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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徒行传第十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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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徒行传第十五章
【徒十五1】“有几个人从犹太下来,教训弟兄们说:‘你们若不按摩西的规条受割礼,不能得救。’”
[背景注解]教会初期,一般犹太人信徒仍恪守摩西的律法,遵循犹太教的规矩(参徒廿一24);他们当中有些人,更认为遵守律法乃是人在神面前得蒙拯救的先决条件,因此坚持外邦人信徒也必须同样地遵守律法、接受割礼,才可接纳成为教会的一员。
[文意注解]“有几个人从犹太下来,”这‘几个人’大概是来自‘法利赛教门’(参5节)的人;他们主张信徒仍须遵守摩西的律法规条。
‘从犹太下来’意指他们是从犹太教的发源地――耶路撒冷――来的;他们为律法大发热心,要把他们的观念强行灌输给外邦人信徒,叫他们也成为犹太化的基督徒。
“教训弟兄们说,”‘教训’并不表示这些人曾获得使徒们或教会的授权(参24节),他们只是抓住发言的机会,陈述他们自己的思想观念;‘弟兄们’包括犹太人和外邦人信徒。
“若不按摩西的规条受割礼,不能得救,”这样的教训,与神新约的福音真理完全相左,因为:(1)人得救是本乎恩,不是凭着行为(弗二8~9);(2)没有一个人能靠着律法在神面前称义(加三11);(3)凡是企图藉律法称义的,乃是废掉神的恩,叫基督的死徒然无益(加二21);(4)信徒若把自己置于律法之下,就是放弃基督里的自由,再回到律法的奴役之下(加二4;五1)。
[话中之光](一)今天也有一些自由派的传道人,自以为受过神学教育,就到处教训人,要把他们的新潮神学思想灌输给别人。
(二)教会在请人讲道之前,最好要调查清楚对方的信仰是否纯正,以免把错误的教训引进教会里面来。
【徒十五2】“保罗、巴拿巴与他们大大地分争辩论;众门徒就定规,叫保罗、巴拿巴和本会中几个人,为所辩论的,上耶路撒冷去见使徒和长老。”
[原文字义]“大大地”不小,不轻微;“分争”作乱,冲突,意见不合;“辩论”究问,辩明;“定规”约定,预定,安定,指派。
[文意注解]“保罗、巴拿巴与他们大大地分争辩论,”‘大大地’指极其尖锐与严重。
“上耶路撒冷去见使徒和长老,”注意,这并不表示安提阿教会承认耶路撒冷教会的地位较高,是当时众教会的母会或总会。他们去耶路撒冷,是因为这些制造问题的人物都是从那里来的(参1 节),所以他们就到问题的根源所在,去办理交涉、解决问题。‘使徒’是指十二使徒,因为神将新约的真理启示并托付给他们,所以他们是新约道理教训的根源(徒二42);‘长老’是指耶路撒冷教会的长老,他们负有治理耶路撒冷教会的权柄(提前五17)。可见‘使徒和长老’乃是解决此项道理争端的最佳人选,故此就去找他们交通商量。
使徒保罗此次访问耶路撒冷,大概就是他在《加拉太书》里自称奉启示上耶路拉的那一次(加二1~10),虽然有些解经家根据那里的‘奉启示’而辩称是另一次探访,应不同于此处所说他们是被教会打发的。不过,较合理的解释仍然是指同一次,理由如下:(1)加二章所提的那一次访问,是发生在保罗得救之后至少十七年(加一18;二1),而圣灵藉亚迦布预言(即一种的启示)大饥荒、安提阿教会托保罗送捐项去耶路撒冷(徒十一27~30)那一次的时间是发生在主后四十七至四十八年,所以若把这两次看作是同一次,则保罗应在主后三十至三十一年间即已得救,这在时间上显然是太早了;(2)加二章那一次也是为着‘割礼’之事上去的(加二3~4),与本章为着‘割礼’争辩之事相符;(3)所谓‘奉启示’意思是指保罗为着顺服他所领受‘因信称义’的启示而去耶路撒冷,这与此处的被教会差派并无冲突――‘奉启示’是讲他里面的负担,‘被差派’是讲他外面的任务。
