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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人的福音第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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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人的福音》 |
序 |
第一章 绪论 |
第二章 福音的概要 |
第三章 福音与定罪 |
第四章 福音与称义 |
第五章 福音与成圣 |
第六章 福音与以色列 |
第七章 福音与基督徒 |
第八章 跋论 |
附录 |
引言
A. 主题的风格
如保罗书信的一贯风格,作者先论教义,再论实
践;先论信仰的阐释,再论生活的应用;先多着重生
命的问题,才论生活的问题;先论神学,再论事奉;
先论事奉的神,再论事奉的人。这不但是保罗书信的
模式(参弗 1~3 章,4~6 章;加 1~4 章,5~6 章;
西 1~2 章,3~4 章;帖前 1~3 章,4~5 章;帖后 1~
3:5,3:6~18 等),也是其它书信之风格(参彼前 1~
2:10,2:11~5:14;来 1~10:18,10:19~13:25)。
此理论与实际的配合是圣经一贯的特色。F. F. Bruce
说得好:“圣经中教义的阐释,并不是知识的传授,
而是盼望教义化为实践。”【注 1】H.A. Hoyt 称,教
义部份论恩典的力量(forces of grace),此段论生命的
果实(fruition of life)【注 2】。可以说,前段论神的
救赎,救赎的起因、经过、结果;此段论神的旨意,
是蒙救赎者生命的改变、更新、事奉,这也正是基督
的吩咐:“你们既知道这事,若是去行就有福了。”
(约 13:17)
B. 主题的重要
保罗是个有深度的神学家,他的理论不是死硬冰
冷,而是生命的流露。他因看见信徒蒙恩得救后的身
分、地位与使命,所以不但强调信徒从何景况中被拯
救出来(saved from),也强调信徒被拯救至的领域
(savedto)。因此,他不但论得救的原则(prinicples),
也论得救后的实践(practice);先有教义(doctrine),
才有责任(duty);前有启示(revelation),今有职务
(responsibility)【注 3】。
这是信徒不可忽略的重点,他们应明白,得救后
的生活并不是消极性的不犯罪,而是积极性的追求事
奉;不是静态性的等候身体被赎得荣的日子,而是建
设性地心意更新变化,努力事奉神、人、国家、社会。
C. 主题的连贯
从罗 1~11 章,作者论及神对世界救赎的关系,
可藉四个钥段来表明:⑴忿怒(1:18~3:20); ⑵
公义(3:21~5:21);⑶生命(6:1~8:39); ⑷
怜悯(9:1~11:36)【注 4】。现今作者续论得救的
人在神的世界里该有的事奉,换言之,得救者的生活
乃一事奉的生活,事奉生活乃成圣生活。W. G. Thomas
称,罗马书有二个关键性的钥字:“所以”(oun)及
“从今以后”(ara nun):⑴“称义的所以”(5:1 ,
此节中漏译“所以”); ⑵“成圣的开始”(8:1);
⑶“事奉的所以”(12:1)。另言之,信徒的一生乃
按此次序前进:“得救”(salvation)、“成圣”
(sacrification)、“事奉”(service)【注 5】。
虽然罗 12:1~15:13 与罗 1~11 章有相联的关
系,但它与罗 6 章所论“新生的样式”(6:4)却有
更直接的关系。罗 6 章论称义后信徒的生活,便有“新
生的样式”、“将自己献给神”(6:13)、“献上自
己作奴仆”(6:16 上)、作“顺服的奴仆”(6:16
下)、作“义的奴仆”(6:18、19)、作“神的奴仆”
(6:22)等,这些皆是在理论方面言;如今这段落(12:
1~15:13)却是在实际方面言,故这主题是先后连贯
的。
D. 主题的发挥
罗 12:1~15:13 的钥意,乃是神的旨意在信徒
各种的生活上彰显出来,于此保罗加以分析及劝导:
⑴神的旨意与信徒自身的关系上(罗 12);⑵神的旨
意与信徒在国家社会的关系上(罗 13);⑶神的旨意
与信徒在教会的交往关系上(罗 14);⑷神的旨意与
信徒在个人的事奉上(罗 15)。
信徒对神的关系12:1~21)
罗 12:1~2 是实践部份最重要的经文,因为这是全部
实践部份的基石。A. Nygren 称,此两节为“保罗的伦理原
则”。C. K. Barrett 称之为“基督教伦理学的基础”。A.
F.Johnson 称,此段之基督徒伦理学乃是成圣论的自然结果
【注 6】。D. Brown 亦赞同此观点,称本段经文为“一般
基督徒事奉神的特色”【注 7】,可见一个信徒应对神有事
奉的责任,但此点为多数人所忽略,所以保罗在此非常诚
挚恳切地作劝勉。
A. 信徒对事奉神的责任(12:1~2)
所以,弟兄们,我以神的慈悲劝你们,将身体献
上,当作活祭,是圣洁的,是神所喜悦的;你们如此
事奉乃是理所当然的。不要效法这个世界,只要心意
更新而变化,叫你们察验何为神的善良、纯全、可喜
悦的旨意。
1. 完全献身的劝勉(12 :1 )
a.劝勉的根据(12 :1上)
若要事奉神,第一步需献身于神,这是事奉神
者的起步,也是知恩报恩的出发点,故此保罗便引
用“所以”(oun)一字,将上文(1~11 章)的伟
大神恩连接起来,故此字的重要性不容忽略。靠此
字,保罗将上文所论述的全部汇集后,紧接着下文
的劝告。
他称读者为“弟兄们”(意“凡信主的人”,
参罗11:13),并说他以神的“恩慈”(oiktirmon ,
较“怜悯”字强烈,且是复数字,意“甚多的恩慈”),
向他们发出献身的“劝勉”(parakalo ,意“在旁
呼唤”)。
“神的恩慈”是保罗劝勉的依据,因由罗1~
11 章所论人的救恩,也是因神的恩慈而来,故加
尔文说得对:当人完全领会神的恩慈,以及自觉对
神恩慈的欠缺时,人才能感觉献身的重要或需要。
【注8】
b.劝勉的目标(12:1中)
早在罗6 章里,保罗已强调“献身”的重要(6:
13、16、19)。“献上”(parastesai ,意“放在旁
边”,此字在文法上是一个断然式的过去词,指过
去一次的献上,即不后悔的交给神)原是在圣殿内
献祭用的术语,也可用作人的奉献(如基督孩提时,
路2:22;保罗将初信献给神,西1:28;基督将教
会献上,弗5:27)。保罗强调所献上的并非外物,
而是信徒的身体(代表整个生命)。
信徒的献身要如“祭物”(thusian)般的呈献,
故作者用三个形容词来形容(指祭物,非行动):
⑴活的——与一般献祭时皆用死的祭物作一对比
(参6:13)。
⑵圣洁的——因为信徒的身体是圣灵的居所(8:
9),是分别出来归神所用的器皿(6:16、18),
故称为圣洁的。
A. F. Johnson 指出,
“圣洁”
(holy)
与“全然”(wholly)是旧约燔祭的特色(利1:
3~17),故信徒圣洁的献上亦指全然的献上【注
9】。
⑶神所喜悦的——指所献的对象是正确的、合适
的、蒙爱的。
c.劝勉的原因(12 :1下)
保罗视信徒将身体献上给神的行动是一个“事
奉”(latreian)。此字亦是圣殿用的术语,包括一
切敬拜的繁文褥节仪式(参9:4 ;来9:1 、6),
这事奉是“理所当然”的( ,意“属理性的”)。
“理所当然”一词除此处外,只有在彼前2:2 出
现,那里译作“纯净”,此字意义甚广。学者意见
分四个立场:
⑴指心智上的行动,因人是理性动物(如Dunn、
Haldene、Gifford、Sanday& Headlam、NEB将之译成
“心智”, 译“明智”)。
⑵指属灵的行动,因事奉是有关灵里的活动
(如NASB、NIV、NRSV、Zahn、Barrett、Black、Bruce、
Ziesler)。
⑶指一个真正的行动(如D. Moo 、TEN)。
⑷指合理的行动(如Godet、Cranfield、Knox及
KJV的译法)。
最后之意见,配合了保罗在全段内要表达的意
