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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馬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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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book.png 声明:本文主要摘自中文版维基百科羅馬書,以便基督徒朋友作资料查询和学习之用。无任何商业目的!

羅馬書》,又譯《羅馬人書》,全稱為《保羅達羅馬人書》,簡稱《羅》,是由使徒保羅寫給當時在羅馬教會的一封信,內容集合他對基督教信仰,尤其在救恩等問題的獨特見解,對後世的神學研究有一定的影響。

它在381年第一次君士坦丁堡公會議被列入聖經新約正典,是屬於《新約聖經》裡保羅書信,且是七封完全沒有爭議保羅是作者的其中一封。

羅馬書堪稱為基督教希臘文聖經中最雄渾有力的書之一, 書中的論據鋭不可當, 而且大量援引希伯來文聖經的經文作為佐證。 保羅用優雅的言辭討論第一世紀的基督徒會衆由於包括猶太人和希臘人而引起的難題。 猶太人因為是亞伯拉罕的後裔便可享有優先權嗎? 成熟的基督徒明白人無須再遵守摩西的律法, 但他們有權絆跌那些較軟弱而繼續緊守古代習俗的猶太籍弟兄嗎? 在信中, 保羅肯確地表明猶太人和非猶太人在上帝面前都是平等的, 人不能靠謹守摩西律法, 而是要對耶穌基督懷具信心, 並且藉賴上帝所賜的非配得仁慈, 才能稱義。 同時, 既然基督徒處於各種權威之下, 上帝也要求他們向這些權威表現適當的順服。

关于作者

羅馬書可能寫於哥林多或靠近堅革哩。堅革哩的非比(16:1)、愛琴海港口哥林多、遠往羅馬,哥林多的該猶這時接待使徒保羅在此寫作(16:23,哥林多前書1:14),以拉都是哥林多這城的管家(提摩太後書4:20)。

書信中並未提到精確時間,但顯然是寫於為耶路撒冷已有的聚會收集款項,保羅“往耶路撒冷去供應聖徒”,在他第二次去希臘旅行的末尾,度過冬天,先於他上次(公元58年)訪問該城(羅馬書15:25,比較使徒行傳19:21、20:2-3,16、哥林多前書16:1-4)

在羅馬書裡與早期書信明顯有不少衝突,特別是加拉太書和哥林多書信。

关于收信人

收信人是罗马的基督徒会众,羅馬會衆的成立过程是这样的:

最遲在龐培公元前63年攻佔耶路撒冷時, 羅馬已有一個頗具規模的猶太人社區。使徒行傳2:10提及公元33年五旬節,有些來自羅馬的猶太人在耶路撒冷聽見好消息。這些歸信基督教的僑居者繼續留在耶路撒冷向使徒們學習,後來那些來自羅馬的猶太人無疑返回當地;也有些人可能在耶路撒冷爆發大迫害的時候回到羅馬去。<ref>参看使徒行传徒2章1-47; 8章1,4中对耶路撒冷基督徒的迫害记载</ref> 此外, 當時的人頗常出門外遊, 這可以解釋何以保羅與羅馬會衆裏這麽多人稔熟。 這些人當中有些可能是當保羅在希臘或亞洲地區傳道時聽到好消息的。

關於羅馬會衆的可靠資料,最先見於保羅的這封信裏。從信中可以清楚見到這群會衆是由猶太籍及非猶太籍的基督徒組成的,他們的熱心確實值得稱讚。保羅告訴他們説:“你們的信德傳遍了天下,” “你們的順服已經傳於衆人。”(羅马书1:8; 16:19)

蘇埃托尼烏斯(Suetonius)寫於第二世紀的著作透露,在克勞狄統治期間(公元41-54年), 猶太人被逐離羅馬, 但後來卻得以返回該城,正如亞居拉和百基拉在羅馬出現一事所表明一般。這對猶太籍夫婦在克勞狄頒布驅逐令之時離開羅馬前往哥林多,在那裏遇到保羅。後來保羅致信給羅馬會衆的時候,他們已經返回該城了。<ref>参看使徒行传18章2节和羅马书16章3节的记载。</ref>

