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公众号 CCBible/Bible101/DBible 微博@基督徒百科@Bible101@歌珊地圣经引擎@如鹰展翼而上 QQ群 4619600/226112909/226112998 同步推送#今日真道圣言#

基督教神學 10

出自基督徒百科
跳至導覽 跳至搜尋

聖經

《聖經》就是啟示之書。

我們有關一般與特殊啟示的知識,都是從《聖經》中得來的。

了解啟示與《聖經》二者之間的關係是非常重要的。一方面二者之間有一重要的區分。例如啟示在多方面尚未被記載下來以前就已經有了啟示,這樣看來,雖然在摩西以前就有了啟示,但那時卻還沒有聖經。此外,這樣的啟示往往較後來記載下來的還更多。例如先知書,即如阿摩司,他們對當時代口傳的記載僅僅是概略的記錄下來而已。許多舊約先知與許多新約的使徒--他們都是特殊啟示的管道--都沒有留下記載,甚至我們知道耶穌行了許多別的神跡也都沒有記載下來,若是一一的都寫出來,我想所寫的書,就是世界也容不下了(約20:30;21:25)。相反地,神已經啟示給他的先知和使徒,但是在他們書寫之前,他們對要寫的內容卻是一無所知,因此事先也無法傳給他人。例如,約翰在撥摩島上所領受有關未來的啟示,最低限度有一部分是不知道的。

因此,《聖經》並非是啟示的本身,乃是啟示的描述與記載,從此人可以了解啟示。可是,當人稱《聖經》為啟示的記錄時,他必須非常小心,免得犯了另一個錯誤。有一些人不單在啟示與聖經之間加以區分,而且也把二者分離。他們認為神在《聖經》未成之前是用特殊的方法在啟示中有所作為,但有關其餘被記載下來的,則認為一切是在乎寫書的人,而且是在神特別護理之外。根據這種見解,《聖經》仍然算是啟示的記錄,但是這樣的記載卻是偶發的,而且是有錯誤的。結果我們必須面臨一很大的困難,去調查《聖經》哪一部分是,或哪一部分不是神的特殊啟示。那麼根據這點,在神的道與《聖經》之間就有一很大的區分。這個觀點就導致所謂《聖經》並非是神的話,乃是神的話包含在聖經中。

這種見解的本身似乎是不可能會發生,因為它除了以機械的方式解釋神的話與《聖經》之間的關係之外,同時也忘記了這事實,就是當神要賜下特殊啟示,即在亞伯拉罕的後裔基督里賜給全人類的時候,他也必定要用特殊的方法來保守其純潔,並且使所有的人都得到這啟示。

這樣說來,記載下來的話與口傳下來的話有所不同。記載下來的道不能被泯沒,乃要繼續傳遞下去;也不象口傳下來的傳統容易出錯; 而且也不限於那些聽到的少數人而已,乃是傳遍於萬國萬民,記載使着口傳的道達於永遠,保守它不至於出差錯,並且得以廣傳。可是,我們不需要在此對這屬人的辯論多所追述。說特殊啟示是從神而來,而聖經的產生又沒有神特殊護理的見解,根本是與《聖經》本身所說的相衝突。《聖經》屢次,並且有力地聲明,它自己就是神的話。《聖經》在沒有寫成之前就有了啟示,這是不錯的,但卻不能因此而說《聖經》與啟示是分開的。《聖經》對於啟示並非是人為的、偶然的、武斷的與毛病百出的增補,乃是啟示的基要部分。事實上,《聖經》就是啟示的完成、應驗、房角石與冠冕。《聖經》不僅是口傳的語言,同時也是筆之於書的記錄。為了感到此種說法的有力,我們必須注意以下幾項聖經的自證。

第一,神時常吩咐他的先知,不僅用口來傳布他的啟示,同時也令他們筆之於書。在出埃及記十七14中,摩西聽耶和華的吩咐,要把與亞瑪力人爭戰勝利的情形記載下來--這場戰爭對以色列人來說非常重要--作為紀念,就是記載在神救贖作為的書卷中。在出廿四3、4、7與卅四27兩處經文中,神吩咐摩西將他的律例典章記載下來,因為神與以色列民立約就是依據這些律例典章。當以色列人在曠野漂流中止的時候,他們到達摩押地,在耶利哥城的對面,我們清楚看到摩西將以色列民的行程,按照耶和華的吩咐有所報告(民32:2)。

此外,在申卅二章中特別論到摩西所唱的歌,這歌必須被記載下來,並教導以色列人的兒女,所以後來當他們背道的時候,這歌就能見證他們的不是(申 31:19、22)。在先知的那時候,他們照樣記錄了從神領受來的啟示(賽8:1;30:8;耶25:13;30:2;36:2;結24:2;但 12:4;哈2:2)。縱然這樣的吩咐僅指着《聖經》中的一小部分,可是這些部分卻特別強調神不容人在他的話語上有所增減(申4:2;12:32;箴 30:6)並且對於他啟示的記載特別予以護理。

