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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書2: 士師記
聲明:本文主要摘自網頁舊約概論第三章:歷史書, 以便基督徒朋友作資料查詢和學習之用。無任何商業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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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士 師 記
作者:撒母耳(內證及猶太法典「他勒目」 Baba Bathra 14b均證實撒母耳為作者)。
日期: 1020B.C.(掃羅時代)
地點:示羅(撒上 3:21;撒母耳之居所)。
目的:指出以色列離棄真神的後果乃是痛苦受制,管教責打,悔改帶來復興。
主旨:以色列失落君尊國家的因果。
歷史背景:
本書所記載的年代由約書亞( c1375B.C.)至撒母耳(c1075B.C.)。自約書亞死後,以色列因領土廣闊,領袖人才稀少,分散太遠,又無適當合一的團契,各支派又忙著開墾荒地,料理自己的家園;而且他們在進取時沒有按神的旨意完全肅清敵人,故此這些「眼中的刺、肋上的鞭」,便屢成為他們的「綱羅、機檻」(書23:13),使他們同化於外邦的文化風俗里(2:3)。士師時代便成為以色列史中的黑暗時代,每當以色列人行「自己眼中看為正,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時(4:1; 17:6),神便興起外邦國家管教他們;當他們認罪悔改求恩時,神便興起「士師」拯救他們。在此書中,這樣循環不息的「犯罪」、「管教」、「認罪」、「拯救」的過程共有七次之多(一些不是連續性而是同時性的〔注6〕)。這樣持續到撒母耳時代,他們要求「王」代替「士師」的管理,結果神便興起「王」及「先知」替他管理及替他出口。撒母耳是處在「士師時代」與「王國時代」之間的環扣。在其先知學校里,他先記「士師時代」之事跡(士師記),再記「王國時代」開始之事跡(撒母耳記)。
大綱:
一、士師時代前之情形( 1-2) A、政治情形=1 B、宗教情形=2 二、士師時代之情形( 3-16) (七次墮落史摘要) A、第一循環=3上 B、第二循環=3下 C、第三循環=4-5 D、第四循環=6-7 E、第五循環=8-9 F、第六循環=10-12 G、第七循環=13-16 三、士師時代後之情形( 17-21) A、宗教的混亂=17-18 B、道德的混亂=19 C、支派的混亂=20-21 |
圖析:
士師時代前 | 士 師 時 代 時 | 士師時代後 | |||||||||
1-2 | 3-16 | 17-21 | |||||||||
政 治 性 的 因 由 : 沒 有 趕 出 | 宗 教 性 的 因 由 : 事 奉 巴 力 | 第 一 循 環 : 俄 陀 聶 | 第 二 循 環 : 以 笏 、 珊 迦 | 第 三 循 環 : 底 波 拉 | 第 四 循 環 : 基 甸 | 第 五 循 環 : 陀 拉 、 睚 珥 | 第 六 循 環 : 耶 弗 他 、 以 比 贊 、 以 倫 、 押 頓 | 第 七 循 環 : 參 孫 | 宗 教 的 混 亂 | 道 德 的 混 亂 | 支 派 的 混 亂 |
1 | 2 | 3 上 | 3 下 | 4 | 5 | 6 | 8上 | 8下 | 10上 | 10下| 12 | 13 | 16 | 17 | 18 | 19 | 20 | 21 |
序 言 | 過程 | 增 補 | |||||||||
前 因 | 後果 | 附 錄 |
摘要:
本書續上書約書亞記,當以色列人征服迦南後,他們循神所吩咐各支派分得該有的土地,於是他們便各歸各地安居樂業下去。可是一面他們沒有照神旨意完全的把迦南人逐滅,一面貪圖一時的太平,利用仇敵服役,更被仇敵同化,參拜他們的偶像,結果造成失去產業和平安。在受敵人迫害痛苦時,他們向神呼求,神便在他們當中興起拯救者,使他們脫離虎口,過後這些拯救者便治理他們,作他們的士師。故自約書亞死後至掃羅為王止,這段時期稱為「士師時期」。
「士師」原是「本地英雄」,在其民族受外敵侵侮時蒙神興起,維護正義,濟弱扶傾,後復以統治者的姿態管理百姓,是為士師,本書的主要部份是記敘一些英雄事跡,故名。
一、士師時代前( 1-2章)
