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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徒行傳第廿一章
聲明:本文主要摘自網頁使徒行傳第廿一章, 以便基督徒朋友作資料查詢和學習之用。無任何商業目的! |
使徒行傳第廿一章
【徒廿一1】「我們離別了眾人,就開船一直行到哥士。第二天到了羅底,從那裡到帕大喇,」
[原文字義]「哥士」山巔,公牢;「羅底」玫瑰;「帕大喇」被踐踏,散布災殃。
[文意註解]「我們離別了眾人,」『離別』原文用了兩個字,含有『用力氣將之拉脫』的意思,暗示好不容易總算得與那些戀戀不捨的聖徒們分離(參徒廿36~38)。
「就開船一直行到哥士,」『哥士』是位於亞西亞的西南端外的一個小島嶼。
「第二天到了羅底,」『羅底』在哥士的南方,是一個比哥士大得多的海島。
「從那裡到帕大喇,」『帕大喇』是一內陸良港,位於呂家省。
【徒廿一2】「遇見一隻船要往腓尼基去,就上船起行。」
[原文字義]「腓尼基」棕樹之地。
[文意註解]「遇見一隻船要往腓尼基去,」由此處直接開往巴勒斯坦方面的航線,因要橫渡地中海,故需換更大的船隻。『腓尼基』是敘利亞省沿海一帶地方的總稱,推羅為其主要海港。
【徒廿一3】「望見居比路,就從南邊行過,往 利亞去,我們就在推羅上岸,因為船要在那裡卸貨。」
[原文字義]「居比路」佳美,公正,愛,一朵花;「敘利亞」高地,被高舉;「推羅」岩石,使受痛苦。
[背景註解]古時的船隻都是客貨兩用,每到一埠,便要裝卸貨物,因此需有若干時日的停留。
[話中之光]「我們就在推羅上岸,因為船要在那裡卸貨。」基督徒無論到那裡,都要存着『要在那裡卸貨』的存心,到處供應基督的豐富。
【徒廿一4】「找着了門徒,就在那裡住了七天。他們被聖靈感動,對保羅說:『不要上耶路撒冷去。』」
[原文字義]「被…感動」因為,藉着(through);「耶路撒冷」基礎,平安的居所。
[文意註解]「找着了門徒,」『門徒』指耶穌基督的信徒,原文為複數詞;『找着』原文含有務必找出的意思,推羅的信徒可能很少,需要細細查訪才能找到。
「就在那裡住了七天,」注意,這『七天』加上他在腓立比過逾越節之後,從腓立比坐船到特羅亞共用了五天,又在特羅亞停留了七天(徒廿6),從特羅亞船行到米利都又花了四天(徒廿13~15),停留在米利都至少又花了三天(參徒廿18註解),我們不知從米利都船行到推羅需要多少天(參1~3節),若以十天計,則總共已過了卅六天,只剩下兩周就到五旬節了。
「他們被聖靈感動,」他們想必是被聖靈感動,預知保羅將在耶路撒冷遭遇危險。注意,被聖靈感動並不等於得着聖靈的吩咐和命令;聖靈感動人,使人得知將要發生甚麼樣的事情,但是聖靈並沒有吩咐人不可如何如何。
「不要上耶路撒冷去,」這裡想要阻止保羅上耶路撒冷的,並不是聖靈,而是他們對保羅的愛心與關懷,他們不願意看到保羅在那裡遇難。
[話中之光](一)保羅所到之處,總有一班主內信徒接待他;為主作工的一個大好處,就是能擴大接觸基督身體的眾肢體,與他們有美好的交通。
(二)今天的信徒常喜歡藉口聖靈感動他們而說話行事,其實聖靈並沒有感動他們,而是出於自己主觀的動機。即便真的是出於聖靈的感動,叫人有一些的感覺,但那感覺也不能作為我們說話行事的惟一憑據。
【徒廿一5】「過了這幾天,我們就起身前行。他們眾人同妻子兒女,送我們到城外,我們都跪在岸上禱告,彼此辭別。」
[文意註解]「他們眾人同妻子兒女,送我們到城外,」信徒偕同家人直到城外送別,這表露他們對保羅關愛之情,雖然相識不同數日,但因着在主里交通的結果,使他們不勝依依。
