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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徒行传第十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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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徒行传第十九章


【徒十九1】「亚波罗在哥林多的时候,保罗经过了上边一带地方,就来到以弗所;在那里遇见几个门徒,」

 [原文字义]「以弗所」可钦的,投出,满足旨意。

 [文意注解]「亚波罗在哥林多的时候,」亚波罗是当保罗不在以弗所、行将结束第二次出外旅行传道之际,到了以弗所那里(徒十八21,24);又在保罗回到以弗所之前,去了哥林多(徒十八27)。不过,他们两位后来毕竟还是会了面,并且彼此敬重(林前十六12)。

「保罗经过了上边一带地方,」『上边一带地方』指内陆加拉太和弗吕家地方(徒十六6;十八23),而非靠近地中海的旁非利亚、吕家地方(徒十四24)。保罗是否去过加拉太北部,因无明确记载,故不得而知;假若他去过北加拉太,必是在这一段旅程中发生。

「就来到以弗所,」『以弗所』是亚西亚省的省会,位于地中海东部的爱琴海东岸,为罗马帝国的驻防城,又因地处海陆要冲,商品由海外运来,经以弗所送到各地,故为小亚细亚一带之商业重镇。在这里有称为世界七大奇观之一的亚底米庙,全庙用大理石筑成,有高达二十公尺的大理石柱一百二十七根,极其辉煌。以弗所城又称为守庙之城,拜偶像与行邪术之风非常兴盛。由于有许多外地人到以弗所来朝拜亚底米,因此不少人靠亚底米庙维生,尤其是制造女神银龛的生意十分发达。

「在那里遇见几个门徒,」『门徒』这词在别处都用来指『基督徒』(徒六1,2,7;九1,10,19,25,26,38;十一26,29;十三52;十四20,22,28;十五10;十六1;十八23,27),故此处应不例外;这几个门徒大概是亚波罗早期当他还未充分认识真理时传道所结的果子,因此他们对救恩的知识并不完全(参3节;徒十八25~26)。

 [话中之光](一)保罗为着传扬福音到处奔波,备尝辛苦;为主出外传道的人,他们的脚踪何等佳美(罗十15)。

(二)「以弗所」的原文字义教训我们:首先我们当有一个可钦佩的境界和目标,将之『投出』或献上,才能达成圆满的旨意。

(三)当人还没有充分认识圣经真理以前,仍可以作主的『门徒』;因为成为主的门徒,并不是凭着道理知识,乃是凭着单纯的信心。


【徒十九2】「问他们说:『你们信的时候受了圣灵没有?』他们回答说:『没有,也未曾听见有圣灵赐下来。』」

 [文意注解]「你们信的时候受了圣灵没有,」本句按原文的结构,『信』与『受』是同一时式,表示『相信主』和『领受圣灵』是同时发生的;这也表示『领受圣灵』并不是『相信主』之后的一项恩赐。由此可见,保罗在此所问的,是指圣灵的内住,而不是指圣灵的浇灌。

保罗在此提问此问题的用意,不是要断定他们是否得救,而是要断定他们对救恩的真理是否有足够的知识。经过了下面的补课之后,保罗在日后写《以弗所书》时,就能对以弗所的信徒说:『你们…既然信 ,就受了所应许的圣灵为印记;这圣灵,是我们得基业的凭据』(弗一13~14)。新约信徒享受救恩最大的把握,乃在于知道圣灵的同在。

「也未曾听见有圣灵赐下来,」『赐下来』的原文为现在式的『是』(is),故此句又可译作:『我们甚至还没听见过圣灵究竟是甚么。』他们虽然曾经听见过主耶稣(包括 的降生、钉死、复活和升天),因此而相信了 ,但从没有人指明信主的人就必领受圣灵。

圣灵虽是眼不能见、耳不能听、手不能摸的,但却能被领受圣灵的人所感觉得到(约三8)。不过,人因信领受圣灵的确据,既不是由于圣灵在人身上显出神迹奇事,也不是由于人的里面有异样的感觉,乃是由于神的话(圣经)如此教导。

