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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基督的復活和升天

出自基督徒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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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book.png 聲明:本文主要摘自網頁第九章 基督的復活和升天, 以便基督徒朋友作資料查詢和學習之用。無任何商業目的!
《基督論2》
序論
第一章 神的救贖計劃
第二章 神的道成肉身: 以馬內利
第三章 基督的人格(Persona Christi)
第四章 救贖中保者(Mediator salutis)
第五章 基督的卑下
第六章 新立約(Foedus novum)的簽訂
第七章 基督的救贖工作
第八章 基督的死和地獄下降
第九章 基督的復活和升天
第十章 基督的三重職分
第十一章 基督的救贖

第九章 基督的復活和升天

(Resurrectio et ascensio Christi)


一、復活(resurrrectio Christi)


基督的復活是從他的十字架的死和埋葬的卑下之後的升高的過程。有了復活,使得基督的復活確定為神的救贖工作。他的復活是付出罪的代價之後的必然的歸結。基督的復活不是一個個人從死里復活,而是新人類的代表復活了,消滅了死亡,建立了新生命的世界。

通過他的復活,人類成了新人類,最終整個創造世界將會有變化。復活是再創造的開始。

又基督的復活是關於救贖工作已經成就的神的宣布。即把為人類的救贖而死的基督立為主和基督(行2:36)。如今靠着這個耶穌基督的名,罪得赦免,得以受聖靈(行2:38)。墮落的人類成為新的人類,成為神的百姓(啟1:5),成為神的殿(啟7:15)。這樣,神的最初的創造計劃得以成就。


1.復活的根據

耶穌基督是無罪者,卻代替人類死了,付了罪價,潰滅了罪的勢力,消滅並擊退了死亡,耶穌復活了。因着罪,向罪死亡,從而廢了死亡,引入了生命(提後 1:11)。即罪的勢力潰滅了,罪再也不能推行死亡。基督如此用他的死除去了罪(西1:14),使死亡不再掌權,所以神使基督復活了(行 2:24,31-32;3:15;4:10;5:30-31;10:40;13:30,33-34;17:31;羅4:24-25;8:11;10:9;林前6:14;15:15;加1:1;弗1:20;西2:12;貼前1:10;彼前1:21)。即基督復活了。他的死是為罪而行出的義的行動即順從,所以有了復活(羅5:18-19;4:25)。義是在神面前的生存權,為這個生存權而付出的行為就是他的死。


2.復活者


(1)基督的靈魂和肉體聯合,復活為在天上即神的榮耀面前能生活的靈體。通過這個復活,成為叫人活的靈,成為生命的主(林前15:45)


(2) 基督的復活是新人類元首的復活,所以決定並保障了我們的復活(羅8:34;林前15:22-24;林後4:14;西2:12-13;3:1;弗 2:5-6)。因此作為復活者成為復活的第一個果子(林前15:20)。基督復活成為睡了之人的第一個果子,所以保障並決定所有人類的復活。作為這個的復活的保證,把耶穌的靈賜給我們的心裡,使我們的復活更加確實(林後1:22;5:5;弗1:13-14;羅8:11;弗4:30)。


(3) 他的人性是神的顯示器官(啟1:13-18)。所以,不僅僅是靈魂和肉體聯合的程度,而是達到了被造物所能達到的最高境界。然而卻維持身體和人格的同一性(啟1:13,18;約20:15-17,20;21:1-7,12;可16:9;太28:9)。就是以被釘在十字架上,並被埋葬的身體復活了。復活不是新創造(nova creatio),而是再創造(recreatio)。


(4)基督的復活是脫離他的卑下狀態,回歸至他作為神的存在方式中,是凱旋的第一步。


A.路得教會卻相反地把地獄下降當作凱旋的第一階段。因為把地獄下降看作是勝利的遊行。

B.羅馬教會也把地獄下降看作凱旋的第一步。因為基督把囚在獄裡的舊約百姓解放了。但是靈肉分離尚在死人狀態時,不能是凱旋。


(5)基督的復活是神榮耀和權勢的恢復。


A.路得教會主張復活帶來了基督人性的遍在和全知。人性被神化而遍在了。這是對成肉身的否定。被造物不可能遍在,也不能有屬性變化。


(6)基督的復活征服了死亡,引入了新的生命,使他成為生命的主(啟1:5,17-18;行2:31;羅5:17,21;羅6:23;8:2;林前15:22;林後4:10-11;西3:3-4;提後1:1,10;約一5:11-12;5:20)。


