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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神學 07

出自基督徒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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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啟示的價值

不能高估或低估一般啟示的價值。

在決定一般啟示的價值上,有一個大的危險--那就是評價不是過高便是過低。當我們注意到神在他特殊啟示上,所賜與的豐盛恩典時,有時我們感到心醉,甚至覺得一般啟示已失去對我們的全部意義與價值。可是有時,當我們反應到一般啟示在自然與世界中的真、善、美時,那在基督的位格與工作中所彰顯的特殊啟示在我們心靈之處看來就可能失色了。

此種危險,不是偏左,就是偏右,經常存在於基督教會中,不是否認或忽視一般啟示,就是否認或忽視特殊啟示。每一個都在理論上被否認,在實踐上大受忽視。目前對一般啟示的不公平處理的試探,不象過去那樣厲害。然而更大的試探,就是把特殊啟示僅限於基督的位格,尤有甚者,是完全否認基督的位格,認為只是一般啟示中的一部分。

這兩方面的一邊倒,我們要特別加以防範。假如我們從《聖經》來觀察人類歷史,並從其中得知人蒙受一般啟示的好處,我們便得到教益。雖然人在此啟示的亮光中,在各方面大有成就,可是,明顯見出他們的知識與能力在別的方面,卻受到不可避免之界限的限制。

當始祖在樂園干犯神的誡命時,他們的刑罰並沒有馬上來到。他們並未在犯罪的當天死亡,還仍然活著,他們也並沒有被丟在地獄裡,反而接受到治理全地的命令。他們也沒斷後:他們領受到女人後裔的應許。簡而言之,神所知與神所立約的情況,是人所不能預期的。這種情況具有特殊性格。其中混含著憤怒與恩典、刑罰與祝福、審判與容忍。這種情形在自然與人類中仍然存在,並在其中含有最強烈的對照。

我們居住在一個奇特的世界中,是一個充滿巨大對比的世界。高與低、大與小、崇高與卑鄙、美與丑、悲與喜、惡與善、真理與謊言的對比,這一切都交織在高深莫測的人類關係中,同時,生命的莊嚴與空虛也把握著我們。我們很容易樂觀,而又悲觀。全世界都站在幽默之中,最好的一句形容詞就是令人啼笑皆非。

世界目前的情況主要原因就是:因為人的罪,神不斷地彰顯他的憤怒,然而由於他自己的美意,仍向世人施恩。我們雖然因他的憤怒而消滅,但在早晨卻因他的慈愛而滿足(詩90:7-10)。他的怒氣不過是轉眼之間,他的恩典乃是一生之久,一宿雖然有哭泣,早晨便必歡呼(詩30:5)。咒詛與祝福是如此互相依存,以致有時咒詛變成祝福,祝福又變成咒詛。工作汗流滿面是咒詛,然而立刻得到祝福。十字架是最大的刑罰,然而卻是最豐盛的恩典,那就是為什麼十字架乃是歷史與一切對立和好的中心點。

在墮落之後,這種情況立刻發生,直等到亞伯拉罕蒙召時為止,有一特殊性格。創世記前十一章是特別重要的;構成了全世界歷史的分歧點與根基。

一般啟示與特殊啟示的關係

值得我們立刻注意的事,就是一般啟示與特殊啟示,雖然有區別,但並不個自獨立,反而互相關聯,同時都是針對人類而發的。起初,特殊啟示並非只給幾個人,也不僅限於單一的百姓,乃是賜給當時所有活著的人。世界的被造,人的創造,樂園與墮落的歷史,罪惡的刑罰,神恩典的最初宣布(創3:15),以及公共的崇拜(創4:26),文化的起步(創4:17),洪水、巴別塔的建築--這一切都是人類所帶來的珍寶,認為是經行此世界所有的裝備。因此,這些事件的傳遞往往以非常突出的方式出現在世上不同民族中間,就沒有什麼大驚小怪的了。人類歷史有一共同的起點,並建立在共同的基礎上。

