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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约概论第五章:先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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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先知书
一、序言
A、先知书的分类
1. 按长短分
先知书共计十七卷,习惯分为二类,即大先知书与小先知书;大先知书为较长之先知书,而小先知书则为较短。按表面看,这分法颇不合实际,因大先知书中之耶利米哀歌只有五章,小先知书中之撒迦利亚书则有十四章之长;但耶利米哀歌因是耶利米书的附录而内容也有预言,故列在大先知书内,而犹太人传统却把但以理书放在历史书内。事实上按篇幅计,任何一本大先知书都比所有小先知书合起来长。先知书按长短分为“大先知”与“小先知”二类,在主后第三世纪奥古斯丁( Augustine)与第四世纪耶柔米(Jerome)的著作中首次出现,后来这分法被拉丁教会普遍采用,而小先知十二卷合并为一卷,早在180B.C.时旁经便西拉智训49:10可见。兹把大小先知书列表如下:
大 先 知 书 | 小 先 知 书 |
五 卷 | 十二卷 |
以赛亚书 | 何西阿书 |
耶利米书 | 约 珥 书 |
耶利米哀歌 | 阿摩司书 |
以西结书 | 俄巴底亚书 |
但以理书 | 约 拿 书 |
弥 迦 书 | |
那 鸿 书 | |
哈巴谷书 | |
西番雅书 | |
哈 该 书 | |
撒迦利亚书 | |
玛拉基书 |
2.按时期分
这十七卷先知书是多年的作品,前后共逾四百年。圣经把五卷大先知书按年代先后排列,而却把十二卷不同年代的小先知书放在已定的次序,这次序是按外邦国兴盛时期的分法: (1)亚述时期(共七卷)(亚述时期中以俄巴底亚为最早,但何西阿最长,故先排);(2)巴比伦时期(共二卷);(3)波斯时期(共三卷);兹表述如下:
大先 知 | 小先 知 | |||||||
希西家 | 约西亚 | 西底家 | 约雅斤 | 约雅敬 | 亚述时期 | 巴比伦时期 | 波斯时 期 | |
一卷 | 一卷 | 一卷 | 一卷 | 一卷 | 七卷 | 二卷 | 三卷 | |
以 | 但 | 何西阿 | 哈巴谷 | 哈该 | ||||
以 | 耶 | 耶 | 西 结 | 以 理 | 约珥 | 西番雅 | 撒迦利亚 | |
赛 | 利 | 利 | 书 | 书 | 阿摩司 | 玛拉基 | ||
亚 书 | 米 书 | 米 哀 | “年龄 较大故 | “年龄 较小故 | 俄巴底亚 | |||
歌 | 先放” | 后放” | 约拿 | |||||
弥迦 | ||||||||
那鸿 | ||||||||
另一把大小先知书按时期的排列法如下:
(1)被掳前先知书(也称王国时期先知书,共十二卷)。
(2)被掳时先知书(共二卷)。
(3)被掳后先知书(也称归回时期先知书,共三卷)。
兹将此法列表如下(按圣经次序):
被掳前先知书 | 被掳时先知书 | 被掳后先知书 |
共十二卷 | 共二卷 | 共三卷 |
以赛亚书 耶利米书 耶利米哀歌 何西阿书 约珥书 阿摩司书 俄巴底亚书 约拿书 弥迦书 那鸿书 哈巴谷书 西番雅书 | 以西结书 但以理书 | 哈该书 撒迦利亚书 玛拉基书 |
3.按年代分
按年代之分法是把先知书放在其著作的世纪内,这分法把一些同时代的先知书放在一起,表述于下:
主前 第九世纪 | 主前 第八世纪 | 主前 第七世纪 | 主前 第六世纪 | 主前 第五世纪 |
900-800B.C. | 800-700B.C. | 700-600B.C. | 600-500B.C. | 500-400B.C. |
共二卷 | 共五卷 | 共二卷 | 共七卷 | 共一卷 |