思,是为最可取,因保罗认为既然信徒从神那里领
受救赎(罗1~8 章上)与保守(罗8 章下)的鸿恩,
他们的献身是份内报恩的表示,如此的事奉是合理
的,是应该的,是义不容辞的,是责无旁贷的,是
理所当然的。H. P. Liddon 说,“保罗运用此字
(logiken),其志可嘉,因为犹太人只是盲从遵守
敬拜的条文,从不作合理及有智慧的敬奉【注10】。
2. 心意更新的吩咐(12 :2 )
a.反面的吩咐(12 :2上)
“又”字(Kai ,中漏译)开始了第二范围的
吩咐。保罗劝勉信徒一面当委身事主,一面从消极
角度言不“效法”(suchematizethe ,意“符合”)
“世界”(aioni ,指“世代”,包括潮流、风俗、
时髦、时尚的习俗等涵义,非惯用的kosmos一字,指
世界系统)。
“效法”乃“变化”一字之反义词,效法乃内
不符外,而变化则内外相符。效法指外表的学效,
而内里的实质却不是那样,如演员可演各种不同的
角色,但他本身却不是其所扮演角色的人,故此字
在林后11:14 译作“装作”,指撒但装作(效法)
光明天使,实质却不是如此。
“不要效法”乃一现在禁止命令式词,指“停
止效法”之意。保罗所强调的乃是,若信徒不肯献
身事主,他必定效法当代的世俗,使他远离主及事
主之心(参约壹2:15~16之警语)。故此,他明禁
他们消极性地仿效那使人陷入歧途之世俗,而要他
们积极性地更变心意。此词亦是被动式语态词,暗
指不要受世界的影响(如KJV、NASB、NRSV,但
有学者,如D. Moo,却谓此词虽是被动态,但有主动
态之意义)。
b.正面的吩咐(12:2中)
信徒不要效法世界,但(alla)要靠“心意”
(noos,意“道德的意志力”的更新〔anakainosei〕,
由“再”及“新”二字组成)而 得 着 “ 变 化 ”
(netamorphousthe ,命令式被动词)。
“更新”是信徒的新改变,首要起自心意而延
及观念方面(参1:28,指未更新的心意),属内心
的范畴,包括情感、意志、理解、观点等,皆因在
新生命及新主人的管辖下有所改变。如以前是以己
为中心,此后以主为中心;前是以世界为主要,今
以神的国度为首要,这是指内在心意与观念方面
言。信徒的改变,乃是由内而外,因有了内在生命
的改变,故外表的样式也跟着变化。
“变化”一字在新约中只出现三处,二处记耶
稣在山上变化面貌的情形(太17:2;可9:2),这
是里外相符的改变,即外表的变化与内里的特质不
相矛盾。另一处出自林后3:18,论信徒因有了新
生命,可变化成主的生命般。在此,保罗指出信徒
因有了蒙恩得救的新生命,故当在心思意念方面,
采纳新生命的观点,而让此新生命之内变形之于
外,外面的变化乃因内里的改变,这是里外相应的
改变,外变证实内变,内变形诸外变。
c.吩咐的原因(12:2下)
保罗严厉地吩咐信徒在两方面要更新与变化,
其目的于此显出,乃是为要“叫”(eis)他们“察
验”(dokimagein ,意“试验”,不是试真伪,乃
是要显真实,参弗5:10)何为神的旨意。
保罗的意思乃是,若信徒的心意没有更新,他
就不能察验神的旨意,即不能证实神旨意的真确
【注11】,所以为了要察验真神的旨意,信徒便要
更新心意。
神的旨意是:⑴“善良的”(agathon)——指
凡神所定规的要求皆是美好的,亦以人的受益为目
标。⑵“可喜悦的”(euareston)——原文以此字
排在第二位,处在“纯全”之前,指神的美旨是可
接受的。⑶“纯全的”(teleion)——指无伪的、
无瑕的。Sanday & Headlam 以此三字之用途,将神
的旨意划分为三部份:“美好”指道德意旨方面,
“可喜悦的”指宗教目标方面,“纯全的”指生存
目的方面【注12】。
信徒若明确知道自己所行的路,是神的路,那
么无论路上遭遇多少的难处,都可以应付,且得着
鼓励、安慰,所以明了神旨是信徒生活中最重要的
一部份。
总括此事奉的劝勉,保罗共享了三个继续式的
动词,指出信徒的生活乃是一个不断式地演进:⑴
(不)效法——不断地(不)效法世界的模式;⑵
变化——不断持续地变化,像主的模式;⑶ 察验
——经常不停地察验神旨。
B. 信徒对事奉神的态度(12:3~21)
1. 对恩赐的认识(12 :3 ~5 )
我凭着所赐我的恩对你们各人说:不要看自己
过于所当看的;要照着神所分给各人信心的大小,
看得合乎中道。正如我们一个身子上有好些肢体,
肢体也不都是一样的用处。我们这许多人,在基督
里成为一身,互相联络作肢体,也是如此。
在上文,作者论及信徒当将生命献上,作为事
奉神的前奏,现今他以“因为”( ,中漏译)一字
符串联上文的主题,并引入下文,论及事奉神时,
对事奉的恩赐应该有正确的认识,遂从二方面劝勉
读者:
a.看自己要合乎中道(12 :3)
本节的首句可用二方法译出:⑴“我凭着所赐
我的恩,对你们各人说”(如中译);⑵“我凭着
所赐给我及你们各人的恩说”。第一译法似说仅保
罗一人得着恩赐,第二译法较为可取,因一面配合
文法,强调神的恩赐是给“我”及“你们”,且得
下文(13:6)所支持。
保罗说因神的恩典,不但赐给了他,也赐给了
众人(“你们各人”一言,显出全段乃是论教会团
体的生活),故他便凭此向他们作一正反两方面的
劝勉。反方面言,保罗劝他们在思想上,不要高看
自己所当看的,但(alla)照神所“分给”
(dotheises,
意“分配”、“分赠”,与“礼物”为同根字)各
人信心的“大小”(metron ,意“部份”,林前:
译“有限”,这并非指信心的多寡、量的方面言,
而是指信心事奉的承受度【注13】),当看得合乎
中道。如此可见,信心乃是基督徒事奉生活的度量
尺,“信心的多寡”乃指信心的果实,与恩赐的多
寡成正比【注14】。
“高看”(huperphroneipar ,意“夸思”、“夸
看”,字根为phrono,意“思考”,中文“看”字带
“思”字意义)、“所当看”(phronein ,意“正
思”、“正看”)、“当看得合乎中道”(sophronein,
意“慧看”,提后: 译作“谨守”,可:作“心里
明白”,此字乃“聪慧”与“思考”二字合而为一,
故可作“慧思”或“慧看”),此三个同根字,许
多译本未能译出其原文用词之完美。
保罗的重点放在信徒对自己的看法、观点上。
信徒看自己的恩赐、本领要按神所分赠的信心多少
而定,不能高估或贬低自己,而要合乎中庸。W.
G.Scroggie曾说:“自尊(self-estimate)有三等级:
超等(super)、低等(sub)及正等(sane)。超等
级的自重者,往往陷于自傲;低等级者则在自卑中
无法自拔;自傲与自卑者皆离开了正轨【注15】。
正级的自评乃慧敏的思评,这样的自估,才能与各
种信心程度的信徒配搭事奉。
b.看别人为同一身体(12:4 ~5 )
保罗继续以不同恩赐配搭事奉而举喻,
说:
“因
为”(gar,12 :4 上,中漏译)正如在同一身体
内也有许多肢体。以身体喻作一个社团,是希腊文
学的特色,保罗也多次的引喻(林前12:12;弗4:
15;西1:18),但(de)它们各有不同的“功用”
(praxin,12:4 下),“同样”( houtos,12:5 上,
中译“也是如此”)我们的肢体虽然众多,但在基
督里乃是同一身体(12:5 上),而(de)每个肢
体的存在乃是为别的肢体( :下,中译“互相作肢
体,原文没有“联络”一字),这“肢体为对方存
在”的观点委实感人。
2. 对恩赐的运用(12 :6 ~21 )
按我们所得的恩赐,各有不同。或说预言,就当
照着信心的程度说预言;或作执事,就当专一执事;
或作教导的,就当专一教导;或作劝化的,就当专一
劝化;施舍的,就当诚实;治理的,就当殷勤;怜悯
人的,就当甘心。
爱人不可虚假。恶,要厌恶;善,要亲近。爱弟
兄,要彼此亲热;恭敬人,要彼此推让。殷勤,不可
懒惰;要心里火热,常常服事主。在指望中要喜乐;
在患难中要忍耐;祷告要恒切。圣徒缺乏,要帮补;
客,要一味地款待。逼迫你们的,要给他们祝福;只
要祝福,不可咒诅。与喜乐的人要同乐;与哀哭的人
要同哭。要彼此同心;不要志气高大,倒要俯就卑微
的人(人:或译事)。不要自以为聪明。不要以恶报
恶;众人以为美的事要留心去做。若是能行,总要尽
力与众人和睦。亲爱的弟兄,不要自己伸冤,宁可让
步,听凭主怒(或译:让人发怒);因为经上记着:
“主说:‘伸冤在我,我必报应。’”所以,“你的
仇敌若饿了,就给他吃,若渴了,就给他喝;因为你
这样行就是把炭火堆在他的头上。”你不可为恶所胜,
反要以善胜恶。
上文作者论信徒整体的合作,是恩赐方面的配
搭,此段则论信徒本身恩赐的不同,这是保罗辅助
信徒不要高估或低估自己或别人,而是要学习互相
敬重,使恩赐的配搭发挥身体合一事奉的潜能。
在论不同的恩赐前,
保罗指出三点该注意的
(12:
6 下):⑴凡在基督里成为一体的皆有“恩赐”
(cha-
rismata);⑵恩赐乃按神的“恩”(charin)“分配”
(dotheisan ,中译“得”)而来(故有不同及多寡之
别);⑶恩赐各有“不同”(dia phora)。随即将各
类不同的恩赐列举之,共有七项,合称“圣灵七大
恩赐”。若以下文的属灵恩赐,与另外二属灵恩赐
的名单(林前12:8~10、28,弗4:4~16)相比,
可见神赐给信徒的恩赐乃是为了教会的事奉,所以
教会的生活,便成为一个事奉的生活【注16】:
a.说预言的恩赐(12:6下)——在其它属灵恩赐
的名单中(如林前12:28 ;弗4:11),保罗视使
徒的地位较先知为高。在此处的名录中,作者连使
徒的恩赐也未提及,可能因为迄今未有使徒到过罗
马工作(参15:20)【注17】。
“预言”(propheteian)乃是代替神将其心声
向人说明,因预言有真假之别,故说者要按信心的
“程度”( ,意“比论”、“模拟”)而行之。关
于“信心的程度”之意义,学者们的解释也分成四
派:
⑴指说预言者信心的大小,意谓神给说预言者不同
程度的信心,说者要按这领受发出预言(如中译、
Dunn、Moo、A.F.Johnson、E.F. Harrison、Sanday &
Headlam)。
⑵指听众言,并非指说预言者,意“说预言者按听
众信心的程度而定信息的深浅”(如Godet)。
⑶指整个启示真理而言,将神的真理作“信仰的尺
度”或“信仰的楷模”,说者要按此而为之(如
H. A.Hoyt、Cranfield、W.G.H.Thomas)。
⑷指说预言者要按其对神的认识(信心的程度)或
是按信心的使用(因恩赐不同,如J. Murray)。
最后一说与12:4 的“用处”配合,较为可取,
但综合各说,此句意指说预言者应按神的整体启
示真理作为衡量之准而说,亦要按自己从神而来
的领受使用之,否则便有自高或自贬的弊病产
生。
b.执事的恩赐( 12: 7 上)——“执事”
(diakonian)
乃事奉恩赐之一(参林前12:5),尤指服侍的职
事,这类的事奉定要“专一执事”(diakonia,“专
一”为补字),保罗之意乃是在作奴仆服务的事奉
时,就作奴仆的样子,要“名副其实”。
c.教导的恩赐(12:7 下)——“教导”乃指将神
的真理阐释(弗4:11 是指牧师的事奉)。在教导
的事奉中,要专一为之。据林前14:6 所记之教导
与知识、预言与启示,互有相联之关系,因为没有
知识的教导是空泛的,是没有内容的,也不能造就
人。
d.劝化的恩赐(12: 8上)——“劝化”(parakalon)
乃指将神的真理作鼓励的应用。Barrett 称“教导”
指真理的传授,“劝化”指真理的应用【注18】。
e.施舍的恩赐(12:8中)——“施舍”(metadidous,
1:11 同字译“分给”)的要诚实(,意“单纯”)。
此字在新约共出现八次,主要乃是“专一”、“诚
恳”、“纯朴”之含义,故保罗称施舍的人务带专
诚无伪之心,但在林后8:2,9:11、13 的亮光下,
亦可译作“慷慨”(如Sanday & Headlam、D.Moo)。
f.治理的恩赐(12:8 中)——“治理”
(proistamenos)
此字意“带领”或“牧顾”(pastoral care,如TDNT
〔6:
702〕
)
,
指教会的领导者务要
“殷勤”
(SPOUDE,
参提前5:17),因在初期教会中,也有人只爱职
分之美名,而不一定爱事奉的劳苦。
g.怜悯的恩赐(12:8下)——“怜悯”(eleou)
指在教会中照顾软弱年老缺乏者的事奉。怜悯的必
有“甘心”(hilaroteti ,意“高兴”、“快乐”,
参林后9:7,英文一字由此而出)的态度,即怜悯
人者当存快乐之心助人。“助人为乐”乃基督徒之
生活良箴,故应以“甘心乐意”之胸怀助人。
h.爱人的恩赐(12 :9~21)——在举出七大属灵
恩赐后,保罗便作一总结。虽然12:9 与12:8 在
文法上的衔接并不明显,然而作者的构思是上下文
紧凑连贯的。上文的七大属灵恩赐以爱为最高等次
的恩赐,如此的文思显出作者属灵的高深。Sanday
&Headlam 说,这样的文笔与他在别处所论“我如
今把最妙的道指示你们”(林前12:31)的语调,
遥应媲美【注19】。由此可见,爱人的行动着实囊
括了一切恩赐的精髓。
⑴爱的原则(12:9)——爱(agape)人要“不可虚
假”(anupokritos,意“无伪”,参林后6:6;彼
前2:18,3:1),对邪恶(poneron)的事要“厌
恶”(apostugountes),对善美(agatho)的事则
要“紧守”(hollomenoi,意“黏紧”,参太19:
5;林前6:16、17译“连合”、“联合”,中译
“亲近”似太弱)。
⑵爱的外显(12:10~21)
(a)对信徒方面(12:10)——在信徒之间的生活,
爱的流露是需显明的,保罗从二方面详述,先
是在爱弟兄方面。
爱弟兄本是基督所给的新命令(约13:
34~35),相爱时要彼此“亲热”(philostorgoi,
由philos〔爱慕的爱〕与storge〔伦常的爱〕二字
组成,故可作“强烈的伦常爱”)。接着在敬
重方面,
互敬时要彼此
“谦让”
(proegon- menoi,
意“在前行”,指爱在前头引路),意说让爱
引导人处事,让人先得益处,即“礼让”,类
似“各人看别人比自己强”
(参腓2:3,如Sanday
& Headlam、Cranfield、Kasemann)。
(b)对自身方面(12:11~13)——此段缺了上节
两次出现的“彼此”(allelous)一字,按内容
该是论爱人者自身方面而言,作者从五方面论
述爱对自己的要求:
(i)爱人者自己要“殷勤”
(spoudev、locative case,
指领域,意“殷勤事奉的领域”),不要懒
惰,爱人者不会疏懒。
(ii)在
“心灵”
(pneumati)
方面要
“火热”
(zeontes,
意“沸腾”),“常常”(tokairo,“好时”,
提后4:2译作“得时”)服侍主。
(iii)在指望中显喜乐(仰望神的应许),在患
难中显忍耐(坚决等候神),在祷告时要“恒
切”(proskarterountes ,意“专诚”或“坚
毅”,参西4:2;弗6:18;徒1:14)。有
学者(如Bruce、Denney、Dunn、Barrett等)
说,这种爱是由圣灵的火点燃的。
(iv)在圣徒的“缺乏”上(chreiais)需要“帮
补”
(koinoneountes ,意“分享”)。B. E.Adams
谓,“分享这字在新约所表达的形态并非一
种感觉(feeling),而是一个很积极的活动
(activity)”【注20】。
(v)务要追求(diokontes,参14:19 )“好客之
事”
(philoksenian,
“追求”,中译“一味”),
而“客要一味款待”,指要不断地款待客人。
追求好客的事奉正是新约教会的特色(参来
13:2;提前3:2;彼前4:9)。巴克莱说得
好:“基督教的特色有三:手是打开的,心
是打开的,门是打开的(open hand,open
heart,open door”【注21】。
(c)对他人方面(12:14~21)
由12:14 始,作者的笔调转向教外之人
身上。此段之内容形态彷若耶稣的登山宝训
【注22】,下面各点逐一显出爱的特征:
(ⅰ)对与逼迫者言(12:14)——容忍的爱
对逼迫者(diokontas,与12:13的“一
味”同字根),信徒应采祝福他们之态度
(参太5:44;路6:28;雅3:9~12)。
爱人者能将天上的祝福呼唤下来给予仇
敌。W. G. H. Thomas 言,“作者在上文论
信徒要追求(追迫)好客的事,此段却论
他们将祝福反给逼迫他们的人”【注23】,
神甚是幽默!