第二,摩西與眾先知完全了解這事實,即不但用口傳也用筆記錄下來的事實。神召摩西是用特殊的方法,為要使他成為以色列百姓的領袖(出3章 )。但是耶和華神也與他面對面說話,就好象一個人與他的朋友說話一樣(出33:11),使他了解熟悉一切的律例典章 。神屢次在每一特殊律法的前面都說這樣的話:"耶和華說"、"耶和華又說"等等(出6:1、10、13)。在摩西五經以及全部《聖經》中,所有的律法都是耶和華神所賜下的。神將他的道指示雅各,將他的律例典章指示以色列。別國他都沒有這樣對待過;至於他的典章,他們向來沒有知道(詩147:19、20)。先知也曉得他們所發的預言從何而來,他們知道是耶和華選召了他們(撒上3章 ;賽6章 ;耶1章 ;結1-3章 ;摩3:7-8與7:15),並且從神領受了賜給他們的啟示(賽5:9;6:9;22:14;28:22;耶1:9;3:6;20:7-9;結3:16、 26、27;摩3:8)。阿摩司所說的就是諸先知心中的信念,"主耶和華若不將奧秘指示他的僕人眾先知,就一無所行。"(摩3:7;參較創18:17)但是他們也知道,當他們書寫的時候他們是在傳揚主的話,而非他們自己的話。所以先知們正如摩西在介紹律法時所作的一樣,也常常用"耶和華如此說"、"耶和華的話臨到我",或"耶和華的默示"、"耶和華的話"來傳揚這特殊的預言(賽1:1;2:1;8:1;13:1;耶1:2;4:11;2:1;結 1:1;2:1;3:1;但7:1;摩1:3、6、9及他處)。

第三,在新約中也有這樣的見證,耶穌與使徒多次以摩西、以賽亞、大衛與但以理的名來引用舊約的話(太8:4;15:7;22:43;24:15)。然而他們也常常使用象"經上記着說"(太4:4)。或"如經上所說"(約7:38),或"聖靈有話說"(來3:7)等等的開端語。藉着此種方法,他們清楚指明舊約的聖經,雖然是由許多部分組成且出於不同作者的手筆,可是在其記載的方式上卻是一本有機體、完全的著作,因其作者乃是神自己。耶穌與他的使徒,在表達上都沒有用間接的表辭。他們說話是這樣的直接,都是用最簡潔的言詞來表達。耶穌說聖經是不能廢的--亦即它的權威不能受到剝奪(約10:35);他又說,他來不是要廢掉律法和先知,乃是要成全(太5:17;路6:27)。

彼得接着說,預言的話是確實可靠的,是我們路上的光亮。因為《舊約》聖經對於未來的事,並非是根據個人的預告和解釋;因為《聖經》的預言沒有可憑私意解說的;因為預言並不是在古時憑着人的意思而來的,乃是屬神的人憑着聖靈的感動說出神的話來(彼後1:19-21;參較彼前1:10-12)。同樣,保羅所見證的就是舊約的聖經,他說,如果我們憑着信心(在基督耶穌里的)考察並誦讀,那麼這聖經就能使人有得救的智慧。因為《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所以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上都是有益的(提後3:16)。

第四,至於新約《聖經》的本身,可以說就是為基督作見證,雖然主自己在升天后沒有留下什麼著作,但他卻揀選人、呼召人,訓練使徒進入世界作他的見證人,尤其是在他復活升天以後(太10:1;可3:13;路6:13;9;1;約6:70)。基督藉着特殊的恩典與能力來裝備使徒從事傳道的工作(太10:1、 9;可16:15以下;徒2:43;5:12;羅15:19;來2:4),並且賜給他們聖靈,叫他們能想起基督曾經告訴過他們的那些事(約14:26)。也引導他們明白一切真理,也明白有關未來之事的真理(約16:13)。因此,實在說來並不是使徒在為耶穌作見證,乃是聖靈在他們裡面並藉着他們為耶穌作見證(約15:26、27)。正如聖子來是要榮耀父,所以聖靈來乃是要榮耀聖子,為此聖靈從聖子領受他一切所說的並他所作的(約16:14)。使徒為基督所作的見證,不單只是針對當時代在耶路撒冷、猶太和撒瑪利亞的人,也是針對直到地極的所有人(太28:19;可16:15;徒1;8)。雖然有些使徒們沒有直接從耶穌領受往普天下去的命令,但按《聖經》的記載,其中卻也包括為耶穌作見證的吩咐。假如賜給亞伯拉罕的應許也自然而然地臨到全人類,那麼除非這應許是用書面記載下來並予以保存又分予眾人,不然這目的是無法達成的。照樣,使徒們在傳道的聖工上也如此蒙聖靈的引導,他們就自然而然地提筆作書,並藉着書信見證基督耶穌豐盛的恩典與真理。不單藉着口傳,也藉着書寫,他們清楚的目的是在闡明神在基督里所啟示的真理,並藉着他的靈使他們明白這個真理。

