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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章 預言的性質

出自基督徒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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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言解釋》
引論
第1章 字義解釋法
第2章 釋經歷史‎
第3章 字義解釋預言的理由‎
第4章 預言的性質
第5章 解釋預言的原則‎
第6章 預言的用語‎
第7章 預言中的象徵和預表‎
第8章 預言和應驗‎
第9章 預言的釋經問題‎
第10章 預言的神學爭議‎
第11章 一些實際的考慮‎
第12章 結論‎
附錄1 新耶路撒冷‎
附錄2 千禧年的獻祭‎
附錄3 耶穌的國度‎
附錄4 英以主義‎
附錄5 以西結聖殿異象‎
附錄6 但以理書十一章和歷史‎
附錄7 災前被提‎
附錄8 大災難‎;
附錄9 千禧年國度‎
附錄10 永永遠遠‎‎
附錄11: 要辭說明‎

在討論預言解釋時,先知及其預言的性質,是相當重要的兩面。對這兩方面有正確的了解,將奠定解釋預言的穩固基礎。


第一節 聖經先知簡介

舊約希伯來先知,最常見的稱呼是 學者對此字根的意義、看法各不相同。但一般說來,它有兩個基本意義:(1)蒙靈感的人(被動),(2)把神的旨意傳釋給人的人(主動)。這兩層意義反映出先知的真正功能。聖經的先知,是蒙靈感的人,神的旨意向他啟示,為要他把這個啟示再傳達給人,以賽亞向當代的人說:『我從萬軍之耶和華以色列的神那裡所聽見的,都告訴你們了。』(賽廿一10)

先知除了通稱aYbn外,也叫作had(先見,以內眼看見的人)和hzwx (先見,以靈眼看見的人)。先知看見當代的問題,同時也看到未來的事件。先知的信息是經由超自然的預告,同樣也藉着一般的宣講傳遞。先知的信息有關乎現今的,以警戒、斥責、應許和勸勉的形式表達。也有關乎未來的,就是預言。一般人對先知的形像,都認為他是個隱士,他主要是關心將來的事,這很明顯是片面之見。

由於神的旨意和啟示藉先知傳達,所以先知有權使用[耶和華如此說』的片語。先知的信息,就是耶和華的『話』。往往先知為強調信息的重要和可靠性,會在信息的開頭或結尾,加上『這是耶和華說的』。

為這個緣故,希伯來先知相當受人敬重,人們來到他面前,視他為神旨意和話語的傳達者。西底家王曾打發人去問耶利米:『從耶和華有什麼話臨到沒有?』(耶卅七17)。以西結書卅三30,我們看到成群的百姓,到先知那裡,彼此說,『來罷,聽聽有什麼話從耶和華而出。』

另一方面,由於先知的宣告、抨擊和準確的先見,他們被人嫉恨,厲害地逼迫,甚至有時遭到謀害。先知耶利米因着他的立場和預言,而受到恨惡、追捕、時常下監。有一次,神還特別向以西結解釋說,他必須放膽講說,不論『他們或聽,或不聽』(結三11)。

先知的信息,確實是一種宣告或預告。但當先知要說預言時,其含意更多是指預告。預言必須按預測性的術語來了解,而不是教導性的術語。

預測(Prognostications)可區分為近期預言(Predict-ions)和末世預言(Apocalyptics)。近期預言包括那些在不久的將來要發生的事件。末世預言則關乎末期要發生的事。在某些情況下,為了強調,可以這樣區分預言,但當解釋時,就不應當這樣分了。在解釋過程中,近期預言和末世預言不應當分開。解釋近期預言的原則,同樣該用在遠期末世性的預言中。

有些現代的解經家,將聖經中的先知,列為晦澀神論、雙關語和謎語的古代作者。先知們所寫和所說的,不能只看表面,因他們的言論,隱含着寓意性的意義。類似的說法是不公平的,也該受到譴責。

在正常情況下,作者會把他的意思說出,並且他所說的正是他的意思。他會儘可能用最簡單明了的方法,表達自己的意思。若缺少這一層,會使作者的真誠蒙上一層陰影,甚至懷疑他的神智是否有問題。撇開聖經作者其職責的神聖性不談,我們是否一定要假設聖經的作者,離開了單純的真道?