現在人生死由耶穌基督來決定(啟1:18)。


(7)通過復活,耶穌基督成為承受天地大權的主(kurios,Dominus)(太28:18;西1:17-18;行2:33,36;5:31;行10:42;羅14:9;林後4:5;腓2:9-11;彼前3:22)。通過復活,耶穌基督承受了舊約的耶和華的稱號主(Adonai, kurios,Dominus)。因此初期教會從一開始把耶穌叫做主(行1:6,21,24;2:36,47;4:33,etc)。


(8)基督用自己復活的權勢,不僅把人類變化為新人類,而且最終要使所有創造變化(彼後3:4-7;行3:21;羅8:21;林後5:17;啟21:5)。


現在是通過重生造新人類,但在終末用復活的權勢完成新人類。並且要使所有創造變化,成為復活體生活的世界。


3.復活後40天


(1)復活者並不是恢復到舊世界的秩序中,而是作為新世界的居住者而來。


這是復活40天之間,門徒們沒有理解復活者,反倒誤解他的原因。雖有身體和人格的同一性,但不是以前的方式存在,所以門徒們有了疑惑。以為一起吃飯,一起行走,向以前一樣一起生活,然而卻沒有如此。


復活不是恢復到舊世界的秩序當中。不是向舊世界秩序的恢復,而是向新世界的秩序的恢復,作為新世界的居住者而來。所以雖維持了身體和人格的同一性但沒有按以前的方式生活。因此門徒們不能理解復活者。有相見有分離,也就如此,誰也不知道是怎麼回事兒。所以多馬想用自己的手確認身體和傷疤,來信復活者(約 20:25)。見了發現身體和人格完全與以前一樣,但沒有按以前一樣生活。所以反而有很多人疑惑(太28:17)。


(2)復活者的顯現有幾次?


復活者的顯現一般說是有12次。向抹大拉馬利亞;其他女人;彼得;八位門徒;多馬和別的門徒聚會時;在加利利海邊的彼得、多馬、拿但業、約翰和雅各、另外兩個門徒等七位門徒;去以馬忤斯的兩個門徒;升天時五百多弟兄;還有保羅等。又根據保羅的書,也向雅各顯現。


與福音書不同的是,保羅的證人名單里沒有女人。福音書里復活者的第一證人是女人,但在保羅的書里沒有了。卻記錄為彼得第一次正式見到復活者。這是沒有認定女人是復活者的確實的證人。彼得本就是門徒中的首門徒,耶穌復活之後也是復活者的第一目擊者和證人,看來是要樹立首門徒的權威。因此彼得是首使徒,是12人的代表。



(3)復活者的顯現顯明基督是神。


根據約翰福音,在復活之前基督顯明了神的榮耀。充滿了父獨生子的榮耀、恩典和真理。因為耶穌是神的成肉身。然而不可能有很多人向約翰那樣看基督。有真正信心的人,才把復活前的基督看作神的兒子,看作神。但在復活之前不能確實地認識他。


什麼時候完全顯明了基督是神、是神的兒子?就是通過復活顯明了。福音書(馬太、馬可、路加)咋看是從耶穌的出生開始按時間順序記錄的,但關鍵的是這些都是復活後他的榮耀的光的照耀之下寫的。


從復活之後的榮耀中記錄了一切。不僅如此,基督向保羅顯現是為了分明地顯明他是神,是創造中保者,又是以色列所等待的救贖主(行9:1-19;腓2:6;西 1:15-17;羅9:5)。所以耶穌的復活不是單單他一個人的復活。不是某個人從死人當中重新活過來的程度。他的復活是作為神的身份確定。