写作时间和地点

聖經評論家一致同意這封書信很可能是在希臘哥林多寫成的。保羅在第三次海外傳道旅行結束前曾探訪該地幾個月。 書中的內在證據也顯示寫作地點是哥林多。 保羅在當地會衆的成員該猶家中執筆寫成這封信, 並在信中推薦非比; 她是哥林多附近的港口城市堅革哩的會衆中一位姊妹, 看來是她把這封信帶往羅馬的。<ref>参看羅马书16:1,23; 哥林多前书1:14</ref> 保羅在羅馬書15:23寫道: “在這裏再沒有可傳的地方,” 並在接着的經文中表示他打算把海外傳道工作向西擴展到西班牙。 在第三次海外傳道旅程行將結束之際, 即公元56年年初, 他大可以這樣説。

可靠性

這封書信的真確性是無可置疑的。正如書信開頭的引言所説: “耶穌基督的僕人保羅, 奉召為使徒,……寫信給你們在羅馬、為上帝所愛、奉召作聖徒的衆人。”(羅马书1章1,7节)

在證實基督教希臘文聖經記載的外間文獻記錄當中, 支持羅馬書記載的文獻是最早為人發現的之一。彼得在他所寫的第一封信裏採用了許多與羅馬書類似的詞語(這本書很可能是在羅馬書之後大約六至八年寫成的), 故此許多學者認為當時他必然已閲讀過羅馬書的抄本。

保羅執筆寫成羅馬書是不爭的事實。羅馬的克雷芒士每拿波利卡普(Polycarp)以及安提阿的依納爵(Ignatius)均曾引證此書的經文而視之為保羅的書信。這些學者都是第一世紀末至第二世紀初的人。

羅馬書跟保羅的另外八封書信一併在稱為切斯特·貝蒂紙莎草紙抄本<ref>Our Bible and the Ancient Manuscripts, 1958, page 188.</ref>第2號(第46页)中被人發現。凱尼恩爵士論及這份早期抄本説: “我們在此擁有一部近乎完整的保羅書信的手抄本, 這部抄本看來寫成於第三世紀初左右。”切斯特·貝蒂希臘文聖經紙莎草紙抄本的年代比著名的西奈抄本梵蒂岡抄本第1209號更早, 這兩部抄本都是公元第四世紀的製品。 這些抄本也含有羅馬書。

写作背景

保羅, 一個以前强暴地迫害猶太籍基督徒的人, 成為基督手下奉派前往非猶太諸國傳道的熱心使徒。 自羅馬書起, 一連14本聖經書都是由上帝這位一度是法利賽人的忠僕在聖靈感示之下寫成的。 在執筆寫羅馬書時, 保羅已完成了兩次漫長的傳道旅程, 並且正在作第三次傳道旅行。 他已經寫了另外五本受上帝感示的書信: 帖撒羅尼迦前、 後書, 加拉太書及哥林多前、 後書。

内容

上帝對猶太人和希臘人一視同仁

罗马书1章1节-2章29,保羅在上帝感示之下開宗明義地表明自己奉基督所召作使徒, 在萬國中教人“信服真道”。 他表示自己切望與羅馬的聖徒見面, 使大家可以“互相鼓勵”(《現譯》), 並且向他們宣揚好消息。 “這[好消息]本是上帝的大能, 要救一切相信的[人]。” 正如經上早已載明: “義人必因信得生。”(1:5,12,16,17) 他指出猶太人和希臘人本應同受上帝的震怒。 人的不敬虔行為是無可寬恕的, 因為“創世以來, 上帝的隱形特質……是顯而易見的。”(1:20, 《新世》) 但列國的人卻愚妄地奉受造之物為神。 然而, 猶太人不應當苛刻地論斷列國的人, 因為他們自己也罪孽深重。 既然上帝是大公無私的, 他必定會按着各人的行為審判這兩批人。 決定的因素不在乎人是否受過肉身的割禮, “惟有裏面作的, 才是真猶太人; 真割禮也是心裏的。”——2:29。

