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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徒行传第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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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徒行传第四章


【徒四1】“使徒对百姓说话的时候,祭司们和守殿官,并撒都该人,忽然来了;”

 [文意注解]“使徒对百姓说话的时候,”‘使徒’原文是复数代名词‘他们’,表示说话者不只是一个人。

“祭司们和守殿官,”‘祭司们’分班轮值,故指该周在圣殿区供职的那些祭司;‘守殿官’可能是圣殿的总管,负责监督护卫圣殿并维持圣殿的秩序,其地位和权势仅次于大祭司(徒五24,26;路廿二4,52)。

“撒都该人,”犹太教的一个派别,成员均来自祭司阶级,他们乃属于有权有势的贵族阶级。由于他们与罗马人有良好的关系,因此常仗势镇压异己者。他们不相信死人复活,而使徒们却宣扬主耶稣从死里复活,因此令他们大感烦恼(参2节)。

 [话中之光](一)“祭司们和守殿官,并撒都该人,”这些人都是犹太教的领袖,本来应当深明神的旨意,然而竟成了撒但利用来逼迫教会的工具;今天的基督教领袖,恐怕也有许多被撒但所利用,外表好像是事奉神,实则叫教会受亏损的竟是他们。

(二)当圣灵作工的时候,仇敌撒但也会起来搅扰;许多时候,仇敌在教会中兴风作浪,正是证明了教会中有一班人愿意活在神的心意中,引起魔鬼的忌恨,所以我们反而应当刚强壮胆,为主站住。


【徒四2】“因他们教训百姓,本着耶稣,传说死人复活,就很烦恼;”

 [文意注解]“本着耶稣,”原文是‘在耶稣里’,意指‘在耶稣的能力和性质里’教训百姓。

“传说死人复活,”‘传说’即‘宣讲’;这里可能有三种意思:(1)从耶稣复活的实例,宣讲死人复活的事已经发生了;(2)藉着耶稣从死里复活,宣讲将来死人也要复活(林前十五12~19);(3)宣讲死是由亚当而来,而复活是由基督而来(林前十五20~22)。

 [话中之光](一)我们不仅要在心里相信主耶稣从死里复活,并且要在口里“传说” 的复活。

(二)信徒不仅要客观地相信主复活的道理,并且要主观地经历主复活的生命。


【徒四3】“于是下手拿住他们;因为天已经晚了,就把他们押到第二天。”

 [文意注解]“因为天已经晚了,”晚祭约在下午四时结束,圣殿的门正要关闭。任何有关生死的审判须在白天开始,也在白天结束。

 [话中之光](一)使徒们虽然被“押”在监里,但他们所传的道却供应了数千人的需要(参4节)。这说出了一个事奉的原则:藉着十字架的捆锁,反而释放出丰盛的生命。

(二)事奉主的人若不肯被‘关’起来,而喜欢自作主张,四处奔跑,反会局限圣灵的作为,得不着事奉的果效。


【徒四4】“但听道之人,有许多信的,男丁数目,约到五千。”

 [文意注解]“男丁数目,”‘男丁’通常指男性成年人,偶而也指包括妇女的‘世人’(路十一31‘世’字原文与这里的‘男丁’同一字);惟因路加在本书有多处通常会清楚指明是否包括妇女(徒五14;八3,12;九2;十七12;廿二4),所以这里理应是指男人而已。

“约到五千,”有两种解法:(1)指那一天信主的人‘约有五千’;(2)指到那一天为止,信主的人数总共‘约达五千’。

 [话中之光]尽管仇敌竭尽所能要阻止福音的传扬,但福音的能力并不是任何属人的权势所能阻挡的;人越逼迫,福音的果效越显大。


【徒四5】“第二天,官府、长老,和文士,在耶路撒冷聚会。”

 [文意注解]“官府、长老,和文士,”‘官府’原文系复数词,指祭司长们;‘长老’指民间的绅耆;‘文士’多为法利赛人,他们深谙旧约律法和古人的遗传。公会是由这三班人组成的,也是以色列的最高法院;定主耶稣死罪的就是他们(太廿六57,59;路廿二66)。


