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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徒行傳第六章
聲明:本文主要摘自網頁使徒行傳第六章, 以便基督徒朋友作資料查詢和學習之用。無任何商業目的! |
使徒行傳第六章
【徒六1】「那時,門徒增多,有說希利尼話的猶太人,向希伯來人發怨言;因為在天天的供給上忽略了他們的寡婦。」
[原文字義]「供給」職任,分配,事奉,管理,崗位(名詞)。
[文意註解]「說希利尼話的猶太人,」即希臘化的猶太人;他們出生在巴勒斯坦以外的地方,講希臘話,使用希臘文聖經――《七十士譯本》,多隨從希臘的風俗習慣。他們之中有很多人在五旬節時也相信了主,可能有泰半信徒因嚮往教會生活,而留在耶路撒冷,並未回到外邦的原居地。
「向希伯來人發怨言,」『希伯來人』指生長在巴勒斯坦的猶太人;他們說亞蘭語,使用希伯來文聖經,並且保存猶太文化與習俗。初期教會信徒間的隔膜和埋怨,可能起因於語言和生活習慣的相異。
「因為在天天的供給上忽略了他們的寡婦,」沒有親屬照顧的寡婦,她們的需要便成為教會的責任(提前五16)。
[話中之光](一)「那時,門徒增多,」每當教會迅速增長,信徒人數大量增加的時候,也是仇敵在教會中製造分化的時機。
(二)「說希利尼話的猶太人,向希伯來人發怨言」――教會內部的難處,常起源於信徒之間天然的差異,例如:種族、國籍、語言、生活習慣、教育程度、社會地位等的不同。
(三)不要以為「發怨言」是一件小事,如果不立予堵住破口,必致破壞教會的合一,引起分裂。
(四)「在天天的供給上忽略了他們的寡婦,」最叫教會的合一受到傷害的,就是在信徒之間發生了差別待遇。
【徒六2】「十二使徒叫眾門徒來,對他們說:『我們撇下神的道,去管理飯食,原是不合宜的。』
[原文字義]「管理」服事,伺候,分給(動詞);「合宜」美德,德行,適當,令人喜悅。
[文意註解]「管理飯食,」指關懷信徒物質上的需要。
「原是不合宜的,」按原文意指『這不是我們的美德』;主選召十二使徒,原是要他們盡神話語上的職事,如今為着照顧信徒生活上的需要,把原來的職事丟在一邊,這不算是使徒們的愛心、謙卑、能幹等美德,反而是他們的愚拙。注意,這並不是說管理飯食比禱告傳道低一級,乃是說他們放下禱告傳道,去負起管理飯食的責任,有違主選召他們的本意。
本節給我們看見兩類的執事:(1)神話語的執事;(2)管理飯食的執事。或者說:(1)屬靈供應的執事;(2)處理事務的執事。但並不是說,兩者互不相干,因為稍後便記載管理飯食的司提反,也有分於話語上的供應(參10節);乃是說,信徒宜按恩賜,各人發揮所長。
[話中之光](一)魔鬼的詭計,是想利用我們日常生活(「飯食」)上的問題,轉移我們的注意力,叫我們撇下靈命上的需要(「神的道」)。
(二)人活着不是單靠食物,乃是靠神口裡所出的一切話(太四4);人固然需要食物的供給,但是人更需要神話語的供給。
(三)在服事的工作上,有些是十分重要,如照顧寡婦等的事。但是這些工作,仍可能會耽誤更重要的工作。我們在這世上都有許多的用處,但我們只能揀選一項是最適合我們的,而專心地好好的作,才能幫助這世代的人。
(四)教會最好不可要求傳道人兼任事務的總管,因為這不但傷害了傳道人的恩賜和主給他們的託付,教會本身也不會得到好處。
(五)每當教會發生事故時,正是考驗教會領袖的一個機會,因為他們有可能:(1)不敢着手處理;(2)推卸責任;(3)以『處分』來代替『處理』;(4)沒有抓住問題的根源。
【徒六3】「所以弟兄們,當從你們中間選出七個有好名聲,被聖靈充滿,智慧充足的人,我們就派他們管理這事。」
[文意註解]「當從你們中間選出七個有好名聲,」『好名聲』原文是有見證;見證才是真實的,好名聲可能是虛假的。
「被聖靈充滿,」『充滿』按原文是形容裡面被充滿的狀態(參5節;徒七55;十一24;路四1),而不是指外面的充溢(徒二4;四8,31;九17;十三9;路一15,41,67)。
