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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HC:路得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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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得记 亨利马太(Henry Matthews)

全书纲要 这一篇记述某一个特别家族的家庭事件之短篇历史,适切地摆在“士师记”以后(在这里所发生的事件,乃是在士师记时代里面),又适时摆在“撒母耳记”以前,因为故事的结尾介绍了大卫。然而犹太人在他们的圣经中,却与这两卷书分开,列在另外的五卷书(Megilloth)里,而其次序为:路得记、耶利米哀歌、传道书、以斯帖记;或许“撒母耳”为它的作者。 它既不述说神迹和律法;也没有战争的胜利和国家的改革;仅只是拿俄米的先受苦后得安慰,路得的先转变后被高升。许多类似的事件曾经发生过,我们也许认为值得记述下来。但是神所见乃是值得传述其精义给我们;即使普通的历史家们,也会认为他们有自由拣选他们的主题。 本卷书的盼望: 一、引导我们归向神的恩典保守,启示我们祂在个人事务中如何施恩怜悯,教导我们在一切事上都能认识神(撒上二7-8;诗一一三7-9)。 二、引人归向基督,祂是由路得而出,本卷书列举祂的都分族裔谱系,由此下接到马太福音第一章的家谱。在路得由摩押女子转变到弥赛亚谱系的事实中,我们得著外邦人得致呼召进入我主耶稣基督里的灵训。 第一章概述拿俄米和路得的苦难。 第二章为她们的劝勉与谦卑。 第三章为她们被带领与波阿斯的联合。 第四章是她们美好的结局。 并且让我们记住这情景是被安置在伯利恒,我们的救主降生之地。

第一章 拿俄米的苦难 在这一章里面,有拿俄米的苦难: 一、身为一位穷的主妇,被饥荒所迫而迁往摩押地(1-2)。 二、身为一位悲伤的寡妇与母亲,为丈夫和两个儿子的死亡而哀痛(3-5)。 三、身为一位关心的婆母,热切善待她的两个媳妇,然而如何能够在男丁丧失下返回她的故乡(6-13)。俄珥巴悲伤地离去(14),路得在忧惧下与她同行(15-18)。 四。身为一位穷贫的妇人回到她的故乡,得著朋友仁慈的接待(19-22),一切事似乎都是悲哀的临到她,然而却又全然转变成美好的。

“当士师秉政的时候,国中遭遇饥荒。在犹大、伯利恒,有一个人带著妻子和两个儿子往摩押地去寄居。这人名叫以利米勒,他的妻名叫拿俄米;他两个儿子,一个名叫玛伦,一个名叫基连,都是犹大的伯利恒的以法他人。他们到了摩押地,就住在那里。后来拿俄米的丈夫以利米勒死了,剩下妇人和他两个儿子。这两个儿子娶了摩押女子为妻,一个名叫俄珥巴,一个名叫路得,在那里住了约有十年。玛伦和基连二人也死了,剩下拿俄米,没有丈夫,也没有儿子。”(1-5)

第一节的头一句话告诉我们这个故事发生的时期,那是“士师秉政的时候”,不是在以色列没有王的混乱时代;但是在士师记时代发生的这些事,却无人曾经告诉过,博学人士的猜测也极不肯定。那必定是在士师时代的初期,因为与路得结婚的波阿斯,是喇合所生,而她是在约书亚时代接待那探子的人。 有人认为是在以笏时代,有人就认为是底波拉时代;那位博学的派崔克主教(Bishop Patrick)却认为是在基甸时代,因为在他的时期,我们读到米甸人侵犯以色列人所引起唯一的饥荒(士六3-4)。当士师们分别统治各城市,神也特别眷顾伯利恒,著眼于一位君王、弥赛亚,出于两位外邦母亲,喇合与路得。 一、“国中遭遇饥荒”,是指著“迦南地”,就是流奶与密之地。这乃是神对他们的罪愆施行审判(利二十六19-20)。祂箭袋中有许多箭。在士师时代,他们常被仇敌所压制;若他们对于责备仍不悔改,刑罚将接踵而来。若土地得著休息,而仍不丰收的话,那称为“粮食之家”的伯利恒,就不会缺乏。一个肥沃的土地变为歉收,将迫使其中的居民抑制他们的奢侈,并且节约他们的浪费虚荣。 二、关于在饥荒中愁苦的那一个家庭,那是“以利米勒”,他的名字之意思“为我主为我王”,符合当时以色列被士师统治的光景,因为耶和华是他们的王,而且在苦难中安慰他和他全家,神是属他们的,且永远统治掌权。他的妻子“拿俄米”,意思为“友善悦人”。但是他儿子的名字为“玛伦”和“基连”,却是“疾病”和“憔悴”的意思,也许因为孩童瘦弱不像长寿的样子之缘故;也像我们愉快事物能产生虚弱、衰残、枯萎与死亡一般。 三、这个家庭因为饥荒,由伯利恒迁移到约但河的对岸摩押地去,谋求生存(1-2)。似乎当以色列缺乏粮食时,摩押地却甚富裕。神的恩典时常临到外邦人或不认识祂的人,赐给他们较认识、并敬拜祂的人更丰盛的眷顾。“摩押自幼年以来,常享安逸。”(耶四十八11)当以色列“拿著空器皿,抱头而回。”(耶十四3)并非因为神更爱摩押人,只因他们在这事上有他们的分。 以利米勒往那里去,原未打算长久居住,不过暂时寄居,度过饥荒,像亚伯拉罕,在相同的光景之下,下到埃及,与以撒到非利士地一般。当时: (1)以利米勒悉心照顾他的家庭,并带著他们同行,无疑是值得称许的,因为“人若不看顾亲属,就是背了真理。”(提前五8)当他在街上时,他并未遗弃他的家,自行觅求生路,而使他的妻儿各自谋生。乃是成为一个仁慈的丈夫和善的父亲,他到任何地方去,都带著他们同行,不像约伯记第三十九章十三至十六节所述的鸵鸟。然而── (2)我不认为在那种情况之下,他迁移到摩押地去是被证明为应当的,亚伯拉罕和以撒不过是迦南的寄居者,他们的迁移是值得赞同的。但是以色列的后裔当时已经定居,不必再向异教的境域迁移。以利米勒比他的邻居们,更有何理由必须前往?若由于他的不善理家而虚耗了家产,出售了土地,或是抵押了它(参四3-4),使他变成比别人更为贫困的光景,就按照利未记第二十五章三十五节所列出神的律法,他的邻居们有义务来帮助他;但是他的情况并非如此,因为他是“满满的出去。”(21)即使停留在家里,似乎那饥荒也并非严重到无法维持生活;而且他的负担只有两个儿子,也不太重。 若他不能满足于邻居们的短缺,就在饥荒时期将不能使他满足,除非他能像从前一样享用丰盛的饮食;若他不能在那时期中生活在盼望里,而耐心等候,那就是他的过错,他玷辱了神,祂曾赐给他们美好的土地,他的弟兄的手发软,他作出坏的榜样。若别人都像他那样去作,迦南地将杳无人烟。 注意!那是一个不满足、不信靠、不坚定灵性的明证,对神安排的境界感觉厌烦,一旦遭遇到许多不适或不便,就立刻离开它。想要逃避前面的苦难是愚拙的,我们必须接受它。善加利用它是智慧的,变换环境就鲜能收补救之效。或者,若要迁移,为何一定要去摩押呢?若他从事查考,或者他会发现以色列也有许多支派,例如在摩押对面约但河西岸这边就有;若他满有对神的虔敬与尊崇,甚或热爱他的以色列同胞们,他就不会轻易寄居于摩押人当中去了。 四、以利米勒死后,他的两个儿子娶了两个摩押女儿为妻(4),大家都认为这是恶劣的行为。迦勒底如此说:“他们干犯了上主的道和律法,娶了外邦女子为妻。”若他们始终不结婚,直到返回故乡以色列为止,他们可能不会偏离过甚。也许以利米勒不会想到,当他们到摩押寄居时,他的儿子会跟摩押人发生婚姻关系,然而他们将带领年青人结交不良的朋友,作些超过良善习俗的败行。虽然他们会认为,他们是信守要道的,对于诱惑可以抵挡,但是他们不知道如何行动,也不明白将发生甚么后果。也没有迹像显示,他们娶的女子有改信犹太信仰的事,因为俄珥巴“已经回到她所拜的神那里去了。”(15) 可见摩押的神仍是她所信的。一项无根据的犹太人传说:路得是摩押王伊矶伦的女儿,甚至迦勒底的解经家也赞成此说,但是其他的传说和记载却不同意,因为波阿斯与路得,是和以比赞(他作以色列士师,是在伊矶伦死后二百年间)同时(士十二章)。 五、以利米勒和她两个儿子的死亡,拿俄米以后的悲惨情况逐渐减轻。她的丈夫逝世(3),接著是她的两个儿子(5),在他们结婚后不久,诚如经上所说:“他们的日子减少,因为他们干犯了律法与外邦人结婚。”且看: (1)不论我们走向何处,都不能胜过死亡,它的死亡之剑在各处飞驰。 (2)我们逃避责任,便不要盼望丰盛发达。“凡要救自己生命的”,在各种光景之下,“必丧掉生命”。 (3)当死亡临到一个家庭时,常会祸不单行。一个被接走,准备第二个不久接踵而去。当拿俄米失去丈夫以后,她把盼望寄托在她儿子们身上,但是“早晨发芽生长,晚上割下枯干。”他们于结婚后不久,被埋葬了,而且又都没遗下子女。我们的世俗的享受如此的无定与短暂,因此我们的智慧应当确认那些不能被死亡剥夺的事物;然而拿俄米的处境是那样的悲惨困苦,如同经上所说:“那知丧子、寡居,这两件事,在一日转眼之间,必临到你。‥‥‥谁为你举哀,我如何能安慰你呢?”(赛四十七9,五十一19)只有神能在人们沮丧绝望时施予安慰。

“她就与两个儿妇起身,要从摩押地归回;因为她在摩押地听见耶和华眷顾自己的百姓,赐粮食与他们。于是她和两个儿妇起行离开所住的地方,要回犹大地去。拿俄米对两个儿妇说:你们各人回娘家去吧。愿耶和华恩待你们,像你们恩待已死的人与我一样!愿耶和华使你们各在新夫家中得平安!于是拿俄米与他们亲嘴。他们就放声而哭,说:不然,我们必与你一同回你本国去。拿俄米说:我女儿们哪!回去吧!为何要跟我去呢?我还能生子作你们的丈夫么?我女儿们哪!回去吧!我年纪老迈,不能再有丈夫;即或说,我还有指望,今夜有丈夫可以生子,你们岂能等著他们长大呢?你们岂能等著他们不嫁别人呢?我女儿们哪!不要这样。我为你们的缘故甚是愁苦,因为耶和华伸手攻击我。两个儿妇又放声而哭,俄珥巴与婆婆亲嘴而别,只是路得舍不得拿俄米。拿俄米说:看哪!你嫂子已经回他本国和他所拜的神那里去了,你也跟著你嫂子回去吧!路得说:不要催我回去不跟随你。你往哪里去,我也往哪里去;你在哪里住宿,我也在哪里住宿;你的国就是我的国,你的神就是我的神。你在哪里死,我也在哪里死,也葬在那里。除非死能使你我相离!不然,愿耶和华重重的降罚与我。拿俄米见路得定意要跟随自己去,就不再劝她了。”(6-18) 请看: 一、拿俄米对以色列地所生的情感(6)。虽然,当饥荒持续时,她不能留在那里,然而一旦饥荒过去时,她便不能停留在外。虽然摩押地在她需要时供给她安全和生活所需。但是,她却不以它为永久安身之所;没有一处的地方,只有圣地,神的会幕所在之地,祂曾说:“这是我永远安息之所。”(诗一三二14另译)请思想: (1)神终于施恩于祂的子民;因为虽然祂坚持良久,却不永远坚持。当士师时代,他们时常遭遇责罚与逼迫而呼喊,但逼迫终将过去,不久以后,神就会兴起一位拯救者。因此,经过饥荒的责罚,神终于仁慈地“眷顾自己的百姓,赐粮食给他们。”(6)神的赏赐是丰盛的,而且祂所眷顾的粮食,是生命的支援物:“祂使我们的性命存活。”(诗六十六9另译)虽然祂的怜悯恩慈在饥荒以后,更引人注意;但是,若我们长久享受它,而永不明白饥荒的内容,我们就不会认为是价值较轻的。 (2)拿俄米于是回国,尽她对同胞的本分,她经常探询本国的情况,他们的收成如何、市场如何,消息仍然不太乐观。然而像那先知的仆人一般,当他连续观看七次,并未看见雨的先兆,最后他看见一小片不过人手掌大的云,霎时间弥漫天空(王上十八43-45)。拿俄米终于得著伯利恒丰收的消息,其后她便认为除回国以外别无他途。她的摩押新交亲友们,不能使她忘记以色列地,虽则我们在恶劣环境之中,有其理由,但是,当这理由消失以后,我们绝不能继续活在其中。被迫偏离神的律法,与被迫和邪恶的人相处,是极大的困苦。但是一旦这强迫的力量消失了,而这种情景下仍不知如何抉择者,将变成极大的罪恶。当她的两个儿子死亡以后,她立即开始想回去,因为: 1她将这困苦视作她全家留恋在摩押地的责罚;她听见了管教的声音,便立刻顺服回转。若她在丈夫去世后立刻返回,或许可以挽回她儿子们的性命。若一次苦难不能使我们对于罪恶觉醒,再一次苦难必定能够达到目的。当死亡临到一个家庭时,必定有某方面的差错需要改正:当亲属们离世时,我们当反躬自问,是否远离职守需要归回:“神思念我们的罪,而攫去一个儿子的生命。”(王上十七18)而且,若祂将我的道路用荆棘堵塞住,祂或许要向我说:“我要归回前夫”(何二7),像拿俄米回她故乡一样。 2因为摩押地如今对她而言是忧伤之地,她在空气中所呼吸的很少喜乐,因为她的丈夫和儿子们陆续死去,即使眼睛看不见他们,但在心中却抹不去他们;如今,她要再回到迦南地去。 神从我们中间取去我们倚靠过甚的安慰,在我们寄居的地土上,我们可以多多思想另一个世界中我们的家,凭著信心和盼望向家奔跑,世界对我们而言是充满了痛苦,而天家就将是何等的平安和美好。 二、她的儿妇对她所表现的亲情,特别是其中的一位,她也仁慈地回报她们。 (1)在返回犹大地的途中,她们亲切地陪伴著她;她的两个儿妇并未联手说服她留在摩押地,而且,当她决心返回家乡时,她们必定在分手时待之以礼,对她表示尊敬;如同她们会陪她,至少到达边省最远之处,替她带著行李,因为似乎没有迹象显示,有任何仆人随行(7)。我们更可由此想见,拿俄米即将成为以色列人之际,对她们是如何仁慈,而且得著她们的敬爱。在这件事上,却成全了一切婆婆的榜样,俄珥巴和路得当然深切体会她的仁慈,因此她们愿意厚厚地回报她。也可以看见她们过去相处是何等的和谐。 虽然,她们保留对摩押的情感(15),但是拿俄米却始终保持对以色列神的信心,然而对于仁爱恩慈毫无妨碍,对于亲戚的职分也无缺憾。婆婆们与儿妇们通常是生疏的(太十35)。因此,若她们生活在仁爱里是应当称赞的;也让凡是能维持如此的亲属关系的人,都是以能如此行而得著赞美为目标。 (2)当她们与她同行不远时,拿俄米便以仁慈的心肠劝她们回去:“你们各人回娘家去罢。”(8-9)当她们悲伤地离开她们丈夫的家时,她们还有父母和娘家可归回,会受接纳和安适可居,不必到外乡去。拿俄米建议她们回到母亲那里去,总比在婆母身边好,特别是她们的母亲尚有房舍可居,而婆母就漂泊不定尚无固定居所之际,她遣开她们: 1、附带称赞。凡能对有关系的人善予恩待,都是值得赞美,也就是说:“你们是逝去丈夫的妻子,也是我的儿妇,但是不需你们再尽本分。”请注意!当我们的亲属离去,因为死亡或别的原因,我们若已经善尽了我们的本分,作好的见证,是值得安慰的,且可减轻离别的痛苦;而当我们在一起时,我们应当如此行,致使当我们离开时,不会对于在亲属关系上的舛错,感到歉咎。 2、附带祷告。当朋友离别时,特别需要祷告,她们回家祷告祝福;婆母的祝福实在少见。她两次提到耶和华以色列的神,唯一的真神,她引导她的儿妇们仰望祂为一切良善的泉源。她在祷告中求祂恩待她们,像她们恩待她或已死的人一样。这也许是凭信心祷告与盼望,由于她们善待亲属,神将会恩待她们:“凡浇灌的,也必被浇灌。”而且,她们将因再结婚而欢欣。“愿耶和华使你们各在新夫家中得平安。”(9)注意! (一)这合乎使徒的训示:“所以我愿意年轻的寡妇嫁人,生养儿女,治理家务,不给敌人辱骂的把柄。”(提前五14)当她们证明自己是良好的妻子,若不被祝福嫁好丈夫,将是何等的可怜,特别是没有儿女的寡妇们。 (二)结婚的光景,乃是平安的光景,因为在丈夫的家中,将比在母亲或婆母家中更为平安。 (三)这平安乃是神的恩典。在我们外面的环境中,若有任何满足与称心的话,在里面一定有神同在。有些人们配合不适宜,就在丈夫家也少有平安。苦难常使人产生感谢。然而神是灵魂安息之所,除了天堂以外,也没有完全的安息。 3她以宏大的仁慈遣别她们;她与她们亲嘴,颇想送给她们些更好的东西,但是金子、银子她都没有。这离别的亲嘴,将是真诚亲情的印记。若(虽然她不再看见她们)她愿意,当她活著时,常能保持这愉快的回忆。若亲属必须分离,且让她们像这样慈爱地分离,如此就她们将会(若她们在这世界上永不再见时)在永远的慈爱中相见。 (3)这二位年轻的寡妇不想和她们的婆婆分离,她们深受这位虔诚的以色列人的善言所感动。她们不但不愿分离而放声大哭,而且决心跟随她:“我们必须与你一同回你本国去。”(10) 这实在是婆母仁慈罕见的例证,也是一件使她们因为她的缘故,对以色列人产生良好印象的见证,即使是俄珥巴,她后来回到她所拜的神那里去,但是现在却决心和拿俄米一同前行。 (4)拿俄米专心一致地劝她们不与她同在、同行(12-13)。 1拿俄米力陈她的困苦境遇,若在迦南她有其他的儿子,或是任何近亲,有盼望与她们结婚,为已死的人们留后,赎回家业已抵押的财产,将使她们有在伯利恒安居的盼望。但是,她没有儿子,也想不出有任何亲近可尽近亲的本分,于是说明她无法再生儿子作她们的丈夫,因为她已年纪老迈,不能再有丈夫,以她的年纪当想到离世死亡,而不想到结婚重新开始新生活,或者,若她有一个丈夫,也不能盼望再有小孩子,更况,即使她有儿子,她也不能想像这个寡妇始终不结婚,一直等到她儿子们出生以后长大成人达到可以结婚为止。还不仅如此;她不能只顾她们的结婚,最大的悲伤是陷于困苦的境域,她不能按照她的意愿为她们而行:“我为你们的缘故,甚是愁苦,因为耶和华伸手攻击我。” 请看: (一)她判明在困苦中主要是因为神谴责她:“耶和华伸手攻击我,我是罪人;我使神困扰,我要自己承担它。”这种困苦情况,我们也常会遭遇,虽然别的人在这困苦上有分,但是我们应当顺服管教,好像它是专对我们一样,不要让那些责难临到别人的家里,让我们替他们承担下来。 (二)她为她们所遭遇的灾难哀伤,她是罪人,而她们是受难者:“我为你们的缘故,甚是愁苦。”对于别人的责备归于自己,或勇于承担,是一种慷慨仁慈的美德,拿俄米能易于祈望她自己过于她的儿妇们:“回去吧!女儿们哪!我没有力量再为你们作甚么有益之事。”但是: 2拿俄米劝阻她儿妇们不与她同行,是否适宜?因为若是与她同行,她或许可以把她们从摩押的偶像敬拜中拯救出来,而使她们信靠以色列的神。无疑的,拿俄米愿意如此作,但是: (一)若她们与她同行,劝导所收的效果不会大,因为凡是仅由亲戚朋友的劝告而改变信仰,多半出于礼貌的应许,很少能长期持守信仰。 (二)若她们真与她同行,她会使她们深思熟虑这一个问题,先坐下来计算一下改变信仰的代价是否值得,我们的救主曾经告诉那位热心的人:“夫子!袮无论往那里去,我要跟随袮。”耶稣说:“来吧!你能忍受我所遭遇的么?人子却没有枕头的地方。”认识这一点,然后再考虑你是否能甘心情愿地跟随主。若拿俄米如此和她的儿妇们研讨,经过慎重考虑而改变思想,与经常保持心中的想像相同,所谓早熟就早烂,诚然如此。 (5)俄珥巴轻易地被说服放弃她软弱的意愿,而回她本国,亲属和她父亲的家去;她们彼此又放声而哭(14),深受拿俄米所说温柔的话语所感动。然而二人的影响和效果却大不相同:在俄珥巴方面意味著死亡对死亡,拿俄米所说核计前往迦南将会遭遇的困难,以及服事她又象征著背叛她们的神。但是,恰巧相反地,却加强了路得的决心,和她对拿俄米的亲情,而她的智慧与良善在这种场合更表露无遗。因此,对她而言,乃是意味著生命对生命。 1、俄珥巴与婆婆亲嘴,表示亲情的离别,也是永久的道别,无意嗣后再跟随她,好像马太福音第八章所提到的那位,他要跟随基督却容他先回去埋葬他父亲一样。俄珥巴的亲嘴表示她对拿俄米的亲情,与不愿离开;但是她爱她不够,足以使她为她而离开故乡。这好像许多人虽然对于基督有情感与重视,但却缺少祂的救恩,因为在他们的心里不能为祂舍弃任何事物,他们爱祂而却远离祂,因为他们爱祂不够,而更爱别的事物。好像马太福音第十九章二十二节所说:那位少年人听见这话,就忧忧愁愁的离开基督走了,也是如此。然而: 2路得忠于她,或许当她从家中出来时,便决定与她一同前行,义无反顾;也或许在她未决定以前,出于对以色列神和祂律法的诚挚情感,这些都是出于拿俄米的谆谆训诲,而使她得著许多认识。 (6)拿俄米催路得回去,要求她像弟妇一样:“你弟妇已经回他本国。”(15)当然也回到她所拜的神那里去了;因为不论她与婆婆同住时怎样行,但是当她居住在敬拜基抹假神者之群中时,若她想对以色列神表示尊敬,那是不可能之事。大凡弃绝与圣徒交通而返回摩押地的人们,必定断绝与神交通,而去敬拜摩押的偶像邪神。至于:“你也跟著你弟妇回去罢。”意即:“若你愿意回去,现在就回去,这是你坚定忠贞的最大考验,持守不渝,你将永属神。”像俄珥巴的背叛所遭遇的攻击需要临到,凡是能完全忠诚的必将显明,如同路得此时一般。 (7)路得的最严肃的表白,终止了劝说。她的不可摇动的决心不会离开拿俄米,也不再回到她的国,和她的旧亲属那里去(16-17)。 1、没有任何事物说得比这更美好、更勇敢了,她似乎满有另一个人和另一种言语,目前她的嫂子已经走了,如今是神恩典临到这个人使其作明智抉择的例证:“愿你吸引我,我们就快跑跟随你。”(歌一4)她婆婆的劝导使她更为坚决;如同约书亚对百姓所说:“你们不能事奉耶和华。”但是他们热切地说:“不然,我们定要事奉耶和华。”(书二十四19、21) 2、她求她婆婆不要说反对她前行的话:“不要催我回去不跟随你。”因为你目前催我的话,不能摇动以前你训诲我的话,也不能改变我的决定;所以不要再劝我了。注意!对那些决心归向神而遭遇到试探与诱惑使他们改变决定的人,这确实是一件困扰和不安的事。凡未经思想它的人,将不会听见它,“不要催我”,引伸之意就是“不要反对我”。注意!我们要认定那些敌对我们的人,实际上就是拦阻在我们去天国迦南途中的仇敌。他们也许是我们的亲戚,但是他们不能成为我们的朋友;他们将在事奉神或教会事工上劝阻我们或是妨碍我们。 3、她对她的婆家非常执著,不稍偏离退让;她坚持神与天国的立场,她是爱她的婆婆,但不是她的美丽、财富、欢乐(这一切都将衰残消逝)。而且她的智慧、德行与恩慈,这些她仍拥有,即使在她目前贫困、愁苦的环境中,她毅然坚持保守著。首先,她决心与她同行:“你往那里去,我也往那里去。”虽然那是从未看见过的地方,而我曾在卑贱恶劣的光景中磨炼成长,那地距故乡遥远,但是与你同在,一切道路都会畅顺。 其次,她要与她同住:“你在那里住宿去,我也在那里住宿。”即使它是一所茅屋,甚或还不如雅各所枕的石头;你的杖立在那里,我的杖也立在那里。 第三,她以她的喜爱为喜爱:“你的国就是我的国。”由拿俄米的个性中,她坚决确认伟大的国家必是聪明而颖悟的国家,她认定他们完全依顺她的婆婆,而她婆婆无论走到何处,都是她国家的荣耀(如同所有的人都应当学习声称与美善国家──天国──的关系);因此她为她是他们的一分子而喜乐:“你的民将成为我的民,互相往来,值得效法与关心。” 第四,她将与她参加召会,因此她也属于那真实的圣坛:“你的神就是我的神,而与那些摩押虚谎的假神告别,我将敬拜以色列唯一的又真又活的神,单单信靠祂、事奉祂,在一切事上受祂的管辖。”这就是以耶和华为我们的神。 第五,她愿死在同一个床上:“你在哪里死,我也在哪里死。”她认为当然她们都必要死,在一切可能的光景之中,拿俄米因为年纪较大可能先死,等到她的日子满足,在同一个房子里,她愿意分享她的死亡的喜悦;她盼望死在同一个地方,这表明在同一的光景中死亡:“让我像公义的拿俄米一样地死去,让我最后的结局也像她一般。” 第六,她愿意与她埋葬在一个坟墓之中,把骸骨摆在她旁边:“也葬在那里。”这表明她不愿意死后尸体被运回摩押地,以表示对它仍留任何怀念;因为她与拿俄米已经灵命相通,甚至将来在另一个世界中仍在一起。 1、她坚持忠于拿俄米,发出另一个严肃的誓言:“除非死能使你我相离,不然,愿耶和华重重地降罚与我。”(这是旧约的祈求形式)一项坚决的誓言结束了这一次争议,而且遗下一个久远的本分,永不背离她所选择的义路: 第一,这暗示死亡终将使她们分离。她能许愿在同一地方死亡与埋葬,但不能在同一个时间;也许可能她先死亡而使她们相离。注意,只有死亡能使她们相离,别的都不能如此;一个死亡的时刻,就是相离的时刻,我们应当时常想到而加以预备。 第二,既然决定没有其他事物可以使她们相离,当然包括她自己的家与国,他们的任何祈求,以色列方面的任何不利,以及贫穷与逼迫的恐惧在内:“不!我愿永不离开你。”现在: 2、这是决心归向神与信仰的一个模型。我们必须认识: (一)我们必须以神作为我们的神:“这神是我永远永远的神,我已经承认祂。” (二)当我们以神作为我们的神之时,我们也应在任何光景之中,以祂的百姓为我们的百姓;即使他们是贫穷卑贱的,若他们是属于祂的,就应当是属我们的。 (三)既然与他们有分,就应和他们甘苦与共。我们应当与他同负一轭,背起同一十字架,喜乐前行,到神要我们去的地方,也许离乡别井天涯海角;住在祂要我们去住的地方,即使是一座监牢;死在祂要我们死的地方,置放我们的骸骨在那些正直人的坟墓里,他们平安而宁静的安息在他们的坟墓中,即使那是默默无闻平凡人的坟墓。 (四)我们必须决心继续坚守对基督的忠诚,甚至胜过路得对拿俄米的亲蜜程度。她决心除非死亡才能使她们相离。但是,我们必须决心死亡本身不能使我们离开基督的职分,而且我们必须确认死亡本身也不能使我们对基督的喜乐相离。 (五)我们必须将我们的灵魂与神圣至高的决心紧紧地连联合,忠心持守;并向神发誓忠于祂。联合紧密,体会也就愈深刻,凡出乎真诚的,必无惧于确信。 (8)拿俄米于是安静了:“当拿俄米见路得定意要跟随自己去。”(18)[这是她主要的目标,坚决地要跟随她]。“就不再劝他了”。她对路得所作的严肃决定,超过她的祈望,看见她决心的毅力,如何对试探保持缄默。有些人的信心缺乏坚定的意志、试验引诱者,犹如一座门半开半闭,常遭盗贼觊觎。但是,决心则迥然不同,不仅紧闭其门而且加闩,抗拒恶魔,迫使它仓惶逃跑。 关于拿俄米与路得之间的争辩,迦勒底(Challdee)的意译是如此:‘路得说:“不要催我离开你,因为我愿意成为一个信靠真神的人。”拿俄米说:“我们被命令要守安息日,当天我们行路不能超过二千肘。”路得说:“好的!你往哪里去,我也往哪里去。”拿俄米说:“我们被命令,不要与外邦人住宿全夜。”路得说:“好的,你在哪里住宿,我也在哪里住宿。”拿俄米说:“我们被命令,要遵守六百一十三条箴言诫命。”路得说:“好的!你的国民遵守甚么,我也愿意遵守,因为他们将与我同是一国的民。”拿俄米说:“我们被禁止敬拜任何外邦的神。”路得说:“你的神就是我的神。”拿俄米说:“我们对犯罪的人,有四种死法:用石头打死、烧死、绞死,和用刀杀死。”路得说:“好的!你在哪里死,我也在哪里死。”拿俄米说:“我们有坟墓。”路得说:“我也葬在那里。”’