[話中之光](一)世人需要相交一段相當的時日,才能建立深厚的情誼,但信徒之間只要在生命的交通里,就能立刻觸發那從神來的愛(約壹四7;五1)。
(二)「我們都跪在岸上禱告,彼此辭別。」聖徒在分手離別之際,最好是藉着禱告將彼此交託在主的恩中(參徒廿32,36)。
【徒廿一6】「我們上了船,他們就回家去了。」
【徒廿一7】「我們從推羅行盡了水路,來到多利買,就問那裡的弟兄安,和他們同住了一天。」
[原文字義]「多利買」多沙的,熱沙。
[文意註解]「我們從推羅行盡了水路,」『行盡了水路』按原文又可譯為『繼續行水路』。
「來到多利買,」『多利買』是位於推羅南面約六十公里處的沿岸港口。從推羅船行到多利買約需一天。
【徒廿一8】「第二天,我們離開那裡,來到該撒利亞,就進了傳福音的腓利家裡,和他同住。他是那七個執事裡的一個。」
[原文字義]「該撒利亞」該撒的城,割開;「腓利」愛馬者。
[文意註解]「就進了傳福音的腓利家裡,」腓利原是耶路撒冷教會管理飯食的執事(徒六2~5),因耶城教會大遭逼迫,遂下到撒瑪利亞宣講基督,曾奉聖靈的引導到往迦薩的曠野路上傳福音給埃提阿伯的太監,帶領他得救並予施浸,後被聖靈提走,在亞鎖都被人遇見,他一路宣傳福音,直到該撒利亞(參徒八章)。他因傳福音出了名,故被稱為『傳福音的腓利』。
「他是那七個執事裡的一個,」『那七個執事』原文無『執事』一詞,僅有『那七個』,乃專有所指,就是本書前面所載耶路撒冷教會選出的七個執事(徒六5)。
[話中之光]我們信徒在教會中事奉主,雖各有所司,但仍需以傳揚福音為職志。
【徒廿一9】「他有四個女兒,都是處女,是說豫言的。」
[文意註解]「都是處女,」意指她們過了當婚嫁的年齡,仍守獨身;她們很可能終身不嫁事奉神。
「是說豫言的,」『說預言』意指為神說話、傳道。
[話中之光](一)信徒不但要向外人傳揚福音,也要帶領自己的兒女信主並事奉主(參書廿四15)。
(二)真正屬靈的人,是從自己家裡做起,使兒女們都愛主;人若不知道管理自己的家,焉能照管神的教會呢(提前二5)?
【徒廿一10】「我們在那裡多住了幾天,有一個先知,名叫亞迦布,從猶太下來,」
[原文字義]「亞迦布」螞蚱;「猶太」讚美,猶大之地。
[文意註解]「我們在那裡多住了幾天,」想必是因為他們的行期較原先的預定為速,尚有多餘的日子可以停留。
「有一個先知,名叫亞迦布,」亞迦布曾經預言天下將有大饑荒,結果應驗了(徒十一27~28)。
【徒廿一11】「到了我們這裡,就拿保羅的腰帶捆上自己的手腳,說:『聖靈說,猶太人在耶路撒冷,要如此捆綁這腰帶的主人,把他交在外邦人手裡。』」
[背景註解]猶太先知常有一種習慣,就是當他們的言詞不能盡意表達時,便用一些實物或身體動作將其信息戲劇化地傳達出來(參王上十一29~31;賽廿3~4;耶十三1~11;廿七2;結四章;五1~4)。
[文意註解]「要如此捆綁這腰帶的主人,」保羅後來的確被捆綁(參33節;廿八17)。
[話中之光](一)新約兩大使徒彼得和保羅到了晚年,都同樣被人捆綁,受人苦待(參約廿一18);事奉主乃是走十字架的道路,我們越被人束縛與剝奪,就越能供應主的豐富。
(二)我們進入神的國,必須經歷許多艱難;屬靈的偉人如此,我們一般信徒也不能例外。
(三)在教會中的先知――為神說話者――只能告訴我們前途將要發生何事,但不能取代我們裡面的基督;我們雖然不可藐視先知的講論(帖前五20),但也不可將摩西(律法)和以利亞(先知)置於和基督同等的地位(太十七3~5)。
【徒廿一12】「我們和那本地的人聽見這話,都苦勸保羅不要上耶路撒冷去。」
[文意註解]「我們和那本地的人,」『我們』這詞表示路加本人也加入勸阻保羅前往耶路撒冷。