【徒四6】“又有大祭司亚那,和该亚法、约翰、亚力山大,并大祭司的亲族都在那里。”

 [文意注解]“大祭司亚那,”主后六至十五年作大祭司,后被罗马人免职,但犹太人仍公认它为大祭司。

“该亚法,”他是亚那的女婿,在主后十八年至卅六年继任大祭司。

“约翰,”也许是亚那的儿子约拿单,在主后卅六年继任大祭司;也有人认为他就是耶路撒冷沦陷后‘大会堂’的首领约翰・本查盖。

“亚力山大,”身分不详。


【徒四7】“叫使徒站在当中,就问他们说:‘你们用甚么能力,奉谁的名,作这事呢?’”

 [文意注解]“你们用甚么能力,”‘能力’指作事的凭藉。

“奉谁的名,”指作事的源头,是谁授权的。

“作这事呢?”‘这事’指行神迹医治那生来是瘸腿的(参22节;三2)。

 [话中之光](一)“你们…奉谁的名作这事呢?”他们这个问话表明他们所要对付的乃是那个‘谁’――耶稣基督;撒但的对头是主,所以服在它权下的爪牙自然也是对付主。

(二)仇敌的伎俩是要神的儿女因惧怕而退后,不敢再承认主的名。


【徒四8】“那时,彼得被圣灵充满,对他们说:”

 [文意注解]“那时,彼得被圣灵充满,”彼得原已被圣灵充满(徒二4),如今再次被圣灵充满,可见充满是多次、常常有的(徒四31;九17;十三9)。

 [话中之光](一)没有一个信徒能靠自己与撒但所管辖的世界体系相抗衡,除非圣灵作我们的供应,来负我们的全责;所以每一次面临仇敌的逼迫时,必需求圣灵的充满。

(二)主曾应许门徒说,到那时候,必赐给你们当说的话;因为不是你们自己说的,乃是你们父的灵在你们里头说的(太十19~20)。


【徒四9】“‘治民的官府,和长老阿,倘若今日,因为在残疾人身上所行的善事,查问我们他是怎么得了痊愈;’

 [原文字义]“得痊愈”得救。

 [文意注解]“治民的官府,”原文是‘百姓的官长’,指祭司长们(参5节)。

“因为在残疾人身上所行的善事,”‘残疾人’即病人(徒五15~16)。

“查问我们他是怎么得了痊愈,”‘查问’指法律上的审讯。

 [话中之光]从第九节起至十二节,彼得利用被盘问的机会,在盘问者面前发表了一篇精简扼要的福音信息。我们也要学习他的榜样――无论怎么样的场合,无论得时不得时,总要专心传道(提后四2)。


【徒四10】“你们众人,和以色列百姓,都当知道,站在你们面前的这人得痊愈,是因你们所钉十字架,神叫 从死里复活的,拿撒勒人耶稣基督的名。”

 [原文字义]“得痊愈”身体健全。

 [文意注解]“拿撒勒人耶稣基督的名,”‘拿撒勒人耶稣’这名指明犹太教领袖所藐视的那一位(约一45~46;徒廿二8;廿四5)。

 [话中之光]这个瘸腿的人,在耶稣基督的名里‘得着痊愈’,乃是一切信靠耶稣基督之名的人,在灵性上‘得救’的指标。


【徒四11】“ 是你们匠人所弃的石头,已成了房角的头块石头。”

 [原文字义]“所弃”轻看,蔑视,无有。

[背景注解]犹太人建筑房屋,在安放根基之时,是先在最外角安置一基石,称为“房角石”,它是一座建筑物底部转角处的巨石,用以连接墙垣的,是支持和稳定全建筑物的石头。

 [灵意注解]‘匠人’指祭司长、文士和法利赛人等犹太教领袖,他们本该为着神的建造而工作;‘石头’指主耶稣, 是神用以建造的基材(亚三9)。主被犹太教的领袖弃绝,甚且钉 在十字架上,神却叫 复活,成了‘房角的头块石头’(诗一百十八22;太廿一42),就是用以建造教会(房)最基本、最重要、连络全体的房角石(赛廿八16;弗二20~21;彼前二4~7)。

