。所以我勸你們,要向他顯出堅定不移的 愛心來你們赦免誰,我也赦免誰。我若有所赦免的,是在基督面前為你們赦免的;免得撒但趁著機會勝過我們,因我們並非不曉得他的詭計。

    路15:18:我要起來,到我父親那裡去,向他說:父親!我得罪了天,又得罪了你。

第三部 論感恩

第一章 引論

主日32


  問86:既然我們從禍患中得救贖是唯獨借基督,因恩典而非個人的功德,那麼為何我們仍要行善呢?


  答:因為基督既用他的血救贖了我們,便也照他自己的形像,用聖靈更新我們,好使我們可以用整個生活去表示對神所賜的福的感謝1,而他也可以因我們得榮耀2;再者,我們自己也因有了信心的果子,而確知自己有信心3,並且由於我們的好行為可引領鄰舍歸向基督4。


  問87:凡不從那忘恩、頑梗的生活轉向神的人,便不能得救嗎?


  答:絕對不能;因為聖經說,淫亂的、拜偶像的、姦淫的、偷竊的、貪婪的、醉酒的、辱罵的、勒索的,或類似這些的人,都不能承受神的國5。


  1、林前6:19-20:豈不知你們的身子就是聖靈的殿嗎?這聖靈是從神而來,住在你們裡頭的;並且你們不是自己的人,因為你們是重價買來的。所以要在你們的身子上榮耀神。

    羅6:13: 也不要將你們的肢體獻給罪作不義的器具;倒要象從死里復活的人,將自己獻給神,並將肢體作義的器具獻給神。

    羅12:1-2:所以弟兄們,我以神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不要效法這個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叫你們察驗何為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

    彼前2:5、9-10:你們來到主面前,也就象活石,被建造成為靈宮,作聖潔的祭司,借著耶穌基督奉獻神所悅納的靈祭;惟有你們是被揀選的族類, 是有君尊的祭司,是聖潔的國度,是屬神的子民,要叫你們宣揚那召你們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你們從前算不得子民,現在卻作了神的子民;從前未曾蒙憐 恤,現在卻蒙了憐恤。

  2、太5:16:你們的光也當這樣照在人前,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

    彼前2:12:你們在外邦人中,應當品行端正,叫那些毀謗你們是作惡的,因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在鑑察的日子,歸榮耀給神。

  3、彼後1:10:所以弟兄們,應當更加殷勤,使你們所蒙的恩召和揀選堅定不移。你們若行這幾樣,就永不失腳。

    加5:6、24:原來在基督耶穌里,受割禮不受割禮全無功效;惟獨使人生發仁愛的信心才有功效。 凡屬基督耶穌的人,是已經把肉體連肉體的邪情私慾,同釘在十字架上了。

  4、彼前3:1-2:你們作妻子的,要順服自己的丈夫;這樣,若有不信從道理的丈夫,他們雖然不聽道,也可以因妻子的品行被感化過來;這正是因看見你們有貞潔的品行和敬畏的心。

    太5:16:你們的光也當這樣照在人前,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

    羅14:19:所以我們務要追求和睦的事,與彼此建立德行的事。

  5、林前6:9-10:你們豈不知不義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國嗎?不要自欺!無論是淫亂的、拜偶像的、姦淫的、作孌童的、親男色的、偷竊的、貪婪的、醉酒的、辱罵的、勒索的,都不能承受神的國。

    弗5:5-6:因為你們確實地知道,無論是淫亂的,是污穢的,是有貪心的,在基督和神的國里,都是無分的;有貪心的,就與拜偶像的一樣。不要被人虛浮的話欺哄,因這些事,神的忿怒必臨到那悖逆之子。

    約壹3:14-15:我們因為愛弟兄,就曉得是已經出死入生了。沒有愛心的,仍住在死中。凡恨他弟兄的,就是殺人的;你們曉得凡殺人的,沒有永生存在他裡面。

    加5:21:嫉妒、醉酒、荒宴等類,我從前告訴你們,現在又告訴你們,行這樣事的人必不能承受神的國。


主日33


  問88:真正悔改或歸正包含多少事呢?


  答:包含兩件事:舊人死去,新人活過來1。


  問89:什麼是舊人死去?


  答:即真心為罪憂傷;以致我們時常不斷恨惡罪,並遠離它2。


  問90:什麼是新人活過來?


  答:即借著基督在神裡面有真喜樂3;以致我們喜歡照著神的旨意生活行善4。


  問91:什麼是善工?


  答:是那些只按照神的律法5,為榮耀神6 ,從真信心7行出來的事,而非按照我們自己的意見或人的命令行出來的事8 。


  1、羅6:4-6:所以我們借著洗禮歸入死,和他一同埋葬,原是叫我們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象基督借著父的榮耀從死里復活一樣。我們若在他死的形狀上與他聯合,也要在他復活的形狀上與他聯合;因為知道我們的舊人和他同釘十字架,使罪身滅絕,叫我們不再作罪的奴僕。

    弗4:22-23:就要脫去你們從前行為上的舊人,這舊人是因私慾的迷惑漸漸變壞的;又要將你們的心志改換一新。

    西3:5:所以,要治死你們在地上的肢體;就如淫亂、污穢、邪情、惡欲和貪婪(貪婪就與拜偶像一樣)。

    林前5:7:你們既是無酵的面,應當把舊酵除淨,好使你們成為新團;因為我們逾越節的羔羊基督已經被殺獻祭了。

  2、詩51:3、8、17:因為我知道我的過犯,我的罪常在我面前。求你使我得聽歡喜快樂的聲音,使你所壓傷的骨頭可以踴躍。神所要的祭,就是憂傷的靈。神啊!憂傷痛悔的心,你必不輕看。

    路15:18:我要起來,到我父親那裡去,向他說:父親!我得罪了天,又得罪了你。

    羅8:13:你們若順從肉體活著,必要死;若靠著聖靈治死身體的惡行,必要活著。

    珥1:12-13:葡萄樹枯乾,無花果樹衰殘;石榴樹、棕樹、蘋果樹,連田野一切的樹木,也都枯乾;眾人的喜樂盡都消滅。祭司啊!你們當腰束麻布 痛哭;伺候祭壇的啊!你們要哀號;事奉我神的啊!你們要來披上麻布過夜;因為素祭和奠祭,從你們神的殿中斷絕了。

  3、羅5:1-2:我們既因信稱義,就借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與神相和。我們又借著他,因信得進入現在所站的這恩典中,並且歡歡喜喜盼望神的榮耀。

    羅14:17:因為神的國不在乎吃喝,只在乎公義、和平,並聖靈中的喜樂。

    賽57:15:因為那至高至上,永遠長存名為聖者的如此說:「我住在至高至聖的所在,也與心靈痛悔謙卑的人同居,要使謙卑人的靈甦醒,也使痛悔人的心甦醒。」

  4、羅6:10-11:他死是向罪死了,只有一次;他活是向神活著。這樣,你們向罪也當看自己是死的;向神在基督耶穌里,卻當看自己是活的。

    彼前4:2:你們存這樣的心,從今以後就可以不從人的情慾,只從神的旨意在世度餘下的光陰。

    加2:20: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並且我如今在肉身活著,是因信神的兒子而活,他是愛我,為我舍己。

  5、撒上15:22:撒母耳說:「耶和華喜悅燔祭和平安祭,豈 如喜悅人聽從他的話呢?聽命勝於獻祭,順從勝於公羊的脂油。」

    弗2:2、10:那時,你們在其中行事為人,隨從今世的風俗,順服空中掌權者的首領,就是現今在悖逆之子心中運行的邪靈。我們原是他的工作,在基督耶穌里造成的,為要叫我們行善,就是神所預備叫我們行的。

  6、林前10:31:所以你們或吃或喝,無論作什麼,都要為榮 耀神而行。

  7、羅14:23:若有疑心而吃的,就必有罪;因為他吃,不是 出於信心;凡不出於信心的都是罪。

  8、申12:32:凡我所吩咐的,你們都要謹守遵行,不可加添,也不可刪減。

    結20:18:我在曠野對他們的兒女說:「不要遵行你們父親的律例,不要謹守他們的惡規,也不要因他們的偶像玷污自己。」

    太15:9:他們將人的吩咐當作道理教導人,所以拜我也是枉然。


第二章 論十誡(上)

主日34


  問92:什麼是神的律法?


  答:神說了以下的話:

  第一條誡命:「我是耶和華你的神,曾將你從埃及地為奴之家領出來。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

  第二條誡命:「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作什麼形像,仿佛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它,因為我耶和華你的神是 忌邪的神,恨我的,我必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愛我,守我誡命的,我必向他們發慈愛,直到千代。」

  第三條誡命:「不可妄稱耶和華你神的名,因為妄稱耶和華名的,耶和華必不以他為無罪。」

  第四條誡命:「當記念安息日,守為聖日。六日要勞碌作你一切的工,但第七日是向耶和華你神當守的安息日;這一日你和你的兒女、僕婢、牲畜,並你城裡寄 居的客旅,無論何工都不可作;因為六日之內,耶和華造天、地、海,和其中的萬物,第七日便安息;所以耶和華賜福與安息日,定為聖日。」

  第五條誡命:「當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

  第六條誡命:「不可殺人。」

  第七條誡命:「不可姦淫。」

  第八條誡命:「不可偷盜。」

  第九條誡命:「不可作假見證陷害人。」

  第十條誡命:「不可貪戀人的房屋,也不可貪戀人的妻子、僕婢、牛驢,並他一切所有的。」


  問93:這些誡命怎樣劃分?


  答:劃分為兩個法版1:第一塊有著首四條誡命,教訓我們對神的責任;第二塊有其餘六條,教訓我們對鄰舍的責任2。


  問94:神在第一條誡命里命令什麼?


  答:就是為免危害我靈魂的得救,我當逃避一切偶像崇拜3、巫術、邪術4,或向聖徒或其他受造物求告5;我當承認獨一的真神6,單一信靠他7,用謙卑8忍耐9的心盼望只從他得到一切好處10,並全心敬畏11、敬愛12、榮耀13,甚至寧願捨棄一切受造者14,也不願稍微違背他的旨意15。


  問95:什麼是偶像崇拜?


  答:就是除了信靠在聖經中自我啟示的唯一真神以外,另外有所信靠的16。


  1、出34:28-29:摩西在耶和華那裡四十晝夜,也不吃飯,也不喝水。耶和華將這約的話,就是十條誡,寫在兩塊版上。摩西手裡拿著兩塊法版,下西乃山的時候,不知道自己的麵皮,因耶和華和他說話就發了光。

  2、申4:13:他將所吩咐你們當守的約指示你們,就是十條誡;並將這誡寫在兩塊石版上。

    申10:3-4:於是我用皂莢木作了一櫃,又鑿出兩塊石版,和先前的一樣。手裡拿這兩塊版上山去了。耶和華將那大會之日,在山上從火中所傳與你們的十條誡,照先前所寫的,寫在這版上,將版交給我了。

  3、林前6:9-10:你們豈不知不義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國嗎?不要自欺!無論是淫亂的、拜偶像的、姦淫的、作孌童的、親男色的、偷竊的、貪婪的、醉酒的、辱罵的、勒索的,都不能承受神的國。

    林前10:7、14:也不要拜偶像,像他們有人拜的。如經上所記:「百姓坐下吃喝,起來玩耍。」 我所親愛的弟兄啊,你們要逃避拜偶像的事。

  4、利18:21:不可使你的兒女經火,歸與摩洛。也不可褻瀆你神的名。我是耶和華。

    申18:10-12:你們中間不可有人的、用法術的、行邪術的、用迷術的、交鬼的、行巫術的、過陰的。凡行這些事的,都為耶和華所憎惡;因那些國民行這可憎惡的事,所以耶和華你的神將他們從你面前趕出。

  5、太4:10:耶穌說:「撒但退去吧;因為經上記著說:『當拜主你的 神,單要事奉他。』」

    啟19:10:我就俯伏在他腳前要拜他,他說:「千萬不可!我和你,並你那些為耶穌作見證的弟兄同是作僕人的,你要敬拜神。」因為預言中的靈意乃是為耶穌作見證。

  6、約17:3:認識你獨一的真神,並且認識你所差來的耶穌基督;這就是永生。

  7、耶17:5、7:耶和華如此說:「倚靠人血肉的膀臂,心中離棄耶和華的,那人有禍了!倚靠耶和華,以耶和華為可靠的,那人有福了!」

  8、彼前5:5-6:你們年幼的,也要順服年長的。就是你們眾人也都要以謙卑束腰,彼此順服;因為神阻擋驕傲的人,賜恩給謙卑的人。所以你們要自卑,服在神大能的手下,到了時候,他必叫你們升高。

  9、來10:36:你們必須忍耐,使你們行完了神的旨意,就可以得著所應許的。

    西1:11:照他榮耀的權能,得以在各樣的力上加力,好叫你們凡事歡歡喜喜的忍耐寬容。

    羅5:3-4:不但如此,就是在患難中也是歡歡喜喜的;因為知道患難生忍耐;忍耐生老練;老練生盼望。

    腓2:14:凡所行的,都不要發怨言,起爭論。

  10、詩104:27:這都仰望你按時給他食物。

    賽45:7:我造光,又造暗;我施平安,又降災禍;造作這一切的是我耶和華。

    雅1:17:各樣美善的恩賜和各樣全備的賞賜都是從上頭來的,從眾光之父那裡降下來的;在他並沒有改變,也沒有轉動的影兒。

  11、申6:5:你要盡心、盡性、盡力愛耶和華你的神。

    太10:28:那殺身體不能殺靈魂的不要怕他們;惟有能把身體和靈魂都滅在地獄裡的,正要怕他。

  12、申6:5:你要盡心、盡性、盡力愛耶和華你的神。

    太22:37:耶穌對他說:「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神。」

  13、太4:10:耶穌說:「撒但退去吧;因為經上記著說:『當拜主你的神,單要事奉他。』」

  14、太5:29-30:若是你的右眼叫你跌倒,就剜出來丟掉;寧可失去百體中的一體,不叫全身丟在地獄裡。若是右手叫你跌倒,就砍下來丟掉;寧可失去百體中的一體,不叫全身下入地獄。

    徒5:29:彼得和眾使徒回答說:「順從神,不順從人,是應當的。」

    太10:37:愛父母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愛兒女過於愛我,不配作我的門徒。

  15、太5:19:所以,無論何人廢掉這誡命中最小的一條,又教訓人這樣作,他在天國要稱為最小的;但無論何人遵行這誡命,又教訓人遵行,他在天國要稱為大的。

  16、代下16:12:亞撒作王三十九年,他腳上有病,而且甚重;病的時候沒有求耶和華,只求醫生。

    腓3:18-19:因為有許多人行事,是基督十字架的仇敵。我屢次告訴你們,現在又流淚地告訴你們:他們的結局就是沉淪,他們的神就是自己的肚腹,他們以自己的羞辱為榮耀,專以地上的事為念。

    加4:8:但從前你們不認識神的時候,是給那些本來不是神的作奴僕。

    弗2:12:那時,你們與基督無關,在以色列國民以外,在所應許的諸約上是局外人,並且活在世上沒有指望,沒有神。



主日35


  問96:神在第二條誡命里命令什麼?