因信稱義

罗马书3章1-4章25保罗指出,“這樣説來, 猶太人有甚麽長處?” 上帝的聖言交託給他們, 這本是極好的事。 可是“猶太人和希臘人都在罪惡之下”, 在上帝眼中, 沒有“義”人。 信中在七處地方援引希伯來文聖經去支持這個論點。<ref>参看羅马书3:1,9-18; 詩篇14:1-3; 5:9; 140:3; 10:7; 箴言1:16; 以赛亚书59:7,8; 詩篇36:1中所引用的经文</ref>律法顯明人是有罪的,故此,“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上帝面前稱義。” 但由於上帝的非配得仁慈及贖價所帶來的釋放, 猶太人和希臘人“稱義是因着信, 不在乎遵行律法”。保羅引用亞伯拉罕的例子去支持這個論點。 亞伯拉罕算為義並非有賴於行為或接受割禮, 而是由於他表現傑出的信心。 因此亞伯拉罕不單成為猶太人的父, 更成為“一切……信之人的父”。

不再作罪的奴隸, 而是通過基督作義的奴隸

罗马书5:1-6:23保罗指出,罪是從一人亞當入了世界, 罪又帶來了死亡, “於是死就臨到衆人, 因為衆人都犯了罪。”(5:12) 從亞當到摩西, 死一直作王。 上帝通過摩西賜下律法時, 罪就更為彰顯, 死也繼續作王。 但現在上帝的非配得仁慈顯得更為豐盛; 藉着基督的順服, 衆人就稱義而可得永生。 但這絶不是生活在罪裏的藉口。 受洗歸入基督的人必須對罪死去。 他們的舊品格已被釘死, 但他們卻對上帝活過來了。 罪不再轄制他們, 相反他們已成為義的奴隸, 以至成聖。 “因為罪的工價乃是死; 惟有上帝的恩賜, 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裏, 乃是永生。”

對律法死去, 但藉着聖靈與基督同活

第7章1-8章39,保羅以婚姻為喻, 指出丈夫還活着, 妻子是受丈夫約束的;但丈夫若死了,妻子便可以隨意再嫁。保羅藉此表明基督如何憑着自己的犧牲使猶太籍的基督徒對律法死去,從而可以自由地歸於基督,好叫他們結果子榮耀上帝。聖潔的律法使罪更為顯明,而罪則帶來了死亡。住在我們肉體內的罪跟我們的良善意願交戰。正如保羅説: “我所願意的善,我反不做;我所不願意的惡,我倒去做。” 故此這惡“不是我做的, 乃是住在我裏頭的罪做的”。——7:19,20。

12 甚麽能救人脱離這種痛苦的情況呢? 上帝能够用他的靈使屬於基督的人活過來! 他們蒙上帝收納為兒子, 得以稱義而成為上帝的繼承者, 與基督同作繼承者, 並且大有榮耀。 保羅對他們説: “上帝若幫助我們, 誰能敵擋我們呢? 誰能使我們與基督的愛隔絶呢?” 誰也不能! 他勝券在握地説: “靠着愛我們的主, 在這一切的事上已經得勝有餘了。 因為我深信無論是死, 是生, 是天使, 是掌權的, 是有能的, 是現在的事, 是將來的事, 是高處的, 是低處的, 是别的受造之物, 都不能叫我們與上帝的愛隔絶; 這愛是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裏的。”——8:31,35,37-39。