雖然如此,一種分歧仍在人類之間發展開來。其原因即是宗教,人與神中間的關係。對神的服事仍然是很簡單的。只要人類僅包括幾個家庭,像我們現今所有的公共崇拜就是不可能的。雖然如此,對神的敬拜從原初就有,方式是以獻祭與祈禱,奉獻禮物,以最佳之物獻給神(創4:3-4)。聖經並沒有告訴我們,人如何來獻這些祭物,而且今日學者對獻祭來源的解釋意見也各殊。不過,最清楚的就是最初的獻祭是出於依靠神、感謝神的意識,而且在性質上是象徵的。這些祭物都是代表人對神的奉獻與降服。要緊的不在乎禮物,乃在乎獻祭所存的心。在存心與禮物上,亞伯所獻的比該隱所獻的更美(來11:4)。因此為耶和華神所悅納。但從起初在亞當的子孫中間,就有了分野--義者與惡者、殉道者與殺人者、教會與世界之間的區分。雖然該隱犯了殺人罪,可是神仍照顧他,把他找出來,教誨他悔改,並向他施恩而未定罪(創4:9-16 ),破裂仍未得彌補。直至該隱族與塞特族的分裂達於頂點。

該隱族與塞特族的分裂至挪亞洪水的歷史

在該隱族的社會中,不信與背道,世世代代都大幅度地有增無減。他們雖然尚未達到拜偶像的程度,那是不錯的。在洪水以前《聖經》並沒有提及人們之間有這類的事。這些假偽的宗教形式,並非是原始的,乃是以後發展出來的,是該隱族心中受壓制而產生的意識證據。該隱族並沒有向迷信屈服,乃是向不信屈服。雖然他們不是在實際上,但在理論上他們已經不承認神的存在和他的啟示了。他們的生活行動就好象沒有神一樣。他們吃喝嫁娶正象人子要來的那個時候一樣(太 24:37-38)。他們致力於文化,並在文化中尋求救恩(創4:17-24)。享壽數百年(創5:3以下),占有豐盛的恩賜,強壯的身軀,並誇耀武器的精良(創4:23-24),他們幻想自己的力量可以拯救他們。

在塞特的後代中,認識神的知識與崇拜的確還保留了一段長時期。事實上,我們看到在他兒子以挪士的時候,人們求告耶和華的名(創4:26)。但這並不是說,那時人才開始以獻祭和祈禱來敬拜神,因為以前已經有了這些舉動。我們看到該隱與亞伯的祭獻,但沒有提到祈禱,無疑祈禱從起初就是拜神的一部分,因為沒有祈禱,崇拜神是想不通的。當然,獻祭本身,就象徵著祈禱,而且無論在那裡,有獻祭就有祈禱。創世記四章廿六節那裡所說的意思並不是在這時候人才第一次求告耶和華的名。因為除了耶和華的名,在那時候應已被人所共知之外,神的屬性在耶和華那名中尚未啟示出來,直到摩西的時候,而且那是在很久之後(出 3:14)。那裡所說的求告耶和華的名,大概是此時塞特族與該隱族已分開自成一部落,為承認耶和華的名而舉行公共聚集,他們如此公共地、聯合地證明他們忠於神的崇拜,與該隱族有別。他們的祈禱與獻祭不是個人的,乃是聯合集體的見證。在此例上來說,該隱族向世界的崇拜屈服,並從世界中尋求救恩,而塞特族信靠神並以祈禱感謝的心,以傳道與承認真道在罪惡的世代中求告他的名。

由於此公眾的宣講,召人悔改,後來延續到該隱的後代。甚至在塞特族宗教與道德墮落,和世界雜處的時期,這事仍在進行。以挪士的曾孫名叫瑪勒列(創 5:15),意思是"神的讚美"。以諾與神同行(創5:22)。拉麥在生他兒子挪亞的時候表示有盼望,說這兒子必為我們的操作,和手中的勞苦,安慰他們,因為耶和華咒詛地(創5:29)。挪亞本人後來成為傳義道的(彼後2:5),藉著基督的靈向當代的人傳揚救恩的福音(彼前3:19-20)。

但是,像這類的聖徒是愈來愈例外的了。塞特族與該隱族彼此通婚,生下來的孩子在體力的勇敢上,遠超過以前的世代(創6:4)。人類的敗壞是迅速的,人從小到大,心所思想的盡都是惡,全地充滿了強暴(創6:5、12、13及創8:21)。雖然如此,神還是寬容忍耐,給人一百廿年悔改的機會(創6:3與彼前3:20),雖然神藉挪亞的傳道,給人逃命的機會,可是古代的人仍硬著頸項走下去,至終遭受洪水的毀滅。