 [问题改正]有些解经家认为这十二个门徒(参7节)是施洗约翰的门徒(参3节),而不是基督徒,难怪他们既未领受圣灵,且未曾听见有圣灵这回事,因此他们还没有得救。这种见解是错误的,其理由如下:(1)保罗并没有纠正他们的信心,换句话说,他们的信心不成问题;(2)他们若不是得救的,那么保罗就是在这里传扬藉受浸得重生了,但人得重生,不是藉着外面受浸的行为,而是藉着里面的信心;(3)人得救并不是由于先对圣灵有所认识,换句话说,人总是先对圣灵的工作有所经历,然后才对 有所认识;(4)他们所没有领受的,乃是指降在他们『身上』的圣灵,而不是指住在他们『里面』的圣灵;他们在相信时已经领受了圣灵的重生和内住,但尚未经历如初期信徒在五旬节时所经历的圣灵的浇灌(参6节);(5)我们不能因为没有圣灵降在人身上的凭据,就说人没有圣灵;圣灵在人里面,乃是在人相信接受主的时候,就有了;(6)圣灵住在人的里面,并不是从受浸和按手得来的;(7)若说必须经历圣灵降在身上,具有说方言和预言的证据,才算得救,则与新约圣经『因信称义』的真理相违,恐怕今天绝大多数所谓的基督徒也还没有得救;(8)在基督徒的属灵经历中,大多是在得救之后,才知道有圣灵降临、方言、预言等事。

 [话中之光](一)传道人应当设法了解信众的真实情况,才能给予必要的属灵帮助。

(二)基督徒的信仰绝对不可含糊;若是信仰的根基有甚么错差,就不能在正路上奔跑得好。

(三)在属灵的争战中,真理的建立是不可或缺的(弗六14);真理一有缺口,就会被撒但突破防线,导致全盘崩溃。

(四)没有人可以不领受圣灵而能相信主耶稣的,因为我们相信主乃是圣灵感动的后果(林前十二3)。

(五)圣灵『现在是』住在信徒的里面,也在教会中作工;圣灵是耶稣基督的化身。藉着圣灵,我们得以享受基督所有的丰富。


【徒十九3】「保罗说:『这样,你们受的是甚么洗呢?』他们说:『是约翰的洗。』」

 [文意注解]「这样,你们受的是甚么洗呢?」保罗这个问话,并不表示『受浸』和『领受圣灵』或『圣灵的浇灌』有绝对的关系,他乃是要从他们受浸的方式来查出他们对救恩的认识是否正确。

「是约翰的洗,」『约翰的洗』是重在消极方面的对付,藉着将人浸入水中,表明将他已往离弃神的罪行,作个结束,所以又称作『悔改的洗』(参4节)。

这几个门徒可能是当亚波罗对神的道还未十分明白时传道所结的果子,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只信施洗约翰,而不信主耶稣,因为亚波罗也『将耶稣的事,详细讲论教训人』(徒十八25)。

 [话中之光](一)人对真理的认识如果有缺欠,虽然不致严重到因此不能得救,但会影响到他们得救之后奔走天路的情形,所以在真理方面的教导仍极重要。

(二)传道人若要了解信众的程度,就要像医生问诊一样,懂得抓住要点,将对方的缺陷迅速寻找出来。


【徒十九4】「保罗说:『约翰所行的是悔改的洗,告诉百姓当信那在他以后要来的,就是耶稣。』」

 [文意注解]「约翰所行的是悔改的洗,」约翰给人施洗,是强调人有罪,乃因他们的心思远离神、背向神,所以必须『悔改』――意即将心思转回归向神。

「告诉百姓当信那在他以后要来的,就是耶稣,」约翰所行的是属于启蒙性和预备性的,使人感受到福音的需要,引领人相信那在他以后来的耶稣基督(太三11);人惟有相信 在十字架上流血救赎的死,罪才能得着赦免(来九22)。

 [话中之光](一)我们要从保罗学习帮助别人的技巧:以说明代替批评――他并未把『约翰的浸』批评得一无是处,反而肯定它的功用,从而引导人追求更高的层次。

(二)觉悟到自己有罪,这是宗教生活的第一步;但若仅止于此,或想靠自己的力量去改善的话,必然会悲哀收场。悔改的心必须加上相信主,才会有无穷喜乐的人生。


【徒十九5】「他们听见这话,就奉主耶稣的名受洗。」

 [文意注解]「就奉主耶稣的名受洗,」『奉主耶稣的名』又可译作『就受浸归入主耶稣的名』。名字代表一个人的实际,主耶稣的名代表耶稣基督的实际;人受浸归入主的名,就是被带进主里,得与这位基督发生奥秘的属灵联合,随时可以取用 大能的名,在 的名里行事。

本节再一次证明这些门徒早已经是基督徒,因为受浸的人必须是已经相信主耶稣,接受 作个人的救主;否则就没有资格奉主的名受浸。这里也是圣经惟一记载重新受浸的事例。悔改的浸是引领人转向基督;奉主名的浸是叫人实际地享受主里的丰富,并且有份于基督的身体。圣灵的恩赐(参6节)是与基督的身体发生关系的(林前十二章),所以人必须藉着受浸有份于 的身体(林前十二13),然后才可以得着圣灵的恩赐(林前十二27~28)。

