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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HC:約翰福音 2

出自基督徒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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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福音第2章

在上一章結束的地方,我們看到對耶穌呼召的第一批門徒,安得烈和彼得,腓力和拿但業的記載。這些人是作初熟的果子歸與神和羔羊的,啟14:4。現在,在這一章,我們看到,I. 對耶穌所行的第一個神跡 - 在加利利的迦拿把水變為酒的記載(1-11節),以及他在迦百農的出現,第12節。 II. 對他開始公開事工後在耶路撒冷守的第一個逾越節的記載,他從聖殿裏趕走作買賣的人(13-17節);他向那些為此事與他爭辯的人顯的神跡(18-22節),以及對一些幾乎相信了他的人的記載,他們有一段時間跟從他(23-25 ),但他太了解他們,不對他們抱有任何信心。

約2:1-11

1第三日,在加利利的迦拿有娶親的筵席。耶穌的母親在那裏。2耶穌和他的門徒也被請去赴席。3酒用盡了,耶穌的母親對他說:「他們沒有酒了。」4耶穌說:「母親,(原文作婦人)我與你有什麼相干?我的時候還沒有到。」 5他母親對用人說:「他告訴你們什麼,你們就作什麼。」6照猶太人潔淨的規矩,有六口缸擺在那裏,每口可以盛兩三桶水。7耶穌對用人說:「把缸倒滿了水。」他們就倒滿了,直到缸口。8耶穌又說:「現在可以舀出來,送給管筵席的。」他們就送了去。9管筵席嘗了那水變的酒,並不知道是哪裏來的,只有舀水的用人知道。管筵席的便叫新郎來。10對他說:「人都是先擺上好酒。等客喝足了,才擺上次的。你倒把好酒留到如今。」11這是耶穌所行的頭一件神跡,是在加利利的迦拿行的,顯出他的榮耀來。他的門徒就信他了。

我們在此看到基督在加利利的迦拿的一次婚禮上,行神跡把水變成酒的故事。基督不行神跡的時候,有很少一些人,是如此作好預備來相信他,並跟從他的;但除非他做一些事情,來回答那些問,「你還顯什麼神跡給我們看呢」的人,很多人就不大可能被打動。他本是可以在這之前就行神跡,本可以使神跡成為他生活中常作的事,常常用神跡待他的朋友;但是神跡的目的是神聖莊嚴驗證他的教訓,所以他就不行任何的神跡,直到他開始傳講他的教訓為止。現在來看,

I. 這神跡的起因。邁蒙尼德認為,神尊榮摩西,摩西在曠野所行的一切神跡,都是出於需要而行的;我們需要食物,他就給我們嗎哪,基督也是如此。留意,

1. 時間:他進入加利利後第三日。福音書作者記錄發生的事情,因為沒有一天,是不會沒有一些異乎尋常的事情或說話發生的。我們的主比他的僕人更好使用時間,從來不像那位羅馬皇帝一樣,在晚上躺下睡覺,抱怨說他浪費了一天。

2. 地點:是在加利利的迦拿,在亞設支派所在的地方(書19:28),對於此地,聖經之前記載說,亞設之地且出君王的美味,創49:20。基督在鄉下一個偏僻的角落開始行神跡,這地方遠離行事眾人都可以看見的耶路撒冷,為要表明他不受從人來的榮耀(約5:41),而是尊榮低微的人。他的教訓和神跡不會像遭到在耶路撒冷那些驕傲,抱着偏見的拉比,政治家和大人物大大反對一樣,被純樸誠實的加利利人反對。

3. 它本身的起因是一場婚禮;很可能雙方中的一位,或者兩人都與我們主耶穌有親。聖經說耶穌的母親在那裏,不像耶穌和他的門徒,是被請去,這暗示她在那裏,就像在家裏一樣。留心基督在此把尊榮賦予神設立的婚姻,他不僅用參加,還用他的第一個神跡,來尊榮婚姻的莊嚴;因為婚姻是在人無罪時被設立,蒙祝福的,藉此他願人得虔誠的後裔,因為它代表了在他和他的教會之間那奧秘的聯合,因為他預見在教皇當權的國家裏,儘管婚姻儀式受不當的尊榮,被提升成為一種聖禮,婚姻的光景卻被不當地貶低,與任何神聖的功用不符。有婚禮 -gamos - 娶親的筵席,去慶賀這莊重的事。人通常用節日歡慶婚姻 (創29:22;士14:10),表明歡喜和友好的敬意,以及為了堅立愛情。

4. 在這場招待上,基督和他的母親,並他的門徒是主賓。耶穌的母親(這是她最榮耀的稱號) 在那裏;沒有提到約瑟,我們得出結論,在這之前他已經死了。耶穌是被請去的,他來,接受邀請,與他們坐席,為要教導我們尊重我們的親人,與他們交往,即使他們是低微之人。基督要用與施洗約翰來的方式不同的方式來,施洗約翰來,也不吃,也不喝,太11:18-19。有見識的人努力抓住機會與人交往,而不是推辭,這就是他的智慧。

(1.) 有娶親的筵席,耶穌和他的門徒也被請去赴席。留意,[1.] 娶親的時候,有耶穌基督同在其中,這是極好的;有他靈里滿有恩典的同在,婚姻得到他的承認與祝福:這時婚姻就確實得到尊重了;那些在主裏面結婚的人(林前7:39),結婚不願沒有他的同在。[2.] 那些結婚時要基督與他們同在的人,一定要用禱告邀請他來;這是那一定要向天上發出邀請他來的信使;他就要來:你呼叫,我便回答。他就要把水變為酒。

(2.) 他呼召的那五位門徒(約第1章)也受到邀請,因為他還沒有更多的門徒;他們是他的家人,與他一道受到邀請。他們把自己交給他看顧,他們很快就要發現,儘管他沒有錢財,他卻有很好的朋友。請注意,[1.] 那些跟從 基督的人,要與他一同坐席,他如何飲食,他們也要怎樣飲食,他已經這樣替他們說了(約12:26):「我在哪裏,服事我的人,也要在哪裏。」 [2.] 對基督的愛,要為着他的緣故,在對那些屬於他的人的愛上顯明出來;我們行善,不是向他行的,而是向聖徒行的。加爾文觀察說,擺設筵席的人是何等慷慨,儘管看來他只有很少的財力,但他卻邀請了未曾想過要邀請的四五位陌生人,因他們是跟從基督的人,加爾文說,這表明一些更卑微的人,要比很多更高位的人,在行事為人上更自由,慷慨,有更真切的友情。