俄巴底亚书 | 以赛亚书 | 那鸿书 | 耶利米书 | 玛拉基书 |
约珥书 | 弥迦书 | 西番雅书 | 耶利米哀歌 | |
何西阿书 | 以西结书 | |||
阿摩司书 | 但以理书 | |||
约拿书 | 哈巴谷书 | |||
哈该书 | ||||
撒迦利亚书 |
另一按年代之分法可把它们著作日期先后排列,这样可清楚看到它们着成的先后(注 1) :
先 知 书 | 日 期 | |
著书日(着终时算) | 蒙 召 日 | |
1 俄巴底亚书 | 840 B.C.. | 845 B.C. |
2 约珥书 | 830 B.C. | 835 B.C. |
3 约拿书 | 750 B.C. | 783 B.C. |
4 阿摩司书 | 750 B.C. | 750 B.C. |
5 何西阿书 | 710 B.C. | 760 B.C. |
6 弥迦书 | 690 B.C. | 735 B.C. |
7 以赛亚书 | 680 B.C. | 740 B.C. |
8 西番雅书 | 620 B.C. | 640 B.C. |
9 那鸿书 | 610 B.C. | 650 B.C. |
10 哈巴谷书 | 606 B.C. | 610 B.C. |
11 耶利米哀歌 | 585 B.C. | 626 B.C. |
12 以西结书 | 570 B.C. | 593 B.C. |
13 耶利米书 | 560 B.C. | 626 B.C. |
14 但以理书 | 536 B.C. | 606 B.C. |
15 哈该书 | 520 B.C. | 520 B.C. |
16 撒迦利亚书 | 475 B.C. | 520 B.C. |
17 玛拉基书 | 425 B.C. | 435 B.C. |
注:日期均作简,或择近大事日期,以便易记。 |
4. 按地理对像分
十七卷先知书均有明显的地理对象,一些是对本国百姓所释放的信息,一些乃对外邦国所传的警诫,兹藉表代述(按年代先后排):
对 以 色 列 | 对 外 邦 国 | |||||||
北 国 | 南 国 | 余存南国 | 被掳百姓 | 归回百姓 | 以东 | 尼尼微 | 巴比伦 | |
何西阿书 阿摩司书 | 约珥书 以赛亚书 弥迦书 | 以赛亚书 弥迦书 西番雅书 哈巴谷书 耶利米书 耶利米 哀歌 | 耶利米书 耶利米 哀歌 以西结书 但以理书 | 哈该书 撒迦利 亚书 玛拉基书 | 俄巴底 亚书 | 约拿书 那鸿书 | 但以理书 | |
注:一些先知书跨越多时代,故可属多对像之作品。 | ||||||||
B、先知书的性质
先知书所载之信息均是双面性的(亦称为“预言之双指性”),按对像言, (1)首先以当时百姓之景况为准;(2)并与将来之世人有关。先知书乃历史时代之产品,为针对那时代国中之弊面,譬若社会伦理道方面,国家政治管理方面,宗教生活状况方面,先知均以神之律法为谋对之准绳。在斥责弊病时,先知的信息多涉及将来的事,指出在弥赛亚国度内才有最完善的国政与民生实现。
按内容言, (1)宣判(Judgment)-责备罪恶之昭彰; (2)安慰(Comfort)-训慰真神之慈爱;先知书的内容总不离这两方面的范围,一是宣告审判,一是宣告安慰;而总是先宣判,后安慰;这是先知书一贯的主题。先知首论国家不断背离真神而招神之责罚,再宣告责打后,神如慈母般伸出疼爱之手抚摸伤处,安慰自己的选民,并以将来弥赛亚国度之显现,作为最高安慰之焦点。
C、先知书的架构
先知书的架构为先知书的一个神学特色,明白此架构可将先知书内容艰涩枯燥的部分稍为减少,趣味随之加增,这架构分三点(注 2) :
1.控罪 ( lawsuit)-大部分先知书的开场白乃是控告选民破坏神恩约的主堂控词(covenant-lawsuit)。这控罪的供词有三:宣召开庭(summons),控告(charge),证据(evidence),宣判(verdict)(参赛3:13-26;何3:3-17为例)。
2.祸哉 ( woe oracles)-先知书内充斥“祸哉”圣言,以示神是公义无匹的。此祸哉之言有三重点:宣告灾祸,灾祸之因,预言审判(参哈2:6-8;赛5:18-30)。