“于是二人同行,来到伯利恒。他们到了伯利恒,合城的人就都惊讶。妇女们说:这是拿俄米么?拿俄米对他们说:不要叫我拿俄米(就是甜的意思),要叫我玛拉(就是苦的意思),因为全能者使我受了大苦。我满满的出去,耶和华使我空空的回来。耶和华降祸与我,全能者使我受苦。既是这样,你们为何还叫我拿俄米呢?拿俄米和他儿妇摩押女子路得,从摩押地回来到伯利恒,正是动手割大麦的时候。”(19-22)

拿俄米和路得,在长期的疲累旅程以后(在我们想像中,这段累人的路程,可能在拿俄米对那位改变信仰者的善言训诲,和她俩的和谐谈话里得著安慰),终于来到伯利恒。而且,她们适逢“动手割大麦的时候”到达,那是第一次的收成,接著才是收割小麦。目前,拿俄米亲眼看见她在摩押所听见的消息属实:“耶和华眷顾自己的百姓,赐粮食与他们。”路得也看见这美地的最佳光景;跟著她们有机会为过冬而准备。我们的年日是在神的手中,无论在机会与事物上都是如此。请注意这个地方: 一、邻舍们在此时的惊讶:“合城的人就都惊讶。”(19)她所熟识的人都来看她,询问她的情形,欢迎她回到伯利恒来,或许他们对她惊讶,至少她是如此一贫如洗,将是本城的一项负担。由此显示她从前生活得相当富裕,否则,便不会使人如此重视。倘若那些原本富裕的环境败坏,沦落成贫穷玷辱的境地,他们的衰落就更使人惊讶,而且妇人们说:“这是拿俄米么?”这些以前的亲密友人们惊讶于她的现状,她是那样的破烂憔悴,使她们不敢相信她们自己的眼睛,或者想像这位就是从前她们所看见的同一个人,那样的活泼、健康、愉快:“这是拿俄米么?”枯萎的玫瑰与盛开的玫瑰,是何等的不同。 拿俄米目前的落魄容姿,如何能与她从前富裕时相比!若任何一个人,以轻看的语气责备她的不幸(“这就是那位不能像她的邻人那样安心忍受,而必须流浪到异乡的人吗?看她弄成甚么样子!”)。这类人的个性可能非常卑贱低下。没有甚么比对落魄者洋洋得意更为残忍;然而我们可以想像大多数的人会同情与怜悯地问:“这就是那位过去生活得多么裕馀,拥有多么美好的房屋,待穷人多么慈善的人?怎么变得这样褴褛?”那些曾经目睹圣殿华丽辉惶景像的人,看见圣殿衰残荒凉的光景,定然会黯然落泪;情况正复相同。注意,苦难能在短期内造成巨大而惊人的变化。当我们看见疾病与年纪老迈如何改变人们的容貌和性情时,我们应当想到伯利恒人所说:“这是拿俄米么?简直认不出那是同一个人。”神,由于祂的恩典,使我们适应这一切的改变,特别是重大的改变: 二、关于拿俄米灵性的泰然自若。若有人因为她的贫穷而轻看她,她不会对他们惊讶,好像她曾经是贫穷与骄傲一样。然而以一种圣洁的忍耐,接受别人对她不幸的同情:“不要叫我拿俄米,要叫我玛拉(“拿俄米”意味著和霭愉快);但是我一切愉快的东西都已经浪费掉;叫我“玛拉”,就是“苦”的意思,因为我目前是一个灵里忧愁的妇人。”(20-21)她将她的心带到环境里,我们也时常如此作,当我们的环境不尽如己意的时候,请看: (1)她情况的变化,像描述的样子,只是对神眷顾的体会,而非激动地怨天尤人。 1、那是个非常悲伤而孤独的变化。她满满的出去;因此她想到她自己和她的丈夫与儿子的时光。我们大部分的富裕丰满是由我们的和善的亲戚而来。但是她如今却空空的回来,一个没有儿女的寡妇,卖光她所有的财物,所能带回家的,恐怕只剩穿在身上的破旧的衣服了。由此可见我们所谓的富足,是何等的不可靠(撒上二5)。即使在那种富足之中,我们也有苦难。然而有一种富足,灵魂与圣洁的,我们便永不虞圚乏,或被人剥夺而去。 2、她经历到神的手,祂大能的手,在苦难之中:“耶和华降祸与我,全能者使我受苦。”注意!没有任何事物能够在苦难中,使一个仁慈的人得著满足,只有神大能的膀臂;一切都是出于耶和华(撒上三18;伯一21)。特别是有些苦难,也是出于耶和华,我们应当顺服,善尽职分而心悦诚服。这就是那位神的名号:“我是全能的神。”(创十七1)与我们立约的神。祂的允许苦难临到我们,但祂仍是守约施慈爱之神,而祂的富足将是我们患难中的造就和供应。祂在属世的事物上倒空我们,却知道如何以祂自己充满我们。 3、她情绪激动地道出苦难如何临到她:“祂使我受苦。”这苦难之杯乃是一苦杯,甚至其后能结出正义的平安果子;然而眼前却不是快乐的乃是愁苦的(来十二11)。 4、她以从神来的苦难为一种说明:“耶和华降祸与我。”(21)注意!当神管教我们时,祂会“重立见证攻击我们,向我们加增恼怒。”(伯十17)暗示祂对我们的不喜悦;每一个管教之杖有一种语态,就是见证的语态,指出我们的不是,见证我们应悔改的地方。 5、她灵性的顺服,有如此的改变:“不要叫我拿俄米”,因为我不再快乐,不论是对我自己或是对我的朋友们:“要叫我玛拉”。这实在是适合我现在光景的一个名字。许多人遭遇厄运与破产以后,却还依然情愿被人称呼以前所享有那些悦耳的名字或头衔。拿俄米不这样作,她的谦卑不愿在沮丧的光景下拥有一个荣耀的名字。若神要降祸与她,她愿意亲自接受它,而且甘心情愿地被叫玛拉──苦。注意!我们应当使我们的心谦卑,顺服在神的恩手之下。当我们的环境变成卑微时,我们的灵也应随之卑微;因为它本身并非一项苦难,乃是能使我们得著益处。许多苦难对你毫无效用,若你还没有学习到如何面对与忍受它们。患难生忍耐,忍耐生老练……(罗五3-5)。

第二章 路得的谦卑与劝勉 在信仰历史中,简直没有那一章能像这里,如此降抑认知卑微如同路得者,在身分上是一位贫穷的摩押藉的寡妇,在行为上于邻舍的田中拾取麦穗,以及其后详细情节。但是神所安排的这所有的一切,都是为著将她引向基督族系,也象征著外邦教会的归向基督(赛五十四章)。因此使故事更为不寻常;其中许多节句都是满有启发性与教育性。其中包括: 一、路得的谦卑与勤勉,去拾取麦穗,神引导她到波阿斯的田里(1-3)。 二、波阿斯在各方面对她的恩惠(4-16)。 三、路得回到她她婆婆身边(18-23)。

“拿俄米的丈夫以利米勒的亲族中,有一个人名叫波阿斯,是个大财主。摩押女子路得对拿俄米说:容我往田间去,我蒙谁的恩,就在谁的身后拾取麦穗。拿俄米说:女儿阿!你只管去。路得就去了,来到田间,在收割的人身后拾取麦穗。他恰巧到了以利米勒本族的人波阿斯那块田里。”(1-3) 拿俄米如今安居在伯利恒的旧友当中;我们所知的情况: 一、她的富有亲族,波阿斯是个大财主(1)。按照迦勒底文字的含义,在律法上有力,若他两方面都是,那将是一项极为罕见与美好的联合,既有财富又灵性刚强;能满有这些便确属强壮。他是拿顺的子孙,他也是旷野时代犹大族的首领;而且是撒门的儿子,或许是耶利哥妓女喇合的幼子。“波阿斯”的名字,带有“在他里面有力量”的意思;他是以利米勒的亲族,而后者逐渐式微衰落。请看: (1)波阿斯虽然是一位富人与名人,但是仍有贫穷的亲属。每一枝树干并非最高的枝干,让那些世界的名人们,不要羞于与他们的卑微与失意的亲属们为同伴,以免他被视为傲慢、轻看、不近人情。 (2)拿俄米虽然是一个贫穷的可怜寡妇,也有富亲族们,即使她不以此自夸,不倚靠连累他们,甚或在苦难中返回伯利恒也不祈望他甚么。那些拥有富亲的穷人们,要知道神使他们满有智慧的恩典(我们应当默认),如此以富亲族为傲是一种大罪,而信靠他们更是愚拙。 二、关于她可怜的儿妇路得: (1)她的光景是非常低下和贫穷,这是对一个年轻的改变信仰者的信心与忠诚的一项巨大的试探。那些伯利恒人们,若接连著邀请拿俄米与她儿妇到她们家中,当然很好(这将是对一个年纪老迈的寡妇的巨大的支持,以及对一位新改变信仰者的巨大的激励)。但是代替品尝过迦南佳肴美味的,是无从得著所需食物而仅能拾取麦穗,否则便会挨饿。注意!神已经拣选了世上的穷人;而他们约略相似,因为虽然神已经拣选他们,然而人们通常会忽视他们。 (2)她的品格,在此情况下仍是良善的(2);她并没有向拿俄米说:“让我回到摩押地去罢,因为在这里无法生活,缺乏一切,但是在我父亲的家里,有足够的粮食。”不!她并不注意她们从那里出来的国家,事实上,她有很好的理由可以回去。以色列的神将是她的神,而且虽然祂熬炼她,但是她却信靠祂而永不背弃祂;然而她的祈求仅是:“让我到田间去拾取麦穗。”那些出生在良好环境之中,又被悉心照顾抚养长大的人,大都不会想到他们将会遭遇逆境,以及他们将会以如何卑贱的工作维持生存[注:“素来吃美好的食物的,现今在街上变为孤寒;素来卧朱红褥子的,现今躺粪堆。”(哀四4)]当情况是如此的孤苦,让路得被记念是一个伟大的例证: 1、谦卑:当命运使她穷困时,她不会说:“拾取麦穗,实际如同乞讨,我羞于如此作。”乃是她愉快地顺服接受了。至高的灵性容易陷于饥饿而不易屈服;但是路得却两者都不是;她并未告诉她婆婆,她是靠别人的零碎施舍长大的。虽然她不是如此长大的,乃是她沦落到这种地步,而感到不适。但是,她却出于自愿,而非她婆婆的命令。谦卑是青年人最光荣的品格,且为最佳征兆之一,在路得的荣耀以前,就是这个谦卑美德。注意她在出发去拾取麦穗前所说的话,是何等的谦卑:“我蒙谁的恩,就在谁的身后拾取麦穗。”她不曾说:“我要去拾取麦穗,没有人能否定我的自由。”乃是“我要去拾取麦穗,盼望有人能容许我自由。”注意!穷人不应祈求仁慈像讨债一样,而应谦卑地求告,以它为恩惠,不论事物多么微小。 2、劝勉:她不曾向婆婆说“让我去拜访城中的妇女们,或是到田野去散步呼吸新鲜空气,散散心,我不能一天到晚和你在一起垂头丧气,忧愁不乐。”不!那不是游戏乃是职分,她的心所专注的:“让我去拾麦穗,或许有些益处。”她是一位品德善良的妇女,不喜爱吃懒散的饭食,而愿意受苦。这是年轻人的榜样。让他们学习合时工作,并且一旦著手去作,就尽力去作。勤奋的心志乃是这个世界与另一个世界的吉兆。不要贪爱睡眠、不要贪爱游戏、不要贪爱闲荡,但要喜爱殷勤作工。这也是穷人的例证,要为生活而工作,不要为易得著而向人行乞。我们不要以正当的工作为耻,不论它是何等卑贱,因为没有任何工作是可耻的。只有罪恶是低下的,其他的任何事情,我们都不应视作如此,因为都是所允许的。 3、关于她的婆婆,虽然她只是她的婆婆,而且由于她丈夫的死而不受拘束,她也很容易设想她从此可脱离丈夫的母亲的管束,然而她仍恭谨地顺服她。她不会不让她知道或未经允许而外出。青年人应当如此尊敬他们的父母与长官;这是他们应有荣誉的一部分;她曾说:“婆婆阿!若你愿意跟我去,我将去拾取麦穗。”甚或者:“你坐在家里安逸,让我外出受苦罢。”青年人应当工作,且让年轻人接受年长的指导,而不可让他们劳苦。 4、关于信靠神:体会:“我蒙谁的恩,就在谁的身后拾取麦穗。”她并不知道往那条路走,也不知道去问何人,但知顺服和信靠神,而得著善待她的朋友们。让我们保持对神的正确信心,而且深信若我们行为良善,祂也必善待我们。 这光景也发生在路得身上;因为当她单独外出,既无向导又无同伴去拾麦穗时,她却恰巧达到波阿斯的田里(3)。在她而言似乎是偶然的,她不知道这是谁的田,她也没有任何理由到这田而不到别的田;因此对她来说是“恰巧”的;但是神引导她的脚步来到这田。注意!神时常智慧地安排许多小事,这些小事凑在一起似乎是偶然的,为的是祂自己的荣耀,和祂子民的益处。许多大事件由于某一微小的转机而成功,对我们似乎是偶然的巧合,然而却是经过神计划的指引。