 [话中之光](一)我们在无知(例如婴孩)或尚未悔改得救时所受的浸,毫无功效,应当在明白时重新接受更正的浸。

(二)信徒受浸不是一件小可的事;真实的受浸乃是经历与主同死同复活(罗六3~5),也是归入主耶稣的名里,得以取用 名里的丰富。

(三)信徒是受浸归入主耶稣的名下,而不是归入任何属灵团体或属灵伟人的名下,因此切不可高举任何『会』或『个人』,以免触犯了基督的主权。


【徒十九6】「保罗按手在他们头上,圣灵便降在他们身上,他们就说方言,又说预言(或译:又讲道),」

 [文意注解]「保罗按手在他们头上,圣灵便降在他们身上,」这是圣经仅有的几处地方,明确记载经由人的按手,得着圣灵的降临(徒八16~17)。『按手』含有联合与祝福的意思。保罗作为主的使徒,是代表基督的身体将信徒接纳成为身体中的肢体,使他们得以有份于圣灵的膏油。这就像那贵重的油浇在亚伦的头上,流到胡须,又流到他的衣襟(诗一百卅三2)。

注意,这里是说圣灵降在他们的『身上』,不是说进到他们的『里面』。所以这里的圣灵,不是内住的灵,而是浇灌的灵;不是那作生命的灵,而是那作恩赐的灵。

 [问题改正]本章二至六节,常被灵恩派的人引用来证明,凡是正确得救的人必然会领受圣灵的浇灌,得着圣灵的恩赐,会说方言和预言。但这是误解圣经,将圣灵在新约教会初期『特殊』的工作解释成『普遍』的工作。

人从相信主耶稣的那一刻起,便有圣灵的内住(林前六19),在人里面见证已经蒙恩得救(罗八16),有了圣灵的印记(弗一13~14),也将人浸入基督的身体(林前十二13);圣灵又在凡事上引领人(罗八4~5;加五16,25),教导人(约壹二27),帮助人祷告(罗八26),引导人进入真理(约十六13),并且将人更新变化(多三5)。以上是圣灵『普遍』的工作。然而,这并不代表信徒在领受圣灵之后,将不会退后、堕落。

圣灵『特殊』的工作则是随己意分给各人不同的属灵恩赐(林前十二11),或赏赐给某些人额外圣灵的浇灌(徒二4;八17;十44;十九6)。

 [话中之光](一)直到以弗所的门徒『奉主耶稣的名受洗』(5节),圣灵才「降在他们身上」,可见圣灵是为基督作见证;任何属灵的活动,若是不能显大主的名,就不能期望得着圣灵的印证。

(二)圣灵的降临,又与『按手』有关,这也含示了圣灵是为着基督的身体的;我们必须活在基督的身体(教会)里面,才能丰满经历圣灵的大能。


【徒十九7】「一共约有十二个人。」

 [文意注解]『约』字意即『大约、好像、彷佛、如同、以为』,这是路加惯用的词汇(路一56;三22,23;九14,28;廿二41,44,59;廿三44;廿四11;徒二3,41;四4;五36;六15;九18;十3)。


【徒十九8】「保罗进会堂,放胆讲道,一连三个月,辩论神国的事,劝化众人。」

 [文意注解]「放胆讲道,」原文只用一个字,意思是『毫不保留地畅所欲言』。

「辩论神国的事,」『辩论』不是台上对台下单方面权威式的传讲,而是面对面交流式的辨正。『神国的事』是保罗传讲的中心信息(徒十四22;廿25;廿八23,31);神的国就是神藉着耶稣基督在生命中作王(罗五17),使里面有基督作生命的人顺服神的管治,而表现在公义、和平、并圣灵中的喜乐上(罗十四17)。

「劝化众人,」『劝化』意即『说服』,陈明道理,折服对方的心思。

 [话中之光](一)本节说出传福音的要领:(1)「放胆讲道,」无所顾忌;(2)「一连三个月,」锲而不舍;(3)「辩论,」解疑辩正;(4)「神国的事,」不离中心题目;(5)「劝化众人,」谆谆善诱。

