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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徒行傳第二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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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徒行傳第二十章


【徒二十1】「亂定之後,保羅請門徒來,勸勉他們,就辭別起行,往馬其頓去。」

 [文意註解]「亂定之後,」指在以弗所時銀匠底米丟所引起的擾亂平靜之後(徒十九23~41)。

「往馬其頓去,」保羅原已定意去耶路撒冷之前,先經過馬其頓、亞該亞(徒十九21),就是現在的希臘。從以弗所往耶路撒冷,原應向東行,如今反嚮往西行,因為馬其頓眾教會有負擔捐助耶路撒冷教會(參林後八1~2;林前十六3~5),同時他對哥林多教會的光景非常關切;根據推算,《哥林多後書》應該是這一段時間在馬其頓寫的(參林後二12~14;七5~8;八1~2;九2;羅十五26~28)。


【徒二十2】「走遍了那一帶地方,用許多話勸勉門徒(或譯:眾人),然後來到希臘。」

 [文意註解]「走遍了那一帶地方,」『那一帶地方』指馬其頓境內的腓立比、帖撒羅尼迦和庇哩亞等地。

「然後來到希臘,」『希臘』(Greece)為地名,即指亞該亞省,哥林多為其首府。


【徒二十3】「在那裡住了三個月,將要坐船往 利亞去,猶太人設計要害他,他就定意從馬其頓回去。」

 [文意註解]「在那裡住了三個月,」根據推算,保羅的《羅馬書》應該是在此時寫於哥林多(參羅十五22~32;徒十九21;林前十六3~7);有人認為《加拉太書》也是寫於此時。在這三個月內,他似乎曾到過革哩底(多一5),以及馬其頓西岸的尼哥波立,就在那裡過冬(多三12),因為在冬季,一般人多不出海航行。

「將要坐船往 利亞去,」他原打算一過了冬天,就從哥林多附近的堅革哩坐船渡過愛琴海,取道敘利亞回耶路拉撒冷。

「猶太人設計要害他,」猶太人大概計劃要在船上捉住他。

「他就定意從馬其頓回去,」意指他改變了原定的計劃,讓一部分同工坐船往特羅亞(參5節),他自己則和路加等人取道陸路,縱貫馬其頓,再從東北角的腓立比坐船往特羅亞會合(參6節)。


【徒二十4】「同他到亞西亞去的,有庇哩亞人畢羅斯的兒子所巴特,帖撒羅尼迦人亞里達古和西公都,還有特庇人該猶,並提摩太,又有亞西亞人推基古和特羅非摩。」

 [原文字義]「西公都」老二;「該猶」喜樂;「推基古」幸運。

 [文意註解]「同他到亞西亞去的,」下面所記述的人們,大概是各地教會差派的代表,要把捐款送到耶路撒冷,濟助貧苦的信徒(參林前十六3~5)。保羅極力避免自己攜帶捐資,以防落人口實(參林後八19~21)。

「有庇哩亞人畢羅斯的兒子所巴特,」『所巴特』或許就是保羅的親屬所西巴德(羅十六21)。

「帖撒羅尼迦人亞里達古和西公都,」『亞里達古』曾遭以弗所的亂民捉拿(徒十九29);他一直跟隨保羅,甚至與他一同坐監(徒廿七2;西四10;門24)。

「還有特庇人該猶,」『該猶』在當時是一個非常普通的名字,新約聖經提到好幾個不同的該猶(徒十九29;林前一14;羅十六23;約參1)。

「又有亞西亞人推基古和特羅非摩,」『推基古』極可能出身以弗所,經常被保羅差派到各地傳達書函和口信(弗六21;西四7;提後四12;多三12)。『特羅非摩』則確定是以弗所的外邦人(徒廿一29),後來曾因病不得已留在米利都(提後四20)。

以上這個名單,沒有提到受哥林多教會之託攜帶捐款的提多和另外兩位弟兄(林後八6,16~23),有解經家推測,提多大概是本書作者路加的肉身兄弟,故他們的名字蘊而不宣,包括在『我們』(參5節)之內。