 [话中之光](一)基督就是教会的“房角石”,教会中的各族、各方都因着 联在一起;我们凡事都要以基督为最终的依归。

(二)在基督教中,第十二节乃是着名的经节,却忽略了第十一节。换句话说,基督教只传救赎主,不传房角石;只传救恩,不传建造。其实神拯救我们的目的,乃是为着建造 的教会和国度,并不单单是为着叫我们得永生、免进地狱。

(三)主拯救我们,是为着改变我们的天然生命,使我们从泥土变成活石,用来作 建造的材料(彼前二5),建造成功新耶路撒冷(启廿一2)。


【徒四12】“除 以外,别无拯救;因为在天下人间,没有赐下别的名,我们可以靠着得救。””

 [原文字义]“得救”得痊愈。

 [文意注解]“除 以外,别无拯救,”意指耶稣基督乃是得救惟一的门路,在神面前人不能自救,也不能救别人。

“因为在天下人间,”‘因为’一词是解释上一句‘除 以外,别无拯救’的理由;‘天下’指全世界;‘人间’指全人类。

“没有赐下别的名,我们可以靠着得救,”耶稣这名代表了神在耶稣身上的作为,以及借由耶稣而传给世人拯救的信息。人若接受了耶稣的名,也就是信了耶稣。神给人的救恩就是人必须‘信耶稣是基督,是神的儿子’,这样‘就可以因 的名得生命’(约廿31)。

彼得被圣灵充满,在官长面前(也是在宇宙中间)宣告了一件非常肯定的事实,就是人的罪得蒙赦免,并且与神和好,得到永生,惟一的门路仅只耶稣基督而已。本节表明了四层的意思:(1)耶稣乃是‘独一’的救主――除 以外,别无拯救;(2)耶稣乃是独一‘可靠’的救主――我们可以靠着得救;(3)耶稣乃是‘神所赐’独一可靠的救主――因为没有赐下别的名;(4)耶稣乃是神所赐‘在天下人间’独一可靠的救主――因为在天下人间,没有赐下别的名,我们可以靠着得救。

 [话中之光](一)一个人可能相信各种不同的宗教,但除非他接受基督作救主,他的罪仍不得赦免。

(二)宗教不能救我们,善行也不能救我们,只有靠基督才能救我们。

(三)罪人固然必须信靠主耶稣,才能得救;就是信徒个人或教会,也必须信靠主耶稣,才能解决难处,才能得着丰富的供应。所以一切

(四)耶稣这名不仅是 的,也是赐给人的。我们若不知道我们在其中的份,我们就要受很大的亏损。

(五)耶稣的名不只有医病的权能,同时也是使人得拯救的凭据。

(六)除了耶稣这名,我们绝对不可高举任何别的名。


【徒四13】“他们见彼得、约翰的胆量,又看出他们原是没有学问的小民,就希奇,认明他们是跟过耶稣的。”

 [原文字义]“没有学问”未受教育,文盲;“小民”庶民,普通人,俗人,无技艺的人。

 [文意注解]“他们原是没有学问的小民,”‘没有学问’指没有受过专门的教育,特别是没有关于律法的复杂规矩的拉比式教育;‘小民’原文是‘无知的人’,指门外汉,没有任何特殊的专业资格。彼得与约翰未在拉比学校中受过训练,也未曾在被认可的宗教圈内担负过任何职务。

使徒们有如此的胆识,不外有两个原因:(1)在三年半跟从主耶稣的期间,深受 的教导和影响;(2)在主耶稣复活以后,得着圣灵的内住和浇灌,领受了圣灵的教导和能力。

 [话中之光](一)我们今日所当祈求的,不是知识和口才,乃是胆量;而胆量是从被圣灵充满而来的,所以我们应当祈求被圣灵充满,叫我们能放胆为主作见证。

(二)服事主最重要的条件,还不在于神学知识和教会中的身分地位,乃在于主对你个人有没有呼召和托付。

(三)此时的彼得和从前完全两样。从前在大祭司的院中,被人认明‘是同拿撒勒人耶稣一伙的’时候(太廿六71), 就发咒起誓的极力否认。但现在他不再以此为羞,反倒更多藉着所行所说的,显明“他们是跟过耶稣的”。