[问题改正]有许多解经家根据本节圣经认为,安提阿教会必然承认耶路撒冷撒冷教会是母会或总会,因此派遣保罗和巴拿巴前去请示。这个看法是错误的,理由如下:(1)新约各地方的教会都是独立自主的,都各有其长老治会,直接向主负责(徒十四23),而不受其他教会的管辖和节制;(2)当时耶路撒冷教会派人出去,用意是在帮助新兴的教会(徒八14;十二22),不是要将它们纳入管理体系;(3)基督是教会全体之首(西一18),若有所谓的母会或总会存在的话,则显然是篡夺了基督对各地教会的主权;(4)豫表众教会的七个金灯台(启一12,20),是七个独立的灯台,而非一个灯台分作七枝灯,并且主亲自在七个金灯台中间行走(启二1),这表示主今天在天上仍旧亲自料理、监督各地的教会,并未把各地教会托付给任何人或组织。
[话中之光](一)信徒虽然不随便与人争辩(提后二14),但是当面临真道受人谬讲曲解时,便须起来竭力为真道争辩(犹3)。
(二)服事主的人不但要为自己谨慎,也要为全群谨慎(徒廿28),以保守纯正的真理为职志。
(三)我们若想要解决任何问题,首须发掘出问题的根源所在,然后从根源那里去解决。
(四)信徒之间若有了意见分歧的情形,不妨请求教会的领袖或众人所尊重的属灵兄姊帮忙解决。
【徒十五3】“于是教会送他们起行。他们经过腓尼基、撒玛利亚,随处传说外邦人归主的事,叫众弟兄都甚欢喜。”
[文意注解]“于是教会送他们起行,”这表示他们此行乃是担负着教会所托付的任务。
“他们经过腓尼基、撒玛利亚,”‘腓尼基’即今黎巴嫩,是在加利利西北部,沿海岸的一条狭长平地,包括推罗和西顿二城;‘撒玛利亚’是从加利利到耶路撒冷的捷径必经之地,那里的居民多为犹太人和异族的混血。
“叫众弟兄都甚欢喜,”由此可见腓尼基和撒玛利亚的信徒思想比较开放,并不坚持外邦人信徒必须行割礼、守律法。
[话中之光](一)领人归主,乃是令神与人,以及天上、地下一同欢喜的事(路十五7,10,32)。
(二)信徒要过喜乐生活的秘诀,乃是时常传扬福音、多多为主作见证。
【徒十五4】“到了耶路撒冷,教会和使徒并长老都接待他们,他们就述说神同他们所行的一切事。”
[文意注解]“教会和使徒并长老都接待他们,”这里是指耶路撒冷教会为他们召开了一次教会性的聚会,让他们报告有关在外邦人中工作的一切情形。
“他们就述说神同他们所行的一切事,”表示他们的传福音工作乃是神所同意并同工的。
[话中之光](一)我们不可忘记用爱心接待客旅;因为曾有接待客旅的,不知不觉就接待了天使(来十三2)。
(二)信徒之间的交通,最好要以神同我们所行的一切事为主题。
【徒十五5】“惟有几个信徒,是法利赛教门的人,起来说:‘必须给外邦人行割礼,吩咐他们遵守摩西的律法。’”
[文意注解]“法利赛教门的人,”是犹太教中最严谨的教派(徒廿六5),不但自己严格遵守摩西的律法,并且热心推广。
“起来说,”意指在教会性的聚会中,正当保罗等人在报告的时候,或当他们报告完毕之后,站起来发表反对的意见。
“必须给外邦人行割礼,”‘必须’有解经家认为是指‘与犹太人基督徒团契交通的先决条件’,但按本章所清楚交代的,应是指‘得救的先决条件’(参1节)。
[话中之光](一)我们在相信主、成为基督徒之后,仍有可能会把从前老旧的观念与作法带到教会里头来。