 [話中之光]基督徒應當留心行光明的事,不但在主面前要良心無虧,並且在人面前也要小心謹慎,盡力避免叫別人誤會、猜疑(參林後八20~21)。


【徒二十5】「這些人先走,在特羅亞等候我們。」

 [文意註解]「在特羅亞等候我們,」『我們』一詞表示本書的作者路加也在內;這詞在此之前,最後一次出現是在十六章十七節,地點是在腓立比(參徒十六12),而此刻又在腓立比(參6節)恢復使用這詞,故眾解經家推測,這幾年來路加可能一直停留在腓立比,就在此地再度與保羅會合。從此他一直與保羅同處,陪他同往羅馬(徒廿八14),直到他殉道之前一刻,仍在他身邊(西四10,14;門23~24;提後四11)。


【徒二十6】「過了除酵的日子,我們從腓立比開船,五天到了特羅亞,和他們相會,在那裡住了七天。」

 [文意註解]「過了除酵的日子,」『除酵的日子』指逾越節七天的節期,又稱除酵節,因為在那節期中不可吃有酵之物(出十二18~20;路廿二7)。這句話表示保羅等人在腓立比度過逾越節。

「我們從腓立比開船,」即指從離腓立比不遠的尼亞波利海港上船(參徒十六11~12)。

「五天到了特羅亞,」從腓立比坐船到特羅亞,當時一般只需兩天的時間(參徒十六11);這裡沒有解釋延遲的原因,可能是因逆風的影響,致使船隻行駛緩慢。

「在那裡住了七天,」從下面所記載的事來看,保羅似乎是刻意在那裡等了七天,以便參加當地在主日的聚會。


【徒二十7】「七日的第一日,我們聚會擘餅的時候,保羅因為要次日起行,就與他們講論,直講到半夜。」

 [原文字義]「七日」安息日周期。

 [文意註解]「七日的第一日,」就是主復活的日子(太廿八1;可十六2;路廿四1;約二十1,19),也就是『主日』(啟一10)。

「我們聚會擘餅的時候,」『我們』包括了本書的作者路加。他們(保羅等人)在特羅亞住了七天(參6節),但只在『七日的第一日』聚會擘餅記念主;這指明當時的信徒們是如何的重視主日,特別將它從一般日子裡分別出來,專門為着主而聚集在一起。

按照原文的文法結構,『七日的第一日』和『聚會擘餅』是同位格(Apposition),這表示他們在所有七日的第一日都聚會擘餅。

『擘餅』指的是紀念主之死的擘餅,又稱『主的筵席』或『主的晚餐』(林前十16~17,21;十一20,23~26),當時在擘餅紀念主之後,還伴隨着一般的『愛筵聚餐』(參林前十一21~22,33~34)。

教會初期,主日聚會的時間,很可能多半在傍晚之後進行,因為:(1)當時有一些奴隸成為基督徒,他們在白天須要作工,只有在晚上才能參加聚會;(2)擘餅記念主的聚會是在晚上進行,因此又稱作『主的晚餐』。

「保羅因為要次日起行,就與他們講論,直講到半夜,」有人說,因着次日保羅要起行,所以才在七日的第一日聚會擘餅,這個說法不對;正確的解釋應該是,因着次日保羅要起行,就與他們講論直到半夜。按照羅馬人的時間算法,是從午夜到午夜(猶太人則是從日落到日落),故『次日』就是指星期一。他們是在主日的傍晚聚會擘餅,然後聽保羅講論,直到星期一的天亮時刻(參11節)。

本節表明當初教會在主日作兩件事:(1)『聚會擘餅』紀念主;(2)聽保羅『講論』,亦即聚集聽神的僕人講道。

 [問題改正]有些自稱是基督教的教派,把舊約守安息日的作法搬到主日來守,這是從恩典中墮落到律法裡面。新約的基督徒,不應當把主日當作不做事休息的日子,也不可將它看成是一個守宗教儀式的日子。我們應當看它是聖徒聚會在一起用心靈誠實敬拜主的日子,也是一起吃主的晚餐記念主的日子。

 [話中之光](一)「七日的第一日」,是我們的主死而復活的日子,是當初許多門徒遇見主的日子(太廿八1,9;可十六9;路廿四13~15,31;約廿19,26),也是我們最容易遇見主的一天。