馬太在他所寫的福音書中,一開頭就記載了耶穌的家譜,就是大衛子孫耶穌基督的歷史(太1:1)。馬可則述說福音如何從神的兒子耶穌基督開始(可 1:1)。路加則想藉着仔細的調查與記載,叫提阿非羅確實知道有關聖徒當中所確信的事,而這確信乃是依據使徒的見證(路1:1-4)。約翰寫福音書,乃是為了要使我們相信耶穌基督是神的兒子,並因着信的他的名而得到永遠的生命(約20:31);在約翰壹書中他也聲稱說,那起初原有的生命之道,就是我們所聽見所看見,親眼看過,親手摸過的生命之道。他這樣說為的是叫我們可以與使徒、與父並他的兒子耶穌基督有交通(約壹1:1-3)。保羅不單被耶穌基督呼召為使徒(加1:1),並藉着啟示從主領受了福音(加1:12;弗3:2;提前1:12)。而且藉着口傳與筆述來傳揚神的道(帖前2:13;帖後 2:15;3:14;林前2:4、10-13;林後2:17)。他甚至於說,凡傳別種福音的,就當受咒詛(加1:8)。正如所有的使徒將永生或永死與接受或拒絕他們所傳的道置於唇亡齒寒的關係上,所以使徒約翰在啟示錄最後一章中警告那些在這預言書上有所增添或刪除的人,他們所將要受到的嚴重刑罰(啟 22:18-19)。

《聖經》是因聖靈的默感而書寫下來聖靈藉以記錄啟示的特殊作為,就是通常所說的默示(提後3:16)。參較聖經的性質與解釋,就可以知道默示的性質。一般說來,一個人可能將他人的思想完全接受過來,並且在思想上受他人的引導,這是不錯的。一切的教誨與教育,都是根據這個能力,而一切的科學與知識也是如此。這樣,人與人之間的交通往往是藉着方法或手段,即如圖示、手勢、語言或文字。當我們如此受到某些人的思想影響的時候,往往我們將刻意的加以研究,而這常花費很大的努力,這樣我們就使別人的思想成為我們屬靈生活中的一部分。但是催眠、暗示、議等等這些現象,卻證明了在我們這一方面沒有任何的行動,而別人的意見與思想就能夠介紹進入我們的思想,加在我們的身上,並支配我們的意志與行動。這樣,人們可以被改變為被動的器皿,他只能夠實行施催眠術者的意向。《聖經》與經驗都教導我們,一個人也很容易受到邪靈的影響,在這種情形中,這個人不再為自己言行,在他的思想與行為上乃是受邪靈的控制。例如在馬可福音一章24節中記載,那污鬼是藉着那被鬼附着的人說話,承認耶穌是神的聖者。

還有一個現象可以讓我們得知一些聖靈默示的亮光,那就是藝術家的靈感。一切偉大的思想家與詩人,都由經驗得知,那最佳的作品並非在乎他們自己的努力,乃在於突然間得到的靈感。當然,這樣的經驗也並不排除事先的調查與所得的反應。天才也是需要努力和勤勉的。


  情形雖然是這樣,但按一般的規則,研究還是靈感經驗所不可缺少的一環,可是內覺則並非是研究的必然結果。在天才的內在活動中,往往有一種神秘的力量,是無法用推理可推出的。在尼采寫給他姊姊的信中透露了這神秘的能力:"你不知道這種靈感有多麼大的力量;它臨到人時,使人就象魂游向外一般。只感覺被帶離原地,飄飄然地如瘋似狂,聽不見什麼也看不見什麼,僅僅只是接受而已。這思想的臨到好象閃電一般。一切事情的發生都是不自主的,就好象在自由、獨立、屬神的暴風中被帶走。這就是我得靈感的經驗。" 假如以上所說這一類的靈感是在一般人和藝術家生活中發生,那麼就不能說它是從神來的靈感。神藉着他的靈在他一切的創造中是活動的,並住在其中(創1:3;詩33:6;詩104:30)。在神的創造之物中。特別是人,是用全能者的氣息並神的靈所造成的(伯 33:4;詩139:1-16)。我們的生活、動作、存留,都在乎他(徒17:28)。我們的思想、意志與行動,就是在犯罪的進程中,也都是在神的管制之下發生的,在他的旨意之外根本不可能會有什麼事發生(弗1:11)。王的心在耶和華手中,好象隴溝的水,隨意流轉(箴21:1)。人所行的道都在耶和華眼前,他也修平人一切的路(箴5:21;16:9;19:21;21:2)。神用各種不同而又親密的方法,藉着他的靈住在他兒女的心中。藉着聖靈他使他們能夠承認耶穌為他們的主(約壹4:3),使他們明白有關神的事(林前2:12;約壹2:20;3:24;4:6-13),並賜給他們智慧與知識的恩賜(林前 12:8),且在他們心中運行,為要成就他的美意(腓2:13)。

  明顯可見,神的靈帶給世界和教會的這些感化,與臨到先知、使徒的靈感是不同的。假如神的靈,不單在名義上也是在實質上,居住在所有受造之物中,又假如這同一的靈,以特殊的意義居住在神兒女的心中,如果這兩者都是真的活,那麼就不可能認為這特殊的活動就是所謂的靈感。可是,一方面神的靈在世界和教會中間的活動,與另一方面在使徒和先知中間的活動,必定是有所區分的。當我們比較羅8:14與彼後1:21的時候,我們就明顯地看出此區分。首先保羅說,凡被神的靈引導的,都是神的兒女;其次彼得說,屬神的人就是先知,被神的靈感動而發預言。所有信徒都被聖靈引導,並包括心靈上的光照,且管轄、指導我們的心志與傾向;由於此感化,使得心志與意志得到知識與能力,願意行神所喜悅的事。但聖靈的"感動",是唯獨賜給先知和使徒的,使人明白他們所領受有關神旨意的啟示。