“波阿斯正从伯利恒来,对收割的人说:愿耶和华与你们同在!他们回答说:愿耶和华赐福与你!波阿斯问监管收割的仆人说:那是谁家的女子?监管收割的仆人回答说:是那摩押女子,跟随拿俄米从摩押地回来的。她说:请你容我跟著收割的人拾取打捆剩下的麦穗。她从早晨直到如今,除了在屋子里坐一会儿,常在这里。波阿斯对路得说:女儿阿!听我说,不要往别人田里拾取麦穗,也不要离开这里,要常与我使女们在一处。我的仆人在那块田收割,你就跟著他们去。我已经吩咐仆人不可欺负你;你若渴了,就可以到器皿那里喝仆人打来的水。路得就俯伏在地叩拜,对他说:我既是外邦人,怎么蒙你的恩,这样顾恤我呢?波阿斯回答说:自从你丈夫死后,凡你向婆婆所行的,并你离开父母和本地,到素不认识的民中,这些事,人全都告诉我了。愿耶和华照你所行的赏赐你。你来投靠耶和华以色列神的翅膀下,愿你满得祂的赏赐。路得说:我主阿!愿在你眼前蒙恩。我虽然不及你的一个使女,你还用慈爱的话安慰我的心。到了吃饭的时候,波阿斯对路得说:你到这里来吃饼,将饼蘸在醋里。路得就在收割的人旁边坐下;他们把烘了的穗子递给她。她吃饱了,还有馀剩的。她起来又拾取麦穗,波阿斯吩咐仆人说:她就是在捆中拾取麦穗,也可以容她,不可羞辱她;并要从捆里抽出些来,留在地下任她拾取,不可叱吓她。”(4-16)

现在波阿斯出现了,他向他自己的仆人们,以及那位贫穷的异邦人所表现的态度,是十分的端庄有礼。 一、对他自己的仆人们,与雇用为他收割和收集禾捆的人。收成的季节是忙碌的时期,所有的人都在工作,波阿斯家道殷富,产业颇丰,也很忙碌。因此,在他手下有许多人作工,也靠他生活著。[“货物增添,吃的人也增添,物主得到甚么益处呢?不过眼看而已。”(传五11)]此处波阿斯表现出一位良善的主人: (1)他有一位监管收割的仆人(5),在大家庭里通常需要一位监管众仆人中的仆人,负责分派他们的工作与饭食。在神的家中,牧者就是这种仆人,必须是聪明而忠心的,向主人说明各样事情,像此处的那人一样(6)。 (2)然而他自己仍然来到收割人们的中间,察看他们工作进行的情形,若他发现任何事情差错便予纠正,并且下令改进。这不但是为他自己的利益(凡完全把事情交给别人不加过问的人,常会使事情半途而废;主人精明的眼睛,常使马长得肥壮),同时也可鼓励他的仆人们,因为主人前来察看并勉励他们,常使他们干得更为愉快起劲。那些生活安逸的主人们,也应当仁慈地体念那些终日为他们辛苦工作的人们,在烈日之下忍受炎热与劳苦的光景。 (3)波阿斯与他的收割人们,彼此交换仁慈与虔诚的问候: 1、他对他们说:“愿耶和华与你们同在。”他们回答说:“愿耶和华赐福与你。”(4)由此可见,他们表现出: (一)你们的互相尊敬;他视他们为好仆人,他们视他为好主人。当他来到他们中间时,并未责备他们,好像找他们的错处或者表现他的权势,乃是为他们祷告:愿耶和华与你们同在。使你们富足,赐给你们健康与力量,保守你们脱离灾难。至于他们,也不会乘他不注意的时候咒诅他,像有些天性恶劣的仆人们憎恶他们主人的眼光一样;他们回应他的礼貌:“愿耶和华赐福与你,使我们的工作对你的丰富有益。”在一个家庭里若能像这样的主仆善意对待,必定能和睦相处。 (二)他们对于神的联合顺服,他们用相互代祷表示彼此亲善,他们不仅表示他们的礼貌,而且表示他们的虔诚,进而体认一切良善都是由神同在与祝福而来。因此,我们应为自己和别人,将神摆在任何事物的价值与祈望之上。 2、因此,让我们学习运用: (一)礼貌的问候,作为对朋友们诚意的亲善。 (二)敬虔的欢迎,像此处的短祷一样,可以提高我们仰望神的心意。唯一使我们应当注意的,他们不曾流于形式仪文,否则他们妄称耶和华的名,也是徒然。但是,若我们以庄严审慎的态度来应付,我们便可以与神维持美好的交通,而从祂得取仁慈和恩典。这种问安逐渐变成流行的习惯,以祝福收割者的好运:[注:“收割的不够一把,捆禾的也不满怀,过路的也不说,愿耶和华所赐的福,归与你们,我们奉耶和华的名,给你们祝福。”(诗一二九7-8)] (4)他由收割的仆人那里,知道他在田里遇见的外邦女子的情形,便吩咐他们不要欺负她(9),也不可羞辱她(15)。作主人的人们应当注意,不仅自身不伤别人,同时也不让他们属下的人作出伤害的事;他又吩咐他们要善待她:“并要从捆里抽出些来,留在地上任她拾取。”这虽然适于某些主人禁止或责难仆人们的浪费原则,但是他们不会阻止仆人的善意,而以明智的指示,给予许可。 二、波阿斯对路得非常良善,由他所听到与所看到关于她的情形,他给予她许多恩惠;神也感动他去眷顾她。在他的收割者群中,他注意到这位陌生人,由监管收割的仆人那里,知道她是谁以后,这是有关他的事情演进的特别情况: (1)那监管收割的仆人,对波阿斯简明报告她的良好言行(6-7)。 1、她是外邦人,因此,根据神的律法:“可拾取所遗落的庄稼。”[注:“在你们的地收割庄稼,不可割尽田角,也不可拾取所遗落的。不可摘尽葡萄园的果子,也不可拾取葡萄园所掉的果子,要留给穷人和寄居的,我是耶和华你们的神。”(利十九 9-10)]她是摩押女子。 2、她与他的家族有亲属关系;她跟随拿俄米回来,而拿俄米是波阿斯亲属以利米勒的妻子。 3、她是位改变信仰者 ,因为她是由摩押地出来,到以色列定居。 4、她是十分谦逊有礼,未经获得许可从不拾取麦穗。 5、她是非常勤奋,从早晨到现在认真地做工。贫穷而勤奋愿意吃苦的人,是值得同情鼓励的。如今,在白昼的炎热下,她偶或到田边的小屋里略事休憩,有人联想她或许暂时退到屋内去祈祷。然而她迅即返回做工,而且,除了短暂的休憩以外,都在认真的做工,虽然这并非她惯常所为。仆人们应该在对主人的态度和报告上公正无私,而且注意不误传别人的不实在之事,也不妨碍主人的博爱仁慈。 (2)波阿斯随即在各种情况下对她极为仁慈: 1、他要她跟著收割的仆人,在他们收割的那块田拾取麦穗,因为她不需要到其他任何地方去,使她得著更好的得著:“常与我使女在一处。”(8-9)因为同性别的人宜于相伴。 2、他吩咐他所有的仆人们,亲切地对待她,并尊敬她。是的,他们都会这样作,因为他们已看见主人对她的仁慈。她是一个异乡人,或许由于她的语言、衣著,和举止与他们不同。但是他吩咐他们不能在任何事上羞辱她或叱吓她,像粗鲁的仆人对待陌生人一样。 3、他欢迎她享用他为仆人们准备的一切,他要她不仅喝为他们打来的水(9),(或许那是从伯利恒著名的井里所打来的水,那井在城门旁边,其后大卫王曾经渴想有人打那井里的水给他喝[“大卫渴想说,甚愿有人将伯利恒城门旁井里的水打来给我喝。”(撒下二十三15)],而且“到了吃饭的时候,到这里来吃他们的饼。”(14) 并且欢迎她享用调味汁:“来吧!将饼蘸在醋里。”使它更可口些;因为神允许我们拥有既营养又美味的食物,不仅是应许我们的需要,也为使我们喜悦。他为鼓励她指引仆人们,他亲自参加与收割人一同坐下吃饭。对于伸手帮助穷乏人的善意帮助,无人会加以藐视[注:“他张手赒济困苦人,伸手帮补穷乏人。”(箴三十一20)]注意!波阿斯对那些收割工人并未亏待,供给他们的也超过对外邦人的供应,因此:[注:“有施散的,却更增添。”(箴十一24)] 4、他称赞她对婆婆的尽心孝敬,虽然他没有亲眼目睹,但是他曾听人说过:“凡你向婆婆所行的,这些事人全告诉我了。”(11)行善的固然必得称赞,但他特别称赞的,乃是她远离故乡,改信犹太教;迦勒底人有话说:“你已经改变了信仰,且居住在素不相识的百姓当中。”凡是能舍弃一切的,接受真实信仰的人,是值得加倍的荣誉的。 5、他为她祷告:“愿耶和华照你所行的赏赐你。”(12)她对以色列国的热爱,而她自己却生为外邦人,可见神在她身上所施行的恩典是何等大,因为她信靠在祂翅膀之下。凡是凭信心来到神恩典翅膀底下,而对这恩典满足与信靠的人,必会确认如此行切能得著赏赐。由于这个意念,犹太人形容一个改变信仰的人是一个聚集在神翅膀下的人。 6、他鼓励她继续拾取麦穗,不要中断;因为我们对于我们穷亲属们所能作的最大仁慈,乃是帮助鼓励他们的勤劳。波阿斯吩咐仆人们,让她在捆中拾取麦穗,因为别的拾穗者不准到那里去,而且不可羞辱她,也就是说,不要叫她是贼、不要猜疑她会拾取超过被允许的(15)。这一切表示波阿斯是一位慷慨的人,同时是遵行律法关怀外邦人的人。 (3)路得以极谦卑与感谢来接受他的恩惠,而保持适宜的行动,像他一样;但却从未想到她不久以后便会成为这块目前拾取麦穗的田地的女主人。 1、她对他尽量保持尊敬,而按照此国的习俗向他敬礼:“路得就俯伏在地叩拜。”(10)注意!良好的教养是信仰的伟大装饰;我们也应当对应当得荣耀的人回报荣耀。 2、她谦卑地自己承认不配得他的恩惠:“我既是外邦人。”(10)又说:“不及你一个使女。”(13)既穿得不好也没有好教养,既不灵巧又不敏捷。请注意!这颇适于我们谦卑地省察我们自己,并且时时警惕于我们日渐衰微,更应认为别人比我们强。 3、她对他的仁慈深为感激;虽然在他来说不值甚么,或者超过按照神的律法所要求的;然而她仍赞美并钦佩它:“怎么蒙你的恩呢?”(10) 4、她祈求他的善意继续:“愿在你眼前蒙恩。”(13)并且拥有他所告诉她真诚的话:“你还用慈爱的话安慰我的心。”这些都是高贵与重要的,我们常忽略对于下属的人的仁慈一瞥,或友善的谈话所得著的良好效果,而所费甚微,应当经历不加吝惜,它将增加他们善行的榜样。 5、当波阿斯让她与收割的人一同吃饼时,她吃得不多,而且放弃休息,随即起来去拾取麦穗(14-15)。她不曾与她的工作或需要为借口,超过她的饭量多吃,或是少吃,不足以应付下午作工所需。节制是勤勉的友伴;而且我们必需靠饮食使我们有力作事,并非使我们不适。

“这样,路得在田间拾取麦穗,直到晚上,将所拾取的打了,约有一伊法大麦。他就把所拾取的带进城去给婆婆看,又把他吃饱了所剩的给了婆婆。婆婆问他说:你今日在哪里拾取麦穗,在哪里作工呢?愿那顾恤你的得福。路得就告诉婆婆说:我今日在一个名叫波阿斯的人那里作工。拿俄米对儿妇说:愿那人蒙耶和华赐福,因为他不断地恩待活人死人。拿俄米又说:那是我们本族的人,是一个至近的亲属。摩押女子路得说:他对我说:你要紧随我的仆人拾取麦穗,直等他们收完了我的庄稼。拿俄米对儿妇路得说:女儿阿!你跟著他的使女出去,不叫人遇见你在别人田间,这才为好。于是路得与波阿斯的使女常在一处拾取麦穗,直到收完了大麦和小麦。路得仍与婆婆同住。”(17-23)

此处: 一、路得作完了当天的工作(17) (1)她留意不浪费光阴,因为她在田间拾取麦穗直到晚上。我们对于善行不要厌倦,因为在适宜的季节我们必须收割。她从未藉著任何理由坐下或者回家,直到晚上;让我们趁著白昼完成那差遣我们的工作。她也从不丝毫滥用波阿斯的仁慈;虽然他曾吩咐他的仆人们,从捆里抽出一些来,留在地上任她拾取,但是她仍然继续拾取那些散落的麦穗。 (2)她小心谨慎地不让她所收取的散失,而亲自打谷,以便带回家,而易于应用。“懒惰的人,不烤打猎所得的。”因此或许失去它的益处:“殷勤的人却得宝贵的财物。”(箴十二27)路得一穗一穗地拾取,集合起来约一伊法的大麦,约合四十四斤。积少成多。这确实是对一切工作作勤劳的鼓励,即使如拾取麦穗,也是有益[注:“诸般勤劳,都有益,嘴上多言,乃致穷乏。”(箴十四23)] 当她尽力拾完大麦,便亲自带进城里去;虽然,若她请求他们,有些波阿斯的仆人们会为她带送的。我们应当学习尽可能少麻烦对我们仁慈的人。她并不认为亲自带著那些大麦到城里去,是艰苦与下贱的工作,而宁愿为她能亲自勤劳得著与小心保有它而喜悦;让我们“小心,不要失去我们所作的工。”(约贰8) 二、她尊敬她的婆婆,直接回家到她身边,而不与波阿斯的仆人们闲谈,把拾取的给婆婆看,她可以看见她并不闲散。 (1)她将波阿斯赐给她饮食以外的与她分享,又把她吃饱了所剩的给了婆婆(14、18),若她拥有任何东西比另外一个多,她婆婆便会离开她。因此,她在外面表现了勤劳,在家中表现了孝敬;这也是提摩太前书第五章四节所说:叫儿女先在家中学著行孝,以及在马太福音第十五章六节所说:神的第五条诫命──当孝敬父母。 (2)她将一天的工作告诉婆婆,以及其中蒙福的光景,使婆婆甚觉安慰;因为“一个义人所有的虽少,强过所有恶人的富馀。”(诗三十七16) 1、拿俄米问她曾在那里:“你今日在哪里拾取麦穗?”注意!父母应当留心询问他们的孩子,每天如何过光阴,在何处与何人作同伴。如此或者可防止儿童的许多放纵行为,招致他们自己与父母蒙羞辱。若我们不是我们弟兄的,至少是我们儿女的监护者;我们由亚多尼雅得著明证,他从未责备过[注:“亚多尼雅”为大卫王之四子(撒下三2、4);据说:大卫颇为溺爱他,有过错也不加责备,后竟谋窃王位。]。 父母应当时常察看儿女们,不要惊吓他们,也不要使他们沮丧;不要使他们仇恨家庭,或使他们说谎。若他们行为良好,便称赞他们;若他们行为欠佳,便善意予以劝告改善。每当一天终了,自问:“我今天在哪里拾取麦穗呢?”这倒是一个好问题,在知识与恩赐方面有何进步呢?我所作的与所得的是否都是良善呢? 2、路得特别告诉她由波阿斯处所得的仁慈(19),以及他对她说:要紧随他的仆人拾取麦穗,直等到他们收完了他的庄稼(21)。 注意!儿童们应当自认对父母或是尊长有责任,而不应当认为被管教为责难,让他们作正当的事,他们就会加以赞美。路得告诉她婆婆,波阿斯曾经所表示的仁慈,而她要找机会报答他;然而她未告诉波阿斯如何称赞她(11)。谦卑教导我们,不仅不要赞美自己,而且不要随即宣扬别人对我们的赞美。 3、在这里我们被告拿俄米所说的: (一)她衷心为施恩于她儿妇的人祷告,甚至在知道他是谁以前(19)祝福他,不论他是谁,只要认识你,就为他祝福;但当她知道他是谁以后:“愿那人蒙耶和华的福。”(20)注意!贫穷的人必须为那些对他们仁慈慷慨的人祷告,而当无力以其他方式回报他们时,就如此回报他们。让穷人像约伯记第二十九章十三节和第三十一章二十节那样,为鼓励他们的人祝福[注:该两节经文为:“要灭亡的为我祝福,我也使寡妇心中欢乐。”“我若不使他因我羊的毛得煖,为我祝福。”] 当祂垂听贫穷人对压迫者的哀声时:“不可苦待寡妇和孤儿,若是苦待他们一点,他们向我一哀求,我总要听他们的哀声。”(出二十二22-23)定会垂听贫穷人为他们的恩人的祷告。她如今回想起波阿斯对他丈夫与儿子们的仁慈,因为她说:“因为他不断的恩待活人死人。”(20)若我们曾经慷慨地施恩于那些似乎忘记我们先前恩惠的人,却可能引起那些将要被埋葬的回忆。 4、她告诉路得他们家族与波阿斯的关系:“那是我们本族的人,是一个至近的亲属。”(20)她似乎因为在摩押居住过久,以致忘记了她在以色列的亲属,直到神的恩典临到她的心中,至少她还没有告诉路得,虽然这对一位改变信仰者是满有激励的作用。许多人不像拿俄米那样谦卑,即使自己堕落衰微,仍然时常炫耀他们的显贵的亲属们。注意此处一连串的意义,以及其中神的恩典──包括对路得的计划。路得题起到波阿斯仁慈待她,使拿俄米忆记起他是何人:“那是我们一位的至近亲属。”当我听见他的名字,就想得起他了。而且由此联想到其他的事;他是我们的至近亲属,有权可以赎那已经抵押的产业,因此,我们可望由他得著更多的益处,他是伯利恒人中最有盼望使我们安定的人,神时常如此地将许多事物带到我们的心中,有时显得突然,证明它对于我们有利的趋向。 5、她嘱咐路得继续在波阿斯的田中:“你跟著他的使女出去,不叫人遇见你在别人田间。”(22)因为那将被人误会为你轻看他的善意。我们的救主就是我们的神;祂有救赎的权柄,若我们盼望由祂得著益处,让我们忠诚地信靠祂,以及祂的田野,祂的家;让我们不要走进世界的田野里去,因为在祂的田野里我们可以单独相交,也是祂激励我们盼望之所在。我们的主不是慷慨待我们吗?不要在任何别的田野里,也不要在受造的世界中寻求快乐和满足。商人常会为顾虑别的商店而生气。若我们轻看他们,将丧失许多益处。有人认为拿俄米给予她儿妇婉转的提醒,因为她曾说:“你跟他的使女出去,她们比那年轻男人们更适合为伴。”但是,他们是过于严苛了,路得题到这些年轻男人们,因为他们是主要的工人,波阿斯曾吩咐他们照顾她;拿俄米也视为当然。当她与年轻男人在一起时,她同时与使女们相伴,如此就很适宜。路得尽心遵守她婆婆的嘱咐;她继续去拾取麦穗,不仅是大麦,而且是小麦,直到收割完了,或许她要像箴言第六章六至八节所说:“懒惰人哪!你去察看蚂蚁的动作,就可得著智慧,蚂蚁没有元帅、没有官长、没有君王,尚且在夏天预备食物,在收割时聚粮食。”为冬天预备粮食。同时,她和波阿斯的使女每天晚间在一起,后来逐渐熟悉,她们也可能帮助她(23)。 然而当时她每天晚间常回到婆婆身边去,如同成为一位贤淑妇女,为的要白天辛勤作工,并非为晚间快乐。而当收割完毕时(如同派崔主教所解释),她并不外出游荡,而与她年纪老迈的婆婆同处家中。底拿当年出去见那地的女子们,结局是何等羞辱不幸[注:“利亚给雅各所生的女儿底拿出去,要见那地的女子们,那地的主希未人哈抹的儿子示剑,看见她,就拉住她,与她行淫,玷辱她。”(创三十四1-2)]。 路得留在家中侍候婆婆,专心供应她日用所需,我们当可看见她谦卑勤劳的结局,是何等美好。“你看见办事殷勤的人么?”荣耀将在他面前[注:“你看见办事殷勤的人么?他必站在君王面前,必不站在下贱的面前。”(箴二十二29)]

