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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徒行传第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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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徒行传第十一章


【徒十一1】「使徒和在犹太的众弟兄,听说外邦人也领受了神的道。」

 [文意注解]「外邦人也领受了神的道,」『领受』一词,原文意指人自愿、乐意地接受或学习一些事,并将之紧握、保存;『神的道』即神的话(logos)。

 [话中之光](一)「外邦人也领受了神的道,」这原是一件值得喜乐的大事,但竟成了一些人怪罪彼得的藉口(参2~3节)。许多信徒也如此『舍本逐末』,只会注意一些枝节上的小事,而忽略了最重要的事。

(二)在服事主的事工上,不管别人的用心如何,只要基督被传开了,只要 得着高举,我们就应当欢喜快乐(腓一18)。


【徒十一2】「及至彼得上了耶路撒冷,那些奉割礼的门徒和他争辩说:」

 [背景注解]『割礼』乃是神与 的选民犹太人立约的记号(创十七10),他们的男婴于出生后第八天须受割礼。犹太人藉此割礼,表明在他们的身上有神赐福的证据,有别于其他外邦人。

 [文意注解]「那些奉割礼的门徒,」指耶路撒冷教会中有一班信徒,他们一面信奉主耶稣基督,一面也严谨地遵守旧约摩西的律法。他们力主外邦人信徒也须受割礼才能得救(徒十五1),并且还要遵守犹太人饮食的规矩(加二12;六13)。

「和他争辩,」表明在彼得和奉割礼的门徒之间,兴起了意见上尖锐的冲突。

 [灵意注解]『割礼』的属灵意义乃在于脱去肉体的情欲(西二11),或者说是除去肉体犯罪的意念和能力;因此,凡只在肉身上有割礼的记号,但在生活行为上没有表现出割礼的实际功效的人,圣经认为他们并未受割礼(利廿六41;耶六10)。

 [话中之光](一)每一个基督徒身上都应当有割礼的记号,但这记号不是在肉身上的,而是基督藉着圣灵所作的属灵记号。

(二)真割礼是心里的,在乎灵不在乎仪文(罗二29)。

(三)人总是喜欢一些表面的、看得见的、触摸得到的东西和仪式,但结果往往失去了仪式所代表的真正意义。

(四)任何一种正统的圣经教训,若把它当作规条来遵行,就会失去属灵的价值,并且也会在神的儿女中间造成不必要的难处。


【徒十一3】「『你进入未受割礼之人的家,和他们一同吃饭了。』」

 [背景注解]旧约禁止犹太人吃不洁净的食物(利十一章),外邦人则不受食物典章的限制。犹太人因不知外邦人的食物来源,为免误食不洁之物,故从来不跟外邦人一起吃饭。但新约时代,基督已废掉了那些律法上的规条,使外邦人得与犹太人合一(弗二11~18);神也在异象中,藉着示意彼得吃一些不洁净之物,使他接纳外邦人(徒十9~16;十一2~10)。

 [文意注解]「你进入未受割礼之人的家,」『未受割礼之人』指外邦人。

「和他们一同吃饭了,」表示他触犯了摩西的食物条例,因为外邦人所摆上食物可能是『不洁净的』,并且他们未按洁净的规矩洗手,故所准备的食物即使是洁净的,也因此而成为不洁净的。

 [话中之光](一)要作主的工,就要面对各种的障碍,特别是来自传统习惯的障碍。

(二)在新人里,并不分希利尼人、犹太人,受割礼的、未受割礼的;惟有基督是包括一切,又住在各人之内(西三10~11)。


【徒十一4】「彼得就开口,把这事挨次给他们讲解说:」

 [文意注解]「把这事挨次给他们讲解,」『 挨次』指『按着次序』(路一3)。

 [话中之光]主的工人最大的考验是从人来的批评,但要作主的工,就难免会遭遇到各种的批评。要紧的是,我们能否像彼得一样,留心听取别人的话,并温和而不发怒地向对方解释自己所领受的异象呢?