  答:就是我們絕對不可為神造任何像1,也不可用聖經中所命令以外的方式敬拜2。


  問97:那麼我們不可造任何像嗎?


  答:神是不可以也不可能被描摹的3;至於受造物,雖可以被描摹,但神禁止我們把他們作成像,存起來加以跪拜,或用它來崇拜神4。


  問98:但圖畫難道不可當作教導平信徒的書而懸於禮拜堂嗎?


  答:不可;因為我們不應自以為比神聰明。他不要他的百姓向啞巴偶像求教5,反要人活潑地傳講他的道,藉此教導人6。


  1、申4:15:所以你們要份外謹慎,因為耶和華在何烈山,從火中對你們說話的那日,你們沒有看見什麼形像。

    賽40:18:你們究竟將誰比神,用什麼形像與神比較呢?

    羅1:23:將不能朽壞之神的榮耀變為偶像,仿佛必朽壞的人和飛禽、走獸、昆蟲的樣式。

    徒17:29:我們既是神所生的,就不當以為神的神性像人用手藝,心思所雕刻的金、銀、石。

  2、撒上15:23:悖逆的罪,與行邪術的罪相等;頑梗的罪,與拜虛神和偶像的罪相同。你既厭棄耶和華的命令,耶和華也厭棄你作王。

    申12:30:那時就要謹慎,不可在他們除滅之後,隨從他們的惡俗,陷入網羅,也不可訪問他們的神,說:「這些國民怎樣事奉他們的神,我也要照樣行。」

  3、申4:15-16:所以你們要份外謹慎,因為耶和華在何烈山,從火中對你們說話的那日,你們沒有看見什麼形像。惟恐你們敗壞自己,雕刻偶像,仿佛什麼男像、女像。

    賽46:5:你們將誰與我相比,與我同等,可以與我比較,使我們相同呢?

    羅1:23:將不能朽壞之 神的榮耀變為偶像,仿佛必朽壞的人和飛禽、走獸、 昆蟲的樣式。

  4、出23:24:你不可跪拜他們的神,不可事奉他,也不可效法他們的行為,卻要把 神像盡行拆毀,打碎他們的柱像。

    出34:13-14:卻要拆毀他們的祭壇,打碎他們的柱像,砍下他們的木偶。不可敬拜別神,因為耶和華是忌邪的神,名為忌邪者。

    民33:52:就要從你們面前趕出那裡所有的居民,毀滅他們一切鏨成的石像,和他們一切鑄成的偶像,又拆毀他們一切的丘壇。

    申7:5:你們卻要這樣待他們:拆毀他們的祭壇;打碎他們的柱像;砍下他們的木偶;用火焚燒他們雕刻的偶像。

  5、提後3:16: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

    彼後1:19:我們並有先知更確的預言,如同燈照在暗處;你們在這預言上留意,直等到天發亮,晨星在你們心裡出現的時候,才是好的。

  6、耶10:1:以色列家啊!要聽耶和華對你們所說的話。

    哈2:18-19:雕刻的偶像,人將它刻出來,有什麼益處呢?鑄造的偶像,就是虛謊的師傅。製造者倚靠這啞巴偶像,有什麼益處呢?對木偶說,醒 起!對啞巴石像說,起來!那人有禍了!這個還能教訓人嗎?看哪!是包裹金銀的,其中毫無氣息。



主日36


  問99:神在第三條誡命里命令什麼?


  答:就是我們不可以用咒罵1、假誓,或不必要的宣誓2,褻瀆並妄稱神的名;也不可緘默和縱容,以至別人在這些可怕的罪上有份;總而言之,我們只當用敬畏的心稱呼神的聖名3,以至他能得到我們正確的承認4和敬拜5,並從我們的一切言行得榮耀。


  問100:因發誓和咒罵而褻瀆神的名是否是很嚴重的罪,以至神的忿怒要降在那些對此不加攔阻和禁止的人?


  答:是,誠然如此;因為沒有什麼罪比褻瀆神的名更激怒神的6。所以,他甚至命令對犯這罪的人,處以死刑7。


  1、利24:11:這以色列婦人的兒子褻瀆了聖名,並且咒詛,就有人把他送到摩西那裡。(他母親名叫示羅密,是但支派底伯利的女兒。)

    利19:12:不可指著我的名起假誓,褻瀆你神的名。我是耶和華。

    太5:37:你們的話,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若再多說,就是出於那惡者。

    利5:4:或是有人嘴裡冒失發誓,要行惡、要行善,無論人在什麼事上冒失發誓,他卻不知道,一知道了就要在這其中的一件上有了罪。

  2、賽45:23-24:我指著自己起誓,我口所出的話是憑公義,並不反回;萬膝必向我跪拜,萬口必憑我起誓。人論我說,公義、能力,惟獨在乎耶和華;人都必歸向他,凡向他發怒的,必至蒙羞。

  3、太10:32:凡在人面前認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 認他。

  4、提前2:8:我願男人無忿怒,無爭論,舉起聖潔的手,隨處禱告。

  5、林前3:16-17:豈不知你們是神的殿,神的靈住在你們裡頭嗎?若有人毀壞神的殿,神必要毀壞那人;因為神的殿是聖的,這殿就是你們。

  6、利5:1:若有人聽見發誓的聲音,他本是見證,卻不把所看見的、所知道的說出來,這就是罪;他要擔當他的罪孽。

  7、利24:15:你要曉諭以色列人說!凡咒詛神的,必擔當他的罪。



主日37


  問101:那麼,我們不可用敬虔的態度指著神的名起誓嗎?


  答:可以;當法官要求起誓時,或為了需要維持並促進忠信和真理,以榮耀神,造福鄰舍1,就可以起誓。因為這種起誓為神的話語所許可2,因此在新舊約裡面的聖徒都正當地應用了它3。


  問102:我們可以指著聖徒或其他受造物起誓嗎?


  答:不可;因為合法的誓乃是呼求那唯一鑑察人心的神,是給真理作見證的,並且如果我起假誓,也是刑罰我的4,這種尊榮不能歸於任何受造物5。


  1、出22:11:那看守的人,要憑著耶和華起誓:手裡未曾拿鄰舍的物;本主就要罷休,看守的人不必賠還。

    尼13:25:我就斥責他們,咒詛他們,打了他們幾個人,拔下他們的頭髮,叫他們指著神起誓,必不將自己的女兒嫁給外邦人的兒子,也不為自己和兒子娶他們的女兒。

  2、申6:13:你要敬畏耶和華你的神,事奉他,指著他的名起誓。

    來6:16:人都是指著比自己大的起誓,並且以起誓為實據,了結各樣的爭論。

  3、創21:24:亞伯拉罕說:「我情願起誓。」

    書9:15、19:於是約書亞與他們講和,與他們立約,容他們活著;會眾的首領,也向他們起誓。 眾首領對全會眾說:「我們已經指著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向他們起誓,現在我們不能害他們。」

    撒上24:22:於是大衛向掃羅起誓,掃羅就回家去。大衛和跟隨他的人,上山寨去了。

    林後1:23:我呼籲神給我的心作見證,我沒有往哥林多去是為要寬容你們。

    羅1:9:我在他兒子福音上,用心靈所事奉的神,可以見證我怎樣不住地提到你們。

  4、林後1:23:我呼籲神給我的心作見證,我沒有往哥林多去是為要寬容你們。

  5、太5:34-35:只是我告訴你們,什麼誓都不可起。不可指著天起誓,因為天是神的座位;不可指著地起誓,因為地是他的腳凳;也不可指著耶路撒冷起誓,因為耶路撒冷是大君的京城。



主日38


  問103:神在第四條誡命里命令什麼?


   答:第一,我要盡我在福音上和學校里的職責1;我應當殷勤上教會2,特別是在安息日3,學習神的話語,使用聖禮4,在會眾前求告神5,並周濟貧窮6。第二,我一生的日子要止息作惡,讓主用他的靈在我裡面工作,這樣,今生便開始了永恆的安息7。


  1、申12:19:你要謹慎,在你所住的地方,永不可丟棄利未人。

    多1:5:我從前留你在革哩底,是要你將那沒有辦完的事都辦整齊了;又照我所吩咐你的,在各城設立長老。

    提前3:14-15:我指望快到你那裡去,所以先將這些事寫給你。倘若我耽延日久,你也可以知道在神的家中當怎樣行;這家就是永生神的教會,真理的柱石和根基。

    林前9:11:我們若把屬靈的種子撒在你們中間,就是從你們收割奉養肉身之物,這還算大事嗎?

    提後2:2:你在許多見證人面前聽見我所教訓的,也要交託那忠心能教導別人的人。

    提前3:15:倘若我耽延日久,你也可以知道在神的家中當怎樣行;這家就是永生神的教會,真理的柱石和根基。

  2、徒2:42、46:都恆心遵守使徒的教訓,彼此交接、掰餅、祈禱。他們天天同心合意恆切地在殿裡,且在家中掰餅,存著歡喜、誠實的心用飯。

    林前14:19、29、31:但在教會中,寧可用悟性說五句教導人的話,強如說萬句方言。至於作先知講道的,只好兩個人,或是三個人,其餘的就當 慎思明辯。因為你們都可以一個一個地作先知講道,叫眾人學道理,叫眾人得勸勉。

  3、利23:3:六日要作工,第七日是聖安息日,當有聖會,你們什麼工都不可作,這是在你們一切的住處向耶和華守的安息日。

  4、林前11:33:所以我弟兄們,你們聚會吃的時候,要彼此等待。

  5、提前2:1:我勸你,第一要為萬人懇求、禱告、代求、祝謝。

  6、林前16:2:每逢七日的第一日,各人要照自己的進項抽出來留著,免得我來的時候現湊。

  7、賽66:23:「每逢月朔、安息日,凡有血氣的必來在我面前下拜。」這是耶和華說的。

第三章 論十誡(下)

主日39


  問104:神在第五條誡命里命令什麼?


  答:我應對父母和一切尊長表示尊敬、愛心、信實;我要順從他們的好教導和對我的指正1,並容忍他們的軟弱2,因為神的旨意是要我們受他們的管教3。


  1、弗6:1-2:你們作兒女的,要在主里聽從父母,這是理所當然的。要孝敬父母,使你得福,在世長壽。這是第一條帶應許的誡命。

    西3:18、20:你們作妻子的,當順服自己的丈夫,這在主裡面是相宜的。 你們作兒女的,要凡事聽從父母,因為這是主所喜悅的。

    弗5:22:你們作妻子的,當順服自己的丈夫,如同順服主。

    羅1:31:無知的、背約的、無親情的、不憐憫人的。

  2、箴23:22:你要聽從生你的父親,你母親老了,也不可藐視她。

  3、弗6:5-6:你們作僕人的,要懼怕戰兢,用誠實的心聽從你們肉身的主人,好像聽從基督一般。不要只在眼前事奉,象是討人喜歡的,要象基督的僕人,從心裡遵行神的旨意。

    西3:19、21:你們作丈夫的,要愛你們的妻子,不可苦待她們。你們作父親的,不要惹兒女的氣,恐怕他們失了志氣。

    羅13:1-8:在上有權柄的,人人當順服他,因為沒有權柄不是出於神的。凡掌權的都是神所命的。所以抗拒掌權的就是抗拒神的命;抗拒的必自取刑 罰。作官的原不是叫行善的懼怕,乃是叫作惡的懼怕。你願意不懼怕掌權的嗎?你只要行善,就可得他的稱讚;因為他是神的用人,是與你有益的。你若作惡,卻當 懼怕,因為他不是空空地佩劍,他是神的用人,是伸冤的,刑罰那作惡的。所以你們必須順服,不但是因為刑罰,也是因為良心。你們納糧,也為這個緣故;因他們 是神的差役,常常特管這事。凡人所當得的,就給他:當得糧的,給他納糧;當得稅的,給他上稅;當懼怕的,懼怕他;當恭敬的,恭敬他。凡事都不可虧欠人,惟 有彼此相愛,要常以為虧欠,因為愛人的,就完全了律法。

    太22:21:他們說:「是該撒的。」耶穌說:「這樣,該撒的物當歸給該撒,神的物當歸給神。



主日40


  問105:神在第六條誡命里命令什麼?


  答:我不可在心思、言語,或外表上,更不可在行為上,任憑自己親自或假手於人作出誹謗、仇恨、侮辱或殺害我鄰舍的事1;反要棄絕一切報仇的心2 。再者,我不可傷害自己,也不可自陷於危險中3,是以,官吏為求阻止謀殺,也要佩帶刀劍4。


  問106:但是這誡命只講到殺害嗎?


  答:不過神禁止殺人時,也教訓我們,他憎恨那殺人的根源--即嫉妒5、恨惡6、惱怒、報復的心;這一切在他眼中乃是隱秘的殺人罪7。


  問107:我們不這樣殺害鄰舍就夠了嗎?