聖經里的先知,確實被人斥為『瘋狂』的(參考王下九11,約十20,徒廿六24)。但這些都是當時不信和懷疑者不公正的控告。如James Snowden斷言,先知們『從來不會按照外邦神論的方式說話,或用無法解說的謎語困擾聽眾,卻總是講說切身有關的事。』當然,在預言中間,也會有些暗喻和謎語。但這些在聖經里不多見,通常在上下文中,立刻就附帶解說或指明。就整體來說,聖經必須被看為非謎語性的。

值得注意的是,以色列的先知,往往是當代的政治家和政治領袖。摩西、撒母耳和大衛,都是很好的例子。其他像以利亞、以賽亞、耶利米和阿摩司,都是社會與宗教的改革家。這是由於古代以色列,『政治和宗教的問題極息息相關,因此先知往往兼具信仰教師和政治領袖。』 很自然的推測,這些神看為適合作宗教、社會和政治的領袖,同時也會是靈敏的傳達者,將聖經中神的啟示清楚表達。


第二節 真假先知

和以色列真先知並存的是假先知。雙方都聲稱是為神講話,雖然他們的預言經常互相矛盾(參考王上十三18,廿二24,耶廿十八2)。

因此,假先知哈拿尼雅告訴百姓說,被擄到巴比倫最多只有兩年(耶廿八1-4);然而先知耶利米卻預言說會有七十年(耶廿五11-12)。由西底家所領導的四百位假先知,他們預言基列的拉末之戰會勝利,而先知米該雅所預言的卻是戰敗(王上廿二11-12,17)。要怎樣才能分辨先知是真或是假?

在聖經里,我們看到許多方法,可用來試驗先知的真偽。僅靠一種方法,並不足以確定誰是真先知。但是當這些試驗一起運用時,真先知的輪廓就出現了。

在聖經里可找到下列五項試驗真先知的方法:

(1)先知的道德,

(2)預言屬靈的性質,

(3)神跡的印證,

(4)百姓的分辨,

(5) 歷史中的應驗。



一、先知的道德

在舊約時代,假先知的特點是道德低落,行為不合倫常。屬神的真先知曾一再地向百姓指出這點。假先知的特徵有酗酒(賽廿八7),淫亂(耶廿三14),叛逆(番三4),說謊(彌二11),以及投機份子(彌三11)。

相反的,以色列的真先知,一般來說(何西阿也不例外),在道德上絕不妥協,且無可指摘。基督在新約中提到這項試驗,說『要防備假先知……凡好樹都結好果子,惟獨壞樹結壞果子……所以憑着他們的果子,就可以認出他們來。』(太七15一20)。


二、預言屬靈的性質

先知信息的主題和內容,亦能顯出先知的真偽。這方面,又可以劃分兩項試驗。

第一,如果先知的話使百姓遠離主,就是假先知,因為一個奉神差遣的人,根本不可能要使百姓遠離神。申命記十三1-3題到這個試驗,『你們中間若有先知……起來……對你說,我們去隨從你素來所不認識的別神,事奉他罷……你也不可聽那先知。』

第二,如果預言企圖遮掩罪過,貶低悔改的重要性,它就是出於騙子。假先知是宗教的投機份子,他們只講人們喜歡聽的。真先知卻不顧信息的被接納度,因他無需顧慮自己會遭遇什麼後果。在聖經里,真先知首要的標記就是宣告審判。因此,先知耶利米用這項試驗,反抗假先知哈拿尼雅,說『從古以來,在你我以前的先知,向多國和大邦說豫言,論到爭戰、災禍、瘟疫的事。』(耶廿八8)。

如Lindblom論道,『真先知的職責,是為百姓代求,帶他們悔改向善,為要救他們脫離耶和華的忿怒,保障他們的生存。而假先知卻忽略了這項任務。』



三、神跡的印證

舊約里的真先知,都擁有暫時行神跡的恩賜,好讓他們的事奉得到印證。或者在先知以利亞和以利沙的事奉中,可以看到最大的神跡奇事,伴隨着舊約的真先知。

然而,施行奇事並不能視為真先知的特權。撒但的差役也能行神跡和奇事。一個明顯的例子,就是法老的術士,他們能仿效摩西亞倫許多的神跡(出七11-12,22)。

順便提一下,伴隨着真先知行神跡的恩賜,並非意謂占卜。狂言、刺激,這些通常是假先知所迷戀的,為要求得他們的『啟示』。真正的預言,絕不是自我感應的,或是先知自我意念的產物。『當神要向以色列傳講他的話,是透過他的先知,跟占卜、預兆和乞求毫無關連。……這一點是以色列宗教和外邦宗教間,最大的差別。外邦國家企圖藉占卜邪術尋求真理,而以色列是從啟示得到真理。』

