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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先知書4: 以西結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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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book.png 聲明:本文主要摘自網頁舊約概論第五章:先知書, 以便基督徒朋友作資料查詢和學習之用。無任何商業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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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約導讀》
舊約概論序‎
第一章:導論‎
第二章: 律法書
摩西五經1: 創世記
摩西五經2: 出埃及記
摩西五經3: 利未記
摩西五經4: 民數記
摩西五經5: 申命記
第三章:歷史書
1.王國前
歷史書1: 約書亞記
歷史書2: 士師記
歷史書3: 路得記
2.王國時期
歷史書4: 撒母耳記上
歷史書5: 撒母耳記下
歷史書6: 列王紀上
歷史書7: 列王紀下
歷史書8: 歷代志上
歷史書9: 歷代志下
3. 國亡後歸回時期
歷史書10: 以斯拉記
歷史書11: 尼希米記
第四章:智慧書(詩類書)
智慧書1: 約伯記
智慧書2: 詩篇
智慧書3: 箴言
智慧書4: 傳道書
第五章:先知書
大先知書1: 以賽亞書
大先知書2: 耶利米書
大先知書3: 耶利米哀歌
大先知書4: 以西結書
大先知書5: 但以理書
1:亞述盛興時期
小先知書1: 何西阿書
小先知書2: 約珥書
小先知書3: 阿摩司書
小先知書4: 俄巴底亞書
小先知書5: 約拿書
小先知書6: 彌迦書
小先知書7: 那鴻書
2:巴比倫盛興時期
小先知書8: 哈巴谷書
小先知書9: 西番雅書
3:波斯盛興時期
小先知書10: 哈該書
小先知書11: 撒迦利亞書
小先知書12: 瑪拉基書
《新約概論》

4.以西結書

作者:以西結(約瑟夫〔 Antiquities,10:5:1〕堅稱以西結書是先知以西結本人撰寫的;猶太法典「他勒目」Baba Bathru 15a 卻謂本書乃大公會之人所作,但「作」字可譯成「編輯」或「抄錄」(注20) 。

日期: 593-570B.C.。

地點:巴比倫。

目的:指出以色列敗亡之因與預言將來之復興。

主旨:以色列的復興。

歷史背景:

以西結(意:神是我的力量)與耶利米同是祭司之後( 1:3)。在國家第二次敗亡時(597B.C.)(年約廿五歲),他與約雅斤王同被擄到巴比倫去,在猶大擄民中事奉神。

被擄後第五年( 592B.C.),以西結蒙召受職為先知。他與耶利米為同時代之先知,未擄前必曾在耶路撒冷聽耶利米之預言(耶利米較他約年長廿歲),故在他心靈中必早存有作先知的意識或渴望;所以他的信息與耶利米的極有雷同之處,而致他的信息被稱為「耶利米聲音之延續」(注21) 。當國亡後(580B.C.),耶利米被帶到埃及,此時以西結在巴比倫事奉已有六年之久,而但以理則已在巴比倫國中成為政要人物了。當耶利米寫信(耶29章)給巴比倫的擄民,勸他們順服巴比倫為神審判祖國之工具時,以西結必曾藉着此書簡傳神之信息。(關於以西結書其他方面的歷史背景可參耶利米書。)

大綱:

一、以西結的蒙召( 1-3)

(五次蒙召)

二、警誡猶大的預言( 4-24)

(國亡前)

A. 審判之因由(審判之速臨)=4-11

B. 審判之表明(審判之必臨)=12-19

C. 審判之對象(審判之應臨)=20-24

三、責備列國的預言( 25-32)

(國亡時)(七國遭審判)

四、將來復興的預言( 33-48)

(國亡後)

A. 禧年前之事跡=33-39

1.勸慰的信息=33-36

2.預言的信息=37-39

B. 禧年時之事跡=40-48

1.禧年聖殿=40-43

2.禧年敬拜=44-46

3.禧年地土=47-48

圖析:

責備

安慰

1-24

25-32

33-48

國亡前

國亡時

國亡後

592B.C.

592-588B.C.

588-586B.C.

585-572B.C.

