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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 章 預言中的象徵和預表

出自基督徒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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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言解釋》
引論
第1章 字義解釋法
第2章 釋經歷史‎
第3章 字義解釋預言的理由‎
第4章 預言的性質
第5章 解釋預言的原則‎
第6章 預言的用語‎
第7章 預言中的象徵和預表‎
第8章 預言和應驗‎
第9章 預言的釋經問題‎
第10章 預言的神學爭議‎
第11章 一些實際的考慮‎
第12章 結論‎
附錄1 新耶路撒冷‎
附錄2 千禧年的獻祭‎
附錄3 耶穌的國度‎
附錄4 英以主義‎
附錄5 以西結聖殿異象‎
附錄6 但以理書十一章和歷史‎
附錄7 災前被提‎
附錄8 大災難‎;
附錄9 千禧年國度‎
附錄10 永永遠遠‎‎
附錄11: 要辭說明‎

有兩類的預言相當特殊,需要特別討論。那就是象徵性和預表性的預言。


第一節 象徵性的預言

一、象徵的說明

象徵是一項真實事件、真理或事物的代表,以及生動逼真的描繪。描述的事情雖不是真實的,卻表達出代表的意義。因此,有些預言中的獅子象徵能力和力量(參考啟五5):劍象徵神的道(參考啟十九15);啟示錄十二章身披日頭的婦人,則象徵災難中的以色列人。

象徵分為話語的象徵和動作的象徵。先知以象徵性的話語,描述異象中看到的事物。諸如樹木、無花果、燈台、獸、馬和騎馬者,以及人民,在許多先知的異象中,都以象徵出現。確定這些真是象徵後,就要在字義所指的事物以外,找出象徵的意義。但要注意,並非異象中見到的每樣事物都是象徵的。只因異象里有象徵的事物,就認為異象里一切事物必定是象徵:這種看法並不正確。

預言裏的專有名詞,有時也作象徵用。預言的上下文和類比,通常會將這些象徵顯出來。把專有名詞當作象徵解釋之前,必須極其謹慎。例如,『大衛』(王上十二16),『巴比倫』(啟十七5),和『埃及』(何九3)等名稱,算得上是象徵,但『以利亞』之名卻不然。

象徵性的動作,是先知以象徵作法表現的行動,為要向當代人傳達特別的信息。有的解經家認為,象徵性動作不是先知外在所表現的,乃是在先知思想里扮演的動作。E. W. Hengstenberg論道:『至於先知這方面,只要他們處於忘我狀態,,就不是指外在的世界,乃是內在的,於此忘我狀態所表現的每一行動,必定也是內在的行動。』 解經家Fairbairn認為,外在表現的象徵動作都是『特例』。

通常比較穩當的說法認為,象徵性動作是先知在真實的人生處境中,表現在觀眾面前的行動——不是表現在自己的腦海中,除了自己,沒有人能看到及了解其中含意。

神吩咐以西結,將耶路撒冷城,畫在一塊磚上,又要拿個鐵鑿,放在自己和所畫的城中間(結四1-3)。此項象徵性的動作,先知是真的在觀眾前表演,不僅僅是幻想而已。同樣情形,講到撒迦利亞以金銀作冠冕,戴在大祭司約書亞的頭上(亞六915),雖然先知所作的屬於象徵,但他確實作了冠冕。若象徵性動作,不於外在表現時,通常會在上下文中交代。因此,以西結書廿四3-12沸釜的象徵就不是真有其事,因上下文中清楚指出,那是『比喻』。



二、使用象徵的理由

至少有兩項理由,說明神的啟示必須用到象徵。第一,必須提出未來事件,讓先知明了。先知無法投進末世(如在時間儀中),未來亦不能預先進入現實。神用記號描述未來將如何實現。正如啟示錄一1所記,『神差遣使者曉諭他的僕人約翰』。

第二,預言宣佈未來之事,多半與列國的興衰,奮戰的結果,以及百姓和個人的命運有關。『有些預言事件的性質,顯示列國的命運,全靠這些事件;而這些事件是藉着人來成就。若預言以較淺白的詞句傳講,有些人會竭力促其實現;其餘的則企圖破壞它。』

