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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西五經3: 利未記
聲明:本文主要摘自網頁舊約概論第二章: 律法書 (摩西五經), 以便基督徒朋友作資料查詢和學習之用。無任何商業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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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利未記
作者:摩西。
日期: 1420B.C.
地點:西乃山麓曠野。
目的:指出以色列成為神聖潔國度後所需有聖潔的事奉,藉此提醒他們所事奉的神是聖潔的。
主旨:以色列聖潔的事奉。
歷史背景:與創世記同。
大綱:
一、到神面前( 1-10)(信仰) A、靠祭物=1-7 B、靠祭司=8-10 二、與神同行( 11-27)(生活) A、個人方面=11-15 B、生活中心:贖罪日=16 C、與人方面=17-22 D、生活中心:七節期=23 E、其他方面=24-27 |
圖析:
燔祭 | 1 | ||||||
素祭 | 2 | 五 | |||||
到 | 1 | 平安祭 | 3 | 1 | 祭 | 聖 | |
神 | 贖罪祭 | 4 | 祭 | | ||||
面 | | | 贖愆祭 | 5 | 7 | 物 | 潔 | |
前 | 獻祭之律例 | 6-7 | 祭律 | ||||
: | 10 | 亞倫與其子之律例 | 8 | 律例 8 | 的 | ||
信 | 曉諭 | 9 | 祭 | 祭 | |||
仰 | 亞倫與其子之獻祭 | 不該獻之法(凡火) | 10上 | 律 | 10 | 司 | 事 | |
該獻之法 | 10下 | 奉 | |||||
食物律 | 11 | 11 | 個 | ||||
聖潔子民之潔淨律 | 生育律 | 12 | | | 人 | |||
麻瘋律 | 13-14 | 15 | 聖 | 聖 | |||
與 | 血漏律 | 15 | 潔 | ||||
聖潔子民之贖罪日 16 中心 :贖罪日 | 潔 | ||||||
神 | 11 | 寄居者律 | 17 | ||||
骨肉親律 | 18 | 17 | 與 | 的 | |||
同 | | | 聖潔子民之相交律 | 鄰舍律 | 19 | | | 人 | |
家庭律 | 20 | 22 | 相 | 生 | |||
行 | 27 | 祭司律 | 21-22 | 處 | |||
: | 聖潔子民之節期 23 中心 :七節期 | 活 | |||||
生 | 雜事律 | 24 | 24 | 其 | |||
活 | 聖潔子民之雜律 | 安息年與禧年 | 25 | | | 他 | ||
敬拜律 | 26 | 27 | 規 | ||||
許願律 | 27 | 律 |
摘要:
出埃及記以建立會幕為結束,利未記續前書記述在會幕中事奉之律例(注 16) 。在出埃及記內神在西乃山上說話,在利未記內神在會幕中說話(本書原文首字為「神的呼召」,希伯來文聖經以之為書名),利未記全書的內容在一月內(出埃及記在正月一日結束,民數記在二月二十日開始)啟示完成,可算是以色列史上最重要的一月。
本書主要鑰字是「聖潔」,以色列所事奉的神是聖潔的,他們蒙神救贖成為聖潔(分別為聖)的國度,他們聖潔的事奉為親近神的途徑與得神悅納的法門,並以聖潔的生活為彰顯聖潔的信仰。
本書分二大部分,首部( 1-10)著重信仰;次部著重生活(11-27)。信仰為生活之依歸,故首論聖潔之事奉,次論聖潔的生活。
一、到神面前( 1-10章)
A、靠祭物(1-7章)
本書開始以五祭為導引( 1-5章),因為獻祭乃恢復與聖潔之神相交所必須經過的步驟,墮落犯罪的人在神面前毫無地位,除非以獻祭復還。故此,本書開宗明義宣告罪人接近神的五個獻祭,而每一獻祭均遙指基督將來更完全的工作,因他是更完全的祭物(來9:23),茲列表如下(注17):