本句按原文更好翻作『要滿有聖靈』。被聖靈充滿,是一時的;滿有聖靈,是常時的,是一直維持並保守住被聖靈充滿的境地。
「智慧充足的人,」前面的『被聖靈充滿』着重於屬靈的生命和能力;這裡的『智慧充足』着重於作事的知識和才幹。
「我們就派他們管理這事,」『管理』是動詞,有服事之意;『執事』(腓一1;提前三8~13)一詞即由此字而來。
[話中之光](一)本節指明選立執事的要件:(1)「從你們中間」――必須是在教會中有學習的『門徒』(參2節);(2)「有好名聲」――在人面前有良好的見證;(3)「被聖靈充滿」――在神面前有屬靈的追求;(4)「智慧充足」――對於事務有治理的才幹。
(二)執事的選出,絕不是像今天基督教中許多人的『民主觀念』,少數服從多數;乃是接受主的權柄和聖靈的管理,不是人的意見的協商。
(三)執事不僅是「選出」來的,更是『長出』來的;如果僅靠「選出」,而沒有『長出』,便會給教會帶來更多的難處。
(四)凡想要在教會中被揀選作執事的人,必須具備相當高的屬靈份量和屬靈品格;在屬靈的事奉上,屬靈的品格比工作技能要重要得多。
(五)我們不僅要達到一時「被聖靈充滿」的地步,也要常時守住『滿有聖靈』的光景。
(六)我們惟有常時維持『滿有聖靈』的狀態,裡面的生命才會豐盛,也才能「智慧充足」,去處理教會中繁重的事務。
(七)教會是整體的事奉;在教會中作領袖的人,切不可企圖一手包辦所有事務,而應當選定合適的人一同分擔教會的擔子。
【徒六4】「但我們要專心以祈禱、傳道為事。」」
[原文字義]「專心」恆切。
[文意註解]「但我們要專心,」『專心』原文的意思是把心放在一件事上,並且是堅定的、恆切的放在一件事上。
「以祈禱、傳道為事,」『祈禱』是為人向神說話;『傳道』是為神向人說話。注意,這裡是把祈禱放在傳道之前,因為惟有祈禱,才能促進傳道的功效;先在神面前得着神的話語,明白神的旨意,蒙神加力,然後才能在人面前充分供應從神來的祝福。
[話中之光](一)在我們忙碌的工作中,我們可能忽略,是我們最能貢獻給神國的事。注意我們該專心。祈禱的靈常找最純潔、最熱切的心靈,使 可將自己交託給他們。你要將自己這樣獻上!
(二)先「祈禱」後「傳道」,才是正常;少「祈禱」多「傳道」,乃是墮落;不「祈禱」單「傳道」,必定敗亡。
(三)傳福音,必須有禱告;一個傳福音的人,必須是一個禱告的人。我們必須有夠多的禱告,來引領、陪同並隨着我們的傳道。
(四)祈禱和傳道是一個屬靈的循環――禱告引進話語的職事,話語的職事又引進禱告;沒有禱告,話語的職事就缺少生命的供應和能力,沒有話語的職事,在禱告中所接受的負擔就沒有出口。
【徒六5】「大眾都喜悅這話,就揀選了司提反,乃是大有信心,聖靈充滿的人,又揀選腓利、伯羅哥羅、尼迦挪、提門、巴米拿,並進猶太教的安提阿人尼哥拉。」
[原文字義]「司提反」冠冕;「腓利」愛馬;「伯羅哥羅」歌舞領導人;「尼加挪」得勝者;「提門」尊貴;「巴米拿」堅定;「尼哥拉」人民得勝者。
[文意註解]「司提反…腓利、伯羅哥羅、尼迦挪、提門、巴米拿…尼哥拉」這些都是希臘名字,無疑地這七個人都是說希臘話的信徒。
「進猶太教的安提阿人尼哥拉,」『尼哥拉』大概是一個外邦人轉奉猶太教的;特別有意義的是,路加指出這人的原籍地是『安提阿』,那裡是未來向外邦人傳揚福音的『大本營』。
頗多解經家認為此『尼哥拉』即《啟示錄》中的尼哥拉(啟二7,15),但無確據可憑。
[話中之光](一)從說希臘話的人中間選出人來,以解決說希臘話的人群中的問題,這給我們看見:執事的揀選是因事置人,不是因人置事。
(二)教會若要解決問題,就必須找那些對問題熟悉的人來處理。
【徒六6】「叫他們站在使徒面前;使徒禱告了,就按手在他們頭上。」
[文意註解]「叫他們站在使徒面前,」注意,他們是『站』着的,不像現在一般人所作的,給人按手的站着,接受按手的『跪下』。
