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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救贖中保者(Mediator salutis)

出自基督徒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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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book.png 聲明:本文主要摘自網頁第四章 救贖中保者, 以便基督徒朋友作資料查詢和學習之用。無任何商業目的!
《基督論2》
序論
第一章 神的救贖計劃
第二章 神的道成肉身: 以馬內利
第三章 基督的人格(Persona Christi)
第四章 救贖中保者(Mediator salutis)
第五章 基督的卑下
第六章 新立約(Foedus novum)的簽訂
第七章 基督的救贖工作
第八章 基督的死和地獄下降
第九章 基督的復活和升天
第十章 基督的三重職分
第十一章 基督的救贖


一、 救贖中保者

神在作他工作時,是通過中保者工作。在做創造工時,他立邏各斯、兒子、第二位格為創造主作工。三位神的工作方式是父在聖靈里通過兒子作工(Pater agit per Filium in Spiritu Sa ncto)。神的創造是由邏各斯來成就,所以是創造中保者(約1:1-3;來1:2;西1:16-17;羅11:36)。這位創造中保者邏各斯因這創造,成了萬物的後嗣(來1:2;西1:17)。

神把萬物的後嗣邏各斯即聖子神立為救贖中保者。這位中保者不是作為神成了救贖中保者,而是成了被造物成為中保者,來救贖自己的創造。


1.聖子神邏各斯照救贖協約(pactum salutis)在三位中間定為救贖中保者(Mediator redempti onis)。進而成就父的救贖計劃。為了成就這個救贖工作,成了人,與他的門徒立約:確保救贖,並且為了確證的救贖要取死。


2.受聖靈洗禮,被任命為救贖中保者即基督神國的王(太3:16;可1:10-11;路3:21-22)。在約旦河邊所進行的受洗儀式當中宣佈的「我所愛的」就是指王。在舊約,王被指認為神的兒子(代上28:6;撒下7:14)。就這樣成了被聖靈膏的,成了彌賽(但9:25-26)亞即基督(約1: 41; 4: 25)。彌賽亞的王位的登基是通過死亡和升天成就的(來1:3;可16:19;行7:55-56;羅8:34;弗1:20;西3:1;來8:1;彼前3:22;啟3:21;行2:33)。基督是用他的死來恢復百姓成為王(啟1:5-6)。把人類贖出,當作神的百姓,就成了王(提前1:6;多2:14;加3:13;彼前1:18-21;啟5:9-10;14:3-4)。


3.借着受洗,接受人類罪的轉嫁。作為救贖主,必要贖人類的罪,所以也必需接受人類罪過的轉嫁(林後5:21)。這個罪過的轉嫁正式地在受洗時成就了(太3:15)。他是義人,是無罪的,不需要悔改罪,卻接受罪人所受的悔改的洗禮,從而把自己與罪人等同了(太3:13-16)。因此被宣佈為背負世界的罪的神的羔羊(約1:29.36)。耶穌把自己與罪人等同,是受罪過的轉嫁的動機(林後5:21;來9:26;羅6:10)。因他負責贖人類的罪,所以受悔改的洗禮,把自己與罪人等同,接受罪過的轉嫁。這個轉嫁是從父而來。因着這轉嫁過來的罪過,他被視為受咒詛的而受死(申21:23;加3:13;行5:30;行10:39)。


4.被立為懷有王、祭司長、先知三重職分的基督。更確切地被立為祭司長性的王。彌賽亞即救贖主出生即為王(太2:2-6;路1:33;賽9:6-7;32:1;啟12:5)。所以他應登為王。其登基就是受聖靈洗禮,更確切地是「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太3:17;可1:11;路3:21-22)的宣佈。

這樣登基的王永久地施行統治(林前15:25;啟2:27;11:15;19:15-16)。因為他的國度是永久的(路1:33)。然而這個王權是靠流血贖百姓才能成就(啟1:5;5:9-10)。他的統治就是從借着死,把人們從罪和死亡贖出來,立為自己的國度開始的(來10:12)。救贖的百姓就是基督的國度(太1:21;啟1:5-6;5:9-10)。因此基督的國度包容世上所有的國度(啟11:15;19:15-16;彌4:1;賽2:2-4)。所以基督的王權是祭司長性王權。


5.基督的工作都是作為中保者的工作。



二、中保者的人格(Persona Mediatoris)


Bavinck和他的神學傳統中,中保者的人格被指示為是基督的名稱(Bavinck, Geregormee rde Dogmatiek,III,214-304;Louis Berkhof,Systematic Theology,312-320)。但仍要說是中保者的人格。基督是神的成肉身,是所立的中保者,所以具有很多名字。這些名字意味着按照中保者的職分(officium)表明出來的他的人格。