(二)若有人在基督里,他就是新造的人;旧事已过,都变成新的了(林后五17)。所以要将我们的心志改换一新(弗四23),不要在固执从前的观念与作法了。
(三) 叫我们能承当这新约的执事,不是凭着字句,乃是凭着精意(灵);因为那字句是叫人死,精意(灵)是叫人活(林后三6)。
【徒十五6】“使徒和长老聚会商议这事;”
[文意注解]这里应是指针对‘外邦人信徒是否必须行割礼、遵守摩西的律法’(参5节),另行召集的一次聚会,寻求教会一致的看法与对策。在这样的聚会中,大概也容许关心的圣徒参予辩论(参7节),陈述各人的观点。
【徒十五7】“辩论已经多了,彼得就起来,说:‘诸位弟兄,你们知道神早已在你们中间拣选了我,叫外邦人从我口中得听福音之道,而且相信。’
[文意注解]“辩论已经多了,”这表示在这样的交通聚会中,人人都有发言的自由;同时,‘多’字表明双方均已充分表达了各自的观点,但任何一方均未能说服对方。
“彼得就起来,说,”彼得是代表十二位使徒说话(徒二14)。
“你们知道神早已在你们中间拣选了我,”‘早已’指先前已有一段很久的日子。彼得蒙主特别拣选、托付重任,乃是众人皆知的事实(太十六18~19;约廿一15~17)。
“叫外邦人从我口中得听福音之道,”这显然是指哥尼流的事件(参徒十章)。
[话中之光](一)教会里面虽然容许各人有发表意见的自由,但并不是完全没有节制;到了某种程度,有属灵经历的人便应当起来说话,把众人带回到神面前,一同仰望神的心意。
(二)我们若要认识神的心意,便须观察神在教会中的作为;从神目前在教会中所有的作为,来摸 目前所有的心意。
【徒十五8】“知道人心的神也为他们作了见证,赐圣灵给他们,正如给我们一样;”
[文意注解]“赐圣灵给他们,”‘赐给圣灵’乃是表示神接纳对方的一个确据,叫别人无可反驳(徒十44,47;十一17~18);‘给’的原文是过去不定时式。
【徒十五9】“又藉 信洁净了他们的心,并不分他们、我们。”
[文意注解]“又藉 信洁净了他们的心,”‘洁净’的原文是过去不定时式,与前一节的‘赐给圣灵’乃指在同一事件中所发生的情况――当那些外邦人相信彼得所传的福音时,圣灵就降临在他们的身上,洁净了他们的心灵(参徒十15,44)。彼得这话的含意,是指出外邦人信徒既然因着信就已经蒙神洁净了,便毋须再接受割礼。
[话中之光](一)神所重视的是人心的洁净,至于如割礼等外面的律例,无关紧要。
(二)我们的心灵得蒙洁净,不是因着遵行外面洁净的规条(可七1~23),乃是因着信主而领受圣灵的更新(多三5)。
(三)福音的真道并不因人而异,“不分他们、我们”。
【徒十五10】“现在为甚么试探神,要把我们祖宗和我们所不能负的轭放在门徒的颈项上呢?”
[文意注解]“现在为甚么试探神,”这表示人在神既定的救赎计划之外,添加任何的道理教训,乃是一种的‘试探神’。
“我们祖宗和我们所不能负的轭,”‘轭’指摩西的律法(加五1);它添加了犹太教拉比的口头遗传,变成繁琐的规条,成为人的重担,有如牛所负的轭,连一般犹太人也不能完全遵守。
【徒十五11】“我们得救乃是因主耶稣的恩,和他们一样,这是我们所信的。””
[文意注解]“我们得救乃是因主耶稣的恩,”‘主耶稣的恩’指:(1)消极方面,藉着十字架的救赎,将信 的人从罪恶里救出来(太一21;罗三24);(2)积极方面,藉着 复活的生命,使信 的人得以活在神面前(加二20~21)。
本节意即:‘我们不论是犹太人抑或是外邦人,都是因着相信而得救,这乃是出于主耶稣的恩典。’或者说:‘但藉着主耶稣的恩典,我们因信得救,正如他们一样’。
[话中之光](一)我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神所赐的;也不是出于行为,免得有人自夸(弗二8~9)。