II. 神跡本身。在其中請留意,

1. 他們酒用盡了,約2:3。 (1.) 在一場筵席當中有缺乏,儘管預備了很多,然而全部都用盡了。我們在這世上的時候,有時發現自己落到狹窄的地步,甚至在我們以為自己靠自己的能力完全充足時也是如此。如果總是消耗 ,也許我們還不知道,一切就被耗盡了。(2.) 娶親的筵席遇上缺乏。留意,那些結婚的人,要變得為世上的事掛慮,一定要預料到會肉身受苦難,肯定會遇上失望。(3.) 看來耶穌和他的門徒應該是造成這缺乏的原因,因為人數比擺上供應時預料的多;但為基督使自己遇到窘迫的人,不會因他受到損失。

2. 耶穌的母親請求他在這場缺乏中幫助她的朋友。我們被告知,在這情形中,在基督與他母親之間發生的事(約2:3-5)。

(1.) 她讓他知道他們落入的難處(約2:3):她對他說:「他們沒有酒了。」 有人認為她沒有預料從他那裏得到任何神跡的供應(他還沒有行任何神跡),而是她要他向大家作某些恰當的解釋,盡力挽救新郎的名聲,不讓他為難;或者(正如加爾文提示的那樣),要他用某些神聖有益的講論,補上酒的缺乏。但更可能的是,她在盼望一個神跡;因為她知道,他現在正作為那像摩西一樣的大先知顯明出來,摩西是如此經常供應以色列人的缺乏的;儘管這是他第一個公開行的神跡,也許她和她丈夫遇到困難時,他有時曾經幫助過他們。新郎可能會派人找更多的酒,但是她是去到源頭那裏。注意,[1.] 我們應當關心我們朋友的缺乏與窘況,不單顧自己的事。[2.] 在我們自己,我們朋友遇到的窘況中,我們用禱告把自己交給基督,這是智慧與責任。[3.]在我們向基督說話時,我們不可向他發號司令,而當謙卑地把我們的情形擺在他面前,然後把我們自己交給他,讓他按他喜悅的行事。

(2.) 他為此責備她,因為他比我們更看到其中的不當,否則他就不會如此對待此事了。— 在此,

[1.] 這責備本身:「婦人,我與你有什麼相干?」 凡基督所疼愛的,他就責備管教。 他叫她作婦人,而不是母親。當我們開始變得自以為是,我們就應當受到提醒我們是誰,我們是男人與女人,軟弱,愚昧和敗壞。這問題, ti emoi kai soi ,可以被解讀為,那與你我有什麼相干?如果他們真的有缺乏,這和我們有什麼關係?但它的意思總是和我們翻譯的一樣,我與你有什麼相干?如士11:12;撒下16:10;拉4:3;太8:29。所以這說的是一種責備,然而卻根本不是與他按照第五條誡命,向他母親獻上的敬畏與順從(路2:51)不符;因為曾有一次,利未論自己的父親說,我不認識他,申33:9。這是為了,第一,斥責他母親干預那是屬於他神性作為的事情,他的神性不依賴於她,她不是神的母親。儘管作為人,他是大衛的子孫,是她的兒子;然而作為神,他是大衛的主,是她的主,他要她明白這點。最大的高升也絕不可讓我們忘記自己是誰,忘記我們的地位,與接納我們的恩典之約親近,也不可讓我們生出輕看,不敬,或任何種類,任何程度的自以為是。第二,這是教導他其他的親屬(其中很多人是在場的),他們決不可以為,他在行神跡的時候,會對他肉身的親族有任何照顧;或者他會在這件事上滿足他們,此事上他們對他來說不過就像其他人一樣。在神的事上我們決不可看人情面。第三,這是一個長久的抗議,反對他預見,他的教會在後來的世代要淪落入其中的偶像崇拜,把不當的尊榮歸給童貞女馬利亞,這是那些自稱是羅馬天主教徒的人所犯臭名昭著的罪,他們把她稱作天后,世人的拯救,他們的中保,他們的生命與盼望;不僅依靠她的功德與代求,還懇求她命令她的兒子為他們行好事:Monstra te esse matrem —顯明你是他的母親。Jussu matris impera salvatori— 把你身為母親的命令加在救主身上。在這裏,當他將要行一件神跡的時候,甚至在他降卑的日子,他的母親只不過是暗示代求的時候,他豈不是明明白白地說, 「母親,我與你有什麼相干?」這清楚是為了要預防這拜偶像的罪,或加重對此,這可怕褻瀆的定罪。神的兒子被天父指定作我們的中保;但是神絕沒有定意我們主的母親作我們在子面前的中保。

[2.] 這責備的理由:「我的時候還沒有到。」因為基督行的每一件事,向他行的每一件事,他都有他的時候,固定的時候,最合適的時候,是被準時遵守的。第一,「我行神跡的時候還沒有到。」然而後來他行了這神跡,在這時候之前,因為他預見了,這要堅固他幼小門徒的信心(約2:11),這是他所有神跡的目的:所以這是當他的時候到了,他要行的許多神跡的憑據。第二,「我公開行神跡的時候還沒有到 ;所以不要如此公然談論這事。」 第三,「我既然已經開始像先知一樣行事,我脫離你權柄的時候還沒有到嗎?」 奈森地的格里哥利(Gregory Nyssen)如此認為。第四,「我行這件神跡的時候還沒有到。」 酒開始不夠用的時候(可以這樣解讀約2:3),他的母親要打動他去幫助他們,但除非它用得差不多了,有完全的缺乏,否則他的時候還沒有到;不僅是為了防止有人懷疑他把剩下的一些酒和水混在一起,還教導我們,人的盡頭是神顯現幫助,解救他百姓的機會。當我們被削弱到極端的窘迫,不曉得該如何做時,他的時候就到了。這鼓勵那些等候 他的人,要相信儘管他的時候還沒有到,然而它必要到。留意,神延遲施恩,這不可被當作是神不聽禱告。它快要應驗。