  答:不是;因為當神將嫉妒、仇恨和忿怒定罪時,他便要我們愛鄰舍如同自己8,向鄰舍表示忍耐9、和平、溫柔10、慈悲11和良善,並盡我們的能力,不讓他受傷害12;甚至要我們善待仇敵13。


  1、太5:21-22:你們聽見有吩咐古人的話,說:「不可殺人,」又說:「凡殺人的,難免受審判。」只是我告訴你們:凡向弟兄動怒的,難免受審判;凡罵弟兄是拉加的,難免公會的審斷;凡罵弟兄是魔利的,難免地獄的火。

    箴12:18:說話浮躁的,如刀刺人;智慧人的舌頭,卻為醫人的良藥。

    太26:52:耶穌對他說:「收刀入鞘吧!凡動刀的,必死在刀下。」

  2、弗4:26:生氣卻不要犯罪,不可含怒到日落。

    羅12:19:親愛的弟兄,不要自己伸冤,寧可讓步,聽憑主怒;因為經上記著:「主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

    太5:39-40:只是我告訴你們,不要與惡人作對。有人打你的右臉,連左臉也轉過來由他打;有人想要告你,要拿你的裡衣,連外衣也由他拿去。

  3、太4:5-7:魔鬼就帶他進了聖城,叫他站在殿頂上,對他說:「你若是神的兒子,可以跳下去,因為經上記著說:『主要為你吩咐他的使者,用手托住你,免得你的腳碰在石頭上。』」耶穌對他說:「經上又記著說:『不可試探主你的神。』」

    西2:23:這些規條使人徒有智慧之名,用私意崇拜,自表謙卑,苦待己身,其實克制肉體的情慾上是毫無功效。

  4、創9:6:凡流人血的,他的血也必被人所流;因為神造人,是照自己的形像造的。

    太26:52:耶穌對他說:「收刀入鞘吧!凡動刀的,必死在刀下。」

    羅13:4:因為他是神的用人,是與你有益的。你若作惡,卻當懼怕,因為他不是空空地佩劍,他是神的用人,是伸冤的,刑罰那作惡的。

  5、雅1:20:因為人的怒氣並不成就神的義。

    加5:20:拜偶像、邪術、仇恨、爭競、忌恨、惱怒、結黨、紛爭、異端。

  6、羅1:29:裝滿了各樣不義、邪惡、貪婪、惡毒,滿心是嫉妒、兇殺、爭競、詭詐、毒恨。

    約壹2:9:人若說自己在光明中,卻恨他的弟兄,他到如今還是在黑暗裡。

  7、約壹3:15:凡恨他弟兄的,就是殺人的;你們曉得凡殺人的,沒有永生存在他裡面。

  8、太22:39:其次也相仿,就是要愛人如己。

    太7:12:所以,無論何事,你們願意人怎樣待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待人;因為這就是律法和先知的道理。

  9、羅12:10:愛弟兄,要彼此親熱;恭敬人,要彼此推讓。

  10、弗4:2:凡事謙虛、溫柔、忍耐,用愛心互相寬容。

    加6:1-2:弟兄們,若有人偶然被過犯所勝,你們屬靈的人就當用溫柔的心把他挽回過來;又當自己小心,恐怕也被引誘。你們各人的重擔要互相擔當,如此,就完全了基督的律法。

    太5:5:溫柔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承受地土。

    羅12:18:若是能行,總要盡力與眾人和睦。

  11、出23:5:若看見恨你人的驢壓臥在重馱之下,不可走開,務要和驢主一同抬開重馱。

  12、太5:45:這樣,就可以作你們天父的兒子;因為他叫日頭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給義人,也給不義的人。

  13、羅12:20:所以,「你的仇敵若餓了,就給他吃;若渴了,就給他喝;因為你這樣行,就是把炭火堆在他的頭上。



主日41


  問 108:第七條誡命教導我們什麼?


  答:一切不貞潔都是神所咒詛的1;所以無論已婚或未婚者2,都要心裡憎惡不貞3,又要活得貞潔4。


  問109:神在這條誡命里,只是禁戒淫亂及這類大罪嗎?


  答:我們的身體靈魂既都是聖靈的殿,神便要我們保守二者純全聖潔;因此他禁戒一切不貞的行為、姿勢5、言語、思想、欲望6,和凡足以誘導至不貞的事物7。


  1、利18:27:在你們以先居住那地的人,行了這一切可憎惡的事,地就玷污了。

  2、來13: 4:婚姻,人人都當尊重;床也不可污穢;因為苟合行淫的人,神必要審判。     林前7:4-9:妻子沒有權柄主張自己的身子,乃在丈夫;丈夫也沒有權柄主張自己的身子,乃在妻子。夫妻不可彼此虧負,除非兩相情願,暫時分房, 為要專心禱告方可;以後仍要同房,免得撒但趁著你們情不自禁,引誘你們。我說這話,原是准你們,不是命你們的。我願意眾人像我一樣;只是各人領受神的恩 賜,一個是這樣,一個是那樣。我對著沒有嫁娶的和寡婦說,若他們常像我就好。倘若自己禁止不住,就可以嫁娶。與其慾火攻心,倒不如嫁娶為妙。

  3、申29: 20-23:耶和華必不饒恕他,耶和華的怒氣與憤恨,要向他發作,如煙冒出,將這書上寫的一切咒詛,都加在他身上;耶和華又要從天下塗抹他的名。也必照著 寫在律法書上約中的一切咒詛,將他從以色列眾支派中分別出來,使他受禍。你們的後代,就是以後興起來的子孫和遠方來的外人,看見這地的災殃,並耶和華所降 與這地的疾病;又看見遍地有硫磺,有鹽滷,有火跡,沒有耕種,沒有出產,連草都不生長,好像耶和華在忿怒中所傾覆的所多瑪、蛾摩拉、押瑪、洗扁一樣。

  4、帖前4:3-4:神的旨意就是要你們成為聖潔,遠避淫行;要你們各人曉得怎樣用聖潔、尊貴,守著自己的身體。

  5、弗5:3:至於淫亂,並一切污穢,或是貪婪,在你們中間連提都不可,方合聖徒的體統。

    林前6:18:你們要逃避淫行。人所犯的,無論什麼罪,都在身子以外,惟有行淫的,是得罪自己的身子。

  6、太5:28:只是我告訴你們,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這人心裡已經與她犯姦淫了。

  7、弗5:18:不要醉酒,酒能使人放蕩;乃要被聖靈充滿。

    林前15:33:你們不要自欺;濫交是敗壞善行。



主日42


  問110:神在第八條誡命里禁戒什麼?


  答:神看為偷竊1和搶奪2的,不僅是官吏所刑罰的偷、搶,而且是凡用暴力或權力(例如不公的度量3衡4、貨物、錢幣、高利貸5,或任何被神所禁制的方法),以詐取鄰舍財物6的邪惡手腕和計謀;此外,一切貪婪7,及對他恩賜的浪費,也是偷竊。


  問111:但神在這條誡命里向你要求什麼?


  答:我要盡力促進鄰舍的福利,照我願意人怎樣待我的方式去待他8,並且忠心工作,幫助窮人9。


  1、林前6:10:偷竊的、貪婪的、醉酒的、辱罵的、勒索的,都不能承受神的國。

  2、林前5:10:此話不是指這世上一概行淫亂的,或貪婪的,勒索的,或拜偶像的;若是這樣,你們除非離開世界方可。

  3、箴11:1:詭詐的天平,為耶和華所憎惡;公平的法碼,為他所喜悅。

  4、結45: 9-11:主耶和華如此說:「以色列的王啊!你們應當知足。要除掉強暴和搶奪的事,施行公平和公義,不再勒索我的民。」這是主耶和華說的。你們要用公道天 平,公道伊法,公道罷特。伊法與罷特,大小要一樣。罷特可盛賀梅珥十分之一,伊法也可盛賀梅珥十分之一,都以賀梅珥的大小為準。

    申25:13:你囊中不可有一大一小兩樣的法碼。

  5、詩15:5:他不放債取利,不受賄賂以害無辜。行這些事的人,必永不動搖。

    路6:35:你們倒要愛仇敵,也要善待他們,並要借給人不指望償還;你們的賞賜就必大了,你們也必作至高者的兒子;因為他恩待那忘恩的和作惡的。

  6、路3:14:又有兵丁問他說:「我們當作什麼呢?」約翰說:「不要以強暴待人,也不要訛詐人,自己有錢糧就當知足。」

    帖前4:6:不要一個人在這事上越分,欺負他的弟兄;因為這一類的事,主必報應,正如我預先對你們說過,又切切囑咐你們的。

  7、林前6:10:偷竊的、貪婪的、醉酒的、辱罵的、勒索的,都不能承受神的國。

  8、太7:12:所以,無論何事,你們願意人怎樣待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待人;因為這就是律法和先知的道理。

  9、箴5:16:你的泉源豈可漲溢在外?你的河水豈可流在街上?

    弗4:28:從前偷竊的,不要再偷;總要勞力,親手作正經事,就可有餘分給那缺少的人。



主日43


  問112:第九條誡命命令什麼?


  答:命令我不作假見證陷害人1,不曲解人的話2 ,不背後說人或誹謗人3,不強橫定人的罪4 ;但要畏懼神嚴厲的忿怒,避免一切謊言和欺詐5,以之為魔鬼的作為6 ;在審判和關於公義及其他事情上,要愛好真理,誠實說出真理,承認真理7;又要盡力護衛並促進鄰舍的美好名聲8。


  1、箴19:5、9:作假見證的,必不免受罰;吐出謊言的, 終不能逃脫。作假見證的,不免受罰;吐出謊言的,也必滅亡。

    箴21:28:作假見證的必滅亡;惟有聽真情而言的,其言長存。

  2、詩15:3:他不以舌頭饞謗人,不惡待朋友,也不隨伙 毀謗鄰里。

    3、羅1:29-30:裝滿了各樣不、邪惡、貪婪、惡毒,滿心是嫉妒、兇殺、爭競、詭詐、毒恨;又是讒毀的、背後說人的、怨恨神的、侮慢人的、狂傲的、自誇的、捏造惡事的、違背父母的。

    4、太7:1:你們不要論斷人,免得你們被論斷。

    路6:37:你們不要論斷人,就不被論斷;你們不要定人的罪,就不被定罪;你們要饒恕人,就必蒙饒恕。

  5、利19:11:你們不可偷盜,不可欺騙,不可彼此說謊。   6、箴12:22:說謊言的嘴,為耶和華所憎惡;行事誠實的, 為他所喜悅。

    箴13:5:義人恨惡謊言;惡人有臭名,且致慚愧。

  7、林前13:6:不喜歡不義,只喜歡真理。

    弗4:25:所以你們要棄絕謊言,各人與鄰舍說實話,因為我們是互相為肢體。

  8、彼前4:8:最要緊的,是彼此切實相愛;因為愛能遮掩 許多的罪。



主日44


  問113:第十條誡命命令什麼?


  答:不可讓那些違抗神任何誡命的些微傾向或思想進入我們心中;要盡心不住的恨惡罪惡,喜愛公義1。


  問114:那些歸向神的人能完全遵守這些誡命嗎?


  答:不能;甚至最聖潔的人在這順服上也只是一個小開頭2;然而,他們若有忠誠目標,就不僅只照著這些誡命,也照著神一切的誡命開始生活3。


  問115:既然今生無人能完全遵守誡命,為何神將十條誡命嚴格命令我們遵守呢?


  答:第一,叫我們一生可以多知道我們那有罪的本性4,以便更誠懇地在基督里尋求罪得赦免和公義5;第二,我們要繼續努力祈求從神而來的聖靈的恩賜,以便更多的變成為神的形像,直至此生之後,我們最終能達到完全的地步6。


  1、羅7:7:這樣,我們可說什麼呢?律法是罪嗎?斷乎不是!只是非因律法,我就不知何為罪。非律法說:「不可起貪心,」我就不知何為貪心。

  2、羅7:14:我們原曉得律法是屬乎靈的,但我是屬乎肉體的,是已經賣給罪了。

  3、羅7:22、15:因為按著我裡面的意思,我是喜歡神的律。因為我所作的,我自己不明白;我所願意的,我並不作;我所恨惡的,我倒去作。

    雅3:2:原來我們在許多事上都有過失;若有人在話語上沒有過失,他就是完全人,也能勒住自己的全身。

  4、約壹1:9: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

    羅3:20:所以凡有血氣的,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稱義,因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

    羅5:13:沒有律法之先,罪已經在世上;但沒有律法,罪也不算罪。

    羅7:7:這樣,我們可說什麼呢?律法是罪嗎?斷乎不是!只是非因律法,我就不知何為罪。非律法說:「不可起貪心,」我就不知何為貪心。

  5、羅7:24:我真是苦啊!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

  6、林前9:24:豈不知在場上賽跑的都跑,但的獎賞的只有一人?你們也當這樣跑, 好叫你們得著獎賞。

    腓3:12-14:這不是說,我已經得著了,已經完全了,我乃是竭力追求,或者可以得著基督耶穌所以得著我的。弟兄們,我不是以為自己已經得著 了,我只有一件事,就是忘記背後,努力面前的,向著標竿直跑,要得神在基督耶穌里從上面召我來得的獎賞。


第四章 論祈禱

主日45


  問116:為何基督徒需要祈禱?


  答:因為這是神向我們所要求的感謝中,最主要的一部分1,又因為神只將他的恩典和聖靈賜給那些誠懇不斷向他祈求並感恩的人2。


  問117:蒙神悅納垂聽的祈禱,有何特徵呢?


   答:第一,我們必須從心裡只呼求那位在聖經里向我們啟示自己的真神3,祈求他所命令我們向他祈求的事物4;第二,我們徹底知道我們的需要和痛苦,好叫我們在神聖威嚴的面容前謙卑5;第三,我們確實肯定,我們雖然不配6,神必因著主基督的緣故,應允我們的祈禱7,正如他在聖經里所應允我們的8。


  問118:神吩咐我們求什麼?


  答:向他求身體和靈魂的一切需要9,就是我們的主基督自己在教訓我們的禱文中所包含的10。


  問119:什麼是主禱文?


  答:我們在天上的父:願人都尊禰的名為聖。願禰的國降臨;願禰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我們日用的飲食,今日賜給我們。免我們的債,如同我們免了人的債。不叫我們遇見試探;救我們脫離兇惡。因為國度、權柄、榮耀,全是禰的,直到永遠。阿們。


  1、詩50:14-15:你們要以感謝為祭獻與神,又要向至高者還你的願。 並要在患難之日求告我,我必搭救你,你也要榮耀我。

  2、太7:7:你們祈求,就給你們;尋找,就尋見;叩門,就給你們開門。

    路11:9、13:我又告訴你們,你們祈求,就給你們;尋找,就尋見;叩門,就給你們開門。你們雖然不好,尚且知道拿好東西給兒女;何況天父,豈不更將聖靈給求他的人嗎?

    太13:12:凡有的,還要加給他, 叫他有餘;凡沒有是,連他所有的,也要奪去。

    詩50:15:並要在患難之日求告我,我必搭救你,你也要榮耀我。

  3、約4:22-23:你們所拜的,你們不知道;我們所拜的,我們知道,因為救恩是從猶太人出來的。時候將到,如今就是了,那真正拜父的,要用心靈和誠實拜他,因為父要這樣的人拜他。

  4、羅8:26:況且我們的軟弱有聖靈幫助,我們本不曉得當怎樣禱告,只是聖靈親自用說不出來的嘆息替我們禱告。

    約壹5:14:我們若照他的旨意求什麼,他就聽我們,這是我們向他所存坦然無懼的心。

  5、約4:23-24:時候將到,如今就是了,那真正拜父的,要用心靈和誠實拜他,因為父要這樣的人拜他。神是個靈,所以拜他的,必須用心靈和誠實拜他。

    詩145:18:凡求告耶和華的,就是誠心求告他的,耶和華便與他們相近。

  6、代下20:12:我們的神啊!你不懲罰他們嗎?因為我們無力抵擋這來攻擊我們的大軍,我們也不知道怎樣行。我們的眼目,單仰望你!