(二)基督徒應當重視『主日』,把這一天圈出來為着主,與眾信徒一同聚集記念主並追求主。

(三)當教會的屬靈氣氛高漲,神的靈就自由運行,聚會的時間自然不受限制,直到半夜也不足為奇。


【徒二十8】「我們聚會的那座樓上,有好些燈燭。」

 [原文字義]「燈燭」火炬。


【徒二十9】「有一個少年人,名叫猶推古,坐在窗台上,睏倦沉睡。保羅講了多時,少年人睡熟了,就從三層樓上掉下去;扶起他來,已經死了。」

 [原文字義]「猶推古」僥倖的,碰運氣。

 [文意註解]「有一個少年人,」他的年齡可能只有十來歲,因十二節稱他是『童子』。

「睏倦沉睡…睡熟了,」『睏倦』和『熟』原文同字,指被睡意征服、勝過、壓下,以致沉沉睡着。

「已經死了,」這是本書作者醫生路加的描述,因此我們應該相信他確實已經死了,而不可像現代不信派推測說他只不過昏迷不醒而已。

 [話中之光](一)信徒若是靈命幼稚(「少年人」),不認識處境的危險(「坐在窗台上」),心靈不夠儆醒(「睏倦沉睡…睡熟」),就有可能會墜落下去(「掉下去」),結果乃是靈性的死沉(「死了」)。

(二)凡對主的話「睏倦沉睡」的,必致從屬靈的高峰落下――「從三層樓上掉下去」,而暫時進入屬靈的死亡――「已經死了」。

(三)魔鬼常會製造一些意外事故來打岔聚會,因此我們也當為聚會儆醒禱告,求主保守。


【徒二十10】「保羅下去,伏在他身上,抱着他,說:『你們不要發慌,他的靈魂還在身上。』」

 [文意註解]「伏在他身上,」舊約的先知以利沙也曾藉伏在死者身上使之復活(王下四33~35)。

「他的靈魂還在身上,」『靈魂』乃一個人的『自我』,靈魂一離開身體,那身體就成了『屍體』(雅二26);一般人死後靈魂會離開身體(創卅五18),暫時被拘留在陰間裡(徒二27,31),等候末日的審判(啟廿13)。


【徒二十11】「保羅又上去,擘餅,吃了,談論許久,直到天亮,這才走了。」

 [原文字義]「吃」嘗。

 [文意註解]「擘餅,吃了,」『擘餅』原文附有冠詞,直譯是『擘這餅』,即指擘餅記念主;『吃了』是指擘餅以外的進食,亦即愛筵聚餐。教會初期,擘餅記念主與愛筵聚餐往往一起進行,但後來因為有不正常的情況發生(參林前十一20~34),以致逐漸放棄這種習慣。

「談論許久,直到天亮,」這是因為保羅在次日就要起行(參7節),以後就沒有機會再向他們說話了(參25,38節),所以才如此諄諄不倦。這也表明:(1)保羅具有長篇講論的特殊才能;(2)保羅與聽眾之間,彼此具有深厚的情誼。