「使徒禱告了,就按手在他們頭上,」『按手』在聖經里有幾方面的意義:(1)傳遞祝福(創四十八13~20);(2)分給尊榮(民廿七18~19);(3)分給恩賜(提後一6);(4)醫治(徒廿八8);(5)聯合――舊約時藉着按手在牲畜的頭上,表明獻祭的人與祭物聯合,祭物的流血、被殺,視同獻祭的人流血、被殺,他的罪因此就得以赦免(利一4);而新約則表明按手者和被按手者的合一(提前五22)。
使徒在這裡的按手,乃是代表身體與被按手的人有『交通、聯合、阿們、印證』,一面阿們聖靈在教會中所揀選的,一面表示有分於他們的事奉,在靈里和他們一同擔負那職事的責任。
【徒六7】「神的道興旺起來;在耶路撒冷門徒數目加增的甚多;也有許多祭司信從了這道。」
[原文字義]「道」話(logos);「興旺」擴展,增長。
[文意註解]「神的道興旺起來,」『興旺』暗指生命的長大;神的話乃是生命,有如種子撒在人的心裡,會日漸長大(可四14)。
本節是表明教會選立執事之後所顯出的後果。神的道所以興旺,是因為:(1)問題除去了(1節);(2)使徒專心了(4節);(3)教會和睦了;(4)肢體各按恩賜服事了。
「也有許多祭司信從了這道,」『祭司』原本承繼舊約獻祭的職分,並且終身參與遵行舊約條例的事奉;今既接受了『這道』,這道宣講另一種祭――基督一次被獻,擔當了多人的罪(來九28)――因此舊的獻祭制度就變為不必要了(來十1~4,11~14)。
『信從』表示信而順服,信神就要順服神;信心本身就是順服,但信心也能帶來順服(弗二8~10;雅二14~26)。
[話中之光](一)教會中的問題若能妥善處理,就必帶進屬靈的復興。
(二)一個正常的教會,可以從三方面表現出來:(1)見證加強――「神的道興旺起來」;(2)人數增多――「門徒數目增加甚多」;(3)征服敵擋者――「也有許多祭司信了這道」。
【徒六8】「司提反滿得恩惠能力,在民間行了大奇事和神跡。」
[文意註解]「司提反滿得恩惠能力,」『恩惠』即恩典,就是神賜給人,叫人白白享受的好處;人所能得着最大的恩典,乃是神自己給人得着並享受。『能力』即聖靈顯在人身上的能力(徒一安8)。
「在民間行了大奇事和神跡,」這就是他滿得恩惠,有神與他同在,並且滿有聖靈的能力的具體表現。
[話中之光](一)司提反不是使徒, 是管理飯食的執事;但是他的事跡卻記載於《使徒行傳》。反而許多使徒,但他們的事工卻未見於本書。可見重要的還不是一個人在教會中的職分,而是他的工作成效如何。
(二)教會中正常的執事,絕非僅會跑腿、辦事;他們的屬靈生命也需剛強豐盛,正如司提反,滿有「恩惠能力」,能行「大奇事和神跡」。
(三)必須先「滿得恩惠能力」,然後才能行神跡奇事;有了神作我們的恩惠,聖靈作我們的能力,自然就行出神跡奇事來。
【徒六9】「當時有稱利百地拿會堂的幾個人,並有古利奈、亞力山太、基利家、亞西亞,各處會堂的幾個人,都起來,和司提反辯論。」
[原文字義]「利百地拿」釋放,自由;「辯論」對問,爭論,一起尋找答案。
[文意註解]「當時有稱利百地拿會堂的幾個人,」『利百地拿』字義是『得自由的人』,指原為奴隸,後被釋放得自由的人。他們很可能是主前63年,被羅馬執政者龐貝擄去羅馬為奴,後來獲得自由的猶太人和他們的後代。
「古利奈,」呂底亞(即今利比亞)與北非的首要城市,位於亞力山太與迦太基兩地之間。
「亞力山太,」埃及首都,在羅馬帝國中地位僅次於羅馬城,城內五個行政區中有兩個是猶太人區。
「基利家,」羅馬帝國省分之一,位於小亞西亞的東南角,緊鄰敘利亞。使徒保羅所生長的大數,乃基利家的主要城市之一。
「亞西亞,」羅馬帝國省分之一,位於小亞西亞的西部。
「各處會堂的幾個人,」『各處會堂』指明當時耶路撒冷有許多會堂,是由歸回的猶太人,照着他們在散居之地的語言分別成立的(參徒二9~11)。
「和司提反辯論,」有的解經家認為司提反與人『辯論』福音乃是一個失策,因為由下面的記載看來,他雖然辯贏了對手(10節),卻不但沒有使對方心悅誠服,反而引起對方更大的敵意,設法陷害他(11~14節)。一方面我們承認,以理論知識來辯倒對方,並不是基督徒得人的好方法,若是可能的話,在傳福音時應當儘量避免跟人發生辯論,並且要注意下面數項原則:(1)不可傷害對方的自尊;(2)不可刺激對方的情緒;(3)在不同意對方的觀點時,要心平氣和地陳述;(4)當發現對方顯出激動的情緒時,應立即停止談話。