3.应许 ( promise)-此乃先知书不会缺少的部分,这点称为救恩的圣言(salvation oracles),大部分先知书以此结束该书(参摩9:11-15;赛45:1-7;耶31:1-9)。
D、先知书的内容
先知书的内容论神藉先知的笔,传达他管治选民及全地之旨意,故叙述者时而论及选民,时而论及异邦,内容要题有下列数点:
1.对选民之警教 -把神之警告或责备宣明,使他们能分辨是非,弃恶择善,使他们知道若不悔改,日后之受罚不是无缘故的。
2.对选民之复兴 -选民虽屡次犯罪,却仍是选民,此与神无条件的选择有关,故神必眷顾其民,责打后使他们复兴,驱散后使他们归回。
3.对弥赛亚来临 -神复兴选民之大计与弥赛亚之来临有极密切之关系;选民虽能归回,若无一公义有权能之领导者掌政,他们之复兴与归回终化为乌有;故应许给他们弥赛亚,神的受膏者,藉着他的政权使选民与万族得福。
4.对神国度之建立 -先知论述神的国度必会取代选民的国度,也取代地上万国之国度;因这国度是以公义和平建立,而期限亦永远性;这国度必藉弥赛亚建立,在他的政权下必得见太平盛世之现象,实现天国建于人间。
5.对外邦国之审判 -外邦国必须明白,他们的存亡均与地上之“中心国”-以色列-有密切的关系;他们将来的审判皆因对神的选民有仇恨之表现;因此而见外邦国得福与神的选民有关(参创 12:3上),外邦国得咒诅也与神的选民有关(创12:3下)。
E、先知书的文学
先知书内之叙事为一文学杂锦,圣经内其他书卷均无如此丰富之文笔;观其文学之使用,先知书内之叙事含有异象、喻言、寓言、明喻、隐喻、谜语、箴言、象征行动、象征名字、直述、预言、史实、宣讲、拟人、夸饰、伴名、换喻、类名、哀歌、预表、诗文、散文等等,蔚为奇观;因其文学之广博,故研读时较为艰深。
F、先知书的组合
犹太遗传对先知书的组合与摩西五经的组合有极浓厚的兴趣,如智慧书的组合仿效摩西五经,先知书也模仿摩西五经,共分为五卷:
1.第一卷(以赛亚书)是一切预言的开端;
2.第二卷(耶利米书及哀歌)论选民的兴衰;
3.第三卷(以西结书)论选民建殿与国之兴衰;
4.第四卷(但以理书)论外邦国之兴衰直到弥赛亚国度之建立;
5.第五卷(十二小先知合一卷)总论以上诸先知之预言;其中三卷的教训(何西阿、阿摩司、弥迦)与1以赛亚同;中三卷(俄巴底亚、哈巴谷、西番雅)与2耶利米同;再三卷(约珥、约拿、那鸿)与
3以西结同;末三卷(哈该、撒迦利亚、玛拉基)与4但以理书同;
而全部皆论以色列的过去、现在、并未来的境遇(注 3) 。
G、先知书的神学
先知书内的信息实是承先启后的神学,对摩西五经、历史书、诗类言,先知书的神学是继续性与扩展性;对新约的思想迹神学言,它是启迪性和完全性;新约的神学都要以先知书的神学补充才明了(如禧年国)。在圣经神学的研究中,先知书的神学为首要的,其神学主题包括下列五方面:
1.神的王权(Sovereignty of God)
先知书内极表彰神为统管万有的神,以色列要服在神的王权下,外邦国同样也要学习这功课;此点从先知书责备以色列国及外邦国的信息内可见。
2.国家社会的道德律(Moral Foundation of Israel)
先知的信息多针对当时国家或社会不公平的现象,如贫富贵贱之悬殊,宗教道德之沉沦与破产,先知们多大声疾呼斥责。
3.审判与安慰的平衡(Balance of Judgment and Comfort)
先知的神学是双方性的,一面宣告选民,有罪神必施审判,不能逃避;一面宣告神因与选民立约,他必施恩怜,眷顾百姓,复回国度。
4.过去、现在与未来(Past, Present and Future)
先知不但宣告过去的罪、现在的罪,也宣告将来的结局;在过去选民屡次犯罪,到现在虽面临神的管教仍怙悛不改,将来的审判必不能逃脱;但他们到底是神的选民,神责打后必会敷治他们,爱护他们。
5.弥赛亚的国度(Messianic Kingdom)
神将来的眷顾是藉着他的仆人弥赛亚施行的,弥赛亚为大卫之后裔,又得圣灵所充满,在选民当中复兴他们的国度,并作他们的王,以公义恩慈管理他们。