【徒二十12】「有人把那童子活活的領來,得的安慰不少。」

 [文意註解]「有人把那童子活活的領來,」『活活的』表明他的身體情況完好如初,精神抖擻,絲毫沒有剛跌得昏死的樣子。

 [話中之光](一)擘餅聚會(參7節)是陳列主如何藉着死敗壞那掌死權者的勝利,所以最終生命還是勝過死亡――「把那童子活活地領來」。

(二)惟有生命勝過死亡的見證,才能叫我們得着安慰與鼓勵。


【徒二十13】「我們先上船,開往亞朔去,意思要在那裡接保羅;因為他是這樣安排的,他自己打算要步行。」

 [文意註解]「開往亞朔去,」『亞朔』是在特羅亞地岬的南面,坐船需繞過地岬。

「他自己打算要步行,」從特羅亞步行到亞朔,約有三十公里。保羅作此安排,也許是想要有一段時間單獨與神交通。


【徒二十14】「他既在亞朔與我們相會,我們就接他上船,來到米推利尼。」

 [文意註解]「來到米推利尼,」『米推利尼』是離亞西亞省西岸不遠的利斯布(Lesbos)島上的主要城市。


【徒二十15】「從那裡開船,次日到了基阿的對面;又次日,在撒摩靠岸;又次日,來到米利都。」

 [文意註解]「次日…又次日…又次日,」即指星期二、星期三和星期四。

「來到米利都,」『米利都』是亞西亞省西南岸的一個重要港口,距以弗所不遠,約有五十公里。


【徒二十16】「乃因保羅早已定意越過以弗所,免得在亞西亞 延,他急忙前走,巴不得趕五旬節能到耶路撒冷。」

 [文意註解]「免得在亞西亞 延,」保羅在以弗所傳道時,曾引起極大的擾亂(徒十九23~34),他若回去那裡,恐會被纏上,難以脫身。

「巴不得趕五旬節能到耶路撒冷,」在五旬節期間,會有許多人從各國到耶路撒冷來過節(徒二1,5);保羅或許打算趁此機會與更多的人會面傳道。從逾越節到五旬節,共有七個星期,此時已經過了兩個星期(參6,15節)。

 [話中之光]這裡聖經不是說『神定規要保羅越過以弗所』,乃是說「保羅定意越過以弗所」。真正認識神的人,必定清楚知道神的旨意,所以他的定意也必自自然然合乎神的旨意。


【徒二十17】「保羅從米利都打發人往以弗所去,請教會的長老來。」

 [文意註解]「保羅從米利都打發人往以弗所去,」『米利都』擁有四個海港,是一個希臘文化大占優勢的城市;以弗所就在米利都北面約五十公里處。


【徒二十18】「他們來了,保羅就說:『你們知道,自從我到亞西亞的日子以來,在你們中間始終為人如何,』

 [文意註解]「他們來了,」按當時的速率推算,他們到達的時間大概是保羅停留在米利都的第三天。

「保羅就說,」從本節到卅五節,是《使徒行傳》中惟一記載專向教會領袖傳講的信息。

 [話中之光](一)傳道人的「為人如何」,乃是有目共睹的,是長老同工們所共同「知道」的;所以主的僕人應當謹慎生活為人。

(二)一個傳道人所必具的基本條件有三:『傳』、『道』、『人』;其中最重要的是『人』。『人』若不對,無論『傳』的方法如何佳妙,『道』理如何超絕,在神面前就無價值可言。

(三)甚麼樣的器皿,作甚麼樣的工;神的工人若要作偉大的工,就需要作一個大的器皿。我們若想知道行傳十九章保羅的工作為何如此偉大,便需了解保羅「始終為人如何」。


【徒二十19】「服事主,凡事謙卑,眼中流淚,又因猶太人的謀害,經歷試煉。」

 [文意註解]「凡事謙卑,」『凡事』指一切的事,包括大事或小事、公開或私下,都存着謙卑的心態。

「眼中流淚,」保羅流淚的原因,應不是為着他自己的受苦,乃是因着教會和信徒的屬靈情況而心裡難過痛苦(參31節;林後二4;腓三18)。

 [話中之光](一)「服事主,凡事謙卑,」事奉主最重要的是要存着謙卑的態度;不是操權管束主的群羊,乃是作眾人的僕人;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太廿25~28)。

(二)屬靈人絕不是冷血動物;越是屬靈,就越顯得感情豐富,但這不是常人之情,乃是像主那樣的心情(參來四15;五7)。


【徒二十20】「你們也知道,凡與你們有益的,我沒有一樣避諱不說的,或在眾人面前,或在各人家裡,我都教導你們;」

 [文意註解]「凡與你們有益的,」注意,與別人有益的話,未必是對方所喜歡聽的。

「我沒有一樣避諱不說的,」『避諱不說』意即因有所顧慮而隱瞞不言。保羅雖然凡事謙卑(19節),但並不是畏縮的,對所該傳講的道,毫無顧慮與保留,勇敢率直地公然講述。

「或在眾人面前,或在各人家裡,」前者指在公共場合,例如在會堂和推喇努學房(徒十九8~9);後者的接觸對象多半是各人的家人(徒十六32)和親屬密友(徒十24)。

 [話中之光](一)一個主的僕人,最要緊的是能認識:甚麼是與聖徒有益的,甚麼是與聖徒沒有益的;凡有益的就都說,凡沒有益的就不說。

(二)凡是在教會中該說的不敢說,有所「避諱」的,就不是主忠心的僕人,因為他若不是顧忌人情的喜厭,怕得罪人,就是不肯出代價,怕叫自己受苦。


【徒二十21】「又對猶太人和希利尼人證明當向神悔改,信靠我主耶穌基督。」

 [原文字義]「證明」熱心作見證,鄭重囑咐;「向」歸向,歸入;「信靠」信入。

 [文意註解]「當向神悔改,」『悔改』原文意思是『心思的轉變』;聖靈作工在人的心裡,叫人看見自己原來是背逆神,因而自己責備自己(約十六8),產生出一種決志,迴轉歸向神,這就是悔改。