(ⅱ)对与哀乐者言(12:15)——同情的爱
信徒对别人的喜怒哀乐需显同情的
态度。别人的喜乐成为自己之乐,别人之
痛苦也成为自身之痛,此种感情的完全联
合,乃信徒爱人的表现(参林前12:26)。
(ⅲ)对与卑微者言(12:16)——谦让的爱
信徒间要彼此“同心”(phronountes,
12:3译“当看”、“思念”),莫“志气
高大”
(hupsela phronaintes,11:20 译“自
高”),倒要“俯就”(sunapagomenoi,
意“一同走”,字是被动式,意“被带走”,
喻被爱的同情心带走)卑微的人,不要“自
以为聪明”(phronimoi,意“自己有凌驾
他人的思念”)。自骄者的危机,乃是他
将友谊的门关闭了,使别人尤其自卑者,
无法接近。
(ⅳ)对与仇敌言(12:17~21)
①行善的爱(12:17)——爱人者不以恶报恶,
在众人“面前”总要想出美事来。
“想出”
(pronooumenoi),中译“以为”;
将“众人”作主词,变成“众人以为美的”,
但原文主词并非“众人”,而是“你们”,
如12:16 的“你们自己”(你们不要自己以
为聪明)。保罗之意,乃是爱人者不会以恶
报恶,反在人(尤指恶人)面前专想出美事
而为之,即以善报恶(中译“要留心去作”
乃补字,原文没有)。
②和睦的爱(12:18)——信徒若能,则要尽
力与众人和睦。这与12:17 的语意异常接
近。保罗之意乃是信徒要与别人(恶人)尽
可能地保持和睦的关系(太5:9),因这也
是爱的特色。
③宽容的爱(12:19)——此节衔接12:18 的
意味,指信徒受亏待时不要自己“报复”
(ekdikountes,中译“伸冤”及“宁可让步”
乃补字),反(alla)将伸冤之“权”(topon,
意“地位”)“交给”(dote)主的忿怒(如
Goodspeed、NASB、NEB,原文只有“忿怒”
一字,无主词,指“交给忿怒”,按下文之
意,
此忿怒乃主公义报冤之忿怒)
,因为(gar)
经上明说,公义之报应,乃神的特权(参申
32:35;来10:30)。F. F. Bruce 说,“信
徒因爱的约束,
故需将伸冤之权交回神的手
中,神的伸冤日乃是忿怒日”(参2:5,5:
9;另参撒上24:17)【注24】。
④慈祥的爱(12:20~21)——“所以”(oun)
一字总结此段论信徒对仇敌的态度。
保罗以
箴25:21~22 的话作归纳引据式的结语,
指出信徒应该以爱的行动,
来彰显他们是属
神的人。因为(gar)这样行,就是“把炭
火堆在他头上”了。
最后一句(把炭火堆在他的头上)有四个解
释:
○
a 这是指神的报复临到仇敌身上,意谓信徒
的善行自身可得安慰,因仇敌必遭报(此
解释略含恶意,参诗11:6,140:10;结
10:2;赛5:24,如J.Murray、Standahl)。
○
b 信徒的善行使仇敌羞愧,因那是以善报恶
(如D.Moo、Sanday & Headlam、Cranfield、
W.Barclay、A.F. Johnson、Dunn、Bruce、
Alford)。
○
c 炭火在头上,乃古时将取暖的炭火,搬送
至合宜地方的方式,全句指善行如“雪中
送炭”的美善【注25】。
○
d 这是埃及之风俗,当人公开表示愿意对罪
忏悔时,便将炭火堆在头上,表示内心的
亏痛,如被炭火燃烧着一般【注26】。此
言出自所罗门的箴言,他深知古埃及的风
俗,故此见解最为可取。
信徒一面以善胜恶,一面也要谨慎,
不可为恶所胜(12:21)。因此若能常保
持以善胜恶,其它方面则无需或无暇挂虑
了。
信徒对国家的关系(13:1~14)
基督徒的责任不仅对神而言,亦需对所居属的国家尽
上公民的责任,这是他的社会性(civil and social)生活。
在上文,保罗谈论基督徒要爱仇敌,不要自己伸冤报
仇(12:17~19);要顺服神旨,不能对别人报恶,而将报
复之权交给神。此种绵羊式的顺服,定有人会反驳,必引
起社会混乱,无政府状态便随之而生,所以保罗立刻指出,
神在地上有其行政权柄的代表管治社会。
再且,在罗马帝国的犹太人(尤其是在罗马城的犹太人)
多是反叛权柄的作乱份子,这是因为他们的神学思想(申
17:14~17;可 12:15~17)所导致,因为他们认为绝不能
臣服于外邦人的管治(如保罗成书前不久, 便有一些犹太
人被迫离开罗马,参徒 18:2)。这些犹太人后来有部份归
主。为了防止历史之重演,保罗遂逐点劝告他们要服从上
面之权柄【注 27】。他劝告信徒“报仇”之事,必要放在
“赏善罚恶”的政权上(13:4 中),因此他便联想到信徒
与国家的关系【注 28】。
虽然保罗著述罗马书时,教会所受之逼迫,只限于内
部犹太的滋扰,罗马政权还未展开迫害教会的毒手。然而
那时罗马皇帝尼罗(A. D. 54~68)为一著名之暴君,他手
段之毒辣名闻于世,保罗亦深明诡谲莫测之罗马政权,况
且罗马已向基督教开始大展为难之手(参徒 18:2 之亚氏夫
妇乃罗马犹太信徒),故保罗在此向罗马信徒作出下文的劝
勉是恰当的。
A. 信徒对国家的责任(13:1~7)
在上有权柄的,人人当顺服他,因为没有权柄不
是出于神的。凡掌权的都是神所命的。所以,抗拒掌
权的就是抗拒神的命;抗拒的必自取刑罚。作官的原
不是叫行善的惧怕,乃是叫作恶的惧怕。你愿意不惧
怕掌权的吗?你只要行善,就可得他的称赞;因为他
是神的用人,是与你有益的。你若作恶,却当惧怕,
因为他不是空空地佩剑;他是神的用人,是伸冤的,
刑罚那作恶的。所以,你们必须顺服,不但是因为刑
罚,也是因为良心。你们纳粮,也为这个缘故;因他
们是神的差役,常常特管这事。凡人所当得的,就给
他。当得粮的,给他纳粮;当得税的,给他上税;当
惧怕的,惧怕他;当恭敬的,恭敬他。
信徒对国家的责任乃当顺服在上掌权的,就当时
的历史处境来说,并非易事。当时基督徒被认为是反
叛份子(参徒 17:16~17 ,18:2;及罗马史家的《革
老丢生平志》Life of Claudius ,25:2~4),国家是迫
害基督教的恶势力(参启示录历史背景),要信徒顺
服国家的政权,难以服众,然而保罗却仍劝勉他们要
顺服。他本身曾与政权有多次的接触,在政权下多次
受辱(徒 16 章;帖前 2:2),尤其是在他写罗马书时,
正是暴君尼罗秉政时,基督徒在他的暴政下,忍受无
穷的苦害(这是后话),然而保罗仍劝他们顺服。
再且,在八至九年后,保罗在罗马政权下再次经
历不少难处,吃尽苦头,但他仍劝提多要顺服权柄(多
3:1),可见他对顺服权柄方面,仍没有改变主意【注
29】。这极困难的劝勉,基于五个原因(以五个“因
为”(gar)表达,全段共有七个“因为”,但按论点
可用五个):
1. 因国权是神所命定的(13 :1 ~2 )
13:1 与上文在文法上没有什么连贯,可是在
思辩上却紧扣在一起。作者说,人人皆需顺服
(hupotassestho,主动式动词,指自愿性的顺服)在上
有权柄的,“因为”(gar)一切的权柄都是出自于
神(参太28:18),又是神所“命定的”(tetagmenai,
过去完成式动词,指过去的动作至今仍有效的事实)
(13:1)。
保罗之意乃是政权是神早已命定的旨意,赋有
代
祂
表
祂
之权力,至今
仍用此法管理世人(参但2:
21,4:17、35;约19:11)。这并不是说所有掌权
者所行的与神的旨意相合,有些更妄用他们的权力,
将神的意旨践踏在脚下,但保罗不是论这样的区别,
而是论一切掌权的都有其相同的地方,即他们的权
柄都是神所命定的,故此连基督也被交在彼拉多的
手中,此件事亦无改变保罗对掌权者的见解【注30】。
保罗是以最终权柄的源头(神),及权柄的目的
(神旨)两点,指出顺服国权的重要。
“所以”
(hoste,
果效句子引字,可译“以致”)
“抗拒”
(antitassomenos,
意指“有计划地抗拒”)权柄的,遂产生两个不良的
结果:一是如同抗拒神的命令,二是自取“刑罚”
(krima,意“审判”)(13: 2)。
顺服国权是每个信徒的责任,因那是神心意的
命令,不可抗拒。D. Moo谓这也是“察验”神之旨意
的一种方法【注31】。想不到数年后,罗马教会信
徒在尼罗疯狂之暴政下,惨受凌辱杀戮。F. F. Bruce
在此指出,“当政权离开了神所设立的目的,那便
必须抗拒”【注32】,这不但是初期信徒的遭遇(参
徒4:18~20,5:28~29),亦是旧约圣徒的经验(参
但3:13~18)。
2. 因国权是赏善罚恶的(13 :3 )
保罗指出顺服国权的第个二原因。
“因为”
(gar,
13:
3 上,
中漏译)
作官的非使行善的惧怕,
乃是(alla)
叫行恶的惧怕(13:3上),故行善的(指顺服)信
徒,一面便无惧怕的因由(13:3中),一面得着它
(指权柄)的称赞(13:3下)。旧约中有约瑟(创
39:12,20~23,41:38~41)、以斯帖(斯8:15)、
但以理(但1:8~9)等,都因信服政权而得它的称
赞。
在保罗的生平中,他曾多次因政权的滥施而枉
受肉身的痛苦(参徒16:22、37;林后11:23~25),
然而他仍劝罗马信徒要顺服政权,因那是基于神学
立场的劝告。
3. 因国权是神的用人(13 :4 )
“因为”(gar)国权如神的“用人”(diakonos,
意“执事”),执行神的权柄,叫人受益(13 :4上,
如保罗多次向罗马政权寻求保护,参徒18:12,19:
35~41,22:25)。若作恶就该惧怕受罚,因政权不
会如空挂的佩剑。关于“佩剑”的意义,学者的意
见有三:
a.那是执行刑罚的记号(如Murray、D. Moo、A. N.