「都苦勸保羅不要上耶路撒冷去,」注意,先知亞迦布只是指明保羅必要在耶路撒冷被捆綁,卻未說主不許他前去(參11節),因此他們的苦勸阻止顯然是出於人自己的意思,而非聖靈的意思。
[話中之光](一)在教會中,許多人雖然有愛心,但那愛心很可能是出於我們人天然的情感,是糊塗的愛心。
(二)單憑人屬肉體的愛心,只照利害關係的眼光,往往會使我們『不體貼神的意思,只體貼人的意思』,以致成了撒但的工具(太十六22~23)。
【徒廿一13】「保羅說:『你們為甚麼這樣痛哭,使我心碎呢?我為主耶穌的名,不但被人捆綁,就是死在耶路撒冷也是願意的。』」
[文意註解]「你們為甚麼這樣痛哭,使我心碎呢?」該撒利亞的信徒們為保羅此去耶路撒冷的前程擔心,甚至出聲痛哭,雖然充分流露了弟兄相愛之情,但只能加重保羅的為難,卻不能阻止他順服神的決心,以致他的心被『自己要去』與『弟兄們不讓去』兩種意願撕扯而碎裂。
[話中之光](一)信徒們彼此關心對方的境遇,原是一件美好的事,但若置我們自身的平安福利高於神的旨意,便不是我們所應有的態度。
(二)我們出於肉體天然的愛心,不但徒然叫忠心的見證人更加「心碎」憂傷,甚至還會成為主十字架的仇敵(參太十六21~23)。
(三)事奉主的人該有一個心志,就是我們的前途雖然可能引至受苦與受難,但也甘心樂意地往前。
(四)我們為着主名的緣故,應當不計個人的得失與安危。
(五)信徒惟有認定基督是我們惟一的目標――「我為主耶穌的名」,並且深曉十字架之死的必要――「就是死在耶路撒冷」,才能勝過人意、情感的包圍,而勇往直前。
【徒廿一14】「保羅既不聽勸,我們便住了口,只說:『願主的旨意成就』便了。」
[文意註解]「保羅既不聽勸,」解經家對保羅不聽勸的態度,有兩種完全相反的看法。第一種是說他過度固執己見,以致後來在耶路撒冷被捕,歷經痛苦,蹉跎了四年的歲月,一事無成,這是咎由自取。
第二種是說他並非違抗聖靈,而是遵行神的旨意,其理由如下:(1)他所作去耶路撒冷的決定,乃是在『靈里定規』(徒十九21『心裡定意』原文意思)的事,意即這件事不是出於他的血氣肉體,一意孤行,乃是出於他靈的深處,清楚得了指示然後定規的;(2)他自己早已知道將會在耶路撒冷遭遇捆鎖與患難,但他因為『靈里被捆綁』(徒二十22~23『心甚迫切』原文意思),沒有自作選擇的自由,不得不去;(3)他必須親自回耶路撒冷,把外邦眾教會的愛心捐款,作一清楚的交代(徒廿四17),才能卸下裡面的負擔;(4)保羅的被捕,乃是出於神的安排,為要讓他能在君王面前宣揚主名(徒九15);(5)主在保羅被捕入獄之後不但未責備他,反而對他多有鼓勵和安慰(徒廿三11;廿七23~24);(6)保羅的經歷,與主耶穌面向耶路撒冷赴十字架的過程很相似(參太十六21~23;路九22,51;十三31~32;十八31~33)。
本書編者贊成第二種的看法。
「只說:『願主的旨意成就』便了,」他們似乎已經認識到保羅的行動乃是出於神的帶領,因此不再勸阻而同意保羅的決定。
[話中之光](一)信徒被聖靈感動,預見將要面臨的困苦,並不表示聖靈要我們迴避那困境,要緊的是,要清楚知道主的旨意如何,一切當以「願主的旨意成就」為依歸。
(二)主的旨意,不但是藉着我們的平安順利而得成就,許多時候更是藉着我們的受苦與受難得以成就,因此問題不在於環境如何,乃在於我們是否有主清楚的帶領。
(三)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就是按 旨意被召的人(羅八28);我們若是按着神的旨意行事,任何環境都與我們有益。