(二)传福音切忌:(1)害羞、怕人;(2)没有耐心;(3)不理对方感受;(4)不知所云;(5)粗鲁冒昧。


【徒十九9】「后来,有些人心里刚硬不信,在众人面前毁谤这道,保罗就离开他们,也叫门徒与他们分离,便在推喇奴的学房天天辩论。」

 [文意注解]「有些人心里刚硬不信,」有解经家认为『心里刚硬』是指理性上的的拒绝;『不信』原文又作『不顺服』,是指意志上的顽强固执。

「在众人面前毁谤这道,」『这道』即指福音。

「便在推喇奴的学房天天辩论,」『推喇奴的学房』是一位名叫推喇奴的希腊哲学家或修辞学家讲学授徒的地方。通常讲学是在晨间凉爽的时候进行。保罗可能是在晨间作工织造帐棚(参徒廿34~35),然后利用推喇奴不讲学的午后一段时间,到学房来讲道并辩论真理。

 [话中之光](一)基督徒虽然是爱人的,但不能忍受我们所信的这道被人毁谤。

(二)「保罗就离开他们,也叫门徒与他们分离,」当基督徒在不信的人中间不能有正常的基督徒见证时,最好的办法是『从他们中间出来』(赛五十二11)。许多时候,没有分离就没有见证。

(二)保罗花了三个月在会堂里讲道(8节),但一看情形不对,便毅然「离开他们」,毫不留恋;基督徒也要学习知所进退。

(三)基督徒应当懂得利用环境,把世俗的场所和器具转用来为传福音效力。


【徒十九10】「这样有两年之久,叫一切住在亚西亚的,无论是犹太人,是希利尼人,都听见主的道。」

 [文意注解]「这样有两年之久,」这里的『两年』,加上第八节的『三个月』和第廿二节的『暂时』,保罗此次在以弗所至少停留了两年多,与下一章保罗自己『三年之久』(徒廿31)的说法相符,因犹太人的习惯,凡不到一年的时间均以一年计算。

「叫一切住在亚西亚的,」保罗出外旅行布道的后期,改采在一个中心地点停留较长的时间,以该地点为根据地,将福音向周边四围的地区广传(参徒十八11)。

《启示录》中所提的亚西亚七个教会(启一4,11),很可能都是在这两年多期间内建立的(参林前十六19)。根据保罗自己叙述,他留在以弗所这段期间,有宽大又有功效的门为他开了,但是反对的人也多(林前十六9)。

「都听见主的道,」保罗使那一带地方的人『都』听见福音,可能用两种方法:(1)不但是他自己,还有那些他所教导的人也出去,到处去传福音;(2)各地都有人前来以弗所听保罗讲道,然后回到自己原来的地方去传福音、设立教会。

 [话中之光](一)主的工人不但要自己殷勤传道,并且也要训练一般信徒,使他们也都加入传道的行列,才能收到更广大的成果。

(二)基督徒应该乐意接受教导,装备自己,好在主的事工上尽到自己的一份,与人分享福音的好处。


【徒十九11】「神藉保罗的手行了些非常的奇事;」

 [背景注解]当时以弗所人特别迷信假神偶像(参35节),容易受外面神迹奇事的影响;因此神在此特别藉保罗的手施行神迹奇事,有其时代的背景和用意。今天在文明落后的国家和地区,神也常藉一些信徒的手施行神迹奇事。

 [文意注解]注意,是神『藉保罗的手』施行神迹奇事,并不是保罗随心所欲地施行神迹奇事。后来即使是保罗的同工生病了,神并没有让保罗用神迹治病(腓二27;提前五23;提后四20)。由此可见,神迹不是有恩赐的人就可以随意施行,而须出于神的旨意,被神推动才能行出来。