【徒十一5】「『我在约帕城里祷告的时候,魂游象外,看见异象,有一物降下,好像一块大布,系着四角,从天缒下,直来到我跟前。』

 [文意注意]「我在约帕城里,」『城里』在此不是指城墙里面,而是指『行政管辖范围内』;彼得当时是住在海边的一个家里(徒十6)。

「祷告的时候,魂游象外,」请参阅徒十9~10。

「看见异象,有一物降下,好像一块大布,系着四角,从天缒下,」请参阅徒十11。

「直来到我跟前,」表示这不是『从远处望见』(来十一13)的一个模糊的异象,乃是能够看得很真切的。


【徒十一6】「我定睛观看,见内中有地上四足的牲畜,和野兽、昆虫,并天上的飞鸟。」

 [文意注解]「我定睛观看,」『定睛』原文含有『专注地观看』或『目不转睛地仔细察看』的意思。

「见内中有地上四足的牲畜,和野兽、昆虫,并天上的飞鸟,」请参阅徒十12;这里将『走兽』改成了『牲畜和野兽』。


【徒十一7】「我且听见有声音向我说:“彼得,起来,宰了吃。"」

 [文意注解]请参阅徒十13。


【徒十一8】「我说:“主阿,这是不可的;凡俗而不洁净的物,从来没有入过我的口。"」

 [文意注解]请参阅徒十14;这里将『吃过』改成了『入过我的口』。

 [话中之光]当主要托付我们去作一件我们从来没有作过的事时,我们是否也像彼得一样说「这是不可的」呢?我们已过的经历,若不小心,也有可能成为我们服事主的拦阻。


【徒十一9】「第二次,有声音从天上说:“神所洁净的,你不可当作俗物。"」

 [文意注解]请参阅徒十15;这里将『向他说』改成了『从天上说』。


【徒十一10】「这样一连三次,就都收回天上去了。」

 [文意注解]请参阅徒十16;这里将『那物随即』改成了『就都』。


【徒十一11】「正当那时,有三个人站在我们所住的房门前,是从该撒利亚差来见我的。」

 [文意注解]「正当那时,」就是彼得正为所见的异象心里猜疑、还在思想的时候(徒十17~19)。

「有三个人,」就是哥尼流的两个家人,和常伺候他的一个虔诚兵(徒十7)。

「是从该撒利亚差来见我的,」这三个人是哥尼流所打发的(徒十7~8,33),但圣灵却说是 所差遣的(徒十20)。

 [话中之光]我们看见了主观的异象以后,往往需要有客观的环境(三个人来访)来加以印证,证实我们所见的异象确实是从神来的。


【徒十一12】「圣灵吩咐我和他们同去,不要疑惑(或作不要分别等类)。同着我去的,还有这六位弟兄;我们都进了那人的家。」

 [文意注解]「不要疑惑,」原文或作『不要分别等类』,意即不要有所歧视。

「同着我去的,还有这六位弟兄,」他们是约帕的弟兄(徒十23)。当彼得在为他的行为辩护的时候,他们成了最好的见证人。彼得加上六位弟兄,一共七个人在场。『七』是完全的数目字,七个人的见证是完全的见证。按当时埃及的法律,要完全证明一个案件,必须有七个证人;又按照当时罗马的法律,要证明一件真正重要的文件,必须有七个印章。因此彼得这句话的意思是说,我们一共有七个见证人,故这是一个千真万确的事实。

「我们都进了那人的家,」『那人』是指哥尼流(徒十25)。

 [话中之光]这「六位弟兄」和彼得同去,目的不是为分担『讲道』的责任,乃是要为神的作为作『见证人』。为主作见证,并不一定要我们开口讲道,要紧的是必须我们『在场』亲身目睹。


【徒十一13】「那人就告诉我们,他如何看见一位天使,站在他屋里,说:“你打发人往约帕去,请那称呼彼得的西门来。」

 [文意注解]请参阅徒十30~32。


【徒十一14】「他有话告诉你,可以叫你和你的全家得救。"」

 [文意注解]由本节的话可见,在哥尼流尚未从彼得听见福音以前,无论他的行为是如何的良善(参徒十2,4),仍不能使他得救。

「叫你和你的全家得救,」『你的全家』在此应包括哥尼流的家人、伺候兵、奴隶、亲属密友和一切受邀请来参与聚会的人(徒十7,24,44)。『得救』的条件是相信主耶稣,而相信乃是个人的事,谁要得救,谁就必须亲自相信主。而这里说『你和你全家』,并不是说一个人得救,就自动会使他的全家也都得救;乃是说一个人真实的得救,理应影响到他的家人,并且神也乐意作工促成全家得救,这在圣经中有许多的实例(创七1;书二18~19;路十九9;徒十六15,31;十八8)。