  7、詩2:11:當存畏懼事奉耶和華,又當存戰兢而快樂。

    詩34:18-19:耶和華靠近傷心的人,拯救靈性痛悔的人。義人多有苦難,但耶和華救他脫離這一切。

    賽66:2:耶和華說:「這一切都是我手所造的,所以就都有了。但我所看顧的,就是虛心痛悔,因我話而戰兢的人。」

  8、羅10:13:因為「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

    羅8:15-16:你們所受的,不是奴僕的心,仍舊害怕;所受的,乃是兒子的心,因此我們呼叫:「阿爸!父!」聖靈與我們的心同證我們是神的兒女。

    雅1:6:只要憑著信心求,一點不疑惑;因為那疑惑的人,就象海中的波浪,被風吹動翻騰。

    約14:13:你們奉我的名無論求什麼,我必成就,叫父因兒子得榮耀。

    但9:17-18:我們的神啊!現在求你垂聽僕人的祈禱懇求,為自己使臉光照你荒涼的聖所。我的神啊!求你側耳而聽,睜眼而看,眷顧我們荒涼之地和稱為你名下的城。我們在你面前懇求,原不是因自己的義,乃因你的大憐憫。

    太7:8:因為凡祈求的,就得著;尋找的,就尋見;叩門的,就給他開門。

    詩143:1:耶和華啊!求你聽我的禱告,留心聽我的懇求,憑你的信實和公義應允我。

  9、雅1:17:各樣美善的恩賜和各樣全備的賞賜都是從上頭來的,從眾光之父那裡降下來的;在他並沒有改變,也沒有轉動的影兒。

    太6:33:你們要先求他的國和他的義,這些東西都要加給你們了。

  10、太6:9-10:所以,你們禱告要這樣說:「我們在天上的父:願人都尊你的名為聖。願你的國降臨;願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

    路11:2:耶穌說:「你們禱告的時候,要說:我們在天上的父:願人都尊你的名為聖。願你的國降臨;願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



主日46


  問120:為何基督吩咐我們稱呼神為「我們的父」呢?


  答:就是在我們禱告的開頭,提醒我們的心要向神有孝子一般的尊敬和信靠,以作為我們禱告的基礎;借著基督,神已成為我們的父1,凡我們憑信心向他所求的,他比我們肉身父母更不會拒絕我們2。


  問121:為何加上「天上的父」呢?


  答:為叫我們對於神屬天的尊榮不會存屬世之想3,並且可以期望從他的全能,獲得身體、靈魂的需要4。


  1、太6:9:所以,你們禱告要這樣說:「我們在天上的父:願人都尊你的名為聖。」

  2、太7:9-11:你們中間誰有兒子求餅,反給他石頭呢?求魚,反給他蛇呢?你們雖然不好,尚且知道拿好東西給兒女,何況你們在天上的父,豈不更把好東西給求他的人嗎?

    路11:11:你們中間作父親的,誰有兒子求餅,反給他石頭呢?求魚,反拿蛇當魚給他呢?

    賽49:15:婦人焉能忘記她吃奶的嬰孩,不憐恤她所生的兒子?即或有忘記的,我卻不忘記你。

  3、耶23:24:耶和華說:「人豈能在隱密處藏身,使我看不見他呢?」耶和華說:「我豈不充滿天地嗎?」

  4、徒17:24:創造宇宙和其中萬物的神,既是天地的主,就不住人手所造的殿。

    羅10:12:猶太人和希利尼人並沒有分別,因為眾人同有一位主;他也厚待一切求告他的人。



主日47


  問122:第一祈求的是什麼?


  答:「願人都尊禰的名為聖1。」即是求主使我們正確地認識禰2,在禰一切作為中尊禰為大,讚美禰。在這些作為中,禰的權能、智慧、良善、公義、憐憫和真理都發出光來3;又求主使我們的一生,在思想、言語,和行為上不叫禰的名受羞辱,反而得著尊敬和讚美4。


  1、太6:9:所以,你們禱告要這樣說:「我們在天上的父:願人都尊你的名為聖。」

  2、約17:3:認識你獨一的真神,並且認識你所差來的耶穌基督;這就是永生。

    耶9:23-24:耶和華如此說:「智慧人不要因他的智慧誇口;勇士不要因他的勇力誇口;財主不要因他的財物誇口。誇口的卻因他有聰明,認識我是 耶和華,又知道我喜悅在世上施行慈愛、公平和公義,以此誇口。」這是耶和華說的。

    太16:17:耶穌對他說:「西門巴約拿你是有福的!因為這不是屬血肉的指示你的,乃是我在天上的父指示的。」

    雅1:5:你們中間若有缺少智慧的,應當求那厚賜與眾人、也不斥責人的神,主就必賜給他。

  3、詩119:137-138:耶和華啊!你的公義的,你的判語也是正直的。你所命定的法度,是憑公義和至誠。

    路1:46:馬利亞說:「我心尊主為大。」

    詩145:8-9:耶和華有恩惠,有憐憫,不輕易發怒,大有慈愛。耶和華善待萬民,他的慈悲覆庇他一切所造的。

  4、詩115:1:耶和華啊!榮耀不要歸與我們,不要歸與我們,要因你的慈愛和誠實歸在你的名下。

    詩71:8:你的讚美,你的榮耀,終日必滿了我的口。



主日48


  問123:第二祈求的是什麼?


  答:「願禰的國降臨1。」即是求主用禰的話語和聖靈管理我們,好叫我們更多服從禰2;求主保守和促進禰的教會3;求主敗壞魔鬼的作為4,和凡抬高自己,敵擋禰的一切權力,以及一切反對禰聖潔之道的詭計,直到禰的國完全來到5,在其中,禰是一切的一切6。


  1、太6:10:願你的國降臨;願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

  2、詩119:5:但願我行事堅定,得以遵守你的律例。

  3、詩51:18:求你隨你的美意善待錫安,建造耶路撒冷的城牆。

  4、約壹3:8:犯罪的是屬魔鬼,因為魔鬼從起初就犯罪。神的兒子顯現出來,為要除滅魔鬼的作為。

    羅16:20:賜平安的 神快要將撒但踐踏在你們腳下。願我主耶穌基督的恩常和你們同在。

  5、啟22:17、20:聖靈和新婦都說! 來!聽見的人也該說:「來!」口渴的人也當來;願意的,都可以白白取生命的水喝。證明這事的說:「是了。我必快來。」阿們!主耶穌啊,我願你來!

  6、林前15:15、28:並且明顯我們是為神妄作見證的,因我們見證神是叫基督復活了。若死人真不復活,神也就沒有叫基督復活了。 萬物既服了他,那時,子也要自己服那叫萬物服他的,叫神的萬物之上,為萬物之主。



主日49


  問124:第三祈求的是什麼?


  答:「願禰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1。」即是求主叫我們和眾人捨棄自己的意思2,並且毫不辯駁,把自己的意思服從禰唯一美好的旨意3;這樣人人可以甘心地、真誠地完成他的職務和使命4,如同天使在天上做的一般5。


  1、太6:10:願你的國降臨;願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

  2、太16:24:於是耶穌對門徒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舍己,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

    多2:12;教訓我們除去不敬虔的心和世俗的情慾,在今世自守、公義、敬虔度日。

  3、路22:42:說:「父啊!你若願意,就把這杯撤去;然而不要成就我的意思,只要成就你的意思。」

  4、林前7:24:弟兄們,你們各人蒙召的時候是什麼身分,仍要在 神面前守住這身分。

    弗4:1:我為主被囚的勸你們:既然蒙召,行事為人就當與蒙召的恩相稱。

  5、詩103:20:聽從他命令,成全他旨意有大能的天使,都要稱頌耶和華。



主日50


  問125:第四祈求的是什麼?


  答:「我們日用的飲食,今日賜給我們1。」即是主賜給我們身體一切的需要2,叫我們知道禰是一切美善的源頭3,沒有禰的賜福,我們的顧慮、勞苦,以及禰的恩賜都不能使我們得益4,所以我們不再依靠受造之物,而唯獨依靠禰5。


  1、太6:11:我們日用的飲食,今日賜給我們。

  2、詩145:15:萬民都舉目仰望你,你隨時給他們食物。

    太6:25:所以我告訴你們,不要為生命憂慮吃什麼,喝什麼;為身體憂慮穿什麼。生命不勝於飲食嗎?身體不勝於衣裳嗎?

  3、徒17:25:也不用人手服事,好像缺少什麼;自己倒將生命、氣息、萬物,賜給萬人。

    徒14:17:然而為自己未嘗不顯出證據來,就如常施恩惠,從天降雨,賞賜豐年,叫你們飲食飽足,滿心喜樂。

  4、林前15:58:所以我親愛的弟兄們,你們務要堅固,不可搖動,常常竭力多作主工,因為知道你們的勞苦,在主裡面不是徒然的。

    申8:3:他苦煉你,任你飢餓,將你和你列祖所不認識的嗎哪賜給你吃,使你知道人活著不是單靠食物,乃是靠耶和華口裡所出的一切話。

    詩127:1-2:若不是耶和華建造房屋,建造的人就枉然勞力;若不是耶和華看守城池,看守的人就枉然警醒。你們清晨早起,夜晚安歇,吃勞碌得來的飯,本是枉然;惟有耶和華所親愛的,必叫他安然睡覺。

  5、詩62:11: 神說了一次、兩次,我都聽見了,就是能力都屬乎神。

    詩55:22:你要把你的重擔卸給耶和華,他必撫養你,他永不叫義人動搖。



主日51


  問126:第五祈求的是什麼?


  答:「免我們的債,如同我們免了人的債1。」即是懇求主因基督的血,不將我們眾多的罪歸於我們這些可憐的罪人身上,也不將那仍舊沾在我們身上的邪惡歸於我們2,正如我們在自己裡面也具有禰的恩典,完全願意真心赦免我們的鄰舍3。


  1、太6:12:免我們的債,如同我們免了人的債。

  2、詩51:1:神啊!求你按你的慈愛憐恤我,按你豐盛的慈悲塗抹我的過犯。

    約壹2:1-2:我小子們哪,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是要叫你們不犯罪。若有人犯罪,在父那裡我們有一位中保,就是那義者耶穌基督。他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不是單為我們的罪,也是為普天下人的罪。

  3、太6:14-15:你們饒恕人的過犯,你們的天父也必饒恕你們的過犯;你們不饒恕人的過犯你們的天父也必不饒恕你們的過犯。



主日52


  問127:第六祈求的是什麼?


  答:「不叫我們遇見試探,救我們脫離兇惡1。」即是我們實在太軟弱,以致一刻也不能站穩2, 同時我們的死對頭--魔鬼3、世界4和自己的情慾5--不斷向我們進攻,求主用聖靈的能力保守我們,堅固我們,叫我們可以站穩,對抗他們,在這屬靈的戰爭中不倒下去6,直到最後得到全勝7。


  問128:你怎樣結束主禱文?


  答:「因為國度、權柄、榮耀,全是禰的,直到永遠8。阿門。」即是我們向禰祈求這一切,因為禰是我們的王,有權掌管萬物,禰願意,也能夠將一切好處賜給我們9,好叫禰的名(而非我們)永遠得榮耀10。


  問129:「阿們」的意思是什麼?


  答:「阿們」意即:真正確實如此。因為神必定願意應允我的祈求,多於我心裡所感到我向他所祈求的這些事會如何成就11。


  1、太6:13:不叫我們遇見試探;救我們脫離兇惡。因為國度、權柄、榮耀,全是你的,直到永遠,阿們。

  2、羅8:26:況且我們的軟弱有聖靈幫助,我們本不曉得怎樣禱告,只是聖靈親自用說不出來的嘆息替我們禱告。

    詩103:14:因為他知道我們的本體,思念我們不過是塵土。

  3、彼前5:8:務要謹守,警醒;因為你們的仇敵魔鬼,如同吼叫的獅子,遍地遊行,尋找可吞吃的人。

  4、弗6:12:因我們並不是與屬血氣的爭戰,乃是與那些執政的,掌權的,管轄這幽暗世界的,以及天空屬靈氣的惡魔爭戰。

    約15:19:你們若屬世界,世界必愛屬自己的;只因你們不屬世界,乃是我從世界中揀選了你們,所以世界就恨你們。

  5、羅7:23:但我覺得肢體中另有個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戰,把我擄去,叫我附從那肢體中犯罪的律。

    加5:17:因為情慾和聖靈相爭,聖靈和情慾相爭,這兩個是彼此相敵,使你們不能作所願意作的。

  6、太26:41:總要警醒禱告,免得入了迷惑;你們心靈固然願意,肉體卻軟弱了。

    可13:33:你們要謹慎,警醒祈禱,因為你們不曉得那日期幾時來到。

  7、帖前3:13:好使你們當我們主耶穌同他眾聖徒來的時候,在我們父神面前,心裡堅固,成為聖潔,無可責備。

    帖前5:23:願賜平安的神,親自使你們全然成聖。又願你們的靈與魂與身子得蒙保守,在我主耶穌基督降臨的時候,完全無可指摘。

  8、太6:13:不叫我們遇見試探;救我們脫離兇惡。因為國度、權柄、榮耀,全是你的,直到永遠,阿們。

  9、羅10:12:猶太人和希利尼人並沒有分別,因為眾人同有一位主;他也厚待一切求告他的人。

    彼後2:9:主知道搭救敬虔的人脫離試探,把不義的人留在刑罰之下,等候審判的日子。

  10、約14:13:你們奉我的名無論求什麼,我必成就,叫父因兒子得榮耀。

    詩115:1:耶和華啊!榮耀不要歸與我們,不要歸與我們,要因你的慈愛和誠實歸在你的名下。

    腓4:20:願榮耀歸給我們的父神,直到永永遠遠。阿們。

  11、林後1:20:神的應許,不論有多少,在基督都是是的,所以借著他也都是實在的,叫神因我們得榮耀。

    提後2:13:我們縱然失信,他仍是可信的,因為他不能背乎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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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德堡要理問答 (Heidelberg Catechism) 中文 導論 第一課 唯一的安慰 第二課 人的愁苦 第三課 人的救贖 第四課 論聖父神 第五課 論聖子 第六課 基督的降卑 第七課 基督的升高 第八課 論聖靈神 第九課 稱義 第十課 論洗禮 第十一課 論主的聖餐 第十二課 福音的宣講和教會的紀律 第十三課 感恩的生活 第十四課 神的律法:十誡 第十五課 神的律法:十誡(續) 第十六課 禱告 第十七課 主禱文 第十八課 主禱文(續) English Version Introduction Lesson 01 The Only Comfort Lesson 02 The Misery of Man Lesson 03 The Deliverance of Man Lesson 04 God the Father Lesson 05 God the Son Lesson 06 The Humiliation of Christ Lesson 07 The Exaltation of Christ Lesson 08 God the Holy Ghost Lesson 09 Justification Lesson 10 Holy Baptism Lesson 11 The Lord's Supper Lesson 12 Preaching and Christian discipline Lesson 13 The Life of Thankfulness Lesson 14 The Law of God: the Ten Commandments Lesson 15 The Law of God: the Ten Commandments (continued) Lesson 16 Prayer Lesson 17 The Lord's Prayer Lesson 18 The Lord's Prayer (continued)

