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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靈的軌跡第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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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9:30
序 言
第8章在使徒行傳中的地位
第8章在書中的地位極其重要,有三方面:
- 司提反的殉道,刻畫出教會首次整體性受逼迫。以前在第4、5章雖有逼迫,但不算廣泛,此次是前所未有的「大逼迫」。
- 教會首次向外邦人傳福音,故此第8章是全書轉捩 點之一。以前教會只向耶路撒冷地區的猶太人布道, 由此時開始,教會因受逼迫而轉向外邦人傳福音。
- 外邦人歸主是使徒行傳中心主題,8章後逐漸實現。
第6、7、8、9~28章的中心主題
- 6章記耶路撒冷教會執事是傳福音的使者,他們向回歸的猶太人傳福音(如司提反,7章),向半猶太人傳 福音(如腓利往撒瑪利亞,8章上),向外邦人傳福音(如 腓利與埃提阿伯的太監,8章下)。
- 因為教會沒有將福音局限在自己生活圈子裡,神便 領他們將福音傳遍地極,如彼得往呂大、沙侖、約 帕、該撒利亞(9章下、10章);如巴拿巴往安提阿(11 章);如保羅往「地極」(13~28章)。
- 作者依此指出,一方面是外邦人接納神,一方面是 猶太人拒絕神,這正是全書的主旨(28:28)。
外邦地區的歸主(8:1~40)
歷史背景(8:1~4)
1.司提反殉道後,有虔誠人(可能是司提反的親友)將 他埋葬,並捶胸痛哭(8:2),表示悲傷及抗議他的死 是非法被處死的,因猶太傳統(Mishna)不許人為「罪 犯」哀哭的。
2.司提反的證道頂多招致自身遇害,應不至於引起全 教 會遭受迫害,如今教會大受逼迫,主要因掃羅而 起(8:3)。
3.掃羅是猶太教中法利賽派的熱心分子(加l:14;腓3: 3~6),這教派也殺害耶穌基督。保羅身為基利家人 (9:11),故必在耶路撒冷的基利家會堂聚會(6:9), 並與司提反展開辯論,那時他絕不是充滿聖靈之司提 反的對手(6:10)。司提反的辯論是以耶穌是彌賽亞 為主題,並宣告耶穌的來臨後便取消猶太教之律法制 度,這是嚴守律法的掃羅絕不能接納的,他也不接受 老師迦瑪列的「容忍妥協路線」(5:34~39)。他認 為拿撒勒派和猶太教派水火不容。對他來說,一個死 而復活的彌賽亞是極其荒謬的教理(所以後來耶穌以 復活的榮光折服他,9:3)。故此,他想若要保存猶 太教,這「教會運動」必須撲滅;他不但樂見司提反 被處死,還自告奮勇且不擇手段地除滅「新派」,他 所作所為,正應驗了主的預言:
約翰福音15章20節:「你們要記念我從前對你們 所說的話,僕人不能大於主人。他們若逼迫了我, 也要逼迫你們,若遵守了我的話,也要遵守你們的 話。」約翰福音16章2節:「人要把你們趕出會堂, 並且時候將到,凡殺你們的,就以為是事奉神。」
4.當時全教會大受迫害,除使徒外,其他信徒(門徒) 都分散在猶太和撒瑪利亞各處傳道(8:l、4),正符合 主先前的吩咐(1:8)。使徒留守教會也是為教會的生 存著想,他們甘願冒險將教會變成「地下式」的秘 密聚會,不久風暴過後(掃羅信主,9:31),耶路撒 冷教會再浮現,成為一個有力為主作見證的教會。
腓利的見證(8:5~40)
在撒瑪利亞(8:5~25)
【8:5~8】 腓利是使徒行傳中首位被提名往外傳福 音的使者,他來到撒瑪利亞城傳道。多年前主曾禁 止他們往撒瑪利亞(太10:5),但如今神卻引領腓利 將福音之門向他們打開。神又以「使徒的記號」印 證腓利的權能,使他能多行神跡,不少人得醫治及 得救。