第三章 路得求于波阿斯 在前一章的里面,我们很容易看到路得行为的端庄和贤淑,而加以称许,并由此得著适当教训与实用。但是在本章中,我们将对某些我们认为猥亵的责备,感觉困惑不易辩解,进而认为难以效法与实用。但是那时代的善行恶行,记录在这个地方,以不宜以现代的眼光来衡度与判断。同时,也可以当作鉴戒和效法的事例。如同: 一、拿俄米对她儿妇的指示,如何请求波阿斯为她的丈夫(1-5)。 二、路得细心遵行这些指示(6-7)。 三、波阿斯仁慈而完全地对待她(8-15)。 四、她回到婆婆那里(16-18)。

“路得的婆婆拿俄米对她说:女儿阿!我不当为你找个安身之处,使你享福么?你与波阿斯的使女常在一处,波阿斯不是我们的亲族么?他今夜在场上簸大麦;你要沐浴抹膏,换上衣服,下到场上,却不要使那人认出你来。你等他吃喝完了,到他睡的时候,你看准他睡的地方,就进去掀开他脚上的被,躺卧在那里,他必告诉你所当作的事。路得说:凡你所吩咐的,我必遵行。”(1-5) 一、拿俄米关心她儿妇的幸福,无疑是非常值得称许的,而且记录下来以资效法。她自己并无结婚的打算(一12)。因她年纪已老迈,决心守寡到底,然而她却不愿限制她儿妇的前途,因为她还年轻。她的智慧计划是为她儿妇,因为她儿妇的谦卑,不曾为自己打算(三1)。她这样作: (1)公平对待死者,为逝去的人养育后代,如此可使这家族免于灭绝。 (2)对她儿妇仁慈恩待,因她对她善尽孝敬之责,“女儿阿!”(她这样说:完全像对她自己的女儿一样),“我不当为你找个安身之处。”那即是说:“安身之处”,在结婚情况下:“我不会为你找个好丈夫,使你享福么?”也就是说:“你可以生活得富裕而愉快,不必再像目前我们这样整天活在低贱穷苦之中了。” 1、一个结婚状况是,或者必须是,使年轻人安定的状况。飘浮的情爱变成稳定,心理也必趋平定,有如第一章九节所说:“在新夫家中得平安。”真正轻浮的人不可能组成婚姻。 2、凡进入结婚状况中的人,必须祈望并且安排使他们享受幸福,因为他们既然作了良好的选择,否则将使他们相互不适。在安排子女方面,父母必须著眼于使他们享受幸福。要永远记住!凡对我们有益的,必定对我们的灵魂有益。 3、为儿女们寻求幸福,是父母的责任;同时尽力使之适合他们去作,而他们越忠心敬虔越能得著益处。 二、她为使她儿妇幸福而采取的手段,是非常特别而使人怀疑的,若其中有任何不当的地方,错误必出在拿俄米的身上,她叫她儿妇那样作,而她明白,必定明白,较路得更清楚以色列的律法和习俗。 (1)波阿斯是死者的近亲是实在的,而为目前所有活著的人中最近的,依照律法应当与玛伦的寡妇结婚,他是以利米勒的长子,而且死而无嗣:“波阿斯不是我们的亲族么?”(2)有照顾我们的本分?为何我们不提醒他的责任呢?这也可以激励我们凭信心俯伏在基督脚前,祂乃是我们的近亲;因为祂是我们骨中之骨、肉中之肉。 (2)那是一个适合的时机去提醒他,目前他已经因为路得在收割季节时常收割人在一起而与他熟识。又因他曾向路得在些许小事上表示仁慈,鼓励拿俄米祈望在件较大的事上,不会表现得不仁慈,或是缺乏公义。于是她认为这是一个好机会向他亲近,当他在打谷场上簸大麦的时候(2)。他在收割完毕以后,对待作工的人像一位仁慈的主人,而与他们一同宴乐,像拿八与亚比该为剪羊毛而摆设筵席一般[注:参撒母耳记上第二十五章];波阿斯也如此行。 (3)拿俄米认为路得是最适合的人,自己亲自去作这事;或许那是本国的习俗,在这种情况之下,妇女应当提出请求:在申命记第二十五章七至九节,似乎暗示如此:“那人若不愿意娶他哥哥的妻,他哥哥的妻就要到城门长老那里说:我丈夫的兄弟不肯在以色列中兴起哥哥的名字,不给我尽弟兄的本分。本城的长老就要召那人来问他,他若执意说:我不愿意娶他,他哥哥的妻要当著长老到那人眼前,脱了他的鞋,吐唾沫在他脸上,说:凡不为哥哥建立家室的,都要这样待他。”(申二十五7-9) 因此,拿俄米吩咐她儿妇使她自己清洁、雅致:“你要沐浴抹膏,换上衣服。”(3)而后下到场上去,但是她必须使她不被认出来(她本身在波阿斯割麦人群中必定是很出名),一直等到群众四散波阿斯休息为止,在这种情况下,她将会比在他自己家里更容易接近他;到目前为止情况相当良好。但是: (4)当他入睡以后,她去到他那里躺在他的脚下。许多解经家认为它不能被认为是正当的,特别是宝尔(Poole)先生说:我们不应当行恶而得意。将火花放近火种是危险的;因为星星之火可以燎原!大家都同意不要蹈前车之鉴;但是我愿意采取最佳的认定。若波阿斯像他们所假定的,是第二位近亲,就她在神面前是他的妻子(如同我们所说),只需要简单的仪式来完成婚礼;拿俄米似乎不必费心思使路得如此接近他。她知道波阿斯不仅是一位老人(她不会担心路得冒险接近他,而且是一位庄重冷静的人,一位有节操的信靠主的人、敬畏神的人)。她也知道路得是一位谦恭的女子,“贞洁,料理家务。”(多二5)以色列人虽然一度被摩押女子引诱淫乱(民二十五1),但是这位摩押女子与那些女子迥然不同。 若她所建议的是如此的猥亵粗俗(依照该国的习俗),好像目前对我们一般,我们不能认为拿俄米会如此缺乏美德(然而这事我们无理由如此猜测),或者缺乏智慧,安排她的儿妇如此行,因为这样或将损害到对方,而使一位庄重良善如波阿斯的人与路得疏远。我们必须认为这件事不会像目前那样的丑恶,拿俄米是吩咐她儿妇到波阿斯那里去寻求进一步的指示。 当她如此提出请求时,波阿斯对于律法当更熟悉,必会告诉她所当作的事。如同我们应当俯伏在我们的救主脚前,接受祂对我们命运的指示一般:“主阿!袮要我作甚么?”我们当会明白,若路得已经体会到她婆婆吩咐她作的事有任何邪恶在内的话,她是一位充满美德的女子,必然不愿允诺,她既知婆婆的好意,只是作为提醒近亲尽本分的一种方式,别无他意,才说:“凡你所吩咐我的,我必遵行。”(5) 如此,年幼者必须顺服年长者,当对于他们严肃谨慎的计划,她们无理由加以反对时,就应顺服。

“路得就下到场上,照她婆婆所吩咐她的而行。波阿斯吃喝完了,心里欢畅,就去睡在麦堆旁边。路得便悄悄的来掀开他脚上的被,躺卧在那里。到了夜半,那人忽然惊醒,翻过身来,不料有女子躺在他的脚下。他就说:你是谁?回答说:我是你的婢女路得。求你用你的衣襟遮盖我,因为你是我一个至近的亲属。波阿斯说:女儿阿!愿你蒙耶和华赐福。你末后的恩比先前更大;因为少年人无论贫富,你都没有跟从。女儿阿!现在不要惧怕,凡你所说的,我必照著行;我本城的人都知道你是个贤德的女子。我实在是你一个至近的亲属,只是还有一个人比我更近。你今夜在这里住宿,明早他若肯为你尽亲属的本分,就由他吧!倘若不肯,我指著永生的耶和华起誓,我必为你尽了本分,你只管躺到天亮。”(6-13) 一、由此可以看见波阿斯日常事务妥善安排,依照通常的习俗,可能: (1)当他的仆人们簸麦时,他与他们在一起,察看他们,并非防止他们偷窃他的麦子(他也没有理由惧怕),乃是防止他们在簸麦时无心的浪费。仆人们的疏忽,常使主人蒙受重大的损失,虽然他们或许是忠实的,这也是经上所说:“你要详细知道你羊的光景,留心料理你的牛群”(箴二十七23)的原因。 (2)也为他们作些其他的事,就是特别的款待仆人们,以示鼓励酬劳,通常是与他们一起吃喝。这也是一般富贵人家表现慷慨,习以为常地对待所属或雇用者的善行。 (3)当波阿斯与他的工人们用过晚餐以后,他随即去睡眠,为时颇早以致到了夜半已经睡了第一觉(8),如此将有益于次晨早起工作。这就是许多男人们按时作息,而不使自己或他们的家庭沉浸于逾时欢乐的光景。此处迦勒底意译作:“波阿斯吃喝完了,心里欢畅(希伯来文也是如此),他便颂赞神,祂垂听了他的祷告,而从以色列地取去了饿荒。”(7)因此,他清醒地入睡,心中舒畅,而非过重量的饱飨或醉酒。他不会忘记祷告而入睡,他会为饮食饱足而感谢主,他在入睡时会交托主求祂保护。 (4)他睡在麦堆旁边,并非因为他的心在那里,也不是可防止盗贼偷窃,乃是因为回城去为时已晚,况且明晨尚需在此工作,距离较近。同时也可以表示他的临时住所不奢侈华丽,既不保持尊严,也不考虑舒适,只是像他的祖先雅各,一个平凡的人可以随寓而安,能在谷仓中睡眠,或者若需要,也可以心满意足地睡在稻草中。 二、路得对她婆婆的安排的良好信靠,她小心依照她婆婆所吩咐的,前去并躺卧在他的脚下,而非躺在他的身旁,而且和衣而睡保持清醒,等候机会诉说她的目的。当他夜半醒来时,觉察到脚下有人躺卧,便询问是谁,她告诉他她的名字,以及她的目的(9),她来是求他的保护,如同律法所定他是保护者:你就是那位有权救赎一个家庭与产业免于灭亡的人,因此让这灭亡在你的手中;用你的衣襟遮盖我(婉言提起尽近亲本分的事)。我们也应当凭著信心,请求耶稣基督作我们的近亲,祂能拯救我们来到祂的翅膀下,好像马太福音第二十三章三十七节:耶稣多次愿意聚集儿女,好像母鸡把小鸡聚集在翅膀底下一样,求祂用衣襟遮盖我们。 “主耶稣阿!求袮悦纳我进入袮的约和在袮的荫蔽之下,我被逼迫,请为我承担。” 三、路得由波阿斯得著承诺。她所行的在各方面都是没有坏的结果,因此,拿俄米对她近亲的良好建议没有错。她知道她的请求是正当而高尚的,便善待她,而不会待她如同妓女(创三十四31);因为── (1)他并未玷污她的贞操,虽然他有机会如此行。迦勒底文是如此注释:他抑制了自己的情欲,而不亲近她,好像正义的约瑟当年不顺从他埃及主母的送情;以及虔敬的帕提,当扫罗将大卫的妻子米甲给他为妻时(撒上二十五44),就放一把刀在自己与她当中,使他不致碰到她一样。波阿斯明白她的前来,带著清洁的心,因此保持了自己与她双方的荣誉。 (2)他并未对她的行为加以不良的解释,也未责备她是卑贱的女子,不配作一个诚实男人的妻子。她已经在田里充分地证明她自己,她的一切行为是谦卑良善的。因此他不能怀疑她的品格,甚或谴责他自己,对于遭难寡妇没有提供帮助,救她脱离苦难,且准备像犹大说:他的儿妇“他比我更有义。”(创三十八26)而且相反地: 1、他称赞她,温和地对她说话,叫她女儿阿!待她好像显赫高贵的女子。她在此时期对她的婆婆更加仁慈,她温顺地离开故乡跟随婆婆来到以色列,与她同住、奉养她。因此他祝福她(12);但是目前他说:“你末后的恩比先前更大。”(10)她并不顾念她自己的喜爱,而是想到她丈夫的家庭。她未接受年轻人的殷勤(她从不和他们来往),无论贫富,但求遵行律法定规出嫁,虽然对方是老年人,因为那是为她将进入的家庭的荣誉和益处,也使她得著至大的仁慈。青年人应当著眼于此,不可自娱眼目,甚于悦神和双亲。 2、他应允了她的婚事:“不要惧怕。”(11)“凡你所说的,我必照著行。”因为律法也是如此要近亲尽本分,我无理由拒绝它,因为“我本城的人都知道你是个贤德的女子。”(11)注意! (一)可为楷模的德行,要及时称赞(腓四8),而且将向男人与女人推荐,视为最聪明与最佳之榜样。路得是一位贫穷的女子,而贫穷常使贤德黯然无光;但是路得的贤德,即使在卑微的环境中,却被普遍重视,不被遮蔽;甚至她的贤德驱走她贫穷的耻辱。若穷人是好人,他们将拥有神与人的荣耀。路得的谦卑是惊人的,为她的荣耀铺路。她越少显扬自己的善行,她的邻舍们越注意它。 (二)在选择伴侣时,德行应当特别的考虑。让信仰来决定选择,它将彰显这选择而使它适宜。智慧胜于金子,当说:“智慧与产业并好”(箴七11)时,意思乃是产业缺乏智慧就价值轻微。 3、他作了有条件的允许,而不能不如作,因为还有一个人比他更近,拥有赎回的权利(12),他明白这个情况,但是他会合理地设想拿俄米(她长期在国外,对于她家族的谱系可能不太确切明白)不太清楚此点,否则她便不会叫她儿妇向波阿斯申明此事。但是他并未吩咐她自己去找那另外的亲属;这将是她的一项太大的难题;然而他答应: (1)他将亲自向那位亲属建议,明白他的心意。希伯来文“寡妇”的意义,是一个哑吧的人,波阿斯因此将要“为哑吧开口。”(箴三十一8)为这位寡妇说话,而她自己不晓得怎样为她自己述说。 (2)若那位近亲拒绝尽亲属的本分,他愿意尽本分与寡妇结婚,赎回土地,恢复这个家族。他并且用一个庄严的誓言支持这个应许:“永生的耶和华。”(13)他嘱咐她等候到天亮,他将进行此事。赫尔主教(Bishop Hall)对于此事的查考结论:“波阿斯!以父亲般的祝福她,没有把她当荡妇看,如朋友般的鼓励她,像亲属般的应许她,酬谢她如同保护者,送回她满戴著盼望和恩惠。阿!可尊敬的克己,媲美那些嘴唇与心中毫无诡诈的先贤们!”

“路得便在他脚下躺到天快亮,人彼此不能辨认的时候就起来了。波阿斯说:不可使人知道有女子到场上来;又对路得说:打开你所披的外衣。他打开了,波阿斯就撮了六簸箕大麦,帮她扛在肩上,她便进城去了。路得回到婆婆那里,婆婆说:女儿阿!怎么样了?路得就将那人向她所行的述说了一遍,又说:那人给了我六簸箕大麦,对我说:你不可空手回去见你的婆婆。婆婆说:女儿阿!你只管安坐等候,看这事怎样成就,因为那人今日不办成这事必不休息。”(14-18)

这里给我们看见: 一、波阿斯如何使路得离去,她在深夜回家恐怕不安全,因此她在他脚下(不在他身边)躺到快天亮,但是一旦天亮了,她可以看见天亮回家时,她便走开:“彼此不能辨认的时候。”就是,若她被看见,她在不适当的时间外出;她并不羞于在田里拾取麦穗,也不惭于表现她的贫穷。乃是不愿人知道她是夜间外出游荡者,因为她的贤德是她最大的荣耀,也是她所最珍视的,波阿斯使她离去。 (1)要保守秘密:“不可使人知道有女子到场上来。”(14)而整夜和波阿斯躺得如此近;虽然他们不必十分在意人们怎样说他们,当他们自认是清白。然而因为人能亲临其境,多半会加以猜测或是道听途说、以讹传讹。那将使善良的人困惑,邪恶的人得意,所以“不可使人知道”。注意!我们应当经常小心,不仅保持良心无亏,而且保持良好声誉;既不作那些虽然清白而易遭误解的事,或者若已经作了,必须不使人知道。我们必须不仅避免罪恶,而且避免诽谤。这里有相同的理由须加隐藏者,若此事传扬开来,势将影响另一亲属选择的自由,因为他可以作为借口而拒绝路得,说:波阿斯曾经和路得同在一起过。 (2)他于她离去时给予她大麦作为礼物,这将是她家中贫穷婆婆可以接受的,同时也是他差她离去时不是不愉快的证据,因为若他使她空手而返时,拿俄米或许如此猜测。他给她在她的面巾、围裙,或外衣里,他像一般节俭的主人一般,以簸箕撮了六次,约有六俄梅珥,十俄梅珥是一伊法,姑不论其量如何,可能是适于她带著的(15)。而迦勒底文如此说:由神所赐给她的力量去带著它;并加上:预言的灵告诉她,由她将降生六位最正直的人,就是大卫、但以理和他的三位同伴,和弥赛亚。 二、她如何被她婆婆欢迎,她问她:“女儿阿!你怎样了?”于是路得告诉她事情的经过(17)。然后她婆婆: (一)劝她对所作的事满足:“你只管安坐等候,看这事怎样成就。”(18) ──天上是如何注定,如同迦勒底所述,那里有婚姻促成。她已经尽力而为,如今应当忍耐地等候事态的进展,而不要它焦虑困惑。让我们学习专心仰望圣灵,顺服祂并注意祂的作为,而我们自己与之配合、期望、默默等候,不论情况如何。有些时候证明,我们作的越少得益就越大:“你只管安坐等候,看这事怎样成就,而且说:让它随意而成,我准备接受它。” (二)她便确信,波阿斯一旦承担这件事,定会证明他是一位忠诚信实的朋友:“他今日不办成这事,必不休息。”即使他在田场上事情忙碌,然而既经应允为朋友办事,他将不会疏忽。这就是她叫路得安坐等候,而不要自行疑虑的理由,因为波阿斯既已应许,他必会全力以赴去完成它。良好的基督徒有更多的理由,只要安心信靠神,不必再担心任何事,因为祂应许眷顾他们:若他已经下手作,我们还需担心甚么?安坐等候,看这事如何成就;因为耶和华必成全关乎我的事,而且会使它对你有益(诗三十七4-5,一三八8)。你的力量,就是安坐不动(赛三十7)。

第四章 美好的结局 在这一章中,我们看见波阿斯和路得的结婚,在许多不平等的情况之下,此事留下良好的例证,不仅是关于与一位弟兄的寡妇结婚(申二十五5),作为解释律法的案例,而且也关系著福音,因为由此项婚姻降生了大卫,以及大卫的儿子,他的与外邦教会的婚姻借此预表。此处记述: 一、波阿斯澄清了那位近亲的态度后,在长老面前公开的表态,愿意尽近亲的本分(1-8)。 二、他与路得的结婚如何公开庄严举行,与众邻舍参加与祝福(9-12)。 三、由此婚姻生了俄备得,大卫的祖父(13-17)。 结局为大卫的家谱(18-22)。或许由于圣灵的指引,使他将这段故事穿插在神圣谱系之中,他渴望曾祖母路得的安慰的贤德,甚至连同她的外邦血统,与所蒙恩典,将遗传给后裔们。

“波阿斯到了城门,坐在那里,恰巧波阿斯所说的那至近的亲属经过。波阿斯说:某人哪!你来坐在这里。他就来坐下。波阿斯又从本城的长老中拣选了十人,对他们说:请你们坐在这里。他们就都坐下。波阿斯对那至近的亲属说:从摩押地回来的拿俄米,现在要卖我们族兄以利米勒的那块地;我想当赎那块地的是你,其次是我,以外再没有别人了。你可以在这里的人面前和我本国的长老面前说明,你若肯赎就赎,若不肯赎就告诉我。那人回答说:我肯赎。波阿斯说:你从拿俄米手中买这地的时候,也当娶死人的妻摩押女子路得,使死人在产业上存留他的名。那人说:这样我就不能赎了,恐怕于我的产业有碍。你可以赎我所当赎的,我不能赎了。从前,在以色列中要定夺甚么事,或赎回,或交易,这人就脱鞋给那人。以色列人都以此为证据。那人对波阿斯说:你自己买吧!于是将鞋脱下来了。”(1-8)