在舊約那時代,也有些假先知沒有占卜和發狂言並且他們聲稱是為耶和華說話。但他們往往『偷竊』真先知的話去講(參考耶廿三30)。



四、百姓的分辨

假先知有可能在某些時候愚弄一些百姓,但不會一直蒙蔽所有的人。在舊約時代,一般神的子民不難分辨假先知。在基列的拉末之戰前,約沙法王看穿了四百個假先知所散播的詭計,問說『這裡不是還有耶和華的先知,我們可以求問他麼?』(王上廿二7)。

但這種屬靈的分辨,只有當以色列和神有正常的關係時才見效。在道德黑暗時期,一般人無法發現真先知,反而誤以為假先知是真的。『在道德黯淡時期,假先知為國家預言平安穩妥的事,卻不談悔改、奉獻和屬靈理想的追尋,他們受到的尊榮遠在真先知之上。真正的先知卻強調耶和華的偉大道德,以及國家必須要有公義。』



五、歷史中的應驗

最後一項試驗以分別真假先知,是看他的預言在歷史中的應驗。先知摩西警告說:『你心裡若說,耶和華所未曾吩咐的話我們怎能知道呢?先知托耶和華的名說話,所說的若不成就,……這就是耶和華所未曾吩咐的……』(申十八21-22)

先知米該雅向以色列和猶大王,證明他自己的真誠說,『你若能平平安安的回來,那就是耶和華沒有藉我說這話了』(王上廿二28)。

雖然歷史終究會分出真假先知,但真先知覺得不需要等待歷史的證實,事先便宜告自己是真的。真先知清楚知道主已向他說話,他終究會得到印證。


第三節 受默示的狀態

受啟示的狀態是神所賜絕對專注的狀態,在這個時候神把啟示傳達給先知。神藉眾先知『多次多方的』(來一1)向人說話,通常的方法是異象和異夢。民數記十二6說:『你們中間若有先知,我耶和華必在異象中向他顯現,在夢中與他說話。』

受啟示的狀態可分為幾個不同的層次:(1)啟示性的夢,(2)直接的相遇,(3)忘我的異象。根據專注的強度和啟示的內容來看,受啟示的狀態,程度最低的是啟示性的夢,而最高的要算忘我的異象。



一、啟示性的夢

神與先知交通的一個方法就是夢,夢裡包含啟示,或者就是啟示。聖經里有些夢明顯是屬啟示性的,如基拉耳的亞比米勒(創廿3-7),雅各在伯特利(創廿八12),約瑟的禾捆和日月星辰(創卅七5-10),尼布甲尼撒王和他的金像(但二),先知拿單與大衛王國(撒下七4-17)。神可以用普通的夢來啟示,但並非所有的夢都含有啟示。

一些非字義解經家,將一般夢的形式和內容,與神所啟示夢的形式和內容等量齊觀。在一般的夢中,會把過去或已知的經驗,帶進夢幻的境界。夢中的心思是以本能、直覺和習慣的方式去運作思想。非字義派人士以這種作夢的現象,支持他們不用字義的方式解釋預言性的啟示。Lindblom論道:『像夢一樣,異象是由不同的要素所組成,取材自正常的經驗界中,但往往編織成一種奇異虛幻的整體。』

當然聖經里有一些啟示性的夢,包含熟悉的事物和概念。創世記四十一章里,法老夢見了河、牛和麥穗。明顯地,當神選擇隱喻和象徵的圖畫時,會利用他僕人的背景和經驗,但倘若這些背景與神所要啟示的背道而馳,神也絕不允許他的啟示,受人的背景所歪曲變造。所以,真正說來,啟示的夢其形式和內容源於神,不是由人的頭腦而來。

再者,聖經里也有許多啟示的夢,是利用先知所陌生的隱喻和象徵。這些臨到先知的未來『記號』,跟當時的、本能的和熟悉的事物完全不同。但以理書七章,先知看見四個獸出現,是那麼陌生,在地上從未見過,以致他必須用到類比(例如『像獅子』)。但第四獸不像但以理所見過的任何東西,所以他索性不用地上的類比向讀者報導。的確,這些景象絕不會出自但以理自己的『想像』。



二、直接的相遇

直接的相遇是神和先知間啟示性的相遇,先知對外界儆醒的意識並未剝奪,這種啟示來得相當快。此時神將啟示投射進先知的內在意識中,而接受信息的人,並不一定要處於忘我的狀態下。