另一方面,我們也覺得司提反的『辯論』,在當時的情況乃是不可避免的,理由如下:(1)由本節可知,這是對方在司提反傳福音的時候「起來」爭辯(即發起的辯論),司提反不過是被迫反駁;(2)司提反的反駁,得到聖靈的幫助和印證(10節);(3)司提反雖然最後因此而殉道,但是他看見天開了,且人子站在神的右邊表示嘉許(徒七55~56);(4)司提反殉道的光景,相信曾給那少年人掃羅的心中刻上了不可磨滅的印象(徒七58~60),對使徒保羅的得救和事工均產生很大的影響――主使用司提反換來一個更大的器皿。
【徒六10】「司提反是以智慧和聖靈說話,眾人敵擋不住;」
[話中之光](一)信徒為主作見證的秘訣乃是「以智慧和聖靈說話」;每當我們為主開口時,不可一味憑自己思索,乃應一直照着聖靈在裡面的感動和提示而發言(路十二12)。
(二)信徒若覺得自己缺少智慧,應當求那厚賜與眾人、也不斥責人的神, 就必賜給我們(雅一5)。
(三)人們可以敵擋我們信徒,但不能敵擋那住在我們裡面的聖靈;其實他們所敵擋的不是我們『人』,乃是敵擋『聖靈』(徒七51)。
【徒六11】「就買出人來說:『我們聽見他說謗 摩西,和神的話。』」
[原文字義]「謗 」褻瀆,毀謗;「話」應時的話(rhema)。
[文意註解]「我們聽見他說謗 摩西,」可能司提反傳講摩西律法和獻祭條例不過是影兒,不是本物的真像(來十1),基督才是律法和祭物的實際(西二17);敵對的人就歪曲他的話,入他於罪。
「和神的話,」猶太人視《摩西五經》為神活潑的聖言(徒七38),故謗 摩西的律法,也就是謗 神的話。
【徒六12】「他們又聳動了百姓、長老、並文士,就忽然來捉拿他,把他帶到公會去,」
[原文字義]「聳動」煽動,激起,鼓動。
[文意註解]「他們又聳動了百姓,」『聳動』原文意思有如火山爆發時的『震動』,是一種激烈的搖撼。
「就忽然來捉拿他,」『忽然來』原文是一個字,指帶着暴烈情緒的衝到;『捉拿』指一種暴力的擒拿。
[話中之光](一)司提反為着作主見證,而受毀謗(11,13~14節),被捉拿,最後甚至為主殉道(徒七60)。他真是有份於基督的患難(西一24),具有十架死的模型。
(二)這些捉拿司提反的人,行動有如暴徒(按原文字意);宗教式的熱心,非常殘暴可怕(加一13~14)。
【徒六13】「設下假見證說:『這個人說話,不住的 踐聖所和律法;』
[原文字義]「 踐」輕蔑,拉低,推倒。
[文意註解]「不住的 踐聖所和律法,」司提反可能也引用主耶穌的話,表明:(1) 才是真聖所和帳幕(約二19;來八2);(2)舊約的律法有不足之處, 來成全並提高律法的層次(太五17~47)。因此被人誤解或蓄意歪曲。
【徒六14】「我們曾聽見他說,這拿撒勒人耶穌,要毀壞此地,也要改變摩西所交給我們的規條。」」
[原文字義]「規條」規矩,習慣,遺傳。
[文意註解]「這拿撒勒人耶穌,要毀壞此地,」司提反大概是引用主耶穌的話,警告猶太人聖城和聖殿將要被毀(太廿三38;廿四2)。
「也要改變摩西所交給我們的規條,」『規條』是指文士對律法的解釋,猶太人視同從摩西來的,凡攻擊這些規條的,等於是攻擊摩西的律法。主耶穌定罪他們因着古人的遺傳,犯了神的誡命(太十五3~6)。
【徒六15】「在公會裡坐着的人,都定睛看他,見他的面貌,好像天使的面貌。」
[文意註解]「見他的面貌,好像天使的面貌,」本書的作者路加並未見過司提反,他如此的描述,大概是根據保羅的印象,因為保羅是當時的目擊者之一(徒七60)。
[話中之光](一)傳福音的使者,自己必須先享受福音的好處,浸沉在屬天的恩典中,才能表顯出屬天的容貌。
(二)我們信徒若常常與主交通,敞着臉觀看主的榮美,也就會在臉上返照主的榮光(林後三7,18;出卅四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