所以預言必須措詞謹慎,只讓那些信實和有屬靈見識的人知道。象徵使懷疑不信者產生混淆,卻不至叫有信心的基督徒受挫。



三、象徵的探討

有些解經家是隔着一層煙幕看預言,即曲解的象徵論。此為Fairbairn所犯的錯誤,他說:『有一大部份預言的傳達,是在象徵性動作的偽裝下出現。』Floyd Hamilton倡議,要解決『難題』,可將預言解釋為『用象徵性語言教導屬靈的真理,此種象徵用語系根據預言寫作時的宗教象徵論。』

字義解經家當然承認,預言中有象徵。但這不是說,預言大部份都變成象徵。象徵並非藏在預言性經文的每個裂縫和角落裏,謹慎的解經家切忌存這種想法去搜尋它們。『象徵性用語是特例的……絕不是一般預言的特性。』即使Louis Berkhof也同意說:『雖然先知時常以象徵表達自己,但把先知所有的用語都當作象徵就錯了。』

探討象徵最可行的立場,是一種雙重的立場。

第一,解經家該接納的象徵,是那些由上下文所指出的,或在和諧的預言中看到的。尼布甲尼撒王夢見的四截大像(但二),但以理見到從海中上來的四獸(但七),婦人所抬的量器(亞五),都是些象徵,可由上下文或預言的和諧一致加以解釋。Lewis Chafer論道:『聖經的術語,總是比任何文學來得簡單。經文裏用到象徵時,幾乎毫無例外地會明白表示。』

第二,解經家該接受為象徵的,是那些在現實環境真正不可能的事物,且留意末世時期為真正的時期。身披日頭的婦人(啟十二),七頭十角的獸(啟十七),『抓住我的一咎頭髮』(結八3)將以西結舉起,從巴比倫帶到耶路撒冷。這些都不可能是實際發生。

一旦在預言裏發現有某些象徵,解經家會自然地陷入試探中,將預言中的一切事當作象徵。這類錯謬反映在Fairbairn的言論中:『象徵性敘述,不只用在特殊的形象中,在一般的特徵中,也應該徹底地保留。……因為我們不能假定,某一部份的異象是象徵或理想的描述,而另一部份又變為真實事件的敘述。』

然而,辨認預言裏的象徵,結果並不一定導致預言裏的每件事都是象徵。象徵的認定,必須視個別情形而定。每個象徵須仔細審查、衡量,得到強而有力的證據充分支持,方能認定為象徵。象徵並非廉價品,輕易可得。

因此,啟示錄十九19中的『獸』是象徵,並不意謂同節中『地上的君王並他們的眾軍』也是象徵。從基督口中出來的『利劍』(啟十九15)是象徵,並不表示同一段中(啟十九11-15),基督和他的聖徒也是象徵。啟示錄包含象徵,不表示該卷中所描述的千禧年和大災難的情景,亦為象徵。



四、不算是象徵的情況

許多解經家都犯了同樣的錯誤,在聖經預言中看出過多的象徵。為此,解經家應熟悉在某些不同的情況下,象徵是不可能存在的。這些情況如下:

1.當『象徵』牽涉可能之事—— 預言性經文包含許多有關未來可能或可信的敘述。碰到這種情形,解經家不應將這些經文,歸在象徵的範疇。照這些經文的字義接受,是解經家給聖經從善的解釋,且尊重神所啟示的文字。從無底坑上來的蝗蟲(啟九),並非信奉回教的土耳其人或撒拉遜人。這些是實在的蝗蟲,或像蝗蟲的生物,應是很合理的可能性。

有些預言乍看之下似乎不可能。但經過仔細察看,就會發現有可信的理由,支持實際的存在。這種現象的例證,是以賽亞書六十五25,經文如下:


豺狼必與羊羔同食,獅子必吃草與牛一樣。塵土必作蛇的食物。在我聖山的遍處,這一切都不傷人不害物,這是耶和華說的。


許多解經家拒絕這個預言的字義,他們說獅子和牛一樣吃草,蛇與蚯蚓一樣吃塵土,它們的消化系統需要極大的改變。基於此處及其它相關的經文,懷疑之士馬上評論道:『這是何等令人敬畏的信心,膽敢繪出如此華麗的一幅圖畫……遠在一切真實的可能性之上。』

由於主張動物在解剖學上改變的不可能,解經家就推斷說,這個預言僅僅是『詩的描寫』,或是借喻描寫『原本互不相容,彼此為敵的勢力,將逐漸平息』,是如何實現在逐漸基督化的世界中。例如,大數的掃羅,『曾經是個殘暴吞吃的豺狼,但他被基督的福音徹底改變,以致成為一隻羔羊。』