「信靠我主耶穌基督,」『信靠』原文意思是『信入或接受』;信靠主就是相信主的名,接受 作救主(約一12)。

『悔改』和『相信』是福音里的兩個基本元素,如同硬幣的兩面,缺一不可。沒有悔改的信心,恐怕不是真相信;沒有信心的悔改,也沒有甚麼價值。人若真心悔改歸向神,就必信入耶穌基督;人若真心相信主,就必悔改歸向神。

 [話中之光](一)「對猶太人和希利尼人,」主的工人應當沒有種族或宗教背景的歧視。

(二)「當向神悔改」這話說出:叫人接受救恩的悔改,不是向善、向對或向別的悔改,乃是向神悔改;不是以神之外的事物為目標,乃是以神自己作目標。

(三)一個人若不真正感覺自己從前遠離神的罪惡,就不會真實的接受主耶穌作他的救主;因此,悔改雖然不是人得救的條件,但卻是真心相信主必有的前提現象。

(四)我們對主耶穌基督的相信,若僅止於頭腦知識上的『認知』,或情感上的『認同』,而沒有真正的『信入』 ,就我們還沒有真正的相信 。

(五)真實的相信,必然叫我們今後不敢再靠自己生活為人,而把自己完全交託給主,靠 而活。


【徒二十22】「現在我往耶路撒冷去,心甚迫切(原文是心被捆綁),不知道在那裡要遇見甚麼事;」

 [原文直譯]「看哪!在我靈里是被捆着去耶路撒冷…」

 [原文字義]「心」靈;「迫切」捆綁,被栓;「在那裡」在其中。

 [文意註解]「心甚迫切,」『心』原文是『靈』,指信徒重生的靈;保羅在他的靈里感到有一種的拘束、催促、逼壓和強迫,似乎不去耶路撒冷便不得輕鬆、自由和釋放。

「不知道在那裡要遇見甚麼事,」此話表示保羅靈里預感此去耶路撒冷,將會有事情發生在他身上。

 [話中之光](一)基督徒行事,常不是出於頭腦理智的推斷,乃是出於心靈的催促與引導。

(二)靈里的催促、逼壓、強迫,會使人輕看患難,不以性命為念(參23~24節);因為只有順服,裡面才會感到釋放。


【徒二十23】「但知道聖靈在各城裡向我指證,說有捆鎖與患難等待我。」

 [文意註解]「但知道聖靈在各城裡向我指證,」這句話含有兩層的意思:(1)聖靈直接向保羅不斷地作見證;(2)聖靈藉各地的信徒先後向保羅作見證。

 [問題改正]有人認為保羅不應該不聽聖靈多次的警告與勸阻,因此才會在耶路撒冷被捕入獄。但是聖靈在此所作的,乃是一種的『預告』性質,而非命令式的『阻止』(參徒十六6~7);預先告知不好的遭遇,並不一定含有禁止的意味,因此我們不能據此來斷定保羅去耶路撒冷是違背聖靈的意旨。

