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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徒行传第十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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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徒行传第十三章


【徒十三1】“在安提阿的教会中,有几位先知和教师,就是巴拿巴,和称呼尼结的西面、古利奈人路求,与分封之王希律同养的马念,并扫罗。”

 [原文字义]“安提阿”追反抗者;“巴拿巴”劝慰子;“尼结”黑色,黑脸皮;“西面”听者,听从;“路求”亮光;“马念”安慰者;“扫罗”求问的。

 [文意注解]“在安提阿的教会中,”关于‘安提阿’城市的简介,请参阅徒十一19注解。

‘在某某地的教会’,这是圣经对各地教会的最通用称呼法。圣经里面的教会,有宇宙性的教会和地方性的教会两种。前者是独一无二的教会,举凡古今中外的信徒都包括在此教会里面;后者是指出现在一地一地的教会,是当地信徒的总和。神对地上的教会以各地的地名来称呼,有 的美意:(1)表明基督的信徒仅能因受肉身的限制而须寄居在不同的地方,此外任何理由,包括国籍、种族、语言、阶级等,都不能成为彼此分开的依据;(2)如此可以避免信徒因所喜欢的教会领袖和属灵伟人而分门别类(林前一10~13);(3)也可以避免因为对道理有不同的看法,或有不同的传统习惯和作法,而产生各种宗派组织。

“有几位先知和教师,”‘先知’是根据圣灵的启示,宣讲神的旨意(申十八18;彼后一21),有的是预言将来的事,如以赛亚、耶利米、以西结和但以理;有的是解明当时发生的事,将神的心意表明出来,如以利亚和以利沙。‘教师’是将神在圣经上的话加以阐释,他们或者较偏重于循循善诱。注意,圣经上从来没有单独提到教师,他们常是与先知和牧师等并提。

这里把先知和教师列在一起,并没有注明谁是先知、谁是教师,可见这两种称呼也可以用于同一人身上,或者也可以分指两类不同的职事(弗四11)。

“和称呼尼结的西面,”‘尼结’是拉丁文,意即黑色,故有人猜测他可能有深黑色的皮肤,或许是个祖先出自非洲的黑人;另有人因为‘西面’与‘西门’在原文是同一个字,故推测他就是那替主耶稣背十字架的古利奈人西门(路廿三26)。

“古利奈人路求,”‘古利奈’乃现今北非利比亚的一个城市,那里住有很多犹太人;有谓此路求就是保罗的亲属路求(罗十六21),但缺乏证据,也许是同名不同人。

“与分封之王希律同养的马念,”‘希律’指希律安提帕,死于主后三十九年,他曾杀害施洗约翰(路九7~9);‘同养’意指与王子作伴,一起长大的孩子;‘马念’或许是希律王家亲属;当主耶稣还在世时,希律家宰苦撒的妻子约亚拿也是 的追随者(路八3)。

 [话中之光](一)“安提阿教会”按原文字意是‘追反抗者的教会’;教会在神的手中,是用来征服这反叛之地的器皿。

(二)教会的事奉不应该是牧师一个人‘一脚踢’的事奉,而应当是一种团队的事奉。

(三)这五位先知和教师,乃出自不同的种族和阶层,可见在教会里面并不分希利尼人、犹太人,受割礼的、未受割礼的,化外人、西古提人,为奴的、自主的;惟有基督是包括一切,又住在各人之内(西三11)。

(四)五个身分各异、地位悬殊的人,必定是由于十字架厉害的拆毁,各人的天然生命都被剥夺成零,才能够同心合意,事奉在一起。

(五)神将属灵的恩赐和功用赐给人,并不是根据各人的天然身分和背景,乃完全根据 的旨意(林前十二11)。


【徒十三2】“他们事奉主、禁食的时候,圣灵说:‘要为我分派巴拿巴和扫罗,去作我召他们所作的工。’”

 [背景注解]虔诚的犹太人有定期的禁食,每周两次(参路五33~35)。

 [文意注解]“他们事奉主、禁食的时候,”‘事奉’是从希伯来文中祭司在圣殿中的‘供职’或‘事奉’(结四十四11,15~16;路一23)翻成希腊文的,其希腊原文的意思则指从事义务性公共服务;‘禁食’是指在一段期间内暂时禁戒食物,目的在刻苦己心(诗卅五13;六十九10;赛五十八3),专心寻求神的旨意,并仰望神的怜悯。禁食通常与祷告连在一起(参3节;徒十四23;路二37;五33)。

此句在文法上,‘事奉’与‘禁食’是等位的,表示他们是以禁食来事奉主,他们的禁食就是他们的事奉主;事奉主是指他们的存心,禁食是指他们的表示。

“圣灵说,”圣灵的话也许是经由他们中间的一位先知得到灵感而对众人说的(徒廿一11),也有可能是透过天使传达的(徒八26,29),或者藉着环境的事物来对人说话,有时 也会藉着异像和异梦说话(徒十六9~10)。

“要为我分派巴拿巴和扫罗,”‘分派’意即分别出来、特别指派。

“去作我召他们所作的工,”注意,他们不是去作自己的工,也不是按着他们个人的意思去作主的工,乃是按着圣灵呼召他们的意思去作主要他们所作的工。

 [话中之光](一)圣灵是升天之主的代表,在教会中有至上的权柄,呼召 所特选的工人从事传道的工作。真正的呼召常是出于圣灵。 愿意的,就呼召; 所呼召的,就分别为圣,又赐予能力,并且差遣。

