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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百科:推薦詞條/存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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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第27周三位一體(拉丁語:Trinitas)或稱三位一神或三一神或聖三一,一般指基督教的上帝,即聖父、聖子、聖靈(天主教稱呼聖靈為聖神,東正教和新教都稱呼為聖靈)為同一本體(本性)、三個不同的位格,三位格為同一本質,三個位格為同一屬性。通俗地說,僅有獨一的上帝;聖天父完全是上帝,聖子完全是上帝,聖靈完全是上帝;聖天父不是聖子,聖子不是聖靈,聖靈不是聖天父。詳細闡述有關三位一體這個信條的教義被稱為三一論。歷史顯示,此教義是從公元3至4世紀開始逐漸發展。經過一連串的辯論和大公會議後,最終得以確立為正統的教義。三位一體的核心思想,曾在公元325年的尼西亞大會(第一次大公會議)及公元381年的君士坦丁堡大會(第二次大公會議)里通過。這個詞語及其清晰的教義闡述從沒有在《聖經》出現。從《聖經》記載內,耶穌及使徒沒有反對申命記6:4的話:「以色列阿、你要聽。耶和華我們神是獨一的主」。 |
2009年第28周歸正宗或改革宗(英文Reformed), 基督教派的宗派之一,稱為歸正宗教會Reformed Churches),其中包含長老會(Presbyterian)與公理會(Congregational)。歸正宗是新教主要宗派之一,以加爾文(Jean Calvin 1509-1564)的宗教思想為依據,亦稱加爾文宗,"歸正"為經過改革復歸正確之意。在英語國家裡,該宗因其教政特點又稱長老宗。歸正宗產生於16世紀宗教改革時期,與安立甘宗和路德宗並稱新教三大主流派別。1553年,加爾文在日內瓦進行改革,實施其在《基督教原理》 中提出的理論。該書後成為歸正宗在教義、教政和教規方面的基本讀本。 教義方面,歸正宗強調因信稱義,認為信的本質就是相信通過基督而獲得恩典--上帝赦罪的愛。歸正宗強調聖經權威至上,應據以判斷一切傳統;歸正宗還認為任何人都不應被賦予無限權力,這一觀點對現代法治的發展有一定影響。1877年,世界歸正會聯盟成立。1948年,絕大多數歸正會和長老會加入了世界基督教會聯合會,並參加了許多全國性和地方性協進會。1970年組成了世界歸正宗教會聯盟。現在,歸正宗是世界上傳播最廣,影響最大的新教派別。 | ||||
2009年第29周信義宗(路德會、路德教派,Lutheranism)屬於更正教之一,在歐洲語言中原為「路德宗」,因信義宗肯定「因信稱義」,即認為人是憑信心蒙恩得以稱義,故翻譯成中文的時候,改譯「信義宗」。天主教義認為人要蒙恩必須得到上帝的代表教會的喜愛,必須有足夠的善行。而信義宗認為人們可以無懼地站在上帝面前,不必恐懼「罪惡、死亡和魔鬼」,也不必因相信自己是有功才得救而驕傲。因為耶穌因自己的死已經為人類贖罪,原罪已經因耶穌的死而赦免,以後人可以只依靠自己的信心去稱義。 信義宗源自德國神學家馬丁•路德於公元16世紀發起的宗教改革運動。 信義宗的中心教義,即「三個唯獨」(Three solas):唯獨恩典(sola gratia),唯獨信心(sola fide),唯獨聖經(sola scriptura)。全世界共有7197萬個信義宗基督徒。信義宗現時是芬蘭、挪威、丹麥及冰島的國教。 |
2009年第30周安立甘宗(英語:Anglicanism),又稱聖公會、聖公宗、英國國教派,過去屬於天主教(大公教會)中的一個教派,而目前屬於英國(嚴格為英格蘭)的英國國教,目前世界上的聖公宗教徒約有7300萬人(2008年)。 安立甘(Anglican),意譯是英國教會的、英國的,形容信徒、制度、教會、甚至禮儀傳統和神學思想是從英格蘭的國家教會,英國國教會所發展出來的,成為普世聖公宗。這個詞語亦可形容其他從普世聖公宗團契獨立的教會組織之追隨者,他們都因為教義和禮儀上與本身的教省產生分歧而獨立出來。但是,美國及蘇格蘭的聖公會英文名稱卻使用「The Episcopal Church」。「Episcopal」意思為主教制的。普世華人、韓國及日本基督徒都使用聖公會為公用名稱。 普世聖公宗團契認為自己是神聖大公及使徒所傳的教會的一部分,既大公又經過改革的教會,很多聖公會教友相信聖公宗是新舊教會的混合體。有一些高派教會擁護者覺得他們的教會是沒有教宗的公教教派,亦不像其他新教教會有一位舉足輕重的代表人物如馬丁•路德、諾克斯、加爾文和約翰•衛斯理。普世聖公宗是38個與坎特伯里大主教有聯繫的教省神學上的交流板和聯合團契。 | ||||