 [話中之光](一)保羅明知在耶路撒冷將會「有捆鎖與患難等待」着他,但仍面向耶城而去,正如主耶穌明知 將會在耶城受死,卻仍定意向耶城而去(路九51)。

(二)傳道人的行蹤,全依靈里的負擔和指引,而不受前途是否平安或患難所左右。


【徒二十24】「我卻不以性命為念,也不看為寶貴,只要行完我的路程,成就我從主耶穌所領受的職事,證明神恩惠的福音。」

 [原文直譯]「但我不計任何代價,也不以我自己的性命為寶貴,倒要歡樂地行完我的路程…」

 [原文字義]「性命」魂。

 [文意註解]「我卻不以性命為念,也不看為寶貴,」這話涵示保羅預感自己最終將要殉道。

「只要行完我的路程,」按原文含有『可歡樂地』行完路程的意思。

「證明神恩惠的福音,」『恩惠的福音』和『神國的道』(參25節)似乎同義,但『時代論者』認為它們是有分別的。

 [話中之光](一)每一個信徒從得救那一天開始,便有一條路程擺在他的面前,需要奔跑前進的(來十二1)。

(二)走主的道路,不可以自己性命的安危為行止的考慮因素,乃要以成就從主所領受的職事為念。

(三)事奉主的人最要緊的有兩件:(1)忠心;(2)有見識(太廿四45)。換句話說,我們必須清楚主所分派給我們的職事,知道主所要我們行的路程;並且一旦清楚知道了,就要忠心到底,行完路程,成就職事。

(四)主不是叫我們每個人都作殉道者,但我們需要有殉道者的態度,就是不愛自己的性命。這個性命就是我們的魂生命。保羅對於自己的魂生命不但是不愛,也不看為寶貝。這乃是每個事奉主的人該有的態度。

(五)一個人若以性命為念,就必怕死;一個人若一生怕死,就一生作死的奴僕(來二15)。這樣的人,當然就不配作主的奴僕了。

(六)人的「路程」就是人的「職事」,完成這些的資本是人的「性命」和性命所屬的『光陰』。我們所擁有的性命與光陰,都是神賞賜給我們的資本,叫我們用來行走路程並成就職事。

(七)認識主的人,知道自己的前途際遇都是主所量給的,並且凡事都有 的美意,因此放心往前,只求完成主所託付的使命。


【徒二十25】「我素常在你們中間來往,傳講神國的道;如今我曉得,你們以後都不得再見我的面了。」

 [文意註解]「傳講神國的道,」這裡按原文不但沒有『神』字,並且也沒有『的道』二字,故全句應作『傳講國度』(preaching the kingdom)。這國度並不是肉眼所能見的物質的國,而是一種屬靈的領域和範圍。

「如今我曉得,你們以後都不得再見我的面了,」這話指明保羅已有預感,他今後將不可能有太多的機會自由往來傳道,甚至最終將要為主殉道。事實證明,他到耶路撒冷被捕坐監後,轉送羅馬,雖然曾獲短暫釋放,但回程未能抵達以弗所即再次被捕,在獄中直至為主殉道。


【徒二十26】「所以我今日向你們證明,你們中間無論何人死亡,罪不在我身上(原文是我於眾人的血是潔淨的)。」

 [文意註解]「所以我今日向你們證明,」『今日』原文直譯『就在今天的日子』,是一種強調的語氣。

「罪不在我身上,」原文作『我於眾人的血是潔淨的』,意即眾人應負自己被討流血的罪責,而與我無干。保羅說這話,是因為他沒有疏忽他作為『傳道者』所該盡的職責,凡他所該傳講教導的,他都作到了,沒有一樣是避諱不說、不傳的(參20,27節),故問題不在他,而在聽眾。

 [話中之光](一)神的僕人們是被神立作『以色列家守望的人』,要替神警戒眾人;若不警戒,就要被神討罪;若已警戒,無論後果如何,便救自己脫離了罪(結三16~21)。

(二)主將我們擺在特定的人群中間(包括親友、同事、同學、鄰居等),要我們對他們負起傳揚福音的責任;我們若不傳,便要受追究(林前九16~17)。

(三)我們的責任是傳揚,對方若不肯接受,罪不在我們。當然,我們也應學習傳福音的技巧,好使對方更容易接受。


【徒二十27】「因為神的旨意,我並沒有一樣避諱不傳給你們的。」

 [原文直譯]「因為神完全的旨意,我並沒有一樣避諱不傳給你們的。」

 [話中之光](一)對於神完全的旨意(原文另譯),沒有一樣是該叫我們避諱的,沒有一樣是我們可以不要的。作為基督徒,不能只接受聖經中的某些真理,而不接受其中的另一些真理。