(二)律法从来不能救人,其功用乃在于定罪,而非称人为义;人只能藉着律法认识罪(罗七7),并不能藉它远离罪恶而得着救恩。
(三)一个基督徒所作的任何好事,都是他得了救恩的结果,并不是他得救的条件,或是为了得救才如此行。
【徒十五12】“众人都默默无声,听巴拿巴和保罗述说神藉他们在外邦人中所行的神迹奇事。”
[文意注解]“听巴拿巴和保罗述说,”这是从徒十三13之后,惟一的一次将巴拿巴列名在保罗之前,也许是反映巴拿巴在耶路撒冷众信徒心目中的地位,他如何受到敬重(徒九26~28)。
“神藉他们在外邦人中所行的神迹奇事,”在教会初期时,‘神迹奇事’被认为是神与施行的人同在,藉以证明他们的言行乃是出于神的(徒十四3)。
[话中之光](一)“众人都默默无声,”当有人得着感动与启示起来说话的时候,其余的人就当闭口不言;因为神不是叫人混乱,乃是叫人安静(林前十四30~32)。
(二)事实胜于雄辩,经历远比道理更能折服别人;一个基督徒亲身经历的见证,常能坚固别人。
【徒十五13】“他们住了声,雅各就说:‘诸位弟兄,请听我的话。’
[文意注解]“雅各就说,”此‘雅各’并非指使徒雅各,因为他早已为主殉道(徒十二2),而是指主耶稣的肉身兄弟雅各;他在主耶稣被害以前原不相信 (约七5),但在主复活之后曾特别向他显现(林前十五7),可能因此而虔信,遂受众圣徒的重视(林前九5),到使徒彼得被希律王捉拿之时,已成为耶路撒冷教会的领袖(徒十二17;廿一18;加一19;二9)。
有解经家认为,耶路撒冷教会的治理权柄,在教会早期即已经从使徒手中转移给了长老(徒十一30)。雅各可能经十二使徒设立为长老,所以他在本地教会中,拥有最后决定性的发言权(通常在一个团体中,开会决定一件事情,最后一个发言并断案的人,必然是拥有最高权柄的领袖)。
[话中之光](一)教会领袖既不可箝制信徒的言论,也不可放任信徒无限制的自由;既不自以为是的专横霸道,也不有所顾忌的推诿失职。到了适当的时候,便须运用属灵的权柄,作一妥当的决断。
(二)使徒(彼得等十二使徒)虽然拥有道理教训的最高权威,但是在处理地方教会中的实务时,仍应尊重当地教会的长老,让最老练的长老(雅各所代表的)出面作最后的决断。
(三)属灵领袖的产生,不是凭一个人的资历,也不是凭众人的选举,乃是凭一个人晚近的属灵表现,自然而然被众人认定的。
【徒十五14】“方才西门述说神当初怎样眷顾外邦人,从他们中间选取百姓归于自己的名下;”
[原文字义]“眷顾”看顾,临到,鉴察。
[文意注解]“方才西门述说神当初怎样眷顾外邦人,”‘西门’乃使徒彼得的希伯来名字(参7节;太十六16~18);‘眷顾’特指神因 的怜悯而法外施恩(参路一68,78;七16)。
“从他们中间选取百姓归于自己的名下,”‘选取’含有‘神的命定’之意味;‘从他们中间选取’即从外邦人中选取,正如从犹太人中选取一样。‘百姓’一词原用来专指神的子民以色列人,如今外邦人也得以有份于其中。
[话中之光](一)我们得以蒙恩归入主的名下,并不是因为我们配得,乃是出于神的怜悯与眷顾。
(二)神眷顾并选召我们的心意,乃是要得着我们归于 自己的名下,并不是要我们成为犹太人,也不是要我们遵守律法。
【徒十五15】“众先知的话也与这意思相合。”
[文意注解]下面的话引自《阿摩司书七十士译本》第九章十一至十二节。关于雅各引用先知阿摩司的预言,目的在表达甚么意思,解经家大致可分成三种不同的看法:(1)外邦人得救之事,就是应验先知阿摩司的预言;(2)外邦人得救之事,乃是与先知所预言千年国度时的情形‘意思相合’;(3)外邦人得救之事,乃是与先知预言中所含示的救恩原则‘意思相合’。
【徒十五16】“正如经上所写的:此后,我要回来,重新修造大卫倒塌的帐幕,把那破坏的重新修造建立起来,”
