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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神學 04

出自基督徒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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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之至善

人之至善就是神,僅靠物質世界不能滿足人,唯獨神才是人之至善。在一般的意義上,我們可以說神乃是他一切受造之物的至善。因為神是萬物的創造者與支持者,一切生命的來源,眾善的根基。一切受造之物每時每刻的生存皆本於他,他是獨一、永遠與無所不在者。

但至善的觀念往往包括著受造者本身也承認並享有的善良思想。當然,在無生氣的、非理性的受造物就不是這樣。無生氣的東西只是存在而已,毫無生存的原則。其他受造之物,如植物本身有生存的原則,但無任何知覺。動物在本身內有生存的原則,此外尚有知覺,但這種知覺只限於可見的、外在的知覺而已。它們所知道的只是屬世的,而非屬天的;它們知覺實際的、快樂的、有用的東西,但它們對於真實的、善良的與美化的卻毫無見解;它們有一種感知上的感覺與欲望,因此它們也得到感知上的滿足,但卻無法了解屬靈的事。

至於人,情形就完全不同了。人從起初就是按照神的形像和樣式造的,這種由神而來的根源並屬神的關係是永遠不能抹除或毀壞的。雖然因為人犯罪的緣故,失掉了神形像中的知識、仁義與聖潔的榮耀屬性,但在他裡面仍有受造時所賦予他之神形像的"一點點殘存部分";就這一點,不但足以表明他是犯罪遠離神,也證明他從前受造的光榮,並繼續不斷地提醒他是屬於神的,並他屬天的命運。

在人整個生命與活動中一切的思想、工作,足以顯明他是神的受造者,物質界所提供給他的一切都不能滿足他。人儘管是一個屬物質界的人,但他也超越此現世的範圍而達於超自然的境界。他的腳雖然站在地上,但是他卻抬起頭來注目上方。他對有形的、屬世的事物有所知覺,但他也覺知無形與永世的事物。他有屬世的、覺知的與暫時的欲望,但他也有屬天的、屬靈的與永遠福氣的盼望。人有知覺與感知上的認識,動物也有。但他賦有知識理性,能叫他的思想遠超於知覺界以上,而提升到非物質的思想界與永遠觀念的境界。人的思想與知識雖然僅限於他的頭腦,但在其本質上卻完全是屬靈的活動,遠超於眼所能見,手所能摸的事物。由於此種思想,他與不能見、不能摸的境界建立了關係,但這種關係乃是實際的,比屬世的關係更加實際。他所追求的並非實際的現實,乃是屬靈的真理,就是永遠且不可滅沒的真理。他的理解只有在此絕對屬神的真理上才找到安息之處。

同樣,人與動物一樣也有感知上的欲望,需要吃喝、光與空氣、工作與休息,為了物質上的生存,他必須依賴這整個世界。但在此水平以上,他有一意志在導引他的理性與良心達於較高的善境。令人喜悅以及有用的事物固然在其本身有價值,但不能使人心滿意足;人需要並尋求的良善是非因環境而成為良善的,乃是本身即為善良的、不改變的、屬靈的、永遠的善良。而且他的心意惟有在此至高、絕對、屬神的善良中才找到安息。

根據聖經,人的理性與心意是在人心中有其根源的。關於心,箴言書的著者說必須特別保守,因為一生的果效是由心發出(箴4:23)。甚至從生物學方面來說,人的心也是血液循環的根源與推動力,所以在屬靈與道德方面來說,人的心是高尚生活的根源,是我們自我意識的所在,與神交往,守神律法的源頭。簡言之,心是我們全部屬靈與道德性的根源。因此,我們一切理性的與決志的生活都是由心開始,並受心的控制。

我們從傳道書3:11節得知,神已將永生安置在人心中。神造萬物,各按其時成為美好,所以歷史的全部或部分都與神之心意相符,並彰顯他計劃的榮耀。神將人放在這世界當中,並在人心中定下時間,以致他不能在外部、有形的世界中永遠存留下去,乃是要尋求並曉得神在自然與歷史暫時行程中的永遠旨意。