中文陳達版(王志勇版)

海德堡要理問答

德國的普法勒次在1546年成為信義宗的教區,但在這不久,改革宗的信仰也在此地傳開。因對聖餐禮觀點的不同,發生了一連串的爭辯;信義宗認為基督的身體是實實在在地在餅與杯之中,而改革宗則主張餅與杯是基督同在的表徵與記號。

為了解決此教義的分歧,當時在位的腓勒德利三世(FrederickIII,1515~1576)在研究這兩觀點之後,採納了改革宗的論點。為了教育青年,他不顧信義宗所施加的壓力,邀請了數位海得堡大學的教授,也是改革宗的神學家,完成一個適用於學校、教會及講台信息教導的信仰問答,其中最主要的兩位,是善於辯證的烏爾西努(Zacharius Ursinus),及善於熱誠表達的俄利維亞努(CasparOlevianus),他們二人的特長成為此問答的特色。

腓勒德利三世也積極地參與於著作的過程中,帶著論戰性的第80問答,是出於他的建議,他並為德國的版本作了一篇序言。這份問答於1563年的1月,在海得堡的議會中被採用,故以此名之。在出版的同時,拉丁文版本也已完成。

《海得堡要理問答》在改革宗的信條著作中,是最具有權威性及最為通行的,其原因有三:

1.它被翻譯成多種的語言,因此為許多的團體所採用。

2.雖然是在激烈的神學爭辯中產生的,但此問答卻不具咄咄逼人的辯腔,語氣十分溫和,除了第80條之外,文辭之間滿有安慰,而內容著重於實際信仰的需求,不重神學的研討,所以頗受普法勒斯以外改革宗教區的喜愛。

3.此問答的組織與眾不同,乃是照著羅馬書的方式寫成。全文129個問答,分成三個部份:1到11是有關人類的罪及苦情;12到85是有關基督的救贖和人的信,包括對使徒信經及聖禮的解釋:最後的部份強調人應有的回應,其中包括對十誡及主禱文的闡釋。故改革宗的神學觀隨處可見。


問1:在生和死當中,什麼是你唯一的安慰?

答:在生和死兩者之中,我的身體、靈魂都不屬於我自己,卻是屬於我信實的救主耶穌基督,他用寶血完全塗抹了我一切的罪惡,並且救贖我脫離魔鬼一切的權勢;他保守我,若非天父允許,我的頭髮一根也不能掉下;他又叫萬事互相效力,使我得救。因此,他透過聖靈使我確實知道有永生,也使我從此以後甘心樂意為他而活。


問2:為了叫你在這種安慰中快樂地生或死,有多少事情是你必須知道的呢?

答:有三件事:第一,我的罪惡和災禍有多大。第二,我怎樣從自己一切罪惡和災禍中得到救贖。第三:我當怎樣為這樣的救贖感謝上帝。


第一部論人的痛苦

問3:你從何處知道你的災禍呢?

答:從神的律法。


問4:神的律法對我們有什麼要求?

答:基督已在馬太福音廿二章37~40節總括的教訓了我們:「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神。這是誡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其次也相仿,就是要愛人如己。這兩條誡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總綱。」


問5:你能完全遵守這誡命麼?

答:不能:因為我的本性是傾向於憎恨神和鄰舍的。


問6:神造人就是如此邪惡和悖逆麼?

答:不;神造人原本是善的,且按照他自己的形象,就是公義和聖潔:以致他能正確地知道他的創造者神,誠心愛他,與他同住在永福中,讚美、榮耀他。


問7:那麼,這種墮落的人性是從何而來?

答:是從我們的始祖亞當和夏娃在樂園中墮落不順服而來,因此我們的本性變得敗壞,我們都在罪里成孕出生。


問8:是否我們都墮落深沉,以致完全無心向善而只傾向於惡呢?

答:是,除非我們都由神的靈重生。


問9:那麼,神在他的律法中要求人行他不能行的事,豈非冤屈人嗎?

答:不:因為神造人,叫他本來能行律法;但人因著魔鬼的慫恿,自甘悖逆,把自己和後裔行善的這種能力奪去了。


問10:神會否放任這種悖逆和背信,而讓它們不受刑罰呢?

答:決不;他極厭惡我們主來就有的罪和實在犯了的罪,並會在今生和永恆中用公義的審判去刑罰罪惡,正如他已宣告:「凡不時常遵守律法書上所寫的,都是被咒詛的。」


問11:神不也是慈悲的麼?

答:神確實是慈悲的,但他同樣也是公義的:因此他的公義要求那干犯了至高神之威嚴的罪惡,必須受到極刑,就是身體和靈魂同樣受到永遠的刑罰。


第二部論人的救贖

問12:既然我們因神公義的審判,應受到今世和永遠的刑罰,那麼我們需要些什麼才能逃避刑罰,並且能再次被接入恩寵中呢?

答:神要滿足他公義方面的要求,因此我們必須滿足他的公義,若不是由我們自己達到,就是由別人完成。


問13:我們自己能夠滿足神公義的要求麼?

答:決不能:相反,我們天天增添罪咎。


問14:有任何(僅是)受造者能夠為我們滿足神公義的要求嗎?

答:沒有;首先,因為神不會將人自己所犯的罪加罰於其他任何受造者;其次,僅是受造者不能擔當神對罪惡所發出的永遠忿怒的重擔,而能使第三者從其中得救贖的。


問15:那麼,我們需要尋找一位怎樣的中保和救贖主?

答:一位真實而無罪的人,但卻要比一切受造者都更有能力;就是一位同時也是真神的。


問16:為什麼他必須是真實和無罪的人?

答:因為神的公義要求那同樣犯了罪的人性本身要為罪做出補償;但人人都是罪人,故無人能為別人償罪。


問17:為什麼他必須同時是真神呢?

答:他要透過他神性的能力,在他人性中擔負神的忿怒,如此便為我們取得並恢復了公義和生命。


問18:但現在誰是那位中保?誰同時是真神,又真的是無罪的人?

答:我們的主基督耶穌,他白白的賜給我們完全的救贖和公義。


問19:你從那裡知道這事呢?

答:從神聖的福音,這是神自己首先在樂園裡啟示的,以後由神聖的族長和先知宣布了,再由律法中的獻祭和其他禮儀預表了,最後由他獨生愛子成就了。


問20:因為亞當,眾人都滅亡了,是否因基督,眾人就都得救呢?

答:不;只有那些藉真信仰而連接觸基督,並接受他所有恩惠的人。


問21:什麼是真信仰?

答:這不單是一種確實的知識,藉此我把握到神在他的話語裡向我們啟示的一切真理,同時也是一種真心的信靠,是聖靈透過福音在我裡面作成的,叫我知道靠著神的恩典,只因基督的功勞,神白白地將赦罪和永遠的公義賜給人,不僅賜給別人,也賜給我。


問22:什麼是基督徒所必須相信的?

答:就是在福音里向我們所應許的一切事,也就是我們基督教大公而不容置疑的信條所教訓我們的。


問23:這些信條是什麼?

答:我信神,全能的父,創造天地的主。我信我主耶穌基督,是神的獨生子;因聖靈感孕,由童貞女馬利亞所生;在本丟彼拉多手下受難,被釘在十字架上,受死,埋葬,降在陰間;第三天從死里復括;升天,坐在全能父神的右邊;將來必從那裡降臨,審判活人死人。我信聖靈;我信聖而公之教會;我信聖徒相通;我信罪得赦免;我信身體復活;我信永生。


問24:怎樣劃分這些信條呢?

答:可劃分為二部份:第一部份論及父神和我們的受造:第二部份論及子神和我們的救贖:第三部份論及聖靈神和我們的成聖。


問25:既然神只有一位,那麼為何你說有三位,就是聖父, 聖子和聖靈呢?

答:因為神在他的話語裡這樣啟示了他自己,這分開的三位是獨一、真實、永恆的神。


論父神

問26:當你說:「我信神,全能的父,創造天地的主」,你相信什麼?

答:我相信我們耶穌基督永恆的父,從無有中創造了天地,和其中的一切,又用他永恆的計劃和供應托住並管理天地。他因著他兒子基督的緣故,作我的神和父神;我毫無疑惑地相信他必供應我身體和靈魂一切的需要。此外,在流淚的幽谷,無論他給予我什麼不幸,都會變為對我有益的;因為他是無所不能的神,所以他能如此行,並且他既是一位信實的天父,他也願意如此行。


問27:你所了解的神的眷顧是什麼?

答:神用無所不能,無所不在的能力,如同用他的手一樣,仍舊托住天地和萬物,以致一草一木、天晴下雨、豐收饑荒、食物飲料、健康疾病、富足貧窮,一切都並非是偶然而生的,而是出於神的手。


問28:我們知道神創造和眷顧萬物,那對我們有什麼益處呢?

答:我們可以在患難中忍耐,在富足時感恩,並在信實的天父神里,對將來有足夠的信心;因萬物都在他手中,他若不准許,它們動也不能動,所以沒有什麼能使我們與他的愛隔絕。


論子神

問29:為什麼神的兒子要起名叫耶穌,即救主呢?

答:因為他把我們從罪惡里救出來:我們不能從其他人尋求或得著拯救。


問30:這樣,那些向聖徒、自己,或其他地方尋求拯救和幸福的人,真是相信獨一救主耶穌麼?

答:不;雖然他們也許誇耀他,卻在行為上否認獨一的救主耶穌。因為除非耶穌不是一位完全的救主,否則,凡用真信心接受這位救主的,就必定在他裡面,擁有一切凡為他們得救所必須的東西。


問31:為何他稱為基督,即受膏者呢?

答:因為他被父神任命,用聖靈膏立,作我們的首要的先知和教師,他完全地向我們啟示有關神對我們救贖的奧秘計劃和意旨:他又是我們唯一的大祭司,一次獻上他的身體而救贖了我們,且永遠活著,為我們向神代求;他也是我們永遠的君王,他用他的話語和聖靈管理我們,又保護並保守我們在他為我們預備的救贖中。


問32:你為何被稱為基督徒呢?

答:因為透過信心,我就是基督的肢體,並因此也在他的受膏上有份;為此我也可以承認他的名,可以把自己當作感恩的活祭獻給他,又可以用自由的良心在今生與罪惡和魔鬼對抗,並且以後,在永恆中與他一起掌管萬物。


問33:既然我們也是神的兒女,為何他卻被稱為神的獨生子呢?

答:因為唯有基督才是神永恆的、本來的兒子:我們卻是因他的緣故,靠著恩典被收納為神的兒女。


問34:你為何稱他為我們的主呢?

答:因為他不是用金銀,卻是用他的寶血,把我們的身體和靈魂,從罪惡和魔鬼一切的權勢中,買贖、拯救出來,叫我們歸屬他自己。


問35:「因著聖靈感孕,從童貞女馬利亞所生」是什麼意思?

答:意即神永恆的兒子他現在、永遠都是永恆的真神,因聖靈的運作,自己取了人性和由童貞女馬利亞而來的血肉,為要叫他也可作為大衛的真後裔,凡事與他的弟兄一樣,只是沒有犯罪。


問36:你從基督聖潔的受孕和出生得了什麼益處?

答:他是我們的中保,他用他的純潔和他完全的神聖,在神面前掩蓋我的罪,我是成胎在罪中的。


問37:你對「受難」這詞有什麼了解?

答:我所了解的,是他活在地上的整個時期,特別是最後階段,他在身體和靈魂里擔當了神對全人類罪惡的忿怒,以便藉他的受難,作為唯一的贖罪祭,他可以救贖我們的身體和靈魂脫離永遠的沉淪,並為我們取得神的恩典、公義和永生。


問38:他為何在審判官本丟彼拉多手下受難?

答:他雖然原本是無罪的,卻被屬世的審判官定罪,好使我們從本來當受的神嚴厲審判中,被拯救出來。


問39:他被釘在十字架上,比起他以其他的方式來受死,有什麼強處?

答:有;因此我確知他已把那加在我身上的咒詛,擔在他自己身上,因為十字架的死法是神所咒詛的。


問40:基督為何必須受死呢?

答:因為按著神的公義和真理,除了神兒子的死之外,沒有別的贖罪方式。


問41:他為何埋葬了?

答:藉此表明他實在是死了。


問42:既然基督為我們死了,為何我們也要死?

答:我們的死不是為了補償我們的罪,只是向罪死,並進入永生。


問43:我們從基督在十字架上的犧牲和受死,有否另外得到什麼益處?

答:藉他的能力,我們的「舊我」與他同釘十字架,死了,並且埋葬;好叫肉體的情慾,在我們裡面不再作王,我們可以把自己獻給基督,作為感恩的祭物。


問44:為何加上「降在陰間」呢?

答:好使我在極大的試探中,可以確信我主基督,藉他那不可用言語表達的悲痛、苦楚和恐怖,就是他的靈魂在十字架上及其以前所受的苦楚,已經救贖找脫離地獄的慘痛和苦難。


問45:我們從基督的復活得了什麼益處?

答:第一,他藉復活戰勝了死亡,叫我們分享他藉死為我們所取得的公義。第二,我們現在也藉他的權能活過來得著新生命。第三,基督的復活成為我們將來蒙福的復活的確實保證。


問46:你怎樣解釋「他升天」呢?

答:就是基督在門徒眼前從地上被接到天上去,為我們留在那裡,直到他再來審判活人和死人。


問47:基督豈不是要與我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正如他所應許的?

答:基督是真人,也是真神。按照他的人性而言,他現在不在地上;但按照他的神性、尊嚴、恩典而言,他無時不在我們中間。


問48:但如果基督的人性不是在神性所到之處,這豈不是將他的兩種性情彼此分開了麼?

答:決不能;因為神性既是不可能理解的,和無處不在的,就必然是超越其所取的人性範圍,但卻又依然在人性當中,並且二者仍然聯合。


問40:我們從基督升天得了什麼益處?

答:第一,他在天上他父面前作我們的代求者。第二,它確實保證我們在天上也將有我們的肉身;基督作為頭,也要把我們接納作他的肢體,並帶到他那裡去。


問50:為何加上「坐在神的右邊」呢?