(4)如今復活者不再回到舊世界的秩序中,而是進入到新世界的秩序,所以不能恆久地活在舊秩序當中。因此,復活的必然歸結是升天。


二、基督的升天(Ascensio Christi)


(行1:9-11;1:2;2:33;7:55-56;可16:19;路24:50-53;約20:17;弗1:20-21;西3:1;弗4:8-10;來4:14;1:3;9:24;8:1;10:12;來12:2;提前3:16;彼前3:22)


1.升天(ascensio ad coelos)


(1)升天是復活者以神人位格所行的向天的場所移動,也包括狀態的變化。

復活者以復活者的樣式展現上天的榮耀,但在在世期間沒有顯示象使徒約翰在拔摩島看着復活的基督時因着他的榮耀撲倒在地的那種榮耀(啟1:13-17)。神人位格向完全的神的榮耀復歸就是升天。升天不僅伴隨着如此劇烈的狀態的變化,而且還是基督與他的人性一起升天。


(2)路得教會把基督的升天理解為完全的狀態變化即人性的神化。基督的凱旋的狀態是脫去肉身的軟弱,而披上神的威嚴(majestas)並發揮它。正式地脫去奴僕的身份和肉體的一切軟弱,充分地、普遍地、持續地使用傳達到神人位格的神的威嚴。(Emannul Hirsch,Hilfsbuch Zum Stadium der Dogmatik,1937,331-332)。


另一方面有些學者也認定場所性移動,即在橄欖山上肉眼可見地駕雲升到神的寶座。但是這裡完全使用神性所傳達的屬性,所以成就遍在和全知。人性是不能遍在的。也不能全知。


基督的升天不是神人位格單單是神,而是帶着人性即以他的身體行了向神的榮耀即神的寶座的場所的移動。


(3)通過升天基督去的地方是有得救的人和天使所在的地方,是神的寶座本身(行2:33;7:55-56;羅8:34;弗1:20;西3:1;來1:3;8:1;10:12;12:2;彼前3:22)。


(4) 基督的升天如來9:24『因為基督並不是進了人手所造的聖所,(這不過是真聖所的影像)乃是進了天堂,如今為我們顯在神面前』里所說的那樣,基督出現在神的面前,報告他的流血贖罪工作,從而完成救贖。出現在神面前報告贖罪,從而完成贖罪。在各各他,救贖並沒有完全結束,而是基督以流血的身來到父神面前報告他的贖罪,來完成贖罪祭祀,從而贖罪祭祀的完成在神面前成就了。


(5)升天是坐在神的右邊(行2:33;7:55-56;羅8:34;弗1:20;西3:1;來1:3;8:1;10:12;12:2;彼前3:22;啟3:21)。

寶座的右邊是指神的統治的位。即神統治權的行使。作為中保者,接受天地的大權而進行統治。所以作為中保者坐在神的右邊,行使神的統治。作為神是一直統治天地萬物,而另又以中保者的位格即披上人性的身份接受天地的大權進行統治。


(6) 統治的開始就是差遣聖靈(行2:33)。『他既被神的右手高舉,(或作他既高舉在神的右邊)又從父受了所應許的聖靈,就把你們所看見所聽見的,澆灌下來 』。開始統治就是差遣聖靈。所以他是聖靈的差遣者。不是東方教會神學所教導的聖靈是被父神差遣直接來到世上,而是通過基督中保者的位格來的。所以,基督的升天和坐在寶座上都是我們的救贖。

差遣給我們的聖靈是基督通過他的救贖工作獲得的。所以,聖靈只能通過基督的救贖才能來到我們這裡,而且通過升天差遣,聖靈才能來。聖靈到來的通路是具有人性的神人位格。因此通過禱告,聖靈直接從父那裡到我們中間是與新約的教導不一致。


(7)我們的肉身因着基督的升天已在神的寶座前。

在基督的人性里,我們的肉體已經在神的寶座前了。因着我們的肉體在基督的人性里已經在神的寶座前所以我們的人性通往神面前的路也開通了(來 10:19-20)。我們的禱告之所以能直接到神的寶座前,是因為有在神的寶座前的基督的人性。因基督的人性在神的寶座前,所以那裡成為我們的本鄉。