1. 耶穌(IhsouV)


耶穌是為了救贖世界而來的救贖者被指定的名字(太1:21)。

(1) 耶穌是為了從罪中救贖百姓而來,因此而得的名(太1:21;路2:11;行4:12;5:31;13:23,38)。所以作為救主,耶穌與彌賽亞是一致的。耶穌就是基督。耶穌這個名字雖作為他的人名給予的,但是因他是救贖者,所以耶穌就是彌賽亞。


(2) 因耶穌是彌賽亞,所以稱耶穌是主(林前12:3;行1:21;2:36;7:59-60;8:16;16:31;19:18;林後4:5;來13:20;林後1:1-2)。所以教會的最初信仰告白是主耶穌(KurioV IhsouV)。(羅1:4,7; 4:2 4;5:1;5:11, 21; 6:23;7:25;8:39;10:9;13:14;15:6;15:30;林前1:2-3,7-8;1:9;12:3;行1: 21;2:36彼後1: 2; e tc)。


(3) 耶穌在舊約里有他的預表(type,Typos)。神決定通過耶穌基督救贖世界並進行了救贖世界工作,所以他用舊約的人物、事件、制度來成就當時的救恩從而事先預表真救贖者耶穌。


A. 嫩的兒子約書亞在兩個方面預表 耶穌。舊約翻譯成希臘語時約書亞把後來預表對象耶穌翻譯成IhsouV,這樣耶穌在約書亞的位上成就事工。


嫩的兒子約書亞即耶穌把百姓引導到迦南地,成就了以色列的救贖。摩西雖把百姓從埃及領出併到了迦南地的入口,但卻沒能進迦南地,而約書亞把以色列定居到迦南地。曾經是奴隸,過着流浪生活的人們最大的盼望是建立自己的國家。以色列雖是神的百姓,但他們經歷了400年奴役生活和40年曠野流浪生活,最終被神引導到迦南福地成為一個國安息了。從尼羅河畔開始的救贖過程直到迦南福地才進入安息當中。


耶穌基督賜給百姓真正的救贖。他以前的先知預言應許了,但沒有帶來實際的救贖。約書亞使百姓定居到迦南地,所以預表着耶穌基督。


B. 約書亞不僅使以色列進住迦南地,而且分配了土地。分配土地從而完全保障生活。從這一點上預表保障救贖和永生的耶穌。


另一方面約書亞沒有征服全部土地,所以沒有進行完全分配。在這一點上也預表耶穌的救贖。完全的征服是通過大衛的手成就了,而且也有了分配。完全的救贖的分配是要通過基督來成就。因為耶穌基督分配永生。


C. 約撒答的兒子大祭司約書亞(亞3:1以下)預表着作為祭司長通過贖罪成就救贖的耶穌。約撒答的兒子大祭司約書亞並沒有成就很大的事情,卻保存於聖經歷史當中,並且預表着耶穌。在俘虜歸還之後,建造聖殿,重建耶和華的宗教。在耶和華的宗教衰弱渾濁時,恢復聖殿祭祀,成為一個背負百姓的罪的大祭司長,成就了對神的事奉。所羅巴伯和約書亞一起建造了聖殿,而這聖殿建造不僅僅是耶和華宗教的恢復而且是基督來臨的預備。作為迎接基督的準備工作,建造聖殿預備救贖我們的罪,把我們恢復到神面前的預表。


1. 基督(O CristoV , hy sm)


(1) 基督是受膏者,是彌賽亞的譯語。


(2) 基督是靠聖靈受膏,被任命為彌賽亞即以色列的王(行17:7;太3:16-17;可1:9-11;路3:21-22)。在福音書里記載的「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的宣言就是以色列的王的任職令(詩2:6-7;賽42:1-4)。所以當耶穌被告白為基督時,也就是告白為神的兒子(太16:16)。這個王雖是以色列的王,卻是向外邦施行公義的義的王(賽42:1-4;61:1-3)。所以是指世界的救主。


(3) 彌賽亞即基督是被聖靈受膏的王,所以是以色列的救主(詩22;45:6-7;55;賽9:1-7;11:1-10;賽53:但2:28-45;9:24-27)。


(4) 基督是王,是以色列的救贖主,是世界的救世主,所以是祭司長性的王(來1:6-13;申32:43;來7:1-25)。希伯來書說基督是照撒冷王麥基洗德的等次所立的王,這是說他是王也是大祭司長(來7:1-28)。