答:因為基督升到天上,為的是他可以在那裡彰顯作為他教會的頭,父藉他管理一切。


問51:我們從我們的頭基督的榮耀得到什麼益處?

答:第一,他藉聖靈在我們這作他肢體的人裡面賜下屬天的恩賜:並且藉他的權能,使我們在一切仇敵面前得蒙庇佑。


問52:基督「將來必從那裡降臨,審判活人死人」,這對你有什麼安慰?

答:好使我在諸般的憂愁和逼迫中,能舉起頭來,仰望那位從前向神的審判,為我獻上自己的一位,他除去我一切的咒詛,他還要從天上再來作審判的主;他要將他的和我的仇敵都丟在永遠的定罪中,卻要把我和一切選民帶到他那裡,帶到天上的快樂和榮耀里。


論聖靈神

問53:你相信聖靈是怎樣的一位?論到聖靈,你相信什麼?

答:第一,我相信他與父和子同為永恆的神。第二,他是賜給我的,他用真實信仰使我分享基督和他一切的恩惠,他安慰我,永遠與我同在。


問54:你對神聖大公教會是怎樣理解的?

答:從全人類當中,自全世界的開始到末了,神的兒子藉著他的聖靈和話語,為自己聚集、保衛並存留一群選民,在真實信仰里聯合一起,直到得永生;並且我是,也永遠是這群體裡有生命的一員。


問55:你對「聖徒相通」有何了解?

答:第一,所行信徒都是基督的肢體,在他和他一切的豐富和恩賜中有份;第二,每一個信徒當自覺他有責任隨時高興地去使用他的恩賜,使其他肢體得益處。


問56:你對「罪得赦免」是怎樣理解的?

答:神因基督補償了罪的緣故,不再記念我的罪,也不記念我在一生中需要與之鬥爭的罪惡天性:反而憑恩典將基督的義分給我,叫我永不再定罪。


問57:「身體復活」給你什麼安慰?

答:在死後不僅我的靈魂被立刻帶到為首的基督那裡,連我的身體也要因基督的權能活過來,再與我的靈魂聯合起來,並要跟基督榮耀的身體相似。


問58:你從論永生的信條得著什麼安慰?

答:既然我現在心裡開始覺得永恆快樂,此生之後,我也要得著完全的快樂,這是眼晴未曾看見的,耳朵未曾聽見的,人心也未曾想到的快樂,在其中要永遠讚美神。


問59:現在你相信這一切,對你有何幫助呢?

答:這使我在神面前,在基督里稱義,並且承受永生。


問60:你如何在神面前稱義呢?

答:唯有藉著對基督耶穌的真信仰,就是:雖然我的良心控告我們是嚴重地於犯了神的一切誡命,從沒有遵守任何誡命,並且時常傾向罪惡;然而,並非出於我任何的功德,乃神出於白白的恩典,將基督完全的補罪、公義,和聖潔賜給我,好像我從沒有犯過罪,又好像我自己作成了基督為我作成的一切順服,只要我用信心接受恩典就夠了。


問61:為何你說你僅是因信稱義?

答:我在神面前蒙悅納,並不是因我的信仰有價值,乃因基督的補罪、公義,和聖潔,成為我在神面前的義。並且除了單憑信以外,我不能用任何方法接受它們,作為自己的。


問62:但何以我們的善功不能作為我們在神面前之義的一部分?

答:因為能站立在神審判台前的義,必須徹頭徹尾地完全,且必須與神的律法完全相合;然而,就是我們今生最好的功德都是不完全的,都是被罪玷污了的。


問63:我們的善功既算不得什麼,神為何要在今生來世加以報賞呢?

答:報賞非由功德,乃由恩典而來。


問64:這教義豈非使人怠慢不敬麼?

答:不:因為凡經真信仰植根於基督的人,不能不結出感恩的果子。


論聖禮

問65:我們既單因信而分享基督及其恩惠,這信從何而來?

答:聖靈活福音在我們心裡工作,以至有信,並藉聖禮印證它。


問66:聖禮是什麼?

答:聖禮是聖潔的有形標誌和印記,是神所指定的,以至藉著聖禮,他可更完全地向我們宣布並印證福音的應許;即因基督一次在十字架上所完成的犧牲,神出於白白的恩典,使我們罪得赦免,承受永生。


問67:那麼,道與聖禮是為指引我們,相信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之犧牲,乃是我們得救的唯一基礎麼?

答:誠然如此;因為聖靈在福音里教導我們,又藉聖禮向我們保證,我們得救全靠基督在十字架上一次完成的犧牲。


問68:基督在新約中指定了多少聖禮?

答:兩個:洗禮和聖餐。

論洗禮

問69:洗禮如何表明,並印證你在基督十字架上的犧牲有份呢?

答:就是:基督指定了這外在的水洗,並加上他的應許,使我因他的血和靈得以洗淨我靈魂的污穢,即一切罪惡,就如我身體上的污穢通常是用水洗淨一般。


問70:用基督的血和靈洗滌是什麼意思?

答:就是我們藉恩典,因基督在十字架上為我們犧牲流血,使我們的罪從神那裡得赦免;又被聖靈更新,並成聖作基督的肢體,叫我們多向罪死,過聖潔無暇疵的生活。


問71:基督在那裡應許我們被他的血和靈洗淨,如同被洗禮的水洗淨呢?

答:他在設立水禮時如此說:「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不信的必被定罪。」在聖經里稱洗禮為重生的洗和除去罪惡的洗,且都重述這個應許。


問72:如此,外在的水洗便能洗去罪惡麼?

答:不:因為只有耶穌基督的血和聖靈才能洗淨我們一切的罪。


問73:那樣,為何聖靈稱洗禮是重生和除去罪惡的洗呢?

答:神如此說並非沒有重大理由的:即他不單藉此教訓我們,就如身體的污穢用水洗去一般,我們的罪也同樣要用基督的血與靈洗去;他更藉這神聖的保證和標號,使我們確知我們的罪惡真的得到屬靈的洗,正如我們的身體用水洗淨一樣。


問74:嬰孩也要受洗麼?

答:是;因為他們既然與父母同屬乎神的約,同為神的子民,並且他們因基督的血,得蒙應許,有救贖和起信的聖靈,如同他們父母所有的,那麼他們也藉著那作為約的表記之洗禮,被接入基督教會中,有別於不信者的兒女,正如舊約的割禮所行的,這割禮已由新約的洗禮所代替。


論基督的聖餐

問75:聖餐如何向你表明並印證你是有份於基督在十字架上一次的犧牲及一切恩惠呢?

答:就是:基督已經吩咐我和眾信徒吃這擘開的餅,喝這杯,並作了以下的應許:第一,他的身體在十字架上為我舍了,破裂了,他的血為我流了,正如我親眼看見主的餅為我擘開,主的杯遞給我一樣確實:再者,他被釘的身體和流出的血,餵養我的靈魂直到永生,正如我從神僕人的手接受,並用嘴吃喝主的餅和杯,作為基督的身體和血之標記一般確實。


問76:吃基督被釘的身體,喝他所流的血,是什麼意思?

答:這不僅是指我們用信心領受基督的苦難和死,藉此獲得赦罪和永生,更是指我們藉著居住在我們和基督裡面的聖靈,漸漸聯於他聖潔的身體。這樣,雖然他在天上,我們在地上,我們仍是他肉中的肉,骨中的骨,並且永遠由一個靈管理,正如身上的肢體由一個靈魂管理一樣。


問77:基督在何處應許了他會用他的身體和血餵養信徒,正如他們吃這擘開的餅,喝這杯呢?

答:關於設立聖餐,經上這樣記著說:「主耶穌被賣的那一夜,他拿起餅來,祝謝了,就擘開,說:『這是我的身體,為你們舍的:你們應當如此行,為的是記念我。』飯後,也照樣拿起杯來,說:『這杯是用我的血所立的新約;你們每逢喝的時候,要如此行,為的是記念我。』你們每逢吃這餅,喝這杯,是表明主的死,直等到他來。」保羅把這應許反覆他說:「我們所祝福的杯,豈不是同領基督的血麼?我們所擘開的餅,豈不是同領基督的身體麼?我們雖多,仍是一個餅,一個身體:因為我們同是分受這一個餅。」


問78:餅和酒成為基督的真身體和血麼?

答:不:正如洗禮中的水並沒有變為基督的血,也沒有成為罪惡得以洗淨的本身,它只是神所立的表記和表證;照樣,聖餐中的聖餅並沒有變為基督的身體,而只是照聖禮的本質和慣例,稱為基督的身體。


問79:那麼,為何基督稱餅為他的身體,杯為他的血,或用血所立的新約,並且保羅也說同領受基督的身體和血呢?

答:基督這樣說,並非沒有重大原因:他一方面藉此教訓我們,正如餅和酒維持在世的生命,他被釘的身體和流出的血也是維持我們靈魂直到永生的真正飲食;另一方面,當我們為記念他而領受這些聖潔的表記時,他以這有形的表記和保證,擔保藉著聖靈的工作,我們是真正在分享他的身體和血:而且他一切的苦難和順服,也確實是我們自己的,猶如我們自己受了苦,成全了一切一般。


問80:聖餐與天主教的彌撒有何不同?

答:聖餐向我們證明,藉著耶穌基督一次在十字架上所獻的祭,我們的罪全得赦免(且我們藉著聖靈被接入基督里,他具有真身體,現今在天父的右邊,在那裡受我們的敬拜);但彌撒教導人,除非神甫天天為人獻上基督,活人死人都不能因基督的受苦而使罪得赦免(且以為基督肉身是在餅和酒裡面,因此基督應在它們裡面受敬拜)。故此,彌撒的本質,不過是否認了耶穌基督一次的獻祭和苦難(又是一種可咒可詛的偶像崇拜)。


問81:誰可來到主的桌前?

答:就是那些厭惡自己的罪惡,卻相信得蒙赦免,而剩下的軟弱也可以由基督的受苦、受死得蒙掩蓋的人;他們會渴望逐漸加強信心,改進生活。但不悔改和假冒為善的人,乃是吃喝自己的罪。


問82:凡言行顯明不信神的人,也被准許領受聖餐麼?

答:不;因為如此行乃是褻瀆神的約,激起他的忿怒降在全會眾身上;所以,照著基督和使徒的吩咐,基督教會必須使用掌管天國鑰匙的權柄,摒除這等人,直至他們改正自己的生活。


問83:掌管天國鑰匙的權柄是什麼?

答:就是福音的宣講和教會的紀律;藉這兩者,天國向信者開放,向不信者關閉。


問84:天國如何由福音的宣講而開放或關閉?

答:就是:照著基督的吩咐,要向所有信徒宣講並公開作見證說,只要他們用真信心接受福音的應許,他們一切的罪就因基督的功勞而從那裡真正得到赦免;反之,要向所有不信的和假冒為善的人說,他們多久不悔改,神的忿怒和永遠的定罪便多久降在他們身上;照此福音的見證,便有神在今生和來世的審判。


問85:天國如何由教會的紀律開放或關閉呢?

答:就是:照基督的吩咐,若有稱為基督徒的,其信仰不正或行為不檢,經多次勸告仍不肯悔改,便要向教會或教會負責人告發他,若他還是不聽,便要由他們禁止他領聖餐,把他摒除於教會之外,同時,神也把他摒除於教會之外,基督的國以外,但若他答應並表現真悔改,便可重新接納他,作為基督和他教會的肢體。

第三部論感恩

問86:既然我們從禍患中得救贖是藉基督,因恩典而非個人的功德,那麼為何我們仍要行善呢?

答:因為基督既用他的血救贖了我們,便也照他自己的形象,用聖靈更新我們,好使我們可以用整個生命去表示對神所賜的福的感謝,而他也可以因我們得榮耀;再者,我們自己也因有了信心的果子,而確知自己有信心,並且由於我們的好行為可引領鄰舍歸向基督。


問87:凡不從那忘恩、頑梗的生活轉向神的人,便不能得救麼?

答:絕對不能;因為聖經說,淫亂的、拜偶像的、姦淫的、偷竊的、貪婪的、醉酒的、辱罵的、勒索的,或類似這些的人,都不能承受神的國。


問88:真正悔改或歸正包含多少事呢?

答:包含兩件事:舊人死去,新人活過來。


問89:什麼是舊人死去?

答:即真心為罪憂傷,以致我們時常不斷恨惡罪,並遠離它。


問90:什麼是新人活過來?

答:即在神裡面有真喜樂:以致我們喜歡照著神的旨意生活行善。


問91:什麼是善工?

答:是那些只按照神的律法,為榮耀神,從真實信仰里行出來的事,而非按照我們自己的意見或人的命令行出來的事。


問92:什麼是神的律法?

答:神說了以下的話:

第一條誡命:我是耶和華你的神,曾將你從埃及地為奴之家領出來。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

第二條誡命: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作什麼形象,仿佛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它,因為我耶和華你的神是忌邪的神,恨我的,我必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愛我,守我誡命的,我必向他們發慈愛,直到千代。

第三條誡命:不可妄稱耶和華你神的名,因為妄稱耶和華名的,耶和華必不以他為無罪。

第四條誡命:當記念安息日,守為聖日。六日要勞碌作你一切的工,但第七日是向耶和華你神當守的安息日;這一日你和你的兒女、僕婢、牲畜,並你城裡寄居的客旅,無論何工都不可作;因為六日之內,耶和華造天、地、海,和其中的萬物,第七日便安息;所以耶和華賜福與安息日,定為聖日。

第五條誡命:當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

第六條誡命:不可殺人。

第七條誡命:不可姦淫。

第八條誡命:不可偷盜。

第九條誡命:不可作假見證陷害人。

第十條誡命:不可貪戀人的房屋,也不可貪戀人的妻子、僕婢、牛驢,並他一切所有的。


問93:這些誡命怎樣劃分?

答:劃分為兩個法版:第一塊有著首四條誡命,教訓我們對神的責任;第二塊有其餘六條,教訓我們對鄰舍的責任。


問94:神在第一條誡命里命令什麼?

答:就是為免危害我靈魂的得救,我當逃避一切偶像崇拜、巫術、邪術,或向聖徒或其他受造物求告;我當承認獨一的真神,單一信靠他,用謙卑忍耐的心盼望只從他得到一切好處,並全心敬畏、敬愛他,甚至寧願捨棄一切受造者,也不願稍微違背他的旨意。


問95:什麼是偶像崇拜?

答:就是除了信靠在聖經中自我啟示的唯一真神以外,另外有所信靠的。


問96:神在第二條誡命里命令什麼?

答:就是我們絕對不可為神造任何像,也不可用聖經中所命令以外的方式敬拜他。


問97:那麼我們不可造任何像麼?