洪水後神為保證人類之繼續存續而締結的自然之約,這些可怕的刑罰(挪亞一家八口倖免)之後,又來了一個時代,與洪水前的時代完全不同。

洪水正如聖經所描述的,在人類歷史中是一奇特事件,只有末日的大災難可與之相比(創8:21以下)。此洪水猶如毀滅世界的洗禮,並拯救信者(彼前 3:19-20)。新時代由立約的結果而引入。洪水後,挪亞築壇,向神獻祭表明心中感恩的祈禱,於是神對他自己說,以後再不用洪水毀滅世人了,並將正常的次序引入自然界中。在此時期人的心從小懷著惡念(創8:21)。這句話很像創世記六章5節的話,而又十分不同,那裡說人終日思想的盡都是惡,它是想到世界的滅絕,而八章21節是想到世界的保守。前面的比方,重點在於古時人心的敗壞所表顯的惡行,而後者的比方,卻在於惡性總是在人心中持續,洪水之後的人也是如此。

這似乎是說,耶和華在這末後的話中所要說的,就是他知道從他所造的人所期望的是什麼。人的心還要犯各樣可怕的罪,還要惹動他的怒氣,以後還要毀滅世界。可是神不願意這樣作。因此,他為人類與自然立下了固定的法則。為人與自然界立下行程,藉以防範限制。這一切都在洪水後,耶和華與人立約,因此被稱為自然之約。

在廣義方面來說,這約也是出於神的恩典,這是不錯的,與一般所謂恩典之約在原則上有所不同,即與基督和教會所立的約不同。因為這自然的約是想到人心是惡的,從小時一直到長大都是惡的。這約是在創世時所賜給人的,生養眾多,治理全地(創9:1-3、7),為了達成此目的,神吩咐人不可害命(創 9:5-6)。此約是與挪亞立的,他是人類的第二始祖,當然也是與全世界的人立的,全世界的受造之物,有生氣與無生氣的都包括在內(創9:9以下)。此約的記號即是自然界的表顯--虹(創9:12以下),此約的目的,就是免去第二次象洪水這樣的刑罰,保證人類與世界繼續生存(創 8:21-22;9:14-16)。

挪亞之約將人與世界之存續置於穩固的根基上

如此,人類與世界的生存在不同與穩固的基礎上得以安息下來。這基礎不再是創造的作為與法則,乃是神的憐憫與忍耐。新而特殊的作為,並非由於人常侵犯創造的法則,人犯罪後神還得允其生存,乃是藉此約,神一定要保存他所創造的,即便墮落與背道。從此以後被造的世界的維護與治理不再靠意志的決定,乃靠約中的義務。藉著約中的條款,神要保全世界並其中的生命。在這約中,神將他的聖名與尊榮,他的真誠與信實,他的話語與應許賜給了他所創造之物,保證他們繼續生存。因此,管理人與世界的法則,在與全自然界所立的恩典中確定了(創8:21-22;伯14:5-6;詩119:90-91;詩148:6;賽28:24 以下;耶5:24及31:35-36;33:20、25)。

此自然立約與洪水前所存有之事情的次序完全不同。以前巨大的自然力受到了控制,以前在生物中的怪物如今已絕跡,以前震撼全宇宙的巨變已歸於正常。人的壽命縮短了,人的體力不如從前,人的性情比從前溫和,人受到社會要求的管教,被置於政府紀律之下。

由於此約自然與人類受到限制,律法與規則到處皆是,堤防與水渠都要阻止罪惡的洪流,次序、尺度與數目乃創造特性的記號。神制止人類中的獸性,所以才給他機會發展自己在能力、藝術、科學、政治、社會、工作與呼召上的恩賜和機會。如此神完成創造歷史的條件。

神使人類分散叫以色列人成為啟示的對象,然而,人類歷史再次受到神的干涉,就是在巴別變亂人的口音。洪水後,人類最初是住在亞拉臘,在亞美尼亞高原,挪亞就在那裡作農夫(創9:20)。當人在數目上增多時,其中一部分順著底格里斯河與幼發拉底河流域向東發展,進入示拿或稱美索不達米亞的平原(創 11:2),在此安頓下來,不久,財富與能力俱增,於是想要建築一高塔來傳揚自己的名,以免人類分散。他們違反神使人生養眾多,治理全地的命令,他們想藉外部中心來使內部團結,聯合全人類,發展人類自己的大能,在所有的目的與努力上為要榮耀人。在歷史上,這是頭一次人類想要集中所有的智慧、能力、藝術、科學與文化,起來抵抗神和他的國度。這種想法後來繼續不斷地興起,終於在歷史中實現所謂偉大人類的夢想。