祭物全是實物教材,指引( 1)人的罪性與罪行,向神向人需要補贖;(2)神的聖潔與公義,向罪需要施罰;(3)遙指基督將來最完全的祭。故五祭均具有特別預表性的意義,如人在時裝店內處身在不同的鏡子中,同時看見全身,藉此五祭把耶穌救恩的實際,面面都顯得清楚(注18) 。
五祭獻的次序也有其獨特之要點:( 1)從神方面看 燔祭、素祭、平安祭、贖罪祭、贖衍祭 表明神差遣耶穌到世間來先獻上自己(來1:5-7),為人完全(徒3:14),成就和平(弗2:13-14),代人贖罪(羅5:18),除人罪衍(約壹1:9);(2)從人方面 贖衍祭、贖罪祭、平安祭、素祭、燔祭 表明罪人生命的經歷,先洗淨罪行,再贖罪性,與神和好,成聖歸主,全身獻上(注19) 。
B、靠祭司(8-10章)
獻祭之物需要全善全美,不能有絲毫瑕疵,獻祭之人也需要恭謹,不能馬虎隨便,故此有關祭司之條例( 8-9章)相當瑣繁,由服裝至職責均有細微的吩咐,無非提醒事奉的人不能放肆。亞倫之二子因不循正律獻上凡火,立遭神滅之以警後世(10章上),此後神申述正當的規律必須循守(10章下)。
二、與神同行( 11-27章)
A、個人方面(11-16章)
本書下半部( 11-27章)以詳述各樣潔淨律為始:食物律(11章)、生育律(12章)、麻瘋律(13-14章)、血漏律(15章);處在各樣潔淨律之後為以色列民一年一次之贖罪日(16章),此日為全年之高峰,也是全書之要點。當日大祭司帶著全國子民之罪進入至聖所內為民認罪,為民獻上贖罪之祭,此乃一年一度之盛會,全國均求神赦罪之恩。
B、與人方面(17-23章)
與人相交之律( 17-22章)也是處處提醒以色列人他們與眾民不同,在生活各方面必須和平相處,才能彰顯屬天子民之性格與生活。處在各樣相交律之後為全書另一要章,此為論以色列全年節期之章(23章)。與五獻祭一樣,以色列之七節期均有其獨特、歷史性與預表性的意義;有些紀念以往,有些期待將來,茲表述如下:
節 期 | 月 日 | 為期 | 歷 史 意 義 | 預 表 將 來 | 性質 |
逾越節 | 正月 14日 | 1天 | 紀念出埃及時逾越之經過 | 基督為逾越節羔羊完成救恩(林前 5:1) | 預降 表世 |
無酵節 | 正月 15-21日 | 7天 | 紀念出埃及時脫離舊生活之行動 | 聖徒蒙贖後所要過聖潔的生活(林前 5:8) | 有之 關事 基跡 |
初熟節 (七七節) | 正月 16日 | 1天 | 紀念神使農產初長成之恩 | 基督從死里復活為初熟的果子(林前 15:20) | 督 第 一 |
五旬節 | 初熟節後第 50天 | 1天 | 紀念神使農產全長成之恩 | 聖靈降臨內住教會(徒 2:1-4) | 次 |
吹角節 | 七月 1日 | 1天 | 招聚百姓為贖罪日準備 | 基督號召教會,教會被提也預表召回四散之百姓 (帖前 4:16-17; 賽27:13; 太24: 31) | 預降 表世 有之 關事 |
贖罪日 | 七月 10日 | 1天 | 紀念國民一年中之罪行需贖 | 以色列在災難期間認罪歸主,「全家得救」(羅 11:26;亞12:10-13; 珥2:12) | 基跡 督 第 二 次 |
住棚節 | 七月 15-22日 | 8天 | 紀念全年豐收之盛恩 | 千年國度的安息和歡樂 |
C、其他方面(24-27章)
本書以各樣雜事( 24-27章)為結束,其主旨指出遵守神律例之恩福:(1)在雜事上有與主同在之福(24章);(2)大(七七年)小(七年)禧年之福(25章);(3)遵守約法之福(26章);(4)捐獻之福(27章)。
利未記的次序是最適宜的,自 1-7章先論獻給神,8-10章論事奉神,11-12章論肖像神;既已肖像神,自然得享神的福樂了(注20) 。
利 未 記 附 圖( 注 21)
圖一、會幕聖物之預表
至聖所 | 聖所 | 外院 | ||||
聖 物 | 約櫃 | 香壇 | 陳設餅桌 | 燈台 | 洗濯盆 | 祭壇 |
材 料 | 皂莢木里外包精金 | 皂莢木包精金 | 皂莢木包精金 | 純精金 | 全銅 | 皂莢木包銅 |
形 狀 | 長方形 (上有施恩座) | 四方形 | 長方形 | 一中干 六枝幹 | 無記載 可能圓形 | 四方形 |
尺 寸 | 2 ½ 肘x1 ½ 肘x1 ½ 肘 | 1肘x1肘x 2肘 | 2肘x1肘x 1 ½ 肘 | 無記載 | 無記載 | 5肘x5肘x 3肘 |