 [话中之光](一)当信主耶稣,你和你一家都必得救(徒十六31)。

(二)在圣经里,『全家得救』乃是一个大事实。这是说,神喜悦人全家得救;神拯救人,常是一个家、一个家的拯救。


【徒十一15】「我一开讲,圣灵便降在他们身上,正像当初降在我们身上一样。」

 [文意注解]「我一开讲,」不是说彼得刚要开口讲话之时,而是说彼得才不过讲了一些起头的话,还要往下继续说的时候(徒十34~44)。

「圣灵便降在他们身上,」『降』字的意思是『倾倒在整个人身上』,意指圣灵的浇灌(徒二17~18)。

「正像当初降在我们身上一样,」『当初』指五旬节(徒二1~4)。圣灵如何在五旬节浇灌在犹太人门徒身上,藉以向不信的犹太人证明,这是出于神的作为;如今圣灵也藉着浇灌在外邦人信徒身上,向犹太人信徒证明,这是出于神的作为。

 [话中之光]当彼得还正在讲道的时候,圣灵就插入把他的话打断了,亲自担当起指挥之责。当神直接作工在听众身上时,讲员的工作就该结束了,此刻正是我们该安静退后的时候。


【徒十一16】「我就想起主的话说:“约翰是用水施洗,但你们要受圣灵的洗。"」

 [文意注解]「我就想起主的话说,」不是彼得故意去思想和记忆,乃是主应时的话(rhema)临到他;主应时的话也可以是 曾经说过的话,现在又突然临到人的心中。

「约翰是用水施洗,但你们要受圣灵的洗,」这是主耶稣在徒一5的话,它引自可一8。

 [灵意注解]「约翰是用水施洗,」『水浸』是施洗约翰职事的标记;就是将悔改的人埋葬在水里,终结其旧生命。

「但你们要受圣灵的洗,」『灵浸』是耶稣基督职事的标记;就是将悔改且相信主的人浸到圣灵里,使他们得着神的生命,成为基督的身体──教会(林前十二13;徒二2~4)。

注:有关圣灵的浸礼在圣经中只出现过两次:第一次是在五旬节,第二次就是在哥尼流的家。虽然在《使徒行传》里记载着许多人接受圣灵,但是,只有这两次是称作『在圣灵里受浸』,这是甚么缘故呢?因为五旬节是为犹太人,哥尼流家里是为外邦人;一次是开犹太人的门,一次是开外邦人的门。此二者虽然是在两个不同的地方,并在两个不同的时候,但是,它们不过是一个事实的两方面,一件事体的两段落而已。自从那两次的灵浸之后,圣经里再没有灵浸的记载了。

这怎么说呢?圣灵的浸礼,如同十字架的救恩一样,二者都是基本要道。主耶稣在十字架上的替死,是为全体世人的;照样,圣灵的浇灌,也是为全教会的。主耶稣只一次替全世人死,现在人信 的替死,并不是要 来为他们再死一次,乃是相信 从前『一次』(来九28)的死;同样,在圣灵中的浸礼只有五旬节一次(哥尼流家包括有内);现在人得着灵浸,并不是主特别将他浸在圣灵中一次,乃是他自己相信在五旬节时已经受浸了。十字架的救赎是一个事实,凡罪人用信心接受的,就有得救的经历;照样,在圣灵中的浸礼也是一个事实,凡信徒用信心支取的,就有灵浸的经历。因此使徒保罗说:『我们不拘是犹太人,是希利尼人,是为奴的,是自主的,都已经在一位圣灵里受浸,成了一个身体』(林前十二13原文)。现在就只看我们支取不支取了。