因此,神必定要干涉人類的妄想,使建立世界大帝國的計劃永遠失敗。神使人的口音變亂了,因為到那時為止,人們只說一種話。到底如何變亂?變亂的時期為何?我們不得而知。總而言之,人們在生理上、心理上彼此分歧,開始用不同的名字,看不同的事情,於是分成不同的國家與民族,向全世界各地分散。也應當注意,此口音的變亂,是為了挪亞眾子的後裔分散為各族與各家族(創10:1以下),並為使他們從亞美尼亞移居示拿而作準備(創11:2)。假如當時沒有分散的懼怕與威協,或許不會有建造巴別塔的幻想。

聖經用此法來解說各國、各民、各種語言的的由來。當然,人類驚人的分散乃是一件空前絕後,莫可言宣的事實。本來都由同一父母所生,有同一靈魂,有同一的血肉之身,突然間,這些人彼此對立,尤如陌生人,彼此互不了解,不能構通。此外,人類分為不同的族類,為自己的生存彼此挑戰,互相殘殺。種族的分歧,國家的意識,仇視與敵對,乃人類中間的分散力。這是神驚人的刑罰,是不能藉著世界大同,或和平聯盟,"普通的世界語",或任何世界聯邦或國際文化來解決的。

如果想要在人類中有聯合,是不能藉象巴別塔那樣外部、機械式的運動來達成目的,乃是要藉福音內部的發展,在同一元首之下的聚集(弗1:10),藉著聖靈的重生(徒2:6),並藉著列國在城的光里行走(啟21:24)來達成。人類的合一惟獨藉著內部的活動才能恢復,先在裡面開始,然後在外部才能有所表現,這個內部的諧和是最初巴別塔變亂口音時,基本上受到攪擾的。為了給真正的合一容留餘地,假偽的合一必須根除。

為了在世上有神的國,世界國度必須粉粹。因此,從今以後國與國在地上分裂,在這些國家中,以色列被揀選出來,成為神啟示的對象。一般啟示與特殊啟示(直到如今仍互相有聯屬)一時之間有所分別,在十字架下又彼此互認。為了行走在神的道路與法則上,以色列人被隔離,而神則讓其他國家走他們自己的道路(徒 14:16)。

無法解釋神為何放棄以色列以外的其他民族

當然,我們不該解說,這是神絲毫不顧念這些國家,完全任其自便,聽憑他自己的命運。有這種思想是不合理的,因為神是創造者、支持者與萬物的統治者,沒有他的大能、無所不在的能力,任何東西都不能生存或發生。

況且,《聖經》屢次說明神絕不忽視其他的人民。當至高者將地上的萬族分開的時候,當他分開亞當後裔的時候,他按著以色列人的數目,立定萬民的疆界(申 32:8)。神按著以色列人的數目比率來承認他們,並照著他們的數目分地域給他們;但他也將產業賜給他們以外的國家,如此立定萬民的疆界。他從一本造出萬族來,他們的生活、動作、存留都在乎他,他創造堅定大地,並非使地荒涼(賽45:18)。並且預先定準他們的年限,和所住的疆界。他們的壽命幾何,並各國所住的地界都已由他的美意決定(徒17:26)。

從前時代,神任憑萬國各行其道,然而為自己未曾不顯出證據來,就如常施恩惠,從天降雨,賞賜豐年,叫人飲食飽足,滿心喜樂(徒14:16-17)。他叫日頭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給義人,也給不義的人(太5:45)。他藉著在自然界與歷史中的啟示,對世人的良心發聲音(詩19:1)。自從造天地以來,他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雖是眼不能見,但藉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羅1:18-19)。外邦列國雖然未能像以色列民那樣接受律法,因此在具體的意義上說,如果他們在道德的本性上,行律法上的事,他們雖然沒有律法,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這律法就是他們的是非之心,已經刻在他們的心上,並且他們的思念互相較量,或以為是或以為非(羅2:14-15)。