(二)圣灵乃是在安提阿教会中(1节),而非在耶路撒冷教会中,呼召人出去作工。千万别误会在耶路撒冷的教会是母会或总会,其他各地的教会是分会或支会。各地的教会,是直接受基督节制的,并不受其他教会节制的。

(三)圣灵所差派的人,乃是从‘先知和教师’(1节)中分派出来,这表明他们已经明显有了恩赐的装备。我们必须先具备了为主作工所需要的恩赐,然后才有资格被差派出去。司布真曾说,神不会召一个不会说话的人去传福音。

(四)圣灵乃是对在安提阿教会的几个先知和教师说话。必须是那些有属灵的追求与经历,有心要神旨意的人,才能得着圣灵的启示。我们若是缺少属灵的负担与兴趣,灵命仍然幼稚的话,必定无法听见圣灵的声音。

(五)圣灵所差派的,并不是那些埋没属灵恩赐,对主的工作没有心的人;也不是那些安居在本地不动,要等出去到外地才大作的人。

(六)“他们事奉主…的时候,”当他们的手里满了本地工作的时候,圣灵的声音来了,要他们出外作工。圣灵不会拣选一个刚起意要事奉主的人,出去为 作工。我们若不先在本地教会里面已经事奉主有些时日,圣灵决不会差派我们出去作工。

(七)呼召是一切工作的起头。神如果要作甚么, 自己会呼召人,差人去作。 用不着人自告奋勇,也用不着人作 的谋士。一切凭着血气所发起的热心,都是没有用处的。神工人的第一件事,就是明白神的呼召。没有呼召,就没有工人,也没有工作。甚么都是以这个为起点。因为呼召表明是神起头,不是人起头。呼召是把神排在工作的第一位。

(八)人是先蒙召作信徒,然后从信徒中再蒙召作工人。没有蒙召,不能作信徒;没有蒙召,也不能作工人。所有的工人,都必须蒙圣灵呼召。没有圣灵呼召的,也定规没有工人的职分。今天的难处,就是有人自命为牧师或传道人,却没有圣灵的呼召。一个人要出去作主的工,绝不可以是出于人的劝勉,或者环境的安排,或者需要的催促,或者长辈的勉励。人要作主的工,必须看他有没有圣灵的呼召。

(九)“他们事奉主、禁食的时候,圣灵说…”他们常亲近主,服事主,叫主对他们有说话的机会。他们事奉主到一个地步,把最合法的饮食,就是能补满人身体需要的都摆下了。因他们是这样专心服事主,所以圣灵就有机会对他们说话,呼召他们中间的人,出去作工。在这里,我们要注意一件事,就是一切差派工人的起点,都是以属灵为起点。

(十)惟有那些一同事奉主、一同禁食祷告的人,他们才能看别人的事,如同自己的事;他们有把别人的事放在神面前的态度。他们有一个神能对他们说话的态度,所以能够明白神曾否呼召人,能够让圣灵有机会说,你们要为我分派甚么人。

(十一)为了神在别处的工作需要,教会必须有宽大的心胸,甘心情愿让最优秀的人才出去。


【徒十三3】“于是禁食祷告,按手在他们头上,就打发他们去了。”

 [文意注解]“于是禁食祷告,”他们之所以禁食祷告,乃是慎重地接受圣灵的差派,为着今后工作的前途,以禁食来表明虽然将会历尽艰难,亦在所不辞,总要遵行神的旨意;以祷告来寻求神的旨意,也仰望神的恩典以应付前途的艰辛。

“按手在他们头上,”‘按手’在此乃表征联合,借此行动表示按手的人与被按手的人在灵里合一,此后肉身虽然分离,但在灵里却仍彼此同在(林前五3)。这里的按手,不是像基督教传统所说的按立;圣灵已经按立他们了,这些同工不过藉着按手表明同情与联合,承认彼此同有一个异象、一个负担、一个感觉。意思是说:你们去就是我们去;你们传福音就是我们传福音。同时,这里的按手也含有把他们交托在神的恩惠中之意(徒十四26;十五40)。

“就打发他们去了,”‘打发’意指送走;这里表示巴拿巴和扫罗是其他三位先知和教师所打发的。差遣者和受差遣者的身分与地位均同等,并无差遣者在上,受差遣者在下之意。

安提阿教会打发工人出外传道,是在圣灵的引导之下所作的划时代决策,这与耶路撒冷教会由于环境的逼迫,而不得不分散到各处去传道(徒八1~4)迥然有别。

 [话中之光](一)一个教会单凭自己不能打发人出去,必须是圣灵先有发起(2节),然后教会才能打发。教会的打发不过是执行圣灵的命令,印证圣灵的行动而已。

(二)我们到某地去为主作工,最要紧的是要有圣灵的说话(2节)。人只能打发圣灵所已经差派的。身体的生活固然是紧要的,但是,这决不能代替圣灵的命令。我们要彼此顺服,但是,这个永远不应当叫我们失去在圣灵里的独立。借口主的旨意而不顾同工的引导的,固然不对;但是,只顾同工的话语,而没有听见圣灵的命令的,也是不对。

(三)一切为主作工的人,两方面都得注意:第一,必须有个人的呼召,必须知道自己蒙召的事如何。第二,必须有同工的证明。不过这些同工,必须是在神面前把心开启,能得着圣灵的启示,能和同工表同情的人。头一次,圣灵差遣使徒是这样差遣的,照样,今天圣灵差遣人,也必定是这个原则。

(四)虽然选召的是圣灵,却仍要教会的赞同。因此教会需要禁食祷告,才能听见神的声音,而与圣灵一起合作。

(五)这里有一个可注意的榜样,就是打发工人的起点是禁食,打发工人的终点也是禁食。没有禁食事奉主的人,就不能听见神的声音;没有禁食祷告的人,就他们的证明也怕有错。所以,打发人的人,必须是禁食祷告、事奉主的人。