(二)傳道人若有所避諱不傳,結果就會使神的旨意暗昧不明,既得罪了神,也叫人無法得到益處(參20節)。

(三)我們若將本節和廿節對照,就可知「神的旨意」乃是那真正『有益的』的事的準則。


【徒二十28】「聖靈立你們作全 的監督,你們就當為自己謹慎,也為全 謹慎,牧養神的教會,就是 用自己血所買來的(或譯:救贖的)。」

 [原文字義]「監督」來臨的眷顧者,在上觀看的,在上監管者。

 [文意註解]「聖靈立你們作全 的監督,」這句話告訴我們兩件事:(1)監督就是長老(參17節),長老就是監督,這兩個稱呼是指同一個職責;(2)長老乃是聖靈所設立的,並不是出於任何人的推選或任命。雖然在表面上看,長老是使徒所選立的(徒十四23;多一5),但實際上,使徒不過是明白聖靈的意思,印證了聖靈的設立。

「就是 用自己血所買來的,」解經家們對本句有很大的爭論,主要在於『 』字應作何解;如果說是主耶穌,則與此句前面的『神』字似乎連不起來;如果說是神,則神是靈,不可能有血流出。其實,在保羅整篇的講話中,神、耶穌基督和聖靈常常交換使用(21,23,24,27,28,32,35節),『三一神』的真理隱然包含在其中。這裡的『 』字可解作三一神中具有肉身的主耶穌,但主耶穌所作的,也就是三一神所作的。再者,有些解經家認為按原文,本句也可譯作『就是用屬 自己的那位的血』或『就是用 所心愛的那位的血』,故是指主耶穌。

 [問題改正]主後第二世紀,由於伊格那丟(Ignatius)錯誤的教導,以致長老和監督成了兩種不同階級的教會領袖,長老僅負責牧養一地教會,監督則在長老之上,監管一區數地教會,又稱『主教』。其實『監督』和『長老』乃是同義詞(對照17節,二詞可以交替使用),指的是同一班人。

 [話中之光](一)「聖靈立你們,」這是聖靈在教會中作工的明證;教會的存在與建造,完全是由於聖靈,而不是由於任何屬靈偉人。

(二)任何主所重託的工人,在各地教會設立長老時,應該切實仰望聖靈的引導,而不可單憑自己的喜好或別人的推薦去行。

(三)「監督」按原文的意思,並不是要監管、轄制對方,乃是要給對方照顧。所以作長老的,要按神的旨意牧養神的群羊,而不是要轄制所託付的(彼前五2~3)。

(四)「你們就當為自己謹慎,」教會的領袖們必須先要謹慎自己的屬靈光景;除非自己天天活在神的面光中,否則就不能妥善地照顧到一般聖徒的屬靈需要。

(五)「也為全 謹慎,」只會為自己着想的人,不配作教會的領袖;一個負責任的教會領袖,必須以群羊的福祉為前提,處處、事事為他們着想。

(六)教會中的眾聖徒,是主用 自己的血買的,是屬於 自己的(林前六19~20),任何人都不可有將羊群據為己有的觀念。


【徒二十29】「我知道,我去之後必有凶暴的豺狼進入你們中間,不愛惜羊 。」

 [文意註解]「必有凶暴的豺狼進入你們中間,」『凶暴的豺狼』指假先知(太七15)和假師傅(彼後二1),他們是偷着引進來的假弟兄(加二4)。

 [話中之光](一)「不愛惜羊群」,乃是假師傅的特徵;任何只講道理和是非,而不愛惜聖徒的,恐多半不是真正主所託付的牧人。

(二)教會領袖在教會中待人處事,應以愛心為出發點。


【徒二十30】「就是你們中間,也必有人起來說悖謬的話,要引誘門徒跟從他們。」

 [文意註解]「也必有人起來說悖謬的話,」『有人』是指從教會內部興起的一班別有用心的領袖人物,他們不同於29節從教會外面進來的『凶暴的豺狼』;『悖謬的話』是指與真理相背的話。