Sherwin-white【注33】)。
b.那是执行死刑的记号(如罗马史家Tacitus的《History
3:68 》、Godet、C.C.Ryrie、C.K.Barrett)。
c.那是执掌无上降罚的记号,包括死刑(如鲍会园)。
最后一说最为合理,因为不是每一件该罚的罪行皆
是死刑,因此神便称为“忿怒的伸冤者”( ,中
译“伸冤”; ,中译“刑罚”),施罚于作恶者的
身上(13:4 下)。
虽然很多政权表现并非神的用人(叫人受益),
但既然万事互相效力,故政权的存在便可证明其终
极的目的,乃如仆人般地完成主人的意旨,向行恶
者彰显“报复”( 的另一意义,帖前: 同字译“越
分”)的“忿怒”(叫人惧怕方面)。
Vaughan & Corley 指出,政权的存在,乃是神向
不法之人所显的忿怒表现【注34】。政权本是不需
要的,人本来直接顺服神权管治(theocratic rule)便
可,但因为作恶不法,神便容许地上的政权为监管,
祂
并施行
忿怒的媒介,故政权的设立,只是为不法
的人,而非为顺服的人(参提前1:9)。
4. 因国权得良心的支持(13 :5 ~6 上)
承认上文,作者用“因此”(dio,中译“所以”)
指出,信徒不但因政权是执行神忿怒的工具而要顺
服,也要因为(dia)良心的缘故(13:5 ,参彼前2:
19),由此可见保罗使用两个原则,劝勉信徒顺服在
上的权柄。
一是
“有利的原则”
(principle of expedience,
即“有益的原则”,参13:4);也本着“合宜的原
则”(principle of propriety),意说顺服对信徒本身有
利。换言之,信徒凭良心知道,顺服权柄对国家安
宁、人民福利、社稷升泰等方面,皆有无比的影响
(受益)(13:5),保罗立举一例,乃是罗马信徒
纳粮也为这缘故(13:6 上),“这缘故”可指由顺
服而产生的社会和谐、秩序调顺。
5. 因国权是神的差役(13 :6 下~7 )
国权是神的“差役”
(leitourgoi,意“圣殿仆役”,
英文 liturgy 由此而出,15:16译“仆役”),即政府
的官员,向公民征收当纳的税项,他们“常常特管
这事”(proskarterountes ,意“忠于职责”、“专守
职责”;12:12译“恒切”,13:6下)。因收税是官
员之职责,而官员即国权之代表,故官员遂称为神
的差役。
E. F. Harrison 指出,国家官员可以因腐败不配
作公仆,但国权则仍须维持才能生效。国权之维持
在乎公民的纳税【注35】,于此保罗说有五大范围:
a.“债”(opheilas)喻一般的税项。
b.“粮”(phoron,粮税有说是指支持国家军政方面的
税项,参路20:22,23:2);W. Barclay 说,这是
指公民税(public tax),那时罗马政府将公民税分
为三种:(a)地税,包括十分之一米稻,五分之一其
它农产品;(b)入息税,每人入息的百分之一;(c)
选举税,十四至六十五岁之公民均需缴之税。
c.“税”(telos,指支持国家民政方面的税项),这
是地区税(local tax),各地区有不同之税率,为道
路、港口、货物、运输而抽的税等【注36】。
d.“当惧怕的”(phobos,指对国家官员的敬畏)。
e.“当恭敬的”(timen,Dunn氏谓,“惧怕”指个人
性的尊敬,“恭敬”指公开性的尊敬【注37】)“交
给”(apodote,意“交还”)“他”。“他”指较
高级的地方官长,即代表国家的差役。国家的差役
乃神的差役,故他们应从信徒身上得着当得的
“债”、“粮”、“税”、“敬畏”、“敬重”等。
B. 信徒对国民的责任(13:8~14)
凡事都不可亏欠人,惟有彼此相爱要常以为亏欠,
因为爱人的就完全了律法。像那不可奸淫,不可杀人,
不可偷盗,不可贪婪,或有别的诫命,都包在爱人如
己这一句话之内了。爱是不加害与人的,所以爱就完
全了律法。
再者,你们晓得,现今就是该趁早睡醒的时候;
因为我们得救,现今比初信的时候更近了。黑夜已深,
白昼将近。我们就当脱去暗昧的行为,带上光明的兵
器。行事为人要端正,好像行在白昼。不可荒宴醉酒;
不可好色邪荡;不可争竞嫉妒。总要披戴主耶稣基督,
不要为肉体安排,去放纵私欲。
上文保罗论及基督徒对国家的基要责任乃是要顺
服,因那是一个好国民的见证,然而对其他的人,基
督徒的基本责任乃是以爱对待。
1. 以彼此相爱为亏欠(13 :8 ~10 )
a.彼此相爱的原因(13:8)——在13:7,作者劝
告信徒将所欠的债(喻税项)还给政府,不要作欠
债的人,可是在此他却强调信徒要成为欠债的人,
这不是关乎物质方面的债,而是爱的债。故他说,
凡事都不可“亏欠”(poheilete,意“欠债”),惟有
以彼此相爱为亏欠(中译“要常以为”原文没有),
因为(gar)爱人乃“完全”(pepleroken意“成就”,
8:4 同字译“成就”)律法(13:8)。这“因为”
一字遂指出,为何爱是如此重要的原因。
“爱人”的“人”字并不在原文内,原文只说
爱“别个”(heteron,不同的别类),故一些学者
认为这“别个”是指另一个律法,如爱邻舍之律(如
Cranfield、Dunn),或摩西之律(如D.Moo),但如
Barrett 指出,这“别个”仍可指人(如新译本作“爱
别人的”),就是那些与信徒不同观点的人【注38】,
意指非信徒(因上句“彼此相爱”是指信徒),那
就是遵行了律法的要求,成全了律法的精髓。
b.彼此相爱的定义(13:9)——然而人怎样才能
称为成全律法呢?那就是不奸淫、
不杀人、
不偷盗、
不贪婪或别的诫命(即任何的律法)都“包括”
(anakephalaioutai ,字意“放在头上”,意“总结”,
参弗: 译“同归于一”)在“爱人如己”这诫命了
(13:9)。“爱人如己”一言本出自利19:18,
也是将以前论述的众诫命,作一总结(参太22:39;
可12:31;路10:27;加5:14;雅2:8)。换言之,
“爱人如己”可作一切诫命的代表。鲍会园说:
“拿
一件衣服的时候,提起领子,就很容易把整件衣服
拿起来了。”【注39】E.F. Harrson 指出,保罗在8:
4 指公义之律法,在顺服圣灵者的生活上得以成
全;此段则称律法在爱邻舍事上得成全;此两者间
的“配合与和谐”,在加5:22~23 中可寻见,那
是圣灵工作的果效【注40】。
c.彼此相爱的宗旨(13:10)——爱人如己之爱是
怎样的呢?保罗极有技巧地将其精华采撷如下,爱
是不加害于人,为他人着想,所以(oun)爱就完
全了律法(13:10)。Sanday&Headlam说,罗13:
10 正是林前13:4~6 的总纲【注41】。
2. 以披戴基督为兵器(13 :11 ~14 )
本段的启语词“再且”(kai touto),将上文的
讨论带至高潮,及劝勉的结束,作者用二方式表达:
第一部份(13:11~12)用叙述式动词;第二部份用
命令式动词,并以末世结局的接近,作为今日的劝
告【注42】。
a.披戴基督的原因(13:11)
上文的“彼此相爱”,在黑暗的世代中更需要
实行,这是外在的讨论;此段则论内在方面,信徒
若要有良好的外显行为,必要披戴基督(参13:
14)
。
若要披戴基督,信徒首先要晓得现今“正是”
(ede ,中译“趁早”)从睡眠中要醒来的“时候”
(hora ,指“时辰”,13:11 上),这是指属灵方
面而言,意指不要懒惰,要过儆醒等候主的生活,
“因为”(gar,13:11 中)信徒现今比相信时
(episteusamen ,中译“初信”)更接近得救( 13:
11下,指完全得救方面,即在主再来时灵魂体同得
赎之时,参8:23,5:9;腓2:12;帖前5:8、9;
彼前5:5;来9:28)。保罗弦外之音乃是,现今已
近主再来之时(参林前7:29~31;路2:25,3:11,
22:26),若仍不能实行彼此相爱,那么主再来时,
将噬脐莫及了。
b.披戴基督的定义(13 :12~13)
关于现今与主再来的两个时间,保罗以黑夜与
白昼,以穿衣与脱衣作喻。黑夜已深(,意“前进”,
军事名词),白昼将近(13:12 上),
“所以”
(oun,
13:12中,中漏译)信徒当脱去暗昧的行为,“披
戴”(eudusometha,参13:14,中译“带上”)光
明的“兵器”(hopla,罗6:13同字译“器具”,13:
12下)。
当主再来的角声隐约在耳中,保罗劝勉信徒作
士兵的样式,披戴光明的军装。“脱下”及“披戴”
的劝勉遍满在保罗书信中(参西3:8、10、12;弗4:
22、24、25;帖前5:8;加3:27) A.F. Johnson 谓,
“披与脱”乃希伯来人的俚语,常指属灵方面的预
备,如赛61:10;亚3:3【注43】。
保罗在此未解释是何武器,故有学者认为是指
弗6:13~18 的军装,但下文(13:13)便是这光
明武器的配备,就如“端正”(euschemonos,林前
14:40同字译“规矩”)的行事为人,又如行在白
昼时一般(喻光明的行为,13:13上)。消极方面,
保罗劝他们不要犯六类(分三组)的罪行(13:13
下),如此才能在光明中行走(参约壹1:7)。W.