 [话中之光](一)大多数基督徒的『手』虽不能行神奇的事,但我们若肯将手献给神,凡是神推动我们的手所行的事,表面上看似『平凡』,实际上却意义『非凡』。

(二)神今天仍然到处在寻找可供 使用的手,因为绝大多数信徒的手,表面上好像乐意听神支配,实际上连一根手指头也不肯让神调动。


【徒十九12】「甚至有人从保罗身上拿手巾或围裙放在病人身上,病就退了,恶鬼也出去了。」

 [原文字义]「身上」皮肤,外壳,包被躯体(integument,医学用语;注:原文仅用于保罗『身上』,至于病人『身上』则无此字,是中文加上去的)。

 [文意注解]「甚至有人从保罗身上拿手巾或围裙,」『手巾』很可能是保罗作工时擦汗用的布,平时系在手腕上;『围裙』则是织造帐棚时系在身前的皮质工作裙。

 [话中之光]信徒若真是为主而活,不但是与他有关系的人,连他所使用的器物,也都因此被神分别为圣。


【徒十九13】「那时,有几个游行各处、念咒赶鬼的犹太人,向那被恶鬼附的人擅自称主耶稣的名,说:『我奉保罗所传的耶稣 令你们出来!』」

 [原文字义]「 令」用咒诅胁迫方式来命令。

 [文意注解]「有几个游行各处、念咒赶鬼的犹太人,」即指到处旅行,靠邪术赚取金钱的犹太人。

「擅自称主耶稣的名,」『擅自』意即未经许可,自作主张滥加利用。

 [话中之光](一)无论何时,神用大能作工,撒但则准备就绪,以模仿的方式来阻挠、对抗,叫人真假不分,混淆、困惑。

(二)主耶稣的名并不是可以随便称呼取用的,若是我们的情形不对,即使是奉主的名传道、赶鬼、行许多异能,也不得主的称许(太七22~23)。

(三)主耶稣的名是主给教会最大的遗产,因 把 自己在 的名里托付给了我们;我们若真是在『配』的情况下取用主的名,主自己就会担负起完全的责任来,使我们奉主名所宣告的事得着成就。


【徒十九14】「做这事的,有犹太祭司长士基瓦的七个儿子。」

 [文意注解]「犹太祭司长士基瓦,」士基瓦并非当时犹太教的祭司长,他可能是邪教中人,自封为祭司长。据说当时人们相信,犹太祭司长可以使用一般人所不敢称呼的耶和华神的名字,因此握有一种特别的权能,可以赶鬼。


【徒十九15】「恶鬼回答他们说:『耶稣我认识,保罗我也知道。你们却是谁呢?』」

 [文意注解]「保罗我也知道,」这表示黑暗的权势也认识谁是真正属主耶稣的人。

 [话中之光](一)魔鬼认识那些真正属神的仆人;我们在人面前『所作』的,必须是出于我们在神面前『所是』的,才有属灵的价值。

(二)一个真正属灵的人,连撒但也认识他,并且惧怕他。

(三)魔鬼不但认识属灵的实际――「耶稣我认识,保罗我也知道」,并且也能看穿属灵的假冒――「你们却是谁呢?」我们在属灵的争战中,切忌虚假。

(四)除非我们能把里面的基督彰显出来,否则我们在教会中的地位就算是甚么『长』(参14节),魔鬼并不怕我们。


【徒十九16】「恶鬼所附的人就跳在他们身上,胜了其中二人,制伏他们,叫他们赤着身子受了伤,从那房子里逃出去了。」

 [文意注解]「恶鬼所附的人就跳在他们身上,」注意,前面是『恶鬼』说话(参15节),这里是『恶鬼所附的人』付诸行动。

「胜了其中二人,」显然地,当时在七人(参14节)之中,只有『二人』牵涉到这事件。

 [话中之光](一)是『恶鬼』先说话(参15节),然后「恶鬼所附的人」就作事;世人常不自觉地在魔鬼的操纵控制底下行事。

(二)恶鬼和它所附的人虽然厉害,并非一般常人所能匹敌,但对基督徒却是无能为力,因为我们的里面住着那超越一切权势的基督。


【徒十九17】「凡住在以弗所的,无论是犹太人,是希利尼人,都知道这事,也都惧伯;主耶稣的名从此就尊大了。」

 [原文字义]「尊大」显为大。

 [文意注解]「主耶稣的名从此就尊大了,」注意,不是『保罗的名』(参15节)得着荣耀,乃是保罗的救主『耶稣的名』得人尊崇。

 [话中之光](一)主不但能利用积极的事物,而且也能利用消极的事物;主常常容让仇敌暂时得势,结果却叫 自己的名被人尊大。

(二)属灵的虚假一被除去,主自己就得着高举。


【徒十九18】「那已经信的,多有人来承认诉说自己所行的事。」

 [文意注解]「承认诉说自己所行的事,」即公开承认自己信主之前所犯的罪行;『所行的事』意指『素常所行』(practice),原文含有『念咒行为』的专门意义,亦即指十九节『平素所行的邪术』。

本节说出『认罪』的榜样:(1)「那已经信的,」表明他们是已经信而得救的人,可见认罪并不是得救的先决条件;(2)「多有人来,」表明并不是所有信的人,乃是其中有许多人,可见认罪并不是每一个信徒都要作的例行公事;(3)「承认诉说自己所行的事,」表明公开作见证,定罪已往所行的恶事,可见认罪是针对信主以前的罪行;(4)「自己所行的事,」表明只涉及自己,与别人无关,可见绝对不可代人认罪。综上所述,认罪乃是圣灵在人心里作工,叫人自己责备自己(约十六8),为着归荣耀给神,乃在众人面前所作的一种表白。它是得救的『果』,而不是得救的『因』。它也不是每一个得救的人都必须作的事,而是出于圣灵的感动才作;它不是命令,也不是教训,而是圣灵作工的结果。