基督是王,祭司長。

在彌賽亞的身上王和祭司長的職分合併,這是後期猶太教拉比們的根本教導。耶穌是督,是王即神的兒子(太26:63-64;可14:61-62;路22:67-70),是祭司長(林前1:23;5:7;15:3)。即王祭司長。作為祭司長就是王,使徒約翰這麼宣佈,就是正確的見證(啟1:5-6)。


作為祭司長王,基督是救世主。在這個意義上,基督與耶穌是一致的(約1:41;路2:11)。


(5) 耶穌當時,以色列期待的是政治性的彌賽亞(徒1:6-7)。俘虜時期以後,所有的世代只能在等待政治性的救世主。受壓迫的百姓相信等到神統治時,必會立彌賽亞,救贖他們脫離壓迫者。


百姓們在他們信耶穌是彌賽亞時所發的歡呼,是因為他們認為他是救他們脫離壓制的救主(太21:5-11;可11:6-10;路19:37-40)。他們期待耶穌的耶路撒冷入城表明神的國度即從壓製得解放的大衛王國即將要建立。


(6) 單是以色列的救贖者,則大衛的子孫就足夠了,並不需要彌賽亞是神的兒子。但是耶穌宣佈自己是神的兒子即神,所以以色列人不可能理解。彌賽亞沒有赦罪的權柄。赦罪只是屬神的權柄。但是耶穌作為神的兒子,說自己可以赦罪,這一點是很難令人置信的。更何況是作為人子具有赦罪的權勢是一種僭妄(太9:2-6;可2:5-11;路5:20-24)。但是耶穌是住在肉體裏的神,所以有赦罪的權柄,並且行使其權柄。


以色列等待的彌賽亞是政治的王,只要帶來國家的獨立和解放就行。僅此就可被稱頌。但耶穌彌賽亞是作為苦難的奴僕來解決罪的祭司長。因作為困難的奴僕而來,就與以色列彌賽亞的期待相排斥。不是作為政治性的彌賽亞,而是作為苦難的奴僕而來,所以他被排斥又被處死。這是因為神的兒子的主張與人們對彌賽亞的期待不一致。


(7) 舊約中被膏的人預表着被聖靈受膏的即基督。


A.以色列的王掃羅、大衛和所羅門是被膏立之後成為王,這是預表神國之王基督的王權。


A. 在以色列中祭司長是第一個受膏任職的職分。亞倫作為第一個祭司長受膏之後,他的後裔都受膏之後行使祭司長職責。這些祭司長預備着被聖靈受膏的真大祭司長基督。


B. 先知們被召命行使先知職分。以利沙就是受膏成為先知的代表性的例子。


C. 祭司長、王和先知都是預備真受膏者即被聖靈受膏的基督。把基督的職分和工作事前表現出來了。預表是指事件、人物和制度在其所在當時充分完成其責任而為神的救贖計劃作貢獻,而且超越自己,指示基督和他的工作時稱作預表。


這三種職分都是受膏之後行使職分,都是預表被聖靈受膏的基督。


2. 人子


(1) 耶穌自己的稱呼。


耶穌為了指稱自己,就使用了』人子』這一不可解的三人稱型(太8:20;9:6;10:23;11:17;12:8;12:32;12:40;13:37,41;16:13;16:27-28;17:9,12,22;18:11;19:28;20:18,28;24:27,30,44;25:31;26:2,24,45;26:64;等和馬可、路加的平行節)。

除了行7:56里司提反一次稱耶穌為人子以外,全部是耶穌自己的自稱 。


(1) 為了指示成肉身的神秘,使用了人子。


耶穌自己使用這個稱呼,是指神成肉身的事實即神成人的事實。人子即人的兒子通過出生表明是人。如此對自己使用人子,來指示神向人的身份變化。即間接表現自己是神的成肉身。


(3) 用人子表現成肉身的第二亞當的含意(羅5:14;來2:13-14;林前15:45)。是指成為人類的新祖先(來2:13-14;Chul Won Suh, The Creation-Mediatorship of Jesus christ,309)。


(2) 用人子更多地強調了成為人類審判主的事實。


基督在預言自己在末後為審判再來時,多使用了人子的稱呼(太19:28;24:27,30,37,39,44;25:13,31和馬可路加的平行句)。強調作為審判主以超人的存在再臨施行審判。


(5) 人子最強調成肉身的神秘。


(6) 人子的由來


A.七十士經(LLX)把詩篇8:4彌賽亞性地解釋並翻譯了。希伯來書的作者從如此翻譯的七十士經中引用了人子並用在基督身上(來2:6-9)。本來詩8篇沒有彌賽亞性的意義,並沒有表現基督的指稱,但七十士經如此翻譯後,把這個適用在基督身上,成了關於受難凱旋的基督的預言。


B. 以西結書里(結1:26;2:1,3,6,8;3:1,3,4,10,17,25;4:1 etc)人子完全是中心。但是在結1:26里出現坐在寶座上的人的形象。預備了在天上的人子。給這人子委任了審判。


關於藏在寶座里的人子有:a. 人子藏在寶座里的主張和

b.律法在創世之前已潛在的兩種思想.


