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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灵的轨迹第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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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灵的轨迹
作者序
第一章 背景绪论
第二章 教会的开始
第三章 教会的见证
第四章 教会转向外邦人
第五章 教会接纳外邦人
第六章 教会往地极 (一) 保罗第一次旅行布道
第七章 教会往地极 (二) 保罗第二次旅行布道
第八章 教会往地极 (三) 保罗第三次旅行布道
第九章 保罗的馀事 (一) 保罗在耶路撒冷
第十章 保罗的馀事 (二) 保罗在该撒利亚
第十一章 保罗的馀事 (三) 保罗赴罗马
第十二章 保罗的馀事 (四) 保罗在罗马
附录
保罗在罗马 28:17~31

引 言

使徒行传接近尾声,可是圣灵的工作并没有就此结束, 祂带领许多信徒,继续写下了使徒行传的第29章,第30 章⋯⋯,一直到见主面。在罗马,此时保罗虽身在桎梏中, 但灵里却异常释放,他仍以传道为念,并孜孜不倦地向“先 是犹太人,后是外邦人”(28:17、30)传福音,凡两年之久。 有学者(如R.C.H.Lenski)认为此时保罗建立了希伯来书 的读者团契,是否属实不得而知,但很肯定的是保罗写了 四本“监狱书信”。

保罗初会犹太首领: 解释上诉的缘由(28:17~22)

保罗的解释(28:17~20)

在罗马的半自由处境中,保罗以三天时间透过路 加或其他友人,打听了当地犹太社团的情况。据资 料提供,罗马城共有十二个会堂,约一万二千犹太 人【注1】。在罗马城里犹太社团之代表到来后,保 罗向他们提出四点申辩:

  1. 他没有干犯本国之民或祖宗的规条(28:17)。
  2. 各地政要皆愿意释放他,惟犹太人仍不死心地向 他施压控告,他只得上告该撒(28:18~19上)。
  3. 他此举不是要反控自己的百姓,而是为自身清白 与性命著想(28:19下)。
  4. 他被捆锁是为信仰之故,这信仰本质也是自己国 人的信念,是关乎以色列人的盼望(指弥赛亚与 其国度的降临,28:20)。

他们的解释(28:21~22)

这些犹太首领亦小心翼翼地回答保罗,他们的重 点有二:

  1. 他们没有说保罗对与不对,只说没有控告人前来, 也没有从耶路撒冷犹太首领手中收过任何有关论 及保罗的公函(可能因为公会明知不能成功地控告 保罗而罢手,人证物证两不全;28:21)。
  2. 他们承认保罗所参与的“教门”(haireseos,字意 “选择”)是到处受人毁谤的,他们意欲弄清楚保 罗对这“教门”的态度与立场是如何(28:22),故 再约定见面日期。在罗马亦有甚多基督徒(参28: 14~15;罗1:8),他们亦有向城中居民传道,故 这些犹太领袖对这“教门”亦有一些基本认识。

保罗再会犹太首领: 讲论神国的道(28:23~29)

保罗引证旧约及耶稣生平(28:23)

二次见面,犹太首领与其他人士聚集在保罗寓 所,谈论那“教门”的事。从早到晚,保罗很有耐 性、详尽地从摩西至旧约,又用新约“耶稣的事” “讲论”(exetithests,在11:4,18:26同字译“讲解”, 原意“引出来”)及“证明”(diamarturomenos意“详 证”)神国的道(参26:23诠释)。

保罗引证以赛亚书(28:24~29)

保罗的讲论与证明产生二种反应,信与不信(28: 24)。在听众之中有认同保罗的,亦有与他分歧的, 这二派人士彼此不合,于是结束该次之“圣经议论 会”(28:25上),临别时保罗申述先知以赛亚的一句 预言(参赛6:9~10;徒28:25下~27)。在那里先知 以赛亚责备当时以色列人的顽梗固执,执迷不悟, 他们已落在“神非责罚他们不可”的地步。保罗引 用此言旨在指出他们同样落在极可怕及可惜的光景 里,保罗转向外邦人传道不是没有原因(28:28;参 罗11:11)。这二点是全书的主要中心,亦是全书之 目的。从此会堂(代表犹太教与教会(代表基督教)的隔 阂日深。