 [话中之光](一)信徒千万不可将认罪形式化;凡不是出于里面衷心的认罪,不但于己和于人无益,反而会招致损害。

(二)信徒在认罪时,若有牵连到别人的罪,要小心不可将别人暴露,以免引起意外的反效果(例如承认与人通奸,引起对方羞愧自杀等)。


【徒十九19】「平素行邪术的,也有许多人把书拿来,堆积在众人面前焚烧。他们算计书价,便知道共合五万块钱。」

 [文意注解]「也有许多人把书拿来,」『书』是指写有咒语、符录的草纸和皮卷。

「他们算计书价,便知道共合五万块钱,」『五万块钱』原文是『五万个银钱』或『五万钱银子』,在当时是一个相当高的价值,约合五万个工作天的工资(参太廿2)。人们愿意出高价买这些写有咒语和符录的东西,是因相信它们可以用来消灾、治病、赶鬼。

前面一节是讲到『认罪』,本节是讲到『对付罪』。信徒已往所犯的罪,应当有一个了结和对付;光『认罪』而不『对付罪』,罪仍有可能会回头来缠累住人。本节也给我们看见『对付罪』时所该注意的点:(1)凡是邪污和与罪恶有关的东西(如偶像、赌具、占卜用具、邪淫书画),最好的办法是「焚烧」,不宜把它变卖,以免贻害别人;(2)焚烧邪污的东西,最好是带到教会里来,「在众人面前」公开地作,一面能激励别人,一面也能合力胜过仇敌;(3)对付罪应不计代价,虽值「五万块钱」,也在所不惜。但须注意,对付罪不可偏激,例如奢侈品应可变卖;不合圣徒体统的衣物,不一定予以焚烧,能修改则改之。

 [话中之光](一)对付罪必须彻底、公开和完全。

(二)我们信主以前所赖以维生的职业,若是与鬼魔和罪恶有关,应当彻底解决,从此一刀两断;若是舍不得丢开,或是暂时忍痛舍弃,却仍念念不忘的话,就会被它缠累住了(参来十二1)。


【徒十九20】「主的道大大兴旺,而且得胜,就是这样。」

 [原文直译]「这样,主的话带有能力地增长,并且得胜。」或:「主的话是这样照着 (或它)的权能而扩展,而且刚强。」

 [话中之光](一)如果今天的基督徒也都能对付已往的罪行,把污秽的书籍、用具等都拿去烧掉的话,必然对于主道的兴旺大有助益。

(二)信徒确实认罪悔改,主的道才能在教会中兴旺。

(三)「就是这样」这一句话很有意思:罪一出去,主就进来,人就蒙恩,神的权能就大大显明。


【徒十九21】「这些事完了,保罗心里定意经过了马其顿、亚该亚,就往耶路撒冷去;又说:『我到了那里以后,也必须往罗马去看看。』」

 [原文定义]「心里」灵里;「定意」安放,立定。

 [文意注解]「就往耶路撒冷去,」保罗此番去耶路撒冷的目的,主要是为着帮助那里的贫乏圣徒,要把马其顿和亚该亚等地教会的捐款带到耶城(罗十五25~26)。

「也必须往罗马去看看,」罗马是罗马帝国的京城,当时似乎已经有了信徒(参徒廿八14~15),保罗老早就有意去那里探访他们(罗一11~13),但想不到最终却是以一个囚犯的身分去的(徒廿五25)。

 [话中之光](一)保罗对于教会的看法相当『宏观』,一地教会遇有困难与需要时,他就鼓励别地教会伸出援手;各地教会虽然行政独立,但众教会之间却有爱心的连结和交通。

(二)保罗无论到那里去,都是带着灵里的负担和福音的使命而去的;信徒出外旅行,最好也要寻求神的旨意(雅四13~15)。


【徒十九22】「于是从帮助他的人中打发提摩太、以拉都二人往马其顿去,自己暂时等在亚西亚。」

 [文意注解]「打发提摩太、以拉都二人往马其顿去,」『以拉都』是谁,有解经家认为就是管哥林多城银库的以拉都(罗十六24),是当保罗在哥林多传道一年零六个月期间(徒十八11)所结的果子;他可能在信主之后辞去工作,成为保罗的助手,否则是不可能长期离开这种职位到处奔波的。后来他仍旧回到故乡定居下来(提后四20)。以上的推测若是有错的话,则可能是另一位同名的以拉都,别处圣经并无记载。