此種渴望神及人心中所安置的永恆次序是不可爭議的事實,那就是說凡屬乎這世界的任何東西都不能滿足人。他是一個有感知的、屬世的、有限的與必朽的人,但他還是被那永遠的所吸引,並為要得到那永遠的事物竭力追求。人要是得到妻子、兒女、房屋、田產、財寶與一切的產業,甚至全世界,而失喪靈魂,有什麼益處呢(太16:26)?因為全世界也抵不上一個人靈魂的價值。沒有一個富足人是能夠贖他弟兄的靈魂,並將贖價給神;因為靈魂的價值極高,是任何受造之人所無法達成的(詩49:7-9)。

科學、哲學、藝術、道德都不是滿足人的最高善良實際上,有許多人可能接受此道理,只是牽涉到感受上的願望與屬世的財富。他們承認這些東西不能滿足人,並與他的高尚目標不符。但是當所謂理想的價值--如科學、藝術、文化、為社會服務--進入他心中的時候,他的判斷就十分不同。這一切事情都是屬這世界的,聖經上說這些事情都要過去(約壹2:17)。

科學、知識、學問,的確是美好的恩賜,從眾光之父那裡賜下來的,因此受到特別重視。

當保羅稱這世界的智慧在神看為愚拙(林前3:19)時,他警告人對哲學的傾心(西2:8),人心中所存的是虛偽的智慧,是不承認神在一般與特殊啟示中的神的智慧(林前1:21),並在一切的思念上成為虛妄(羅1:21)。但在別的地方,保羅與聖經都非常高舉知識與智慧。因為全部聖經都堅稱惟獨神是智慧,他對自己與萬物都有全備的知識,他憑智慧建立了世界,他使教會認識他諸般的豐盛,聖靈就是智慧的靈,得知神百般的智慧,所積蓄的一切智慧都藏在他裡面(箴3:19; 羅11:33; 林前2:10; 弗3:10; 西2:3)。因此,從聖經的角度看,對於智慧絕不能評價過低,也不能蔑視哲學。

反之,智慧強如財富,一切令人羨慕的都無法與智慧相比(箴3:11);智慧是從神來的恩賜,他乃是智慧的神(箴2:6與撒上2:3)。但聖經所要求的知識,是敬畏耶和華乃知識的開端(箴1:7)。當知識與以上所說的原則脫節時,知識可能仍是知識,但卻逐漸退化至屬世的知識領域中,在神看來乃是愚拙。任何科學、哲學或知識,以為它本身可以自立自足,而在其假定上將神排除,這就使得凡靠賴這種知識的人墮為虛幻。

這一點很容易明了。因為,第一,科學或哲學其本身總有一些特性,只是人智慧的一小部分。因此,知識所能提供的--因為它的特殊性與有限性--永遠不能滿足每個人被造時深遠的需要。

第二,哲學經過一段腐敗時期之後,又進入一個復興階段時,總是有一特殊與誇張的期待。此時哲學是生存在希望中,藉著不斷地努力研究渴望能解決世界的難題。但在此方興未艾的氣氛之餘,那古老的幻滅又重新出現了。難題不但沒有解決,反而愈研究困難愈與時俱增。似乎一切均足以證明的新奧秘,結果一切的知識均證實為悲慘與失望,人又踏入迷途之中,生命又成為奇妙莫測。

第三,應記得哲學或科學不能滿足人心。因為知識沒有德性,沒有道德基礎,反而在罪人手中成為思想並犯大罪的工具,充滿各樣知識的頭腦就為邪惡的心效勞。使徒保羅說:"我若有先知講道之能,也明白各樣的奧秘,各樣的知識;……卻沒有愛,我就算不得什麼。"(林前13:2)論到藝術也是如此。藝術也是神的恩賜,正如主自己不僅是真理與聖潔,他也是榮耀,並在他所作的一切工作上傳揚他聖名的榮美,所以他也藉著聖靈以智慧、知識在各樣作品上裝備藝術家(出 31:3; 35:31)。因此,藝術乃是證明人有天才、有工作的能力;此能力在性質上是屬靈的,並表現他內心的渴慕、高尚的理念,以及他未得滿足的渴望和諧的表現。