[文意注解]“此后,”在《阿摩司书》里为‘到那日’,原指耶和华复兴以色列国之日;雅各将它改成‘此后’,或许有意说明阿摩司的预言现今就已经开始应验了一部分。
“我要回来,”原指弥赛亚的来临,解经家将此解释成:(1)意指主耶稣第一次的来(即道成肉身之时);(2)意指主耶稣的再来。但无论如何,阿摩司的预言必须等到基督再来之时,才能全部应验。
“重新修造大卫倒塌的帐幕,”‘大卫的帐幕’意指大卫所创建的以色列国(撒下五3~6);当基督再来的时候,将要坐在大卫的王位上,在地上复兴以色列国(徒一6)。有许多解经家主张教会就是属灵的以色列国,因此新约教会在地上的出现,可以视为新以色列国的建立。
[话中之光](一)教会就是主的圣殿(弗二21),所以建造教会,就是“重新修造大卫倒塌的帐幕”;主在今世工作的重心,就是建造教会。
(二)在教会中不分希利尼人、犹太人,受割礼的、未受割礼的(西三11);因此,信徒之间不可分门别类(林前十二13,25)。
【徒十五17】“叫余剩的人,就是凡称为我名下的外邦人,都寻求主。”
[文意注解]“叫余剩的人,”‘余剩的人’在此指相信主的外邦人,下面的‘就是’将此意表明得很清楚。
“就是凡称为我名下的外邦人,”‘外邦人’原文是‘列国’;紧跟着以色列国的复兴,也将会有归于主名下的外邦人,与以色列人一同寻求主。
【徒十五18】“这话是从创世以来,显明这事的主说的。”
[文意注解]“这话是从创世以来,”本句并非引自《阿摩司书》,似乎是《以赛亚书》第四十五章18~25节的浓缩;这几节圣经是在说明,外邦人归入主的名下,乃是神从创世以来的心意。
“显明这事的主说的,”‘这事’是指外邦人归入主的名下;神既已藉着先知将它宣告出来了, 就会亲自促成并显明此事。
综合雅各从十四至十八节的话,阿摩司预言的完全应验,似乎可以分成四个步骤:(1)教会时期――神在现今就已选取一部分外邦人归于自己的名下(14节);(2)基督将要再来――此后我要回来(16节上);(3)复兴以色列国――重新修建大卫倒塌的帐幕(16节下);(4)千年国度时期――外邦人将和以色列人一同寻求主。
[话中之光](一)凡是神所说的话,一句也不会落空(王下十10);神口所出的话,决不徒然返回,却要成就神所喜悦的(赛五十五11)。
(二)神已将 的心意显明在 的话中,所以我们若要明白神的旨意,便须多读圣经,从 的话中发掘出 的心意来。
【徒十五19】“所以据我的意见,不可难为那归服神的外邦人;”
[文意注解]“不可难为那归服神的外邦人,”可见强要外邦人信徒遵守律法规条,就是‘为难’他们,是将难担的重担放在他们的身上(参10节;太廿三4)。人若能凭着遵行律法称义,基督就不必来到世上,也不必为人被钉死在十字架上了。
[话中之光](一)外邦人在没有得救之先,既然是‘没有律法的’,得救以后圣经也没有要他们遵守律法。
(二)我们各人蒙召的时候是甚么身份,仍要在神面前守住这身份(林前七24);既不要将犹太人变成外邦人,也不要将外邦人变成犹太人。
【徒十五20】“只要写信,吩咐他们禁戒偶像的污秽和奸淫,并勒死的牲畜和血。””
[原文字义]“奸淫”娼妓行为,卖淫。
[文意注解]“吩咐他们禁戒偶像的污秽和奸淫,”‘偶像的污秽’指被偶像污染的东西,就是祭拜过偶像的食物;‘奸淫’指与娼妓发生关系,也包括婚姻外一切不正当的性行为。按照当时希腊人的风俗习惯,拜偶像常与奸淫连在一起,所以有所谓的‘庙妓’存在。
“并勒死的牲畜和血,”‘勒死的牲畜’因有血积存在其体内,人食其肉就也等于吃了血;‘血’在这里或许是指已经与肉分离的血,神早在颁布摩西律法之前,就已禁戒人吃血(创九4),后来更藉着摩西的律法明文禁止人吃血(利十七10~12)。