2009年第31周衛斯理宗(Wesleyans)乃以英國約翰·衛斯理(John Wesley 1703-1791)的宗教思想為依據的各教會(如衛理公會、循道公會等)的統稱。18世紀產生於英國。主張聖潔生活及社會改良,注重在下層群眾中進行傳教活動。本宗原系英國安立甘教會(亦稱聖公會)內的一派,後逐漸成為獨立的宗派,主要傳布於英、美等地,鴉片戰爭後傳入中國,並傳布於全世界各地。 美國獨立後,美國衛斯理派的教徒隨之脫離聖公會而組成獨立的教會,教會命名為美以美會(Methodist Episcopal Church)。是基督教新教衛斯理宗教會之一。後分裂成為美以美會、監理會、美普會、循理會和聖教會等。而後美以美會、堅理會、美普會於1939年合併成為衛理公會(The Methodist Church),1941年在中國原來分屬該三會的部份也合併為中華基督教衛理公會(The Methodist church in R.O.C)。後來再於1965年與聯合弟兄會合併成為聯合衛理公會(The United Methodist Church)。 |
2009年第32周安立甘宗(英語:Anglicanism),又稱聖公會、聖公宗、英國國教派,過去屬於天主教(大公教會)中的一個教派,而目前屬於英國(嚴格為英格蘭)的英國國教,目前世界上的聖公宗教徒約有7300萬人(2008年)。 安立甘(Anglican),意譯是英國教會的、英國的,形容信徒、制度、教會、甚至禮儀傳統和神學思想是從英格蘭的國家教會,英國國教會所發展出來的,成為普世聖公宗。這個詞語亦可形容其他從普世聖公宗團契獨立的教會組織之追隨者,他們都因為教義和禮儀上與本身的教省產生分歧而獨立出來。但是,美國及蘇格蘭的聖公會英文名稱卻使用「The Episcopal Church」。「Episcopal」意思為主教制的。普世華人、韓國及日本基督徒都使用聖公會為公用名稱。 普世聖公宗團契認為自己是神聖大公及使徒所傳的教會的一部分,既大公又經過改革的教會,很多聖公會教友相信聖公宗是新舊教會的混合體。有一些高派教會擁護者覺得他們的教會是沒有教宗的公教教派,亦不像其他新教教會有一位舉足輕重的代表人物如馬丁•路德、諾克斯、加爾文和約翰•衛斯理。普世聖公宗是38個與坎特伯里大主教有聯繫的教省神學上的交流板和聯合團契。 | ||||
2009年第33周基督新教基要派,亦有譯作原教旨基督教,是基督教內帶有原教旨主義傾向的一個運動,源自美國的基督新教,是對現代主義和自由主義神學的反動,反對對於《聖經》的高等批判,主張以字面理解聖經。美國華人的新教信徒里,基要派屬於極少數,大多數是福音派基督徒。在中國大陸基要派的影響在改革開放以前比較大。 1910年美國長老會會議議決,把基督教基要信仰歸納成五點(稱為 Doctrinal Deliverance of 1910 或 The Five Fundamentals):
神學家稱相信這五點的保守信徒為基要派。 |
2009年第34周三位一體(拉丁語:Trinitas)或稱三位一神或三一神或聖三一,一般指基督教的上帝,即聖父、聖子、聖靈(天主教稱呼聖靈為聖神,東正教和新教都稱呼為聖靈)為同一本體(本性)、三個不同的位格,三位格為同一本質,三個位格為同一屬性。通俗地說,僅有獨一的上帝;聖天父完全是上帝,聖子完全是上帝,聖靈完全是上帝;聖天父不是聖子,聖子不是聖靈,聖靈不是聖天父。詳細闡述有關三位一體這個信條的教義被稱為三一論。歷史顯示,此教義是從公元3至4世紀開始逐漸發展。經過一連串的辯論和大公會議後,最終得以確立為正統的教義。三位一體的核心思想,曾在公元325年的尼西亞大會(第一次大公會議)及公元381年的君士坦丁堡大會(第二次大公會議)里通過。這個詞語及其清晰的教義闡述從沒有在《聖經》出現。從《聖經》記載內,耶穌及使徒沒有反對申命記6:4的話:「以色列阿、你要聽。耶和華我們神是獨一的主」。 | ||||