(3.) 儘管如此,她仍期望他會幫助她落在這窘況中的朋友,以此鼓勵自己,因為她吩咐用人聽他的命令,約2:5。[1.] 她非常順服地接受這責備,沒有辯駁。不受基督的責備,這是最好,但在基督的責備下順服安靜,把這責備看作為仁慈,這是次好,詩141:5。 [2.] 她存留着她對基督憐憫的盼望,認為他還會滿足她的心願。當我們在基督里來到神面前尋求任何憐憫時,有兩樣事情會讓我們灰心:—第一,認識到我們自己愚昧與軟弱,「像我們的禱告這樣不完全的禱告,肯定不能成就。」 第二,認識到我們主的反對與責備。苦難仍在持續,解救拖延,神似乎對我們的禱告生氣。這是我們主的母親在這裏遇見的情形,然而她盼望他最終會賜下平安的答應,以此鼓勵自己,這是為了教導我們要憑信心與神摔跤,要熱心禱告,就算他看來在他的護理中,行事與我們相對,我們也要如此。我們一定要在無可指望的時候因信仍有指望,羅4:18。[3.] 她指導用人立刻留心看他,不要向她求,因為很可能他們已經這樣做了。她放棄一切看上去會影響他,或者向他作代求的作法;讓他們的心專等候他,詩62:5。[4.] 她及時引導他們去聽從他的命令,不爭辯,不提問。她自己明白,向他發號司令是錯了,就警告用人小心不要犯同樣的錯誤,既留心他供應的時間,也留心他供應的方式: 「他告訴你們什麼,你們就作什麼, 儘管你們可能以為這非常不合適。如果他說,客人要酒的時候,把水給他們,你們就這樣做。如果他說,從那用盡的器皿的底下傾倒,要這樣行。他能把幾滴酒加增成為如此多暢飲的分量。」留意,那些期待基督眷顧的人,一定要出於內心服從他的命令。盡責的道路就是蒙恩的道路;基督的方法決不可被反對。

(4.) 基督最終行神跡,給他們供應;因為他常常比他說的更好,但絕不會比他說的更糟。

[1.] 這神跡本身是把水變為酒;水的實質得到一種新的形式,有酒各樣的附質與品質。如此這樣的改變是一件神跡;但是從教皇來的化質說,即實質改變,附質仍是一樣,這是一種怪胎。藉此基督顯明自己是大自然的神,造地,生出酒來,詩104:14 -15。每年從土地的水汽抽出葡萄汁,這不亞於是一件大能的工作,儘管按照自然普遍的定律,它不及這件事,不是如此奇妙的作為。摩西所行各樣神跡的起頭,就是把水變為血(出4:9;出7:20),基督各樣神跡的起頭是把水變為酒;這表明摩西律法與基督福音之間的分別。律法的咒詛把水變為血,平常的安慰變為苦澀與懼怕;福音的祝福把水變為酒。基督在此表明他來到這個世界的使命是增進,改善造物的安慰,給一切相信的人,讓它們成為真正的安慰。聖經說細羅要在葡萄酒中洗了衣服(創49:11),用來洗的水被變成酒。福音的呼召是, 你們都當近水來,買酒,賽55:1。

[2.] 這神跡的原委將它彰顯,除去人對它一切有關欺騙或者合謀的懷疑;因為,

第一,它是行在水缸里的(約2:6): 有六口缸擺在那裏。留意,1. 這些水缸的用途:在律法上潔淨按神律法命令定規,更多是按照長者的傳統,那些是禮儀上的污穢。猶太人若不仔細洗手,就不吃飯(可7:3),他們洗的時候用極多的水,為此這裏提供了六個大水缸。他們當中有一個說法,Qui multâ utitur aquâ in lavando, multas consequetur in hoc mundo divitias —洗的時候用水用得多的人,要在這世界上得到多的財富。 2. 基督怎樣使用它們,這和它們原本的用途很不同;是作為裝由神跡變成的酒的容器。就這樣,基督來,帶入福音的恩典,這就像酒一樣,是使神和人喜樂的(士9:13),而不是律法的影兒,那像水一樣,是軟弱可憐的東西。這些是水缸,從來沒有被用來在其中裝酒;是用石頭造的,就算它們裝了酒,也是不適合保留酒的香氣。它們每口可以盛兩三桶水;兩三個單位的分量,缸,或伊法 ;數量是不確定的,但相當可觀。我們可以肯定,這酒不是打算在這筵席上被全部喝光,而是作為對這對新婚夫婦更大的幫助,就像那新增的油對那窮寡婦一樣,從中她可以賣油還債,所剩的可以靠着度日,王下4:7。基督所賜的就像他自己,他豐豐富富賜下,按照他榮耀的豐富。寫書的人所用的言語是, 每口可以盛兩三桶水,因為聖靈本來是可以確知到底有多少的;這樣(就像約6:19)就教導我們,對那些我們不是非常確定的事情,我們要謹慎說話,而不是自信地說。

第二,用人按照基督的話,把水缸倒滿,直到缸口,約2:7。就像耶和華的僕人摩西,當神命令他,就去到那磐石那裏取水一樣;這些用人也是如此,當基督命令他們的時候,他們去到水那裏取酒。留意,因為沒有任何困難能攔阻神大能的臂膀,所以對他命令的話語,我們不可用任何不可能的說法加以反對。

第三,這神跡是突然行出來的,如此行出來,是大大尊崇了它。

a. 他們一把水缸倒滿,他就馬上說,「現在可以舀出來」(約2:8),這就成就了,(a.) 在旁觀者的眼中沒有任何儀式。人可能會像乃縵一樣,以為他會出來, 站着,求告神的名,王下5:11。不,他安靜坐在他的位子上,不說一句話,只是用意願要事情成就,就這樣行了這神跡。留意,基督行大事,奇妙的事,不大聲喧譁,用隱藏的方式行出明顯的改變。有時候,基督在行神跡的時候是用言語和記號,但那是為周圍站着的人的緣故,約11:42。 (b.) 在他自己心中沒有任何猶豫和不定。他不是說:「 現在可以舀出來,讓我嘗一嘗」,質疑成就的事和他意願的是否一樣;而是帶着人能想像最大的確信,儘管這是他行的第一件神跡,他卻首先把它舉薦給那管筵席的。因為他知道他要做什麼,所以他知道他能做什麼,他做事不是嘗試;而是一切都為好,甚好,就算在開始的時候也是如此。

b. 我們的主耶穌指示用人,(a.) 把它舀出來;不是讓它留在缸里不管,讓人去稱羨,而是舀出來,用來喝。留意,[a.] 基督的作為都是給人使用的;他給人的銀子不是用來埋藏起來,而是要用來作買賣。他把你的水變成酒了嗎?把知識和恩典賜給你了嗎?這是為了叫你得益處,所以 現在可以舀出來。[b.] 那些想要認識基督的人,一定要驗證他,一定要使用一般的手段來聽從他,然而就能盼望非同一般的影響。為所有敬畏神的人所積存的,就是為投靠他的人所施行的 (詩31:19),所積存的,靠着行使信心舀出來 。 (b.) 把它交給 管筵席的。一些人認為,這 管筵席的只不過是那主賓,坐在桌子上手邊的那一位;但如果是這樣,肯定我們的主耶穌就應該坐在那位置上,因為從一切方面來看,他都是那位主賓;但看來另外一個人佔了那首座,那可能是一個喜愛這位置(太23:6),揀擇這位置的人,路14:7。基督按照他自己的規矩,坐在末位上;但儘管他不被人當作筵席的主對待,他卻仁慈地顯明自己是這場筵席的朋友,如果不是建立它的,也是它最好的恩主。其他人認為這位 管筵席的是視察監督筵席的人:這跟蒲魯塔克著作里所寫的會長一樣,職分就是確保每一個人都吃飽了,沒有人行事粗鄙,不守秩序。留意,筵席需要管理,因為太多的人赴筵席的時候,不能管理自己。有人認為這位管筵席的,是那位教士,某位祭司或利未人,求神祝福並祝謝,基督要人把杯帶給他,使他能謝杯,為此感謝神;因為基督同在與能力的異乎尋常的標記,並不是要廢除或排斥敬虔與敬拜一般的規矩與方法。