此处: 一、波阿斯随即召集了一个评审团,可能他自己就是本城的一位长老;因为他拥有钜额财富,也许他是城中的官吏,因为他似乎很有权威地来城门那里,不像一个平民[注:“我出到城门,在街上设立座位,少年人见我面迥避,老年人也起身站立。”(伯二十九7)。我们不能猜想他不是城中的官吏,因为他是拿顺的孙子,犹大的王子;而他前一夜躺卧在打谷场边与平时在城门审判丝毫不相矛盾。 然而为何波阿斯如此急忙,为何喜悦这项婚事?路得并不富有,靠赒济维生;既不高贵,且是一位贫穷的外邦人,也没有被题到是美丽的,若她过去是如此,我们可以想像,由于悲伤哭泣,长途跋涉,拾取麦穗,美容也将憔悴。但是她之所以引起波阿斯的爱慕、渴望从速完成此事,当然是如她邻舍所同意的,是由于她是一位贤德的妇人。这样她的价值远胜过珍珠(箴三十一10)。因此他想,若与她结婚等于对她作了一件真正的善行,他也应当为他自己作一件非常重大的义行。他将很快使得著了断。这不是断事的日子,但是他拣选了十位城中的长老,到城门附近的集会所那里,通常在那处理公众事务(2),可能依照本城的惯例,足够组成一个完整的法庭。波阿斯!虽可能是一位城中的长老,但不能审断自己的事,然而他盼望别的长老们的帮助,诚实、公开的审判。 二、他召他的近亲来,聆听有关此事的建议:“某人哪!你来坐在这里。”(1)他曾呼叫他的名字,无疑的,但是圣经历史认为不适于记载下来,因为由于他拒绝了为死人存留名号,他便不应当在将来的历史上保留姓名。圣灵称许波阿斯如此决定,使这位亲属凑巧前来,正当要向他提出建议之时。许多重大的事件,常使许多微小的环境所促成,对它有益而加速完成。 三、他向那一位近亲说明,赎拿俄米的地,可能是为了购买粮食以度饥荒而抵押掉:“拿俄米有一块地要卖,也就是,由承押者手中赎回”(3)或者,如许多人所想,这是承受的遗产,而为了某事需要金钱,必需出让给合法的继承人,适于赎买的人。于是他告诉那位近亲法律上应注意的事项(4),而他也可以拒绝。 无论谁要得著它必先付赎金,而波阿斯可能说:“我的钱和那位近亲一样的多,我若有意于此,为甚么我不能私下买它,既然我已经首先提出,而不必再对近亲说甚么?”不然,波阿斯虽然想去买,但是不愿如此卑鄙地去作,在比他更近的亲属头上抢走这笔交易;我们也由此事例得著教训,不但要公正诚实,而且要公平至尚,在一切事务上,不要去作任何我们不愿公开的事,而要光明磊落。 四、这位近亲原先似乎愿意赎这块地,直到他听说:若他这样行,他必须与那位寡妇结婚,他才逃避。他十分喜爱那块田地,而且贪婪地要得著它,因为他希望那位寡妇在急需的情况下出售,他可以在价钱上占便宜:“我肯赎。”他说:“我诚恳的”心想那将使他的产业增加(4)。但是波阿斯告诉他:在这件案件里还有一位寡妇,而且,若他要这块田地,就必须连她一同要,产业要与负担一同移转;也许是神的律法或是本国的习俗要求他如此,或者拿俄米坚持如此,否则她不卖这块地(5)。有些人认为这与兄弟的寡妇结婚无关(依照申命记第二十五章五节,似乎只要求生孩子归于死兄弟的名下,除非习惯上其后延伸到其次的亲属)。 然而依赎回遗产的律法[注:“你的弟兄,若渐渐穷乏,卖了几分地业,他至近的亲属,就要来把弟兄所卖的赎回。”(利二十五25)],因为这是一位赎回者,此处被要求,而假若如此,并非法律要求,乃是拿俄米自己的决意,购买者要与寡妇结婚。无论如何,这位近亲当他听见这项交易的条件时,他就拒绝了:“这样我就不能赎了,我不愿受此条件的制限,恐怕与我的产业有碍。”(6另译) 他认为这田产对他的产业将有益处,但是田产与女子一同就不是;那将使他受损。或许他认为与一位如此贫穷而从外乡的,并倚靠赒济为生的女子结婚,就是使他尊严或名誉受损的事。他想像这就是他家庭的损害,损失他的血统,玷辱他的后裔。她的显著的贤德,在他眼中并不足以弥补损失。迦勒底文解释他拒绝的原因,是因为他另外有一位妻子,若他要娶路得,那将招致家中的不和争吵,影响他产业的助益。或者他认为她将为他带来一大群孩子们,而他们都盼望分享他的产业,逐渐分散,削弱家庭的财富。这使许多人逃避伟大的救恩;他们不愿信靠真神,他们耳熟能详,也没有反对它的理由,也说它的好话,然而在他们说它好话的同时,却愿离开它,不能深爱它,因为恐怕损害他这个世界的产业。他们容或喜爱天堂,但却不愿分别为圣,它将与他们的欲望不调和。因此,让那些人照这样的光景购买天堂,他们便不能够。 五、赎回的权利,便光明正大地归于波阿斯。若这位无名的近亲损失一项好的买卖、一项好产业,和一位好妻子,他将自庆不高估它,而波阿斯却感激他,使他重视且渴望胜过任何事物的前途拦阻除去。旧约的习惯,过让产业大都不凭文字契约,像后代一样[注:“我在契上画押,将契封缄,又请见证人来,并用天平将银子平给他。”(耶三十一10)]乃是凭一些表示或仪式,像我们通常所说的财产让与交割,例如出让房屋交出钥匙,出让土地交出草地与一条嫩枝。此处的仪式是采取,放弃的人脱去他的鞋子(迦勒底文就为他的右手手套)交给对方,暗示从此他的任何践踏土地的权柄,经过慎重考虑,转让给购买者:这是一种以色列的证据(6),在这案件中完成(8)。若这位近亲受律法的捆绑和路得结婚,他的拒绝就是藐视律法,路得必须脱去他的鞋,吐唾沬在他的脸上(申二十五9)。 然而虽就他的亲属关系应当尽他的本分,但是他亲属的远近或许使他免于受到责罚,或者路得宽恕这事。不过派崔克主教和最佳的解经家们认为,这与律法无关,而脱下鞋子也并非耻辱,不过是放弃者的认定,也表示它不是诈欺或秘密的得著证据。注意!公平而公开的交涉商业与契约的事,以色列人必须凭良心而证明他们是清白无罪的。波阿斯在这次交易上所作所为,表现得如何至高与诚实,比他暗地损害他的近亲,与他私自和拿俄米进行一项交易,究竟得益多寡,不得而知;不过诚实将为最佳的处世方针。

“波阿斯对长老和众民说:你们今日作见证,凡属以利米勒和基连、玛伦的,我都从拿俄米手中置买了;又娶了玛伦的妻摩押女子路得为妻,好在死人的产业上存留他的名,免得他的名在本族本乡灭没。你们今日可以作见证。在城门坐著的众民和长老都说:我们作见证。愿耶和华使进你家的这女子,像建立以色列家的拉结、利亚二人一样。又愿你在以法他得亨通,在伯利恒得名声。愿耶和华从这少年女子赐你后裔,使你的家像他玛从犹大所生法勒斯的家一般。”(9-12) 波阿斯看见拦阻已经除去,因此毫不迟延地去实行他对路得应许,遵行近亲的本分,但是在城门里,长老与众民面前,宣告他与摩押女子路得的婚约,以及置买属于以利米勒全家的产业,若他不是一个大财主(二1),他将不能完成这项赎回,也不能对他近亲完成这项服事。一项大产业是如何重要,可以使一个人在他一代中有能力去作如此大的善行,特别是对他自己的家属们,若他仅有意念去如此运用它。现在且看这项婚姻方面: 一、它是以庄严的仪式举行的,至少是在许多见证人面前宣告的:“你们今日可以作见证。”(9-10) (1)“我已经置买了这产业,不论谁拥有它,或其中之一部分,抵押给他,让他到我这里来,就可以得著他的钱,按照土地的价值。”那是按照禧年以后的年数计算(利二十五15)。当它将要归还给以利米勒家族的时候,产业的售卖越公开,越能防止诈欺。 (2)“我也娶这寡妇作为我的妻子。”她并无嫁奁带给他;她所有的遗产都负债抵押掉,他不给付相当代价便无法得著它,但是一位智慧的妻子更有价值,是从神那里所来的特别赏赐。他计划在她结婚上保留记念死者,“玛伦”的名字,虽然他没有遗留儿子去承受它,也不会在他的分上被除去,而且由此方式得以留存就是公开登记中,可以加入波阿斯与以利米勒的儿子玛伦的寡妇结婚,后裔们随时查询登记人时,都可以得著答复。而这件史实,为这项婚姻事件所保留,证明是一个对于“玛伦”的名永久存留的有效方法,甚至超过波阿斯所想或企图的,直到世界的末了。更值得注意的,是因为波阿斯为死者所作的荣耀,以及为生者所施的仁慈,神赐给他荣耀,将他带到基督的谱系中,由此他的家族高贵,超越所有以色列的家族之上。 同时那另一位近亲,他深恐与那位寡妇结婚,将使他本身降低,遗产受损,却使他的姓名、家族,与遗产陷于耻辱湮没无闻。一项和善与慷慨的关怀,为死者的荣耀,和对贫穷寡妇与外邦人的福分,他们都是无法回报的(路十四14),但却是神所喜悦而必予补偿的。我们的主耶稣、我们的救赎主、永生的救主;祂,像波阿斯一般,以怜悯的眼光垂看人类堕落的可悲光景,祂以极高的代价为我们赎回天上的产业,而这些产业是被我们的罪所抵押,或者丧失在公义审判的手中,而永远无力赎回的。同样地,祂购买了一位特别的人,与他自己结婚,虽然是陌生的外邦人,像路得一样,贫穷而被人轻看,但是那些死亡与埋葬的种族,将永远不会灭绝;祂冒著祂自己的产业受损的危险如此行。 因为虽然祂是富有的,却为我们的缘故成为贫穷;但是祂为此被天父丰富地补偿了,且因祂如此的谦卑自己,被天父高举,赐给祂一个超乎万名之上的名,让我们承认对祂的本分,明白与祂的约,而全力查考如何使祂得荣耀。波阿斯公开宣告了这项婚姻与交易以后,不仅保障了对觊觎者的权利,而且加荣耀于路得身上,表现他不以她为耻,她的家世和贫穷,而遗留下一项反对秘密结婚的见证;只有邪恶才厌恶光而不愿看见它。波阿斯为他所行召集见证人,因为这是他所能作的证明其事为正当行为,而永不会反悔。这种考验不但引起轻看的人们、长老们,即使在城门中的人,来往过路人的注意(9),而且听见(11),于是他们便就说:“我们作见证。” 二、附带了许多祷告。长老们与众民们,当他们为它作完见证,为它庆贺、祝福(11-12)。这时,路得很可能被延请前来,因为他们说到她:“这少年女子。”(12)而他既然宣称娶她为妻,他们便视她已经进入他的家,他们衷心地为这对新婚夫妇祷告。 (1)最资深的长老通常领导作祷告,其馀的长老和参加的家人随同祷告,因此像是出于他们全体;因为在公祷时,虽然只有一个出声,大家应当全体祷告。注意! 1、婚姻必须被祝福,而且伴随著祷告,因为我们所遭遇的一切人与事,都是出于神。对于进入光景中的祝福,是仁慈与友善的;而我们所祷告盼望的祝福是最适宜为参与关系者作祝福与祷告的人。 2、我们应当盼望并互相为别人的祝福与兴旺而祷告,而避免嫉妒与悲伤。 (2)目前此处: 1、他们为路得祷告:“愿耶和华使进入你家的女子,像拉结与利亚。”就是说:“神使她成为一个好妻子和一个女子和一个众多的母亲。”路得是一个贤德的女子,但是仍然需要朋友的祷告,而由于神的恩典,她便可以成为她将进入的家庭的祝福。他们祷告会像拉结和利亚,不会像撒拉和利百加,因为撒拉只有一个儿子,而利百加只有一个是神应许的,另一个以扫是被弃绝的。然而拉结和利亚建立了以色列的家。所有她们的孩子们都在召会之中,他们的后裔众多;她像你房子边的一株枝叶茂盛的,多结果子的忠实葡萄树。 2、他们为波阿斯祷告,愿他继续在本城中作杰出的人,他是此地有光彩的人,将更享盛名。他们也盼望他的妻子成为家中的祝福,丈夫为城中公共事业的砥柱,夫妇各尽本分,必会聪明、贤德与成功。注意!作有价值的事,乃是达到成名之路。伟大的名声必须得自伟大的功绩。不作无价值的事或不损害妨碍别人,是不够的,必须去作有价值的事,对我们的一代,作有用与服事的人。凡是真正杰出的人们,必定在他们的环境中像光一样的发光。 3、他们为这家庭祷告:“愿你的家像法勒斯的家。”意思就是“让它生养众多,繁衍像法勒斯家一般。”伯利恒人是属法勒斯家的,深深明白它是如何的众多;在这一支派的散布中,这位雅各的子孙,享有除了玛拿西与以法莲以外各支派所无的荣耀,而他的后裔又再分为两个著名的家族,希斯仑与哈母勒(民二十六21)。如今他们的祷告这个波阿斯的家族,属于这家族之一支,将来不久,会变成像目前此一家族那样繁衍而著名。

“于是,波阿斯娶了路得为妻,与他同房。耶和华使她怀孕生了一个儿子。妇人们对拿俄米说:耶和华是应当称颂的!因为今日没有撇下你,使你无至近的亲属。愿这孩子在以色列中得名声。他必提起你的精神,奉养你的老,因为是爱慕你的那儿妇所生的。有这儿妇比有七个儿子还好!拿俄米就把孩子抱在怀中,作他的养母。邻舍的妇人说:拿俄米得孩子了!就给孩子起名叫俄备得。这俄备得是耶西的父,耶西是大卫的父。法勒斯的后代记在下面:法勒斯生希斯仑;希斯仑生兰;兰生亚米拿达;亚米拿达生拿顺;拿顺生撒门;撒门生波阿斯;波阿斯生俄备得;俄备得生耶西;耶西生大卫。”(13-22)

一、路得成为一位妻子:波阿斯以非常庄严的礼仪,将路得娶到家中,她成为他的妻子(13),全城的人,无疑地都庆祝一位贤德妇人的荣耀,纯全是为她的贤德。我们有理由想像那位俄珥巴,由拿俄米回到她的国与她的神那里,永不会有路得一半的荣耀。凡是舍弃一切为基督的人,将会发现比一切更丰富的加给他;它将在今世被补偿一百倍。 如今俄珥巴颇愿跟随拿俄米,但是她像那位近亲一样,自作自受。波阿斯曾经祷告,这位虔敬的改变信仰者,将会由她的勇气和坚定不移,而从以色列神得著丰盛的报酬:“她来投靠神的翅膀下。”而现在他成为这项仁慈的工具,也就是他祷告的应验,促使他自己的话实现。如今她可以指使那些从前在一起的仆人们,也拥有那些从前在那里拾取麦穗的田地。因为神“从灰尘里抬举贫寒的人,使他们与王子同坐。”(诗一一一7-8) 二、路得成为一位母亲:“儿女是耶和华所赐的产业,所怀的胎、是祂所给的赏赐。”(诗一二七3)那是他手中所有钥匙中的一把;有时“祂使不生育的妇人安居家中,为多子的乐母。”(诗一一三9) 三、路得仍然和从前一样,是拿俄米的儿妇,她虽然目前似乎被遗忘,但却是这些新喜乐的一位主要分享者,那些作工的良善妇人们,当孩子出生时向拿俄米祝贺,似乎比波阿斯和路得还要热烈,因为她是这婚姻的促成者,而他丈夫的家庭也重建起来。请看此处,即使在普通的礼貌下,以色列人是何等的热诚恳切。祷告神眷顾这项婚姻(11),赞美祂眷顾孩子出生,这项神圣敬虔的话语,通常是疏于使用或是流于形式,是何等的可惜!“耶和华是应当称颂的,因为袮赏赐了这个孙子。”(14-15) (1)他是她家名声的保持者,而且他们盼望他得名声,因为他父亲是如此。 (2)他今后将对她忠诚良善,如同他们盼望,因为他的母亲是如此。若能像她一样,那将是他年纪老迈祖母的安慰,使她的生命复兴,而且若有机会,在她老年时可以供养她。当多年以后,眼看他们的后代长大成人,将是一个安慰。她们也说出路得,因为她爱慕拿俄米,所以比七个儿子还好,也可以看见神的恩典有时在亲属中造成缺乏或损失,而我们有时在期望最小者里得著期望最大的。爱的联合证明胜过自然联合:[注:“有一朋友,比弟兄更亲密。”(箴十八24)]这里有一位儿妇比自己的儿子更好,就是如此;智慧与恩典是有用的。 1、这孩子的名字是邻舍们所起的(17),这些良善的妇人们所以起名叫“俄备得”──仆人──既可记念母亲的卑微与贫穷,又期望他今后成为一位仆人,服事他祖母。凡生而为神、朋友们与时代的仆人者,并不玷辱羞愧。威尔斯王子的座右铭,就是“我服事”。 2、这孩子被祖母养育,也就是养母。当母亲给孩子断奶以后(16),她把孩子抱在怀中,表示对他的亲爱,而且照顾他;祖母通常是最慈爱的。 四、路得被介绍到大卫与基督的列祖里,那是最大的荣耀。谱系是法勒斯开始,经过波阿斯、俄备得到大卫,而直到弥赛亚──基督;因此它不是一个无止境的谱系。

以斯帖记

神不是根据我们的荒唐和软弱来对付我们。那些分散在异教徒的各省,和那些聚居在犹大省的犹大人,当他们注定要被灭绝、被当作待宰杀的羔羊,神却奇妙地保守他们。谁写这个故事还未能确定。末底改以他自己的知识,应能记述这个故事的若干部分,不在任何人之下。 (据说他写这件事的经过,以告诉他的民族,为甚么要守“普珥节”这吉日(九20);末底改记述这事,写信给各地的犹大人)。这是记述一个企图杀害全部犹大人的阴谋。在这卷书里,不能找到神的名,但是次经却添上神的名(次经非以希伯来文写成,犹大人也不接受它),在次经六个章节这样起首,末底改就说:“神作了这些事”。虽然神的名不在书中,神的指头却指引许多的细节,引导祂的子民得释放。神既已这样破坏哈曼的阴谋,祂仍要保护祂的众民。 一、以斯帖如何成为王后,末底改在宫中如何得势而成了预定中拯救的器皿(一至二章)。 二、亚甲族人哈曼被甚么激怒了,他使用甚么诡计取得要灭绝全体犹大人的王命(三章)。 三、犹大人陷于极大的悲伤(四章)。 四、破坏哈曼图杀末底改的阴谋(五至七章)。 五、挫败哈曼灭绝犹大人的大阴谋(八章)。 六、为要使犹大民族永远记念这件事所用的心思(九至十章)。

第一章 记录这故事的目的,是要显示出以斯帖如何得著王后的地位,以挫败哈曼的阴谋,这是远在未有阴谋之前的事,使我们可以看见并赞美神的远见和无所不能。关于亚哈随鲁王的事: 一、在他最显耀时为他全部的首领摆设筵席(1-9)。 二、在盛怒之下他罢去王后,因为当他召见王后时,她不肯从命(10-22)。这显示天道甚至会利用人的罪和荒唐来完成祂自己的目的。

“亚哈随鲁作王,从印度直到古实,统管一百二十七省。亚哈随鲁王在书珊城的宫登基;在位第三年,为他一切首领臣仆设摆筵席,有波斯和玛代的权贵,就是各省的贵胄与首领,在他面前。他把他荣耀之国的丰富和他美好威严的尊贵给他们看了许多日,就是一百八十日。这日子满了,又为所有住书珊城的大小人民在御园的院子里设摆筵席七日。有白色、绿色、蓝色的帐子,用细麻绳、紫色绳从银环内系在白玉石柱上;有金银的床榻摆在红、白、黄、黑玉石铺的石地上。用金器皿赐酒,器皿各有不同。御酒甚多,足显王的厚意。喝酒有例,不准勉强人,因王吩咐宫里的一切臣宰,让人各随己意。王后瓦实提在亚哈随鲁王的宫内也为妇女设摆筵席。”(1-9)

亚哈随鲁是波斯那个朝代的王,尚未确定。末底改据说是被自“耶路撒冷掳去的俘掳。”(二5-6)亚哈随鲁似乎是波斯王朝早期的王,来弗博士认为他就是亚达薛西斯,是那位拦阻建殿的王,又称“亚哈随鲁”(拉四6-7),取自玛代族曾祖父的名(但九1)。 一、关于他管辖领土范围的广大。在大利乌和古列王时代只有一百二十省(但六1);现在有一百二十七省:“自印度伸展至古实。”(1)它已成为一个膨胀的王,时日到来会因过重而塌下。 二、他的王宫极为浮华堂皇。他摆设穷奢极侈的筵席,“他把他光辉之国的丰富和他盛大王权的尊荣给他们看。”(4)这是毫无目的的虚荣。若他将所展示的国家财富,都献给建殿之用,像他的祖先所作的(拉六8,七22),那将成为很好的事。亚哈随鲁摆了两次宴会: 1.第一次,为各省贵族和首领而摆设,历时“一百八十日”(3-4)。 2.第二次,为大小人民,“在御园院子里历时七日”(5),为客人所设的帐棚质料极美好,他们脚下的床榻也极富丽(6)。 三、无论如何,在某方面却有良好的秩序;但是迦勒底人说:宴会中所用的器皿原属于神殿中的,虔诚的犹大人听了很伤心;在这件事上有两项事是值得称赞的: 1.“饮酒遵照法则”,可能是新近规定的法则;“无人被勉强饮酒”,不是连续敬酒(约瑟夫这样解释说)。这个异教的王虽然他要显示他的慷慨,却是这样谨慎,足以羞辱许多自称为基督徒者,他们认为若不把客人灌醉,不足以表示欢迎,同时借口祝客人健康,就巡回敬酒,却把罪也送去,甚至是死亡。 2.没有男女混合的跳舞,瓦提实在她自己住所,就是“王宫内”(9),为妇女摆设筵席。这样,当王显耀他的荣华富贵,王后和妇女们显朴实的可贵,这正是女性的庄严。