  此默感的特性為新約引證舊約時屢次出現的說法,這就更進一步地指出此默感的特殊性,"。那也就是舊約中先知所說有關耶和華神的事(太 1:22;2:15、17、23;3:3;4:14等等)。希臘文為了這種說法用了一個表詞,指明耶和華神是所說的來源,並指明先知是所要說的代理人。這種區分是很明顯的,當我們讀到神藉先知的口說話時就可看出(路1:70;徒1:16;3:18;4:25)。因此,聖經在這方面所教導的真理是:神或者他的聖靈,是神話語的真正發言人,但此話語的傳達則是藉着先知與使徒為其代理人。

  先知與使徒並不是機械式的被聖靈默感

  假如我們從以上所說的來推論,說先知和使徒僅僅是一被動的代理者,在心志與意志上是不活動的,只是作為聖靈的傳聲筒,那麼我們就完全誤會了聖經。神不但時常看重他自己的工作,從來沒有將他所造有理性的受造物看成為無理性的,而且也反對聖經默示的機械觀念,這是真實的。先知雖然被聖靈感動,但是他們自己也說話(彼後1:21)。他們所筆之於書的話,屢次被引用、指定為他們的話(太22:43、45;約1:23;5:46;羅10:20等等)。我們多次讀到先知使徒為他們的職份作準備、分別為聖、予以裝備(耶1:5;徒7:22;加1:15)。他們領受話語、記載啟示的時候,他們都神智清醒,他們自己的行動並不受聖靈感動的壓制,反而是被提升,充滿了能力。他們自己也作了一些殷勤努力的調查(路1:1-3),他們也想起以前所領受的啟示而有所反應(約 14:26;約壹1:1-3),他們運用歷史的材料(民2:14;書10:13等等),其中有些人,例如詩篇的作者,在他們自己的經驗中找到詩歌的體裁,在聖經中也包括作者個人的氣質、特性、發展、教育、自己的語言和體裁--這些在許多聖經作者中都表現出來。我們研究聖經,它不但教導我們有關神這個字的意思,同時也教導我們明白書寫聖經者的各不同位格。在列王紀與歷代志、以賽亞書與耶利米書、馬太福音與路加福音、約翰與彼得與保羅所寫各書之間,是多麼不同啊!

  聖經歷經世代在非常不同 、令人驚異的狀態中為多人寫出這裡所說的默示觀,也讓我們充分地發揮聖經屬人的一方面。聖經並不是一下子完全的臨到我們,它乃是逐漸成長的。我們現在所擁有的舊約聖經包括卅九卷書:五卷律法書、十二卷歷史書(從約書亞記到以斯帖記)、五卷詩歌書(從約伯記到雅歌),與十七卷先知書。當然,這樣的次序並不是年代學上的次序,因為有許多卷歷史書,例如以斯拉記、尼希米記與以斯帖記,在年代上比許多詩歌書與先知書還晚,而在先知書中,有許多是簡短的,如約珥書、俄巴底亞書、阿摩司書與何西阿書,他們比那些較長的先知書,如以賽亞書、耶利米書、以西結書、但以理書,在年代上還要更早。聖經中的次序是根據書的內容,而非根據其年代。聖經各卷書是經過數世紀,在各不同環境中,經由各不同之人的努力而逐漸生成的。在神學中有一特別的部門,專門考察聖經某一卷書其生成的環境、出於何人手筆、對象是誰等等。由於此項研究被誤用,因而得到一惡名。我們或許聽過"高等批評"這名詞。它是有系統地將聖經逐頁地割去。雖然是有這種誤用, 但是它的用途卻不能因此變得罪惡。如果我們想要全部或部分的了解聖經,那么正確地了解聖經是如何逐漸地生成,並每卷書是在何種環境下發生,則是非常重要的。往遠處看,這一類的知識對於解釋聖經是有益無損的。從其中我們得知,神靈的默感是深遠地進入屬神之人的生活與思想中。

  在摩西以前的數世紀中,是沒有聖經、沒有神話語的明文記載,最低限度我們並不知道有這樣的記錄。當然,在摩西之前是有一些對某件事加以明文記載的報告,這對特殊啟示的歷史是非常重要的,且這些報告後來也為摩西所取得,並保留在他所寫的書卷中。

  在不久以前若說有以上這種可能,通常都被認為是愚蠢的,因為他們認為摩西那時代根本沒有書寫的藝術。但是由於在巴比倫與埃及的發現。我們現在更知道在摩西時代很久以前就有了書寫的藝術,而且廣被使用。

  我們有了所發生之事件與律法筆之於書的知識,這些著作是在摩西時代以前的好幾百年前就發生了,因此,若說摩西在其歷史書中及頒布律法之前就引用了以前人所記載遺留下來的資料,這是非常合理的。例如創十四中的記載,很可能就是根據以前所記載下來的傳統。

  但是我們並不確實知道,一般所說在摩西以前沒有神記載下來的道。當然啦,在人類墮落之後神的話語在特殊啟示中就已經開始了,因此,作為信仰與生活的經典也是可能的。人類有史以來就有神的話,從最起初開始,人就有神在良心中自然的一般啟示,以及在歷史及其話語中的特殊啟示。但是神的話並沒有立刻被記載下來,只不過是藉着口頭在家庭中一代代地傳給子孫。古時,當地上人口稀少,人們仍享有長壽,在血族關係、家庭意識上更尊重過去世代的時候,這種繼續下去的情形,足以充分地確保並引伸神的道。