(四)主為着 自己的榮耀,統管萬有;不但正面的人事物都為 而效勞,連反面的人事物也都歸 調度。
(五)教會中弟兄姊妹們的感覺和意見,固然可以幫助我們明白神的引導,但千萬要注意的是,不宜傾聽人的聲音過於神在裡面的聲音。
(六)一個人對於自己的道路不能聽別人怎麼說。每一個人都必須自己知道神的旨意,接受裡面的主的引導。基督教乃是基督活在每個信徒的裡面,個別告訴我們是或非。
(七)真正認識神旨意的人,具有鋼鐵般堅剛的意志,不為人的話語所說服,不被人的痛哭所軟化。
(八)我們在遵行神的旨意上,必須不講人情,也不看人的面子。
(九)看清主的旨意,並對它執着到底的人,常會影響別人,使他們轉過來顧到「主的旨意」,而不再計較人的利害得失。
【徒廿一15】「過了幾日,我們收拾行李上耶路撒冷去。」
[原文字義]「收拾行李」裝備馬匹,雇了馬匹。
[文意註解]「我們收拾行李上耶路撒冷去,」從該撒利亞到耶路撒冷約有一百公里的路程,這在當日約需兩天的功夫。
【徒廿一16】「有該撒利亞的幾個門徒和我們同去,帶我們到一個久為(久為:或譯老)門徒的家裡,叫我們與他同住;他名叫拿孫,是居比路人。」
[原文字義]「拿孫」記念。
[文意註解]「有該撒利亞的幾個門徒和我們同去,」當時正值五旬節節期,耶路撒冷到處人滿為患,甚難找到居停之所。該撒利亞的幾個門徒,為着能讓保羅等人有地方休憩,特意一路伴隨,其愛護之情,由此可見。
「帶我們到一個久為門徒的家裡,」『久為門徒』一詞涵示他是當地教會的一個基本成員,有人認為他是耶路撒冷教會最初一百二十名當中之一。
「他名叫拿孫,」拿孫的家在何處,有二說:(1)就在耶路撒冷,十七節的『弟兄們』就是指拿孫以及與他同在一處的弟兄們;(2)位於該撒利亞和耶路撒冷的半路上,可能是呂大或安提帕底(參徒廿三31註解),因從該撒利亞步行到耶路撒冷需費時兩天,必須在中途過一夜。
【徒廿一17】「到了耶路撒冷,弟兄們歡歡喜喜的接待我們。」
[原文字義]「接待」歡迎(welcome),接納(receive)。
[文意註解]「到了耶路撒冷,」保羅第三次出外傳道旅行,開始於行傳第十八章廿三節,結束於本節。
「弟兄們歡歡喜喜的接待我們,」『弟兄們』很可能就是十六節的拿孫以及與他同在一處的弟兄們。
這裡的『接待』偏重於表示『十分歡迎』,在原文與一般用來指打開家『接待』客旅的詞(hospitality,來十三2)不同。
【徒廿一18】「第二天,保羅同我們去見雅各;長老們也都在那裡。」
[原文字義]「雅各」抓住腳跟,排擠者,跟蹤。
[文意註解]「保羅同我們去見雅各,」『我們』一詞表示路加也陪同出席;這詞在此處之後,一直到第廿六章末了,未再出現,但這並不表示路加暫時離開了保羅。
『雅各』是指耶穌的肉身親兄弟(參徒十二17;十五13),他是耶路撒冷教會的柱石(加二9)。
「長老們也都在那裡,」這裡沒有提及使徒們,或者他們此時可能都離開了耶路撒冷,也有可能他們身兼長老之職,所以『長老』一詞也包括了使徒(參彼前一1;五1)。
【徒廿一19】「保羅問了他們安,便將神用他傳教,在外邦人中間所行之事,一一地述說了。」
[文意註解]「一一地述說了,」指自從保羅上次訪問耶路撒冷(徒十八22)之後所發生的種種事情,但要點可能集中於在以弗所的三年事工。同時,保羅必也趁此機會,把眾外邦教會所奉獻的救濟款項(參徒廿4註解),轉交給耶路撒冷教會的長老們去分配。
[話中之光](一)同工之間,雖然無上下級之分,但彼此問安並交通工作情況,乃是美事。
(二)聖徒之間的交通,可以產生『彼此印證』和『同得激勵』的果效。
【徒廿一20】「他們聽見,就歸榮耀與神,對保羅說:『兄台,你看猶太人中信主的有多少萬,並且都為律法熱心。』