有许多解经家认为,这四件事都是远在颁布摩西律法之前就已经严禁的(创六4~6;九4;十八20~21;卅五4),所以与摩西律法完全无关。以上这四件事,乃是当时外邦人盛行的不良风俗习惯,却是犹太人所非常忌讳的;为了使外邦人信徒能与犹太人信徒和平相处,故此建议他们也禁戒不犯,以免引起事端。
[灵意注解]新约对外邦人信徒所禁戒的这四件事,除了上述的原因之外,另含有属灵的意义:(1)禁戒偶像的污秽――神盼望 的儿女从偶像和世俗中分别出来归于 ,不许在 以外另有爱慕(林后六14~18);(2)禁戒奸淫――基督的信徒必须维持一个高尚的道德伦理水准;(3)禁戒吃勒死的牲畜和血――借此表明赎罪的道理──人只可单单接受主耶稣的宝血(约六55~56),此外其他如牛羊的血,断不能除人的罪(来十4);(4)血中有生命,豫表人只可藉着喝主耶稣的血,来享受神的生命(约六53),其他一切的生命,都不是我们所该追求的。
[问题改正]此处禁戒基督徒吃祭过偶像之物,而使徒保罗在他的书信里却说:‘论到吃祭偶像之物,我们知道偶像在世上算不得甚么;也知道神只有一位,再没有别的神’(林前八4)。又说:‘凡市上所卖的,你们只管吃;…凡摆在你们面前的,只管吃’(林前十25,27)。这样,圣经的教训不是彼此有矛盾么?没有。
基督徒对祭偶像之物的正确观念与态度如下:(1)就着最高的属灵知识来说,偶像并不是神,所以吃祭过偶像之物,并不会污秽人的心;(2)基督徒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吃了祭过偶像之物,并不会有损(林前八7~8);(3)但是偶像的背后有鬼,所以祭偶像就是祭鬼,就是与鬼相交,基督徒最好避免吃祭偶像之物(林前十20~22);(4)当基督徒经人告知这是祭过偶像的食物,就当禁戒不吃,其理由不是因为自己的良心会受损,而是为着免叫软弱的弟兄因心里过不去而跌倒(林前十28~33;八9~13)。
[话中之光](一)我们信徒应当禁戒不良的风俗习惯,特别是那些不合圣徒体统的传统作法。
(二)我们务要从世俗中间出来,与世人分别,不要沾不洁净的物,神就收纳我们(林后六17)。
【徒十五21】“因为从古以来,摩西的书在各城有人传讲,每逢安息日,在会堂里诵读。”
[文意注解]‘因为’表明本节是解释为何要有20节的禁戒――因为外邦人所居住的各城,都有犹太人经常听到摩西律法的讲授,所以对这四件事项非常忌讳;外邦人信徒若要避免与犹太人信徒发生隔阂与冲突,就要禁戒这些事。
[话中之光](一)我们在教会中,应该顾到别人的感觉;某些事情虽然可以作,但是为着软弱的弟兄姊妹,往往宁可不作(罗十四21)。
(二)保罗说,向甚么样的人,我就作甚么样的人;凡我所行的,都是为着与人同得福音的好处(林前九22~23)。
【徒十五22】“那时,使徒和长老并全教会定意从他们中间拣选人,差他们和保罗、巴拿巴同往安提阿去;所拣选的就是称呼巴撒巴的犹大和西拉。这两个人在弟兄中是作首领的。”
[文意注解]“使徒和长老并全教会定意,”‘全教会’包括所有真实悔改相信主的信徒,但不包括那些‘假弟兄’(加二4)。
“所拣选的就是称呼巴撒巴的犹大和西拉,”‘称呼巴撒巴的犹大’或许与那叫作巴撒巴的约瑟(徒一23)是兄弟;‘西拉’可能就是后来成为保罗同工的西拉(参40节;林后一19;帖前一1;帖后一1),他不但是耶路撒冷教会的一位领袖(本节),且是一位先知(参32节),同时他也可能是罗马籍的公民(徒十六37)。
【徒十五23】“于是写信交付他们,内中说:‘使徒和作长老的弟兄们问安提阿、 利亚、基利家外邦众弟兄的安。’
[文意注解]“问安提阿、 利亚、基利家外邦众弟兄的安,”‘安提阿’位于叙利亚和基利家两省分的交界处,是该两省的首要城市。
【徒十五24】“我们听说,有几个人从我们这里出去,用言语搅扰你们,惑乱你们的心。(有古卷加:你们必须受割礼,守摩西的律法。)其实我们并没有吩咐他们。”