  但是後來當人在地面上開始擴張下去,並墮入各種偶像崇拜與迷信中的時候,口傳神的道就不夠用了。因此摩西就開始記錄神的話。他可能也引用了以前所記載下來的報告,並加入所寫的書中;就象我們曾經說過的,有關這一點我們並不確實知道。這可能性雖然逐漸增加。

  但是只有在所謂的摩西五經中偶爾提及摩西自己所寫的東西(出17:3;24:4、7;34:27;民33:2;申31:9、22)。因此在摩西五經中有許多不同的部分,很可能有些就是在他以前的既存資料,或為他自己所修訂,或由他的吩咐為別人所修訂,或是在他死後以他的口氣和方式將那些資料加入這些書卷中。關於摩西之死的記載,上面所說的這些可能性,在較早時期為人所接納(參申34章 )。但是這也應該加入象創十二6的下半,十三7,卅六31下半等處的經文,將之視作附錄加入聖經正文之中。但這並不影響神話語的權威,也不與聖經常常所說的,即如律法書或摩西的書相衝突(王上2:3;王下14:6;瑪4:4;可12:26;路24:27、44;約5:46、47)。雖然摩西五經有些部分是摩西從別處資料引來,或由於他的吩咐經由他的職員記載下來,或經後人本着他的口氣所編纂,但摩西五經仍然是摩西的書或摩西的律法書。保羅的書信也並非全是由他自己一人所寫,有些乃是經由別人代筆的(林前16:21)。一般都說詩篇是由大衛寫的,因為他是詩篇的創作者,可是詩篇中有些也並非是大衛的作品,乃是別人執筆著作的。

  以色列後期的聖經文學根據摩西所賜的律法,即根據神的約,在以色列後期歷史中,在聖靈的引導下,興起了三種的聖經文學:詩篇、先知書與"智慧書"。聖經所賜這些特別的恩賜,和閃族,特別是以色列人,所特有的自然恩賜相結合,使他們超越了所具的自然恩賜之上,被召為神的國並為人的福益而服事。

  預言是從亞伯拉罕開始(創18:17;20:7;參看摩3:7;詩105:15),並由雅各(創49章 )、摩西(民11:25;申18:18)與米利暗(出15:20)所繼承,等到撒母耳時,預言進入其特殊階段,並伴隨以色列的歷史直到被擄之後。先知書在希伯來文的舊約中被分為兩大部分,即"早期的"與"晚期的"先知書。早期的部分包括約書亞記、士師記、撒母耳記與列王紀。

  換言之,在以色列中有比四大先知與十二小先知更多的先知,他們所寫的書都保存在聖經中。以上所提的歷史書滿了先知的名字,有時關於他們的活動也說了很多,其中提到底波

拉、撒母耳、迦得、拿單、雅西亞、撒迦利亞、哈拿尼、耶戶、以利亞、以利沙、戶勒大、猶大國頭一個殉道的先知撒迦利亞,以及其他許多的人,有些人的名字尚未提到(代下25章 )。從這些人的手中我們並沒有得到他們手寫的記錄,但有時我們卻讀到先知的學院(撒上10:5-12;19:19以下;王下2:3、5;4:38、 43;6:1)有先知的子弟或門徒在此一起受屬靈的與神權政治任務的操練。或許預言性的歷史著作是從這裡出來的,即如約書亞記、士師記等,特別是歷代志中有好幾處是指着先知的歷史著述(代上29:29;代下9:29;20:34)等。

  在聖經歷史書中的先知,於今日時代往往被描述為行動的先知,與後期發預言的先知有別。

  如果我們沒有記錯,所有的先知不論前期或後期都是發預言的。他們都發預言又見證,很可能原初的希伯來人就是指着這個事實說的(出4:16;7:1)。預言性教訓的基本性格,已經包括在最古老的先知見證中,但是早期先知與晚期先知在兩方面有所區分。

  第一,他們的見解只限於以色列民陷於內部緊張狀態時才發出,內容尚未包括其他的百姓;第二,他們所着重的是現今而非未來。他們勸勉與警告的話語,主要是針對目前與實際方面的目的。在大衛和所羅門秉政時期,以色列還是有盼望於守神的約,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

  主前九世紀,當以色列人逐漸與周圍百姓有來往時,他們因此就不顧自己的聖召與命運,而和外邦人有交往,所以在先知發預言的時候也就將鄰國百姓也包括進去了。於是後期先知們就不再期盼在背道的情況中,神的應許還會完全應驗。所以他們就盼望將來在彌賽亞的國度中這些應許會應驗。他們站在守望樓上向大地觀望,想找出一些時兆,並非是依靠自己,乃是依靠聖靈的光照(彼前1:4;彼後2:20、21)。

  這些後期先知觀察以色列的情勢,不拘是宗教、道德、政治或社會,以及以色列與其他民族如以東、摩押、亞述、迦勒底、埃及之間的關係,都是與神的約相衝突,因為在這約中,耶和華神與以色列百姓是站在同一邊的。所有這些先知都是按他們自己的本性,在他們的時代用自己的方法來傳揚神話語的本質:他們宣布以色列的罪惡,並宣布神要刑罰這些罪惡。他們以神不變的約來安慰百姓,說明了神信實的應許,並赦免了他們一切的不義,且指導百姓遙望有盼望的未來,而在這未來可喜樂的盼望中,在大衛王的治理之下,神將擴展他的王權,及於以色列和其他萬民。