[原文字義]「多少萬」無數,千千萬萬。
[文意註解]「他們聽見,就歸榮耀與神,」可見耶路撒冷教會的長老們,對推廣福音給外邦人並無成見,反而樂觀其成。
「並且都為律法熱心,」這句話表明當時的耶路撒冷教會,在雅各的帶領之下,深受猶太教的影響(加二12),熱心遵守摩西的律法。
[話中之光](一)傳道人若有甚麼作工的成果,都應當「歸榮耀與神」,切不可歸功自己。
(二)「你看猶太人中信主的有多少萬,」人們的眼光常常只根據外面人數的多寡,來斷定一個教會是否有神的同在與祝福,因此難免會被誤導。許多異端邪派和羅馬天主教,它們的人數都相當興旺;可見外面聲勢的浩大,並不一定有多少屬靈的價值。
(三)「都為律法熱心,」『熱心』原是好事,但若熱心的目標錯了,反而會害事,甚至殺人還以為是事奉神(約十六2)。
(四)正常的教會應當一面傳福音加增人數,一面教訓信眾以正確的真理(參太廿八19~20;徒二41~42)。
【徒廿一21】「他們聽見人說:你教訓一切在外邦的猶太人離棄摩西,對他們說:不要給孩子行割禮,也不要遵行條規。」
[原文字義]「摩西」拉出來。
[文意註解]「你教訓一切在外邦的猶太人離棄摩西,」『離棄摩西』意指不必遵行摩西所傳下來的律法。保羅有關摩西律法的教導要點如下:(1)人得救是因着信,不在乎遵行律法(羅三28);(2)外邦人信徒在相信主得救之後,沒有必要再去受割禮、遵行律法(加五2~5);(3)割禮之類的律法條規都不過是影兒,惟有基督才是實體(西二17);(4)其實信徒在神面前,不是沒有律法,乃在律法之下(林前九21),但這律法,不是字句的律法,乃是基督的律法(加六2)。
至於對猶太人信徒,保羅並沒有明白教訓他們廢棄摩西的律法,反而他自己似乎還遵行一些律法的禮儀:(1)他自己曾經許願並剪髮(徒十八18);(2)他向律法以下的人,他雖不在律法以下,還是作律法以下的人,為要得着律法以下的人(林前九20)。
「也不要遵行條規,」『條規』即猶太律法所規定的事項。
【徒廿一22】「眾人必聽見你來了,這可怎麼辦呢?」
【徒廿一23】「你就照 我們的話行吧?我們這裡有四個人,都有願在身。」
[文意註解]「我們這裡有四個人,」無疑地,這四個人都是猶太人基督徒。
「都有願在身,」『願』是指拿細耳人的願(參24節;徒十八18)。這願是為了從神手中得了一些特殊的福氣,表示感謝而許的。
【徒廿一24】「你帶他們去,與他們一同行潔淨的禮,替他們拿出規費,叫他們得以剃頭。這樣,眾人就可知道,先前所聽見你的事都是虛的;並可知道,你自己為人,循規蹈矩,遵行律法。」
[背景註解]按摩西的律法中拿細耳人的願,在離俗歸耶和華的日子,不喝酒,不剃頭,避免沾染不潔;當滿了離俗的日子,須還願獻各種祭,最後要剃頭,然後將頭髮放在平安祭的火上燒掉(民六1~21)。
又按後來拉比加上的規條,有錢的人可以代替窮人出規費來實現其作拿細耳人的誓願,藉此表示出錢者的敬虔。
[文意註解]「與他們一同行潔淨的禮,」這是指在進入聖殿之前所作的潔淨禮儀(參26節)。
「替他們拿出規費,」替別人出規費,乃是熱心於律法的明證。
「叫他們得以剃頭,」許願的人從許願之日起至還願之日為止,這期間所生的頭髮須在壇前剃下獻上為祭。
【徒廿一25】「至於信主的外邦人,我們已經寫信擬定,叫他們謹忌那祭偶像之物,和血,並勒死的牲畜,與姦淫。」」
[文意註解]「至於信主的外邦人,」這話表示外邦人基督徒不須遵行猶太律法(參24節)。
「我們已經寫信擬定,」這是指幾年前的耶路撒冷決議案(徒十五22~29)。
「叫他們謹忌那祭偶像之物,和血,並勒死的牲畜,與姦淫,」請參閱徒十五20文意和靈意註解。