所以,當先知以賽亞走過君王的院中時,就得到新的啟示,是關乎希西家王的事(參王下廿4-6)。另一次,甚至是正當先知和君王說話時,啟示就臨到了(參賽卅九1-8;王下廿12-19)。



三、狂恍的異象

最高度的受啟示狀態是忘我,先知被提升於感覺之上,心靈產生極深的專注,獲得極清晰的啟示概念。

進入忘我當中,先知的肉眼常是閉着的(好像在催眠)以便達到專注的狀態。耶利米稱之為『睡』(耶卅一26)。肉眼閉合時,內在的靈覺就開啟了。因此,在似乎進入睡眠狀態時,先知內在的眼和耳,卻專注於神所傳遞的信息。摩西形容這種情形是『在夢幻中凝視』(民廿四4,新譯本)。

在這種強烈的意識狀態中(唯神能賜予),先知能看見自然界以外的事物,聽見一般人所聽不見的聲音。先知的心思完全集中在所傳遞的啟示上,以致平常的思維和感覺中斷,暫時失去功能。先知曉得發生些什麼,但他卻像騎士,松下韁繩,知道發生什麼事情,卻不能改變它。先知曉得自己被神的靈抓住,領受一個信息,他知道這不是自己心裡沉思或想像的結果。

我們不要以為先知忘我的異象,都離不開興奮、痙攣和狂言,事實上在新舊約里,大多數的啟示,都是在沒有任何刺激的情況下得到的。忘我的異象停泊於哥林多前書十四32——『先知的靈原是順服先知的』。


第四節 異象與心思的想像

一、非字義解釋者的觀點

許多非字義的預言解經家相信,受啟示的狀態是一種極強烈的心理活動,心思受到天然傾向或慣性聯想定律的驅使。他們認為預言純粹是先知的心思,在本能導引下的產物。異象中所看到的東西,並非真正的看見,而只是自己以為的看見。

正如非字義解釋者Kaplan所說,『我確信先知的異象,像其他的異象一樣,是屬於一種心理的想像。有時是由於先知高度的心理活動,以及濃厚的興趣;或有時是外在的刺激,及病態的心理狀態,……但我必須強調,異象總是基於先知意識中先存的事物。』

至於神在預言中的角色如何,非字義解經家僅僅把它當作『施干心思的一種影響力,刺激它思想,而不是提供它思想的材料。』Jacob Kaplan繼續說:『一種強烈從未有過的心理經驗臨到,證實是神的手介入,其思想清晰和深奧,同樣可以證實是神的一種啟示。』

既然預言來自先知心思的作用,那麼啟示的形式,自然會帶有先知的背景、經驗、特性等色彩。Davidson說『先知本身心思的想像,往往會使真理披上一件衣服……這全是詩人的想像。』

由於他們的理論,非字義解釋者開啟了遐想的水閘,開啟到一個程度,連啟示的形式,都會受先知的操縱。C. Von Orelli詫異先知竟然『把他們創意性的描述,當作象徵性的,或不知不覺地,以更感性的概念,作為抽象觀念的基礎。』Davidson推論道:『先知異象的內容,部份來自先見的思想,部份來自先知的環境,部份來自神的啟示。』

再者,心理活動的理論,將預言貶低到僅屬於人為現象的層面。正如一位非字義解釋者的結論,『這不會強調得太過份,預言是一種人為的過程,心思的過程,必須從人的觀點,當作心理學的一脈來研究。]


二、字義解釋者的觀點

字義解釋家相信,把受啟示的狀態當作強烈的心理活動,是言過其實,結果會導致錯謬。

第一,聖靈的意念與先知的意念,兩者的關係的確很微妙,其界限相當模糊,可能無從加以區分。但是,過份強調人心理的活動,以致輕視或捨棄聖經神聖作者——聖靈的運行,是絕對錯誤的。論到啟示的傳遞,聖經強調聖靈超然的工作,這一點很重要。

舉例來說,先見約翰是當他被『聖靈感動』(啟四2)時,得着啟示錄的異象,但以理在得到最後的異象以前,被超然的『手』觸摸(但十10)。以西結說『靈就進入我裡面』(結二2),聖經多處題到『耶和華的手在先知身上』,『耶和華的靈降在先知身上』。使徒彼得提出很中肯的看法,他寫道:『因為預言從來沒有出於人意的,乃是人被聖靈感動說出神的話來。』(彼後一21)。