C.在但7:13-14里,人子預示被下降為救贖主。


4. 神的兒子(Filius Dei, o uioV tuo deou )


(1) 神的兒子是基督自己用來表現與神的最親密的關係的稱呼。與神最親密的關係表現為作為兒子叫神為阿爸父(abba)。在宗教史和以色列的宗教史上,唯有耶穌基督叫神為阿爸。


(2) 為了表示通過聖靈的特殊的工作的特殊的出生,被指定為神的兒子。唯有耶穌基督是靠聖靈造成並出生的。因着這特殊的出生,被指定為神的兒子。以超自然的出生,通過神直接出生了。為了表現與別的人的完全不同的起源,被指定為神(路1:31-33)。


(3) 為了表示三位一體神的第二位格而使用(可14:61-62;太26:63-64)。特別是在約翰福音17章中大祭司長的禱告中(約17:1-5;17:24),基督自己明確指出是與父神永遠同在的兒子。基督是神成肉身,是與神同在的永遠的兒子(約1:1-2;1:14,18)。這神的第二位格被標記為兒子。


基督教因着這三位一體而成立,並且建立在基督作為神的永遠的兒子位於第二位格的事實上。


(4) 近世神學否認這位永恆神子。

A. 在宗教改革時,塞爾維特Servetus否認基督是永恆神子,從而排斥了三位一體神。


B. 施萊爾馬赫Schleiermacher認為基督是因着他的無限的神意識而被稱為神的兒子。


C. 阿爾布雷希特Ritschl也拒絕基督的永恆神子,只是因着他的完全的倫理而被尊為兒子。


D. 20世紀的巴特Karl Barth不承認基督是永恆神子,但卻說耶穌基督是在神的永遠的計劃中(Kirchliche Dogmatik IV/1,70)。而且是辯證法性地談論神的成肉身。布隆內爾Emil Brunner及其同僚辯證神學者以及後來的神學者拒絕耶穌的永恆神子(Emil Brunner, Dogm -atik,II,400-404)。


5. 主(kurioV)


(1) 教會的最初信仰告白是主耶穌。(約20:18,20,28;21:7;21:15-16;行1:6;1:21,24;2:36,47;4:33;5:14;7:59;羅1:3等)。


(2) 告白耶穌為主,就是認他為神性大權者即統治者。復活之後,主耶穌這一告白和稱呼立即成就了。從此,耶穌是主-這個稱呼有了神性統治者即擁有天地大權的主宰的意思。羅馬帝國當時,把皇帝稱為主,而基督徒主張只有一位主耶穌並拒絕稱皇帝為主。


(3) 主耶穌是指與舊約的耶和華(Yahweh)同等的、同一的主。因為七十士經(LXX)中YHWH翻譯為kurioV。而且初期教會把這樣翻譯的kurioV 直接用在基督身上。俘虜歸還之後的舊約教會沒有把YHWH按原來的說法說成耶和華,而是改稱為Adonai(ynda),後來希臘語聖經翻譯家們根據舊約教會的傳統翻譯為Yahweh,而教會把這個主的稱呼用在耶穌的身上,表明了他與舊約的耶和華同等的、同一的。


(4) 耶穌為了指示自己是舊約的耶和華,使用了YHWH( hwhy )的希臘語譯e@gw ei@mi (約8:24,28)。把我是自有永有者-這個舊約中耶和華的稱呼直接使用在自己的身上,從而耶穌確認自己是舊約的耶和華。


(5) 耶穌作為主通過復活承受了天地的大權(太28:18;行2:36;羅14:9;林前15:25-27;弗1:10,21-22;腓2:9-11;西2:10;來1:2,10;2:8;彼前3:22;啟17:14)。


主耶穌成為教會的主(西1:18-20)。起初是創造的中保者(西1:16-17),後通過十字架的死成為教會的主。


主耶穌是擁有所有權柄的即神的權柄的主,所以教會是安全的(太16:18)。因為主為教會掌管天地萬物。因此教會不會被地獄的門(=權勢)摧垮,是安全的。教會在種種逼迫中存留,即便背叛達到全世界性仍能生存。因此主再臨時,在地上存有迎接他的教會。