第四,這如此行神跡供應的酒是最好、最醇厚的一種,那管筵席的人承認這點;它確實如此,這不是他的想像,而是確實的,因為他不知道它是從哪裏來的,約2:9-10。1. 肯定的是,這是酒 。管筵席的人喝的時候,知道這是酒,儘管他不知道它是哪裏來的;用人知道它是從哪裏來的,但還沒有嘗過這酒。如果品嘗的人看見它是怎樣舀出來的,或者舀出來的人已經嘗過它,可能還可以把某些事情歸與想像;但現在是沒有懷疑的餘地了。2. 這是最好的酒。留意,基督的作為甚至向那些不曉得這些作為的始創者的人,也是顯為美。神跡的產物總是它們一類中最好的。這酒比一般的更濃,味道更好。管筵席的人帶着喜悅之情向新郎提到這點,說它是非比尋常。(1.) 平常的方法是另外一樣。好酒在筵席開始的時候擺上,發揮最大的功用,這時客人頭腦清醒,食慾旺盛,能品嘗好酒,會誇獎它;但是當他們喝足了,頭腦混亂,胃口不能品味的時候,好酒對他們只是浪費,次的酒就足以應付他們了。請看一切感官之樂的虛空;它們很快就過度,但絕不能使人滿足;人享受它們越久,它們帶來的歡樂就變得越少。(2.) 這位新郎留下最好的酒,作最後一次祝酒,讓他的朋友心生感激: 你把好酒留到如今;他不曉得應當為着這好酒向誰表示感激,就把坐席之人的感謝歸給新郎。 她不知道是我給她五穀,新酒,何2:8。在這裏,[1.] 基督通過如此豐富供應賓客,儘管以此容許一種有節制的歡喜用酒,特別是在歡慶的時候(尼8:10),然而他並沒有因此推翻了他自己提出的警告,或者對它有任何一丁點的破壞,這警告就是,在任何時候,在娶親的筵席上,我們不可 因貪食醉酒累住我們的心,路21:34。當基督為那些已經喝足的人供應這如此的好酒時,他是要試驗他們的節制,教導他們除了怎樣處缺乏以外,還當怎樣處豐富。 被迫的節制是一種不生出感激的德行;但如果神的護理給我們豐富的感官之樂,神的恩典使我們有能力節制使用這些,這就是當受到稱讚的舍己了。他也是要留下一些酒,證實這神跡的真實,建立其他人的信心。我們有理由認為,這桌的客人是受到如此大的教訓,或者至少現在如此驚嘆於基督的同在,以致他們當中沒有一個人會濫用這酒到極處。。從這個故事得出的這兩個看見,在任何時候都足以堅固我們去對抗放縱的試探:第一,我們的飲食是神給我們豐盛的恩賜,我們要把我們使用這些的自由,在使用時所得的安慰,歸功於基督中保的工作;所以濫用這些就是心不感恩,不敬虔了。第二,無論我們在何處,基督都注視着我們;我們應當 在神面前吃飯(出18:12),此時我們不應當肆無忌憚自己吃喝。[2.] 他給了我們一個例子,表明他是如何與那些與他打交道的人打交道的,就是把最好的留到最後,所以他們一定要帶着信靠待他。他們服事與受苦所得的獎賞是為另外一個世界存留的;這是將來要顯明的榮耀。罪中之樂在杯中顯得多姿多彩,但最終要反咬一口;但是信仰的喜樂是永遠的福樂。

III. 在這故事結束的時候(約2:11)我們被告知,1. 這是耶穌所行的頭一件神跡。在他降生,受洗的時候,已經有很多和他有關的 神跡被行了出來,他自己就是所有神跡當中最大的神跡;但這個神跡是由他行出來的第一個神跡。他和教師討論問題的時候哦,他本可以行神跡,但他的時候還沒有到。他有能力,但有隱藏他能力的時候。2. 在此 顯出他的榮耀來;藉此他證明自己是神的兒子,他的榮耀是父獨生子的榮耀。他也顯明他職事的本質與目的;顯明在他所有的神跡中,特別是在這件神跡中的一位神的權能,一位救主的恩典,顯明了這位人長久期待的彌賽亞的榮耀。3. 他的門徒就信他了。 那些他所呼召的 (約第1章),那些未曾見過神跡,然而卻跟從他的,現在看到這神跡,在當中有分,他們的信心被它堅固。留意,(1.) 即使是真信心,開始的時候也不過是軟弱的。最強壯的人曾經也是嬰孩,最堅強的基督徒也是如此。(2.) 基督榮耀的彰顯是對基督徒信心極大的堅固。

約2:12-22

12這事以後,耶穌與他的母親弟兄和門徒,都下迦百農去。在那裏住了不多幾日。13 猶太人的逾越節近了,耶穌就上耶路撒冷去。14 看見殿裏有賣牛羊鴿子的,並有兌換銀錢的人,坐在那裏。15耶穌就拿繩子作成鞭子,把牛羊都趕出殿去。倒出兌換銀錢之人的銀錢,推翻他們的桌子。16 又對賣鴿子的說:「把這些東西拿去。不要將我父的殿當作買賣的地方。」17 他的門徒就想起經上記着說,我為你的殿,心裏焦急,如同火燒。18 因此,猶太人問他說:「你既作這些事,還顯什麼神跡給我們看呢?」19 耶穌回答說:「你們拆毀這殿,我三日內要再建立起來。」20 猶太人便說,這殿是四十六年才造成的,你三日內就再建立起來嗎?21 但耶穌這話,是以他的身體為殿。22 所以到他從死里復活以後,門徒就想起他說過這話,便信了聖經和耶穌所說的。

在此我們看見,

I. 基督短暫到訪迦百農,約2:12。這是一座人口眾多的大城,大約離迦拿有一天的路程,這被稱作他自己的城 (太9:1),因為他把這城作為他在加利利的總部,他有的那一點點休息,是在那裏度過的。這是一個人流匯集的地方,所以基督選擇它,好讓他教訓和所行神跡的名聲可以從這裏開始傳播得更遠。留意,