H. G. Thomas 将它们类别如下:
⑴无节制(intemperance)——荒宴(komois),指
过度的吃喝饮食,亦包括无道德约束的行为(参
彼前4:3;加5:21 ),荒宴必导致醉酒。
⑵无贞洁(impurity)——“好色”(koitais,原意
“床”),指不合法的性行为(英文一字源于此)
及“邪荡”(aselgeiais,W. Barclay谓,此为希腊
文中最败坏的罪行,是公开的,非暗中偷偷摸摸
的淫行【注44】)。
⑶无和谐(discord)——“争竞”(eridi,野心)
及“妒忌”(zel,此字有正面意义,意“热心”,
亦有负面意义,如此处,另参5:20;林前3:3;
雅3:14、16,皆是自私自我、没有彼此相爱的行
为)。
c.披戴基督的劝勉(13:14)
作者以论基督徒的六点禁忌来连接上文,他以
“但是”(alla,中译“总要”)作一对比的劝告。
信徒消极性的不要犯各样的罪行,积极方面却要披
戴基督如同披戴光明的兵器(13:14 上)。换言
之,乃是将基督一切的美德穿戴起来(参西3:10~
12;弗4:24),因不披戴基督者的生活必定放荡,
故保罗一边劝勉他们披戴基督,一面警惕他们不要
“思念”(pronoian,中译“安排”,徒24:2,同
字译“先见”)肉体的私欲(13:14 下),故此节乃
有关基督得胜生活的秘诀。
传说古圣徒奥古斯丁在友人园里树下默想、读
经,读至此节时突蒙圣灵光照,实时恍然大悟,遂
在主前懊悔认罪,得蒙拯救(参其《自忏》一书,
《Confession》,8:12、23、29)。
信徒对信徒的关系(14:1~15:13)
上文(13:1~14)所论涉及信徒与国家的关系(13:1~
7),及与其它人(国民,主要是非信徒)的关系(13:8~
14),如今作者将其笔锋转向信徒与信徒彼此间的关系,
简言之,是信徒与教会的关系。
H. A. Hoyt 称,罗马书每一分段的前后,总是“关系重
重”,不能分开。此段的主题与下段的主题美妙地汇成一
体。上文(罗 12~13 章)与下文(罗 14~15 章)的连接,
全靠一个反语词“但是”(de,14:1 上),此字将本段的
讨论与上文作些微的对比,即是上文论信徒与国家之关系,
此段则论信徒与教会的关系【注 45】。
A. 信徒对疑惑事的态度(14:1~23)
1. 疑惑的事物(14 :1 ~6 )
信心软弱的,你们要接纳,但不要辩论所疑惑
的事。有人信百物都可吃;但那软弱的,只吃蔬菜。
吃的人不可轻看不吃的人;不吃的人不可论断吃的
人;因为神已经收纳他了。你是谁,竟论断别人的
仆人呢?他或站住或跌倒,自有他的主人在;而且
他也必要站住,因为主能使他站住。有人看这日比
那日强;有人看日日都是一样。只是各人心里要意
见坚定。守日的人是为主守的。吃的人是为主吃的,
因他感谢神;不吃的人是为主不吃的,也感谢神。
按当时实际环境言,教会常有两类的信徒,一
是信心软弱的,一是坚固的。他们之间,因信心程
度的参差不齐,遂对一些事物的观点有不同的意见,
因此形成教会内一些不太和谐的情形。
从罗马书的历史背景看,早在哥林多前书里,
保罗就用了三章讨论“疑惑的事”(林前8~10 章)。
信心软弱的(指他们的属灵知识及灵程经历方面,而
非信心贫乏)乃是他们还未晓得那在基督里完全的自
由,故此在一些礼仪条文、生活习惯方面,还采取
持守的态度,这特指犹太信徒方面。他们虽然信了
主,但还紧守一些犹太人的礼仪条文,所以就遭受
到信心坚固者(指外邦信徒,因他们没有犹太人的传
统包袱,及不为条文所约束,故在生活上与犹太人格
格不入)的论断,教会遂产生了不和谐的关系。这是
可预期的,因教会内之犹太与外邦信徒,有各自的
文化背景,误会与冲突便在所难免。
为了教会有合一的见证,及能和睦的同居起见,
保罗遂加以劝导。此劝导可分四个方面表达:⑴信
心坚固的与信心软弱的不要彼此论断(14:1~12);
⑵信心坚固的勿使信心软弱的跌倒(14:13~23);
⑶信心坚固的应多谦让信心软弱的(15:1~6);信
心坚固的与信心软弱的务要彼此接纳(15:7~13)
【注46】。
a.对付疑惑事的原则(14:1)
在未进入实际辅导罗马信徒如何应付疑惑事
之前,作者先定下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则。他似以信
心坚强者为对象,而加以劝勉。他提出两点颇值得
思量:
⑴他要信心坚固者(“你们”)“接纳”(prosl-
ambanestle,意“收纳进入”,此字用在神收纳罪
人,如诗27:10及信徒收纳其它信徒进入他们的
团契内,如BAGD)信心软弱的(14:1上),这
是理所当然的事。位分大的必要恩待位分小的,
信心坚固的必要同情信心软弱的。
⑵这接纳不是“为”(eis,目的句子引词)要与信
心软弱者“辩论”(diakriseis,意“论断”,如
14:3)所“疑惑的事”(dialogismon,意“思念”,
路24:38译“疑念”;腓2:14作“争论”,提前
2:8作“疑惑”。此处中译“不要辩论……”,
可译成“不是为了论断所疑惑的事”)。
信心强者固然在知识、灵程各方面比信心弱者
好,所以要接纳后者,不要试图说服他们的意见,
或剥夺他们的思想,或甚至论断他们的愚拙,而是
要接纳他们进入信心坚固者的团契中。
b.讨论疑惑事的举例(14:2~6)
⑴食物的问题(14:2~4)
信心坚固者(即“有人”,14:2 上)什么
都吃,但信心软弱者,只吃蔬菜(14:2 下),
显然信心坚固者对一些食物(尤其是曾拜过偶像
的肉类,如林前8:7,10:28)百无禁忌,吃者
遂轻看不吃的,说他们缺乏“在基督里的自由”,
于是保罗便分头劝告他们:
(a)对信心坚固者言—— 吃的不要“轻看”
(eksoutheneito)不吃的,不吃的也不要“论断”
人(krineto,14:3 上)。此劝勉的根据在于
“因为”(gar)有主的收纳(14:3下),大
家同是一家人,故吃的不要因有人不吃,就不
收纳他们进入他们的团体里。
(b)对信心弱者言——像2:1 的口语般,保罗直
接质问那些信心软弱的人(即论断外邦信徒的
犹太信徒)
“你是谁,竟论断别人的仆人”(指
别个仆人,如A. T. Robertson,含义是自己也是
仆人,14:14上)。
“仆人”(oiketen,指“家仆”,徒10:7
同字译“家人”)只向自己的主人负责,除他
的主人外,别人无权论断仆人的行为。仆人
表现好(“站立”),主人赞赏他;仆人失职
(“跌倒”),主人责罚他。无论如何,他的
主人对他才有绝对管理的权柄,别人不能干
涉。在人的家庭如此,在主的家也是一样,
因此信徒(坚固或软弱)就不能论断对方了。
所以对信心软弱者,保罗说,他们也不
应论断别的仆人(指他们不要自以为自己是神
的仆人而论断别人,别人也是神的仆人),这
信心坚固者,或跌或站(信心方面而言),只
要“向”(to dative case,如Cranfield、Moo,
非中译“有”)他的主人负责(14:4中)。
“但”(de,非中译“而且”)他必会站立的
(14:4 中),这肯定的宣告,“因为”(gar)
主能使他站立(14:4 下)。
保罗如此声明,乃是因为他认为,无论
坚固或软弱的,都是主的仆人,既然如此,
他们要向自己的主人负责(非向软弱或坚固的
人负责),而且他们的主必会使他们各自站立
(因为仆人是终生的,无论他多失职,他仍是
奴仆的身分)。故在属灵方面,信徒一次蒙收
纳(得救)便永远被收纳。
⑵守日的问题(14:5~6)
关于守日方面,各人的意见不同。守日的问
题在加拉太及歌罗西教会内更为复杂,故保罗给
予极严厉的责备(参加4:10~11;西2:16~17)。
有人(指犹太信徒)“看”(krinei,论断式
的看)一日比别日强,有人(指外邦信徒)看日
日都是一样(“都是一样”是补字)(14:5上)。
当时的情形乃是有人论断一日比一日好。保罗的
劝言乃是:(a)各人的“心志”(noi,指最高的理
智本能)要“坚定”(plerophoreistho,参4:21,
同字译“成就”);(b)守日的人是为主守的(14:
6 上)。
“守”(phronun,原意“思念”)表示有些
日子要常常记着,因为觉得这些日子特别重要,
但保罗却说一切要为主而作,因(gar)吃的(坚
固者)与不吃的(软弱者)在进行时皆献感谢给
神(14:6 下),意说,守与不守及吃与不吃的
人,皆对神存感谢的心,这才是重要的。
2. 保罗的详释(14 :7 ~23 )
我们没有一个人为自己活,也没有一个人为自
己死。我们若活着,是为主而活;若死了,是为主
而死。所以,我们或活或死总是主的人。因此,基
督死了,又活了,为要作死人并活人的主。你这个
人,为甚么论断弟兄呢?又为甚么轻看弟兄呢?因
我们都要站在神的台前。经上写着:
主说:我凭着我的永生起誓:
万膝必向我跪拜;
万口必向我承认。
这样看来,我们各人必要将自己的事在神面前
说明。
所以,我们不可再彼此论断,宁可定意谁也不
给弟兄放下绊脚跌人之物。我凭着主耶稣确知深信,
凡物本来没有不洁净的;惟独人以为不洁净的,在
他就不洁净了。你若因食物叫弟兄忧愁,就不是按
着爱人的道理行。基督已经替他死,你不可因你的
食物叫他败坏。不可叫你的善被人毁谤;因为神的
国不在乎吃喝,只在乎公义、和平,并圣灵中的喜
乐。在这几样上服事基督的,就为神所喜悦,又为