因此,外邦人的宗教與道德的意識足以證明神繼續地看顧他們。道起初與神同在,這道就是神,萬物是藉著他造的,這道就是人的光與生命。他們的生存與意識,以及他們的了解都由於這道,不但在起源與原理上他們是屬於神的,就是在繼續生存上也是靠著這道。因為神的道不但是創造萬物,他在世界中仍然是萬物的支持者與治理者。如此,道將生命賜給人,並且藉著意識、理性與了解照亮世上的人(約1:3-10)。

歷史印證《聖經》的見證。自從人類墮落之後,在迦南人的圈子中,各種發明與事業就開始不斷興盛起來(創4:17以下),並且洪水之後,那些定居在示拿平原的人的文化,都達到非常高的水準。根據創10:10,寧錄(含的孫子,古實的兒子)建立了巴別王國。聖經說他在耶和華面前是個英勇的獵戶,因為靠著他不尋常的體力,他殺戮了食肉的野獸,使得示拿平原安定適於居住,他也發動並引誘百姓使這地成為他們定居之所。如此,他建造了各種不同的城市,有巴別、以力、亞甲、甲尼,全位在示拿平原上。從那地出來,他又往亞述去建造了尼尼微、利河伯、迦拉與利鮮各大城。

根據《聖經》,示拿地的最早居民不是閃族,乃是含族,並關於亞述的最近科學研究顯示已證實了這一點。示拿最早的居民後來被閃族的移入而侵占。這些人仍保持他們自己的語言,但承襲了蘇摩連(巴比倫南部)的文化,後來與之同化,造成以後的迦勒底文化。閃族占了優勢,特別是漢摩拉比,巴別的君王,或許是創世記十一章1節中的暗拉非,把巴別提升為國都,使示拿全地受他管制。創世記十章說到同一件事,雖然11節提到,含人寧錄從那裡出來往亞述去,在那裡建立了城市,22節告訴我們說,亞述與亞法撒、路德、亞蘭同為一父所生,認為是閃的後裔。

我們在示拿地所發現的文明性質,在科學、藝術、道德與法律、商業與工業方面都正達於高峰,愈經過發掘,就愈知道其奧秘。究竟何時發生並如何發生,我們不得而知,但我們知道一件事,那就是說古代的人仍未開化的這種說法靠不住,經歷史證實,挪亞時代的人類,象寧錄這樣的人,是居於最高文化水準的人。

況且,此文明並非僅限於示拿地。當人的口音變亂後,開始往四處遷移,散居於世界各地。如此有些民族越發遠離文化與文明的中心,在歐、亞、非洲的偏遠地區、蠻荒之地的覓居。無怪乎這些族與人民獨居一隅,與各國通商斷絕,每日與野蠻人和未開化者相處,仍居於原來的文化水準上,甚至低於原來的文化.這種人是我們在歷史研究中所說的"未開化的民族",但這種說法是不正確,是錯誤的,因為在這些民族當中,我們發現文明中的基本成份,他們都有人的意識,意志、理解、家庭制度、社團觀念、工具與裝飾。

此外,在這些國家民族中有很大的區分,要指出"文明人"與"野蠻人"之間的界限是不可能的。例如,在南非的土著、玻里尼西亞人與黑人間就有顯著的不同。可是不論萬物有如何的差異,他們都有記憶與希望的共同觀念與傳統,例如洪水,它指出了人類共同的根源。

論到所謂"開化的"民族,如印度人、中國人、腓尼基人與埃及人更是真實。在這些民族中間我們所發現的世界描述的基礎,與示拿地挖掘出來的如出一轍。這是所有文明的來源,是人類的搖籃與褓姆。人類是從中亞細亞向外擴展的,從此中心點,人類有其文化的基本因素,就是開化人在其擁有的,又經過各自進一步的發展。巴比倫的古代文化,即其著述、天文學、數學、日曆等等,仍為我們今日文化的基礎。

從宗教道德的觀點看異邦民族的歷史

雖然如此,當我們從宗教與道德的觀點來看整個文明歷史的時候,我們所得到的乃是極度的不滿與彷徨。論到這一點,使徒保羅說過,外邦人從神的一般啟示知道認識神,但不榮耀他,也不感謝他,在他們的思念上成為虛妄,無知的心便昏暗了。自以為聰明,反成了愚拙,將不能朽壞之神的榮耀,變為偶像,彷佛必朽壞的人和飛禽走獸昆蟲的樣式(羅1:21-23)。有關各民族宗教不公允的歷史研究導致此同一結論。一個人憑著虛偽哲學的參考,可能研究人各類的宗教,在人類的感覺中達到一個模糊的宗教本質,忽視了保羅所下結論的嚴肅性。但事實依然存在:人類長期的文明未能榮耀神,也不感謝神。