(六)教会藉着按手祷告,与出外的工人联合为一,所以工人的出去,也就是教会的出去;教会乃是借此有份于差传的工作。

(七)工人虽然出外作工,但他们并不单独,因他们乃是带着教会的同意和祝福出去的,所以他们的背后有教会的祷告和纪念作为支持。

(八)我们出外为主作工,固然要尽力出代价,完全顺服神;但须注意不可忽略同工,需要等候他们的时候,就还得等候。单枪匹马的工作,决不能蒙主悦纳。


【徒十三4】“他们既被圣灵差遣,就下到西流基,从那里坐船往居比路去。”

 [文意注解]“他们既被圣灵差遣,”第三节是说巴拿巴和扫罗被其他三位先知和教师打发(或者说是被教会打发),而本节则说他们是被圣灵差遣,这表示圣灵与人的行动合一。

“就下到西流基,”‘就’字表明立刻付诸行动――他们一旦清楚圣灵的差派,‘就’开始去作工;‘西流基’是安提阿的海港,位于安提阿西面约二十五公里。

“从那里坐船往居比路去,”‘居比路’即今塞浦路斯,地中海东部的一个大的岛屿,靠近土耳其,但岛上居民多为希腊族裔。

巴拿巴原是生在居比路(徒四36),故他们此次出外传道,是以巴拿巴的故乡为首站。这个选择相当合理,因为那时居比路不但已经有了基督徒,且居比路的信徒对传福音很有负担(徒十一19~21)。

注:使徒保罗专程出外旅行传道,主要的有三次(注:也有人将徒十五章保罗上耶路撒冷途中,经过腓尼基、撒玛利亚,随处传说外邦人归主的事算作一次,则共有四次,但严格地说,那次并非专程向外邦人传道,故一般人均不予计入);第一次的行程由本节开始,结束于徒十四27。

 [话中之光](一)作主的工人,必须是圣灵所差遣的。凡未蒙圣灵差派的,就不能出去作主的工。主要人服事 ,要人作 的工,但是,主不要人自己出来作 的工。即使目的是为着帮助教会,为着造就信徒,为着拯救罪人,但这些还不是出来作工的资格。为着主作工,只有一个资格,就是蒙主差派他。

(二)“他们既被圣灵差遣,”凡是人禀承圣灵的意思(参2节)所作的任何行动,也就等于是圣灵的行动。

(三)“他们既被圣灵差遣,就下到…”当圣灵清楚表明了 的旨意之后,他们就立刻遵行,丝毫不敢迟延。信徒一旦明白了神的心意,应当立即付诸行动,不可因循拖延。


【徒十三5】“到了撒拉米,就在犹太人各会堂里传讲神的道,也有约翰作他们的帮手。”

 [文意注解]“到了撒拉米,”‘撒拉米’是居比路岛上东岸的一个主要城市。

“就在犹太人各会堂里传讲神的道,”注意,巴拿巴和扫罗并不是去参加犹太人会堂的聚集,而是利用犹太人在会堂聚集之便,对他们传讲神的话。这里提到‘各会堂’,表示不只一个会堂;这是因撒拉米住有很多的犹太人,故有复数的会堂。

保罗虽然是外邦人的使徒,但他对犹太人也很有负担,所以本着‘先传给犹太人’的原则,他所到各地,往往是先开始在犹太人的会堂讲道(徒十三14,46;十四1;十六13;十七1~10;十八4,19;十九8;廿八17)。

“也有约翰作他们的帮手,”‘约翰’又名马可,他是巴拿巴的表弟(徒十二12,25;西四10)。‘帮手’指学徒般的见习助手,其工作可能从打杂、服侍一行众人的日常生活开始。


【徒十三6】“经过全岛,直到帕弗,在那里遇见一个有法术假充先知的犹太人,名叫巴耶稣。”

 [原文字义]“法术”占星,卜卦,巫术;“巴耶稣”耶稣的儿子。

 [文意注解]“经过全岛,直到帕弗,”‘帕弗’是居比路的西端,距撒拉米约一百六十公里,是罗马派驻居比路统治者的总部所在地。

“一个有法术假充先知,”行‘法术’是倚靠邪灵或魔术技巧作出使人惊异的事;‘假充先知’是不忠实地传达神的信息,或假借神的信息行骗。

 [话中之光](一)“经过全岛,直到帕弗,”当初使徒们所留下的榜样,乃是一直走动,一直作工的,你没有看见他们常住在一个地方。换一句话说,一个使徒,是一个行动的人,不是一个坐镇的人。今天许多传道人乃是‘坐传’,不是‘行传’。

(二)“巴耶稣”意即‘耶稣的儿子’;他一面行出奇异的法术,一面又有动听的名字,真容易叫人受迷惑。我们当谨慎,不可因着人奇异的作为和动听的名称,就轻易地去相信并跟随人。


【徒十三7】“这人常和方伯士求保罗同在,士求保罗是个通达人;他请了巴拿巴和扫罗来,要听神的道。”

 [原文字义]“士求保罗”一个小网。

 [文意注解]“这人常和方伯士求保罗同在,”‘方伯’罗马帝国的官名,位同巡抚,只是巡抚是皇帝所委派,而方伯则是元老院所委派;可见居比路是罗马元老院的直辖省分。

“士求保罗是个通达人,”‘通达人’是指有聪明、智慧的人。

“要听神的道,”‘要’字原文的意思是寻求、询问、希望。


【徒十三8】“只是那行法术的以吕马(这名翻出来就是行法术的意思),敌挡使徒,要叫方伯不信真道。”