人所称许。所以,我们务要追求和睦的事与彼此建
立德行的事。不可因食物毁坏神的工程。凡物固然
洁净,但有人因食物叫人跌倒,就是他的罪了。无
论是吃肉是喝酒,是甚么别的事,叫弟兄跌倒,一
概不做才好。你有信心,就当在神面前守着。人在
自己以为可行的事上能不自责,就有福了。若有疑
心而吃的,就必有罪,因为他吃不是出于信心。凡
不出于信心的都是罪。
上文保罗以二件疑惑的事为范例(消息可能从
亚居拉夫妇而来,参徒18:1~2),并加以简单扼要
的劝勉,现今他特意详细解释,信徒对疑惑事件所
当存的态度:
a.基本的立场(14:7~12)
⑴明白现今生活的目的(14:7~9)
关于疑惑的事,保罗指出信徒当有的态度。
他为信徒在生活方面先建立一些基本认识,好能
更易劝勉他们,他用三个“因为”(三个“因为”
和合本全未译出)指出信徒对生活当有的立场:
(a)“因为”(gar,17:7上,中漏译)信徒的生活
(以“生死”二字作代表)不是“为自己的”
(heauto,指“与自己有关”,14:7)。
(b)“因为”(gar,14:8上,中漏译)若信徒的生
活(以生死代表)是为主的,“所以”(oun)
信徒或生或死也不必计较,因他总是属主的人
(14:8)。
(c)“因为”(gar,14:9上,中漏译)“为此”(eistouto,目的句子引字,中译“因此”,指为要使
信徒成为属主的人),基督就死了及复活了,
“为
要作”(hina)死人活人的主(14:9 下)。
借着三个“因为”,保罗遂建立信徒的生活
乃是属主的,故此他的一举一动,也要与主有关。
⑵明白将来台前的审判(14:10~12)
14:10 的首字“但”(de,中漏译)特别
针对“你”(指信心坚固的),那是论断及轻看
弟兄的人(指信心软弱的人),保罗吩咐他们不
要论断、轻视对方(14:10 上),因为(gar)
人人都要站在“神的”(TR版作“基督的”,此
观念符合林后5:10)台前,受基督的审判(14:
10 下)。
在14:11,保罗引用赛45:23 及49:18 所
说,意谓万人将要在神的面前受审判(14:11)。
但旧约以赛亚书这部份原指弥赛亚普世性的管
治世界,保罗将之赋予“普世审判”的意义【注
47】。
“所以这样说”(ara oun),各人都要将自
己的事,在神面前“说明”(logondosei,意“交
账”,10:12),意说既然如此,信徒直接向神
负责“交账”,就不要在审判日来临前,彼此谩
骂批评了。
b.详细的原则(14:13~23)
⑴要按着爱人的道理行(14:13~15)
在13:
8~10 中,
保罗已劝勉罗马信徒要
“彼
此相爱”,为作好公民的外显,可是在教会的团
契里,爱人的道理也是信徒行为的法则。故此作
者以“所以”(oun,14:13 上)作结论,信徒
间不要彼此论断,反倒(alla…mallon,中译“宁
可”)定意谁也不要放下绊脚石及跌人之物。
“绊
脚”与“跌人”此两字意义深浅不同,前者较轻,
后者颇强,有令人犯罪至一跌不起的程度【注48】
(14:13 下)。
在14:14,保罗似乎赞同信心坚固者(参15:
1)的立场,他用相当肯定的辞句如“确知”、
“深信”指出(14:14 上),凡物本来没有不
“洁净”(koinon,意“普遍”,参“共同”字意,
英文由此而出。犹太人视很多事物太平凡普遍,
故称之为不洁净,参可7:14~15;徒10:9~10;
林前10:25~26),除了(eime)对那“算”
(logizomeno)它为不洁净者,是不洁净了(14:
14 下)。但若借着(dia)“食物”(broma,“肉
食”)叫人忧愁,那就不是按爱人的道理(原文
只有“爱”字)行了(14:15 上)。
保罗苦口婆心地劝勉信心坚固的人,要以爱
人的道理待信心软弱的人,不要因自己在基督里
的自由而使人跌倒。为何保罗能如此劝告信心坚
固者放下他们的自由呢?这是基于基督也为别
人死,别人的地位身分也是重要的。所以保罗说:
“你不可因你的食物‘败坏’(apollue,意“灭
亡”)那基督已经替他死的人(14:15下,直译
原文字句次序)。”
其实保罗的强调异常明显,一个自私自利的
信徒,只有拆毁甚至破坏别人的信心,惟有爱心
才能建立别人(参14:19~20)。
⑵不要叫善行被人毁谤(14:16~18)
14:16 的“所以”(oun,中漏译)把上文
的主题连贯起来,故保罗劝勉信心坚固的(“你”
是复数字,应译“你们”)不要叫他们的善行(按
“所以”这字之连系,“善行”当指在食物上的
自由)被人“毁谤”(blasphemeistho,意“亵渎”,
参林前10:30)。当人强调“食物”、“守日”
等的疑惑事时,他就忽略了更要紧的“天国美德”
了,“因为”(gar,14:17 上)神的国不“是”
(estin,中译“在乎”,指讨论)吃喝,而是(alla)
公义、和平、并在圣灵里的喜乐(14:17 下)。
天国的核心总是属灵的,没有这些,不要妄想属
地的国度可以建立起来。那在这些事上(“天国
美德”)服事基督的,是神所喜悦及人所“称许
的”(aokimos,意“试验”,参16:10,14:19)。
⑶要追求和睦立德的事(14:19~21)
“所以这样”(ara oun,14:19上)结束另
一方面的劝勉,信心坚固的(“我们”)务要追
求和睦(eirenes,
意
“和平”
)
及“建立”
(oikodomes,
林前14:26同字译“造就”)“信心”(中译“德
行”)。
因此段乃论信心强弱者相处的问题,故“建
立信心”较“建立德行”较合全段之语调。可是
从另一角度看,建立可指建立信心(如林前14:
26;帖前5:11),亦可指建立教会(如林前3:9),
此处应指信徒信心的建立,因信心建立后,接着
便自然建立教会了(14:9)。
保罗郑重劝勉,不可因食物而毁坏神的工程
(喻神救赎教会的心意),信徒应以对方的属灵
生命为念(14:20 上)。食物虽好(洁净),但
因食物而跌倒的人,食物对他遂“不好”了
(kakon,意“不好”,指食物言,非指人言,中
译不应译作“罪”)(14:20)。如食物叫人跌
倒便是不好的,什么是“好”呢(kalon,意“好”;
参林前7:1,译“好”)?保罗立时列出一张“好”
的清单(中译“一概不作才好”,原文有五个“不”
字,第四及第五个“不”在版本中有记):(a) 不
吃肉;(b)不喝酒;(c) 不使弟兄跌倒;(d) 不使弟
兄受毁谤;(e)不使弟兄软弱(14:21)。为了神
的工程,不做这些就是美好的事,是建立信心的,
故要努力追求(参14:19)。
⑷要用信心行各样的事(14:22~23)
对信心坚固者言,他的信心乃是他在神面前
的“拥有品”(echeis……eche,两个“有”字,
中译“守着”,14:22 上),因着这坚固的信心,
他在“自以为可行”(dokimazei,意“赞许”,
参14:18)的事上不“论断自己”(krinon,中译
“自责”)的便为有福(14:22下)。
对“疑惑者”言(diakrinomenos,参14:1,
指信心软弱者),因为(gar)他不是出于信心而
吃时(即存怀疑),他就受(良心)“定罪了”
(katakekritoi,意“控告”,自身式语态,意“定
自己的罪”)。
凡不是出于信心而行的都是“罪”
(hamartia,
14:23)。信徒受良心控告,就是他信心软弱的
表明,所以凡不出自信心的都是罪(指对百物可
吃的信心者言,参14:2,非指对神不信的人,如
Murray、Cranfield、Sanday & Headlam),换言之,
那就是离开了神的心意(“罪”字的原意)。
B. 信徒对服事人的态度(15:1~13)
在对疑惑事的劝勉时,保罗早已强调一个“为别
人着想”的原则,如今他以基督的榜样作为劝勉的借
镜,借此教导一个比对付疑惑事更广泛的题目——服
事别人。保罗列举四个服事别人的基本原则:
1. 务求他人的益处(15 :1 ~2)
我们坚固的人应该担代不坚固人的软弱,不求
自己的喜悦。我们各人务要叫邻舍喜悦,使他得益
处,建立德行。
当信徒以“彼此相爱”为亏欠时(13:8),他
们就需要互相服侍,尤是信心坚固者对信心软弱者
(信心坚固者应主动地向信心软弱者接近)。他以一
个对比连接词“但”字(de,15:1上,中漏译)将
上下文连贯起来,再以二个动词(担代、求喜悦)及
三个“因为”(gar),指出互相服事的态度及原因:
(1)这服事的起首是坚固者“担代”(bastazein,意“背
负”,参徒15:10;加6:2)软弱者之软弱(15:1 上)。
(2)不求自己的喜悦(areskein,参林前10:33,15:1
下)。信心坚固者的灵命方面较为成熟,便应担当不
坚固者之软弱,故此不求自身的喜悦(指在基督里的
自由)是义不容辞的。为何保罗这样劝勉呢?因为
(gar,15:2上,中漏译,这是第一个原因)叫邻舍
喜悦、使他得益处、建立德行(15:2 下)是成长信
徒应有的原则,他的服事总要为别人的好处着想,建
立别人的信心(“德行”为补字,今以“信心”字代
替,因这是全文〔14:1~23〕的重点,参14:29)。
2. 效法基督的榜样(15 :3 ~6 )
因为基督也不求自己的喜悦,如经上所记:“辱
骂你人的辱骂都落在我身上。”从前所写的圣经都
是为教训我们写的,叫我们因圣经所生的忍耐和安
慰可以得着盼望。但愿赐忍耐安慰的神叫你们彼此
同心,效法基督耶稣,一心一口荣耀神——我们主
耶稣基督的父!