二、先知的兴起
A、先知书的名称
旧约的先知有数个不同的名称,名称暗示他们的身份:
1.神人(Man of God)-指出先知为神所拣选,顺服神的人(参撒上9:6;王上12:22等)。
2.先见(Seer)-指出先知有“先见之明”,传神的异象,解释现在与传示未来(参撒上9:9)。
3.耶和华的仆人(Servant of Jehovah)-指出先知为服侍真神的人(参王上14:18)。
4.耶和华的使者 ( Messenger of God)-指出先知为神所差遣者,有受托的使命(参赛42:91;玛3:1)。
5.先知(Prophet)-这指出先知为神的代言人,“先知”字根上有“上涌”、“显明”、“宣告”、“传译”等意,代神传话,启示将来。
B、先知书的身份
先知是神所兴起的人,他们各有不同的背景,也有不同的恩赐,身份有下面数点(注4) :
1.他们是平常人-他们的性情与平常人一样(参雅5:17),他们超常的地方是因他们交给不平常的神所使用,故此他们是属神的人。
2.他们是有眼光的人-圣经内“先知”第一个名称是“先见”,指出他们不但比常人看得远(远见),也比平常人看得深(内见),他们能看得远大,是因为他们能看得深透。
3.他们是勇敢的人-他们的兴起是为对付国家当时的罪恶,故他们有视死如归之勇敢,他们勇敢不妥协全因他们知道神的信息是绝对的。
4.他们是依靠神的人-他们知道他们服事神的能力不是靠己而是靠神而来(参耶17:7;亚4:8)。他们不怕一切反对,乃基于他们一举一动皆在神的管治下。
5.他们是孤单的人-因他们的工作、态度与立场使他们被孤立起来。他们不妥协的态度使他们失去朋友,甚至是他们所至爱的,然而神的同在乃是他们的安慰。
6.他们是受迫害的人-先知们都是不受人所欢迎的。他们不但不受人尊敬,反受人攻击、迫害;主耶稣与司提反也为他们作证(参太5:12;徒7:52),但他们却是神所爱的人。
C、先知书的职分
先知被称为以色列的眼、以色列的头(赛29:10),是因他们有特别的职务及使命。
1.他们是神的代言人-先知不单是传预言的人(Foreteller),也是传神言之人(Forthteller),他们是神的器皿,代神出口,是神的传达人。
2.他们是神的见证人-先知是神的见证人,他们藉着口传或笔述宣证神的存在、公义及对世人之要求。
3.他们是神的注释人-先知们把神的旨意,无论是有关过去、现在或将来的事忠实宣告或小心释明,所以他们是神言的注释家。
4.他们是神的中间人-先知乃传神恩约的中保(注5) ,神的恩约分咒诅与祝福二方面(参申28:1-14指祝福,申28:15-68指咒诅),顺服神将蒙福,悖逆神将受审判,这是先知书的中心信息,亦是全部圣经的枢纽信息。
D、先知书的简史
旧约主要的圣职有三:
1.祭司-人之代表,把人的需要带到神面前;
2.君王-神的代表,把神的管理实施于地;
3.先知-神的代言,把神的心意向人宣告或释明。
先知是神所特别兴起之人,为要对付某时代之罪恶,他们是乱世时代的英雄、乱世的警钟,神借他们的口(生命)传达自己的意旨,或藉预言,或警告,或劝戒,或斥责,使世人得闻警号,就该警惕,或作警戒。当国家守神律法时往往不见先知出现,当国家衰落时,先知相继兴起为神代言,国势越荏弱时,也是先知工作最紧张时期(智慧书是国中全盛时代之杰作,先知书为国中最衰微时之产品,成为一强烈之对比)。
在以色列国史中,先知的工作是最重要的。摩西身为以色列最伟大的先知(申34:10),向百姓说出他的愿望:“惟愿所有耶和华的百姓都是先知”(民11:29;原译),可见先知的工作何等重大与荣耀。在旧约,先知的工作可分为五各时期(注6) 。
1.摩西前的时期
先知的预言始于伊甸园(创3:15);以诺曾预言主之再来(犹14);挪亚曾预言洪水和他子孙的结果(来11:7;彼后2:5);亚伯拉罕被神称为先知(创20:7);约伯也被列为先知(太23:31,35);雅各曾预言十二支派将来的境遇(创49);约瑟的梦也是预言性(创37:5-10);这时期的预言均是预示未来,是为预言的“胚胎时期”。