 [原文直译]“…想要叫方伯转离这信仰。”

 [原文字义]“以吕马”聪明的,大能的,行法术的,魔法师,大有才干的圣人;“敌挡”对抗,反对,拒绝;“不信”转离,脱离;“真道”信仰。

 [文意注解]“敌挡使徒,”‘使徒’在这里是指保罗和巴拿巴。虽然十二使徒有其特别的地位和尊荣,是其他的人所不能取代的(太十九28;启廿一14),但是‘使徒’这词并不限于指那十二使徒(请参阅徒一22注解)。

“要叫方伯不信真道,”‘真道’在此指客观的信仰,就是基督徒所信福音的内容。本句原文的意思是极度地或彻底地要把方伯从信仰上扭转过来。巴耶稣如此作的动机,大概是为了维护他和方伯的交情(参7节),害怕方伯一旦相信真道以后,就不再相信他的虚假道理,而与他断绝来往。而他所使用的方法有二:(1)敌挡使徒;(2)混乱主的正道(10节)。


【徒十三9】“扫罗又名保罗,被圣灵充满,定睛看他,”

 [原文字义]“扫罗”向神求来的(从希伯来文翻成);“保罗”小(希腊文)。

 [文意注解]“扫罗又名保罗,”注意,从此以后,《使徒行传》改称扫罗为保罗;并且在提到他和巴拿巴的时候,原是先提巴拿巴,后提扫罗(参2,7节),此后改为先提保罗,后提巴拿巴(参43,50节)。

“被圣灵充满,”此处的‘充满’是指溢于外面(pletho,参徒二4),与工作能力有关。


【徒十三10】“说:‘你这充满各样诡诈奸恶,魔鬼的儿子,众善的仇敌,你混乱主的正道还不止住么?’

 [原文字义]“诡诈”谎言,阴谋,欺骗的计谋(这词原用于指钓鱼用的鱼饵);“奸恶”邪恶;“魔鬼”欺骗,控诉;“混乱”转离,乖谬,扭曲;“正道”直路。

 [文意注解]“魔鬼的儿子,”这个称呼相当有意思,保罗不称他的名字‘巴耶稣’(即耶稣的儿子),而称他为‘魔鬼的儿子’。

 [话中之光](一)主的工人不可一味的作好好先生,必要时须能显出义怒,敢于揭发魔鬼的作为。

(二)魔鬼利用人敌挡真道的手段,乃是将它自己的私欲充满在人的里面,叫人凭着它的诡诈奸恶行事(约八44),所以他们是“魔鬼的儿子,众善的仇敌”。


【徒十三11】“现在主的手加在你身上,你要瞎眼,暂且不见日光。’他的眼睛,立刻昏蒙黑暗,四下里求人拉着手领他。”

 [文意注解]“暂且不见日光,”‘暂且’表示只是一个短暂的时期,目的是警告他,并激发他悔改。

“四下里求人拉着手领他,”‘四下里’指到处走动;‘求’字原文是过去未完成时态,意指不断地寻求;‘拉着手领他’原文只有一个字,意指用手牵着领路。

 [话中之光](一)主的工人为着工作的需要,能凭着信心调动“主的手”,显出属灵的权能。

(二)撒但常蒙蔽不信的人,弄瞎他们的心眼,不叫基督荣耀福音的光照着他们(林后四3~4);凡故意敌挡主的光照的,就证明他们是落在黑暗之中,看不清人生的道路。


【徒十三12】“方伯看见所作的事,很希奇主的道,就信了。”

 [原文字义]“主的道”主的教训,主的道理。

 [文意注解]“很希奇主的道,”‘希奇’原文的意思是‘被击出希奇’,亦即被激励出或被吸引出希奇的心来。


【徒十三13】“保罗和他的同人,从帕弗开船,来到旁非利亚的别加。约翰就离开他们回耶路撒冷去。”

 [文意注解]“保罗和他的同人,”在此之前,巴拿巴原叙名在保罗的前面;由此开始,就改为叙名在保罗后面,或甚至不再提名。

“来到旁非利亚的别加,”‘别加’是旁非利亚省的首府;而‘旁非利亚’是小亚西亚沿海的一个省分,位于加拉太的南面,吕家与基利家两省之间。

“约翰就离开他们回耶路撒冷去,”‘约翰’即指马可(徒十二25);圣经并未解释他离开的原因,但从保罗不喜悦他的离去(徒十五38)可知,其原因必是属于消极负面的。有人猜测也许是因为他生长在富裕的家庭中,不惯旅途的劳顿,因而中途开溜。

 [话中之光](一)“保罗和他的同人,”此处未提巴拿巴的名字,但他的胸襟实在令人赞赏;保罗原是他所提携的后进同工(徒十一25~26),如今却跃居同工团的领袖,巴拿巴仍旧甘于屈居次席,甚至没没无闻也不以为意,巴拿巴的伟大就是在此。

(二)“保罗”这名的意思是‘小’;主的工人越是在主面前自甘微小,就越蒙主重用。

(三)马可虽然在传道的事上曾经一度作了逃兵,但是后来改过自新,而为保罗所器重,说他‘在传道的事上于我有益’(提后四11)。但愿我们不要因为一个人一时的失败,而永远弃绝他。美国名牧富司迪(Harry Fosdick)说:‘人人都有可造就之才。’