神的榮耀顯現

神的榮耀離開

神的榮耀施判

神的榮耀歸回

以西結的蒙召

責備的信息

安慰的預言

蒙召時的

蒙召時的

蒙召時的

禧年國建立之準備(禧年前之事跡)

禧年國建後之情形(禧年時之事跡)


處境

異象

託付

審判之速臨

4-11

審判之必臨

12-19

審判之應臨

20-24

勸慰的信息

預言的信息

禧年聖殿

禧年崇拜

禧年境地

1上

1下

2-3

4-24

25-32

33-36

37-39

40-43

44-46

47-48

1-3

4-32

33-39

40-48

歷史

預言

摘要 :

以西結的中心信息是耶路撒冷不能逃避之滅亡。當時在巴比倫的擄民中有假先知出現,造謠惑眾,說國家必不會滅亡,而他們很快便會回國了。以西結於是宣告國家因屢犯重罪,必須經過神的審判,這是因果律的必然性。此是先知書中「審判」性質之部分。

雖然以西結暢論悖逆家之敗亡,但他同時以愛勸人悔改。他勸被擄之民學習受罰之教訓,但也預言將來之復興,此是先知書中「安慰」性質之部分。

以西結的文學極優美,其他先知書多用詩體文學,但以西結之文學表顯極深修養之體裁,如寓言、表號、象徵、異象、箴言、詩歌、引喻、摹擬等,把以色列之罪行陳明出來,使他們無所遁形,尷尬難堪,無可推諉,而他那種奧妙神秘的異象隱語,成為新約啟示錄仿模最重要的根源。

以西結書在布置、次序及年代編排方面顯出極有組織性的結構;按年代分,全書大綱可表述如下:

題旨

主題

日期 B.C.

1-3

蒙召年(即被擄後第五年)

592

1-

耶路撒冷滅亡

4-7

被擄後第五年的預言

592

24

之預言

8-19

被擄後第六年的預言

591

20-22

被擄後第七年的預言

590

23-24

被擄後第九年的預言

588

25

被擄後第九年的預言

588

25-

列國受審判之

26-28

被擄後第十一年的預言

586

32

預言

29-32

被擄後第十、廿七、十一年的預言

587,570

586

33-

以色列復國之

33-39

被擄後第十二年的預言

585

48

預言

40-48

被擄後第廿五年的預言

572

書的中心主題乃「神的榮耀」;從「神的榮耀」的活動顯出神對以色列國之關係,故此書內指出「神的榮耀」有四方面的活動: (1)向以西結顯現,呼召他為先知(1-3章);(2)從以色列民中逐步離開,指出神放棄犯罪之民,而降施審判(4-24章);(3)「神的榮耀」在列國中受辱,故向外邦國施審判(25-32章);(4)「神的榮耀」在禧年國時復回,建立榮耀彌賽亞的國度(40-48章)。

一、以西結的蒙召( 1-3章)

本書開始即記作者蒙召時之經驗,藉此把他作神僕人的權柄述明。他先記自己為祭司之出身( 1:1-3),再記在蒙召時所見奇特之異象(1:4-28);此異象之奇特、複雜、有趣,非人可想像;然而其象徵性的教訓有六:(1)從「活物」的形象(如人、獅、牛、鷹)(1:5-11)指出神僕人應有的工作態度 ;(2)從「靈的上下」(1:13)可見神是支配萬有的神,必會復興以色列。雖然以西結奉命到一個悖逆的祖國傳道,而他的國家已經滅亡,可是國家將來的復興全在神的手中;(3)從「套輪」(1:16)指出神的旨意隨意活動;(4)從「滿有眼睛」(1:18)可知神是全能、全知的神;所以以西結只管忠心事主;(5)從「聲音」(1:24)指出作神的僕人背後的權能;(6)從「榮光」(1:28)可知神是尊貴無比的神,因此不能侮慢神(注22) 。

神藉這異象使以西結看到他的權貴榮耀而順服下來作他的先知,跟着便給他先後五次之呼召,把要傳的信息託付給他: (1)第一次(2:1-3:3)-「作先知的託付」;(2)第二次(3:4-9)-「作譴責者的託付」; (3)第三次(3:10-15)-「作被擄人中傳道人的託付」; (4)第四次(3:16-21)-「作守望人的託付」; (5)第五次(3:22-27)-「作忠心僕人的託付」。

二、警誡猶大的預言(4-24章)