2.从摩西到撒母耳(出埃及至士师时期)
摩西为神特别兴起之先知(民12:6;申18:15)。自他起始,预言增添了新的观念。他的预言多是(非全部)教训性的;以后的先知都是他的门人和他预言的注释者。
士师时代的士师虽无先知之名,却有先知之实(士6:8),但底波拉(士4:4)及撒母耳(撒上3:20),却被称为先知,那时神的言语较为稀少(撒上3:1)。
3.从撒母耳到口传先知(口传先知时期)
自撒母耳后诸大先知相继而兴,是为先知时代;连悖逆神的扫罗也曾当起先知来(撒上19:24)。
撒母耳是先知学校的创办人。在拉玛、伯特利、基比亚、基列加、耶利哥等地皆有这样训练的场所。这时期之先知如以利亚、以利沙等多为口传先知,鲜有著作先知出现。
4.著书先知时期
著书先知起初预示口传先知,直斥当时社会国家之垢病,后来把他们的信息记录下来,不但警戒当时,亦感化后世,这时期的先知至玛拉基止,称为“著作先知时期”。
5.旧约完成至施洗约翰(两约时期)
自旧约编成后到新约时代的施洗约翰,共约四百年之久无先知出现,犹太史也称玛拉基为旧约最后一名先知(玛喀比上4:46;9:27;14:41);及至耶稣时代,施洗约翰兴起,冲破数百年之沉寂,成为新约时代最伟大之先知(太11:11)。
附: 6.新约时代之先知
旧约预言,在弥赛亚的时代预言复现(参珥 2:28-29;玛4:5-6)。主耶稣为旷古最伟大之先知(太13:57;21:11, 46;路7:16;13:33;约4:19;19:17);也是旧约预言最大之先知(申18:15-19)。此后新约先知纷纷兴起,神在教会中也放置他的代言人(林前12:28;弗4:8-11);这是神给当时教会特殊的恩赐,如旧约时代般,至新正典成立后,先知的恩赐也停止了(参林前13:8-10)(注7) 。
E、先知的预言
先知主要的信息虽是以当时之对象为准,然而信息内多有预言的成分;预言乃神是天地惟一真神的明证(参民 23:19;赛41:21-24;43:8-13;44:6-8;45:21-23;46:9-10;48:3-5);故此,顾名思义,“先知”字必包括预言的宣告。预言的性质有下面数点:
1.预言是神预定的言语(赛41:21-23)
2.预言是圣灵感动的话(彼后1:21)
3.预言是言语的神迹(赛45:11-12)。
4.预言是神权能的彰显(赛45:21-25)。
5.预言是以救恩为中心与目的(赛43:11-14)。
6.预言是神话语的明证(赛46:10)。
7.预言是神存在的确据(赛44:6-8)。
三、先知与历史
A、先知与本国史
先知书是以色列国的历史文物,先知的事迹在以色列国史内发生,兹把先知放在以色列国史内以备参考:
B、先知与本国及世界大事
先知是历史时代的人物,当时在国内外均动荡不安,若把先知与本国或国外的大事连在一起,对先知的背景有更密切的认识,兹藉表述于下(亚述盛兴时起):
B.C. | 本国或世界大事 | 先 知 |
732 | 亚兰(叙利亚)亡 | 约拿、何西阿、阿摩司、以赛亚 |
722 | 北国(以色列)亡 | 以赛亚、弥迦 |
622 | 约西亚宗教改革 | 耶利米、西番雅 |
612 | 亚述亡 | 耶利米、那鸿、哈巴谷 |
606 | 尼布甲尼撒首犯耶京 | 耶利米、但以理 |
597 | 尼布甲尼撒二侵耶京 | 以西结、但以理 |
586 | 尼布甲尼撒三侵耶京(南国亡) | 以西结、但以理 |
539 | 巴比伦亡 | 但以理 |
536 | 古列谕准 | 但以理 |
516 | 圣殿重建完成 | 哈该、撒迦利亚 |
445 | 尼希米“归回” | 玛拉基 |
四、按组综览
A、大先知书
作 者 | 日 期 | 地 点 | 目 的 | 主 旨 | 钥 节 | 钥 意 | |
以 赛 亚 书 | 以 赛 亚 | 680 B.C. | 耶 路 撒 冷 | 责备以色列的弊病乃离弃真神、崇拜偶像;并预言将来神的眷顾。 | 以 色 列 的 拯 救 | 1: 3 或 1:18 或 53: 5 | 救 恩 |