「自己暂时等在亚西亚,」据推测,保罗可能是在这段期间着手书写《哥林多前书》(参林前十六8~10)。


【徒十九23】「那时,因为这道起的扰乱不小。」

 [文意注解]「那时,」就是保罗即将离开以弗所之时(参徒廿1)。

 [话中之光](一)当主的道『大大』地兴旺的时候(参20节),仇敌的反对与扰乱也是『不小』的;信徒面对属灵的争战,永远不可松懈。

(二)主真正的仆人乃是『搅乱天下的』(徒十七6),所到之处必然会震动黑暗的权势和秩序,引起不小的扰乱。十九世纪属灵复兴影响所及,电影院、酒馆、妓院纷纷关门歇业,可见这道对社会确实发挥了『盐与光』的作用。


【徒十九24】「有一个银匠,名叫底米丢,是制造亚底米神银龛的,他使这样手艺人生意发达。」

 [原文字义]「底米丢」希腊五 神底米的拥有者。

 [文意注解]「是制造亚底米神银龛的,」『亚底米』是流行在小亚细亚一带的雌性假神,胸前多乳,象徵多产,迷信者向她祈求赏赐子嗣;『亚底米』在拉丁文则是『戴安娜』。『银龛』是指放置偶像的匣子;外地的朝圣客到以弗所来膜拜偶像,常喜欢买银龛之类的东西回去作纪念品。


【徒十九25】「他聚集他们和同行的工人,说:『众位,你们知道我们是倚靠这生意发财。』

 [文意注解]「他聚集他们和同行的工人,」联合同行,采取一致的行动,这是产生更大力量的要素。

「我们是倚靠这生意发财,」这话表示他们将利益置于真理和公义之上。

 [话中之光](一)属世的人尚且懂得使用『同行的人一致行动』的道理,但属神的同工,却常常相咬相吞(加五15),彼此争战斗殴(雅四1~2),这样的工人,真是连世人都不如。

(二)玛门真是神的对头(太六24);人们常常因着钱财的缘故,竟起而对抗神的作为。


【徒十九26】「这保罗不但在以弗所,也几乎在亚西亚全地,引诱迷惑许多人,说:“人手所作的,不是神。"这是你们所看见所听见的。」

 [文意注解]「也几乎在亚西亚全地,引诱迷惑许多人,」保罗在以弗所两年多的时间,竟然引起那么大的回应,几乎破除了当地和四周一带地方长久以来人们对偶像假神的迷信。圣经藉着外邦人的口,一语就把保罗传道的果效描绘得淋漓尽致。

「人手所作的,不是神,」这是对一切有形的偶像所下的最佳定义。凡是人手所雕、所塑、所铸、所画、所造的任何形像,不论是圣经人物,或是属灵伟人,甚至是主耶稣的像(其实那不是主的真像,是人凭想像而造出的),都不是神,都不可敬拜。

 [话中之光](一)信徒不可敬仰任何人的丰功伟绩过于圣经所记(林前四6),以免不知不觉将「人手所作的」,当作神来敬拜。

(二)任何属灵的书籍充其量也不过是「人手所作的」,我们仅可利用它们来更深认识神,但千万不可将其高举视同圣经,或甚至高于圣经。


【徒十九27】「这样,不独我们这事业被人藐视,就是大女神亚底米的庙也要被人轻忽,连亚西亚全地和普天下所敬拜的大女神之威荣也要消灭了。」」

 [原文字义]「普天下」居人之地。

 [文意注解]「就是大女神亚底米的庙也要被人轻忽,」『大女神亚底米的庙』为世界七大奇观之一,建于城外二公里处。请参阅第一节注解。

「连亚西亚全地和普天下所敬拜的,」指当日在亚西亚省和罗马帝国境内,约有三十余处地方敬拜以弗所的亚底米神。

 [话中之光](一)不但外邦人常常会表面上尊崇神,实际上却为他们自身的利益打算,连基督徒也会以敬虔为得利的门路(提前六5)。

(二)福音所到之处,也必然影响恶人的荷包。


【徒十九28】「众人听见,就怒气填胸,喊着说:『大哉,以弗所人的亚底米啊!』」

 [文意注解]「众人听见,就怒气填胸,」众人如此失去理性,简直就像野兽一般,难怪保罗日后回忆当时他是『在以弗所同野兽战斗』(林前十五32)。


【徒十九29】「满城都轰动起来。众人拿住与保罗同行的马其顿人该犹和亚里达古,齐心拥进戏园里去。」

 [文意注解]「众人拿住与保罗同行的马其顿人该犹和亚里达古,」『马其顿人该犹,』有解经家认为他就是二十章的特庇人该犹(徒廿4);那里的『特庇』(Derbe),在某些希腊经文版本作『多庇鲁』(Doberius),是马其顿省的一城,而非加拉太省的特庇。