(四)马可中途退出传道团的事也告诉我们,信徒若还未领受充分的教导与造就,可能会忍受不住传道事工的艰苦,因此我们不能单凭人一时的心愿,而仓促接纳人进入同工的行列。


【徒十三14】“他们离了别加往前行,来到彼西底的安提阿,在安息日进会堂坐下。”

 [文意注解]“来到彼西底的安提阿,”‘彼西底’是加拉太省南部的一个行政区;此‘安提阿’是内陆小城,位于彼西底和吕高尼两个地区的交界处,又邻近弗吕家省,它是在海拔高达三千六百尺的高原上,而第一节的安提阿则是近海大城。

从别加到彼西底的安提阿,需要跨越丛山峻岭,旅程相当艰苦。

“在安息日进会堂坐下,”他们在安息日到会堂里去,目的不是去守安息日,乃是趁着犹太人在会堂聚集守安息日之便,抓住机会传福音(参5节)。


【徒十三15】“读完了律法和先知的书,管会堂的叫人过去,对他们说:‘二位兄台,若有甚么劝勉众人的话,请说。’”

 [背景注解]犹太人会堂的崇拜程序,一般是先有认信的祈祷(示马),共有十八条祈愿文;然后有祭司的祝福;然后由管会堂的宣读某处律法和先知书,可能在读完后稍作解释和劝勉;然后如座中有名望的人或引人注目的陌生人,管会堂的可能会邀请他说些教训和劝勉的话(参路四15~17)。

 [文意注解]“管会堂的叫人过去,”‘管会堂的’指在会堂中负责行政和崇拜的次序,安排讲道、读经、祈祷的人选。


【徒十三16】“保罗就站起来,举手说:‘以色列人,和一切敬畏神的人,请听。’

 [文意注解]“一切敬畏神的人,”乃指包括敬畏神、寻求神的外邦人。

 [灵意注解]“保罗就站起来,举手说,”‘站起来’表示态度谦恭;‘举手’表示存着祷告仰望神的态度(提前二9),对人说话。


【徒十三17】“这以色列民的神,拣选了我们的祖宗,当民寄居埃及的时候,抬举他们,用大能的手领他们出来。”

 [文意注解]“抬举他们,”意指使他们生养众多,又比本地的埃及人更强盛(出一7~9)。

“用大能的手领他们出来,”‘大能的手’特指降十灾,迫使法老容许以色列人出埃及地(出六1,6);又分开红海的水,使以色列人免受埃及追兵之害(诗一百卅六11~15)。


【徒十三18】“又在旷野容忍他们约有四十年(容忍或作抚养)。”

 [文意注解]‘容忍’与‘抚养’在希腊原文彼此只差一个字母,虽然按希腊文的拼法应译作‘容忍’较为正确,但是按希伯来文原来的意思却以‘抚养’较佳(申一31)。


【徒十三19】“既灭了迦南地七族的人,就把那地分给他们为业。”

 [文意注解]“既灭了迦南地七族的人,”‘迦南地七族’就是指赫人、革迦撒人、亚摩利人、迦南人、比利洗人、希未人、耶布斯人(申七1)。

 [灵意注解]“就把那地分给他们为业,”迦南美地豫表基督是我们属灵的产业,供我们经营并享受。


【徒十三20】“此后,给他们设立士师,约有四百五十年,直到先知撒母耳的时候。”

 [文意注解]“约有四百五十年,”解经家对此有两种不同的解释:(1)按和合本译法,是指从以色列人进入迦南地算起,直至大卫作王为止,大约四百五十年(参士十一26;撒下五3~5;王上六1);(2)本节按原文又可译成:‘这些事约有四百五十年,此后,给他们设立士师,直到先知扫罗的时候。’则此四百五十年乃包括寄居埃及的四百年,在旷野中的四十年,和渡过约旦河后争战与分地业约有十年,一共经过四百五十年之后,神才开始设立士师来照料以色列人。


【徒十三21】“后来他们求一个王,神就将便雅悯支派中,基士的儿子扫罗,给他们作王四十年。”

 [文意注解]“后来他们求一个王,”以色列人求立王治理他们的事,动机并不蒙神喜悦(撒上八5~9)。

 [话中之光]人虽然不知道自己所求的是甚么,但神常越过人的无知作事,为的是要显明 自己的心意――先照人所求给错误的扫罗为王,为要引进正确的王大卫(22节)。我们信徒也常会犯错,但须从错误中学取教训,明白神的心意。


【徒十三22】“既废了扫罗,就选立大卫作他们的王。又为他作见证说:“我寻得耶西的儿子大卫,他是合我心意的人,凡事要遵行我的旨意。"”

 [原文直译]“…他是按照我心的人,要遵行我一切的旨意。”

 [原文字义]“废”迁移,废掉;“选立”兴起,提升。

 [文意注解]“又为他作见证说,”下面的话并非单独引自某一处旧约圣经,而是综合了诗八十九20、撒上十三14、赛四十四28等处经节。

“他是合我心意的人,”意指他是按照我的心意行事的人,这并不是说大卫丝毫没有过失,乃是说他一生以神的心意为念,一心想要为神建造圣殿。

“凡事要遵行我的旨意,”‘旨意’原文是复数,指神一切的旨意;‘遵行’原文是未来时态,表示将要遵行。

 [话中之光]虽然我们的行为并不完全,但我们若存心要按照神的心意行事,就必蒙神悦纳(林后八12)。


【徒十三23】“从这人的后裔中,神已经照着所应许的,为以色列人立了一位救主,就是耶稣。”