就是在那些示拿平原最早的居民中,我們也發現此拜物教,而不拜創造之主。根據某些人士的報導,巴比倫人宗教的基本概念,有如其他宗教的基本概念一樣,仍屬獨一神的概念,無疑此種獨一神的觀念,在崇拜受造之物以前已經存在。但事實上,巴比倫人的宗教就是榮耀一切受造之物,它們都被當作神而拜之。至於如何演變到如此地步,不拜獨一真神而去拜受造之物,我們不得而知,也無歷史資料可查。

但是如果說宗教是從泛魔教(Polydemonism)(相信各種的魂與靈,即物神崇拜、精靈崇拜與圖騰崇拜),經由泛神主義而演變至一神主義,則是武斷的,是未經證實的妄論。在任何地方都沒有看到這類的事。以色列是一個特殊的例外。但歷史屢次證明人從承認一位神而墮落到崇拜多神:在以色列和許多基督教會的歷史中,並且在我們今日生活里是可以見到的。一旦獨一真神被棄絕的時候,各種多神主義的觀念與迷信的習尚便會接踵而至。

此外,在"高尚"與"低等"宗教之間根本沒有這樣的大區分,就如一般人所說,在開化民族與野蠻民族的宗教之間沒有什麼區分一樣。在各異邦民族中,如同在基督教民族中一樣,均有同一的宗教概念與習慣。由於基督教的腐敗,這些同樣的觀念與習慣也隨之而復起。

這些觀念與習慣都是些什麼呢?首先就是崇拜偶像與形像,這些事在所有人群中間存在。拜偶像就是將別的東西來代替獨一真神的地位,或與神同等並信靠它。有時這些代替神的偶像是受造之物,例如蒼天、日、月,星辰,就是巴比倫人的宗教,因此被稱為星界宗教。有時崇拜的對象是英雄、天才或偉人,被認為是居間之界的,神與人中間的靈者,例如希臘人所崇拜的。有時是死去先祖進入另一更高的境界,成為主要的榮耀對象,即如中國人的宗教。有時人拜動物,如雄牛、鱷魚等,有如埃及的宗教,有時魂與靈被認為是暫時或永久的居住在各種生物與無生物中,如此就構成野蠻人與文明人崇拜的對象。

不拘拜偶像的形式為何,總是說明人崇拜受造之物主,而不拜造物之主。神與世界之間的區分已不復存在。那就是說神的聖潔、神與各受造之物間的區分、神絕對超越萬物之上,在外邦人中都已經喪失了。

第二,隨著拜偶像而來的,就是有關人與世界的錯誤觀念。在外邦人中,宗教並非是獨立的,總是與人生的一切,與政治和社會,與藝術和科學都有連帶的關係。根本找不到一種僅僅論到情感上之態度與狀態的外邦宗教。宗教是與人和神有關係的,因此宗教也常涉及其他的關係,暗示著一種確定的世界人生觀,以及萬事的來源、本質與目的。相信假神的宗教觀念,總是與過去和未來有關。在各宗教中均有懷念天堂與渴望未來,且有關人類與世界的起源和對將來的觀念。最初這些宗教都存在著黃金時代的觀念,接下來就是銀的、鐵的與泥的,也有人不朽的觀念,生死與審判的想法,義與不義各有歸宿。有些宗教所著重的也各有不同 。中國人的宗教多盼望過去與祖先崇拜。埃及人的宗教則盼望將來;事實上就是死的宗教。但是在所有的宗教中,這些因素都多少有些地位。

所有這些宗教的說法都在其所謂的真理中,含有各種的錯誤與愚昧。在創造主與被造者之間的分野被漠視,因此世界與人類,靈魂與身體之間的界限已不復存在。至於肉身的與道德的、物質的與精神的、屬地的與屬天的,彼此之間的關係也已經混淆不清了。由於對神聖潔意識的缺乏,對罪的認識也就模糊了。外邦世界既不認識神,對於世界與人也不認識,對於罪惡與愁苦也就更不認識了。