 [话中之光](一)有一件事我们一直宝贵的,就是主在今天仍然说话。主不只在圣经里说话,主也不只对彼得说话,主今天也对我们说话。主的话没有停止过。

(二)今天教会里的难处,就是没有活的话语,只有死的道理;缺少叫人直接从主听到『应时的话』(rhema),而只有人的讲道。

(三)作主的工作的人,每一次站在讲台上,是盼望有主『应时的话』(rhema)。如果不是主今天对我们说话,我们就失败了。许多时候,我们讲了一篇道,但是主并没有说话。

(四)水浸是旧生命的结束,灵浸是新生命的开始;前者需要悔改(可一4),后者需要悔改且相信福音(可一15)。

(五)人若不肯悔改、接受水浸,将来就要受到火浸(参太三11~12);凡肯悔改且相信、又接受水浸的人,今天也就同时领受灵浸(林前十二13)。


【徒十一17】「神既然给他们恩赐,像在我们信主耶稣基督的时候,给了我们一样,我是谁,能拦阻神呢?」」

 [文意注解]「我是谁,能拦阻神呢?」彼得这话意指『他若拒绝接纳这些外邦人信徒,不同意给他们施浸的话,那他就是抗拒神、与神敌对了』。彼得知道哥尼流一家人整个得救的过程,都是神一手带领的,他实在不能、也不敢拦阻神在外邦人中正展开的救赎大工。


【徒十一18】「众人听见这话,就不言语了。只归荣耀与神,说:『这样看来,神也赐恩给外邦人,叫他们悔改得生命了。』」

 [文意注解]「众人听见这话,就不言语了,」他们的『不言语』并非心悦诚服,而是面对这样显然是出于神的事实,无话可说,只好闭嘴。他们并没有因为这件事,而放弃他们的犹太教传统观念,反而要外邦人信徒也遵守摩西的律法规条,否则就不能得救(徒十五1,5)。

「这样看来,」这语气并不是积极的,而是消极且不太情愿地接受事实。

「叫他们悔改得生命了,」『生命』在原文是zoe,乃指属神的、永远的、非受造的、不能毁坏的属灵生命(弗四18;约三16;约壹一2;来七16)。人得自父母的生命,是『魂生命』(psuche,太十六25)。人必须重生,才能得着『灵生命』(约三6~7);而重生的条件,就是悔改相信主(约三15~16)。

 [话中之光](一)主耶稣是为全人类的罪而死的,因此福音是为全人类的;我们传福音的对象应当扩及各种族、各阶层的人们。

(二)耶路撒冷教会因着有些人过度坚守犹太教遗传,以致在主的见证上失去了中心的地位,而被接下来的安提阿教会取代(参20~30节)。无论是个人或是教会,若是偏离了主的旨意,就会被主放在一边,而另兴起别人或别的教会来取代。


【徒十一19】「那些因司提反的事遭患难四散的门徒,直走到腓尼基,和居比路,并安提阿。他们不向别人讲道,只向犹太人讲。」

 [文意注解]「直走到腓尼基,」『腓尼基』即今黎巴嫩,是在加利利西北部,沿海岸的一条狭长平地,包括推罗和西顿二城。

「居比路,」小亚西亚南面,地中海的一个大岛,今叫塞浦路斯。

「安提阿,」『安提阿』在今日土耳其境内,位于地中海的东部,是奥隆特河(Oronte River)的出口处。当时叙利亚境内的产物,皆由这一条河进出;同时也是巴勒斯坦、叙利亚和小亚细亚之间的必经之路。在使徒的时代人口约有五十万,是当时世界第三大都市,仅次于罗马和亚力山大,有许多犹太人居住在那里。