 [文意注解]“为以色列人立了一位救主,”‘救主’一词在旧约是指士师(士三9,15),但更是指神自己(诗廿七1;‘拯救’的七十士译本作‘救主’)。

 [话中之光](一)从十六节到本节,保罗乃是藉着回溯犹太人的历史,而引证到活的基督。可见他乃是以基督为观点,来看历史中的一切事物;他的眼光,可以称为‘基督史观’。这也是每一个有基督启示的人,所共有的眼光。

(二)旧约的历史乃是为主耶稣作见证,预表 是我们的救主,在各方面率领并拯救我们:(1)用大能的手领我们出埃及(17节)――救我们脱离世界;(2)在旷野抚养我们(18节)――供应灵粮;(3)分迦南地为业(19节)――基督就是那美地,供我们经营并享受;(4)设立士师(20节)――率领我们胜过仇敌魔鬼;(5)立王治理(21~22节)――在我们心中作王掌权。


【徒十三24】“在 没有出来以先,约翰向以色列众民宣讲悔改的洗礼。”

 [文意注解]“在 没有出来以先,”原文作‘在 的面容进来以前’,这是希伯来人的一种惯用语法,意指‘在 尚未来到以前’。


【徒十三25】“约翰将行尽他的程途说:“你们以为我是谁,我不是基督;只是有一位在我以后来的,我解他脚上的鞋带,也是不配的。"”

 [原文字义]“以为”暗自想像,臆测,逆料。

 [文意注解]“约翰将行尽他的程途,”‘程途’乃指赛跑的跑道;全句意指约翰即将跑尽他所当跑的路程时(徒廿24;提后四7)。

 [话中之光]施洗约翰的话说出了主工人应有的心态:(1)谦卑不自大,绝不看自己过于所当看的(罗十二3);(2)引人认识基督。


【徒十三26】“弟兄们,亚伯拉罕的子孙,和你们中间敬畏神的人哪,这救世的道,是传给我们的。”

 [文意注解]“这救世的道,”原文为‘这救赎的话’或‘这救恩的话’。

 [话中之光]神的话是“传给我们的”,是向我们说的,所以每次读圣经的时候,须存着自己要领受(或享受)神的话的态度来读,千万不要为别人读圣经。


【徒十三27】“耶路撒冷居住的人,和他们的官长,因为不认识基督,也不明白每安息日所读众先知的书,就把基督定了死罪,正应了先知的豫言。”

 [原文字义]“书”声音,口气;“定了死罪”审判了,论断了。

 [话中之光](一)活在宗教仪文中的人,他们虽然遵行敬虔的规矩,钻研神圣的字句,却“因为不认识基督”,就“不明白”圣经,而“把基督定了死罪”。我们信徒若不活在灵的新样中,也有可能不认识这位活的救主,行事不讨主的喜悦。

(二)我们读经必须读出经文里面的基督(约五39~40),否则我们虽然虔读圣经,却只能摸着字句,而不能摸着字句里面的灵,结果叫我们灵命更加死沉(参林后三6)。


【徒十三28】“虽然查不出 有当死的罪来,还是求彼拉多杀 。”

 [原文字义]“查”寻见,找着;“罪”缘故,理由,罪状。


【徒十三29】“既成就了经上指着 所记的一切话,就把 从木头上取下来,放在坟墓里。”

 [原文字义]“木头”树干,粗木料。

 [背景注解]当时的十字架,是用一根粗而不加粉饰的树干作直柱,故一般人又称十字架为‘木头’(徒五30;十39;彼前二24)。


【徒十三30】“神却叫 从死里复活。”

 [文意注解]‘却’即‘然而’,表示神所作的,乃是出人意表;人虽定意杀死 ,神竟叫 复活了!


【徒十三31】“那从加利利同 上耶路撒冷的人多日看见 ,这些人如今在民间是 的见证。”

 [话中之光]那些“从加利利”动身,一路随同拿撒勒人耶稣,直到“同他上耶路撒冷”,有份于十字架“的人”,就能“多日看见 ”,并成为“ 的见证”。我们作主见证人的条件,就是多与主同活并同行,多看见并经历 。


【徒十三32】“我们也报好信息给你们,就是那应许祖宗的话,”

 [原文直译]“我们也将那给祖宗的应许传给你们。”

 [原文字义]“报好信息”传福音(原文只有一个字)。


【徒十三33】“神已经向我们这作儿女的应验,叫耶稣复活了。正如诗篇第二篇上记着说:“你是我的儿子,我今日生你。"”

 [文意注解]“正如诗篇第二篇上记着说,”下面的话引自诗二7,新约圣经也将此话另引述于来一5;五5。

“我今日生你,”当主耶稣受浸后从水里上来的时候,神就曾宣告说‘你是我的爱子’(可一11;路三22),但按这里的说法,必须等到主耶稣从死里复活之时,才正式被神认定其出生。基督虽然在已过的永远里就是神的独生子(约一18;三16),但必须要到 从死里复活,才产生了神的许多儿子(来二9~10),因此得以在许多弟兄中作长子(罗八29)。故此处的意思乃是说,主耶稣是藉着复活,被神生为长子。

 [话中之光]把本节的话应用在我们身上:(1)当我们敞开心门接受复活的主,也就得以重生作神的儿女;(2)我们必须凭着基督复活的生命而活,才是神所喜悦的儿子。


【徒十三34】“论到神叫 从死里复活,不再归于朽坏,就这样说:“我必将所应许大卫那圣洁可靠的恩典,赐给你们。"”

 [文意注解]“就这样说,”下面的话引自赛五十五3(七十士译文)。“所应许大卫那圣洁可靠的恩典,”‘圣洁’原文是复数词,同一个字的单数词在35节译作‘圣者’。从上下文来看,神所应许大卫那圣的、可靠的恩典,就是指复活的基督(参赛五十五3~5)。