  所以先知們奉神的名所傳的道,乃是意義深遠而又影響深及下一代的。所傳的那個道,不僅限於古時的以色列人,且其內容和關係都達於地極,而且在人類中得其應驗。如今預言的話語已經記載下來。從主前九世紀開始,也即從約珥和俄巴底亞那個時代開始,先知就已將其所發之預言的內容記載下來,有時是明明出於神的吩咐(賽8:1;哈2:2;賽36:3)。他們這樣作有一個清楚的目的,那就是他們所傳的話語能夠保存下來直傳到永世(賽30:8)並且叫後世的人可以知道這些話語是真實的(賽34:16)。詩篇與預言是平行的詩篇與預言是平行的。詩篇出於古代,也是為時非常久遠的。詩歌與音樂在以色列中是大為人所喜愛(撒上18:7;撒下19:35;摩6:5等等)"各種不同主題的詩歌,在歷史書中為我們保存着,有劍歌(創4:23、24)、井歌(民21:17、18)、戰勝西宏歌(民21:27-30)、經過紅海歌(出15章 )、摩西歌(申32章 )、底波拉歌(士5章 )、哈拿歌(撒上2章 )、大衛為掃羅與約拿單之死所作的哀歌(撒下1章 )與為押尼珥作的哀歌(撒下3:33、34)等等。還有許多詩歌在先知書中被記載下來,例如以賽亞書第五章中的葡萄園歌、以賽亞書第卅八章中希西家的詩、約拿書第二章中約拿的祈禱、哈巴谷的讚美歌等等。許多的歌都與詩篇有密切的關聯。詩篇與預言之間也有密切的關聯,二者都是出於聖靈的默示,都是傳揚彌賽亞的國度。二者都是運用詩歌的言詞與方式,當詩篇中的詩歌被導入神旨意的奧秘中時,他就成為寫詩的人,當先知的心靈為神的應許所鼓舞時,他所發的預言就被提升至詩歌的境界(代上25:1-3)。亞薩在代下廿九30被稱為先見,大衛在徒二30被稱為先知。

  但是以上二者之間還是有所區分。詩篇中有些詩歌,如詩篇九十篇中的摩西詩,就是申命記卅二章中摩西的歌。而大衛的詩則包括所羅門、約沙法、希西家,以及被擄時期所唱的歌。詩篇七十二篇末了就是大衛的祈禱詩。其中有些是感謝詩、讚美詩,有些是祈求詩,有些是記念神在自然界中的作為,有些是記念神在歷史中的作為。這些詩篇都是論到過去、現在與未來。祈禱的根本構造總是在其中可以見到,那是所有詩歌的特徵。假如在先知的情形中,聖靈支配某人的行動,那麼在詩歌中那同一位聖靈也要引導作詩的人進入他自己屬靈生活的深度。一個人總是在他唱詩時顯現出他屬靈的情況,總是由主的靈所形成。假如大衛在其人生中沒有那些豐富的經驗,他就不會成為以色列中最優美的歌者。他所以能夠寫出那麼優美的詩篇來讚揚神在自然界與歷史中的作為,乃是出於憂慮、試探、迫害與拯救等各種不同心境的經歷。在他的詩歌中透露出神客觀的啟示與主觀引領的和諧,唱此歌時就好象在神面前唱,使神得尊榮。詩篇教導我們,藉着聖靈說出我們心中與神在耶穌基督里之啟示的關係。因為這些詩篇的意義不單只是由作詩的人發出,也是為叫歷代教會信徒歌頌神而發出的。

  預言與詩篇之外尚有智慧文學在預言與詩篇以外,還必須提一提箴言或智慧書。從約坦的預言(士9:7以下)、參孫的謎語(士14:14)、拿單的比喻(撒下12章 )、提哥亞婦人的行為(撒下14章 )上就可清楚看出,這些都是出於天賦的本能。但是智慧書的藝術,卻大部分是從所羅門而來(王上4:29-34),而箴言書則尚包括其他智慧人的箴言(箴 22:17以下),並在約伯記、傳道書、雅歌,一直到被擄之後,都有智慧書文獻的內容。在以色列的歷史與其他百姓的歷史中,預言闡明了神的旨意,詩篇則在聖徒的心靈中說明對神旨意的回應,而箴言與智慧書則令神的旨意與人行為的實踐發生聯屬。箴言也是以神的啟示為根據。它的出發點就是敬畏耶和華是智慧的開端(箴1:7)。但是此類文獻並未將啟示與人的歷史混為一談,也不受制於內心的經驗,相反地乃是使這文獻適用於人的日常生活,就是男女、父母、朋友、社會、商業的生活。就預言方面來說,智慧書在實際生活方面並不太着重於它,乃是着重於人生活的實際經驗。如此說來,箴言的文獻具有一般屬乎人生的意義,在聖靈引導下,此文獻在歷代中被保守。