“第七日,亚哈随鲁王饮酒,心中快乐,就吩咐在他面前侍立的七个太监米户幔、比斯他、哈波拿、比革他、亚拔他、西达、甲迦,请王后瓦实提头戴王后的冠冕到王面前,使各等臣民看她的美貌,因为她容貌甚美。王后瓦实提却不肯遵太监所传的王命而来,所以王甚发怒,心如火烧。那时,在王左右常见王面、国中坐高位的,有波斯和玛代的七个大臣,就是甲示拿、示达、押玛他、他施斯、米力、玛西拿、米母干,都是达时务的明哲人。按王的常规,办事必先询问知例明法的人。王问他们说:王后瓦实提不遵太监所传的王命,照例应当怎样办理呢?米母干在王和众首领面前回答说:王后瓦实提这事,不但得罪王,并且有害于王各省的臣民;因为王后这事必传到众妇人的耳中,说:亚哈随鲁王吩咐王后瓦实提到王面前,她却不来’,他们就藐视自己的丈夫。今日波斯和玛代的众夫人听见王后这事,必向王的大臣照样行;从此必大开藐视和忿怒之端。王若以为美,就降旨写在波斯和玛代人的例中,永不更改,不准瓦实提再到王面前,将她王后的位分赐给比她还好的人。所降的旨意传遍通国,所有的妇人,无论丈夫贵贱都必尊敬他。王和众首领都以米母干的话为美,王就照这话去行,发诏书,用各省的文字、各族的方言通知各省,使为丈夫的在家中作主,各说本地的方言。”(10-22)

亚哈随鲁的宴会因自己的荒唐而沉重结束。王与王后不愉快的事,在宴会中突然发生,使得客人不好意思,默然而散。 一、那当然是王的弱点,当他喝醉时,在那些同样醉酒的男人中间,却差人去请王后到他面前来。“当他醉酒心中快乐”,就差人去请王后盛装,头戴“冠冕”来,使贵族和平民看看她是多么美丽(10-11);因为这样: 1.作为一个丈夫的,他羞辱自己,丈夫应当作妻子的掩蔽(创二十16),不应当将她显露。 2.妇女在大庭众广中间亮相,是违背波斯的习俗,他没有恳请,却是命令她作这粗拙的事,要叫她展览自己。 二、“她拒绝从命”(12);虽然他差遣七名尊贵的使者传达他的命令,她坚决拒绝。若她真的来了,虽然纯是奉命而来,就不能显出她的优雅贤淑;或者她骄然拒绝,那也不善,她“藐视王命不肯来”。这对王是何等大的羞辱。 三、王因此大大生气,统治一百二十七省的王却无法控制自己的脾气,“他怒火中烧。”(12) 四、他虽然大发脾气,在未与他亲信顾问咨商以前,他暂时不作甚么。这些顾问据说很有学问,他们“熟识法律和审判”──他们是聪明人,“通达时务”──王极信任又尊重他们,他们常见王的面,“在国中坐高位。”(13-14) 1.在内阁会议中所提出的问题:“照例应如何来处理王后呢?”(15) 2.米母干建议王应当离弃王后,为了她的不顺服: (1)他指出王后对丈夫不顺服的坏影响; (2)他指出一个离弃王后的谕旨将有多好的后果;因此他们就这样审定王后说:“不准她再到王面前”,这判决被批准永不更改(19)。 3.王照这提议降旨,说王后因不顺服而被依法离弃,其他的妻子如同样敢违抗丈夫者,她们应期待受同样的失宠(21-22);难道说:她们能比王后高贵吗?

第二章 有两件事促使犹大人自哈曼的阴谋中解救出来: 一、以斯帖接续瓦提实当王后。有许多王后选人,要争取这荣誉(1-4),独被掳犹大孤女(5-7),先介绍给王的太监(8-11),然后再见王的面(12-17),王就册封她为王后(18-20)。 二、末底改揭发杀害王的阴谋,救了王的命(21-23)。

“这事以后,亚哈随鲁王的忿怒止息,就想念瓦实提和他所行的,并怎样降旨办他。于是王的侍臣对王说:不如为王寻找美貌的处女。王可以派官在国中的各省招聚美貌的处女到书珊城的女院,交给掌管女子的太监希该,给他们当用的香品。王所喜爱的女子可以立为王后,代替瓦实提。王以这事为美,就如此行。书珊城有一个犹大人,名叫末底改,是便雅悯人基士的曾孙,示每的孙子,睚珥的儿子。从前巴比伦王尼布甲尼撒将犹大王耶哥尼雅和百姓从耶路撒冷掳去,末底改也在其内。末底改抚养他叔叔的女儿哈大沙(后名以斯帖),因为她没有父母。这女子又容貌俊美;他父母死了,末底改就收她为自己的女儿。王的谕旨传出,就招聚许多女子到书珊城,交给掌管女子的希该;以斯帖也送入王宫,交付希该。希该喜悦以斯帖,就恩待她,急忙给她需用的香品和她所当得的分,又派所当得的七个宫女服事她,使她和她的宫女搬入女院上好的房屋。以斯帖未曾将籍贯宗族告诉人,因为末底改嘱咐她不可叫人知道。末底改天天在女院前边行走,要知道以斯帖平安不平安,并后事如何。众女子照例先洁净身体十二个月:六个月用没药油,六个月用香料和洁身之物。满了日期,然后挨次进去见亚哈随鲁王。女子进去见王是这样:从女院到王宫的时候,凡她所要的都必给她。晚上进去,次日回到女子第二院,交给掌管妃嫔的太监沙甲;除非王喜爱她,再提名召她,就不再进去见王。末底改叔叔亚比孩的女儿,就是末底改收为自己女儿的以斯帖,按次序当进去见王的时候,除了掌管女子的太监希该所派定给她的,她别无所求。凡看见以斯帖的都喜悦她。亚哈随鲁王第七年十月,就是提别月,以斯帖被引入宫见王。王爱以斯帖过于爱众女,她在王眼前蒙宠爱比众处女更甚。王就把王后的冠冕戴在她头上,立她为王后,代替瓦实提。王因以斯帖的缘故给众首领和臣仆设摆大筵席,又豁免各省的租税,并照王的厚意大颁赏赐。第二次招聚处女的时候,末底改坐在朝门。以斯帖照著末底改所嘱咐的,还没有将籍贯宗族告诉人;因为以斯帖遵末底改的命,如抚养她的时候一样。”(1-20) 完 瓦实提从崇高的地位被眨降下来;以斯帖因谦卑而被提升为王后。请看: 一、这是关于给王另选一个妻子,以代瓦实提,讨王欢喜的浮华选后的手续。约瑟夫说:当王的怒气消逝,他想要与瓦实提和解,无奈国法不能违,该项判决无可挽回。为了使王忘了她,他们筹划如何先让他享受各种的美妾。国中各省必须寻招美貌的处女,以及派定选美的官员(3)。当王带她们到他床上去后,她们将被视作次等的妾,王将照例供养她们,但是不与她们结婚。我们可从这件事来看,灵性贫穷的人会作出何其荒唐的事,而崇敬拜偶像得著的刑罚,就是把自己献给可耻的虚假爱情。他们破坏了神造人的创造律,也破坏一夫一妻制。看哪!我们是多么需要基督的福音以洁除人肉体的情欲,恢复他们原来的婚姻制度。 二、神奇妙的旨意将以斯帖提升为王后。在一些美女被王召见后,轮到以斯帖,王发觉她超越众美女。关于以斯帖个人的资料: 1.她的出身和个性: (1)她是“被掳的后裔”之一,是一个犹大女子,与她的同胞同样受束缚。 (2)她是一名孤女;父母双亡(7)。当父母离弃她,耶和华就收留她(诗二十七10)。 (3)她是一名美女,身材婀娜容貌美,在备注里这样说(7)。她的智慧和贞德是她最大的优点,但也须将一颗钻石嵌镶得好才对它有利(4)。 (4)她的第一代亲堂兄末底改是她的监护人,“将她养大,当她作他的儿女。”让我们答谢神领养无父无母的友人。末底改敬虔慈善的行为,应是对那许多负责教养孤儿的人鼓励,他们活著看见他们辛苦的好结果,该感到多大的安慰。末底改作为以斯帖的监护人,据说他: a待她温柔,待她如同亲生的女儿(11)。 b以斯帖对他甚为尊敬。 虽然亲戚关系平等,但由于她较年青,所以算是下辈,她敬重他如同父亲──“听他的命”(20)。她没有向“外人”显露身份,因为末底改叫她不可宣露(10)。他没有教唆她说谎以掩饰她的血统;他只吩咐她不要宣告祖籍。她出生在书珊城,父母双亡,大家都以为她是波斯族出身的。 2.她的高升。谁会料想到一个犹大女子,一个被掳、一个孤女,生来是要作王后、女王!王的太监礼待她(9),喜欢服侍她。王也爱上了她。天然美更适宜。“王爱以斯帖胜过众女。”(17)王不必再考虑了,不久他就决定“为她加冕,封她为后。”(17)这件事发生在他登基第七年(16)。为使加冕礼隆重,他就大摆“御宴”(18),又豁免各省的税,赦免犯罪的人。以斯帖仍“听从末底改的命令,有如在家中抚养她时一样。”(20)末底改坐于“王宫朝门前”;这是他受高升的地位:他是王宫里的一名看门人。

“当那时候,末底改坐在朝门,王的太监中有两个守门的,辟探和提列,恼恨亚哈随鲁王,想要下手害他。末底改知道了,就告诉王后以斯帖。以斯帖奉末底改的名,报告于王;究察这事,果然是实,就把二人挂在木头上,将这事在王面前写于历史上。”(21-23)

末底改为王作了一件好事,就是发现剌杀王的阴谋,这件事记录在史书里,将来对他有利。到这段落还没有提到哈曼要灭绝犹大人的计划,却提到神拯救犹大人的若干步骤。这时神给末底改一个替王作好事的机会,以备将来他有为犹大人作善事更好的机会: 1.王的两名太监计划“谋害王”,不仅要活捉王,而且要加害他的生命(21)。 2.末底改发现他们谋反阴谋,通过以斯帖向王告密,这样巩固了她的地位,同时为他自己将来得王信任打下基础。 3.在究察属实以后,叛徒被处死绞刑(23)。整个事件记王的历史册上,特别指明末底改揭露了阴谋。

第三章 一个非常黑暗悲伤的场景揭幕了,威胁灭绝神全部的选民。 一、哈曼成了王的宠臣(1)。 二、末底改拒绝如王所吩咐的向哈曼跪拜(2-4)。 三、为了这个的缘故,哈曼誓必对全体犹大人报复(5-6)。 四、他向王作恶毒的提议,取得王令,要在于某日杀尽犹大人(7-13)。 五、王的命令传布到王的各省(14-15)。

“这事以后,亚哈随鲁王抬举亚甲族哈米大他的儿子哈曼,使他高升,叫他的爵位超过与他同事的一切臣宰。在朝门的一切臣仆都跪拜哈曼,因为王如此吩咐;惟独末底改不跪不拜。在朝门的臣仆问末底改说:你为何违背王的命令呢?他们天天劝他,他还是不听,他们就告诉哈曼,要看末底改的事站得住站不住,因他已经告诉他们自己是犹大人。哈曼见末底改不跪不拜,他就怒气填胸。他们已将末底改的本族告诉哈曼;他以为下手害末底改一人是小事,就要灭绝亚哈随鲁王通国所有的犹大人,就是末底改的本族。”(1-6)

一、王抬举哈曼,他就受百姓敬拜。哈曼是亚甲族人(约瑟夫说:他是亚玛力人),可能是亚甲族的后裔,就是亚玛力人贵族的通称(民二十四7)。王宠爱哈曼(王公贵族不必为其偏爱作解释)。王抬举哈曼作宠臣、心腹、宰相。显而易见,哈曼不是一个高尚公正的人,不是一个有真勇气或品德端正的人,他是一个满怀怒气报复心重的人;然而他却被抬举、宠爱,没有人能与他较高低。 二、末底改大胆勇敢地决定遵行他的原则,所以他拒绝向哈曼跪拜,像其他王的臣仆那样作(2),他的朋友劝他,他们“天天对他说”(4),劝他遵从王令,却是徒然无功:他不肯听从,坦白告诉他们:他是犹大人,在良心上不能这样作。这不是大家都谨慎遵行王令,只有末底改不理。他的拒绝是敬虔的、诚实的,为神所喜悦的;因为犹太教禁止对人作过度的崇拜,特别不可敬拜像哈曼这样邪恶的人。在本卷书次经上(十三12-14)。末底改在此事上向神呼求:“袮是无所不知的,神阿!我不肯向傲慢的哈曼跪拜,不是为了轻看或自傲、不是为求自己的荣耀,只要我能得以亲善,只要以色列能得拯救,就是要我亲哈曼的脚底我也愿意;但若是为了将人的荣耀置于在神之上,我就只得拜神不拜人。”他特别认为给亚玛力人这庞大的殊荣对自己的国家以色列是不公道的,因为神曾经起誓世世代代要对亚玛力人争战(出十七16)。请看神对他们严重的控诉:“你们要记得亚玛力人怎样对待你们。”(申二十五17) 三、哈曼计划报仇。有一些想讨好哈曼的人向他报告末底改的无礼,就等候看末底改会软化或是折断(4)。哈曼亲自观察,看得“怒火冲天”(5)。不久,他决定末底改该死。哈曼认为解决他的一条生命,不足以偿付他的冒犯,他认为千万无辜宝贵的生命必须为他的怒气所牺牲。所以他发誓灭绝末底改的同族,这是为了末底改的缘故,因为他以犹大人的理由不愿敬拜哈曼。

“亚哈随鲁王十二年正月,就是尼散月,人在哈曼面前,按日日月月掣普珥,就是掣签,要定何月何日为吉,择定了十二月,就是亚达月。哈曼对亚哈随鲁王说:有一种民散居在王国各省的民中;他们的律例与万民的律例不同,也不守王的律例,所以容留他们与王无益。王若以为美,请下旨意灭绝他们;我就捐一万他连得银子交给掌管国帑的人,纳入王的府库。于是王从自己手上摘下戒指给犹大人的仇敌亚甲族哈米大他的儿子哈曼。王对哈曼说:这银子仍赐给你,这民也交给你,你可以随意待他们。正月十三日,就召了王的书记来,照著哈曼一切所吩咐的,用各省的文字、各族的方言,奉亚哈随鲁王的名写旨意,传与总督和各省的省长,并各族的首领;又用王的戒指盖印,交给驿卒传到王的各省,吩咐将犹大人,无论老少妇女孩子,在一日之间,十二月,就是亚达月十三日,全然剪除,杀戮灭绝,并夺他们的财为掠物。抄录这旨意,颁行各省,宣告各族,使他们预备等候那日。驿卒奉王命急忙起行,旨意也传遍书珊城。王同哈曼坐下饮酒,书珊城的民却都慌乱。”(7-15)

只要王许可,哈曼不愁找不到凶恶嗜血的刽子手用以灭绝犹大人;他真的得著王的许可和任命以作这件事。 一、他向王作关于犹大人恶毒歪曲的报告(8);他要使王相信: 1.犹大人是卑贱的民族,他又说不是为了自己的缘故而恨你们:“‘有一种民,散居在王各省的民间中’,如同世上的逃亡者、流氓,如同各省的狱犯,形成他们寄居地方的负担和羞辱。” 2.“他们是危险的人物。他们有自己的法律,也不遵守王的律法,对政府不满,将来必会反叛。” 二、他请求王允许他灭绝犹大人(9)。他知道很多人痛恨犹大人;所以,“请书于册上说:犹大人应被灭绝”,请王下谕旨,大大屠杀犹大人。若王同意这事,他愿捐献“一万他连得银子,纳入王的府库。”他认为这样作将会避免遭受因灭绝这么多的犹大人,而致税收减少,故而引起的强烈反对。无疑的,哈曼晓得如何利用爪牙抢夺战利品而得著补偿(13);让犹大人为自己的毁灭付上赔偿。 三、他取得他所要求的,就是任意对付犹大人的全权授命(10-11)。王被哈曼所迷,愿意相信关于犹大人最坏的报告,王将犹大人交在他手中,好像把羔羊交给狮子:“这民是给你,你可以随意待他们。”王没想到哈曼能赚得多少战利品,他把一万他连得银子还给他说:“银子仍赐给你。” 四、哈曼请教占卜者定一个吉日来执行大屠杀的计划(7),日期决定在亚哈随鲁王十二年亚达月,那时以斯帖作王后约五年了。他们既择定在第十二个月,末底改和以斯帖只有十一个月可破坏这个阴谋。哈曼虽然热切要剪除犹大人,却愿意遵从迷信的条例。神的智慧藉著人的荒唐以达到自己的目的。哈曼相信命运,他要随命运而行,命运使他执行屠杀中断,将天罚带到他自己的头上,打断阴谋的颈项。 四、血腥的命令写成了,签了名、公布了,传予各省的国民军,预备等候那日,就是“十二月的第十三日”,在那天要将犹大人,无论男人、女人、儿童,全部都杀尽灭绝,并且掠夺他们的财物(12-14)。对犹大人不需要提控任何罪状;却要无怜悯地加以处死。 五、在王宫里和在城市里有不同的情绪反应;王宫里喜气洋洋:“王和哈曼闲坐饮酒。”哈曼恐怕王良心发现而后悔,为避免王反悔,哈曼立刻向他敬酒。许多人就是用这个咒诅的方法将他们的信仰灌醉,使自己和别人犯罪的心刚硬;城市里的人为了这事悲伤:“书珊城大惑不解”,不仅是犹大人惶惑,有正义和仁慈心的邻人也甚表同情。看见一向与他们和平相处的犹大人要被这样残暴地屠杀,真使他们伤心;但是王和哈曼却不管这一切。

第四章 在本章里的情况演变有利于犹大人的得拯救,事情发生适得时宜。 一、犹大人为此灭门之灾,大大悲哀(1-4)。 二、末底改和以斯帖商议求王解救: 1.以斯帖询问此案情的由来,她得著详尽的报告(5-7)。 2.末底改请求以斯帖在王面前陈情切求,她言明为难之处(8-11)。 三、末底改对她言明利害,要她抓住救本民族的机会,否则神的子民必从别处得拯救(7-8,13-14) 四、以斯帖允不顾未蒙王召而冒死违例见王,请求先代祷(11、16)。 五、末底改组织全城犹大人禁食祷告三日,她定意去作这件事(15-17)。

“末底改知道所作的这一切事,就撕裂衣服,穿麻衣,蒙灰尘,在城中行走,痛哭哀号。到了朝门前停住脚步,因为穿麻衣的不可进朝门。王的谕旨所到的各省各处,犹大人大大悲哀,禁食哭泣哀号,穿麻衣躺在灰中的甚多。王后以斯帖的宫女和太监来把这事告诉以斯帖,他甚是忧愁,就送衣服给末底改穿,要他脱下麻衣,他却不受。”(1-4)

一、这里记述了关于哈曼血腥命令的公布所引起犹大人普遍的悲伤。 1.末底改痛哭哀号,“撕裂衣服,穿麻衣。”(1-2)他不只这样发泄他的悲愁,他同时并宣布,让一切的人注意他不以与犹大人为友而感到羞耻,他与他们同感受。他勇敢地公开拥护他相信是正义之道,神之道,虽然这像是绝望没落的主张。末底改知道哈曼实在的是仇恨他,为了他的缘故连累及一切的犹大人。为了他坚守原则,致使他的民族将受苦难,使他大大忧伤。他能够向神陈述他这样作是出于良心的道义,他也就可以安适地将他和民的主张交付神。请注意!看一条律例说:“穿麻衣者不准进王宫的门”,没有人可穿孝衣走近王,因为王不愿听哭丧之事;只有愉快欢乐的事才可在宫中出现。这使末底改与宫门之间保持相当距离,只能到宫门前,不能进宫门任职。 2.各省的每一个犹大人都甚挂虑这件事(2)。他们克制享用食物(他们禁食,在酒食中渗杂眼泪),“他们穿麻衣蒙灰尘”。 3.王后以斯帖听见末底改痛苦的光景,“就悲不自胜”(4)。末底改的悲伤就是她的悲伤,而犹大人的危机就是她的苦难。以斯帖叫人送衣服给末底改换,而末底改为了使她觉得他悲伤的深沉,以及这事后果的严重性,就“拒绝接受衣服”,像一个拒绝接受安慰的人。

