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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拉太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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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book.png 声明:本文主要摘自中文版维基百科加拉太书,以便基督徒朋友作资料查询和学习之用。无任何商业目的!

写作背景

加拉太”这名称在保罗时代有个意思,一个是指小亚细亚北部高卢居住的加拉太地区,一个则指较广大的罗马帝国加拉太省,包括南部的吕高尼弗吕家区域。根据使徒行传的记载,保罗第一次旅行布道时,曾到访加拉太省上述南部的地方 (如特庇 (Derbe),路司得 (Lystra),以哥念 (Iconium)等城市,并设立教会 (见徒13章:14-14章:23)。至于北部加拉太地区,则可能待保罗第二第三次旅行布道时,才听闻福音 (见徒16:6;18:23;19:1)。

由于“加拉太”有此狭义与广义的用法,学者对“加拉太书”读者的身份与写作时期同样保有两种不同的看法。鉴于本书所论问题与使徒行传十五章所载耶路撒冷大公会议en:Council of Jerusalem) 的主题相同,却无提及该会议的决定,并显示彼得巴拿巴对犹太律法仍犹豫不决 (参二章:11,13节),此信很可能是写于耶路撒冷公开大会 (主后49年)之前,亦即写给保罗第一次旅行布道所建立的加拉太省南区的教会。如此本书可能是保罗书信最早的一卷。

当时加拉太教会受到犹太人的假师傅之搅扰,要引诱他们随从别的福音(1:6),并且否认保罗的权柄,因此除了驳斥犹太派的错误,为其使徒的权柄辩护更重要者是说明“因信称义”(Justification through Faith) 的福音真理。

主题特色

第一世纪的教会面对一个问题,即基督徒是否仍应遵守摩西律法。有一些犹太基督徒认为人得救除了相信基督,还必须遵守摩西律法,行割礼 (参徒15:1),惟有这样才能成为亚伯拉罕的后裔,有份于以色列人的应许 (3章:7-4章:7)。显然当时一些持这种看法的人也来到加拉太教会,坚称保罗的福音虽得自耶路撒冷使徒,却是残缺的,漏掉了行法律,受割礼的要求。保罗在本书极力证明自己所传的福音是出自基督的启示,他的职分也为耶路撒冷使徒所认许。其次。福音是出于应许,不是本乎律法;人得救是因着信,不是因行律法。本书可说是基督徒的自由大宪章,使教会从犹太律法主义的捆绑中解脱出来,在保持福音的纯正上尤具意义。

本书大网

: 卷首问安 (1章:1-5节);

: 加拉太人离弃唯一的福音 (1章:6-10节);

: 保罗引述经历为其所传福音申辩 (1章:11-2章:21);

: 教义上的论证

  • 1. 加拉太人的经历 (3:1-5)
  • 2. 亚伯拉罕的例子 (3:6-9)
  • 3. 信心与行律法的不同果效 (3:10-14节)
  • 4. 应许与律法 (3:15-29)
  • 5. 藉基督成为长成的后嗣 (4:1-7)
  • 6. 复陷奴役的做法 (4:8-11)
  • 7. 个人的呼吁 (4:12-20)
  • 8. 夏甲撒拉之喻 (4:21-31节)

:应用上的劝勉

  • 基督徒自由的生活 (5:1-15)
  • 基督徒依靠圣灵的生活 (5:16-26)
  • 基督徒互助的生活 (6:1-10)

:结语 (6章:11-1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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