『亚里达古』是帖撒罗尼迦人,后来陪同保罗上耶路撒冷(徒廿4)和罗马(徒廿七2),并与他一同坐监(西四10)。

「齐心拥进戏园里去,」『戏园』是以弗所人观看重大事件的露天大剧场,约可容纳二万五千人;当时许多公开的大集会,都在那里举行。


【徒十九30】「保罗想要进去,到百姓那里,门徒却不许他去。」

 [文意注解]「到百姓那里,」『百姓』原文为『民众』(deemos),是指在戏园里聚集的暴民。

「门徒却不许他去,」保罗虽有为主、为同工奋不顾身的心志,但门徒们却认为没有必要冒此危险。

 [话中之光](一)主的话也告诉我们:『我差你们去,如同羊进入狼群,所以你们要灵巧像蛇,驯良像鸽子。』我们需要防备人(太十16~17)。

(二)我们应该学习保罗大无畏的精神,也应当学习门徒审慎的态度。


【徒十九31】「还有亚西亚几位首领,是保罗的朋友,打发人来劝他,不要冒险到戏园里去。」

 [文意注解]「还有亚西亚几位首领,」『首领』是指民间的领袖,本来是被人推举出来筹办各种庆典或竞技的人物,他们显然对此次的聚集暴乱并不赞同。

「是保罗的朋友,」『朋友』在此大概是指他们对保罗友善,素来乐意听他讲道。


【徒十九32】「聚集的人纷纷乱乱,有喊叫这个的,有喊叫那个的,大半不知道是为甚么聚集。」

 [话中之光]世人往往『人云亦云』,却不知道自己所说的是甚么;我们在教会中却不可随别人起哄,凡事总要慎思明辨(帖前五20~21)。


【徒十九33】「有人把亚力山大从众人中带出来,犹太人推他往前,亚力山大就摆手,要向百姓分诉;」

 [文意注解]「有人把亚力山大从众人中带出来,」此『亚力山大』大概不是信徒,而是以弗所城中犹太人的领袖,被推举出来代表犹太人要向暴民声明他们与基督徒无关,以免被暴乱波及;故他与那丢弃良心、多多迫害保罗的铜匠亚力山大(提前一20;提后四14),应非同一个人。


【徒十九34】「只因他们认出他是犹太人,就大家同声喊着说:『大哉!以弗所人的亚底米啊。』如此约有两小时。」


【徒十九35】「那城里的书记安抚了众人,就说:『以弗所人哪,谁不知道以弗所人的城是看守大亚底米的庙和从丢斯那里落下来的像呢?』

 [文意注解]「那城里的书记安抚了众人,」『书记』是指地方的自治机关和罗马的省政府之间的联络官,通常由他担任群众大会的主席。

「从丢斯那里落下来的像,」根据当地的迷信传说,有一个重叠多乳房的女神像自天上掉落下来,乃出自天神之手所塑造。其实它可能是一块陨石,状似胸前具有多乳的女人。


【徒十九36】「这事既是驳不倒的,你们就当安静,不可造次。」

 [文意注解]「不可造次,」『造次』指行动鲁莽,触犯法律。


【徒十九37】「你们把这些人带来,他们并没有偷窃庙中之物,也没有谤 我们的女神。」


【徒十九38】「若是底米丢和他同行的人有控告人的事,自有放告的日子(或译:自有公堂),也有方伯可以彼此对告。」

 [文意注解]「也有方伯可以彼此对告,」『方伯』指罗马派驻亚西亚省的巡抚;此处『方伯』为复数词,或许是因为当时的巡抚刚被人刺杀(主后54年末),而继任巡抚尚未到任,暂时委派两人以上的官员代理政务。

『彼此对告』指凡属私人诉讼案件,应由当事人在法庭上提出,而由巡抚断案。


【徒十九39】「你们若问别的事,就可以照常例聚集断定。」

 [文意注解]「就可以照常例聚集断定,」指按照当时的常规,巡抚经常巡行省内各要城,每月在各要城召开三次民众大会,听取有关公众的重大案件。


【徒十九40】「今日的扰乱本是无缘无故,我们难免被查问。论到这样聚众,我们也说不出所以然来。」」

 [文意注解]「我们难免被查问,」『查问』指罗马政府的查究与怪罪。当时罗马政府允许经过批准的民众大会,但不允许任何不合法的聚集和骚乱。


【徒十九41】「说了这话,便叫众人散去。」

 [原文字义]「众人」被召聚在一起的会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