【徒十三35】“又有一篇上说:“你必不叫你的圣者见朽坏。"”

 [原文字义]“叫”给,赐与。

 [文意注解]“又有一篇上说,”下面的话引自诗十六10。


【徒十三36】“大卫在世的时候,遵行了神的旨意,就睡了(或作大卫按神的旨意服事了他那一世的人就睡了),归到他祖宗那里,已见朽坏。”

 [原文字义]“归”加添,又送。

 [文意注解]“已见朽坏,”大卫的尸骨已见朽坏,因此前一节的‘你的圣者’决不是指大卫,而是另有所指,亦即指主耶稣(参37节)。

 [话中之光](一)任何人无论他是怎样的符合并遵行神的旨意,也不过只能服事他那一世的人就要睡了,他不能服事两个世代的人。任何一个主的工人,不要企图建立一个能代代相传的丰功伟业。

(二)今天有许多主的工人,当他们的工作稍微有一点成就之后,就想要建立一个人为的组织、系统、制度、机构,以期使他们的工作能永垂不朽,这是违反神的定命的。

(三)麦子被种下去,经过长苗、吐穗、收割(可四28~29)之后,整棵要被连根拔掉。这是属灵工作的原则――我们的工作从不永久扎根在地上。

(四)神对每一个蒙恩的人,都有 ‘世代性’的旨意。我们不可贪享前代的余荫而游手好闲,也不该坐等后代的努力而裹足不前;我们必须为神在这一世代的旨意而严肃的活着。

(五)惟有那些把神在他们那一个世代所托付的专一使命完成了的人,才能在主的怀中安然“睡”去。


【徒十三37】“惟独神所复活的, 并未见朽坏。”

 [文意注解]“惟独神所复活的,”指主耶稣(参30,33节)。


【徒十三38】“所以弟兄们,你们当晓得,赦罪的道是由这人传给你们的。”

 [文意注解]“赦罪的道是由这人传给你们的,”原文无‘道’字;‘罪’字原文是复数词,故指罪行。‘赦罪’在圣经里面至少有四种意思:(1)不被定罪(约三18);(2)不再纪念其罪恶(耶卅一34;来八12);(3)洗净罪(来一3;启一5原文),即不再有罪的痕迹;(4)除掉罪(来九26;约一29),使罪远离。

‘这人’就是主耶稣;‘传’即宣告。


【徒十三39】“你们靠摩西的律法,在一切不得称义的事上,信靠这人,就都得称义了。”

 [原文字义]“靠”在…里面(本节的两个‘靠’在原文均同一字)。

 [文意注解]“就都得称义了,”‘称义’意指在神面前被算为公义、完全,因此得以与神和好,得蒙神的悦纳。

38节的‘赦罪’是消极方面的救恩;本节的‘称义’是积极方面的救恩。

 [话中之光](一)我们若凭律法活着――“靠磨西的律法”,遵守那‘必须这样、不可那样’的有形规条,或无形传统,就必触犯神的手续,而“不得称义”;但我们若凭基督活着――“信靠这人”,就合于神的原则,而“都得称义了”。

(二)基督是那无罪的,替我们成为罪,好叫我们在 里面成为神的义(林后五21)。 被交给人,是为我们的过犯;复活,是为叫我们称义(罗四25)。


【徒十三40】“所以你们务要小心,免得先知书上所说的临到你们。”

 [文意注解]“免得先知书上所说的临到你们,”‘先知书’原文是复数,指十二小先知书;‘所说的’即指下一节的话。


【徒十三41】“‘主说:“你们这轻慢的人要观看,要惊奇,要灭亡。因为在你们的时候,我行一件事,虽有人告诉你们,你们总是不信。"’”

 [文意注解]本节的话引自哈一5。

 [话中之光]神所赐给我们的是‘这么大的救恩’,我们若将它忽略了,怎么能逃罪呢(来二3)?


【徒十三42】“他们出会堂的时候,众人请他们到下安息日,再讲这话给他们听。”

 [文意注解]“众人请他们到下安息日,”‘众人’应指听众当中对保罗的话深感兴趣的人。


【徒十三43】“散会以后,犹太人和敬虔进犹太教的人,多有跟从保罗、巴拿巴的,二人对他们讲道,劝他们务要恒久在神的恩中。”

 [文意注解]“劝他们务要恒久在神的恩中,”保罗的意思是要他们去寻求那无法由守律法而得到的(参39节),也是犹太人所缺乏的,即依靠神的恩典。


【徒十三44】“到下安息日,合城的人,几乎都来聚集,要听神的道。”

 [文意注解]“合城的人,”指许多当地的居民;这表示保罗在上个安息日说的话,确已相传而轰动全城。


【徒十三45】“但犹太人看见人这样多,就满心嫉妒,硬驳保罗所说的话,并且毁谤。”

 [文意注解]“就满心嫉妒,”这是因为这些聚集的人群,不是要来听犹太教的道理,而是要听有关耶稣基督的新道理,所以犹太人的领袖相当不高兴。

 [话中之光]从本节圣经,我们可以看出宗教界人士对不同路者的反应与作法:(1)“满心嫉妒,”嫉妒对方的成功;(2)“硬驳,”失去理智,不按正意解释神的话;(3)“毁谤,”说对方是异端分子。


【徒十三46】“保罗和巴拿巴放胆说:‘神的道先讲给你们,原是应当的,只因你们弃绝这道,断定自己不配得永生,我们就转向外邦人去。’