1. 伴隨他去到那裏的一群人:他的母親弟兄和門徒。無論基督去到哪裏,(1.) 他不願獨自前往,而願把那些已經把自己置於他的引導之下的人帶上,好使他能指教他們,他們能印證他的神跡。(2.) 他不能獨自前往,而是他們要跟從他,因為他們喜歡他教訓或他的酒的甜美,約6:26。儘管最近他已經讓他的母親明白,在他的事奉工作上,他不會偏待她,勝過對待其他人,她仍跟從着他;不是代替別人向他說情,而是受教於他。他的弟兄和親屬也去,他們參加了那婚宴,在那裏那神跡行在他們身上,還有 他的門徒,無論他去哪裏,他們都伴隨着他。似乎看來人開始比後來更受基督神跡的打動,後來的時候習慣讓這些神跡看起來不再如此特別了。

2. 他留在那裏,這一次是不多幾日,現在的目的只是開始認識人,後來他要加深在那裏的關係。基督仍到處走動,不願把他的服事局限在一個地方,因為許多人需要他。他並且要教導跟從他的人,看自己不過是在這世界上寄居的,他的工人要跟隨他們得到的機會,去到他們的工作帶領他們去的地方。我們現在並沒有看到基督在會堂里,而是在私下教導他的朋友,就這樣,是按着程度進入他的工作。年輕的牧師在私下讓自己熟習敬虔與造就人的講論,好使他們有更好的預備,有更大的敬畏,去面對他們公開的工作,這是好的。他在迦百農沒有停留很久,因為逾越節快到了,他一定要在耶路撒冷過節;因為每一件事按着它所當的時令都是美好的。好的事情,小的要讓位給大的,雅各一切的住處都必須要讓位給錫安的門。

II. 他在耶路撒冷守的逾越節;這是他受洗後的第一次,福音書作者記載了自此以後他守的所有逾越節,總共有四次,第四次時他受難(在這三年之後),從他受洗以來,現在一年半的時間已經過去了。基督生在律法以下,在耶路撒冷過逾越節;見出23:17。這樣,他以身作則教導我們,要嚴守神所設立的制度,殷勤參加信仰的聚會。逾越節近了,他就上耶路撒冷去,好使他與首先在那裏的人在一起。這被稱為猶太人的逾越節,因為這是他們特有的(基督是我們的逾越節羔羊);從現在開始,神很快就要不把這算作是他的。基督自從他十二歲的時候開始,每年都在耶路撒冷守逾越節,這是為了順服律法;但現在他已經開始他公開的事奉,我們可以比從前從他身上期待更多;在此我們被告知他在那裏做的兩件事:—

1. 他潔淨聖殿,約2:14-17。在這裏留意,

(1.) 我們看到他在耶路撒冷首先是在聖殿,似乎直到他到了聖殿後,他才作任何公開的露面;因為他在聖殿出現和傳道,這就是大過先前的榮耀的這殿後來的榮耀,哈2:9。這被預言(瑪3:1): 我要差遣我的使者,就是施洗約翰;他從來沒有在聖殿裏傳道,但是你們所尋求的主,必忽然進入他的殿,在施洗約翰出現後突然進入;所以這是這時候,聖殿是這地方,是人當期待彌賽亞的時間和地點。

(2.) 我們看到他在聖殿的第一件工作就是把它潔淨;因為在那經上這是得到預言的(瑪3:2-3): 他必坐下如煉淨銀子的,必潔淨利未人。 現在振興的時候到了。基督來作偉大的振興改革者;他按照歸正猶大諸王的方法,首先除去那錯誤的(就像在希西家的時候,代下30:14-15;約西亞的時候,王下23:4,等等一樣,那曾經也是逾越節時的作為),然後教導他們要行事為正。首先把舊酵除淨,然後守節。基督來到這世界上的目的是改革這世界;他要所有那些到他這裏來的人都要改革他們的內心與生命,創35:2。他通過潔淨聖殿,已經教導了我們這一點,在這看,

[1.]要除去的敗壞是什麼。他在聖殿其中一個院裏發現一個市場,那院被稱作外邦人院,是在那殿的山之內。在當中,第一,他們賣牛羊鴿子,作祭物用;我們會想,這不是為了一般的使用,而是為了那些從鄉下來,不能隨身帶着他們這樣的祭物的人的便利;見申14:24-26。這市場可能曾經是設立在畢士大池邊(約5:2),但得到祭司長同意進到聖殿裏,為要得不義之財的緣故;因為毫無疑問的是,在那裏設立市場的租金,檢查在那裏出賣的動物,證明它們沒有瑕疵的費用,對他們是可觀的收入。教會中極大的敗壞,出現是因為貪財的緣故,提前6:5,10。第二,他們 兌換銀錢,這是為按着計算,每年要付半舍客勒銀子, 作為會幕的使用的人的便利(出30:12),無疑因此他們得到銀子。

[2.] 我們的主採取什麼行動除去這些敗壞。他從前曾經見過這些殿中的敗壞,那時他是以個人的身份;但從來沒有去把他們趕走,直到現今,現在他已經接過一位先知的公開角色。他沒有向祭司長投訴,因為他知道他們縱容這些敗壞。但他自己,

首先,把牛羊,還有那些賣牛羊的人,從聖殿裏趕出去。他從來不使用強力把任何人趕進聖殿,只是把那些褻瀆聖殿的人趕出去。他沒有沒收牛羊歸給自己,沒有把它們扣押和圈起來,儘管他看它們是damage faissant —實在干犯他父的地方;他只是把它們,連同它們的主人趕出去。他用繩子做成一條鞭子,這些繩子可能是他們用來拉牛羊的,把它們扔在地上,基督從地上把它們揀起來。罪人為自己預備了把他們從主的聖殿趕出去的鞭子。 他造鞭子不是刑罰犯罪的人(他的懲罰是另外一種性質),只是把牲畜趕出去;他的目標只是改革。見羅13:3-4;林後10:8。

第二,他倒出兌換銀錢之人的銀錢,to kerma — 小錢,錢幣中的僕人。他把錢倒出,表明他對此的蔑視;他把它扔在地上,扔到它本屬乎的土裏。他推翻桌子,表明他對那些把信仰變成得世上財利事情之人的不悅。聖殿中兌換銀錢的人是聖殿的羞辱。留意,改革的時候,行事徹底是好的;他把他們都趕出去;不僅僅把錢扔出去,還籍着把桌子推翻,把這個行當也扔了出去。