本書開始記述「士師時代」的前景,也是全書的引言,更是解釋為何產生士師時代極其混亂之因由。作者先指出首因是以色列人在入迦南境時沒有循照神的吩咐完全趕出迦南七族;「沒有趕出」是此章之要句( 1:19, 21, 27, 29,30, 31, 33 ),指出日後混亂其因之一(1章)。繼之作者引述次因,即以色列人因沒有完全趕盡敵人出境,更而在風俗上與他們同化,在宗教上采他們的神;「事奉巴力」是此章之要句(2:11-12, 17, 19),指出日後混亂之次因(2章)。
二、士師時代時( 3-16章)
從第 3章始至16章,作者選擇六大士師及六小士師的英雄事跡,用七次循環的筆法說明以色列人在離棄「神權管治」(Theocracy)後慘痛之結果。每一循環都是一貫的,因人犯罪的性情也是一貫不變,表述如下:
這循環式的歷史觀( Cyclic Philosophy of history)正指出「共產主義」創始人德哲黑格爾(Hegel) 之眼光:「歷史指出,人不會從歷史學習教訓」,也是本書2:11-20的要點。
士師的興起全是神應允人悔改禱告之表示,而士師的出身有村夫、俗婦、無名小卒、貧苦寒士、私生子等。他們得勝的方法只不過是牛棍( 3:31)、橛與錘(4:21)、空瓶(7:16)、驢腮骨(15:15)等,正指出「不是倚靠勢力,不是倚靠才能,乃是倚靠我的靈方能成事」(亞4:6;參林前1:27-28;林後12:9)。
士師時代是一個循環不息的黑暗時代;十二個大小士師的軼事共約三百年( 11:26),因一些事跡是同時發生的(與13:20無衝突(注7)。茲把循環的士師時代列表如下:
士師 | 支派 | 仇敵 | 奴役時間 | 太平時間 | 經文 |
1.俄陀聶 | 猶大 | 米所波大米人 (古珊利薩田王) | 8 | 40 | 3:9-11 |
2.以 笏 | 便雅憫 | 摩押人 (伊磯倫王) | 18 | 80 | 3:12-30 |
3.珊 迦 | 拿弗他利 (?) | 非利士人 | ? | ? | 3:31 |
4.底波拉 | 以法蓮 | 迦南人 (耶賓王) | 20 | 40 | 4:4-5:31 |
5.基 甸 | 瑪拿西 | 米甸人 | 7 | 40 | 6:11-8:35 |
6.陀 拉 | 以薩迦 | (自相殘殺) | ? | ? | 10:1-2 |
7.睚 珥 | 基 列 | (自相殘殺) | ? | 22 | 10:3-5 |
8.耶弗他 | 基 列 | 亞捫人 | 18 | 6 | 11:1-12:7 |
9.以比贊 | 伯利恆 | - | ? | 7 | 12:8-10 |
10.以 倫 | 西布倫 | - | ? | 10 | 12:11-12 |
11.押 頓 | 以法蓮 | - | ? | 8 | 12:13-15 |
12.參 孫 | 但 | 非利士人 | 40 | 20 | 15:2-16:31 |
三、士師時代後( 17-21章)
作者記錄十一個士師的事跡後,再附錄士師時代的一些混亂情形(為方便記憶,我們姑且稱之為「士師時代後」之情形)。作者特選三件不同的混亂,指出士師時代確是極黑暗混亂的世代:( 1)宗教上的混亂(17-18章)-利未人作偶像的祭司以餬口,可見宗教之退化。「但」族支派之人竟掠其神像,擄其祭司,公然率隊叛離真神,敬拜偶像,宗教之腐敗可見一斑。(2)道德上的混亂(19章)-利未人娶妾,後在回鄉時為便雅憫族凶暴淫惡之匪徒所辱,可見當時社會真理道德滅盡,為世人所不齒。(3)支派上的混亂(20-21章)-其餘支派集眾為被害者雪仇,把便雅憫族幾乎滅盡,後痛定思痛,追悔傷悼,為便雅憫族共謀存種之策。此種情形,足以顯露士師時代宗教信仰、國家政治及社會道德淪落破產之真相,正是當神被摒棄時,各人便自命為王,任意妄為(21:25)。
* * * * * *
士師時代為一悲慘黑暗痛苦之時代,一切皆由「不知道耶和華」 (2:10)為起首。「不知道耶和華」是結果,起因是「別的世代興起」時,卻是一個不認識神的世代,此世代不認識神是前代失職之咎!作為信徒,要把純正的信仰一代傳一代(提後2:2),其職責之重由此可見!
士 師 記 附 圖
士師記與約書亞記之比較( 8)
約 書 亞 記 | 士 師 記 |
勝 利 | 失 敗 |
自 由 | 奴 役 |
信 心 | 不 信 |
進 取 | 衰 退 |
順 服 神 | 離 棄 神 |
快 樂 | 悲 哀 |
合 體 | 分 離 |
罰 罪 | 犯 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