「他们不向别人讲道,只向犹太人讲,」这一班四散的信徒,直到目前为止,只向犹太人传讲福音,尚未向外邦人传讲。

 [话中之光](一)这些受逼迫的信徒,其中没有一个使徒(徒八1)。福音的广传,不能单靠专职的传道人,也要靠所有的信徒,否则福音就会受限制。

(二)一个真基督徒,必定是一个真传道人;无论遭受甚么患难,无论身在甚么地方,心中所念念不忘的,乃是要传福音。


【徒十一20】「但内中有居比路,和古利奈人,他们到了安提阿,也向希利尼人传讲主耶稣(有古卷作也向说希利尼话的犹太人传讲主耶稣)。」

 [文意注解]「但内中有居比路,和古利奈人,」他们想必是散居在居比路(今塞浦路斯)和古利奈(今属北非利比亚的城市)的犹太人信徒。

「也向希利尼人传讲主耶稣,」『希利尼人』指根本不信神的希腊人;这是向外邦人传扬福音的开始,也是教会布道工作的一大突破。

 [话中之光](一)向外邦人传讲福音,这是一个划时代的作为。这些人勇敢所踏出的『一小步』,在教会宣教史上乃是值得大书特书的『一大步』。

(二)真正的信仰应该是超越人与人之间的隔阂的;基督徒不可让来自人的传统、地理、历史、文化、种族、语言、价值观念等,来左右我们的事工。

(三)圣经并没有记载这些向外邦人传福音的是谁,而只说他们是从居比路和古利奈来的人;他们是教会历史上的无名先锋。我们服事主,不要求为自己得名声,而要求成功主的旨意。可惜教会中有些人,他们仅仅作了一点点的事,便希望受人注意、传扬名声。


【徒十一21】「主与他们同在,信而归主的人就很多了。」

 [原文字义]「归」回转,归向。

 [文意注解]「主与他们同在,」原文作『主的手与他们同在』,表明主亲自参与向外邦人传扬福音的工作。『主的手』至少在两方面作工:(1)用神迹随着,证实所传的道(可十六20);(2)打开人的心窍,使人明白神的话(路廿四45)。

 [话中之光](一)如果不是主的能力,而想要靠人的力量来成就福音的事工,乃是枉然的。

(二)一个人如果真实的相信主,自然也会从心里归向主。凡是不肯归向主的人,他的相信恐怕有问题,可能不过是头脑道理上的认知,或是情感上的认同(例如因父母是基督徒,所以就自认为也是基督徒)。


【徒十一22】「这风声传到耶路撒冷教会人的耳中,他们就打发巴拿巴出去,走到安提阿为止。」

 [原文字义]「巴拿巴」劝慰子。

 [文意注解]「这风声传到耶路撒冷教会人的耳中,」『教会人』原文没有『人』字,指教会;教会竟有耳朵,可见教会不是指建筑物,也不是指团体组织,乃是指活生生的信徒结合体。

「他们就打发巴拿巴出去,」耶路撒冷教会派遣巴拿巴的主要目的,是要证实外邦人对福音的接受,是否真实出于神。而教会所打发的人选巴拿巴非常合适,一方面因他的心胸宽大,气度恢宏(参23~26节);另一方面他也是居比路人(徒四36),由他来了解并帮助这些『居比路人』(参20节)的工作,自然会比别人更加得心应手。

 [话中之光](一)各地的教会虽然是独立的,但并不是和别地教会没有交通来往的;教会不能单顾到本地的需要,也要关心别地教会的需要。

(二)差传工作的成败,维系于所差遣的人选是否恰当;人选对了,就会事半功倍。


【徒十一23】「他到了那里,看见神所赐的恩就欢喜,劝勉众人,立定心志,恒久靠主。」

 [原文字义]「劝勉」鼓励,安慰,提升,恳求;「心志」心怀。

 [文意注解]「立定心志,」指心中定意或决志(purpose of heart)。

「恒久靠主,」意指持久、继续的住在基督里面。

 [话中之光](一)真实蒙恩的人,喜欢别人也能蒙恩。

(二)神的仆人如果在别人的工作中见不到神的恩典,而只能在神藉自己所作的工作中看见神的恩典,他的存心大有问题。

(三)巴拿巴所关心的,是这些外邦人信徒委身给主的真挚与恒心;凡是真正委身给主的人,必须在所信的事上忠心到底。


【徒十一24】「这巴拿巴原是个好人,被圣灵充满,大有信心。于是有许多人归服了主。」

 [文意注解]本节对巴拿巴的描述,显明他的三大特点:(1)『是个好人』――表现在与人的关系上,待人有恩;(2)『被圣灵充满』――表现在灵命追求上,虔诚敬畏;(3)『大有信心』――表现在行为工作上,一心倚靠主。