(四)我们信徒应当努力学习作‘耶稣基督的活像’,在生活事奉中,叫别人能清楚的认明我们“是跟过耶稣的”。


【徒四14】“又看见那治好了的人,和他们一同站着,就无话可驳。”

 [原文字义]“可驳”反对,辩驳,驳倒。

 [话中之光]事实胜于雄辩;传福音最好的办法是在人面前陈列生命改变的事实见证。


【徒四15】“于是吩咐他们从公会出去,就彼此商议说:”


【徒四16】“‘我们当怎样办这两个人呢?因为他们诚然行了一件明显的神迹,凡住耶路撒冷的人都知道,我们也不能说没有。’

 [话中之光]“我们当怎样办…呢?”人最好的办法,就是按真理办事;不按着真理,就会越办越糟。


【徒四17】“惟恐这事越发传扬在民间,我们必须恐吓他们,叫他们不再奉这名对人讲论。””

 [话中之光](一)仇敌尽其所能的要封闭我们的口,叫我们不敢“对人讲论”福音;千万不要以为只要用行为传福音就够了,不必对人用口传讲。我们若闭口不敢传讲,就是中了仇敌的诡计。

(二)有的信徒因为灵性软弱,所以不敢对人讲论耶稣;其实你所以软弱,就是因为你不讲。你一开讲,灵就刚强了。

(三)也有的信徒以为自己的生活不太正常,所以就不敢传福音。其实你这个不正常,原因恐怕就是因为你不说;你一开口,你就正常了。


【徒四18】“于是叫了他们来,禁止他们,总不可奉耶稣的名讲论教训人。”

 [文意注解]“总不可奉耶稣的名讲论教训人,”‘讲论’指清晰地谈话;‘教训人’指对人教导。


【徒四19】“彼得、约翰说:‘听从你们,不听从神,这在神面前合理不合理,你们自己酌量罢;’

 [原文字义]“酌量”审判,论断。

 [文意注解]“听从你们,不听从神,”‘你们’指公会;一般犹太人原有听从公会的义务,因为公会是设立来代替神照顾百姓的。犹太人应当把听从公会当作是听从神。然而当公会偏离了神的旨意,不再替神作事之时,人无法从公会听到神的话,所以才不听从他们。

“你们自己酌量罢,”这句话按原文可另译作‘你们自己审判罢’;从表面看,是使徒们在受公会的在审判,但实际上,是使徒们在审判那审判他们的公会。

 [问题改正]今天有些传道人引用这一节圣经教导信徒‘听从神,不听从人’,但没有给予正确的解释,以致信徒每每有偏激的态度,结果不但没有归荣耀给神,反而叫主的名被世人羞辱。因此,信徒对下列几点不能不知:

(一)这里所谓‘听从’与‘不听从’并不是叫信徒罔视国家的法律,例如服兵役、纳税等国民应尽的义务,基督徒也有责任遵守;孝顺父母、服从上级的命令,也是基督徒该有的态度。

(二)彼得和约翰在此所‘不听从’的,乃是禁止他们奉主耶稣的名传扬福音,因为传福音作见证原是信徒的天职(太廿八19)。

(三)信徒只有在那些‘命令’确实危害到我们尽天职的情况下,才作‘不听从’的抉择。

(四)这里是说‘不听从’,并不是说‘不顺服’。‘听从’和‘顺服’是两回事;前者是指行为,后者是指态度。信徒的基本态度是服在一切有权柄的之下:当惧怕的,惧怕他;当恭敬的,恭敬他(罗十三7)。

(五)当在上有权柄者的命令,危害到信徒的信仰和身分时(例如:不准相信主、不准传福音、受命去作某种违反良心与道德的事等),便不能‘听从’,但不能显出叛逆不服的态度。特别是作儿女的人,有事尽可以向父母亲提议,但不能有不服的态度。