【8:9~13】 城中有術士西門,此人心術不正,妄 自尊大,以撒但的能力行騙多年,居民稱他為「神 的大能者」(或自稱,顯然他將自己比作神)。此時多 人在腓利的傳道下紛紛信主並接受洗禮,西門看見 自己謀利的門路和愚民地位動搖,自己也與他人一 般,信了且受了洗禮,並與腓利常在一起,此舉可 能有三個目的:
- 他不欲與自己以前的「門徒」失去聯繫。
- 他對腓利的異能甚感興趣。
- 他意欲獲得腓利的權能,好作自己的用途。
【8:14~17】 耶路撒冷教會的使徒聽到撒瑪利亞福 音工作異常興旺,遂打發彼得與約翰前往視察究竟。 他們前來帶著五個目的:
- 前來協助腓利的工作。
- 前來給予「母會」的認可及祝福,讓他們知道 救恩是從猶太人而來,非如他們撒瑪利亞人的傳統,謂神將賜給他們一個與猶太人不同的彌賽亞 (參約4:22、25) 。
- 使他們知道在基督里眾人成為一體,此舉可避 免日後兩地教會產生不同之信仰及敵對的關係。
- 亦為了應驗馬太福音16章19節的預言,彼得是 用天國的鑰匙向猶太人打開福音的門(2:14), 也向外邦人(10:28)及半外邦人(如撒瑪利亞人) 打開。
- 前來為新信徒禱告,求聖靈下降予他們。撒瑪 利亞信徒在接受主後還未有聖靈賜予,是使徒行 傳內一個過渡時期的特徵,不會再發生在其他時 代。今日信徒得救,即時蒙聖靈之洗,成為主的 身體(林前12:13)。但這時撒瑪利亞人與猶太人 本是世仇經年,故此神特別不即時給予他們聖 靈,待耶路撒冷教會的代表領袖來到之後才賜 予,好叫他們知道神接納他們,如同接納猶太信 徒,大家同是主的身體【注1】。非說他們的洗 禮是虛假的,故需使徒前來禱告堅定他們的信心 【注2】。彼得、約翰親眼看見聖靈降下,便深 信不疑神亦向撒瑪利亞人開恩了。
【8:18~25】 西門目睹聖靈下降信徒身上(可能與2: 2~3相若),願出高價購買此本領(英文字simony, 意「聖權買賣」由此而生),但神的恩典是白白賜 予人的,人永不能用金錢購買神任何一件恩賜。彼 得即時怒斥西門,共六點:
- 你滅亡罷(8:20)。
- 神的道上無「分」(meris,意「夥伴」)、無「關」 (kleros,意「揀選」)(8:21上)。
- 你「心術不正」 (oukeutheia,意「不對」)(8: 22下)。
- 「正在苦膽之中」(8:23上)。
- 「被罪捆綁」(8:23下)。
- 當悔悟,求主赦免(8:22)。
但西門似乎只有懼怕,卻無悔改之心(8:24),因 西門只掛心災禍降臨,卻不真誠向神認罪(參林後7:10 的「沒有後悔的懊悔」一語)。此事之後,彼得、約翰 回母會去,順便也在撒瑪利亞多處傳揚主道,因他們 看見神真善待撒瑪利亞人。
補註
至於西門是否得救(徒8:13),簡詮如下:
- 西門的信是假信,是為財利或權柄而信,非真誠 的悔改之信。
- 西門的水禮不能代表他的真信,他只隨著水禮儀 式而行事。
- 8:20~21、23節的「怒斥」及22節的「勸告」指 出他沒有救恩,而彼得的責備是引用舊約責備不 信者的話(申29:18、20)。
- 雅各書2章14、19節可借用來解釋西門沒有得救。
- 約翰福音2章23~25節及6章26、66節指出有人目 睹神跡卻只產生假信。
- 早期教父如撒瑪利亞人游斯丁記西門為一種諾斯 底派異端的創始人,另一教父希律坡陀(Hippolytus) 亦說西門是異教徒【注3】。
在迦薩路上(8:26~40)
路加在眾多腓利生平軼事中挑選太監歸主的故 事,旨在指出西門與此人的信是兩個強烈的對比, 同時亦指出神的恩典不限於巴勒斯坦地,乃普及全 世界。
【8:26~39】 太監歸主這段經文異常寶貴,可從幾個 角度分析之:
8:26——奇妙的引導
神的主權在人得救這事上異常奇妙,祂打發天使吩 咐人傳福音,要腓利往迦薩曠野路上去(從撒瑪利 亞至迦薩約五十哩路程)。據學者考究,往迦薩之 路有二,一是沿海康莊大道,一是人跡罕至的曠野 之路,但神竟然吩咐腓利取難捨易,神的旨意往往 出人意外。