第三,他對賣鴿子的說(鴿子是窮人的祭物), 「把這些東西拿去。」。儘管鴿子佔用的地方較少,沒有牛羊那麼滋擾,然而卻不可被容在殿裏。 那些被交在神的護理之下的麻雀和燕子是受歡迎的(詩84:3),但被利用讓人得利的鴿子卻不是。神的殿決不可被變成賣鴿子的地方。但請看基督發熱心時的謹慎。當他把牛羊趕出去的時候,它們的主人可以跟着它們去;當他把銀錢倒掉的時候,他們可以再把它收拾起來;但如果他把鴿子放飛,也許它們就不能被收回了;所以他對那些賣鴿子的人說: 「把這些東西拿去。」留意,謹慎一定總要指引和掌管我們的熱心,好使我們不做任何與我們自己不相稱,或對別人有害的事。

第四,他告訴他們他這樣做的一個正當理由:「不要將我父的殿,當作買賣的地方。」 讓人知罪的理由應當伴隨着糾正的力量。

a. 這是他們不可褻瀆聖殿的一個理由,因為它是神的殿,不可被當作買賣的地方。商品在交易所中是好東西,但在聖殿中則不是。在聖殿中作買賣是,(a.) 把那專門歸給神榮耀的移作他用;這是褻瀆;這是搶奪神的物。(b.)這是貶低了那莊嚴可畏的事,讓它變得下賤。(c.) 這是干擾事奉,使人分散事奉的注意力,人在其中當是至為莊嚴,認真和專心。它尤其冒犯了外邦人,他們敬拜的時候被迫要和牛羊混在一起,敬拜的時候集市的吵鬧讓他們分心,因為這集市是設在外邦人院的。(d.) 這使信仰的事服在世俗的利益之下;因為這地方的神聖一定是對這市場有利,促進了他們商品的買賣。那些把神的殿當作買賣的地方的人,[a.]參與信仰操練時,心思充滿了對世上生意的思慮,就像摩8:5;結33:31講的那些人一樣。[b.]他們為污穢的利益行聖職,出賣聖靈的恩賜,徒8:18。

b. 這是他關心,要潔淨聖殿的一個理由,因為它是他父的殿。(a.) 所以他有權柄潔淨它,因為他是忠信的,是為兒子,治理神的家。來3:5-6。他把神稱作父,表明他就是那位彌賽亞,經上這樣論到他說,他必為我的名建造殿宇,我要作他的父,撒下7:13-14。 (b.) 所以他為潔淨聖殿發熱心:「這是我父的殿,所以我不能忍受看着它被褻瀆,他不受人尊榮。」留意,如果神是我們天上的父,我們的盼望就要是他的名為聖,看見他的名被玷污,我們不會是別樣,只必然是傷心。這樣,基督潔淨聖殿,就完全可以被算為是他行的奇事。 Inter omnia signa quæ fecit Dominus, hoc mihi videtur esse mirabilius— 在基督一切的奇事中,這在我看來是最奇妙的。—希倫(Hieron)如此說。請思想,[a.] 他這樣做,沒有得到任何他朋友的協助;也許興起對聖殿有極大敬畏的眾人,來反對這些褻瀆它的人,這並非難事;但是基督從來沒有想過任何動亂或不守秩序的事情 。有一件事要他維持,但是由他親手做成的。 [b.] 他這樣做,沒有受到任何他的敵人,開集市的人他們自己,或給他們許可,有 posse temple - 聖殿衛隊可供他們調遣的大祭司的抵抗。但這敗壞太明顯,無法站得住腳;罪人自己的良心是改教家最好的朋友;然而這不是全部,這裏有神的能力發出,勝過人的靈的能力;在他們的靈不抵抗這件事上,聖經得到應驗(瑪3:2-3),他顯現的時候,誰能立得住呢?

第五,這句是他的門徒對此補充說的話(約2:17): 他的門徒就想起經上記着說,我為你的殿,心裏焦急,如同火燒。他們看到他們被引導去到他那裏的這位神的羔羊如此發火,他們相信是以色列的王的這一位會如此不擺架子,親自做這件事,一開始多少會感到吃驚;但是一節經文浮現在他們腦海里,這經文教導他們把這舉動和神的羔羊的溫順,以及以色列的王調和在一起;因為大衛在論到彌賽亞的時候,注意到他 為神的殿心裏焦急,這如此強烈,這甚至 如同火燒,讓他忘我,詩69:9。留意,1. 門徒記起這節經文,現在他們就想起經上記着說,就開始明白基督作為的含義。注意,神的話語和神的作為確實是互相解釋和印證的。難懂的經文因它們在護理中成就得到解釋,難以明白的護理,因把它們與聖經作參照而變得明白。請看基督的門徒對聖經清楚熟練,讓記憶裝滿聖經的真理,這對他們有何等大的幫助,藉此他們要預備行各樣的善事,2. 他們想起的聖經是非常適當的: 我為你的殿,心裏焦急,如同火燒。大衛為神的殿心裏焦急,詩132:2-3,在這方面他是基督的預表。他為聖殿作的,是盡力了;見代上29:2。 那節經文(詩69:9)的後半部分是用在基督身上的(羅15:3),正如它的前半部分是用在這裏一樣。舊約聖徒身上一切的美德,都大大彰顯在基督身上,為神的殿心裏焦急的這美德尤為明顯,這些美德是我們的榜樣,也是對他的預表。請觀察,(1.) 耶穌基督為神的殿,就是他的教會感動焦急:他愛它,總是為它的榮耀和福益焦急。 (2.) 這種焦急是如同火燒;這讓他自我降卑,獻上自己,讓自己落在危險之中。 我心焦急,如同火燒,詩119:139。當我們自己的名望,安逸和安全與我們的責任和事奉基督衝突,為神的殿心裏焦急,這要禁止我們看重這些事情;為神的殿心裏焦急,這有時讓我們的心在盡責時情不自禁,如此進深,以致我們的身體趕不上內心的步伐,讓我們就像我們的主對那些對他說,「救自己吧」的人一樣,對此充耳不聞。這裏糾正的問題可能看上去不過是小事,這樣的事情似乎可以任由不管;但基督心裏如此焦急,他甚至連那些將的殿當作買賣的地方的人都無法容忍。Si ibi ebrios inveniret quid faceret Dominus! (聖奧斯丁說) 「要是他在殿裏看到有醉酒之人,他的不悅會何等大得多呢!」