[文意注解]“惑乱你们的心,”‘惑乱’原文意思是敌兵拔营肆行掠夺、施行拆毁,使人不安;‘心’原文是‘魂’。
“其实我们并没有吩咐他们,”有人根据《加拉太书》认为那些法利赛教门的人是得到雅各的授意(加二12),其实这个推论有误,因为本节清楚表示耶路撒冷教会的领袖并未吩咐他们如此教训人。
【徒十五25】“所以,我们同心定意,拣选几个人,差他们同我们所亲爱的巴拿巴和保罗往你们那里去。”
[原文直译]“我们同心合意地认为事当如此:拣选几个人…”
[话中之光]教会定规一件事情,乃是以‘同心合意’为原则,而不是少数服从多数。
【徒十五26】“这二人是为我主耶稣基督的名不顾性命的。”
[原文字义]“不顾性命”将魂交出,全心以赴。
[文意注解]‘不顾性命’就是将自己的颈项置之度外(罗十六4);也就是虽至于死,也不爱惜性命(启十二11)。
【徒十五27】“我们就差了犹大和西拉,他们也要亲口诉说这些事。”
[文意注解]“他们也要亲口诉说这些事,”口头的报告与解说,一则可防止收信人对信件内容的误解,二则可进一步在细节上提供补充说明。
【徒十五28】“因为圣灵和我们定意不将别的重担放在你们身上;惟有几件事是不可少的,”
[文意注解]“因为圣灵和我们定意,”‘定意’或作‘认为是好的’;圣灵被尊在先,借此表明人所得的结论,乃是圣灵运行作工的结果。
“不将别的重担放在你们身上,”‘别的’意指‘更多的、更大的’;‘重担’指将重量加在别人的肩头上(太廿三4),是一种寓意的说法。
[话中之光](一)教会的断案必须能摸着圣灵的心意,以圣灵的心意为教会的心意,如此才算是“圣灵和我们定意”。
(二)信徒必须让圣灵完全占有,才能作圣灵的代言人或媒介。
【徒十五29】“就是禁戒祭偶像的物和血,并勒死的牲畜和奸淫。这几件你们若能自己禁戒不犯就好了。愿你们平安!””
[文意注解]“你们若能自己禁戒不犯就好了,”‘禁戒不犯’原文是‘保守’;‘就好了’原文是‘就算作得好’。
“愿你们平安,”原文直译是‘你们要刚强(或健康)。’
【徒十五30】“他们既奉了差遣,就下安提阿去,聚集众人,交付书信。”
[文意注解]“他们既奉了差遣,”原文是‘他们既被释放(或被差出)’。
“就下安提阿去,”‘下’字并非指安提阿在耶路撒冷的南边,乃指其地势较耶路撒冷为低。
【徒十五31】“众人念了,因为信上安慰的话就欢喜了。”
[原文字义]“安慰”劝勉,鼓励,慰藉。
【徒十五32】“犹大和西拉也是先知,就用许多话劝勉弟兄,坚固他们。”
[文意注解]“犹大和西拉也是先知,”‘先知’指为神说话的人,有时也在圣灵的感动之下述说豫言(徒十一27~28);他们在教会中的地位仅次于使徒和长老。
“就用许多话劝勉弟兄,坚固他们,”如这里所提,初期教会中先知的主要任务之一,是劝勉与坚固众弟兄。
【徒十五33】“住了些日子,弟兄们打发他们平平安安的回到差遣他们的人那里去。”
[文意注解]“回到差遣他们的人那里去,”就是回到耶路撒冷教会(参22节)。
【徒十五34】“(有古卷加本节):惟有西拉定意仍住在那里。”
[文意注解]西方古抄本加上本节,有意对40节所突然冒出的‘西拉’给予清楚交代。但也有可能西拉先回到耶路撒冷交差后,再独自回到安提阿。总之,多数解经家同意,保罗日后的同工西拉,就是这位原为耶路撒冷教会领袖的西拉(参22节)。
【徒十五35】“但保罗和巴拿巴仍住在安提阿,和许多别人一同教训人,传主的道。”
[话中之光]“和许多别人一同教训人,传主的道。”由此可见,教会在正常的光景下,并不是一人讲道,众人听道;乃是众人都可以一个一个的作先知讲道(林前十四31)。
【徒十五36】“过了些日子,保罗对巴拿巴说:‘我们可以回到从前宣传主道的各城,看望弟兄们景况如何。’”