“以斯帖就把王所派伺候他的一个太监,名叫哈他革召来,吩咐他去见末底改,要知道这是甚么事,是甚么缘故。于是哈他革出到朝门前的宽阔处见末底改。末底改将自己所遇的事,并哈曼为灭绝犹大人应许捐入王库的银数都告诉了他;又将所抄写传遍书珊城要灭绝犹大人的旨意交给哈他革,要给以斯帖看,又要给他说明,并嘱咐他进去见王,为本族的人在王面前恳切祈求。哈他革回来,将末底改的话告诉以斯帖;以斯帖就吩咐哈他革去见末底改,说:王的一切臣仆和各省的人民都知道有一个定例:若不蒙召,擅入内院见王的,无论男女必被治死;除非王向他伸出金杖,不得存活。现在我没有蒙召进去见王已经三十日了。人就把以斯帖这话告诉末底改。末底改托人回复以斯帖说:你莫想在王宫里强过一切犹大人,得免这祸。此时你若闭口不言,犹大人必从别处得解脱,蒙拯救;你和你父家必致灭亡。焉知你得了王后的位分不是为现今的机会么?以斯帖就吩咐人回报末底改说:你当去招聚书珊城所有的犹大人,为我禁食三昼三夜,不吃不喝;我和我的宫女也要这样禁食。然后我违例进去见王,我若死就死吧!于是末底改照以斯帖一切所吩咐的去行。”(5-17)

二、波斯法律在关于看守妻子甚严厉,特别是王的妻子,所以末底改无法与以斯帖会谈,但有些信息由哈他革传送于两人之间,哈他革是王指派服侍王后的人。 1.以斯帖差哈他革问末底改关于他烦恼哀伤的详细的因由(5),为甚么他不肯脱卸麻衣。 2.末底改把整个真相的始末来告诉她,还叫她在王面前调解:“末底改将自己所遇的事都告诉了她”(7),哈曼为他不肯向他下拜出此下策,真是卑鄙狂暴,而且他竟能骗取王令,真是诡计多端。末底改叫人送一份王令的真本给以斯帖看,使她能看见她和她的同胞处境危在旦夕,并训令她说:若她对他有所尊敬,对犹大国有所眷爱,她应当违令见王求解救。 三、以斯帖将她自己的光景告诉末底改,说她见王的难处。 1.大家都知道有一个定例,若不蒙召而擅自冒失来见王,必被处死,除非王“向他伸出金仗”。这样使王宫仅仅较狱牢稍好,王也都变成坏脾气。这样对臣民不利;一个他们永远不能自由向他申诉困苦的王对他们有甚么好处?在万王之王的天宫里光景就不是这样,在恩典的宝座前我们随时可以“放胆来”,我们信心的祷告一定会得著和平的回音。王宫的律例使王的妻妾深感不舒服(因为没有一个条文规定,她可以免受这严厉的限制。) 2.以斯帖这时的情况很使人沮丧。天意如此,在这期间她正处迷雾之中,王对她的爱情冷淡了,她“不蒙召见已有三十日。” 四、末底改坚持他的主张,说无论以斯帖将冒何种危险,她必须为这重大的事件去见王面(13-14)。他向她提示: 1.这也是她自己的事,因为王令要“灭绝全数的犹大人”,连她也不例外。“不要以为你能在王宫里逃避”,不要以为王宫能保护你,也不要以为王能保守你的头颅:“你是一个犹大女子,其他犹大人若被砍头,你的头也将要被砍掉。” 2.这事无论如何一定会实行,所以她可安心去碰碰运气,若你拒绝作这事:“犹大人必从别处得解脱,蒙拯救。”这是极大的信心,当危机的威胁重重,他对“神应许的信心毫不动摇,(他在)无望中仍存盼望。” 3.若她现在胆怯又无信心,抛弃同胞朋友,她将为来自天上的审判而惊惧,那也将是她和她的家庭的灭绝:“‘你和你父家必至灭亡’,而其馀犹大人的家庭将蒙保守。” 4.神将她提升为王后,预定要她作这件事:“焉知你得到王后的地位,不是为现今的机会么?”我们每一个人必须考虑神把我们置于现今这地位上的目的,而当任何一个为主和我们下一代工作的特别机会来到时,要注意不让它溜走。末底改以这事劝告以斯帖;有一些富于创造力的犹大人作家添增了“发生于他身上”(7)的另一件事:当他要告诉以斯帖关于发觉哈曼阴谋的前一夜,在回家途中,心情沉重,他遇见三个犹大儿童从学校归来,他问他们那天在学校里学到些甚么,一个学童告诉他说:学到箴言书第三章二十五至二十六节:“忽然来的惊吓不足怕。”第二名学童告诉他说:他学到的是以赛亚书第八章十节:“任凭你们同谋,终归无有。”第三名学童说:他学到以赛亚书第四十六章四节:“我已造作,也必保守,我必拥抱,也必拯救。” 五、以斯帖就此决定,不论后果如何,她要见王,但她和她的朋友,先要向神求助;她说:让他们先禁食,并祷告向神祈求恩赐,然后才会得著王的顾爱(15-16)。 1.她有以色列人的虔敬和热心,因为她相信祷告能得著神的恩赐。她明白善良的民在非常的事件上需祷告,并禁食。所以她: (1)期望末底改带领书珊城的犹大人“禁食洁净”,各在所属会堂,“召开庄严集会”,为她祷告、为她禁食。 (2)她答应她和她的家人将在宫中庭院里禁食洁净,因为她不能去参加会堂中的聚会。处于室里的人可以用祷告参加神子民的庄重聚会;虽然身体不在,但在灵里却与他们同在。 2.有了勇气和决心,她就成了一个名副其实的王后;她说:“我们就此事寻求神以后,我要为我民族‘去找王调解,我知道这不合于王的规律’,但是却合于神的规律;所以我要冒险,我若死就死罢。这是为著最好的目标而死,我宁为负起责任而死。”她说话的语气并不绝望或是激昂,她以为神圣的决心和信靠神来处理这件事。

第五章 在上一章哈曼最后的消息是饮酒尽欢而散(三15)。上一章以斯帖王后最后的消息是流泪、禁食、祷告;现在本章里我们晓得: 一、以斯帖欢天喜地,王对她笑逐颜开,赏光亲赴她的宴会(1-8)。 二、哈曼感到烦躁,因为碰见末底改不肯向他跪拜;他便大发雷霆,在家中院里为末底改造一个绞刑台(9-14)。

“第三日,以斯帖穿上朝服,进王宫的内院,对殿站立。王在殿里坐在宝座上,对著殿门。王见王后以斯帖站在院内,就施恩于他,向他伸出手中的金杖;以斯帖便向前摸杖头。王对她说:王后以斯帖阿!你要甚么?你求甚么,就是国的一半也必赐给你。以斯帖说:王若以为美,就请王带著哈曼今日赴我所预备的筵席。王说:叫哈曼速速照以斯帖的话去行。于是王带著哈曼赴以斯帖所预备的筵席。在酒席筵前,王又问以斯帖说:你要甚么,我必赐给你;你求甚么,就是国的一半也必为你成就。以斯帖回答说:我有所要,我有所求。我若在王眼前蒙恩,王若愿意赐我所要的,准我所求的,就请王带著哈曼再赴我所要预备的筵席。明日我必照王所问的说明。”(1-8)

一、以斯帖大胆地走近王(1)。当他们禁食期满,她没有浪费时间,在第三日,当热诚的印记还鲜明留在她的灵里,她向王讲话。她将禁食时所穿的衣服置于一旁,穿上朝服,这样见王较为适当。在次经里(斯十四16)又有说:“她向神呼求说:神阿!我憎厌印在我头额上高贵的身份,在那些日子中我显耀自己。”她站在“内院里面向王”,在盼望和恐惧之间,等候灭亡。 二、王亲切接待她。当王“看见她的脸,她在他眼中蒙眷爱。”《次经》的作者和约瑟夫说:她带了两婢女同去,她倚靠一名婢女,另一名拉起她的衣裙──她的脸愉快又和蔼,但是心里痛苦──王抬起头来,面容庄严;先是凶猛看她,使她脸转灰白,昏过去,头倚在与她同行的婢女头上;但是神改变王的心意,他吓了一跳,从宝座上跳起来,把她抱著,直到她醒来,他就用亲切的话安慰她。这里我们只得知: 1.“王向她伸出手中的金仗”(2),卫护她免受法律的制裁,保证她安全;她感激地向前“摸杖头”,以一个谦卑的请愿人出现在王的面前。 2.王鼓励她说话(3),王对她说:“王后以斯帖,你要甚么?你求甚么?”以斯帖恐怕被杀,但王却答应给她所要求的,就是“国的一半”,也必给她。让我们从这个故事推论下去,救主在不义法官的比喻中所作的,激励“常向神祷告,不要胆怯。”(参路十八6-8)。以斯帖走向骄傲专横的人面前;我们走向爱和恩典的神面前。以斯帖未蒙王召见,我们却蒙圣灵呼召;圣灵说:“请来吧!”新妇说:“请来吧!”以斯帖有一条律例限制她;我们却得著许多亲切的应许:“凡求的,就必给你。”她没有朋友可为她引导、为她调解,相反的,王的亲信就是她的仇敌;我们却有一位在天父处的中保,是神的爱子。“让我们大胆走向恩典的宝座前。” 3.她所要求的,只是邀请王带哈曼同赴她为他特备的宴会(4-5)。她将努力使王情绪愉快脾气好,这样才会温和地听她的申诉委屈。她承奉哈曼以讨王的欢心,邀请哈曼同赴宴,因为她知道王要哈曼同行,同时当她向王投诉时,也要哈曼在场。 4.他按时赴约,并命令哈曼同行(5)。在宴会间王重新体贴她问起:“你有何所求?”又提起他慷慨的应许,“就是国的一半,也必给你”(6),这是谚语的说法,表示向她保证,有求必应。 5.当时以斯帖认为最好不要要求过多,只要王答应明天再同哈曼到她的私宫里赴宴就行(7-8),她声明她就要照王所问的说清。她晓得将这件事延搁一下就是表示她对王的非常尊敬,同时她也不愿向王施加压力。

“那日哈曼心中快乐,欢欢喜喜的出来;但见末底改在朝门不站起来,连身也不动,就满心恼怒末底改。哈曼暂且忍耐回家,叫人请他朋友和他妻子细利斯来。哈曼将他富厚的荣耀、众多的儿女,和王抬举他使他超乎首领臣仆之上,都述说给他们听。哈曼又说:王后以斯帖预备筵席,除了我之外不许别人随王赴席。明日王后又请我随王赴席;只是我见犹大人末底改坐在朝门,虽有这一切荣耀,也与我无益。他的妻细利斯和他一切的朋友对他说:不如立一个五丈高的木架,明早求王将末底改挂在其上,然后你可以欢欢喜喜的随王赴席。哈曼以这话为美,就叫人作了木架。”(9-14)

哈曼天性极其骄傲又善怒。 一、得蒙以斯帖邀请赴宴,他得意洋洋;他“心中快乐,喜不自胜。”(9)他以为王后极为他的善谈所迷,所以第二天又邀请他与王同来。 二、末底改意志坚强,毫不改变,看见哈曼,“他不站起来,连身也不动。”(9)哈曼忍受不了,正当自己被提奉得高高,对他的轻看“使他更加烦躁”,更加忿怒。末底改对他的冒犯,他想拔剑剌死他;但他盼望不久能看见末底改和全部的犹大人倒葬在大屠杀下,所以这时他极力压制剌死他的念头。 三、哈曼正思念报仇,他的妻子和朋友却来帮他一个忙(14)。为投合他的心意,他们向他提议造一个“现成的绞刑台”,在他们大门内竖立起来,只要得王的许可,立刻行刑。哈曼觉得这甚合他的心意,就命匠工立刻造绞刑台,须五丈高,要给末底改极大的耻辱,让每一个经过的路人都能看见这景象。他们劝告他在明天早晨去找王,讨得一纸命令以将末底改吊死。

第六章 大大出人意料以外的场景始于本章。哈曼本来要作末底改的审判官,反倒作了他的侍从者,使他大惑不解,羞恨交加;这样开创了哈曼阴谋失败和犹大人得拯救之路。 一、神意于夜间将末底改救王的史实读给王听(1-3)。 二、哈曼到王宫去,原意要煽动王对末底改的处死,却当了王对末底改施恩的工具(4-11)。 三、从前哈曼的朋友预见他的灭亡,以下一章就讲述他的受刑(12-14)。

“那夜王睡不著觉,就吩咐人取历史来,念给他听。正遇见书上写著说:王的太监中有两个守门的,辟探和提列,想要下手害亚哈随鲁王,末底改将这事告诉王后。王说:末底改行了这事,赐他甚么尊荣爵位没有?伺候王的臣仆回答说:没有赐他甚么。”(1-3)

当撒但使哈曼的心计划谋害末底改的生命,神便使王的心计划加荣给末底改;祂用以下的步骤提拔末底改。 一、“那是在王失眠的晚上”。他的“睡意飞走了”(话这样说);或许睡意像影子,越追逐它,它跑得越远。 二、当王睡不著的时候,他叫人为他读记录书,就是他执政的史记(1)。神感动他的心,使他招的人来读历史,而非音乐歌曲,照理这些东西更能催人入睡。 三、为王读历史的太监,却著眼于有关末底改的事。除了记载别的事以外,其中写著末底改发现有阴谋要加害王,这样就防止阴谋的实现(2)。末底改的功绩记载在第二章二十三节,这里就重见这些记录。 四、王询问为这事“把甚么尊荣爵位赐给末底改没有”。王疑心这功绩还未奖赏。 五、太监们报告王说末底改的辉煌功绩还未奖赏;末底改坐在王宫大门前,从前到现在都是一样,他是这样谦卑、朴实、克己,虽然在神眼中看为宝贵,通常在世上却成了高升的拦阻。末底改的高升没有越过王宫大门的高度,而那骄傲、野心勃勃的哈曼却得著王的宠爱;虽然野心的高升得快,谦卑的却站得稳固。这时末底改若遵照王令,像其他的犹大人,是该死的,虽然他应得尊荣。

“王说:谁在院子里?那时哈曼正进王宫的外院,打算要求王将末底改挂在他所预备的木架上。臣仆说:哈曼站在院内。王说:叫他进来。哈曼就进去。王问他说:王所喜悦尊荣的人,当如何待他呢?哈曼心里说:王所喜悦尊荣的,不是我是谁呢?哈曼就回答说:王所喜悦尊荣的,当将王常穿的朝服和戴冠的御马,都交给王极尊贵的一个大臣,命他将衣服给王所喜悦尊荣的人穿上,使他骑上马,走遍城里的街市,在他面前宣告说:王所喜悦尊荣的人,就如此待他。王对哈曼说:你速速将这衣服和马,照你所说的,向坐在朝门的犹大人末底改去行。凡你所说的,一样不可缺。于是哈曼将朝服给末底改穿上,使他骑上马,走遍城里的街市,在他面前宣告说:王所喜悦尊荣的人,就如此待他。”(4-11)

这时天亮了,人们开始活动。 一、哈曼要把末底改吊死,等得不耐烦,大清早就到宫中外院里,在其他事务还未提起之前,他要取得王的诏令以处死末底改。他可以告诉王他深信他所要求的甚公道,因为王一向都宠爱他,所以他已将绞刑台做好了;只要王一句话,他就能成全愿望。 二、王急急要将荣誉赏给末底改,他差人去看看谁在外院里,看他是否适于替他作这件事;太监回答说:“是哈曼在外院里”(5);王说:“叫他进来”。王认为哈曼最适于指点并代施王的奖赏;王不知道哈曼与末底改之间有争执。哈曼立刻被带进来,他正为能于王“未起身前”进王的寝室的殊荣而感到骄傲。哈曼以为现时奏请绞死末底改最好的机会;但是王的心思却充满心事,所以王先开口说话。 三、王问哈曼说:“王所喜悦的人,怎样对他表达恩宠,‘王所喜悦敬重的人,当如何待他。’”(6) 四、哈曼以为他自己是王所宠爱的,所以他提出王能赐给臣子最高的荣誉;哈曼认为他在为自己塑造荣耀,所以非常高兴慷慨陈词(8-9)。 五、王断然下令哈曼立刻亲自将这些荣誉加在犹大人末底改身上,这使他大大吃惊(10)。要是王说:如哈曼所期望的,“你就是我所宠爱的人”,那就好了。当王不把荣誉赐给他,却叫他将这些荣誉赐给犹大人末底改,使他有如被电雷击中,末底改是他最痛恨的人,他正想要灭绝他。 六、哈曼不敢与王争论,也不敢表示厌恶王的命令,他很不情愿地把那些荣誉带给末底改。末底改也不因此而奉承哈曼,他冷眼观察哈曼的假敬意,同时冷眼观察他隐藏的敌意。王的朝服带来了,末底改就穿上,骑上御马游行全市,让民众认识王所宠爱的人(11)。

“末底改仍回到朝门,哈曼却忧忧闷闷的蒙著头,急忙回家去了,将所遇的一切事详细说给他的妻细利斯和他的众朋友听。他的智慧人和他的妻细利斯对他说:你在末底改面前始而败落,他若是犹大人,你必不能胜他,终必在他面前败落。他们还与哈曼说话的时候,王的太监来催哈曼快去赴以斯帖所预备的筵席。”(12-14)

一、末底改并不为他的高升而得意忘形。事后“他返回王的大门前”,立刻返回原职,如往常一般注意作他应当作的职务。 二、哈曼遇到这个挫折,至为沮丧。竟然要侍候人,特别是末底改,在这当他正想看见他被绞死的时刻,这也够使一个骄傲的人心里破碎。 三、妻子和朋友预见他的灭亡:“倘若是末底改,如他们所说的,‘他若是犹大人’,你永不能‘胜过他’;你终必‘在他面前败落。’”(13) 末底改是犹大人的后裔;仇敌有时叫他们作“软弱的犹大人”,但有时他们发觉犹大人是可畏的。他们是神圣的种籽、祷告的种籽,曾与神立约,一直得著神的祝福,仇敌别想胜过他们。 四、哈曼这时蒙召参加以斯帖的宴会(14)。他以为适逢其时,盼望这宴会提起他颓丧的心情,并拯救他沉落的名誉。

第七章 以斯帖第二次的宴会,王和哈曼都受邀请,在那里发生了一些事: 一、以斯帖求王赐给她的生命,和赐给她同族的生命(1-4)。 二、她明白地告诉王,哈曼就是那个设计要灭绝她和她同族生命的人(5-6)。 三、王就下令将哈曼吊死在那木架上,他原预备要用来绞死末底改的绞刑台上,就照这样的行刑办法作了(7-10)。

“王带著哈曼来赴王后以斯帖的筵席。这第二次在酒席筵前,王又问以斯帖说:王后以斯帖阿,你要甚么,我必赐给你;你求甚么,就是国的一半也必为你成就。王后以斯帖回答说:我若在王眼前蒙恩,王若以为美,我所愿的,是愿王将我的性命赐给我;我所求的,是求王将我的本族赐给我。因我和我的本族被卖了,要剪除杀戮灭绝我们。我们若被卖为奴为婢,我也闭口不言;但王的损失,敌人万不能补足。亚哈随鲁王问王后以斯帖说:擅敢起意如此行的是谁?这人在哪里呢?以斯帖说:仇人敌人就是这恶人哈曼!哈曼在王和王后面前就甚惊惶。”(1-6)

王得意,哈曼失意,他们同赴以斯帖的盛宴。 一、王第三次问以斯帖,她要求的是甚么,他久想知道,他又重复他的应许说:她所求的必赐给她(2)。 二、最后以斯帖使王大大吃惊,既是要求王保存她的生命和她本族的生命,免受死亡灭绝的威胁(3-4)。作为王的妻子和朋友,既需提出这样的请愿,这使王极为震惊:“愿王将我的生命赐给我,求王将我本族赐给我。”为要使王更为震惊,她又说:她和她的同胞被出卖了,不是因为反政府而被迫出卖自己,只是为了满足一个人的骄傲和复仇心意而被出卖。这不只是他们的自由将被出卖,甚至他们的生命也被出卖。她说:“我们若被卖为奴为婢,我也闭口不言,因为有一天我们们将恢复自由,但王将得不偿失。不论所付的代价多少,失去这么众多勤劳的民,对王财库有极大的损伤。”她又说:“我们被出卖,将被剪除、被屠杀、被灭绝。”她所指的是诏令上的字句(三13),其目标就是要灭绝他们。 三、王听了这个谏诤,震惊地站立不动,他问说:“擅敢起意如此行的是谁?这人在哪里?”(5)有时我们听见一切恶行,竟然是我们应负责的会大大吃惊。王随著哈曼在邪恶事上犯罪而吃惊;因为他同意写下血腥的反犹诏令;以斯帖可以照实说:“王,你就是那个人”。 四、以斯帖在王面前清楚指控哈曼:“他在这里,让他为自己辩白,这是我要邀请他的缘故:‘仇人敌人就是这个恶人哈曼,他图谋杀害我们。”(6) 五、哈曼对自己的危机心慌了:“他在王和王后面前就甚惊惶。”当王后作为检察官,王作为审判官,这就轮到他恐惧了,而他的良心也在与他作对。