信心坚固的信徒有权求自己的喜悦,因那是他
自己的自由,并非是罪(参14:23),但这不是基督
的榜样,反而他应求别人的喜悦,叫人得益,建立
信心,因为(gar,15:3上,这是第二个原因)基督
也没有求自己的喜悦(指基督一生的服事,15:3下),
这是保罗力谏的重点。他并以诗69:9(参约8:29,
15:25)一段指弥赛亚为别人受苦的预言,来支持自
己的忠告(15:3),并趁此机会指出“因为”(gar,
15:4上,中漏译,这是第三个原因)圣经的写成乃
为教导信徒(15:4中,参提后3:16),叫信徒从圣
经中学习忍耐和安慰,得着盼望(15:4下)。J. A. Beet
说,基督徒成熟的标志,也是最受试炼的部份,乃
是用忍耐的心志来迁就信心软弱、灵性低落、生活
幼稚的信徒【注49】。
为了以“效法基督的榜样”来激励他们当求别
人的好处,保罗立时献上一个祷颂,那赐忍耐和安
慰的神,“给”(doe,中译“叫”)“他们大家”
(allelois,意“彼此”)同一心志,效法基督(15:5),
叫(hina)他们能有“相同的意念”(homothumadon,
中译“一心”,参徒1:14,2:11等皆作“同心合意”),
用“一口”(指相同之见证语言)来荣耀主耶稣基督
的父神(15:6)。F. Godet 称,当信徒以相同的心
意在教会生活时,其它的问题也迎刃而解,由此便
产生共同的颂赞,且乐音美妙动人【注50】。
3. 彼此接纳的行动(15 :7 ~12)
所以,你们要彼此接纳,如同基督接纳你们一
样,使荣耀归与神。我说,基督是为神真理作了受
割礼人的执事,要证实所应许列祖的话,并叫外邦
人因他的怜悯荣耀神。如经上所记:
因此,我要在外邦中称赞你,
歌颂你的名;
又说:
你们外邦人当与主的百姓一同欢乐;
又说:
外邦啊,你们当赞美主!
万民哪,你们都当颂赞他!
又有以赛亚说:
将来有耶西的根,
就是那兴起来要治理外邦的;
外邦人要仰望他。
15:7 上“因此”(dio,中译“所以”)将14:
1~15:6 的劝言作一总结。此结束之格式与上文相
若,包含(1)基督的榜样(15:7~9上;参15:3上);
(2)经典的引据(15:9下~12;参15:3下~4);(3)
颂赞的祷愿(15:13;参15:5~6)。本段结束之要
点在于罗马教会的两种信徒要彼此接纳,和睦相处,
同心建立教会。
a.如基督的接纳(15:7~9上)
因着上文的劝导,保罗复述(尤是对信心坚固
者言)彼此接纳的劝解(15:7 下),这是“基于”
(kathos,中译“如同”)基督接纳了他们的事实,
为的是(eis)神的荣耀(中译作动词,15:7下)。
关于基督接纳世人方面,保罗续说基督为神的
真理(指下文“应许的话”),成了“受割礼人的
执事”(参太15:24,10:5,6,15:8上),目的
(eis)有二: 要证实所应许列祖的话(15:8下);
并叫外邦人得蒙神的怜悯而荣耀神(15:9 上)。
此双层救赎及接纳的次序与1:16 相吻合,也是保
罗自11:32 后,一直要转回来的主题【注51】。
但保罗在此有一更重要的目的,乃是要那些在基督
里得自由的外邦信徒,不要轻看他们的犹太弟兄
【注52】。
b.如圣经的预言(15:9下~12)
关于外邦人被接纳的事,早就记载于旧约的预
言中,而犹太人被接纳一事对他们来说并不足奇,
只是外邦人被接纳这件事,他们还有点陌生,这些
偏见成癖的犹太人,更认为是不可能,所以保罗便
加以细辩。在此他引用四段串连的旧约,作为辅证:
(1)诗18:49(15:9 下)——原意指大卫庆贺战胜
外邦仇敌(参撒下22:50),保罗用作弥赛亚在
外邦人中与他们一同称颂神。
(2)申32:43(15:10)——原意指摩西向万民呼唤,
为以色列的救恩作庆贺,保罗用作一同欢欣弥赛
亚向外邦人发出邀请,与以色列人同乐。
(3)诗117:1(15:11)——原意指以色列呼吁万民
颂赞神,保罗用作弥赛亚呼唤外邦颂赞神。
(4)赛11:10(15:12)——原意指外邦人在弥赛亚
国里要受弥赛亚的统治,保罗用作外邦人蒙恩。
此四段经文证实了福音的普世性,与教会的合
一性。福音(救恩之需)将犹太与外邦放在同等的地
位上,是圣经一贯的教导,无论何人必将救恩的荣
耀归给神。如Sanday&Headlam 称:“外邦人必须知
道,基督成了犹太人,为要拯救他们;犹太人也需
知道,基督的来临,使他们(犹太族)成为万国的祝
福。”【注53】
4. 最后的祷愿(15 :13 )
但愿使人有盼望的神,因信将诸般的喜乐、平
安充满你们的心,使你们借着圣灵的能力大有盼望。
在简短的一节中,借着一个简单的祷告,保罗
将一个称义的生活,带进最高的境界里。他愿“盼
望的神”(非中译“使人有盼望”、“盼望”在原文
的用途是形容格调〔attributive〕,形容神的本性)在
(en)信徒的信心生活里(to pistenein,意“继续信
靠”),以诸般的喜乐、平安充满他们(15:13上),
使他们在(en)圣灵的大能里“大有”(perissenein,
意“满有”)盼望(15:13 下)。
关于信徒称义的生活特征,C. F. D. Moule 说:
那是一个与盼望之神产生直接关系的生活; 那是一
个丰富的生活; 那是一个光明喜乐平安的生活;那
是一个信心的生活; 那是一个盼望的生活; 那是
一个圣灵能力管治的生活【注54】。
书目注明
【注1】F. F. Bruce, p. 255.
【注2】H. A. Hoyt, p. 133.
【注3】A. J. McClain (2), p. 38.
【注4】Vaughan & Corley, p. 133.
【注5】W. G. H. Thomas, III, p. 1.
【注6】A. Nygren, p. 416; Barrett, p. 230; Godet, p. 424; A. F. Johnson, II, p. 67.
【注7】David Brown, p. 121.
【注8】John Calvin, p. 450.
【注9】A. F. Johnson, II, p. 69.
【注10】H. P. Liddon, p. 229.
【注11】J. Denney, p. 688.
【注12】Sanday & Healdlam, p. 304.
【注13】J.Murray, II, p. 118.
【注14】Sanday & Headlam, p. 355.
【注15】W. G. Scroggie, Salvation and Behaviour, p. 81;引自
Vaughan & Corley, p. 138.
【注16】C. K. Barrett, p. 237.
【注17】E. F. Harrison, p. 130; A. F. Johnson, II. p. 74.
【注18】C. K. Barrett, p. 238.
【注19】Sanday &Headlam, p. 360.
【注20】B. E. Adams, p. 60.
【注21】W. Barclay, p. 180.
【注22】Vaughan & Corley, p. 142.
【注23】W. H. G. Thomas, III, p. 39.
【注24】F. F. Bruce, p. 230.
【注25】G. C. Weiss, p. 35.
【注26】J. F. MacArthur, p. 203.
【注27】H. A. Hoyt, pp. 146~147.
【注28】Sanday & Headlam, p. 360; E. F. Harrison, p. 136.
【注29】C. C. Ryrie (3), p. 17; C. C. Ryrie(4), p. 315.
【注30】虞格仁,页380。
【注31】D. Moo, p. 792.
【注32】F. F. Bruce, p. 237. 另参H. A. Hoyt, p. 149.
【注33】A. N. Sherwin-white, p. 10.
【注34】Vaughan & Corley, p. 146.
【注35】E. F. Harrison, p. 139.
【注36】W. Barclay, p. 190. 另参Sanday & Headlam, p. 368.
【注37】J. D. G. Dunn, II, p. 768.
【注38】C. K. Barrett, p. 250; 另参J. Murray, II, p. 160.
【注39】鲍会园(下卷),页138。
【注40】E. F. Harrison, p. 141.
【注41】Sanday & Headlam, p. 374.
【注42】D. Moo, p. 819.
【注43】A. F. Johnson, II, p,94.
【注44】W. Barclay, p. 194.
【注45】H. A. Hoyt, p. 157.
【注46】D. moo, p. 833.
【注47】Sanday & Headlam, p. 389.
【注48】E. F. Harrison, p. 148.
【注49】J. A. Beet, p. 345.
【注50】F. Godet, p. 469.
【注51】H. A. Hoyt, p. 173.
【注52】E. F. Harrison, p. 153.
【注53】Sanday & Headlam, p. 397.
【注54】C. F. D. Moule, pp. 404~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