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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先知书4: 俄巴底亚书
声明:本文主要摘自网页旧约概论第五章:先知书, 以便基督徒朋友作资料查询和学习之用。无任何商业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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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俄巴底亚书
作者:俄巴底亚。
日期: 840B.C.(犹大约兰王朝时期,848-841B.C.)(有关俄巴底亚书着成日期,各派学者可分为二类:(1)巴比伦时期,约586B.C.;(2)亚述初兴时期,845B.C.。近代的研究把俗习相传之巴比伦时期为著书期更正为亚述初兴期之作品〔注37〕)。
地点:耶路撒冷。
目的:指出以东在耶路撒冷受侵时趁火打劫犹大,这无手足之情的罪行必招惹神所惩罚,旨在安慰受苦中的选民。
主旨:以东之报应
历史背景:
本书之历史背景与著述日期有密切的关系。俄巴底亚(意:神的仆人或神之崇拜者)为常用之名,其人身世不详(犹大史家约瑟夫以他为亚哈之家宰,但此说甚不可靠;参王上 18:3-4)。
若据书之内容与犹大史作共同考究,下面之历史背景可重建起来。当约兰为王时,非利士人与亚拉伯人联合攻击耶路撒冷(参代下 21:16-17),原是与犹大国为手足之亲的以东人(以东为以扫之后裔,犹大为雅各之后裔),虽在大卫时服役于犹大(撒下8:13-14),在此时趁机反叛。他们对待犹大之残忍,幸灾东祸之态度,落井下石之行动,便遭先知严重的预告刑罚。
据考究,以东人为以扫家(创 25:30),犹大人为雅各家(创29:35),两家为血肉之亲。以扫因以一碗红豆汤的代价轻视长子的名分而遭神所恶,然而神并未偏待他们,赐他们西珥山为业,并吩咐雅各家尊重他们(申2:4-7),又让他们进入“耶和华的会”(申23:7-8);照理他们应当一边敬拜神,一边爱护弟兄。
以东人居于巴勒斯坦极南端之西珥山区,以“彼特拉”( Petra,意“坚石”;此城双名“士拉”“Sela”)为首都,他们有高山屏石为天然保障,故行事骄狂。他们虽曾在扫罗时代(撒上14:47)、大卫朝代(撒下8:13-14)、所罗门朝代(王上11:14-22)服役于以色列国,然屡伺机报复;故于约兰王朝(845B.C.)及犹大被灭时(586B.C.)两度以极残忍之手段趁火报仇。312B.C.时,亚拉伯之“尼八达族”(Nabateans)曾灭亡以东族,刚如俄巴底亚之预言。迨后,他们转居于犹大之南以土买地(Idumaea)。在马加比时期(126B.C.)被约翰许尔堪(John Hyrcanus)所制服。罗马时期(47B.C.),该撒朱理安(Julius)立安提帕(以土买人)为以东地之巡抚;又于37B.C.立大希律为以东王。主后七十年,以东人与犹太人联盟反抗罗马政权,终被罗马完全灭迹。以东族从此在历史上消失,正应验俄巴底亚的话(10,18节)(这是后话)。
大纲:
一、以东灭亡之预言( 1-9) (灭亡之必临) =三不可靠 二、以东灭亡之原因( 10-14) (灭亡之应临) =五主要因 三、以东与以色列之将来( 15-21) (将来的结局) A.以东的=15-16 B.以色列的=17-21 |
图析:
以东灭亡之预言 | 以东灭亡之原因 | 以东与以色列之将来 | |||||||
必定灭亡 | 为何灭亡 | 将来如何 | |||||||
1-9 | 10-14 | 15-21 | |||||||
地不 理能 优保 越障 | 结相 盟继 邦反 国约 | 聪毫 明无 勇能 士助 | 与 敌 同 伙 | 见 死 不 救 | 幸 灭 乐 祸 | 趁 火 打 劫 | 剪 除 难 民 | 以来 东 的 将 | 以将 色来 列 的 |
审判 | 复原 | ||||||||
1-6 | 7 | 8-9 | 10-11 | 12上 | 12下 | 13 | 14 | 15-16 | 17-21 |
现在 | 过去 | 将来 | |||||||
信息 | 历史 | 预言 |
摘要 :