功 用 | 表明神與百姓立約和同在 | 燒 香 | 擺陳設餅 | 發 光 | 祭司就職 時洗身每 日供職前 洗手腳 | 獻 祭 |
預 表 | 道成肉身的基督 (約 1:14) | 基督為大祭司為萬人代求 (來 7:25) | 基督為生命之糧 (約 6:48) | 基督為世界之光(約 8:12)「教會是燈台 (啟 1:20) ,信徒是世上光(太 5: 14)」 | 基督用水藉著道將教會洗淨 (弗 5:26) | 基督為人類的罪受審判(賽 53:8;約3:14) |
靈 訓 | 基督常與信徒同在 | 信徒當常與神靈交,為人代交 | 信徒當勤讀聖經,以主話為生命糧 | 信徒當為主發光 | 信徒在生活上當天天成聖,合 乎主用 | 信徒當接受主之救贖,並獻上自己為活 祭 |
圖三、五祭一覽表 (利未記一至七章)
分類 | 馨 香 祭 | 罪 祭 | |||
祭名 | 燔 祭 | 素 祭 | 平 安 祭 | 贖 罪 祭 | 贖 衍 祭 |
祭 物 | 無殘疾之公牛犢、公綿羊、公山羊、班鳩、雛鴿 | 細面、無酵餅或初熟之禾穗 | 無殘疾的公或母的牛,或綿羊、山羊 | 祭司及全會眾獻無殘疾之公牛犢,官長獻公山羊,庶民獻母山羊及綿羊羔 | 無殘疾之公羊或母羊或羊羔 ,貧民可按力量而獻班鳩, 雛鴿或細面 |
特 點 | 全燒在壇上 | 不流血祭 不可有蜜與 酵 | 不可獻鳥 祭牲神與人均有所享受( 脂油腰子燒在壇上,腿與胸歸祭司,祭肉歸獻祭者吃) | 為祭司及全會眾獻之公牛除脂油腰子燒在壇上外,其他全燒在營外( 為官長及庶民獻者肉給祭司吃) | 獻祭法與贖罪祭同,惟獻祭者當為其差錯賠償,並加上五分之一。獻細面不可加油和乳香 |
預 表 | 基督為遵行神旨,甘心將自己無瑕疵、無玷污的完全獻上成為神悅納的祭物 (來10:5-9) | 基督在世之品德、生活聖潔完全為神所悅納(太 3:17;17:5;彼前2:22) | 基督藉著在十字架上流的血,在神和人中間成就了和平,使人得與神相交,享受主所賜的平安(羅 5:10- 11;西1:20 -22) | 基督是神無罪羔羊,為我們的罪犧牲,成為我們的救贖(來 9:11-14),在營外為我們受苦(來13: 12-13);此祭著重人的罪性,即人的原罪,籠統的罪 | 基督在神面前補足我們一切的虧欠,使我們得成聖潔(西 2:13-14);此祭著重人的罪行,即人的本罪,特別指生活上某一樣罪 |
靈 訓 | 信徒當將自己的身心靈完全獻上當作活祭,一生為主所用(羅 12:1) | 信徒當過聖潔的生活,在一怍所行所作的事上榮耀神,為神而活(羅 14: 7-8;林後5: 14-15) | 信徒當與神和好,與神相交,並向神謝恩及還願(林後 5: 17-18;傳5:4) | 罪人悔改承認自己的罪性,得蒙救贖,罪得赦免(彼前 1:18 -19);基督替我們成為罪,使我們在他裡面成為神的義(林後5:21) | 信徒承認自己的罪行,蒙神赦免外還須甘心賠償,實際對付,使成聖潔,與神與人建立更好的關係(約壹 1:7, 9;彼前2:24) |
圖四、七節期的歷史與預表意義
神給以色列七節期,目的有二:一是歷史的回顧,一是瞭望將來;這些節期全與以色列的前途、命運、歸宿有關。是以節期乃特為選民而立,促使選民常回顧神恩而歡欣感恩,進而憑信仰望神施予他們完全的救贖,茲列表代述七節期的歷史與預表意義(注 22):
節 期 | 日 期 | 歷史回顧 | 了 望 將 來 | |
以 色 列 | 教 會 | |||
逾越節 | 一月 14日 | 紀念出埃及的救贖 | 彌賽亞的救贖 | 基督十架代死 |
無酵節 | 一月 15日 | 紀念新生命的開始 | 新生活開始 | 新生活開始 |
初熟節 | 一月 16日 | 紀念初熟之果 | 首批蒙恩 | 首次復活 |
五旬節 | 三月 6日 | 紀念豐收 | 聖靈澆灌(迦 12:10;珥2:28) | 聖靈降臨(徒 2:4) |
吹角節 | 七月 1日 | 召集悔罪 | 災難時期 | 聖徒被提 |
贖罪日 | 七月 10日 | 全體悔罪 | 「全家得救」 (羅 11:26) | 基督台前 |
住棚節 | 七月 15-21日 | 紀念曠野時恩典 | 禧年國里 | 天國筵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