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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端

出自基督徒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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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resy 參:異端曝光台

綜述<ref>http://carm.org/languages/chinese/%E5%BC%82%E7%AB%AF</ref>

「因為這些言論的謬妄,不曾赤露敞開,讓人容易發現,反倒巧妙地加以文飾,並由異樣的新奇說法陳列出來,以致在它無知人的眼中,好像是比真理本身更為真實。」愛任紐《反異端》。

「異端」這個詞來自於希臘語中的『hairesis』,意思是「選擇」 ,或「派別」。起初,異端這個詞並沒有如今的負面含義。 但是,隨着早期教會的逐漸發展至影響到整個地中海地區,很多教師對於基督,上帝,救贖,以及其他聖經主題提出爭議。為了解決這些爭端,教會開始依據聖經區分什麼是真的,什麼不是真的。 例如,亞流派的亞歷山大主教(公元320年Arius of Alexandar )教導人們:耶穌是被創造的。這是真的嗎?這個重要嗎?而其他的錯誤想法,諸如多西特派(The Docetists)教導人們說耶穌不屬於人類,模態派(The Modalists)否認了基督教的三位一體,諾斯底教派(The Gnostics)否認基督是耶穌的化身。 故而出於需要,教會被迫宣佈正統的教義來抵抗這些異端教義。並在同時,譴責這些異端邪說和異教徒。然而不幸的是,一些試圖捍衛和確定真相的人卻殺死了那些與他們觀點不一致的人。是什麼促使了這種敵對行為的產生?只為了打擊那些對聖經觀點持有「不同意見」的人? 答案永遠不可能完全被人所知,在此我也僅能提供自己的解釋。

從文化角度來講,基督教,在受敵對的環境中產生。 猶太教和羅馬帝國都殘酷迫害基督教的信徒和及其傳播。迫害叢生,基督信徒因為自己的信仰被殺死。 在一世紀末期的大流散時期,由於以色列的迫害,基督信徒被遣散分散到整個地中海地區。信仰多神論的羅馬帝國對信仰一神論的基督教也並不友好。從而,基督信徒被進一步迫害。

從神學角度講,聖經教導人們譴責虛假的理論以及虛假的教師。加拉太書 1章8-9兩節經文裏說: 「但無論是我們,是天上來的使者,若傳福音給你們,與我們所傳給你們的不同,他就應當被詛咒。我們已經說了,現在又說,若有人傳福音給你們,與你們所領受的不同,他就應當被詛咒(NASB版聖經)。又見哥林多前書16章22節;哥林多後書11章13節15節;提摩太前書 1章18至20節 ;提多書3章10節。在聖經里為什麼會出現這樣的教導?原因很簡單。基督徒們被十字架上耶穌留給人們的信仰所挽救。但是信仰本身是不夠的。信仰不是一種可以被放在罐子裏的物質。這是對某種事物的信念。信仰與你把它放置的位置有關。如果你把你的信念放入一個錯誤的上帝,你將會迷失其中,因為錯誤的上帝不能拯救任何人。 這就是為什麼上帝在出埃及記的20章3節裏面說:「除了我以外,你不可以有別的神。」信仰不可以去拯救什麼,而是相信上帝可以拯救。

所以我懷疑,由於文化和神學背景的結合,導致基督徒尋求「逃避」的異端。異端有能力站出來譴責,因為他們有足夠的能力混淆福音以使它無能為力。因此,我懷疑對很多古代的基督徒而言,信仰異端成為一個最嚴重的罪行。

重要與非重要

確立區分基督教與非基督教的理論變得很有必要。通過無關重要的信念得出理論去迫害任何人都是毫無意義的。在我看來,這些無關重要的事,包括對嬰兒的洗禮,災難前後的被提,周六或周日的禮拜,教會音樂,具有神賜能力的禮物,崇拜的風格,着裝準則等。這些都不影響一個人的救贖。而不幸的是,在這些方面出現的分歧導致教派的分裂。