第三,各國的宗教都想用人的力量來獲得救恩。拜偶像自然引至一個自我意志的宗教。當獨一真神的崇拜被放棄的時候,就沒有一個崇拜的對象,也沒有真正的歷史啟示值得遵循,於是人就強迫人手所造的神去啟示他們自己。偶像崇拜總是隨著迷信、算命與魔術而來。通神術就是描寫到一個人用自己的努力或利用跳鬼者、算命祭司等人,與天文學、解夢以及其他方法來探知神的心意。

當然這些事在各方面也有所表顯。這些在不同宗教中有其地位並構成外邦宗教的必要成份。那就是以人為中心並靠自己來得救。這些虛偽宗教中,無一宗教有真正救贖(與神和好)的性質並其中所含的恩典性質。

異邦宗教內的改革家及其改革

雖然以上是簡單地介紹有關外邦宗教特性上的一般描術,可是其中有些需要特別注意。一方面某民族宗教由其各種迷信的方式而失其性格,另一方面由於文化與文明的急速發展就產生了衝突。從此衝突中,無疑是由於神之護理,有些聖人屆時而生,將此衝突和解並企圖將宗教從極深的墮落中拯救出來。這些人如約於主前七百年波斯拜火教的始祖瑣羅亞斯德(Zoroastor)。又如主前六百年中國的孔夫子。主前五百年印度的釋加摩尼。主後七百年亞拉伯的穆罕默德。尚有許多不知名之士。

以上這些人所設立的宗教事實,在各面都是超越其原始的部落宗教,關於這一點意見是一致的。進化與墮落的臆說,不拘在其他文化方面,或在宗教方面,都是一面倒的,不足以說明這方面所彰顯的證據,只能由一種形式來說明其本身。興衰的時期,在各民族中,在各人生領域中是屢見不鮮的。

況且,不能說這些人是蓄意欺騙人的,或說是撒但的使者。他們都是誠實人,在他們的內心中,在部落的信仰與其本人所得光照的意識之間,都有相當的交戰。由於所得到的亮光,他們都向著真正的幸福全力以赴。這些宗教雖然有些改革,所不同的僅是在方式上 ,但在拜偶像的本質上,卻仍是一丘之貉,當然這些人也都是由虛偽宗教的樹上砍下來的野枝子,老根還在。拜火教所傳的,著重善與惡之間的對比,此對比所著重的不但只是道德方面,也著重物質方面。因此被迫在善神與惡神之間作一區分,並造成一個二元論,對自然、人類與動物界均產生實際的影響。"孔教"乃全國性的宗教,崇拜自然與祖先。"佛教"起初並非宗教,乃是哲學,認為苦難是一切罪惡之根,而存在乃是苦難的來源,因此佛教勸人要禁慾、麻木良心、消滅自己的存在作為得救方法。"回教"的穆罕默德了解猶太教與基督教,相信審判,並承認一位神,的確也影響宗教與道德的改革。但在他私人的生活上,他越發傾向於政治與法律,而且他所設立的宗教未給神人間的交通容留餘地。自然"回教"既不了解神與人之間分離的原因,也不明白和好之路。對回教而言,天國的救法乃是完全滿足感覺上的欲望。

人類無法由一般啟示見到真神

因此,當我們考察一般啟示的時候,一方面我們發現一般啟示有很大的價值,結出豐碩的果實。另一方面則是人並未因此找到神。由於一般啟示,我們在所有人類的裡面發現宗教與道德意識;在他們裡面仍然有真理與虛偽、善與惡、公平與不義、美與丑的存在。他們仍生活在婚姻、家庭、社區與國家的關係中,受到內部與外部的約束,免致退化到獸慾主義。在這些限制之內,他們忙於生產、分配,並享受各種屬靈與屬物質的事。簡而言之,由於一般啟示,人類得以保存,支持其合一,使其在歷史中得以持續並發展。

雖然如此,真理仍在,但卻如保羅所說,世人憑自己的智慧不認識神(林前1:21)。當保羅說到世人的智慧時,他所說的是非常嚴肅。在一般啟示的亮光中,世人將智慧中之智慧集於大成,那就是有關今世的生活。但此屬世的智慧,使世人無可推諉,因為這智慧證明人類並不缺乏神的恩賜,如心意與理性,理智與道德的能力。世人的智慧表明因為人心地昏暗以及剛硬的心,並未正當運用神所賜給的恩賜。

光照在暗中,但是黑暗並不接受光(約1:5)。道來到世界,但世界卻不認識他(約1:10)。世人憑自己的智慧並不認識神(林前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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