蒙召與蒙托後,以西結便在巴比倫被擄人中工作。他藉表徵性動作、審判性信息、啟示性的異象等指出神的審判迅速臨到猶大( 4-11章),茲把這些要點表述:

主題(審判速臨)

經 文

意 義

四表徵性動作

( 4:1-5:4)

1 4:1-3

4:4-8

ƒ 4:9-17

5:1-4

耶路撒冷被圍。

被擄之長久。

被圍時之饑荒。

被滅時之死傷。

三篇審判性信息

( 5:5-7:27)

1 5:5-17

6:1-14

ƒ 7:1-27

解釋神審判之因由。

描述神忿怒之審判。

哀嘆審判的結局。

四個啟示性的異象

( 8-11)

1 8章

2 9章

3 10章

4 11章

招惹滅亡之主因(拜偶像)。

耶路撒冷被屠殺。

耶路撒冷被焚燒。

耶路撒冷被熬煉。

隨後以西結再以表徵性的動作、責備性的信息、審判性的預言、闡明性的信息,及可悲性的哀歌,指出另一主題:「審判之必臨」( 12-19章);茲表述如下:

主題(審判必臨)

經 文

意 義

二個表徵性的動作

( 12:1-20)

1 12:1-16

12:17-

20

耶路撒冷的被擄。

被擄時的情景。

三篇反斥性的信息

( 12:21-14:23)

1 12:21-

28

13章

3 14章

斥責虛假的異象。

斥責虛假的先知。

斥責虛假的長老。

三篇審判性的比喻

( 15-17章)

1 15章

2 16章

3 17章

(無用的葡萄樹)-以色列如同無果子的葡萄樹。

(被棄的嬰孩)-以色列如同被淫亂婦生下被棄之嬰孩。

(龐大的雙鷹)-神審判猶大的工具。

一個闡明性的信息

( 18章)

18章

神公義的刑罰。

一首可悲性的哀歌

( 19章)

19章

以色列如被擒的猛獅,如被燒之葡萄樹。

最後以西結又以講道、輓歌、信息等指出「審判應臨」這主題( 20-24章):

主題(審判應臨)

經 文

意 義

一個反叛的歷史

20:1-44

數算以色列的罪行,與宣告面臨的審判。

一個悽慘的輓歌

20:45-21:32

神的審判如利刀臨到。

一篇嚴厲的信息

22章

以色列為何及如何受審判。

一個淫亂的國家

23章

神審判是公義的。

一幅悲慘的圖畫

24章

肉在鍋中與妻被取去之雙喻。

三、責備列國的預言(25-32章)

25至32章為以西結宣告列國受審判之信息;是時正是國亡後之時(參29:1,7)。這裡受責之七國皆是在以色列被亡時犯幸災樂禍、趁火打劫之罪行;雖然這些信息主要是有關七國的審判,但卻是向以色列,為以色列傳講的。這非因以西結極愛國而致充滿仇恨敵國,要咒詛他們的表現,而是出於因以西結對神的觀念;他深切認識神是掌管全地萬國的神,神更掌管以色列。神要以色列在萬國中取領導的地位,領導萬國進入神的祝福里。以色列在此完全失敗,所以神要責備以色列,但是萬國也要認識他們對以色列所傳的「道」付上責任,因為神藉着以色列傳的真理,不單是關乎一個國家(他的選民),而是關乎萬民的(路2:10)。如此才是25-32章責罰列國的信息主要之目的。

在這七篇責備列國的信息中,巴比倫卻不在責備之名單內。經學家對這點有不同的解釋: (1)因為巴比倫是神審判以色列的工具,所以沒有列在其內;(2)巴比倫不只滅亡以色列,也滅亡這些國家,所以不在列國名單內;(3)26-28:19所論的推羅暗指巴比倫。其實問題還是回到上文所論的,這七國是因在以色列滅亡時對以色列所表現的態度和行動而遭受神的審判,而巴比倫則是審判以色列的工具,故巴比倫不列在名單內了。

遭宣判的七國名單如次: (1)亞捫(25:1-7);(2)摩押(25:8-11);(3)以東(25:12-14); (4)非利士(25:15-17); (5)推羅(26:1-28:19); (6)西頓(28:20-26); (7)埃及(29-32章)。

四、將來復興的預言(33-48章)