不難了解以賽亞的這項預言,是屬於可信的範疇。在千禧年時,奇蹟似的情況,諸如人的長壽,地土肥沃,死海的上升都會發生。再者,既然『墮落前地上曾有過非肉食的走獸』,並且在千禧年將恢復墮落前伊甸園的光景。因此自然可以期盼,千禧年時,地上動物將恢復素食。

甚至今天,巨型的紅熊貓,在解剖學上與現存最凶暴的動物相似,卻愛好吃蔬菜,咀嚼竹筍,而非捕食獵物。

另一種的可能性是新耶路撒冷城的珍珠(啟廿一21)。一些解經家主張,這些珍珠必定是象徵,因『要產生一顆大到足以作大城門的珍珠,有這一切自然的次序。』但聖經並未說城門般大的珍珠,是天然產生的。造物主說,他要將『一切都更新了』(啟廿一5),他能造成一些巨型珍珠,以美化天城。

讓我們思想一組屬於可能範疇的預言,它們並非象徵。當千禧年的預言,按正常字義解釋時,必然會推論說,千禧年未復活的居民和得榮耀的聖徒及眾天使,一同生存在千禧年的國土上。但是許多非字義解經家卻反對,他們說普通凡人與不朽超人混雜生存於地上,是荒謬可笑絕不可能的事,且與他們所認為該有的千禧年情況大相逕庭。

Herman Hoeksema提出反對:『(字義法)本身包含各樣的荒謬之事。得榮耀的聖徒,帶着他們復活的、屬靈的、天上的身體,怎能顯現存在於舊的世界中?……罪人和聖徒,前者在他們的舊人罪身中,後者在他們得榮耀的狀態中,怎能侍立在得榮耀的主基督面前?』

在回答這問題時,我們要問幾個問題:天使怎能進入罪惡的所多瑪城,大膽地住在那裏?復活的基督怎能吃魚,並復活後隨意地和門徒在一起?保羅和司提反仍在肉身時,怎能看見得榮耀的基督呢?神的兒子怎能取了『罪身』(羅八3)的形狀,『住在我們中間』(約一14),既是如此,那麼何以得榮耀的聖徒卻不能和地上的罪人在一起呢?

根據聖經和歷史,我們可以推斷在千禧年時,普通凡人與不朽之人,復活者與未復活者,屬地的與屬天的合在一起,此為可能,並非象徵。那真正不可能的預言是像這樣的:一千個有血肉之軀的人,擁擠在一間十尺見方八尺高的屋子。

2當象徵加上多餘的細節——當發現一個『象徵』時,解經家必須試驗自己的發現,問問這個象徵是否包含一些不需要的細節,與象徵無直接關係。若是如此,則要否定他是象徵,而肯定其非象徵的特性。

啟示錄七章十四萬四千的預言,包含相當多的次要細節,諸如家譜、支派名稱、團體中區分不同的成員,因此不可能是個象徵。啟示錄十一章的兩個見證人,必定不是象徵性人物;否則其中的細節,有關他們的事奉、死亡、復活,以及因地震而死的七千人,都將顯得十分多餘。

或許『無多餘細節』的規則,最佳例證在以西結預言的千禧年聖殿(結四十~四八)。非字義解經家主張,此預言為基督教會的象徵。但是,這項主要的預言,在以西結書中,包含了敘述、項目、千禧年聖殿的尺寸,描寫得極為透徹,以致人可以實在地把它畫出來,正如人可以畫出所羅門時代的聖殿。事實上,F. Gardiner在Ellicott’s Commentary on the Whole Bible中,完成了千禧年聖殿的圖樣——他一直否定這種可能性。以致Alva J.McClain評論道:『若未得靈感的注釋家,從建築計劃能搞出些名堂,毫無疑問,未來的建築家在神的指引下工作,建造此建築物,該不會有麻煩。』

以西結的聖殿異象,相當的廣泛,在整個預言中包含太多細節,以致不能當作一個象徵。若整個異象是神用來作為教會的象徵,以此顯示他自己,那是何等奇怪和迂迴的方式!

3 當『象徵』從自身分離——在處理象徵時,解經家一定不能接受從自身分離的象徵。每個象徵必定是一完整的單元,不得從自身分離。

因此,啟示錄七章的廿四長老,不能作為象徵,因為講到有位長老上前和約翰說話(13節)。若廿四長老是個象徵,那就表示這象徵的廿四分之一離開,去和約翰說話了!