俄巴底亚书不但是先知书最短的一卷,也是最早书成的一卷(俗误传约珥书为最早)。本书的对象虽是以东人,但不是写给以东人看,而是给受害的选民看,旨在安慰他们在苦难中要得的盼望;这是先知书中一贯的主旨(审判与安慰)。
本书的主题相当明显,自然地分为三段:( 1)以东灭亡之预言(1-9节)--这段主要指出以东之必临;(2)以东灭亡之原因(10-14节)--这段指出以东灭亡之完全; (3)以东灭亡的后果(15-21节)--这段指出以东灭亡后的“将来命运”,旨在安慰受苦中之选民国,故此段满有预言选民国必得复兴之应许。
一、以东灭亡之预言( 1-9节)
本书开启先论以东必遭灭亡的预言( 1-9节);以东为以色列之世仇,他们自恃有三大倚靠,故常欺侮其邻近的手足国犹大。先知在此预言以东的三大倚靠均不能应付神之报复:(1)地理之优越(1-6节)--他们以为首都建在险要之地,居高临下,地势险峻,得天然之保障,故自以有恃无恐,居心叵测(3节),然而神却把如大鹰傲飞高处的他们拉下来(4节),又如白日的盗贼或晚间的强盗偷窃(审判)干净(5节上),也如采摘葡萄工人来到葡萄园采摘清尽一般(5节下);(2)邦国之结盟(7节)--他们以为与一些朋友结盟便势力巩固,看不起以色列,想不到这些友邦国都是见利忘义,彼此利用,出卖盟约的人;(3)自身的力量(8-9章)--他们自恃国中多有智慧聪明人(“科学家”?)(8节)及大能的勇士(“军力”“国防”?)(9节),但那岂是万军之耶和华的敌手!
二、以东灭亡的原因( 10-14节)
上段论以东灭亡之必临,今段论以东灭亡之因由。第 10节是宣告,第11至14节是解释宣告。他们受神之重罚有五个主因(注意此段有八次“你不当”的重责):(1)与敌同伙(11节) 当雅各家受外敌侵掠时,以东人皆袖手旁观,毫无手足亲情,这消极性的不施援助之手如同积极性的与敌人同伙侵掠一般。(2)见死不救(12节上) 耶路撒冷遭侵害之时必定死伤甚多,以东人见死不救,毫无道义之责。(3)幸灾乐祸(12节下) 以东人不但不施援助,反倒以犹大国之灾祸为乐;这种态度已显出他们失却同情之援手。(4)趁火打劫(13节) 幸灾乐祸是消极性的损害他人,趁火打劫是积极性的,是恶意的,是不容原宥的,应受神之制裁。(5)剪除难民(14节) 以东之残暴可算凶恶之极,当犹大遭害时有人死里逃生,他们竟惨遭毫无人道之以东人所杀戮,此无人性、远出乎人类道德范围之罪行,必受神所报应。
三、以东的结局( 15-21节)
在上文看出以东之罪行是何等残酷,他们之结局是无法逃脱的,他们的结局的可期待的。此段专论以东的结局,但在论其结局时也论与以东有关之以色列国的将来。
A.以东的将来(15-16节) 以东受罚的日子即是“耶和华降临的日子”;那“日”原是为万国(即恨恶以色列之外邦国)预备的,也为以东预备的,因以东是地上所有憎恨选民国之代表。以东的报应是按他们的行为而定(“你怎样行也必照样向你行”, 15节),也是按犹大人所吃的苦而定(16节)。
B.以色列的将来(17-21节) 以色列如以东般在耶和华降罚的日子中同受灾罚,但两者之性质显然不同:以东的罚是审判性的,他们必“无余剩”的,因他们必被火“吞灭”( 18节下),而以色列的则是洁净性(或管教性)的,他们在受难中必有逃脱之余民(17节上),也必有从被掳地归回之余民(19-20节)。他们归回后必得原有的产业,因他们从来未曾完全拥有及享受自己的产业(17节下)。在他们中必有拯救者出来,建立永远的国度(21节),使他们能在应许的产业中享尽福祉,这是以色列梦寐难求的安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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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巴底亚书的信息对人类的问题有最明确的态度:“我岂是看守我兄弟的吗?”(创 4:9)人类必须彼此相助相爱才能和平共存,人不能采取“各家自扫门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的态度而冀望和睦同居。这篇圣经中最短的信息却带来最长远的教训:我们不要忘了“弟兄”的处境,我们不能对周围的需要冷酷无情,袖手旁观或佯作不见,这都是“以东的罪”。但愿历世的信徒都从“以东书”中得激励,勿作“以东式”的信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