2009年第35周存在主義(Existentialism),又稱為生存主義,是一個哲學的非理性主義思潮,以強調個人、獨立自主和主觀經驗。叔本華、尼采和索倫•克爾凱郭爾可被看作其先驅。在20世紀中它流傳非常廣泛,其哲學思想還延續到了60年代興起的人本主義。雅斯貝爾斯和馬丁•海德格爾、保羅•薩特和作家阿爾貝•加繆是其代表人物。 其最著名和最明確的倡議是薩特的格言:「存在先於本質」(法語:l'existence précède l'essence)。他的意思是說,除了人的生存之外沒有天經地義的道德或體外的靈魂。存在主義否認神或其它任何預先定義的規則的存在。其實存在主義並沒有否定神的存在,例如克爾凱郭爾就是一名基督徒,他認為存在主義是基督徒思想模式的開始。但多數存在主義學家大多均反對已死的教條式宗教信仰,特別是以尼采為最,其著作上帝之死明確地闡述其反基督立場。相信自我的選擇是存在主義學家最重要的中心。 |
2009年第36周安立甘宗(英語:Anglicanism),又稱聖公會、聖公宗、英國國教派,過去屬於天主教(大公教會)中的一個教派,而目前屬於英國(嚴格為英格蘭)的英國國教,目前世界上的聖公宗教徒約有7300萬人(2008年)。 安立甘(Anglican),意譯是英國教會的、英國的,形容信徒、制度、教會、甚至禮儀傳統和神學思想是從英格蘭的國家教會,英國國教會所發展出來的,成為普世聖公宗。這個詞語亦可形容其他從普世聖公宗團契獨立的教會組織之追隨者,他們都因為教義和禮儀上與本身的教省產生分歧而獨立出來。但是,美國及蘇格蘭的聖公會英文名稱卻使用「The Episcopal Church」。「Episcopal」意思為主教制的。普世華人、韓國及日本基督徒都使用聖公會為公用名稱。 普世聖公宗團契認為自己是神聖大公及使徒所傳的教會的一部分,既大公又經過改革的教會,很多聖公會教友相信聖公宗是新舊教會的混合體。有一些高派教會擁護者覺得他們的教會是沒有教宗的公教教派,亦不像其他新教教會有一位舉足輕重的代表人物如馬丁•路德、諾克斯、加爾文和約翰•衛斯理。普世聖公宗是38個與坎特伯里大主教有聯繫的教省神學上的交流板和聯合團契。 | ||||
2009年第37周 |
2009年第38周《以賽亞書》 (希伯來文:ספר ישעיה , Sefer Y'sha'yah)是《聖經》的第23本書,由以賽亞執筆,大約在公元前723年之後完成。記載關於猶大國和耶路撒冷的背景資料,以及當時猶大國的人民在耶和華前所犯的罪,並透露耶和華將要採取判決與拯救的行動。在第53章整章描述大約在700年之後將臨的彌賽亞耶穌的遭遇與人格特質。 以賽亞書第一到三十九章論及神因人的犯罪而責備人,同時預言公義的君王將要來臨,行罰惡者,而以敬虔的選民得贖作為結束,充分把舊約的特質——神公義的審判表現出來。以賽亞書第四十到六十六章,以基督的先鋒開始,至預言神的僕人——基督受死以救贖人類為神救贖計劃的關鍵點,接着神國在聖靈的引導下不斷擴展,而以新天新地的實現作為結束,充分顯示新約的特質——救恩的成全,是神安慰苦難中的選民的最佳禮物。本書根據兩大主題:神的審判與神的安慰。 | ||||
2009年第39周《創世記》是舊約聖經的第一卷書。(希伯來聖經稱《創世記》為בראשית,意思景在開始之時)。傳統上遠古的近東地區通常以書的首幾個字為該書的名字。在猶太人的傳說中,《創世記》是由摩西根據耶和華的啟示寫成的。 「創世記」的意思便是「萬物的起源; 誕生」, 這本書的英文名字(Genesis)采自希臘文《七十士譯本》替該書所起的名字。在希伯來文聖經里,書名便是書中最初的字詞伯列史夫(Bere’•shith′),意即「起初」(希臘文enar•khei′,安•納桂)。創世記是摩西五經中的第一本。摩西五經(Pentateuch)一詞則來自一個英語化的希臘字,意思是「五卷」或「一冊五卷」的書。可能它們原是合成一冊的,稱為「托拉」(律法)或「摩西的律法書」,但後來人們為了方便攜帶而把它分為五卷。<ref>參看約書亞記23:6; 以斯拉記6:18。</ref>傳統猶太教與基督教認為創世記的作者是摩西。 創世記給我們看見神的創造和人的墮落。神創造宇宙萬有,並且造了人,祂的目的是要人代表祂在地上掌權,彰顯祂的榮耀。但是人卻墮落了,無論在何種時期和何種情況之下,都是失敗的。然而人的墮落失敗,並沒有使神放棄祂原定的目的和計劃。在人各階段的墮落失敗中,神都伸進手來,施予救援。人的墮落失敗,倒給神機會來彰顯祂的恩典。本書處處顯示,那要來的基督是墮落之人的指望和拯救。 |