另一個常被認為的『象徵』,也有此現象,即以西結的千禧年聖殿。在那預言中,聖殿與聖城(結四八 8,15)確實是不一樣。若以西結四十至四十八章的聖殿與聖城,都是基督教會的象徵,那就表示教會從自身分離了。


五、解釋象徵

解釋預言的象徵時,解經家必須有約伯的忍耐。他必須收集、過濾,校對一大堆的預言資料,建立起『協調一致』的預言性象徵。Thomas Hartwell Horne稱象徵的解釋『本身幾乎是一門科學。』

1.緊接的上下文——解釋象徵最可能的資料,是找出緊接象徵的上下文。在研究上下文的引導下剔除臆測。

解釋預言性象徵的人一般都同意,聖經里兩卷最具象徵的書——但以理和啟示錄——在上下文中就解釋了本身的象徵。有關但以理書, Milton S. Terry證實說:『很幸運地,在但以理書中提到的象徵,都充分地解釋了,其中大部份的涵意,不需要特別的質疑。』關於啟示錄,Gerald B. Stanton見證說:『當啟示錄出現象徵或記號時,通常會在緊接的上下文中,清楚指出,伴隨着象徵所代表的含意。』

但以理書七章的四惡獸,於第二章中解作四個地上的國度。啟示錄廿2『那龍,就是古蛇』,立刻視為『魔鬼,也叫撒但』。啟示錄十一8的『所多瑪又叫埃及』,立即當作是『我們的主釘十字架之處』(耶路撒冷)。從天落到地上的那顆星(啟九1),視為某一有位格者的象徵(2節『他開了無底坑』)。

2 遠處的上下文——緊接的上下文,無法給象徵一個清楚的意義時,解經家應察看別處的預言,所用類似或類比的象徵。因此,基督二次降臨時,口中所出來的『利劍』,必須在希伯來書四12(『神的道』)的亮光中解釋;『一載、二載、半載』(但七25;十二7;啟十二14),必須和『四十二個月』(啟十一2;十三5)加以比較;『一千二百六十天』(啟十二6),一樣要和但以理預言的第七十個七連在一起(但九24-27)。

雖然這種情形不多,有時象徵的意義,可能無法從近處或遠處的上下文中立即明白。解經家所犯共同的錯誤,是想為它設計一套象徵的解釋。這樣並不能解決問題,因為根本未觸摸到象徵背後的字義。Charles Ryrie警告說:『若象徵不代表一項實在或字義的真理,那麼它一定是另一象徵的象徵,此過程一再繼續下去,會變得全無意義。沿此進行至某處,一個象徵必須代表某些字義,好讓象徵具有意義。』Nathaniel West這樣說道:『我們不是要以象徵性用語解釋象徵。』遇到象徵的意義無法立刻明白時,必須暫緩決定,直到查閱過上下文、平行段落,以及預言性象徵合參。

3 某些澄清——要注意並非每個預言裏的描寫都是象徵。許多景象系清楚的日常借喻。啟示錄十九章里的天使,向飛鳥邀請赴『神的大筵席』時,使用了借喻性用語。當以賽亞呼喊『末後的日子,耶和華殿的山必堅立,超乎諸山……萬民都要流歸這山』(賽二2),這預言並非基督教會和世界福音化的象徵。先知以賽亞用借喻性用語描述千禧年時耶路撒冷聖殿的榮耀。

另外也要清楚一點,雖然一項事物或概念,可能不是象徵,但它卻有象徵的意義。因此,啟示錄七章里的二十四長老,的確是二十四位得榮耀、真實的人物,雖然他們足以代表天上的聖徒。『生命水的河』(啟廿二1)系一真實物質之河,雖然它相當於屬靈生命的豐盛、此豐盛成了那些活在永世之人的特徵。使徒的名字確實寫在新耶路撒冷的城牆上(啟廿一14),表示教會聖徒包括在永恆之城中。Herman A Hoyt論到新耶路撒冷說:『每個細節應按字面處理,……(但是)這城裏的每一事物,代表神某些方面的榮耀的美德,可見這些東西具有雙重目的:(1)它們是建築的材料;(2)它們提出供思考的象徵。』



六、象徵的數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