此外,藝術在其作品上喚起一理想的新世界,使世界上的紛擾得到和諧。這樣,在此墮落的世界中,智慧人所無法見到的榮美,卻在藝術家的眼中重被發現。因為藝術為我們繪製高過現實的圖畫,對人生是一大安慰,將我們的心靈從驚異中提起,並以盼望與喜樂充滿我們的心。

藝術雖然有許多成就,但所享受的美只是在幻象方面。在理想與實際之間的鴻溝,藝術無法填補。它不能將彼處的異象變成此處的現今世界。它把遙遠迦南美地的榮耀指給我們,但卻不能引我們進入那更美之地成為該地的公民。藝術的成就很多,但並非一切。藝術並非是至聖的、至尊的,並非是人唯一的宗教、唯一的救贖之法。藝術不能贖罪,它不能洗除我們的罪污,也不能在我們生命的憂愁中擦去我們的眼淚。 至於文化、文明、人道、社交生活,不拘人們稱它為什麼,都不能稱為人至高的良善。無疑,我們今日可以說在人道方面有某些程度的進步。當我們把往日貧病、受苦、絕望、孤兒寡婦、神智不正常以及囚犯,與今日對以上各等人的待遇相比較時,我們當然要為之歡喜而感謝。但同時這世界卻又表顯出如此可怕的罪惡,貪愛錢財、好色淫蕩、荒宴醉酒以及褻瀆等等不一而足的景象,令人髮指,到底現今的世界是進步或是退步。有時我們樂觀,但不久我們又被迫墜於悲觀失望的深淵中。

不管怎樣,有一點是千真萬確的:如果服務人類、愛鄰舍不在神的律法上紮根,就失去了能力與它的性格。畢竟,愛鄰舍並非是從人心裡自動發出來的自我證明的事,它乃是一種行動,一種需要很大意志力的服事,並且時常要與自我關心與自私等強大力量相對抗。而且,這種愛鄰舍往往從鄰舍本身上也得不到多少的鼓勵(意思是說,有時鄰舍會令人愛不下去)。人們多半不是那麼可愛,愛鄰舍只是根據神的律法,並使這律法存在我們心中,另一方面樂意按照神的誡命而過正直生活的時候,我們才能真心地愛鄰舍。

人心如果不在神裡面是得不到安息的。因此,在結束時我們要重溫奧古斯丁的話:"人心是為神而造,如果人心不在神裡面找到安息,它是永遠不會安息的。"所有的人實在都在尋求神,正如奧古斯丁所說的,但是他們卻不按正當方法,也不在正當場所尋求他,他們是在下面求,而神卻是高高在上。他們是在地上尋求,但神卻是在天上。他們是遠遠的尋求,而神卻近在咫尺。他們在金錢、產業、名譽、權勢、情慾上尋求神,而神卻是在高處、聖潔之處才被尋見,他與憂傷懊悔的心同居,(賽57:15)。他們尋求神,或者可以揣摩而得(徒17:27)。他們尋求神,同時他們也逃避神。他們對於神的道路毫無興趣,然而他們還不能離開神。他們覺得被神所吸引,而同時又被神所排斥。

正如巴斯噶(Pascal)所指出的,這裡面含有人生最偉大之處與最愁苦之處。他渴慕真理,反而受自然的愚弄。他希求安息,自己反而一再地投向心理上的分歧。他熱望天上的永福,反而戀慕今生暫時的歡樂。他尋求神,卻在受造物中喪失自己。他本是兒子,反而在異地漂流,以放豬為生,以豆莢充飢。他離棄活水的泉源,卻為自己鑿出破裂不能存水的池子(耶2:13)。他好象飢餓的人,夢中吃飯,醒了仍覺腹空;或象口渴的人,夢中喝水,醒了仍覺發昏,心中想喝(賽 29:8)。

科學無法解決存在人裡面的矛盾。科學能計算人的偉大,卻不能計算人的愁苦,人知道自己的愁苦,而將自己的偉大撕得粉碎。人用科學將自己舉的太高,也摔的太重,因為科學不理解他是從神而來的,也不知道他墮落的深重。但聖經對於二者知之甚詳,並對人發亮光;人的矛盾聖經可以調和,雲霧得以澄清,隱昧不明之事可以得到啟發。人是個謎,只有在神裡面可以得到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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