(8)基督的升天開了我們死後我們的靈魂去神面前的路(來10:19-20)

通過他的肉體所打開的這條路,我們來到神面前。基督的升天打開了我們的靈魂通往神面前的路,使我們的禱告能達到神面前。因着基督救贖的血,我們的禱告能達到神面前,然而他的肉體成了我們的禱告達到神面前的通道(啟8:4;7:15)。因此,我們能夠大膽地來到神面前。這種向寶座的直接接近,對舊約信徒是不可能的。


(9)通過基督的肉體成就人類與神的聯合。

神通過基督的人性成就救贖,但又通過他的肉體成就與人類的聯合。這種人類與神的聯合用羔羊和新娘的婚姻宴會來表現(啟21:7-9;21:3)。通過基督的肉體,神與人類聯合,而且是非常親密的聯合。


為了與這人類的聯合,新的耶路撒冷從天降到地上。即神充充滿滿地居住在新人類中間。如Klaas Schilder所指出的,神現在的寶座和新天新地的寶座重合(Klaas Schilder,Wat is de hemel?)。神是遍在的,不存在空間制約。那時神充滿地居於城裡,沒有必要再另造聖殿。



三、坐在寶座上:作為王統治


(1)坐在寶座上是指以中保者的位格統治世界。所以坐在寶座就是王權的統治,差遣聖靈就是中保者統治的第一大舉措。通過差遣聖靈,適用自己的救贖,造成自己的百姓,並統治這百姓。通過傳道,人們信耶穌,就是基督通過聖靈造神的百姓。


(2)保護並引導教會。為了教會,他的統治在進行,所以萬物為教會發現其存在價值。基督作為王統治,所以地獄門不能勝過教會(太16:18)。因此教會存到主再臨的那一刻,並迎接主。

造了教會,並統治教會就是他的統治。這個統治是通過話語和聖靈成就的恩典的統治。


(3)引導自己的百姓進入真理。 通過聖靈照明,使教會正確理解真理即基督的救贖和神的計劃。引導到真理是通過聖靈的照明(illiminatio Spiritus)成就的。在這一層面上,王權的行使表現為先知職分的履行。


(4) 他被委任天地的大權(太28:18;太11:27;但7:13-14;約3:35;13:3;17:2;羅14:9;林前15:27;弗1:10;腓 2:9-11;西2:10;來1:2;2:8;彼前3:22;啟17:14),所以他支配萬物和人類世界和歷史。他不僅主宰歷史的進行,而且將終結歷史。因此,基督是歷史的主,也是天地的大主宰。


歷史進程的目標是神的國。用他的血從所有人類的宗族中選招自己的百姓,建立神的國。這個神的國都完成是他再臨。


歷史不是無意義事件的進程,而是以神的國為目標。從而使世界萬國成為主和基督的國(啟11:15)。世上萬國成為基督的國就是人類歷史的目標。為了這個目標,基督主宰着歷史。所有歷史是神的國建立的現場。



四、再臨(parousia)


(帖前1:10;4:16;帖後1:10;行1:11;太16:27;24:30;25:31;26:64;猶14;啟1:7;22:20)


在传统神学里把再临包含到基督的凯旋。虽说这是因为再临后对他的仇敌进行审判,但这并不是正确的教导。再临不能看作凯旋的一个阶段,而是看作为救赎者的救赎完成。
  1. 基督的再臨是為了完成救贖,解除惡和終結歷史。
  2. 再臨是中保者的統治完成(林前15:24-28)。這是從恩典統治轉向神的直接統治,但不是統治權的拋棄。
  3. 通過基督的再臨施行審判是因為完成了救贖,完成了神的百姓的造就,所以要除去惡,並作為歷史的主宰者要終結歷史而施行的。
  4. 通過再臨把惡王權掃除,使撒旦和地獄的權勢不能再行惡。罪和撒旦絕對不能進入新人類的領域。因為那是義所居住的新天地(彼後3:13)。
  5. 導入神的充滿的同在,成為萬有之中的萬有(林前15:28;啟21:3)。這樣,使所有的救贖工作結束,完成神的創造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