 [话中之光]许多人的不幸,乃是因为‘人’的声音在他们的耳朵里,大于‘神’的声音。


【徒四20】“我们所看见所听见的,不能不说。””

 [文意注解]“我们所看见所听见的,”指信徒从主所看见所听见的,也就是我们对基督的经历。

 [话中之光](一)作一个好的传道人,必须是先从主有所看见和听见,才能传讲他们所看见和听见的;也惟有这样的传讲,才能令听道的人‘无话可驳’(14节)。

(二)泯灭良心、弃绝真理、混淆是非的人,就不能说所当说,行所当行。


【徒四21】“官长为百姓的缘故,想不出法子刑罚他们,又恐吓一番,把他们释放了;这是因众人为所行的奇事,都归荣耀与神。”

 [话中之光](一)“想不出法子刑罚他们,又恐吓一番,”这话表示‘恐吓’乃是没有办法中的唯一办法。恐吓乃是仇敌历世历代所惯用的伎俩。

(二)基督徒不畏惧人恐吓的原因,乃在于知道人对他所作的任何事都是暂时的,但是神对待他的却是永恒的。

(三)对于那些真实倚靠神的人而言,恐吓是起不了甚么作用的,反而更催逼他们紧紧依靠神。

(四)信徒所以能凡事不怕敌人的惊吓,是因为这只能证明他们沉沦,我们得救,都是出于神(腓一28)。


【徒四22】“原来藉着神迹医好的那人,有四十多岁了。”

 [文意注解]“有四十多岁了,”表示这人早已经成熟了,他的病历漫长,病情固定,已非药石所能医治,所以必定是出于神大能的医治。

 [话中之光](一)人身上的毛病(包括身体上的和心灵上的),与生俱来的痼疾,无论是多么的冥顽,主都有办法对付。

(二)人愈是束手无策,就愈能显出乃是出于神的作为。人的尽头,乃是神的起头。


【徒四23】“二人既被释放,就到会友那里去,把祭司长和长老所说的话,都告诉他们。”

 [原文字义]“会友”自己人,私人社团,隐密处。

 [文意注解]“就到会友那里去,”意即回到‘自己的人那里去’。他们这个行动表示:(1)虽然饱受惊吓,仍旧不萌退志,愿与其他的信徒同生死;(2)虽然位居高处(蒙主拣选为使徒),却不觉得自己比别人有何长处,仍需其他信徒的协助。

有解经家认为‘会友’一词可能是指起初门徒聚会的地点(徒一13~15),这是他们经常分享主恩之地。

 [话中之光](一)信徒与世人绝不相配(林后六14),所以凡是真实的信徒,应当从心里看待其他的信徒为‘自己的人’(“会友”原文)。

(二)“二人既被释放,就到会友那里去。”这是肢体间彼此‘分担’、‘分忧’、‘分享’的具体见证。弟兄为患难而生(箴十七17);当你遭遇患难时,教会中有人肯与你分忧并分担吗?


【徒四24】“他们听见了,就同心合意的,高声向神说:‘主阿,你是造天、地、海,和其中万物的;’

 [文意注解]“主阿,”‘主’字意指‘权能之主’; 有绝对无限的权能,非人类所能与之抗争。

 [话中之光](一)教会处此罪恶的世界中,从始至终,若是没有神特别的护理,早就被一般魔鬼使者的毒手所铲除了。

(二)教会的产生,是由于祷告(徒一14);教会应付难处,也是藉着祷告。

(三)难处不仅能把教会催逼到神的面前,难处也能把神的儿女催逼得彼此更加“同心合意”。

(四)“同心合意的,高声向神说。”‘同心合意’乃是祷告神、为神争战的要件(太十八18~19);神不听不同心合意的祷告,撒但也不怕不同心合意的教会。

(五)重大的祷告,必须藉着身体配搭的原则,才能产生效果。

(六)“高声向神说,”是信徒得胜的秘诀;面对仇敌的逼迫和恐吓,‘向神说’不但是惟一的出路,也是最好的出路。

(七)我们所仰望并倚靠的,乃是这位“造天、地、海和其中万物的”“主”, 乃是在一切之上‘坐着为王’(诗廿九10),一切――包括仇敌和它的恶势力――都在 的掌管之下。