“以色列”憑着信心和上帝的慈悲而得救

第9章1-10章21,保羅對以色列同胞“大感悲哀”, 但他看出血統上的以色列人並不是真“以色列人”, 因為上帝有權隨己意揀選任何人作他的兒子。 從上帝對待法老的方式及陶匠的比喻“看來, 這不在乎那定意的, 也不在乎那奔跑的, 只在乎發憐憫的上帝”。(9:2,6,16) 他選召兒子“不但是從猶太人中, 也是從外邦人中”, 正如何西阿書在很久之前所預言一般。<ref>参看何西阿书2章23节</ref>以色列人失敗是因為“他們不憑着信心求, 只憑着行為求”上帝的悦納, 也因為受“跌人的磐石”——基督——所絆跌。(9:24,32,33) 他們“向上帝有熱心”, 但不是“按着真知識”。 對表現信心、 追求公義的人來説, 律法的總結就是基督。 人要得救就必須公開宣認“耶穌為主”, 相信“上帝叫他從死裏復活”。(10:2,9) 上帝差派傳道員使萬國的人能够聽見, 懷具信心, 求告耶和華的名而得救。

橄欖樹的比喻

罗马书11章1-36中,保罗提出了一个橄榄树的比喻。由於上帝表現非配得的仁慈,他揀選了一群肉體上的猶太餘民;但因大部分猶太人都失足跌倒,“救恩便臨到外邦人”。(11:11) 保羅用橄欖樹作比喻, 表明血統上的以色列人由於缺乏信心,所以非猶太人得以接種在樹上。然而,非猶太人也不應因以色列人被棄而沾沾自喜, 因為上帝既然不顧惜那不忠的原來枝子,他也不會顧惜從外邦接種在樹上的野橄欖枝子。

更新頭腦; 較高的權威=

罗马书12章1-13章14,保羅勸勉人要把身體當作活祭獻給上帝。 不要再“仿效這個事物制度, 反之要更新頭腦而改變”。(《新世》) 切勿自高自大。 像人體一樣, 基督的身體有許多肢體, 各有不同的功能, 但都合作無間地各展所長。 不可以惡報惡。 要聽由耶和華施行報應。 要“以善勝惡”。——12:2,21。

要順服較高的權威; 這乃是上帝的安排。 要繼續行善。 除了以愛互為虧欠之外, 不要欠人任何東西。 得救的時候近了, 故要“除掉屬於黑暗的行為, 拿起光明的武器”。(13:12, 《新世》) 要規規矩矩地行事, 不可隨從肉體的慾望。

不可論斷人, 而是要一視同仁地加以接納

第14:1-15:33,保罗指出要包容那些由於在信心上有弱點而不吃某些食物或仍守某些節期的人。 不可論斷你的弟兄, 也不可在吃肉喝酒方面叫弟兄失足跌倒, 因為上帝必審判各人。 務要追求和睦與彼此造就的事, 樂於包容别人的弱點。

他继续寫道: “從前所寫的聖經都是為教訓我們寫的。” 他接着引用另四節希伯來文聖經的經文, 提出確鑿的證據, 表明上帝所感示的先知在許久以前已預言到, 上帝的應許終必擴大到把非猶太的列國包括在內。<ref>参看羅马书15:4,9-12; 诗篇18:49; 申命记32:43; 詩篇117:1; 以赛亚书11:1,10</ref> “所以”, 保羅勸勉説, “你們要彼此接納, 如同基督接納你們一樣, 使榮耀歸與上帝。”(羅15:7) 保羅深深體會上帝對他所表現的非配得仁慈, 派他作列國的公僕, “致力於上帝的好消息的聖潔工作”。(《新世》) 他隨時留意開發新地區, 而非“建造在别人的根基上”。 他的任務尚未完成, 因為他計劃把捐款帶到耶路撒冷之後便遠赴西班牙展開一項甚至規模更大的傳道運動, 並在路過羅馬時‘把基督豐盛的恩典帶來’以造益當地的屬靈弟兄。<ref>参看罗马书15:16,20,29的内容。</ref>

結束的問候語

第16章1-27,保羅向羅馬會衆的26位成員指名致候, 也向其他人問安。 他勸勉他們要留意躲避那些造成分裂的人, “在好事上有智慧, 在惡事上卻天真無邪”。 ‘願榮耀藉耶穌基督歸於上帝, 直到永遠。 阿們!’——16:19,27, 《新世》。


外部連結

羅馬書線上翻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