【徒廿一26】「於是保羅帶着那四個人,第二天與他們一同行了潔淨的禮,進了殿,報明潔淨的日期滿足,只等祭司為他們各人獻祭。」
[文意註解]「於是保羅帶着那四個人,」有人批評保羅在此是屈服於環境形勢,違背他自己所教導的原則,言行不一致,因此是假冒偽善,難怪主容許捆鎖和患難加在他的身上(徒廿23;廿一33;廿二25)。但保羅雖然教導人『因信稱義,而非因行律法稱義』(加二16),他並沒有教導猶太人不要遵守摩西律法。作為一個猶太人,遵行律法和相信耶穌基督並不互相衝突。
「與他們一同行了潔淨的禮,」這表示保羅自己也加入行潔淨之禮。
「報明潔淨的日期滿足,」還願者須向祭司報明自己何時許願,如今因日期滿足而前來還願。
[問題改正]有許多解經家認為,保羅在本章一至十六節應該聽勸而不聽勸,十七至廿六節不該聽勸而竟聽了勸,所以本章可以說是保羅一生事奉主的經歷中,一個最軟弱的污點。他們所舉的理由如下:(1)保羅執意上耶路撒冷,結果他在此後的絕大部分時間,是在獄中渡過,平白浪費了服事主的寶貴時間;(2)保羅得救以後竭力反對遵行律法,如今竟然受不住雅各和眾長老的溫情攻勢,而向律法低頭,這正如他自己所說:『我素來所拆毀的,若重新建造,這就證明自己是犯罪的人』(加二18);(3)長老們勸保羅帶頭行潔淨的禮,原意是要藉此消除眾人對他的誤會(21,24節),但結果反倒生出更大的誤會(27~29節),可見這個辦法不蒙主的喜悅;(4)保羅為顧全大局,勉強接納長老們的建議,結果卻使神的心意暗昧不明,也給我們這些後來的信徒留下很大的困惑。
然而這樣的批判,對保羅是不公平的,因為他當時所作的,完全是在神主宰之手的安排底下,為要成就 所預定的美意:(1)保羅的耶路撒冷之行,是因他的『靈里受捆綁』(徒廿22原文),他並沒有不去的自由;(2)保羅必然看出此去是為着成就主的旨意(參14節),因此他不以性命為念(徒廿24),也不受別人愛心的勸阻(參4,12~14節);(3)對身為猶太人信徒的保羅,在完全是猶太人的環境之下,他當時所作的行動,並不違反他自己的教訓,這一點是我們外邦人信徒所不易了解的;(4)保羅在此後的獄中生涯,仍有主的同在和祝福(徒廿三11;廿七23~24;廿八30~31),他對他的被捕入獄並沒有後悔(參提後二9;四7~8)。
[話中之光](一)保羅向猶太人,就作猶太人,為要得猶太人;向律法以下的人,他雖不在律法以下,還是作律法以下的人,為要得律法以下的人(林前九20)。
(二)保羅為着教會的緣故,能夠壓抑他自己的觀點,這表示他真是『無我』的屬靈偉人。有時不違背真理的妥協,並非表示軟弱,反而顯出剛強。
【徒廿一27】「那七日將完,從亞西亞來的猶太人看見保羅在殿裡,就聳動了眾人,下手拿他,」
[原文字義]「亞西亞」東方,泥土。
[文意註解]「那七日將完,」從報明還願(參26節)到獻祭以結束真正還願的時間共需七日;『將完』表示快要到第七日之際。
「從亞西亞來的猶太人,」他們很可能是來自以弗所的猶太人(參29節)。
[話中之光]有最好的計劃,未必有好的結果;行事在人,成事在天(神)。
【徒廿一28】「喊叫說:『以色列人來幫助,這就是在各處教訓眾人糟踐我們百姓和律法,並這地方的。他又帶 希利尼人進殿,污穢了這聖地。』」
[原文字義]「以色列」與神同治,神的王子;「希利尼」不穩定的,卑賤的人。
[背景註解]猶太人只准許外邦人在聖殿的外院,不准他們進入內院的境界。在內院前貼出通告為記號,標明外邦人不得進入,若擅自通過警告牌進入內院的,要被處死。猶太人若帶外邦人進入,兩者都要被處死。這項條規,也獲羅馬政府的許可,足見外邦人擅闖聖殿,乃是一件非常嚴重的犯行。
【徒廿一29】「(這話是因他們曾看見以弗所人特羅非摩同保羅在城裡,以為保羅帶他進了殿。)」