6. 神(Deus,qeoV)


(1) 耶穌稱呼為神是在他復活之後(約20:28)。我的主我的神,這不是多馬一個人的告白,而是全體門徒的告白。


(2)約翰福音的開頭就是以成肉身者就是神(約1:1)為其出發點。 既是神卻是與父有別的話語-這樣一位神(約1:1),他成肉身(約1:14),這位神就是獨生的神(約1:18)。


耶穌在成肉身之前是自有永有的神,成肉身後居住在人們中間(約1:14)。


(3) 約翰明確指出成肉身的話語就是舊約的耶和華神。在約12:38- 41里把以賽亞6章里的耶和華的異像和話語用在主耶穌身上,從而明確了這個真理。所以雖是從太初已有的神,卻與舊約的耶和華是同一的神。


(4) 約翰又明確指出這成肉身的神就是真神(約5:20)。即說成神的本體。


(5) 保羅把基督認作神,是基督用他的血買了教會,因此基督是神(行20:28)。成肉身流血建立教會的就是真神。

(6) 保羅又告白基督是萬物之上永遠受讚美的神(羅9:5)。這裏sarka後的 ˙ 要代替為逗號,才是正確的。Ethelbert Stauffer的分析是正確的(Die Theologie des Neuen Testments,94,97,220)。


(7) 又告白耶穌基督是我們偉大的神、救主(多2:13)。


(8) 含意里指基督為神的新約本文很多。特別是對創造主的一切指代都應用在基督的身上。這是因為萬物都本於他,依靠他,歸於他(羅11:36)。本於、依靠、歸於是唯獨用於神的創造主的公式,仍用於基督身上。「然而我們只有一位神,就是父,萬物都本於他,我們也歸於他;並有一位主,就是耶穌基督,萬物都是接着他有的」 (林前8:6)。


(9) 尼西亞信經(325年)告白耶穌基督是從神那裏來的神(Deam exDeo),從光里來的光(lumen ex lumine),從真神那裏來的真神(Deum verum de Deo vero)(Denzinger,Enchiridion Symbolorum,30)。這個信經根據新約聖經,清楚地告白基督是神,是真神。因為耶穌是神的成肉身,成肉身之後他仍然是真神。


(10) 自由主義神學排斥二性教理,主張如果基督的人性是真本性,他的人格只能是人的人格,不可能是神。


7. 第二亞當


(1) 第二亞當不是稱呼或告白,而是保羅給基督加上的名(羅5:14;林前15:45)。基督作為末後的亞當成了使人活的靈,被指定為 新人類的救贖者。


(2) 第二亞當是為了表示新人類的祖先而使用了。希伯來書引用舊約詩篇22:22,以賽亞書8:18(來2:12-13)到基督身上,表示為新人類的祖先。「w我於神所給我的兒女」(來2:13)。有子女者就是父(來2:14)。但是這些子女是屬靈的子女。


(3) 為了造就屬靈的子女,使耶穌成為末後的亞當即叫人活的靈(林前15:45)。


A. 因着第一亞當的失敗,神為了造新人類使耶穌基督成為第二亞當。因此,福音書里明確指出耶穌對應第一亞當,是第二亞當(可 14:26;路22:39-43;太4:1-5;可1:13)。第一亞當住在樂園裏,與野獸在一起,並受了試探,這一切都發生在基督身上。


B. 為了得到屬靈的百姓,基督即第二亞當靠靈出生(太1:18;路1:35),成了靈的人(林前15:45)。


C. 靠基督造新人類。用他的血造新人類,且新人類象他們的祖先一樣,靠靈重生(約3:5-6;多3:5-7;彼前1:2-3)。


D. 新人類都是靠靈重生的。


8. 主的僕人


(1) 主的僕人這一稱呼是彼得和門徒指耶穌基督的稱呼(行3:13;4: 27,30)。

(2) 主的僕人是由以賽亞預言的指耶穌基督的稱呼(賽42:1;52:13; 53:11)。


(3) 主的僕人是因為披上僕人的形象即被造物而加給的稱呼(腓2:7)。因為被造物都是事奉神的僕人。


(4) 耶穌基督披上被造物的形象,作為僕人成就了神的救贖,所以受到了這樣的名字。神的救贖是以僕人的身份成就的。作為僕人被毆打、被撕裂、受刑罰,並代替主人而死。救贖的主本是神自己,耶穌卻作為僕人成就了此事,所以被指定為主的僕人。主成為僕人,成就了救贖,所以是既是主的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