保罗的事奉(28:30—31)

这两节是全书的附录或跋言,不是接著上文发生的事 而写,因30节与上文之23至29节间不知经过多少时间。据腓 立比书1章13节记载,保罗在捆锁中,亦向“全御营”作见 证。向全御营作见证是需要时间的,且亦不像在28章30节所 说的已经那么自由。如今保罗在自己所“租”(misthomati, 是“工作”字的动词)的房子里住了两年,此时他可能获得 更大“有限度自由”(租房子需有工作来支持)。他亦开放自 己的房子接待不同人士,向他们见证,传讲神的道,将主 耶稣基督的事教导人(28:31上),这是保罗在这两年内事奉 的模式,藉著“有限的自由”传自由的道(参约8:31~36)。 如此的事奉与生活模式无人禁止(28:31下)。保罗虽是在捆 绑中,但神的道却没有受捆绑。

政治上,罗马政权在六〇年代初期对基督教并未反对, 那时他们视基督教是犹太教的一门派别。后来罗马政府却 对基督教一反常态,全面迫害,致不少信徒为主殉道。 此时年约在主后六二至六三年,福音从耶路撒冷开始 迄今已有三十年(1章发生在AD32~33;28章在AD62~63)。 在这两年间,保罗生活异常忙碌。归纳有三:

口方面

不停地将主的道,教训来访的人,他殷勤教导, 不闲懒,在有限的自由中奋力为神工作。

手方面

保罗写就了四封书信,统称“监狱书信”—— 腓利门书、歌罗西书、以弗所书、腓立比书。这些 书信一再解释信徒生活的要诀,亦解释28章28节的 核心—外邦人蒙恩,成为教会的主要成员。

脚方面

此时保罗并不孤单,身旁有一大群同工,如推基 古(弗6:21)、亚里达古(西4:10;门24节)、以巴弗 提(腓4:18)、底马(西4:14;门24节)、阿尼色弗、 提摩太(腓1:1;西1:1;门1节)、路加(门24节),连 马可(西4:10;门24节)亦在当中。 腓立比书1章12~14节说保罗仍在御林军的看管 与捆锁中,可能就是这群友人供应保罗房租与各样 的生活费用,福音工作也不断地在各处开展。不少 学者解释为何保罗在自己房子住了两年【注2】:

  1. 罗马法律规定,犯人案件在两年内未获解决,而 物证与人证皆不足者,则案件于两年后自动结案。
  2. 有关控告保罗的公文在“沉船事件”中丧失,历 两年仍无法重新建立。
  3. 罗马官方等了两年,犹太方面仍未派人前来控告 保罗,故此案件自动取消。

结论

全书在保罗殷勤的事奉下作了结束,作者未提到保罗 两年后的去向,学者的臆测有四:

  1. 路加可能有意再续写下去,故在此暂结。
  2. 路加不知道后果如何,故没有续写。
  3. 保罗于两年后被提堂定罪,为主殉道,路加不欲以 此为书的结束,故停在两年前保罗仍在软禁时。
  4. 保罗终于被释放,故路加在此停笔。最后一说的可 能性最大,亦符合教牧书信内所提供有关以后保 罗生平的消息。路加以保罗孜孜不倦为神工作为 结尾,神的福音从此继续传下去。全书最后一句 “没有人禁止”(akolytos)正是福音的前途,是胜利 的呼声!

书目注明

  • 【注1】 W.LaSor,“Acts”,LBC,Regal,1972, p.374.
  • 【注2】 J.F.MacArthur,Acts 13-28,Moody,1996, p.3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