 [话中之光](一)传道人必须言行一致;当一个人所行和所讲的一致时,他对别人就会有很大的影响力。

(二)带领别人归服主,并不在乎我们的口才如何,乃在乎我们的行事为人有没有彰显主。


【徒十一25】「他又往大数去找扫罗,」

 [原文字义]「找」苦找。

 [背景注解]扫罗刚信主三年之后,曾上耶路撒冷,想与信徒结交,但大家都怕他,不信他也是个基督徒。惟有巴拿巴接待扫罗,领他去见使徒,因此使扫罗得以与耶路撒冷的信徒们出入来往(徒九26~28)。知扫罗者,惟巴拿巴也。巴拿巴有知人之明,他深知扫罗才能高于自己,为着建造安提阿教会,需要借助于扫罗的干才,所以去寻找他。

 [话中之光](一)不久之后,在对外邦人的传道事工上,扫罗(即保罗)就越过巴拿巴,而为主要发言人(参徒十三16,46)。巴拿巴可说是甘心乐意的让扫罗踏在他的肩膀上,为着主寻找并起用人才。

(二)若没有巴拿巴如此宽广的胸襟,扫罗势必被埋没;这不但是教会的损失,也是神的损失。为着教会的事工,我们不仅应当不怕人才出头,而且还要积极的去发掘人才。


【徒十一26】「找着了,就带他到安提阿去。他们足有一年的工夫,和教会一同聚集,教训了许多人。门徒称为基督徒,是从安提阿起首。」

 [背景注解]安提阿在当时是一个色情行业很兴盛的城市,那里有月桂树女神庙,充斥着偶像和庙妓等邪淫行径,人们的道德观念低落,生活糜烂,行为败坏。当有一班基督徒,在真理上训练有素,在生活行为上有良好的见证,他们出现在如此的社会环境中,乃是一个非常明显的对比,因此会被人们当作一群『奇特』的人看待。

 [文意注解]「找着了,就带他到安提阿去,」这里表明巴拿巴所作的有两件:(1)『找』――寻找人才,发掘人才;(2)『带』――带领人才,培养人才。

「足有一年的工夫…教训了许多人,」『教训』是指教导、训练别人,使之不但『认识』所信的基督,并且『熟稔』作为基督徒所应有的知识和实行;『教训』在此含有一次再一次的教导和训练,直到对方完全学会为止的意思。

巴拿巴和扫罗以『教导』的方式来建造教会;当时一般教会都注重布道,但安提阿教会却有许多教师(参徒十三1),可说她是最早从事教导信徒的教会。这里也表明刚信主的人需要予以适当的教导圣经,和基督徒生活的原则,使他们能在真理上有良好的根基。

「门徒称为基督徒,」『基督徒』一词的原文字尾iani表示属于xx帮;例如当时犹太人称呼罗马皇帝的走狗作Caesariani,意思是属于该撒帮(党)。『基督徒』的意义不是指基督的门徒,乃是指『基督人』或『基督族』;这原是一个轻蔑的绰号,但是后来逐渐演变成受人尊重的称呼(徒廿六28)。时至今日,所有主耶稣的信徒也以此名称为荣,因其具有如下的含意:(1)『基督』这名乃是超乎万名之上的名(腓二9),因此能与基督这名沾上关系乃是无上的光荣;(2)『基督徒』表明自己是属于基督的,基督乃是万主之主,一切信徒都乐意向 奉献所有;(3)『基督徒』这名表明里面充满基督,外面彰显基督的人;(4)『基督徒』不但口里称呼基督,并且行事以基督的心意为心意。

「是从安提阿起首,」安提阿的教外人可能因信徒的生活方式和他们有异,又和犹太人不同;而这些信徒的口里又时常讲论『基督』,因此就给他们取了这个半希腊、半拉丁的称呼,用来和一般世人分别。