[原文字義]「以弗所」可欽的,投出;「特羅非摩」撫養的。
[文意註解]「看見以弗所人特羅非摩同保羅在城裡,」『特羅非摩』大概是保羅的同工,當保羅從馬其頓出發回耶路撒冷時,特羅非摩與他同行(徒廿4),故此刻一同出現在耶路撒冷城裡。
[話中之光]人們常以一些單面不全的事實,來作斷定全盤的依據,以致產生錯誤;基督徒必須慎重其事,切不可草率定論。
【徒廿一30】「合城都震動,百姓一齊跑來,拿住保羅,拉他出殿,殿門立刻都關了。」
[文意註解]「拉他出殿,」不使人血褻瀆神聖的處所。
「殿門立刻都關了,」『殿門』是指連接在內院與外院之間的門;守殿官關閉殿門的用意,是要避免聖殿受更多的褻瀆。
【徒廿一31】「他們正想要殺他,有人報信給營里的千夫長說:『耶路撒冷合城都亂了。』」
[文意註解]「有人報信給營里的千夫長,」節期間因有許多猶太人從各地集中到耶路撒冷,故在聖殿的西北角處設有羅馬軍營,稱為『安東尼營樓』(參34節註解),以防暴亂;『千夫長』統管千名士兵,可見該營的軍力至少有數百名。這千夫長的名字叫革老丟 呂西亞(徒廿三26)。
【徒廿一32】「千夫長立時帶着兵丁和幾個百夫長,跑下去到他們那裡。他們見了千夫長和兵丁,就止住不打保羅。」
【徒廿一33】「於是千夫長上前拿住他,吩咐用兩條鐵鏈捆鎖;又問他是甚麼人,作的是甚麼事。」
[文意註解]「吩咐用兩條鐵鏈捆鎖,」『兩條鐵鏈』大概是用來將他的雙手連鎖於兩個兵丁,一邊一個。
【徒廿一34】「眾人有喊叫這個的,有喊叫那個的;千夫長因為這樣亂嚷,得不着實情,就吩咐人將保羅帶進營樓去。」
[文意註解]「就吩咐人將保羅帶進營樓去,」『營樓』即指駐兵的總部。據說這營樓是大希律為紀念他的好友馬可安東尼而建的,名為『安東尼營樓』。
【徒廿一35】「到了台階上,眾人擠得兇猛,兵丁只得將保羅 起來。」
[文意註解]「到了台階上,」從營樓到聖殿外院有兩段台階。
【徒廿一36】「眾人跟在後面,喊着說:『除掉他!』」
[文意註解]「喊着說,除掉他!」『除掉他』這個口號也曾應用在主耶穌的身上(約十九15;路廿三18)。
【徒廿一37】「將要帶他進營樓,保羅對千夫長說:『我對你說句話可以不可以?』他說:『你懂得希利尼話嗎?』」
[文意註解]「你懂得希利尼話嗎?」顯然的,保羅是操着希臘話向千夫長請求。
【徒廿一38】「『你莫非是從前作亂、帶領四千兇徒往曠野去的那埃及人嗎?』」
[原文字義]「兇徒」暗殺者(the Assassin),匕首人,操刃的人(Men of the dagger);「埃及」雙重難關,Coptic人之地。
[背景註解]根據猶太史學家約瑟夫的記載,曾有一個埃及人率眾反叛羅馬,他們專門暗殺羅馬人和親羅馬的猶太人,最後歸於失敗,但那為首的埃及人則未被擒拿,漏網而逃。
【徒廿一39】「保羅說:『我本是猶太人,生在基利家的大數,並不是無名小城的人。求你准我對百姓說話。』」
[原文字義]「基利家」滾,發織品;「大數」翼,平籃。
[文意註解]「生在基利家的大數,」『基利家』是羅馬帝國的行省之一,位於亞西亞的東南部;『大數』基利家省的首府,是當時出名的大學城。
【徒廿一40】「千夫長准了。保羅就站在台階上,向百姓擺手,他們都靜默無聲,保羅便用希伯來話對他們說:」
[原文字義]「希伯來」渡過,屬於希伯的。
[文意註解]「保羅就站在台階上,」台階最高處離地達六十肘,居高臨下,是最好的臨時講台。
「保羅便用希伯來話對他們說,」『希伯來話』或係指當時在巴勒斯坦的猶太人所通用的亞蘭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