(八)当我们转向并认定这位拥有无限权能的“主”时,我们就能无视于那相对有限的权柄。


【徒四25】“你曾藉着圣灵,托你仆人我们祖宗大卫的口,说:“外邦为甚么争闹,万民为甚么谋算虚妄的事;”

 [文意注解]“托你仆人我们祖宗大卫的口说,”下面的话引自《诗篇》第二篇一至二节。

“外邦为甚么争闹,”‘争闹’这字原是用来指野马的嘶叫,此处引申来形容世人的骄横狂傲和狂怒吼叫。

“万民为甚么谋算虚妄的事,”‘谋算’指深谋远虑地算计;‘虚妄的事’即没有果效的事。

 [话中之光](一)人们也许对神作出无礼的姿态,神却是至终必然得胜的,就如野马虽然跳跃嘶叫,终究仍逃不过马缰的约束的。

(二)谁能认识那无限权能的‘主’(24节),谁就能看穿仇敌的“争闹”和“谋算虚妄的事”实不足介意。


【徒四26】“世上的君王一齐起来,臣宰也聚集,要敌挡主,并主的受膏者(或作基督)。"”

 [话中之光](一)外邦的争闹和谋算(25节),目的乃是要剪除基督。今天肉身的基督虽不在世上,但 在所有的基督徒里面;所以今天外邦的争闹和谋算,就是在对付基督徒。

(二)正如人越敌挡基督,反倒越让基督得着荣耀,世上的政权和其手下用人越是逼迫基督徒,反倒越有更多的人成为基督徒。


【徒四27】“希律和本丢彼拉多,外邦人和以色列民,果然在这城里聚集,要攻打你所膏的圣仆耶稣(仆或作子),”

 [文意注解]“希律和本丢彼拉多,”‘希律’即希律安提帕,当时加利利与比利亚分封的王(路廿三7~15);‘本丢彼拉多’他是罗马派驻犹太地的巡抚,判决钉主耶稣在十字架上的就是他(路廿三1~24)。


【徒四28】“成就你手和你意旨所豫定必有的事。”

 [原文字义]“豫定”预先决定。

 [话中之光](一)我们所遭遇的一切,都在神的手中,并要成就神所豫定的旨意。

(二)神是最高的‘历史家’; 在历史发生之前,就已经将历史写成了。


【徒四29~30】“他们恐吓我们,现在求主鉴察;一面叫你仆人大放胆量,讲你的道,一面伸出你的手来,医治疾病,并且使神迹奇事,因着你圣仆耶稣的名行出来(仆或作子)。””

 [文意注解]“叫你仆人大放胆量,”这样的祷告表明,他们并不以为凭自己的力量便可以应付这情境,他们乃是依赖那不属他们自己的力量。

本节圣经提到两种仆人:(1)“你仆人,”指基督徒把自己认同为神的仆人,为服事神而存活;(2)“你圣仆,”指耶稣基督, 奉神差遣,降世为人,完成救赎大工。

 [话中之光](一)他们并没有求神把难处拿走,他们只求神给他们够用的恩典去面对难处(林后十二9)。

(二)许多时候,主容许撒但把难处加给教会,藉着难处来造就 的教会,这样,难处实际上反成了教会的祝福。

(三)“伸出你的手来,”神若不伸出手来,我们一切的工作都必徒劳无功;神若伸出手来,我们所有的问题都必化为乌有。

(四)他们在祷告中所求的,是讲道的胆识和治病的能力。换句话说,就是求一个为主作见证的心和服事福音的才能。


【徒四31】“祷告完了,聚会的地方震动;他们就都被圣灵充满,放胆讲论神的道。”