2. 基督在如此潔淨聖殿之後,顯了一個神跡給那些要求看神跡,以證明他有如此行的權柄的人看。在這裏請留意,

(1.) 他們要求看一個神跡: 因此,猶太人問他說,猶太人,就是眾人和他們的領袖。身為猶太人,他們本應當支持他,幫助他維護他們的聖殿的榮耀;但他們不是這樣做,反而是反對。留意,那些真誠把自己投身到改革工作的人,一定要準備好要遇見攔阻。當他們不能對這件事情本身提任何反對意見的時候,他們就質疑他這樣做的權柄:「你還顯什麼神跡給我們看,證明你得到授權和委派,來行這些事情呢?」潔淨聖殿,這確實是一件善工;但他在聖殿中不擔任任何職分,他和潔淨聖殿有什麼關係呢?他們把這看作是管轄的行為,他一定要證明自己是先知,是的,一定要是比先知更大的一位。但這件事情本身豈不就足以是一個神跡了嗎?他有能力把如此多的人從他們的位置上趕走,不遇反對,這就證明了他的權柄;有這如此從神而來力量為裝備的他,肯定是有從神而來使命作裝備。這些作買賣的人,他們為何奔逃?他們為何會被擊退?這肯定是因見主的面(詩114:5,7)的緣故,非主的面就不能成就此事。

(2.) 基督對此要求的回答,約2:19。他沒有立刻行一個神跡來說服他們,而是給他們講了一個顯在將要發生之事中的神跡,按照申18:21-22,按着發生的事,必然顯明的真理。

在此,[1.] 他給他們的神跡就是他自己的死和復活。他讓他們看那將要發生的事情,第一,他最後一個神跡。如果他們不因他們所見所聽的而信服,就讓他們等好了。第二,證明他是彌賽亞的大神跡;關於他,聖經預言他要被壓傷(賽53:5),被剪除(但9:26),然而他卻不見朽壞,詩16:10。這些事情在配得稱頌的耶穌身上應驗了,所以他真是神的兒子,在聖殿,他父的家中有權柄。

[2.] 他預言他的死和復活,不像他經常對門徒說話一樣,用明白的話,而是用比喻的用語;就像後來他把這作為神跡給他們看的時候,他稱它是 先知約拿的神跡,同樣在這裏,「你們拆毀這殿,我三日內要再建立起來。」就這樣,他向那些故意要無知的人用比喻說話,讓他們不曉得,太13:13-14。那些不願意看的人將看不見。不,這比喻的說法用在這裏,證明這對他們來說是如此一塊絆倒人的石頭,以致在他受審,被控告他是褻瀆的時候,這被用作證據與他反對,太26:60-61。如果他們謙卑問他說的是什麼意思,他本來會告訴他們的,這就成了活的香氣讓他們活,但他們定意要吹毛求疵,這就成了死的香氣叫他們死。不願意相信的人就變得剛硬,對這預言的表達方式引發對這預言本身的成就。第一,他用這句話預言他因猶太人的惡意而死,「你們拆毀這殿」 ,就是說,「你們要拆毀它,我知道你們要這樣行。我要允許你們拆毀它。」注意,基督甚至在他開始服事的時候,就清楚預見了在這事奉結束時他一切的受苦,然而他卻歡喜繼續在事奉中前行。在開始的時候預料最壞的事情,這是好的。第二,他預言憑他自己的能力復活:「我三日內要再建立起來。」 有其他人,是得到復活的,但基督是自己讓自己復活,重新得回他自己的生命。

[3.] 他選擇用拆毀和再建立來說這事,第一,因為他現在是在為他潔淨他們褻瀆的聖殿作辯護;他仿佛是說:「你們這些污穢一座聖殿的人,要拆毀另外一座;我要通過建立你們要拆毀的,證明我有權柄潔淨那你們已經污穢的。」褻瀆聖殿就是把它拆毀,它的改革就是它的復活。第二,因為基督的死確實就是拆毀猶太人的聖殿,是引發此事的因;他的復活就是再建立另外一座聖殿,就是福音教會,亞6:12。他們地土的毀壞(約11:48)成了世人的豐富。見摩9:11;徒15:16。

(3.) 他們對此回答吹毛求疵: 「這殿是四十六年才造成的 ,約2:20。建殿的工作總是緩慢的工作,你能如此快快做成嗎?」在這裏,[1.] 他們顯出有一些知識;他們能說出建這殿用了多長時間。萊福博士計算,從居魯士第二年所羅巴伯建殿奠基,到亞達薛西32年聖殿敬拜完全確定,正好是四十六年;同樣,從希律作王第18年開始建這殿,到猶太人說這話,這正好是四十六年: — okodomethe 這殿建成。[2.] 他們顯出更多的無知,首先,對基督的話的意思的無知。注意,人經常按字面理解聖經用比喻說的話,就落入極大的錯誤。用關乎身體和屬肉體的方式解釋 「這是我的身體」,這就造成了何等多的傷害!第二,對基督大能的無知,仿佛他能做的並不勝過別人一樣。要是他們知道那在六天建造萬有的是他,他們就不會看他能在三天之內建立一座聖殿為如此荒謬的事了。

(4.) 對基督回答的證明,反駁他們的吹毛求疵。通過解釋所用的詞語,困難很快就被解決了: 但耶穌這話,是以他的身體為殿,約2:21。 儘管基督在潔淨聖殿上已經顯明對它極大的尊重,然而他要我們知道,他為此如此心裏焦急的這殿的聖潔,只不過是預表性的,這要帶領我們來思想另外一座聖殿,這裏的殿只是影兒,那形體卻是基督,來9:9;西2:17。有人認為,當他說拆毀這殿的時候,他是在指着他自己的身體,或者把手放在他的身體上說話;然而肯定的是,他這話,是以他的身體為殿。請注意,基督的身體是真正的聖殿,在耶穌撒冷的聖殿是對它的預表。[1.] 像聖殿一樣,它的建造是直接受命於神的:「你曾給我預備了身體,」 代上28:19。[2.] 像聖殿一樣,它是神的殿,它被稱為聖者。[3.]它像聖殿一樣,是神榮耀的居所;在其中居住着亙古的道,那真正的榮光同在。他是以馬內利-神與我們同在。[4.]聖殿是神與以色列人相交的地方和媒介:在那裏神向他們啟示他自己;在那裏他們把自己和他們的奉獻獻給他。就這樣,藉着基督神向我們說話,我們向他說話。敬拜的人向那殿觀望,王上8:30,35。同樣我們敬拜神,也一定要定睛在基督身上。

(5.) 在這裏插進來的一句話,門徒在很久以後對這件事的回想,為的是說明這件事(約2:22):到他從死里復活以後幾年之後, 門徒就想起他說過這話。我們看到他們在約2:17,想起經上之前所寫關於他的事,在這裏,我們看到他們想起曾經聽他說過的話。注意,基督門徒的回憶應當就像那好家主的庫藏,裝滿了新舊的東西,太13:52。在這裏請留意,