“王便大怒,起来离开酒席往御园去了。哈曼见王定意要加罪与他,就起来,求王后以斯帖救命。王从御园回到酒席之处,见哈曼伏在以斯帖所靠的榻上;王说:他竟敢在宫内、在我面前凌辱王后么?这话一出王口,人就蒙了哈曼的脸。伺候王的一个太监名叫哈波拿,说:哈曼为那救王有功的末底改作了五丈高的木架,现今立在哈曼家里。王说:把哈曼挂在其上。于是人将哈曼挂在他为末底改所预备的木架上。王的忿怒这才止息。”(7-10)

一、王生气地引退,激动地离开酒席,“走进御园”,要使自己冷静下来,以考虑应当作甚么了(7)。他责备自己,竟作了愚拙人,要灭绝一班无罪的民族,包括自己的妻子,听信自私的人之话,也没有审查哈曼所陈述的是否属实,没想到他的心腹哈曼是一个邪恶手段凶毒的人,也是一个骗得他同意,签署这邪恶的命令。 二、哈曼成为一个向王后谦卑求救的人。他可能轻易觉察出“王心中决定对他不利”。当哈曼站起身又跪在以斯帖脚下以求她救他一命,看来他是多么的鄙贱可笑。以斯帖看来多么高贵,她最近被轻忽,像是无望了,然而神改变以这一切。这时他不共戴天的仇敌承认他的生命掌握在她手中,就求她救他的性命。那些仇视并迫害神选民的人,有一天将惊惶无措。 三、王从御园回来,见哈曼近王后榻求情,更怒不可遏。 四、在王身边的人随时愿作王发怒的工具。这些谄媚的朝臣在哈曼如日中天时奉承他,但在他失宠如陨星时,就准备与他作对。当王怒责哈曼,“他们就蒙了他的脸”,当他是被判刑的人;他们就要处死他了。被处绞刑的人通常脸被蒙盖。其中有一个近日曾被差遣到哈曼家中去请他来赴宴的太监告诉王说:哈曼为末底改造了一个绞刑台(9)。 五、王下令说:哈曼应当在他自己所造的绞刑台上被吊死,此事就这样作了。

第八章 一、哈曼原本的计划是要夺取家产;怎料自己全部的家产,反因叛国罪而被查抄,转送给以斯帖和末底改(1-2)。 二、他的阴谋原是要灭绝犹大人,却遭遇到: 1.以斯帖努力调解,王的诏令反倒成为对抗敌人的工具(3-6)。 2.事实上是另一个诏令公布了,授权犹大人起来为自卫而打击仇敌(7-14)。 三、这件大事带给犹大人和友人极大的欢腾(15-17)。

“当日,亚哈随鲁王把犹大人仇敌哈曼的家产赐给王后以斯帖。末底改也来到王面前,因为以斯帖已经告诉王,末底改是他的亲属。王摘下自己的戒指,就是从哈曼追回的,给了末底改。以斯帖派末底改管理哈曼的家产。”(1-2)

1.以斯帖更富有了。哈曼作为一个叛国者被处绞刑,他的财产被充公,王将这些东西全部送给以斯帖。 2.末底改高升了,今晨他骑御马走遍街市,不过是荣誉的突发火花;这里有更持久性的高升。大家都认识他是王后的堂兄,以斯帖作王后四年后王才知道这实情。末底改是一个这样谦卑、这样客气的人,对宫中的地位全无野心,他把与王后的关系和作为她的监护人等情节也隐瞒了。这时“以斯帖终于说出他和她的关系”,他们几乎是近亲,当她还是孤女时他带养她,她还尊他作父亲。王把委托哈曼的职务,以及授予他的权柄都转交末底改,王也从哈曼追回戒指交给末底改,王将这位信实谦卑的人当作心腹。王后派他作事务长,让他管理哈曼的家产,“她派末底改到哈曼的家里去”。

“以斯帖又俯伏在王脚前,流泪哀告,求他除掉亚甲族哈曼害犹大人的恶谋。王向以斯帖伸出金杖;以斯帖就起来,站在王前,说:亚甲族哈米大他的儿子哈曼设谋传旨,要杀灭在王各省的犹大人。现今王若愿意,我若在王眼前蒙恩,王若以为美,若喜悦我,请王另下旨意,废除哈曼所传的那旨意。我何忍见我本族的人受害?何忍见我同宗的人被灭呢?亚哈随鲁王对王后以斯帖和犹大人末底改说:因哈曼要下手害犹大人,我已将他的家产赐给以斯帖,人也将哈曼挂在木架上。现在你们可以随意奉王的名写谕旨给犹大人,用王的戒指盖印;因为奉王名所写、用王戒指盖印的谕旨,人都不能废除。三月,就是西弯月二十三日,将王的书记召来,按著末底改所吩咐的,用各省的文字、各族的方言,并犹大人的文字方言写谕旨,传给那从印度直到古实一百二十七省的犹大人和总督省长首领。末底改奉亚哈随鲁王的名写谕旨,用王的戒指盖印,交给骑御马圈快马的驿卒,传到各处。谕旨中,王准各省各城的犹大人在一日之间,十二月,就是亚达月十三日,聚集保护性命,剪除杀戮灭绝那要攻击犹大人的一切仇敌和他们的妻子儿女,夺取他们的财为掠物。抄录这谕旨,颁行各省,宣告各族,使犹大人预备等候那日,在仇敌身上报仇。于是骑快马的驿卒被王命催促,急忙起行;谕旨也传遍书珊城。”(3-14)

犹大人的第一号仇敌哈曼被吊死了,末底改和以斯帖的主要亲友受保护,够安全,但居住在王领土上千万的人仇视犹大人,并盼望他们的灭绝,面对著尚有效力的反犹王令的威胁,那些犹大人生存于他们的忿怒恶毒之威胁中。

一、这次王后以丰富的情感和缠绕,再作调解。她第二次未蒙召出现王的面前(3),王再伸出金杖鼓励她提出请愿(4)。她说王既然除去哈曼,也必除去哈曼的诡计和反犹的阴谋。以斯帖用丰富的情感向王请愿:她“又俯伏在王脚前,流泪哀告”(3),每一颗泪都像她所佩带的珍珠一样的宝贵。“‘王若喜欢,我若在王眼前蒙恩’──我所求的王若认为正确有理,我所求的‘王若以为美’,请将诏令收回。”她用动人的请求强化她的诉状:“我何忍见本族人受害”。 二、王采取行动制止哈曼设计的阴谋实行。王明白,并以此告诉王后,遵照波斯政府的宪法,已颁布的诏令不可取消:“因奉王名所写,用王戒指盖印的谕旨。”(8)无论如何都不可永废除。但王即时想到一个办法可以取消哈曼的毒计,破坏他的阴谋,他签署公布另一个诏令,授权犹大人起立自卫──“就是以暴易暴,灭绝攻击者。”这可成为犹大人有效的保险。“你们可以随意奉王的名写谕旨给犹大人。”(8)这样可以保持宪法的尊严。“让我们有效废除那阴谋而避免取消王令。”第二道王令写好了,就以各省各族的方言公布。这诣令的目的在于授权犹大人,在要灭绝他们的那天,可以集合一起保卫自己;谁来攻击他们,就灭绝他。不只可以自卫,还可以对“可能来攻的隐藏仇敌加以屠杀、灭绝、处死。” (1)这足见王优待犹大人,为他们的安全设想;第二道王令看来像是默默废掉前令。但是 (2)王令不可撤销,显见他们的宪法的荒谬;这样使王必在他领土内掀起犹大人与其仇敌的内战,双方藉著王权拿起兵器对付王权。

“末底改穿著蓝色白色的朝服,头戴大金冠冕,又穿紫色细麻布的外袍,从王面前出来;书珊城的人民都欢呼快乐。犹大人有光荣,欢喜快乐而得尊贵。王的谕旨所到的各省各城,犹大人都欢喜快乐,设摆筵宴,以那日为吉日。那国的人民,有许多因惧怕犹大人,就入了犹大籍。”(15-17)

气氛全然改变了,末底改穿紫袍,犹大人都皆大欢喜: 1.末底改穿紫袍(15)。得著拯救犹大人的王令后,他安逸以待,穿上“朝服”。他的外袍贵重,“以蓝、白、紫色的细麻布缝成”;冠冕是金的。这些衣冠显示王所宠爱的人之身份,也是神对祂的子民喜爱的成果。“书珊城的人民”明白末底改高升的有利,“他们就欢呼雀跃。” 2.犹大人喜欢天喜地(16-17)。犹大人在一息工夫以前还处在愁云中,沮丧蒙羞,如今“轻松、欢乐又尊荣,这是吉日、是佳节。”这次被拯救有一个好的效果就是,许多“本国的民”,他们慎重、冷静、有礼,他们加入了犹大籍,崇奉犹太教,弃绝偶像崇拜,只拜真神耶和华。“我们将跟随你们”,我们听见、我们看见,“神与你们同在,祂是你们的盾牌,帮助你们,是你们威荣的刀剑。”(申三十三29)

第九章 两道王的诏令都有效,都是从书珊城宫中发出,一道诏令日期是一月十三日,谕示在十二月十三日以及继下的日子内,全部犹大人应当杀尽;另一道诏令授权犹大人于将被杀的日子,可拔剑自卫。犹大人应当为自己的缘故,在政府规定日子内争战受试炼。仇敌决定利用第一道诏令的先发制人,盼望能以超多数打败犹大人;犹大人倚靠神的善和他们动机的公正。 一、当年那天和继起两天对犹大人是何等光荣的日子,在书珊城和其他省份内,这是胜利凯旋的一天(1-19)。 二、对于犹大人的后代,这是难忘的一天,他们每年都在庆祝这伟大的蒙解救的节日,名叫“普珥日”(20-32)。

“十二月,乃亚达月十三日,王的谕旨将要举行,就是犹大人的仇敌盼望辖制他们的日子,犹大人反倒辖制恨他们的人。犹大人在亚哈随鲁王各省的城里聚集,下手击杀那要害他们的人。无人能敌挡他们,因为各族都惧怕他们。各省的首领、总督、省长,和办理王事的人,因惧怕末底改,就都帮助犹大人。末底改在朝中为大,名声传遍各省,日渐昌盛。犹大人用刀击杀一切仇敌,任意杀灭恨他们的人。在书珊城,犹大人杀灭了五百人;又杀巴珊大他、达分、亚斯帕他、破拉他、亚大利雅、亚利大他、帕玛斯他、亚利赛、亚利代、瓦耶撒他;这十人都是哈米大他的孙子、犹大人仇敌哈曼的儿子。犹大人却没有下手夺取财物。当日,将书珊城被杀的人数呈在王前。王对王后以斯帖说:犹大人在书珊城杀灭了五百人,又杀了哈曼的十个儿子,在王的各省不知如何呢?现在你要甚么,我必赐给你;你还求甚么,也必为你成就。以斯帖说:王若以为美,求你准书珊的犹大人,明日也照今日的旨意行,并将哈曼十个儿子的尸首挂在木架上。王便允准如此行。旨意传在书珊,人就把哈曼十个儿子的尸首挂起来了。亚达月十四日书珊的犹大人又聚集在书珊,杀了三百人,却没有下手夺取财物。在王各省其馀的犹大人也都聚集保护性命,杀了恨他们的人七万五千,却没有下手夺取财物。这样,就脱离仇敌,得享平安。亚达月十三日,行了这事;十四日安息,以这日为设筵欢乐的日子。但书珊的犹大人,这十三日、十四日聚集杀戮仇敌;十五日安息,以这日为设筵欢乐的日子。所以住无城墙乡村的犹大人,如今都以亚达月十四日为设筵欢乐的吉日,彼此馈送礼物。”(1-19)

决定性的争战发生于犹大人和他们的仇敌之间,犹大人得胜了。两派都可以叫对方作“叛徒”,因为双方都有王令的支持。 一、犹大人的仇敌是侵犯者。 二、但犹大人却是得胜者。王灭绝性的诏令就要执行的那天,仇敌误以为是“他们的好日子”,事实上却成为“神的好日子。”(诗三十七13)“他们在各自城市中聚集”,成为一体,拿起兵器来自卫,不加暴力予任何人,也不向任何人低头。若他们没有王令的保证,他们就不敢这样作,既得王令的支持,反抗就真合法。倘若他们分别行动,各家自卫,就将成为仇敌容易得来的俘掳;但是他们合作行动,在城市集合,他们彼此效力,敢于面对仇敌。王的一切官臣由于第一道血腥谕旨,被命令促进犹大人的灭亡(三12-13),但因为又有第二道王令,“就帮助犹大人”,形势一扭转,对犹大人有利(3)。各省城的人民通常看地方官的眼色作事,他们倾向犹大人对犹大人有助益。为甚么地方官要帮助犹大人?这不是喜爱犹大人,只因为“他们惧怕末底改”,显然他有神和王的支持。“无人抵挡他们(2),他们任意击杀仇恨他们的人。”(5)犹大人奇妙地增长力量,振奋精神,而他们的仇敌反倒弱化颓丧,凡决志灭绝犹大人的异族无一能逃避灭亡。 在亚达月十三日他们在书珊城杀灭五百人(6),和哈曼的十个儿子(10)。在第十四日他们在书珊城又杀了三百人,这些人是在十三日侥幸逃过刀剑之锋,十四日被灭的(15)。这事是以斯帖为犹大人奏请王获准后而作的。这是要对仇敌有更大的恐吓,要完全灭绝恶毒的一班人。犹大人杀了这么多的人是为公正必需的自卫;他们“起而自卫”。自存律和王的谕旨认可他们这样作。王的训令许可犹大人夺取仇敌的“财物”作为“战利品”(八11),这是致富的机会;但犹大人拒绝这样作: 1.他们为要尊崇他们的宗教,为见证他们的神圣的慷慨,对世俗财富的轻看,效法列祖亚伯拉罕藐视夺取所多玛的财物致富。 2.为了让人看见他们只求自卫,而不是为了增添财富。 3.虽然王的训令说:他们有权灭绝仇敌的全家,包括“小童和妇女”(八11);但人道主义禁止他们这样作。他们不杀怀中的小孩,所以没有夺取财物,就留给仇敌的妇女和小孩;他们的行为充满体恤和慈悲,足以效法。

“末底改记录这事,写信与亚哈随鲁王各省远近所有的犹大人,嘱咐他们每年守亚达月十四、十五两日,以这月的两日为犹大人脱离仇敌得平安、转忧为喜、转悲为乐的吉日。在这两日设筵欢乐,彼此馈送礼物,赒济穷人。于是,犹大人按著末底改所写与他们的信,应承照初次所守的,守为永例;是因犹大人的仇敌亚甲族哈米大他的儿子哈曼设谋杀害犹大人,掣普珥,就是掣签,为要杀尽灭绝他们;这事报告于王,王便降旨使哈曼谋害犹大人的恶事归到他自己的头上,并吩咐把他和他的众子都挂在木架上。照著普珥的名字,犹大人就称这两日为普珥日。他们因这信上的话,又因所看见所遇见的事,就应承自己与后裔,并归附他们的人,每年按时必守这两日,永远不废。各省各城、家家户户、世世代代记念遵守这两日,使这“普珥日”在犹大人中不可废掉,在他们后裔中也不可忘记。亚比该的女儿王后以斯帖和犹大人末底改以全权写第二封信,坚嘱犹大人守这普珥日,用和平诚实话写信给亚哈随鲁王,国中一百二十七省所有的犹大人,劝他们按时守这普珥日,禁食呼求,是照犹大人末底改和王后以斯帖所嘱咐的,也照犹大人为自己与后裔所应承的。以斯帖命定守“普珥日”,这事也记录在书上。”(20-32)

一、写下历史,抄本分给住在帝国各省的犹大人,“无论远近”(20)。末底改“写下这一切”。若这卷书是末底改所写的,许多人认为是他所写的,我们可以看见末底改的风格和尼希米的风格大不相同。尼希米在每一转接处必提及神圣的天意和“神的圣手”在他的肩上,这样很适切地激起读者敬神的心意;而末底改在整个故事中从不提起神的名。尼希米在耶路撒冷写他的书,该地宗教盛行,末底改在书珊城王宫中写书,王宫中政治较宗教虔诚更有支配权,他写书适于当地的情势。在本卷书中少有迦南方言,另有一些人认为不是末底改所写的,而是出自波斯王纪事的精简本。 二、制定庆节日,每年犹大人必遵守,世世代代传下去,以记念神带给他们奇妙的作为,“使后代子孙”可以晓得。“他们要告诉后裔,好叫他们仰望神。”(诗七十八6-7)后代自这次的获救得益,当然会庆祝记念这日。关于这个节日: 1.逾越节的前一月,就是在每年的“十二月十四至十五日”(21),他们记念庆祝。他们用两天作感恩日,也不以为花费在赞美神的时间太多了。住在乡镇的犹大人在第十四日休息,住书珊城的犹大人两天都休假。 2.这节日叫“普珥节”(26),“普”原是波斯语,意思是“命运”,因为哈曼以掣签决定灭绝犹大人的日期,但是神掌握命运,祂决定那日当成为犹大人得胜的日子。 3.那不是神圣的制度,所以不叫“圣节日”,只是俗人规定的,叫作“吉日”(19、22)。 (1)犹大人制定这节日,就遵守它(27)。他们“愿承照初次所守的守为永久的例。”(23) (2)末底改和以斯帖证实他们的决定说,守普珥日对后代会有更强的团结作用。有了两位名人举荐,效果更佳。他们“写信”: a“以全权写”(29),以斯帖是王后,末底改是首相。 b“用和平诚实的话写信。”他们以权威写信,他们也用温柔的话写信。 4.“所有的犹大人和他们的后裔”,以及全部加入“犹大籍的人”,都要遵守普珥节(27);大家欢乐赞美,是与先人交通的一个方法。 5.为记念神给祂选民(会众)所作的大事,“在犹大人中永不被忘记”(28),所以要遵守这节日,当以斯帖冒著生命的危险,“来到王前”,王降旨撤销原令。这件事必须记念。为以色列神所作的善事应被记念,以激励其他的人作类似的事。当我们为我们的苦难呼求更迫切,有更多要求拯救的祷告,就要更尽心感谢神的拯救。 6.应当如何遵守普珥节和应当使它成为: (1)欢乐的日子,就是“设筵欢乐的吉日。”(22) (2)成为慷慨的日子,“彼此馈赠礼物”,作为彼此尊敬的表号,也象征为这次和其他的大众共同危机以爱国结得更密切。 (3)这是慈善的一日,要“赒济穷人”。我们既得著神的怜悯,为表示感激,也应付出怜悯。谢恩和赒济应同心而行,当我们欢乐祝谢神,穷人心里也与我们同乐。 犹大人常在节日间每天在会堂中重读整个故事,作三次祷告,第一次感谢神认他们够资格参加这次圣会;第二次感谢神奇妙神迹般地保守他们的祖先;第三次感谢神使他们能再一次来守这佳节以记念这事。

第十章 这里是这一章的原著的部分,在这三节中我们仅得著短简的提示。(馀下的从第四节开始,及下面的六章,见于天主教圣经,那是被斥为《次经》的内容,犹太人否认其为正典) 一、关于坐在宝座中的亚哈随鲁是一个多么雄伟的王(1-2)。 二、关于末底改作了王的宠臣后,成为他的民族显著的祝福(2-3)。

“亚哈随鲁王使旱地和海岛的人民都进贡。他以权柄能力所行的,并他抬举末底改使他高升的事,岂不都写在玛代和波斯王的历史上么?犹大人末底改作亚哈随鲁王的宰相,在犹大人中为大,得他众弟兄的喜悦,为本族的人求好处,向他们说和平的话。”(1-3)

一、亚哈随鲁是一个极有权势的王。他在大陆和岛国统辖的领土广大,他自这些领土的人民收得庞大的税益。除了波斯例常索取的进贡课税以外(拉四13),他又在他的臣民身上附加另一项进贡:“王使臣民进贡”(斯十1)。亚哈随鲁除了有这项功绩以外,还有其他许多成就,可算是“他以权柄和魄力所作的”。不过这些没有记载在这部神圣的故事中,这故事局限于犹大人的,讲到别国的史事,只有在涉及犹大人史事时才提到。 二、末底改是一个多么善良伟大的人。末底改长久满足地坐在王宫的大门前,最后才提陞。王宣称他的伟大并提拔他,这都“写在波斯王的历史上”,这是多么值得记念,王的伟大成就他有所贡献。他在“犹大人中被尊为大”(3),他不只是高高在上,而且与民同伟大,为民所亲、为民所敬。他是善良的,因为他作好事。他没有否认他的犹大同胞,虽然他们是陌生人又是被掳者,被拆散和被鄙视的。他形容自己是“犹大人末底改”。他不求致富,不为自己或他的家庭求取财产。他的职权财富和其他一切的利益都掌握在王和王后手中,他为谋公众的利益而求改进。在民间他没有偏袒任何一个党派以对抗另一个党派,民间有所争执,他是他们共同的父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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