耶 利 米 书 | 耶 利 米 | 620- 560 B.C. | 耶 路大 撒部 冷分 | 主要指出犹大拜偶像的罪行,若不悔改,必招惹神的审判。 | 以 色 列 之 败 亡 | 2: 13 | 审 判 |
耶 利 米 哀 歌 | 耶 利 米 | 586- 585 B.C. | 耶 路 撒 冷 | 哀悼耶路撒冷遭神管教之痛苦,借此向 神求赦免及复原之恩。 | 以 色 列 之 受 罚 | 2: 11 | 哀 鸣 |
以 西 结 书 | 以 西 结 | 593-570 B.C. | 巴 比 伦 | 指出以色列败亡之因与预言将来之复兴。 | 以来 色的 列复 将兴 | 43: 2 | 荣 耀 |
但 以 理 书 | 但 以 理 | 606- 536 B.C. | 巴 比 伦 | 指出外邦国度之兴衰与神国之建立。 | 以荣 色耀 列国 之度 | 2: 44 | 国 度 |
B、小先知书
1.第一组:亚述盛兴时代
作 者 | 日 期 | 地 点 | 目 的 | 主 旨 | 钥 节 | 钥 意 | |
何 西 阿 书 | 何 西 阿 | 710 B.C. | 撒耶 玛路 利撒 亚冷 与 | 指出以色列如淫妇背弃神,但神却以慈绳爱索把他们牵引回来。 | 破 裂 的 爱 情 | 11:8 | 爱 情 |
约 珥 书 | 约 珥 | 830 B.C. | 耶 路 撒 冷 | 因着蝗灾指出耶和华审判日子的性质与意义,借此劝诫百姓悔改。 | 耶 和 华 的 日子 | 1:15 | 受 罚 |
阿 摩 司 书 | 阿 摩 司 | 755 B.C. | 提 哥 亚 | 指出国内的不公义,道德的腐败,与宗教的死沉必招惹神的审判。 | 预主 备 迎 见 | 4:12 | 迎 见 |
俄 巴 底 亚 书 | 俄 巴 底 亚 | 845 B.C. | 耶 路 撒 冷 | 指出以东的罪行必招惹神的审判,借此安慰受害之百姓。 | 以 东 的 灭 亡 | 1:21 | 报 仇 |
约 拿 书 | 约 拿 | 750 B.C. | 尼 尼 微 | 指出神对外邦人之恩慈,以色列人在此的失败,及需有之态度。 | 尼 尼 微 的 悔 改 | 1:2 或 4:2 | 使 命 |
弥 迦 书 | 弥 迦 | 700 B.C. | 耶 路 撒 冷 | 指出在道德、宗教、及政治黑暗的国家中何谓真正的“属灵人”。 | 以 色 列 的 真 宗 教 | 6:8 | 公 义 |
那 鸿 书 | 那 鸿 | 610 B.C. | 耶 路 撒 冷 | 指出神将来审判尼尼微的原因与公义,借此安慰在亚述阴影下之百姓。 | 尼 尼 微 的 灭 亡 | 1:2 | 报 仇 |
2.第二组:巴比伦盛兴时代
3.第三组:波斯盛兴时代
作 者 | 日 期 | 地 点 | 目 的 | 主 旨 | 钥 节 | 钥 意 | ||
第 二 组 | 哈 巴 谷 书 | 哈 巴 谷 | 605 B.C. | 耶 路 撒 冷 | 指出神为何使用巴比伦作审判犹大之工具及其结局,借此安慰在巴比伦阴影下之百姓。 | 巴比伦 的 灭亡 | 2:4 | 考 验 |
西 番 雅 书 | 西 番 雅 | 625 B.C. | 耶 路 撒 冷 | 因着国家的败坏,指出神忿怒审判日子的性质与意义,借此劝诫百姓悔改。 | 神忿怒 的 日子 | 2:3 或 3:2 | 定 罪 | |
哈 该 书 | 哈 该 | 520 B.C. | 耶 路 撒 冷 | 鼓励归回的余民努力复工,继成建造圣殿。 | 重建 圣殿 | 1:4 | 复 建 | |
第 三 组 | 撒 迦 利 亚 书 | 撒 迦 利 亚 | 475 B.C. | 耶 路 撒 冷 | 鼓励继成圣殿,以成为将来弥赛亚国度之中心。 | 重建 圣民 | 14:9 或 14: 16 | 复 建 |
玛 拉 基 书 | 玛 拉 基 | 425 B.C. | 耶 路 撒 冷 | 指出国家宗教生活之失败及必须及早悔改,因神的审判将临。 | 以色列 的堕落 | 2:17 | 诡 诈 |
五、按组释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