答:神是不可以也不可能被描摹的;至於受造物,雖可以被描摹,但神禁止我們把他們作成像,存起來加以跪拜,或用它來崇拜神。


問98:但圖畫難道不可當為教導平信徒的書而懸於禮拜堂麼?

答:不可;因為我們不應自以為比神聰明,他不要他的百姓向啞巴偶像求教,反要人活潑地傳講他的道,藉此教導人。


問99:第三條誡命里命令什麼?

答:就是我們不可以用咒罵、假誓,或不必要的宣誓,褻瀆並妄稱神的名;也不可緘默和縱容,以至別人在這些可怕的罪上有份:總而言之,我們只當用敬畏的心稱呼神的聖名,以至他能得到我們正確的承認和敬拜,並從我們的一切言行得榮耀。


問100:因發誓和咒罵而褻瀆神的名是否是很嚴重的罪,以至神的忿怒要降在那些對此不加攔阻和禁止的人?

答:是,誠然如此;因為沒有什麼罪比褻瀆神的名更激怒神的。所以,他甚至命令對犯這罪的人,處以死刑。


問101:那麼,我們不可用敬虔的態度指著神的名起誓麼?

答:可以;當法官要求起誓時,或為了需要維持並促進忠信和真理,以榮耀神,造福鄰舍,就可以起誓。因為這種起誓是植根於神的話語,因此在新舊約裡面的聖徒都正當地應用了它。


問102:我們可以指著聖徒或其他受造物起誓麼?

答:不可;因為合法的誓乃是呼求那唯一鑑察人心的神,他是給真理作見證的,並且如果我起假誓,他也是刑罰我的,這種尊榮不能歸於任何受造物。


問103:神在第四條誡命里命令什麼?

答:第一,我要盡我在福音上和學校里的職責;我應當殷勤上教會,特別是在安息日,學習神的話語,使用聖禮,在會眾前求告神,並周濟貧窮。第二,我一生的日子要止息作惡,讓主用他的靈在我裡面工作,這樣,今生便開始了永恆的安息。


問104:神在第五條誡命里命令什麼?

答:我應對父母和一切尊長表示尊敬、愛心、信實:我要順從他們的好教導和對我的指正,並容忍他們的軟弱,因為神的旨意是要我們受他們的管教。


問105:神在第六條誡命里命令什麼?

答:我不可在心思、言語,或外表上,更不可在行為上,任憑自己親自或假手於人作出誹謗、仇恨、侮辱或殺害我鄰舍的事;反要棄絕一切報仇的心。再者,我不可傷害自己,也不可自陷於危險中,是以,官吏為求阻止謀殺,也要佩著劍。


問106:但是這誡命只講到殺害。

答:不過神禁止殺人時,也教訓我們,他憎恨那殺人的根源——即嫉妒、恨惡、惱怒、報復的心:這一切在他眼中乃是隱秘的殺人罪。


問107:我們不這樣殺害鄰舍就夠了麼?

答:不是;因為當神將嫉妒、仇恨和忿怒定罪時,他便要我們愛鄰舍如同自己,向鄰舍表示忍耐、和平、溫柔、慈悲和良善,並盡我們的能力,不讓他受傷害,甚至要我們善待仇敵。


問108:第六條誡命教導我們什麼?

答:一切不貞潔都是神所咒詛的:所以無論已婚或未婚者,都要心裡憎惡不貞,又要活得貞潔。


問109:神在這條誠命里,只是禁戒淫亂及這類大罪麼?

答:我們的身體靈魂既都是聖靈的殿,神便要我們保守二者純全聖潔;因此他禁戒一切不貞的行為、姿勢、言語、思想、欲望,和凡足以誘導至不貞的事物。


問110:神在第八條誡命里禁戒什麼?

答:神看為偷竊和搶奪的,不僅是官吏所刑罰的偷、搶,而且是凡用暴力或權力(例如不公的度量衡、貨物、錢幣、高利貸,或任何被神所禁制的方法),以詐欺鄰舍財物的邪惡手腕和計謀:此外,一切貪婪,及對他恩賜的浪費,也是偷竊。


問111:但神在這條誡命里向你要求什麼?

答:我要盡力促進鄰舍的福利,照我願意人怎樣待我的方式去待他,並且忠心工作,在窮人的需要上幫助他們。


問112:第九條誡命命令什麼?

答:命令我不作假見證陷害人,不曲解人的話,不背後說人或誹謗人,不強橫定人的罪;但要畏懼神嚴厲的忿怒,避免一切謊言和欺詐,以之為魔鬼的作為;在審判和關於公義及其他事情上,要愛好真理,誠實說出真理,承認真理:又要盡力護衛並促進鄰舍的美好名聲。


問113:第十條誡命命令什麼?

答:不可讓那些違抗神任何誡命的些微傾向或思想進入我們心中:要全心不住的恨惡罪惡,喜愛公義。


問114:那些歸向神的人能完全遵守這些誡命麼?

答:不能;甚至最聖潔的人在這順服上也只是一個小開頭;然而,他們若有忠誠目標,就不僅只照著這些誡命,也照著神一切的誡命開始生活。


問115:既然今生無人能完全遵守誡命,為何神將十條誡命嚴格命令我們遵守呢?

答:第一,叫我們一生可以多知道我們那有罪的本性,以便更誠懇地在基督里尋求罪得赦免和公義;第二,我們要繼續努力祈求從神而來的聖靈的恩賜,以便更多的變成為神的形象,直至此生之後,我們最終能達到完全的地步。


論祈禱

問116:為何對基督徒而言,祈禱是必須的?

答:因為這是神向我們所要求的感謝中,最主要的一部分,又因為神只將他的恩典和聖靈賜給那些誠懇不斷向他祈求並感恩的人。


問117:蒙神悅納垂聽的祈禱,有何特徵呢?

答:第一,我們從心裡只呼求那位在聖經里向我們啟示他自己的真神,祈求他所命令我們向他祈求的事物;第二,我們徹底知道我們的需要和痛苦,好叫我們在他神聖威嚴的面容前謙卑;第三,我們確實肯定,我們雖然不配,他卻必因著主基督的緣故,聽允我們的祈禱,正如他在聖經里所應允我們的。


問118:神吩咐我們求什麼?

答:向他求身體和靈魂的一切需要,就是我們的主基督自己在教訓我們的禱文中所包含的。


問119:什麼是主禱文?

答:我們在天上的父,願人都尊你的名為聖。願你的國降臨;願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我們日用的飲食,今日賜給我們。你免我們的債,如同我們免了人的債。不叫我們遇見試探;救我們脫離兇惡。因為國度、權柄、榮耀,全是你的,直到永遠。阿們。


問120:為何基督吩咐我們稱呼神為我們的父呢?

答:就是在我們禱告的開頭,提醒我們的心要向神有孝子一般的尊敬和信靠,以作為我們禱告的基礎;透過基督,神已成為我們的父,凡我們用信心向他所求的,他比我們肉身父母更不會拒絕我們。


問121:為何加上「天上的父」呢?

答:為叫我們對於神屬天的尊榮不會存屬世之想,並且可以期望從他的全能,獲得身體、靈魂的需要。


問122:第一樣祈求的是什麼?

答:「願人都尊你的名為聖」。即是求主使我們正確地知道你,在你一切作為中尊你為大,讚美你。在這些作為中,你的權能、智慧、良善、公義、憐憫和真理都發出光來;又求主使我們的一生,在思想、言語,和行為上,不叫你的名受羞辱,反而得著尊敬和讚美。


問123:第二樣祈求的是什麼?

答:「願你的國降臨」。即是求主用你的話語和靈管理我們,好叫我們更多服從你:求主保守和促進你的教會;求主敗壞魔鬼的作為,和凡抬高自己,敵擋你的一切權力,以及一切反對你聖潔之道的詭計,直到你的國完全來到,在其中,你是一切的一切。


問124:第三樣祈求的是什麼?

答:「願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即是求主叫我們和眾人捨棄自己的意思,並且毫不辯駁,把自己的意思服從你唯一美好的旨意:這樣人人可以甘心地、真誠地完成他的職務和使命,如同天使在天上做的一般。


問125:第四樣祈求的是什麼?

答:「我們日用的飲食今日賜給我們」。即是主賜給我們身體一切的需要,叫我們知道你是一切美善的源頭,缺少了你的賜福,我們的顧慮、勞苦,以及你的恩賜都不能使我們得益,所以我們不再依靠受造物,而唯獨依靠你。


問126:第五樣祈求的是什麼?

答:「免我們的債,如同我們免了人的債」。即是懇求主因基督的血,不將我們眾多的罪歸於我們這些可憐罪人的身上,也不將那仍舊沾在我們身上的邪惡歸於我們,正如我們在自己裡面也具有你的恩典,完全願意真心赦兔我們的鄰舍。


問127:第六樣祈求的是什麼?

答:「不叫我們遇見試探,救我們脫離兇惡」。即是我們實在太軟弱,以致一刻也不能站穩,同時我們的死對頭—魔鬼、世界和自己的情慾——不斷向我們進攻,求主用聖靈的能力保守我們,堅固我們,好叫我們可以站穩,對抗他們,在這屬靈的戰爭中,不倒下去,直到最後得到全勝。


問128:你怎樣結束主禱文?

答:「因為國度、權柄、榮耀,全是你的,直到永遠」。即是我們向他祈求這一切,因為你是我們的王,有權掌管萬物,你願意,也能夠將一切好處賜給我們,好叫你的名(而非我們)永遠得榮耀。


問129:「阿們」的意思是什麼?

答:「阿們」意即:真正確實如此。因為神必定願意聽允我的祈求,由於我心裡所感到我向他所祈求的這些事會如何成就。


多版本對照

趙中輝版序言


序 言

  德國的普法勒次在1546年成為信義宗的教區,但在這不久,改革宗的信仰也在此地傳開。因對聖餐禮觀點的不同,發生了一連串的爭辯:信義宗認為基督的身體是實實在在地在餅與杯之中,而改革宗則主張餅與杯是基督同在的表徵與記號。為了解決此教義的分歧,當時在位的腓勒德利三世(Frederick III,1515-1576)在研究這兩觀點之後,採納了改革宗的論點。為了教育青年,他不顧信義宗所施加的壓力,邀請了數位海德堡大學的教授,也是改革宗的神學家,完成一個適用於學校、教會及講台信息教導的信仰問答,其中最主要的兩位,是善於辯證的烏爾西努(Zacharius Ursinus),及善於熱誠表達的俄利維亞努(Casper Olevianus),他們二人的特長成為此問答的特色。腓勒德利三世也積極地參與於著作的過程中,帶著論戰性的第80問答,是出於他的建議,他並為德國的版本作了一篇序言。這份問答於1563年的1月,在海德堡的議會中被採用,故以此名之。在出版的同時,拉丁文版本也已完成。

《海德堡要理問答》在改革宗的信條著作中,是最具有權威性及最為通行的, 其原因有三:

1. 它被翻譯成多種的語言,因此為許多的團體所採用。

2. 雖然是在激烈的神學爭辯中產生的,但此問答卻不具咄咄逼人的辯腔,語氣十分溫和,除了第80條之外,文辭之間滿有安慰,而內容著重於實際信仰的需求,不重神學的研討,所以頗受普法勒斯以外改革宗教區的喜愛。

3. 此問答的組織與眾不同,乃是照著羅馬書的方式寫成。全文129個問答,分成三個部份:1到11是有關人類的罪及苦情;12到85是有關基督的救贖和人的信,包括對使徒信經及聖禮的解釋;最後的部份強調人應有的回應,其中包括對十誡及主禱文的闡釋。故改革宗的神學觀隨處可見。

http://www.chinachristianbooks.org/Home/ChildrenContent.aspx?CategoryId=53b0e291-51e4-401c-a25f-0eb9d4dae41f&SubCategoryId=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ContentId=c93ba23a-865e-444d-b726-116b6f48135d

基督教教義聖經課程 導論

聖經課程--基督教教義 簡介

海德堡要理問答之主日一

給學生的幾句話

親愛的同學們:

我誠摯地歡迎你們來學習這門基督教教義的課程。你們申請上這門課,為的是更多地了解基 督教教義。

《聖經》記載了許多歷史事件,它們向我們講述了神怎樣對待人,人又是怎樣對待神,神的 應許和誡命。同時,《聖經》也包含了關於神和人的教義。這是帶著權炳而來的教義,它要 求我們對它確信不疑。

《聖經》告訴我們人是什麼,誰是神。它也明確宣布,天上地下,只有一個名我們可以靠著 得救:耶穌基督。

因此,基督教不僅是一種生活方式,它還包含了一種特定的教義:基督教教義。

《聖經》上記載了在耶路撒冷的早期教會:「(他們)都恆心遵守使徒的教訓,彼此交接, 擘餅,祈禱」(徒二42)。他們鑽研使徒的教訓,蒙引導相信這些教義,並渴望更多地了解它。

我們希望你們也成為這樣一群人。了解基督教教義至關緊要。世上流傳著許多謬誤和希奇古 怪的教導,這使得我們必須深入了解真正的教義。

我們這門課程取材於《海德堡要理問答》,一本用問答的形式來教導的書。這本書被教會使 用,來向男女老少教授基督教教義,已長達四百多年,

這本要理問答並不是講授一種新的,或人造出來的教義,而僅僅是傳授《聖經》所教導的。 它將《聖經》真理按順序歸納為幾大主題:神,創造,人的墮落,通過基督的寶血的救贖, 聖靈的工作--即使人相信,悔改,歸正成為基督徒。

了解和親身經歷這一基督徒教義同樣至關重要。它不僅是用來改變我們的思維,也要改變我 們的心靈和言行。

我們迫切希望你們通過學習基督教教義深得神的祝福。

課程編者 1999年 


關於問題的一些說明

每一個問題都有一個註解,說明答案可以在哪裡找到。偶爾,可以在要理問答的問題中尋到 答案,我們就用(問)來標明。通常,答案要麼在答的部分,要麼在對「答」的解釋中。不 論是哪種,問題後面都標明(答)。有時,要查一條或幾條聖經經文中才能找到答案,這會 在問題中或問題後提到。


目錄 第一課 課程簡介 《海德堡要理問答》簡介 主日一:唯一的安慰 第二課 主日二至四:論人的愁苦 第三課 主日五至七:論人的救贖 第四課 主日八至十:論聖父神 第五課 主日十一至十三:論聖子神 第六課 主日十四至十六:論基督的降卑為人 第七課 主日十七至十九:論基督的升至高天 第八課 主日廿至廿二:論聖靈神 第九課 主日廿三和廿四:論稱義 第十課 主日廿五至廿七:論洗禮 第十一課 主日廿八至三十:論聖餐 第十二課 主日卅一:論福音的廣傳和基督徒的紀律 第十三課 主日卅二和卅三:論感恩 第十四課 主日卅四至卅八:論神的律法:十誡(第一塊石版上的四條誡命) 第十五課 主日卅九至四十四:論神的律法:十誡(第二塊石版上的六條誡命) 第十六課 主日四十五:論祈禱 第十七課 主日四十六至四十九:主禱文(頭三條禱文) 第十八課 主日五十至五十二:主禱文(後三條禱文) 《海德堡要理問答》簡介

為什麼要用這本要理問答?