而重要的信養包括上帝是誰,耶穌是誰,救贖的恩典,以及耶穌的復活。從種種異端綜合其錯誤,可歸類在三位一體與耶穌的神人二性的本質教義上(耶穌的兩個本質:上帝和人類) 。 聖經告訴我們,這些有關於上帝,基督,救贖,復活的理論是不可少的信念。因此,至關重要的是,基督徒們深知他們的信仰,並知道如何保護自己的信仰使之不妥協。

異端教義在這方面表現為對上帝,耶穌以及救贖自身的攻擊。教會歷經百年的風雨,讓我不斷糾正自己,從而認識到什麼是真理的本質。


基督教的異端

基督教成立初期,使徒亦坦然承認奉行猶太教的「異端」<ref name="bible1" />;在第一世紀的基督教發展時期,其教內已出現「各樣的異端」影響其信仰發展。<ref>以弗所書4:14「使我們不再作小孩子,中了人的詭計和欺騙的法術,被一切異教之風搖動,飄來飄去,就隨從各樣的異端」,聖經。</ref>在基督教悠長的發展歷史中,「異端」一詞總是由某一教義論者斥責另一教派者時所使用,語境下存有負面含意。歷史上,某些基督教的異端份子,時而被定為異端,時而卻被定為正統,有的甚至被個別教派奉之為聖人。

現今普遍基督教認定異端的共同點,是對於被視為正統基督教的道理並非完全反對,但卻將之擴大解釋,視之為真理的全部。其解釋方式或推論,甚至可能將《聖經》所主張的真理摒棄。基督教的異端可能被誤認為基督徒,卻奉行或宣揚《聖經》以外的啟示。其慣常技倆通常是在《聖經》外加上其他更具權威的事物,藉宗教人物、其中經籍或人為傳統信條等事物歪曲經文意義,只使用符合其立場的部分。<ref>卓明煥,《異端學》,張漢業譯, (台北:財團法人基督教橄欖文化事業基金會,1989),4。</ref><ref>哈隆文,《宗教、異教和異端十講》, (美國:真理書室,2002),16。</ref><ref>蘇穎智,《異端辨惑》, (香港:恩福製作中心,1995),101-103。</ref>

基督教早期的異端

1054年天主教東正教大分裂之前由大公會議來認定並譴責異端教派。其中有:

天主教與異端

源於公元325年的第一次尼西亞公會議(Nicaea,Council of)中,決定了與《聖經》相關文書具有權威性及耶穌基督具有神格與否之教義紛爭。當時,但凡不服從者,俱被定為異端。根據1983年天主教法典第751條:「所謂異端,是在領洗後,固執地否認某些天主所啟示和教會所定該信的真理,或是固執地懷疑這些道理」。是以閱讀禁書者俱為異端,連帶發生對新學術的打擊活動。

東西方教會分裂後,天主教與東正教都認對方為異端。此外,天主教更曾設立異端裁判所把被視為異端的基督新教徒處死。在普世教會合一運動的推動下,天主教已不再指其他基督徒為分裂者或異端者,而改稱「分袂的弟兄」(separated brethren)。

新教與異端

基督教新教雖曾被天主教視之為異端,但其信徒或某些教派亦會因天主教所奉行的某些信仰而認之異端<ref>天主教是否異端? </ref><ref>世界之窗</ref>。例如「聖母升天說」,《聖經》沒有提及,但天主教與東正教徒都信仰此說,其說法背後所代表的「聖母崇拜」問題也是基督教神學中最為敏感的課題之一。

基督教新教內的教派,亦出現互指為異端之情況。例如基要神學的支持者,堅持耶穌為童女所生、肉體復活、升天,及因信稱義和聖經無誤的基要五點,譴責自由主義神學思潮為異端之類。現代的個別基督教教派仍會批判某些基督教組織為異端,並通當著書及講道去達其護教目的。<ref>懷安倫研究網</ref><ref>如何辨別異端邪教</ref><ref>判別是否異端 回到聖經去</ref><ref>普及護教學講座第二講「異端邪說」</ref>


<refer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