 [文意注解]“祷告完了,聚会的地方震动,”表示他们的祷告已经蒙神垂听,或甚至神自己临到他们中间(出十九18;赛六4)。

“他们就都被圣灵充满,”在五旬节时,他们已经被圣灵充满(徒二1~4);但彼得与公会的人辩论时,又再次被充满(徒四8)。现在他们在祷告与赞美的时候,又都被充满。可见圣灵充满是继续不断的事。人在被圣灵充满之后,必随之而有某些属灵的现象,诸如:能力、胆量和口才等。

 [话中之光](一)教会同心合意为神的旨意祷告,实在有“震动”天地的权能。

(二)“讲论神的道,”我们所传的信息该是神的道,信息的里面也该摘用神圣经里面的话,这是有功效的。因此,我们平日要熟读圣经的话,必要时才能运用自如。


【徒四32】“那许多信的人,都是一心一意的,没有一人说,他的东西有一样是自己的,都是大家公用。”

 [原文直译]“那许多信的人,都是一个心一个魂,并且没有一个人说,在他所有的东西中有一样是他自己的,全部都是大家的公用品。”

 [文意注解]“那许多信的人,”信的人既有‘许多’,可见各人的生活习惯、个性、观念、年龄、职业、知识和言语,各有不同。

“都是一心一意的,”即捐弃彼此的差异,如同一人。

“没有一人说,他的东西有一样是自己的,”既说是‘他的东西’,照理应当是他‘自己的’,故这里的说法似乎有点矛盾。初期教会信徒对财物的态度,表达了他们在主里的彼此相爱和对教会的归属感。 [话中之光](一)当信徒向着主的心都被提高,整个心意都紧紧地贴在主身上时,救没有甚么人事物能够阻止他们团契在一起,彼此相亲相爱。

(二)但愿在教会中,“没有一人说”自私、胆怯、不造就人的话。

(三)我们的财物、身体、智能等,都是主托付我们代管,没有“一样是自己的”。我们若能认识到我所有的,都是主所有;既是主所有,当然也就是教会所有,因此可以大家公用。


【徒四33】“使徒大有能力,见证主耶稣复活;众人也都蒙大恩。”

 [话中之光](一)当教会与工人都正常时,众人就必蒙大恩。

(二)从来没有一个彼此相爱、同心合意的教会,不蒙主大恩的。


【徒四34】“内中也没有一个缺乏的,因为人人将田产房屋都卖了,把所卖的价银拿来,放在使徒脚前;”

 [话中之光](一)必须先是‘没有一人说,他的东西有一样是自己的’(32节),然后才会“内中也没有一个缺乏的”。这教训我们:在教会中,无论是财物或是生命,大家若都肯分给别人,就都有丰富的享受;大家都吝于施舍,反而都陷入贫穷。

(二)爱若不缺少,需要就不缺少;所以当教会中有人缺乏时,首先要知道必定是因为爱出了问题。

(三)“把所卖的价银拿来,放在使徒脚前。”这是表明:在教会中,一切财利的思想和观念,都应当厉害的弃于脚下。教会不是营利机构,所以不该以‘划不划算’为作事的原则。


【徒四35】“照各人所需用的,分给各人。”

 [文意注解]关于初期教会实行‘凡物公用’的团体生活方式,详情请参阅第二章四十四节各项注解。


【徒四36】“有一个利未人,生在居比路,名叫约瑟,使徒称他为巴拿巴(巴拿巴翻出来,就是劝慰子)。”

 [文意注解]“生在居比路,”‘居比路’即今赛浦路斯,地中海东部的一个岛屿。

“使徒称他为巴拿巴,”‘巴拿巴’的字义是‘劝慰子’,说出他是一个安慰别人的人。但他不是一个以空口说温情的话安慰别人的人;他乃是一个以他的人格、行为和自己的钱财,实际的行动,去使别人得到安慰的人。


【徒四37】“他有田地,也卖了,把价银拿来,放在使徒脚前。”

 [背景注解]按照摩西的律法,利未人是不能拥有土地产权的(民十八23~24);巴拿巴身为利未人(36节),却有田地可卖,这或许是因为:(1)摩西的律例规条仅适用于巴勒斯坦境内,而未用于外邦人之地;(2)摩西有关禁止利未人置产的规条,到那时候已经不再执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