8:27上——腓利的順服
腓利並沒有因工作困難而裹足不前,亦沒有捨不得 放棄在撒瑪利亞地那極蒙恩的工作。此外,26節的 「向南走」(mesembrian)原文意「正午」(參22:6), 表示此時乃在烈日之下,為神工作加上額外的流 汗,但腓利並不計較,因「順命勝於獻祭」是他一 生不變的座右銘。
8:27下~28——一個預備好的心
在埃及南部,是在埃提阿伯國(今蘇丹)女王「干大 基」(是王位稱號,如法老,非人名)手下的財政部 長,剛從耶路撒冷禮拜回來,在路上捧讀以賽亞書。 此人是位熱心追求認識神的外邦人,因埃提阿伯以 太陽神為國神,不知何故他竟然嚮往猶太教的神, 亦找機會往猶太教中心——耶路撒冷去尋找這神。 他重價買了一部以賽亞經卷,在回程時勤讀。據稱, 朗讀宗教經卷是古人對該宗教表示虔敬【注4】。
8:29~35 聖靈的引導
聖靈引導腓利與太監會面,傾談之下,腓利發現太 監對以賽亞書53章7~8節的話,異常困惑,可能在 耶路撒冷時,有人向他解說那段經文是指以色列 國,或指以賽亞先知,或指彌賽亞。太監不知其義, 腓利便向他傳起福音來,包括水禮的意義。
8:36~39——真誠的信主
在路上看到水多之處,太監主動要求受洗。37節雖 不在較古的古卷里,然而卻代表了當時的情況。於 是在聖靈的引導下,一件奇妙的事隨即發生:
- 信心的宣告(8:36)從太監的話反映他對神已 有足夠的信心。
- 口裡承認(8:37)此言成為後來信徒受洗時的 信仰問答公式言詞。
- 歡喜走路(8:39)喜樂是真誠信主後而有的自 然心態。
【8:39~40】 腓利與太監從水中上來,神將腓利「提 去」(herpasen,與帖前4:16的「被提」是同字)。這是 神給太監全隊人員所作的一個見證,使福音在埃提阿 伯能夠開展。神將腓利立刻提走,免得他被太監封作 大官;他到處傳揚福音,遠比作大官好得多。腓利則 在非利士五大城市之一的亞實突(此處譯「亞鎖都」, 其他四城分別為迦薩、亞實磯侖、伊革侖、迦得),此 城離迦薩約二十哩。腓利「走遍那一帶地方」(8:40), 包括約帕與呂大,所以他亦為彼得的事奉作了鋪路工 夫(參9:32、36),最後定居在該撒利亞(另參21:9), 距迦薩四十哩外。
據教父愛任紐記,此太監後來也獻身傳道,在埃 提阿伯一帶極負盛名【注5】。
外邦使者的預備(9:1~30)
掃羅歸主(9:1~25)
保羅的歸主是基督教里一件轟動的歷史,沒有他 的信主,整個教會史也要重寫。保羅的歸主再次說明 一件事實,無論人心多麼剛硬,只要有聖靈的工作, 再堅硬的心也會被擊破。
【9:1~2】 接續8章3節所言,掃羅對教會極其忿怒, 向主的門徒口吐威嚇及兇殺的話(9:1)。掃羅這性情與 溫和的老師迦瑪列南轅北轍,聽到遠在大馬色有不少 信徒聚集,他求大祭司該亞法(ADl8~37)給予特權,將 他們逮捕,緝拿歸案。 2節的「文書」只是禮貌上的 往來公函,為協助調查之用,沒有法律權力的約定, 因此時大馬色臣服在拿巴提(Nabatean)王朝下,非屬羅 馬國監管【注6】。
大馬色,這個古敍利亞國首都,今屬Nabatean王亞 哩達第四世管轄(9BC~AD40;參林後11:32),羅馬還 未轄制他們。城中不少猶太人(約瑟夫記在AD66猶太人 第一次反叛羅馬時,在大馬色約有一萬至一萬八千猶 太人被殺),故會堂不少,甚多信徒在這「過渡時期」 過著「教會生活」及「會堂生活」,故這些會堂是「蘊 藏」信徒的地方。
【9:3~9】 在將近城時,掃羅突被天上大光照射,致 目眩而仆倒在地,同行者只聽到聲音,卻見不到人(9: 7),只有掃羅看見榮耀的主向他顯現(9:l7、27,22: 14,26:16;林前9:l,15:8),主質問他 為何逼迫 祂(代表教會)。此時,掃羅頓然大悟,原來他所逼迫、 教會所信的主耶穌就是他畢生追求的彌賽亞。掃羅從 地上爬起,被人牽手帶至城中,三日茶飯不思,反覆 思索在路上所發生的事(參9:8~9),結果他後來自己 作見證:
提摩太前書l章13~17節:「我從前是褻瀆(神)的, 逼迫(人)的,侮慢(人)的。然而我還蒙了憐憫,因我是 不信不明白的時候而作的。並且我主的恩是格外豐盛, 使我在基督耶穌里有信心和愛心。基督耶穌降世,為 要拯救罪人。這話是可信的,是十分可佩服的。在罪 人中我是個罪魁。然而我蒙了憐憫,是因耶穌基督要 在我這罪魁身上,顯明祂一切的忍耐,給後來信祂得 永生的人作榜樣。但願尊貴榮耀歸與那不能朽壞不能 看見永世的君王,獨一的神,直到永永遠遠。阿們 。」
【9:10~19上】 在大馬色城中,神向一名虔誠人亞拿 尼亞顯現(參22:12),他可能是大馬色教會的領袖。在 異象中,神要他膏抹掃羅(9:10~12)。雖亞拿尼亞表 示困惑,但神答說保羅是神揀選的器皿(9:13~16)。 終於亞拿尼亞與掃羅見面,並將神的使命轉交與他, 又使他被聖靈充滿。自此,掃羅的生命是一個聖靈約 束改造過的生命,先前對教會的仇恨變成了熱愛,自 負自義變成了溫柔謙順。 掃羅雙眼立時重見光明,表示神對他的悅納,他 亦即時受洗,表示他對神矢志不渝的奉獻。 【9:19下~22】 改變後的生命是喜歡與其他信徒交往 的(參約壹3:14),掃羅也不例外,隨即他在各會堂傳 講耶穌是基督。這位本要在會堂捉拿基督徒的人,如 今轉變成為基督教的辯護者,使「友」、「敵」皆大 大驚奇。 【9:23~25】 23節的「過了好些日子」乃是加拉太書 1章17~18節的三年時間,此時掃羅在阿拉伯(在大馬色 附近的拿巴提Nabatean境內)沉思、預備,整理自己對神 的領悟。 W.Wiersbe說這是掃羅的「西乃山」(像摩西) 經歷【注7】。三年後回到大馬色再傳耶穌是基督,因 此猶太人商議要殺害他,但他的門徒用巧計助他脫險 (參林後11:32)。
掃羅逃難(9:26~30)
【9:26~29】 掃羅逃難至耶路撒冷,在路上思潮的起 伏,令人感慨萬千。可是在耶路撒冷城,門徒以為他 是披上羊皮的豺狼,不欲與他結交(9:26的「想」字是 不定式時態,表示不停地嘗試),惟有巴拿巴為他說項 (9:27),掃羅終能在耶路撒冷自由傳道,秉承司提反 的遺志,尤以說希利尼話的猶太人為對象。但先前的 朋友今卻轉為仇敵,並欲置他於死地而後快。
【9:30】 據加拉太書l章18節所記,這次掃羅在耶路 撒冷只逗留十五日,現今他生命有危,門徒將他送出 險地,直至該撒利亞。後他逕自回大數去,此一去又 約七年(參11:25~26)。據加拉太書1章21節記,此次 保羅前往敍利亞及基利家境內傳道,故此使徒行傳15 章23節所提及在敍利亞和基利家等地的教會,可能是此 時創立的。
書目註明
- 【注1】 G.W.H.Lampe,The Seal of the Spirit,London: Longmans&Green,1951©,1967,p.72.
- 【注2】 如J. D. G. Dunn, Baptism in the Holy Spirit,SCM,1970,p.55.
- 【注3】 I.H.Marshall,「Acts",TNTC,IVP,1994, p.155.
- 【注4】 H. J. Cadbury, The Book of Acts in History, A&C Black,1955,p.18.
- 【注5】 R. N. Longenecker,「Acts」, EBC, Zondervan,1981,p.366.
- 【注6】 W.L.Knox, St.Paul and the Church of Jerusalem,CUP,1925,pp.53,59.
- 【注7】 W. W. Wiersbe,「Acts」,BEC, Victor, 1985,p.4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