《海德堡要理問答》是一本介紹基督教教義的小冊子。為什麼要用這本小冊子呢?難道不能 單用《聖經》麼?在《聖經》中,我們讀到先知和使徒的教導。經上寫到第一代基督徒時, 說:「(他們)都恆心遵守使徒的教訓,彼此交接,擘餅,祈禱」(徒二42)。使徒的教訓 就是《聖經》所教導我們的,而《聖經》所教導我們的實在至關重要。早期教會的歷史已經 證明了需要對這一教義進行歸納,以便能夠對信徒進行教導。

第二個原因是:從一開始就有《聖經》相悖離的觀點向教會挑戰。因此,教會必須捍衛《聖 經》真理,駁斥謬誤,這就需要對基督教教義進行總結。

這樣,早在基督教第一世紀,就出現了對《聖經》的簡短總結:《使徒信經》。之所以這樣 給它命名,是因為它具體表達了使徒的教訓,用於教導加入基督教會的異教徒們。它的開篇 就宣稱:「我信上帝,全能的父。。。」 近一千年後,《海德堡要理問答》誕生了。雖然它更具體,更詳細,但仍然只是《聖經》真 理的總結。在這篇要理問答中,除了其他部分,還解釋了《使徒信經》。

《海德堡要理問答》是怎樣產生的?

由於人的謬誤,《聖經》真理在中世紀(十六世紀前)的羅馬教會裡被層層烏雲所籠罩。十 六世紀後,靠著神的恩典,在馬丁路得(德國)和加爾文(瑞士)等人的領導下,一場復興 運動開始了。我們稱之為「改教運動」。

改教運動將《聖經》--神的道重置於中心地位。對概括《聖經》教訓的小冊子的需要相應而 生。帕拉提那的德國領地君主--弗雷德三世(Frederick III)吩咐海德堡大學(海德堡為 帕拉提那的首府)的兩個年輕神學家烏爾西努(Zacharius Ursinus)和俄利維亞努 (Caspar Olivianus)編撰一本包括問題和解答的小冊子,並稱之為要理問答。不僅青少 年,而且教會的全體會眾都要用這本小冊子學習《聖經》教義。學習的方法是教師問,學生答。

這本小冊子於1563年完稿。幾個世紀以來,教會學校和教會都通過宣講福音,用這本小冊子 進行教導。神的兒女們從中大得安慰。

小冊子的作者所說的並未超過我們在《聖經》裡所讀到的。在每一個答案後,都有《聖經》 經文,說明此答案是來自《聖經》的。因此,我們可以說整本要理問答是符合真理的,它永 遠也不會過時。

《海德堡要理問答》的結構

《海德堡要理問答》是關於人要快樂地死去的話,必須知道的三件事:他的罪惡所帶來的愁 苦;從此愁苦中得救的途徑和對此救贖的感恩。得救意味著接受對罪的赦免,與神和好,今 後在永遠的福樂中與他同在,事奉他,讚美他。它也包括了為從所有的罪惡和永死中得救而不盡感恩。

在這門課程里,我們主要講授人必須知道的三件事;也將討論《使徒信經》,神的律法 和「主禱文」。

因為要理問答的每一部分都是為教會單個主日設計的,因此把它按「主日」或禮拜日劃分。 《海德堡要理問答》有52個主日的課程,與一年的52個禮拜日相應。

內容提要

前言

主日1是一篇前言,介紹《聖經》教義的重大意義(《海德堡要理問答》是對它的總結): 生與死的唯一安慰。下一個問題是:「為了叫你在這種安慰中快樂地生或死,有多少事情是 你必須知道的呢?」回答是「有三件事我應當知道:第一,我的罪惡和愁苦有多大。第二, 我當怎樣從自己一切罪惡和愁苦中得到釋放。第三,我當如何為這樣的拯救感謝上帝。」這 三件事組成了基督教教義的要素,也決定了要理問答其餘部分的結構。

第一部分

第一部分(主日2-4)主要講述那些未悔改,未通過對罪的赦免和相信耶穌基督與神和好的人的愁苦。

首先,提出最重要的問題:「你從何處知道你的愁苦呢?」--從神的律法。相關的問題是: 「這種愁苦是從何處產生的呢?」從亞當在樂園裡所犯的罪。接下來的問題是這種愁苦的嚴 重程度:人完全不能為神的榮耀而活;除非神的靈更新他,他的天性總傾向於邪惡。

最後,談到罪在今生和永恆中要受的懲罰。想利用神的仁慈來逃避這種懲罰是行不通的。因 為神的公義,他不可能對罪惡視若無睹。只有對罪的懲罰得到完全的承擔,與神和好才有可能。

第二部分

第二部分(主日5-31)教授救贖的問題。

問題是救贖是否可能,答案是:「如果神的公義得到滿足,我們就能得到救贖。」

首先,問題在於:「救贖怎樣才能實現?」救贖只有通過滿足神的公義才有可能,這就意味 著神的律法必須得到完全的遵行,罪必須受到懲罰,神的震怒必須被承擔,神的公義必須得到滿足。

人可以救贖自己嗎?或者,其他受造物可以幫助我們嗎?不,只有一位中保可以,他既是完 全的神,又是完全公義的人。這位中保就是耶穌基督。接下來的問題在於我們怎樣才能認識 這位中保:《聖經》告訴我們,要通過信心。

接下來,在《使徒信經》(對三位一體的神的信仰告白)的基礎上討論信心的內涵。然後, 更進一步地討論信心:信心的益處,信心和行為之間的關係,信心從何而來及信心通過聖禮: 聖餐和洗禮得到加強。

最後討論聖徒的聯合,也提到基督徒的紀律(駁斥偽教義和懲治教會裡可憎的罪行)。

第三部分

第三部分(主日32-52)是關於對救贖的感恩。在此強調了信心的果子:好行為。好行為不 是為了賺得救恩,而是為了表現對所受恩典的感謝。

信心和歸正並肩而行:基督徒渴望按照神的誡命生活。關於這個問題,重點在討論十誡。

在此提出的問題是我們是否可能達到完全,怎樣才能按照律法的要求而活。這就顯示了禱告 的必要性,引出了對完美的禱告--主禱文的討論。

http://old.thirdmill.org/chinese/cd/hd/gb/hdc00.htm

陳達/王志勇版說明

海德堡要理問答 德國的普法勒次在1546年成為信義宗的教區,但在這不久,改革宗的信仰也在此地傳開。因對聖餐禮觀點的不同,發生了一連串的爭辯;信義宗認為基督的身體是實實在在地在餅與杯之中,而改革宗則主張餅與杯是基督同在的表徵與記號。 為了解決此教義的分歧,當時在位的腓勒德利三世(FrederickIII,1515~1576)在研究這兩觀點之後,採納了改革宗的論點。為了教育青年,他不顧信義宗所施加的壓力,邀請了數位海得堡大學的教授,也是改革宗的神學家,完成一個適用於學校、教會及講台信息教導的信仰問答,其中最主要的兩位,是善於辯證的烏爾西努(Zacharius Ursinus),及善於熱誠表達的俄利維亞努(CasparOlevianus),他們二人的特長成為此問答的特色。 腓勒德利三世也積極地參與於著作的過程中,帶著論戰性的第80問答,是出於他的建議,他並為德國的版本作了一篇序言。這份問答於1563年的1月,在海得堡的議會中被採用,故以此名之。在出版的同時,拉丁文版本也已完成。 《海得堡要理問答》在改革宗的信條著作中,是最具有權威性及最為通行的,其原因有三: 1.它被翻譯成多種的語言,因此為許多的團體所採用。 2.雖然是在激烈的神學爭辯中產生的,但此問答卻不具咄咄逼人的辯腔,語氣十分溫和,除了第80條之外,文辭之間滿有安慰,而內容著重於實際信仰的需求,不重神學的研討,所以頗受普法勒斯以外改革宗教區的喜愛。 3.此問答的組織與眾不同,乃是照著羅馬書的方式寫成。全文129個問答,分成三個部份:1到11是有關人類的罪及苦情;12到85是有關基督的救贖和人的信,包括對使徒信經及聖禮的解釋:最後的部份強調人應有的回應,其中包括對十誡及主禱文的闡釋。故改革宗的神學觀隨處可見。


錢耀誠版序

對全世界改革宗教會而言,海德堡要理問答是一本極其重要的書,海德堡要理問答是傑出的神學家撒迦利亞·烏爾西努(Zacharias Ursinus)和卡士帕·奧利維亞努(Caspar Olevianus)所撰寫的。此書的目的系針對改革宗教會的男女老幼在屬靈教育上的指南。這就是為什麼此書問世之後,改革宗教會即以此書來教導男男女女,老老少少之會眾。並且改革宗教會在每一個主日下午都根據海德堡要理問答的內容來講道。此外,海德堡要理問答的問與答可以用來幫助那些靈命成熟老練的人,使其靠著恩典可以向他人訴說其信仰之緣由、內容,並每日生活中主所賜之盼望及安慰。所以每一個人都可以在他的屬靈生活上將本書當作指南,以避免任何人在他永恆的事上自欺。我亦誠懇的盼望主使用這本書成為眾多男男女女,老老少少中國人的福祉。正像主過去在西方世界中,曾多次所成就的一樣。


http://www.reformed.com.tw/c/document_library/get_file?p_l_id=799992&folderId=824619&name=DLFE-8907.pdf


Christian Reformed Church English 2011 Version Introduction

Introduction The Heidelberg Catechism (1563) was composed in the city of Heidelberg, Germany, at the request of Elector Frederick III, who ruled the province of the Palatinate from 1559 to 1576. The new catechism was intended as a tool for teaching young people, a guide for preaching in the provincial churches, and a form of confessional unity among the several Protestant factions in the Palatinate. An old tradition credits Zacharias Ursinus and Caspar Olevianus with being the coauthors of the catechism, but the project was actually the work of a team of ministers and university theologians under the watchful eye of Frederick himself. Ursinus probably served as the primary writer on the team, and Olevianus had a lesser role. The catechism was approved by a synod in Heidelberg in January 1563. A second and third German edition, each with small additions, as well as a Latin translation were published the same year in Heidelberg. The third edition was included in the Palatinate Church Order of November 15, 1563, at which time the catechism was divided into fifty-two sections or Lord’s Days, so that one Lord’s Day could be explained in an afternoon worship service each Sunday of the year.

The Synod of Dort approved the Heidelberg Catechism in 1619, and it soon became the most ecumenical of the Reformed catechisms and confessions. It has been translated into many European, Asian, and African languages and is still the most widely used and warmly praised catechism of the Reformation period.

Most of the footnoted biblical references in this translation of the catechism were included in the early German and Latin editions, but the precise selection was approved by Synod 1975 of the Christian Reformed Church.

http://www.crcna.org/pages/heidelberg_main.cfm

CCEL English Version Content

Heidelberg Catechism

The Catechism

Method of Instruction in the Christian Religion As the Same is Taught in the Reformed Churches and Schools


Contents The First Part - Of The Misery Of Man

The Second Part - Of Man's Deliverance


Of God The Father Of God The Son

Of God The Holy Ghost

Of The Sacraments

Of Holy Baptism

Of The Holy Supper Of Our Lord Jesus Christ


The Third Part - Of Thankfulness

Of Prayer

Note. This Catechism is fully based on the Scriptures. The references to Scripture are indicated in parentheses with a letter. For example, the letter (a) points to the texts (a) placed after the answer.

http://www.ccel.org/creeds/heidelberg-cat.html#Heading1

連結參考

英文版 http://www.ccel.org/creeds/heidelberg-cat.html

英文2011版 http://www.crcna.org/pages/heidelberg_main.cfm

趙中輝版 http://www.chinachristianbooks.org/Home/ChildrenContent.aspx?CategoryId=53b0e291-51e4-401c-a25f-0eb9d4dae41f&SubCategoryId=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ContentId=4c30c1d6-2f24-410a-9610-c58b8b26c758

王志勇版 http://old.thirdmill.org/chinese/cd/hd/hd-ce_gb.htm

陳達版(王志勇版) http://www.zgggz.com


參考連結

<references/>


HC1 HC2 HC3 HC4 HC5 HC6 HC7 HC8 HC9 HC10
HC11 HC12 HC13 HC14 HC15 HC16 HC17 HC18 HC19 HC20
HC21 HC22 HC23 HC24 HC25 HC26 HC27 HC28 HC29 HC30
HC31 HC32 HC33 HC34 HC35 HC36 HC37 HC38 HC39 HC40
HC41 HC42 HC43 HC44 HC45 HC46 HC47 HC48 HC49 HC50
HC51 HC52 HC53 HC54 HC55 HC56 HC57 HC58 HC59 HC60
HC61 HC62 HC63 HC64 HC65 HC66 HC67 HC68 HC69 HC70
HC71 HC72 HC73 HC74 HC75 HC76 HC77 HC78 HC79 HC80
HC81 HC82 HC83 HC84 HC85 HC86 HC87 HC88 HC89 HC90
HC91 HC92 HC93 HC94 HC95 HC96 HC97 HC98 HC99 HC100
HC101 HC102 HC103 HC104 HC105 HC106 HC107 HC108 HC109 HC110
HC111 HC112 HC113 HC114 HC115 HC116 HC117 HC118 HC119 HC120
HC121 HC122 HC123 HC124 HC125 HC126 HC127 HC128 HC129 HCIDX


HCLD1 HCLD2 HCLD3 HCLD4 HCLD5 HCLD6 HCLD7 HCLD8 HCLD9 HCLD10
HCLD11 HCLD12 HCLD13 HCLD14 HCLD15 HCLD16 HCLD17 HCLD18 HCLD19 HCLD20
HCLD21 HCLD22 HCLD23 HCLD24 HCLD25 HCLD26 HCLD27 HCLD28 HCLD29 HCLD30
HCLD31 HCLD32 HCLD33 HCLD34 HCLD35 HCLD36 HCLD37 HCLD38 HCLD39 HCLD40
HCLD41 HCLD42 HCLD43 HCLD44 HCLD45 HCLD46 HCLD47 HCLD48 HCLD49 HCLD50
HCLD51 HCLD52 HCIDX HCCMP HCONE HC


HC H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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