  神啟示律法與旨意,主要是在摩西五經中闡明,藉着先知的傳講、作詩之人的歌詠、聖者的箴言,在舊約時代中得以完成。先知就象是頭,歌詠者就象是心,聖者則象是手。

  先知、祭司與君王的職份,在舊約時代中完成了他們的使命。聖經無價的寶藏在基督里得以成為世人所共有的。新約聖經文學及其起源正如應許在應驗時是達於頂點,所以舊約也是在新約中達於頂點。舊約若沒有新約則不算完成。舊約只有在新約中得以彰顯,而新約則早已經在舊約中包藏着。二者的關係有如根基與建築物、鎖與鑰匙、形影與實體。舊、新約最初的目的是在恩典之約的兩個時期中指明了,就是指着在基督之前或之後說的(耶31:31以下;林後3:6以下;來 8:6以下)。後來約的條款就轉移到兩個文獻中,而這兩個文獻就組成了約的兩個時期之描述與解釋。在出埃及記廿四7中,律法被稱為約書(參較王下 23:2),又在林後三14中。保羅已經說到誦讀舊約--那自然是指着約書說的。按着這幾個例子,約(Testament)這個字在聖經中逐漸被使用,用以解釋舊、新約中的恩典時代。

  新約正如舊約一樣,是由不同的書卷所組成。新約有五卷歷史書(四福音書與使徒行傳),廿一卷教義書(使徒的書信),與一本預言書(使徒約翰的啟示錄)。舊約的卅九卷書雖然經過一千多年的時間才得以完成,可是新約的廿七卷卻在我們現今基督教的世紀,即主後五十年到一百年之間就完成了。福音在新約中是居首位的,而次序的先後則還是按着書卷的內容,而非年代。雖然使徒寫的許多書信有的在時間上較早,但福音書仍放在首位,因為所論的乃是基督的位格與工作,成為後來使徒努力工作的根基。福音一詞最初有大喜信息的意思,所以在新約時代就用福音來說明耶穌基督所傳的喜訊(可1:1)。只是後來經由教會的作家,如伊格那修、遮斯丁紐等人,將之用以指包含基督大喜訊息的書卷或筆錄。

  在新約中有四部福音書,當然其中並非包括四個不同的福音信息,因為只有一個福音,就是耶穌基督的福音(可1;1;加1:6-8)。但是這一個福音,就是使人得救的大好信息,是用四個不同的方法,藉着四個不同的人,從四個不同的觀點,並四個不同的方式表達出來。在我們現今的聖經中所記載的,即馬太福音、馬可福音等等,就是從不同的角度在四福音書中描述基督的位格與工作。

  因此在古教會中,四位福音書的作者被比作為啟示錄第四章7節中的四個活物:馬太被認為是人,馬可是獅子,路加是牛犢,約翰是飛鷹。他們之所以這樣作是因為第一位描寫基督為人,第二位描寫他為先知,第三位說到他為祭司。第四位則說到他為神。

  馬太又被稱為作稅吏的利未人,為基督揀選作使徒的工作(太9;9;可2:14;路5:27)。根據艾力紐所說,馬太福音最初是用亞蘭文寫的,約寫於主後六十二年的巴勒斯坦地,特別是為猶太人和在巴勒斯坦地的猶太基督徒所寫,為的是要向他們表明耶穌果真是基督,並說到舊約所有的預言都應驗在他身上(太 1:1)。

  馬可是馬利亞的兒子(徒12:12),她或許在耶路撒冷有她自己的住宅(徒1;13;2:2)。馬可首先和保羅一同服事,後來又跟隨彼得(彼前 5:13),根據傳說他被羅馬的基督徒邀請述說耶穌基督福音的起頭(可1:1)。據說這邀請延長了,他就暫時旅居耶路撒冷和彼得在一起,而彼得對福音的起頭知之甚詳,於是他就答應了這邀請,時約於主後六十四至六十七年間。

  路加,正如保羅稱之為可愛的醫生(西4:14),或許來自安提阿。早在主後四十年他就屬於安提阿教會,他也是保羅旅途中的夥伴與同工,對保羅忠心到底(提後4:11)。

  他寫了一部歷史書,不僅是基督的生平與工作(在路加神音中),也寫到在巴勒斯坦地、小亞細亞, 希臘與羅馬,福音最初傳布的情形(在使徒行傳中)。他大約於主後七十年至七十五年間寫信給一位關心福音的官員提阿非羅。

  這三部福音書彼此間有密切的關聯。這些福音書是根據最初的門徒中,有關耶穌的生平與教訓的傳說而寫成的。至於第四部福音書在類別上就不同了。主所愛的那門徒約翰,在主升天之後還住在耶路撒冷,他和雅各與彼得被稱為教會的三大柱石(加2:9)。後來他離開了耶路撒冷,在他生平的暮年到達以弗所成為保羅的繼承人。他於主後九十五至九十六年間,在羅馬皇帝豆米仙統治下,被放逐到拔摩海島,於主後一百年殉道。約翰並非是一個宣教士,他也不是新教會的創始者,他乃是藉着純正的真理知識,努力地保守住教會的人。初世紀之末,教會已經發展出與以往不同的情形,基督教會與以色列之關係,律法和割禮的掙扎都已經過去。教會中對於猶太人的事採取了獨立的立場,卻更深的滲入了希臘與羅馬的世界,特別是與諾斯底派的接觸。所以約翰的目的就是要安全地領導教會度過從敵基督世界而來的危機,就是否認道成肉身的傾向(約壹2:22;4:3)。面臨此種敵基督的傾向,約翰在他的著述中(日期約在主後八十年至九十五年),清楚地描述了道成肉身之基督的完美形像。