[原文字义]“看望”眷顾,临到,探访。
[文意注解]“从前宣传主道的各城,”指保罗第一次出外传道旅程所经过的城市(徒十三4~十四26)。
【徒十五37】“巴拿巴有意要带称呼马可的约翰同去;”
[文意注解]注意,巴拿巴和马可乃是表兄弟的关系(西四10)。
【徒十五38】“但保罗因为马可从前在旁非利亚离开他们,不和他们同去作工,就以为不可带他去。”
[文意注解]“马可从前在旁非利亚离开他们,”此事请参阅徒十三13。
【徒十五39】“于是二人起了争论,甚至彼此分开。巴拿巴带 马可,坐船往居比路去;”
[原文字义]“争论”尖锐的对立,激动的争执,剧烈的不快。
[文意注解]“于是二人起了争论,”此句按原文直译是:‘因此发生了极大的磨擦,以致…’。关于他们二人之间的争论,解经家见仁见智,看法不同,惟多数以为保罗较有理。今将双方的看法并陈于下。
认为保罗较有理的看法:(1)同工出外传道,必须有受苦的心志;(2)任何人作错事,必须给予管教;(3)《使徒行传》此后不再提到巴拿巴;(4)后来马可再度回到保罗的同工团中(门24),但巴拿巴却没有;(5)保罗和他的同工得到教会的印证(参40节);(6)保罗的事工蒙主祝福,成为肇建举世外邦人教会的最大功劳者。
认为巴拿巴较有理的看法:(1)我们应当尽力挽回失败跌倒的人,不能因对方一次的软弱失败,就不给他改正的机会;(2)若非巴拿巴的爱心提携,就没有日后被主大用的马可(提后四11);(3)马可虽被保罗暂时弃绝,却被彼得收留(彼前五13);(4)《使徒行传》的作者路加是在第十六章中途才加进保罗的传道行列(徒十六10开始,语气突然从‘他们’改为‘我们’),当然只记载保罗的事工,这并不表示巴拿巴从此被主弃置不用,有人认为《希伯来书》很可能是巴拿巴所写的。
“甚至彼此分开,”注意,他们的分道扬镳,主要是由于性格和处事方法的不同,与他们对真理的看法和教导无关。同时,他们也决不是从此就老死不相往来、不相闻问的(参林前九6;提后四11)。
[话中之光](一)同工在一起服事主,难免会有意见不合的时候;但是‘同工’不可变成‘同攻’,彼此攻讦,把讲台变成炮台,在众人面前批判别人的不是。
(二)同工若是真的无法在一起服事主,“彼此分开”可能是一项不是办法的办法;但切忌从此视同陌路人,甚或视同仇敌。今天的人只会学习保罗的作法,却没有保罗的心胸――他虽不同意巴拿巴和马可,但他仍旧以他们为主里亲爱的同工(林前九6;提后四11)。
【徒十五40】“保罗拣选了西拉,也出去,蒙弟兄们把他交于主的恩中。”
[文意注解]“保罗拣选了西拉,”一般解经家均认为此‘西拉’,就是耶路撒冷教会的领袖之一西拉(参22节);很可能他与犹大一起回耶路撒冷交差(参33节)之后,又回到安提阿参与该地教会中的事奉。
“蒙弟兄们把他交于主的恩中,”‘弟兄们’指安提阿教会的圣徒们;安提阿教会在初期时,巴拿巴的功劳最大(徒十一22~26),如今教会却似乎是站在保罗这一边,这表明巴拿巴可能是负气先带着马可离开,而没有跟教会清楚交通、寻求引导。保罗和巴拿巴两人的分别点就在于此:一个出去时有身体的印证,一个出去时没有身体的印证。
[话中之光](一)神的工作不因人的意见而受拦阻。
(二)信徒应当为主的工人祷告,求主赐恩保守并加力给他们。
(三)教会断定事情的对错,决不可根据对方的功劳、地位和能力,而该根据事实。
(四)我们到某地作主工,不可凭着自己的定规而去,而该寻求身体的印证。
【徒十五41】“他就走遍 利亚、基利家,坚固众教会。”
[文意注解]“他就走遍 利亚、基利家,”叙利亚和基利家两个省分,乃是保罗第二次出外传道开头的旅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