 [話中之光](一)真理所在之處必有悖謬的襲擊;若要保持信仰的完整和教會的純正,便須預備好迎戰可能來臨的爭戰。

(二)凡是叫我們背乎所學之道的人,我們要留意躲避他們;這等人用花言巧語,誘惑老實人的心(羅十六17~18),目的要叫人跟從他們。


【徒二十31】「所以你們應當儆醒,記念我三年之久,晝夜不住的流淚、勸戒你們各人。」

 [文意註解]「晝夜不住的流淚,」這是一句概括性的講法(參19節),不可按字句解作廿四小時不停地流淚。


【徒二十32】「如今我把你們交託神和 恩惠的道;這道能建立你們,叫你們和一切成聖的人同得基業。」

 [文意註解]「把你們交託神和 恩惠的道,」『恩惠的道』原文直譯『恩典的話』,包括神『長時』恩典的話――聖經,和神『應時』恩典的話――聖靈藉着人與環境所說的話。

「這道能建立你們,」出於神恩典的話,能使信徒的靈性在基督裡面生根建造,信心堅固(西二7)。

「叫你們和一切成聖的人同得基業,」神恩典的話能使信徒成聖(約十七17),而成聖的果子,結局就是永生(羅六22),亦即有分於神永遠的基業。

 [話中之光](一)主的工人要學習把教會「交託給神和 恩惠的道」,而不可企圖掌握在自己手中。

(二)基督徒應當學習『交託』的功課:不但教會的事工要交託,連個人的私事也要交託。

(三)經歷神恩典的見證和信息,能夠在人心中產生極大的功效,因而可以建立教會。


【徒二十33】「我未曾貪圖一個人的金、銀、衣服。」

 [話中之光](一)凡看顧神百姓的人,必須專心服事而不計較物質的報酬。

(二)主的工人若是貪婪,會破壞他傳道工作的質素,而且招致人的攻擊、批評,成為傳道人的致命傷,且會絆倒別人。


【徒二十34】「我這兩隻手常供給我和同人的需用,這是你們自己知道的。」

 [背景註解]「我這兩隻手,」保羅以製造帳棚為業(參徒十八3);聖經學者Dean Alford說,當時的帳棚是要染顏色的,所以當保羅說『我這兩隻手』的時候,想必他的兩隻手也沾上了五顏六色,與眾不同。不但如此,他的兩手因為工作的緣故,想必是粗硬的,甚至可能起繭。

 [文意註解]「我這兩隻手常供給我和同人的需用,」這並不是說,主的工人都必須親自作世俗的工作來維持生活;乃是說當教會的情況不能供養工人時,工人就必須有不辭勞苦、一面就業一面事奉主的心志。

 [話中之光](一)神賞賜給我們一張嘴巴、兩隻手,是要我們少說多作;我們所作的,比我們所說的更響亮。

(二)主的工人在教會中不單是要傳講神的道,並且也要把「兩隻手」擺進去;千萬不可學文士和法利賽人『能說不能行』(太廿三3)。


【徒二十35】「我凡事給你們作榜樣,叫你們知道應當這樣勞苦,扶助 弱的人,又當記念主耶穌的話,說:「施比受更為有福。"」」

 [文意註解]「扶助 弱的人,」『軟弱的人』指身體較虛弱、經不起勞苦作工,因此收入不敷支出,需要別人的幫助。

「施比受更為有福,」在四福音書里沒有記載這句話,因此有兩種可能:(1)保羅以這句話來總結主耶穌『論福』的教訓(太五1~12;路六20~23);(2)保羅聽別的使徒口傳,謂主曾經說過這句話。

 [話中之光](一)錢財留在自己的手中,所能享的福有限;若能拿出來幫助別人,必要帶進更大的祝福。

(二)我們若肯為主有所捨去,就必從主得着更多;無論是物質的,或是屬靈的,都可應用這個原則。

(三)主的祝福是傾倒給那些樂意使自己成為別人的祝福的人。

(四)我們的喜樂,在乎我們為別人所作的事,多於別人為我們所作的。


【徒二十36】「保羅說完了這話,就跪下同眾人禱告。」

 [話中之光]禱告,是交託給神的行動和表現。

【徒二十37】「眾人痛哭,抱 保羅的頸項,和他親嘴。」

 [背景註解]中東一帶地方人的習俗,在離別或相逢時,以擁抱和親嘴來表達彼此之間的情誼。

 [話中之光]信徒彼此之間,應存着一種從內心深處發出的摯愛;一旦失去弟兄相愛之心,便失去了基督徒的見證(參約十三34)。


【徒二十38】「叫他們最傷心的,就是他說:『以後不能再見我的面』那句話,於是送他上船去了。」

 [話中之光]『生離死別』雖然是人世間最悲痛的事,但我們基督徒與世人不同,因為在基督里死了的人,有復活的盼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