  約翰在他的福音書中指明,當基督在地上的時候就是這形像,並在他的書信中也指明基督仍然是在教會中成肉身的道。在啟示錄中,約翰又指明基督在將來也是成肉身的道。

  以上所提全部新約的著述,都是在聖靈引導下為歷史時機所促成。論到保羅、彼得與雅各的寫作也是如此。在耶穌升天、耶路撒冷教會被逼迫後,使徒們不單只出去向猶太人和外邦人傳揚福音,他們也與他們所建立的會眾同住,繼續有交通。關於這些教會的屬靈光景,他們接受了口述和筆錄的報導,他們關心教會的成長,為眾教會的事掛心(林後11:28)。

  因此,若有可能,他們覺得親自訪問各教會是義不容辭的事。如果不能親自訪問,他們就藉着書信按他們所需要的來勉勵或警告眾教會,並且藉着這些方法引領他們更深地了解得救的真理。

  使徒們對於聖經的努力,也正象對其他工作一樣,是基督教會的基礎,因為聖經是使徒最重要的工作,是歷史性的、機體性的與基要性的。福音與使徒書信,正如先知書一樣,乃是"為順應特殊情形"而寫的著述,但是卻也遠超過當日教會暫時性,地區性的關注,也與歷代教會有關。雖然全部聖經就歷史上來說是由人寫成的,可是正如奧古斯丁所說,它乃是神從天上寄給地上教會的一封書信。所以,對聖經各卷的起源作"歷史上的調查",並不干犯聖經屬神的性格,我們可以見出類似的研究,特別適於教導我們知道神用以完成他傑作的奇妙方法。必須用詳盡的方法來研究聖經這樣對於聖經各卷的起源僅略略窺視一下,是不夠的,那僅是一個起步而已。有關於聖經科學方面的研究是逐漸的,而這些研究的目的,是要讓我們對聖經的意義有更確切的了解。關於聖經進一步的研究,我們在此只提出數點。

  第一,我們知道在了解聖經每卷書的起源之後,終歸要將它併入集體的經典中,構成信仰與生活準則的一組組著述。這種"收集",在每單卷書的範圍內已經發生:例如詩篇與箴言是出自不同之人的手筆,逐漸一點點地收集為一卷書。後來,又有許多書卷是這樣收集成的,而後成為一本聖經。可是,我們不要以為聖經是教會寫成的,或者是教會將經典之權加諸於使徒或先知所寫的書上。乃是從寫聖經的那一剎那開始,就立即在教會中產生權威,並成為信仰與生活的準則。起先沒有寫下來,而後來記載下來之神的話語,並不是從人得其權威,也不是從信者得其權威,乃是從神得來的。神看顧他自己的話,並且叫人認識他自己的話。

  後來當先知和使徒所寫之書的數目增多時,其他不是聖經書卷的著作也隨之增多,且這些著作在某些地方也被接受,那麼教會就有義務將真正的經書和假偽的經書予以區分,同時擬定出真正經書的名單。那麼那些舊約各卷書的鑑定與甄選,是在主前就已完成,而新約各卷書則是在主後四世紀才鑑定出。調查這件事情,並且幫助了解聖經的經典性,需要特別的科學知識。

  第二,我們需要注意,先知、使徒原先所寫的手搞,都已完全喪失,而目前所擁有的僅是抄本而已。舊約最古老的抄本則要從主前九與十世紀開始算起,而新約最早的抄本則要從主後四與五世紀算起。換言之,在原初手稿與現存的抄本之間,有數世紀的間隔。在此時期中,聖經本文經過了一段很長的時間,多少受到變遷。例如,在原來希伯來文的手稿中,並沒有母音和標點符號,而這是在數世紀以後才加入抄本中。現今聖經中的分章 ,最初是在主後十三世紀開始,分段則是在主後十六世紀開始。類似這樣的研究,需要特別的科學知識,用各種方法來"樹立"聖經的原文,並提供作為解經的根基。

  第三,我們應當注意,舊約是用希伯來文寫的,新約則是用希臘文寫的。因此,我們想到聖經在不明了原文的人中,翻譯聖經就成為必須的事了。早在主前三世紀,舊約翻譯成希臘文就已經開始。後來舊新約翻譯成許多古代及現代的文字,這是一直繼續下來的事。十九世紀向外邦人宣道復起之後,翻譯聖經的工作就再度活躍起來,現今聖經已經一步步地被翻譯成四百多種文字。對於這些翻譯的研究,尤其是對古時的翻譯,在想要適當地了解聖經原意上是非常重要的。總之,每一種聖經翻譯,就是一種聖經的解釋。

  第四,對於聖經的解釋,信徒曾竭盡智能,為的是能解釋聖經。對於聖經解釋的努力,不僅只是我們現今的世代,早在古猶太人時就已開始,雖然每個解經家都有他們自己偏差的見解,對於解經也有個人的成見,可是從解經歷史來看卻有顯著的進步,而每一個世紀對這進步都有所貢獻。總而言之,往往是神自己藉着人為的錯誤來保守他的道,並使着他的道勝過屬世的智慧。


本書為未授權圖書,源自網絡,在此刊登只為交流學習之用,請勿用於其它目的,謝謝。若侵犯了您的版權,請來函告知刪除。 電郵 ccwiki@ccwiki.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