 [文意注解]“神的道先讲给你们,原是应当的,”‘先’字指出按照神计划,本应优先向犹太人传扬福音(罗一16;三1~2;九4~5)。

 [话中之光]人若一再地弃绝神的话,就证明他断定自己不配得着永远的生命。


【徒十三47】“因为主曾这样吩咐我们说:“我已经立你作外邦人的光,叫你施行救恩直到地极。"””

 [文意注解]“因为主曾这样吩咐我们说,”下面的话引自赛四十九6。

“我已经立你作外邦人的光,”以赛亚这话,原是预言主耶稣是神所立的仆人,不但要使以色列人归神,还要作外邦人的光,拯救全人类;保罗在此因他所传的福音被犹太同胞拒绝,只好转向外邦人,就将这预言的话应用在自己身上,指他要为外邦人作使徒(加二8~9)。


【徒十三48】“外邦人听见这话,就欢喜了,赞美神的道。凡豫定得永生的人都信了。”

 [文意注解]作者路加在此把外邦人对福音信息的反应,与犹太人作了一个尖锐的对照(参45节)。

“凡豫定得永生的人都信了,”‘豫定’一词原为军队的专用语,意即‘依照次序编排’,为要预备前进。有解经家对此句予如下的评论:‘这并不是说所有神在那里所拣选的人都在这时候相信;乃是因着犹太人的影响,其中有些人就被吸引入伍(军用术语),准备在福音的呼召下,向救赎的领域前进。’

 [话中之光](一)“赞美神的道,”不但神自己配得赞美,连 的道也该受赞美,因为不仅神自己是荣耀的, 的道也是荣耀的。因为神的道是救世的道(26节);是真道(8节),又是正道(10节);带着神的权柄,一发出就显出奇妙的作为,能叫人觉得希奇而相信(10~12节);是好信息,是神所应许的话,满有复活的能力(32~33节);也是赦罪的道(38节)。

(二)“凡豫定得永生的人都信了,”可见相信主的人,都是神在创世以前预定得永生的;相反地,弃绝主的人,则是证明自己不配得永生的(参46节)。


【徒十三49】“于是主的道,传遍了那一带地方。”

 [文意注解]“传遍了那一带地方,”‘那一带地方’即指彼西底和弗吕家。

 [话中之光]使徒所注重的,不是一个地方,乃是“那一带地方”。我们若蒙主差遣出外传道,不可一直住在一处地方,一直看守一个羊群,而应尽量将神的话传遍较大的地区。


【徒十三50】“但犹太人挑唆虔敬尊贵的妇女,和城内有名望的人,逼迫保罗、巴拿巴,将他们赶出境外。”

 [背景注解]“但犹太人挑唆虔敬尊贵的妇女,”当时罗马帝国的社会男权至上,一般妇女几乎没有甚么地位,以致有权有势的男人,可以到处沾花惹草,也不会引起舆论的讨伐。惟犹太教秉持旧约圣经的教训,强调一夫一妻制度,禁戒婚姻外的淫乱行为,其高尚的道德标准大受罗马上流社会妇女的欢迎,有不少虔敬尊贵的妇女皈信犹太教。

 [文意注解]“和城内有名望的人,”可能大多是前述‘尊贵妇女’的丈夫。


【徒十三51】“二人对着众人跺下脚上的尘土,就往以哥念去了。”

 [背景注解]“跺下脚上的尘土,”当犹太人离开一个外邦地区时,通常作此象征性的动作,表示与外邦人的‘不洁’无分无关。

 [文意注解]“跺下脚上的尘土,”意即对拒绝基督的人或地方表示,他们自作自受,他们将来的结局与自己无分无关。

 [话中之光]所有被主差遣出去的人,他们的特点就是脚上有尘土;甚么时候他们的脚上一没有尘土,甚么时候他们就失去作传道人的特点。传道人不是坐在家里的人,他们不是坐堂看守羊群的人;他们乃是行走在路上的人。


【徒十三52】“门徒满心喜乐,又被圣灵充满。”

 [原文直译]“门徒就被喜乐和圣灵充满。”

 [文意注解]“又被圣灵充满,”‘充满’在原文是指里面的充满(pleroo,参徒二2)。

 [话中之光](一)这一班门徒刚得救不久,就不见了带领他们得救的使徒(51节),却仍然“满心喜乐”,可见信徒的喜乐并不在于任何人事物,乃在于所得着的救主和救恩。

(二)他们不只满心喜乐,同时“又被圣灵充满”。使徒走了,圣灵还在那里。许多时候,主的工人在一地作工太久,人的权柄代替了圣灵的权柄,就会引起许多信徒不喜乐。人的约束太多,主的手就停止了。今天有许多地方,圣徒不能被圣灵充满,乃是因为有传道人在那里,限制了圣灵的工作,所以他们就不能被充满。

(三)信徒得救以后,不可一直倚靠引领我们的人,而该仰望为我们信心创始成终的耶稣(来十二2)。

(四)工作的发起是‘圣灵…分派’(2节),工作的开始是‘被圣灵差遣’(4节),工作的行动是‘被圣灵充满’(9节,指外面的浇灌),工作的结果也必然是“被圣灵充满”(指里面的充满)。

(五)“门徒满心喜乐,又被圣灵充满。”千言万语,尽都包含在这两句话中。基督徒的生命和生活尽在其中――‘满心喜乐,又被圣灵充满’。

(六)门徒的喜乐,是因主的工人蒙受羞辱和苦楚而得来的(参50节);我们越为主受苦,就越能叫别人得着救恩的喜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