 [话中之光](一)在教会中服事主,『同工』非常重要;我们必须能和别的同工配搭,一同事奉。

(二)一个人得救之后,就需要接受有系统的栽培教导,才能在灵命上长进,且在神的话语上扎根,过分别为圣的生活。

(三)成全造就初信的基督徒,乃是一件刻不容缓的燃眉要务。

(四)教会如果缺少真理的基础就很危险,人云亦云,容易受异端的侵入。

(五)「基督徒」乃是一些里面有基督住着,外面生活好像基督的人。这就是基督徒的标准――在地上活着就是基督,在人面前显出基督(腓一20~21)。

(六)我们的行事为人必须与基督的福音相称(腓一27),才能为主作美好的见证,对周遭的人产生巨大的影响力。

(七)「基督徒」乃是『基督』和『人』联合在一起的人;所以我们作基督徒,只能和基督联合,不能和世界联合。

(八)信徒在黑暗的环境中,不但不可同流合污,反而应当更加站稳,为主活出圣洁的见证,让四周的人们看出基督徒的不同出处。


【徒十一27】「当那些日子,有几位先知从耶路撒冷下到安提阿。」

 [文意注解]「有几位先知,」『先知』指为神说话的人,有时也在圣灵的感动之下述说豫言;他们在教会中的地位仅次于使徒。


【徒十一28】「内中有一位,名叫亚迦布;站起来,藉着圣灵,指明天下将有大饥荒;这事到革老丢年间果然有了。」

 [文意注解]「名叫亚迦布,」《使徒行传》记载他曾两次述说预告性的豫言,均极灵验(徒廿一10)。

「指明天下将有大饥荒,」『天下』指当时罗马帝国的版图范围内;先知亚迦布的意思,应不是指罗马帝国全境,而是指在罗马帝国境内多处将有饥荒发生。

「这事到革老丢年间果然有了,」『革老丢』是罗马的皇帝,在位期间为主后四十一至五十四年。据说犹太地的饥荒,发生在主后四十七至四十八年。


【徒十一29】「于是门徒定意,照各人的力量捐钱,送去供给住在犹太的弟兄。」

 [原文字义]「力量」事业成就,昌盛盈余;「供给」服事。

 [文意注解]「于是门徒定意,照各人的力量捐钱,」由此可见,当时在安提阿的信徒并没有实行『凡物公用』(徒二44),各人仍旧拥有自己的财产。而信徒在财物上的奉献,并没有明文规定任何作法,乃是听由信徒各人自愿自发的捐献。注意,这里是说『门徒定意』,而不是说『巴拿巴和扫罗推动』。

 [话中之光](一)「照各人的力量捐钱,」财物奉献应当照着自己的力量而为;不要作难,不要勉强;因为捐得乐意的人,是神所喜爱的(林后九7)。

(二)耶路撒冷教会因着『割礼』等问题,而无法显出身体的合一(参1~3节);主却兴起了安提阿教会,藉着关怀受苦受难的肢体,而活出了身体合一的实际。


【徒十一30】「他们就这样行,把捐项托巴拿巴和扫罗,送到众长老那里。」

[文意注解]「送到众长老那里,」『长老』不是指民间的长老(徒四5,9),而是指教会的长老;此处是《新约圣经》中首次提到教会的长老。长老这一个职分,主要是为着治理教会(提前三5;五17),所以长老又称监督(徒廿17,28)。并且这里提到『众长老』,表示在一个地方教会里面,长老是『复数』的,所以一个正常的地方教会,决不可以一人负一切的责任,一人包办一切的服事。

根据圣经,长老们不只负责照管教会的事务,并且也负责牧养并教导神的群羊(徒廿28;多一9;彼前五2)。不过,并非每一位长老都有话语的恩赐,所以长老们的主要职分,仍为『管理』、『照管』神的教会。教会里面的一切行政、事务、人物、如何主张、如何进行、如何注意,都是由长老们负责照管的。

长老的产生,是主的工人在各地的教会里设立的(多一5)。我们所要注意的是,工人设立长老,并不是设立他们所喜悦的,乃是设立圣灵所已经设立的(徒廿28)。一个作长老的人,必须是蒙圣灵随己意将治理教会的恩赐分给他(林前十二4~11),使他在灵性上显出『长』进和『老』练的光景,在当地教会中显明了领导的地位,然后主的工人经观察而明白圣灵的意思,就设立他作长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