2009年第40周《出埃及記》主要是講述以色列人如何在埃及受到逼害,然後由摩西帶領他們離開埃及的故事。 出埃及記是摩西五經的第二本經書,傳統學者認為本書的作者就是摩西本人。這本書提及摩西在三個不同的場合奉耶和華之命執筆作記錄。據聖經學者韋斯科特(Westcott)和霍特(Hort)研究,耶穌及新約(基督教希臘文聖經)的執筆者曾引述或提及出埃及記的經文逾100次。例如耶穌曾經說:「摩西豈不是傳律法給你們嗎?」摩西在西奈曠野執筆寫成出埃及記,以色列人逃離埃及一年之後。它包含一段共長145年的時期,從約瑟於公元前1657年逝世至供敬拜耶和華之用的帳幕建立起來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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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第41周利未記是摩西五經中的第三本。這本書的英文名字(Leviticus)采自希臘文《七十士譯本》所用的希臘字利未提綱(Leu•i•ti•kon′)和《通俗拉丁文本聖經》的「利未提格斯」(Leviticus)。全書對利未人只稍加提及(在25:32,33),但這個書名是合適的,因為整本書的內容主要是記述有關選自利未族的祭司團所需謹守的一切律例,以及祭司教導百姓的許多律法:「祭司的嘴裡當存知識,人也當由他口中尋求律法。」(瑪拉基書2:7)在希伯來文聖經里,此書的名字取自書中開首的一句,韋依格拉(Wai•yiq•ra』′),實際的意思是「此後他呼叫」。後來猶太人也把此書稱為祭司的律法書和獻供物的律法書。<ref>參看利1:1,以及《聖經新世界譯本》腳註。</ref> 利未人是雅各與利亞的第三子利未的後人,負責以色列人的祭祀工作,不參與分配土地,不算入以色列十二支派之一,利未人對神忠心,被耶和華揀選作為事奉祂的支派。所有的祭司都屬於利未支派,他們的工作是協助料理會幕,並向百姓講解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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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第42周民數記是舊約聖經摩西五經的第四卷。民數記是以色列人的第一次人口普查,其普查時間在以色列人離開西乃山前,40年後又舉行了一次,同時也記錄了以色列遷居的過程。民數記這個書名所指的是起初在西奈山及後來在摩押平原數點百姓人數一事。正如第1-4章及第26章所載,這個名字(英文Numbers)采自《通俗拉丁文本聖經》中紐米利(Numeri)一詞,而這個字詞則從希臘文《七十士譯本》的阿利夫摩依(A•rith•moi′)演變而來。然而,猶太人更貼切地將這本書稱為必密巴(Bemidh•bar′),意即「在曠野里」。密巴(midh•bar′)這個希伯來字是指一個沒有城鎮的曠野之地。數點民眾這件事發生於曠野之南及迦南之東的一處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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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第43周申命記是聖經全書也是舊約聖經的第5本書。這本書含有對耶和華的百姓發出的有力信息。在曠野流浪了40年之後,以色列的子孫正站在應許之地的門坎上。在這個時候,摩西寫下此書來闡述他們的前景;他們在約旦河的對岸會遭遇的困難和摩西向百姓提出最後訓示。 申命記這一說法(英文為Deuteronomy)來自希臘文《七十士譯本》的書名狄特羅諾米安(Deu•te•ro•no′mi•on);這字是由狄特羅斯(deu′te•ros),意即「第二」,與諾模斯(no′mos),意思是「律法」,這兩個詞所組成的。因此它的意思便是「第二份律法;重申律法」。這個字來自希臘譯文,譯自申命記17:18的希伯來文詞組米殊尼•哈托拉(mish•neh′ hat•toh•rah′),正確地譯作『律法的抄本』。 不論申命記這個名字含有甚麼意思,這本聖經小書卻並不是第二份律法或僅是重申律法而已;反之,它闡明律法,規勸以色列人要在他們即將進入的應許之地繼續愛戴耶和華和服從他。(申命記1:5) 它不單是神與人之間的律例規範,也是人際間的共有準則,更是選民應有的歷史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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