預言不是由人心演繹而來,先知接着神所啟示他們的,記下他們的所見所聞。

第二,從聖經清楚看見,先知未經事先沉思,就把他們所看到和聽到的記下,照字面的意義接受。先知從未將自己當成是神啟示的編輯。甚至當先見約翰還在受啟示的狀態中時,就開始寫了(參啟十4『七雷發聲之後,我正要寫……』)。其他的先知在得着異象後,立刻將啟示記下,像以西結一樣(結十一24-25『我所見的異象就離我上升去了,我便將……都說給彼擄的人聽』)。

雖然在傳達啟示時,先知的心思不能影響啟示的內容,但這並不表示先知是機械式地被聖靈使用。根據神對事情的預知,聖經預言作者的背景、才幹和個性,神都充分地重視和連用。所以,只有使徒保羅擁有特殊的訓練和背景,才能寫出保羅書信,神要用的作者,他就為他們安排生活中的一切,使他們成為特殊的人,接受獨特的裝備與塑造,寫下聖經書卷。

第三、先知藉着發問,參與在他們的異象中,同時也對所得的啟示予以回應·這些動作足以證明,先知所看到的是他們身外的事物和概念。

  举例来说,先知撒迦利亚一再地问向他启示的天使说:『主啊,这是什么意思?』(亚四4)。先见约翰对所指示他的异象,有相当激动反应(如启五4『我就大哭』)。许多先知尝试将他们异象所见的事物,与地上可见的东西相比拟(例如但七4『像狮子』,启廿一11『好像碧玉』)。


第五節 異象和表徵

有些解經家主張,藉異象(vision)和異夢傳遞的預言,必須以表徵出現。這種主張是基於一項觀念,即表徵(figurative imagery)能在看的人心中,留下較深的印象。『正如在異象中,想像的能力立即發揮,想像力的發揮,需要一些形像烙下適當的印象,而這些印象只能經由表徵傳達。』

這種對預言的觀念,使得解經家幾乎把所有的預言都靈意化。為此,他們把啟示錄二十章,完全當作表徵看,因它是由異象傳遞的。Hoeksema辯稱『約翰實際上沒有看到一位天使,帶着一條大鏈子下來,他所看見的這一切,都是在異象中出現的。』Roderick Campbell以這項前提,靈意解釋千禧年的聖殿和新耶路撒冷,他說『以西結和約翰所看的異象,都是在啟示的異象中看到的。所以他們的敘述,都相當富於圖畫和象徵。』

在一般情況下,表徵和意象的確是很好的表達方式,能將印象和概念更長久地印在心上。但是受啟示的狀態是屬於超自然的範疇,和一般的情況截然不同。在聖經里,當先知領受異象時,指使先知的是知覺而非幻覺。先知準確地寫下聖經的啟示,不是由於他們敏感的心思使然,乃是因為他們在神的靈感之下。

事實上,神可以在先知禱告時,把一些事啟示人,如同在忘我的狀態一樣。但神利用這種忘我的異象,為要確保超然的專注和有深度的知覺。神並非選擇一些表徵,以異象的方式,將預言弄得含糊不清。受啟示的狀態,是要幫助先知更清晰、更生動地牢記所領受的神聖啟示。

正如J.Dwight Peritecost論道,『解釋那些籍異夢或忘我狀態所得的預言,並沒有特殊的解經難題。雖然預言的方法有些獨特,但就內容而言,與用明確言語所說的預言,並無二致。』

總之,預言確實常藉異象傳遞給先知。但並非異象中看到的事物或知悉的概念,必須全部(或近乎全部)都是表徵。預言的確包含了表徵和記號,但這些並不一定就是忘我異象的結果。表徵是神所賜的記號和概念,用以描繪未來的事件及其細節。


第六節 預言的透視

一、透視的說明

預言的透視(亦稱為『時間關係定律』),意即兩項或兩項以上的未來事件,時差相距很遠,但先知可能只看到一個輪廓,或兩件事並排在一起。

從彼得前書一11的暗示,我們猜想當先知寫下預言後,他們就坐下,想算計一下著作中的時間觀念。因為在預言傳達時,先知置身於空間,而非時間之中。既然他們是莊嚴地立於一切時間概念之上,他們的預言自然就缺乏時間觀念。

先知在異象中看未來事件,正好像一個普通觀察星象的人,照着呈現在眼前的情況加以組合,並非根據星球實際的空間位置。所以這種現象也稱為先知眼界的縮略。從遠處眺望,有如群山綿延,層層山峰緊密連結,甚至重疊為一,而事實上其間有山谷相隔,這種預言的透視,即所謂『層峰』的觀點。