[1.]他們想起那句話: 到他從死里復活以後。看來此時他們並不完全明白基督的意思,因為他們在知識上還是作嬰孩的;但是他們把這句話藏在他們心裏,後來它就變得既明白也有用的了。注意,聽,以防將來,這是好的,賽42:23。在年齡和宣信上幼小的人,應當把無論是在含義還是在用處方面,目前他們不能好好明白的事情藏起來,因為將來,當他們更通達的時候,這些事情會對他們有所幫助。據說對畢達哥拉斯的學生來說,他的教訓似乎是把他們凍住,一直到他們四十歲的時候,然後他們開始融化;同樣,到他從死里復活以後,基督的話在他門徒的記憶里又再生了;為什麼會這樣?第一,因為那時聖靈澆灌,讓他們想起基督對他們說過的話,讓這些話對他們來說變得易懂,容易想起,約14:26。就在基督從死里復活的那一天,他開他們的心竅,路24:45。第二,因為那時基督的這句話應驗了。當他身體的殿被拆毀和再建立,那是到了第三天的時候,那時他們記起這句話,還有基督講過的關於此事的其他話語。注意,看到聖經應驗,這大大有助於對聖經的理解。事件將要解釋預言。

[2.] 他們怎樣應用此事:他們便信了聖經和耶穌所說的 ;他們對這些事的相信得到堅立,得到新的支持和力量。他們信得太遲鈍(路24:25),但他們信得肯定。在這裏聖經和耶穌所說的是放在一起的,不是因為它們 一致,完全彼此認同,而是因為它們互相舉證,彼此加力。當門徒看到他們在舊約聖經讀到的,他們聽基督親口說的,是應驗在他的死和復活上,他們就更堅定他們對這兩件事的相信。

約2:23-25

23當耶穌在耶路撒冷過逾越節的時候,有許多人看見他所行的神跡,就信了他的名。24耶穌卻不將自己交託他們,因為他知道萬人。25也用不着誰見證人怎樣。因他知道人心裏所存的。


我們在這裏看到關於基督在耶路撒冷過逾越節的時候傳道和行神跡取得的成功,那很小的成功的記載。請留意,

I. 我們的主耶穌在逾越節的時候在耶路撒冷,確實在傳道和行神跡。人相信他,這意味着他傳道;聖經明白地講, 許多人看見他所行的神跡。他現在在耶路撒冷,那聖城,主的話語要發出的地方。他居住,大部分時間是在加利利,所以當他在耶路撒冷的時候,他非常忙碌。那時候是聖日,守節的日子,被指定來事奉神的時候;在逾越節利未人教導主美好的知識(代下30:22,英王欽定版――譯者注),群眾大大匯集的時候,基督抓住這機會傳道,他這樣來承認、尊榮神所設立的逾越節。

II. 因此許多人信了他的名,像尼哥底母一樣,承認他是由神那裏來作師傅的(約3:2),是一位偉大的先知;很有可能的是,那些盼望耶路撒冷得救贖的人中,一些人相信他是神所應許的彌賽亞,所以他們快快歡迎那明亮的晨星的第一次出現。

III. 耶穌卻不將自己交託他們(約2:24):ouk episteuen heauton autois—他不把自己交託給他們。這是和用來表明相信他的詞語一樣的話。所以相信基督就是把我們自己交託給他,交託給他的引導。耶穌看不到有任何理由,要把任何的相信放在這些在耶路撒冷剛剛改信的人身上,在那裏,他有許多仇敵要尋機會殺他,這是,1. 因為他們是假冒的,至少其中一些人是,如果有機會,他們要出賣他,或者受到極大的試探要這樣做。在加利利人當中,他有更多可信賴的門徒,多於耶路撒冷居民中的人。在危險的時候和危險的地點,小心你信靠誰,這是智慧;memneso apistein—當學會不信。或者,2. 因為他們軟弱,我希望事情不過如此,而不是他們奸詐,定意要害他。但是,(1.) 他們膽小,沒有熱心和勇氣,也許害怕做錯事。在艱難和危險的時候,懦夫是不值得相信的。或者,(2.) 他們躁動,沒有見識分辨和自我管理。那些在耶路撒冷的人可能更期望彌賽亞在現世作王,勝過期待其他的事情,在那樣的期待中,如果基督把自己交託他們,他們就會願意大膽攻擊政府,把他自己作他們的頭;但他不要這樣,因為他的國不屬於這個世界。我們應當迴避騷亂不得安靜的人,正如我們的主在這裏做的一樣,儘管這些人承認相信基督,像這裏的人一樣。

IV. 他不把自己交託他們的理由,是因為他知道 他們(約2:25),知道一些人的邪惡,其他人的軟弱。福音書作者用這個機會宣告基督的全知。1. 他知道萬人,不僅知道他們的名字和樣貌(我們也可能這樣知道許多的人),還知道他們的本性,性情,感情,動機,在這方面我們是任何人也不知道,更不用說知道我們自己了。他知道萬人,因為他大能的手造作他們所有的人,他穿透的目光看見他們所有的人,看到他們裏面。他知道他狡猾的敵人,以及他們秘密的打算;他知道他假裝的朋友,他們真正的人品,不管他們假裝是什麼樣的人,他們實際的本來面目。他知道那些真正屬於他的人,知道他們的誠實,也知道他們的軟弱。他知道他們的本體。2. 他用不着誰見證人怎樣。他的知道不是從別人的信息得回來的,而是出於他自己無誤的直覺。地上的君王一定要借用他人的眼來看,他人的耳朵來聽,按照呈現給他的事情來接受,這是他們的不幸;但基督完全是按照他自己的認識行事。天使是他的使者,但不是他的探子,因為他自己的眼目遍察全地,代下16:9。在撒但控告的事情上,這可以給我們安慰,就是基督不會聽他說的來判斷人的品格。3. 他 知道人心裏所存的;具體的人,人的本性和作為。我們知道人做的事;基督知道人心裏的事,察驗人的心腸肺腑。這是那根本的永恆的神的話語的特權,來4:12-13。如果我們自以為是去審判人心,我們就是干犯他的特權了。基督是多麼合適作人的救主,他非常合適作那位醫生,這醫生對病人的光景和病情,脾性和疾病有完全的認識 ;知道他心裏所存的!他也多麼合適作審判萬人的主!因為這位知道萬人,人心裏一切所存的,他的審判必然是按照真理。

這就是基督在這次行程中,在耶路撒冷傳道和行神跡所取得的一切成功。主進入他的殿,除了一群軟弱、頭腦簡單,他既不能用他們的見證,也不能信靠他們的人以外,沒有人到他這裏來;然而他必最終看見自己勞苦的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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