本書次大段( 33-48章)全是關乎復興猶大的預言。耶路撒冷的滅亡(33:21)在以西結的事奉中成為一個極大的轉捩點;在滅亡前,他的信息具有極重責備性的,宣告耶路撒冷滅亡之因由。滅亡後,以西結的信息偏重安慰性方面。從33章始到48章止,以西結的信息着重複興猶大國的預言,如其他先知書同出一轍的思想。先預言審判,再預言復興;先責備,後安慰。在此以西結開始「安慰」的信息。這安慰的信息論以色列被神煉淨後(33章),神便再次眷顧他們,從四海萬國中把分散的他們招聚回來,將他們帶回神從起初應許給他們的地土(34-35),把他們滅亡的國復興起來(36-39),並使他們完全承受他們從來沒有完全承受的領土。神以自己的榮耀住在他們當中,恢復他們所當有的敬拜(40-46),這是千禧年國中的敬拜(47-48)(注23) 。

這末段可分為二段: 建立禧年國前之準備( 33-39章); 建立禧年國後之情形(40-48章)。首段可分二方面敘述,茲列表如下:

主 題

經文

指 出

33章

以色列在為「神的守望者」事上失敗而招神的審判。

四篇勸慰性的信息

34章

以色列在為「神的牧人」事上失敗。

35章

以東(以色列世仇之代表)遭審判。

36章

重生為享受神使復回之先決條件。

37:1-14

谷中干骨的象-指出以色列將來之復國。

三篇預言性的信息

37:15-28

二枝為一的動作-指出以色列將來之合國團聚(「大團圓」)

38-39章

歌革(以色列最終敵人之代表)被殲滅。

續 33-39章後,特別38-39章當以色列最後的敵人歌革與他的聯盟被神完全覆滅以後,以色列可以安然居住在自己的產業地,享受自從進入迦南地以來,沒有享受過的恩惠;所以以西結40-48章描述以色列在自己的產業中如何在三方面享受神的祝福;(1)藉着禧年國度的聖殿,他們享受神的永在(40-43); (2)藉着禧年國度的崇拜,他們享受神的密交(44-46);(3)藉着禧年國度的國土,他們享受應許的產業(47-48)。

次段( 40-48章)是以西結全書的高峰。前卷(1-39章)所提及的全是為40-48章鋪路。本書以神的榮光為始(1章),亦以神的榮光居末(40章始),因此40-48章指出以西結不單是神的先知,也是神的祭司。前卷可說是論神的公義,此卷(40-48)可說是論神的聖潔。以西結先論神的殿(40-43),再論神的敬拜(44-46),末論神的產業(地土)(47-48);因此40-48章可稱為以西結的下卷;上下卷相隔約十三年(參32:17)。

在神的計劃中,時間與空間(歷史與地理)都是重要的。神在時間內創造人,把人安置在伊甸園中;在時候滿足時,救主便降世,為人贖罪於加略山上;所以在 47-48章內的啟示不是毫無意義之繁文褥節,及「外面」的土地而需要「靈意化」才得着靈訓。(若能與啟21章比較必能領會歷史與地理同在神計劃中之重要。)

要明白 47-48章之背景可參看創15:18-21;民34:1-12;書13-19;王上8:65等處經文。神無條件應許給亞伯拉罕及他的後裔「應許之地」為產業。在以色列的歷史中,他們從未有一段時間享受「自己」的產業;可是他們的產業不是如某些解經家說神放棄了他們或他們因犯罪而致神收回他的應許;或說神把應許以色列的都「轉讓」給教會了。此種「二元釋經法」(Dual hermenutics)大大誤會了神的美旨。神應許給以色列的必要成就,因為神的應許不會落空;雖然他要「移山倒海」的作才可以使這兩章的預言應驗,他也會如此作。

此段之末如全書之首,把神的榮耀再次引述,此點與啟示錄的結構相若,首末均以神的榮耀為注目之點。以西結把「神的榮耀」永在人間之榮美以細膩的筆加以描述;除此,在人的歷史與地理中再無更偉大的事跡了。

「迦博」的意思是神的榮耀。「以迦博」指神的榮耀已離開。以西結書首述「以迦博」(參撒上 4:21),結語述「迦博」復現;但願在神的兒女中永是「迦博」的反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