置身於一切時間觀念之上,先知可以毫無拘束地用未來式(參考賽二),現在式(參考賽九6),有時甚至用過去式(參考賽五三)來說明他們的預言。再者,一個預言的某些部份,在時間順序上可能會顛倒。因此,以賽亞書六五17一25,先講新天新地(永恆的狀態),然後才描繪千禧年的祝福——而事實上照先後順序講,應當顛倒過來才對。



二、確定預言的縮略

雖然許多預言包含縮略的成份,但並非所有的聖經預言都有這個特性。縮略通常在一些彼此有關連,或與未來計劃有關的預言中發生。Charles Feinberg說,縮略『在所謂大先知的預言中格外明顯,他們多次預言到巴比倫的擄掠,主耶和華日子的事件,自巴比倫歸回,以色列分散於全世界,以及將來再從地極重聚一起,這些預言似乎都混在一起,幾乎難以區分。』

由於沒有明確的方法,能使人知道預言是否包含了縮略,有些解經家就說道,只有歷史能告訴我們,是否有間隔存於預言中。如C. von Orelli所言,『只有當間隔在歷史中顯明,才能看見其間的差距。』這種觀點使得預言的解釋捉摸不定,因為解經者也無法肯定他的解釋,只得等待以後歷史的證實。

要確定預言中的時溝或縮略的標準,在整本聖經中可以找到,而非憑歷史的揭示。聖經完整的啟示,足以顯示出預言中縮略的成份。

的確,由於先知的透視,有些預言中含有『伸展』或『擴展』的意義。創世記三15,此預言即伸晨到彌賽亞第一次降臨,他『打傷蛇的頭』。有擴展含義的預言,通常被稱為通用性的預言。通用性的預言是『把發生的某一事件看作是一連串事件的一部份。其間有時差相隔。而其表達的語言,適用於近期、遠期、或整個時期——換句話說,預言可應用在整個複雜的事件中,也可指這事件的某些部份。』

雖然通用性的預言存在於聖經中,但預言伸展的可能性,甚至其過程,必須由整本聖經才能決定。解經者不可以一成不變地說,預言是重複和連續的應驗(尤其是在教會中)。通用性的預言沒什麼不對,但它們的伸展,必須要審慎地確定。


三、縮略的例證

1.例一——下列兩處經文,把聖徒和罪人的復活並列在一起:


睡在塵埃中的,必有多人復醒。其中有得永生的,有受羞辱永遠被憎惡的。(但十二2)你們不要把這事看作希奇。時候要到,凡在墳墓里的,都要……出來。行善的復活得生,作惡的復活定罪。(約五28-29)


若沒有其它經文參考,解經者很容易就下定論說,將來只會有一次普遍的復活,同時發生在所有人身上:義人進天國,惡人下地獄。

但是,當我們參考啟示錄二十章平行經文時,就明顯看出,在基督降臨時,義人將復活,與基督同作王一千年(4節),而『其餘的死人還沒有復活,直等那一千年完了。』,

(5節)這是頭一次的復活。如此,兩次的復活,在約翰福音和但以理書中,是擺在一起,而其時溝至少相差一千年。

再者,雖然義人的復活,在啟示錄二十章四節稱為『頭一次』,但那並非只有一次,乃是包含一連串的復活事件。『各人是按着自己的次序復活。初熟的果子是基督。以後在他來的時候,是那些屬基督的』(林前十五23)。所以,就頭一次復活的單純輪廓中,包含了基督的復活,教會聖徒復活被提,以及大災難中殉道聖徒的復活(例如啟示錄十一章里的兩個見證人)。它也包含舊約聖徒在大災難中結束時的復活。

2.例二——基於預言的類比,在基督為教會聖徒再來,和他來建立千禧年國度之間,可以看到一個時溝。預言的經文清楚說,那時會有凡人,甚至有罪人(參考啟廿8),他們在地上要服在基督的權下。既然所有聖徒都將在榮耀的身體中,眾人於基督二次降臨時,將在審判中滅絕(太十三30,40-42;帖後二8-12;啟十九15等),那麼在千禧年時期,誰將具有凡人身體,且傳宗接代呢?

因此,必須有一段居間時期——在教會被提之後,基督再來建立國度之前——讓一群凡人出生,或者重生,他們要帶着凡人的身體進入千禧年。這段時期即大災難期。由於先知眼界中的縮略,他們無法清楚看到基督再來的二個階段,先知在時間觀點上的缺欠,是由聖經完整的啟示來補足,而非在歷史應驗的事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