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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斯蘭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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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斯兰教(阿拉伯語:إِسْلاَم,islām),中国旧称天方教、清真教或回教,与佛教、基督教并列為世界三大宗教之一,与犹太教、基督教同屬亞伯拉罕系。7世纪初兴起于阿拉伯半岛,其使者为先知穆罕默德。“伊斯兰”一词原意为顺从、和平,即顺从真主意志的宗教。信奉伊斯兰教的人称为穆斯林,意为顺从者。伊斯兰教主要传播于西亚、北非、西非、中亚、南亚、东南亚等,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在西欧、北美、非洲以至澳洲等地区迅速传播,是上述地区发展最快的宗教。西欧有些国家,穆斯林的人口非常可观,比如法国,穆斯林人口已经达到了总人口的10%。英国和德国也有比例可观的穆斯林人口。美国大约有穆斯林800万左右。现全球约有信徒13亿,佔世界總人口19.2%<ref>回教成最大宗教 信眾13億《蘋果日報 (香港)》2008年4月1日 A28版</ref>。
伊斯蘭的創始者簡介
穆罕默德於西元571年出生在阿拉伯半島的麥加,屬於古萊須部落的哈須姆氏族。雖然祖父為望族,但他的父親在他出生前已去世,家道中落。幼時根據阿拉伯人習俗母親將他送到貝督因部落中撫養以學會堅忍的生活態度,在此期間曾有傳說他被天使開膛。五歲時他的母親去世,先後由祖父和伯父撫養。在十三歲那一年他跟隨著伯父的經商隊到處作生意,因此雖身為文盲但見過世面,重要的是在此時接觸了猶太教徒與基督徒,也許對日後創建伊斯蘭有所助益。成長後的穆罕默德固定每一年會抽出一個月的時間,獨自到距離麥加三哩遠的洞穴去禱告及默想。二十五歲時在敘利亞接受了四十歲的寡婦哈蒂嘉的求婚,兩人育有六子女(但兒子夭折)。 穆罕默德在青年時期即因為人誠信而受時人稱讚,擁有「阿敏」稱號,亦即「誠信之人」。生意人遇上仲裁糾紛時常請他做裁判,而哈蒂嘉正是因欣賞其才能將自己託付給他。
在他四十歲的那年,穆罕默德聲稱他在洞穴中默想時遇見了天使長加百列。阿拉真主派加百列啟示他創造一個宗教,此事稱為「天啟」,加百列並命令他「你讀!」,藉此將古蘭經的內容傳授給他。經過一段驚慌期與鎮定期,穆罕默德接受自己是阿拉派遣的使者,要引導真主的信徒,踏上正道,從此開始一生的傳教事業。
他所創立的宗教「伊斯蘭」(是「順服神的旨意」的意思),以古蘭經為依據,經中列出許多規條,包含食衣住行各方面,真主所給予的指示。此外也教導穆斯林(信奉伊斯蘭者)道德規範與應守的禮儀。
伊斯蘭認為,真主阿拉是唯一的神,但是請注意!這位神衹和基督宗教的「上帝」,猶太教的「耶和華」所指稱為同一者。Allah在阿拉伯語原意即為「神」,跟猶太民族使用的希伯來語「神」Eli是同根字。因此穆斯林並未「禁止」其他的宗教,而且在古蘭經中承認耶穌、亞當、亞伯拉罕、摩西等人與穆罕默德同為先知,雖然穆斯林認定穆罕默德是最偉大也是最後一位先知,但是絕對不崇拜使者,因為他跟其他先知一樣都是凡人。 穆罕默德歸真後,其繼位者稱為哈里發,其意為繼承者,而不敢稱先知。他所建立的「溫瑪」(Ummah)應譯為「社群」,既非國家也非團體,而是綜合兩者政教合一之系統。
穆罕默德雖然身為「統治者」,但一生儉樸,身無長物。其多妻一事,導因於當時爭戰許多寡婦乏人照顧,以及與敵方和解聯姻所以迎娶,其中多有年事已高者,不可說是貪戀美色。至於其幼妻阿伊莎,九歲嫁給穆罕默德,是阿拉伯半島上適婚年齡(只要月經來臨即可嫁人),而穆罕默德五十二歲,以當時標準為人夫並不算晚。在中東地區十四歲女孩嫁與四十歲男性是常見之事,在猶太舊約全書中就曾經提到:「不可貪戀你的岳母」,可證此況。而且阿伊莎與穆罕默德感情甚篤,在先知歸真後甚至成為聖訓(穆罕默德生前行誼)主要來源提供者。
他的擴張建立了一個穆斯林大國,這是在他身後繼位的哈里發逐漸完成的。穆罕默德在世時為人寬厚,雖然曾經在壹次戰役中殺盡所有敵人(這些猶太人曾經叛變),但是除此之外他都讓被征服地的人民歸化;對於不願入教者只是多收稅金,並未殺害,比起一般的「帝國征服」完全不同。因此雖然武力手段不可避免的使用,但是已經將傷害減到最低。伊斯蘭的傳播已經是世界上幾大宗教(尤其是西方宗教)中造成傷害最少的,今日的「恐怖攻擊」並非為傳教發生,當然有其可書可誅之處,但此事完全不相關。伊斯蘭倡導仁慈,而個人所想所為所詮釋者皆不代表宗教本身,更不能代表創建者;這點在其他宗教、其他團體、甚至國家中都是相同的道理。
伊斯蘭傳到中國後,首先為西部邊疆一帶民族所信奉,因其見面時以阿拉伯語「兄弟」(Akhu)互稱,故音得名「回族」,後來又稱其信仰為「回教」。此稱呼只在中國境內使用而非別稱,該以「伊斯蘭」為正。
历史
伊斯兰教兴起于阿拉伯氏族社会由部落到民族和国家的历史时期。因氏族制解体而形成的贫富分化和对立,各部落间长期的仇杀,波斯和拜占廷帝国为争夺东西商路的激烈冲突,激发了阿拉伯人的民族意识,使建立统一的民族国家的历史前提渐趋成熟。同时,因部落宗教的崩溃,犹太教、基督教传入的影响,使一些具有模糊一神观念的人转而探求真正的民族信仰。伊斯兰教的兴起,正是这些社会经济变动和政治统一要求在意识形态上的反映。
约610年,穆罕默德在麦加宣布奉到真主的启示,命其為人類的最後使者,号召族人皈信正道,以免末日的惩罚。他宣称真主是宇宙万物的创造者和独一无二的主宰,反对流行的多神和偶像崇拜,又针對易卜拉欣(中文圣经翻译为亞伯拉罕)、尔萨(中文圣经翻译为耶穌)等使者以及经典提出了与猶太教及基督教不同的见解。622年,在麦加贵族的迫害下,穆罕默德与其信徒迁徙麦地那,建立以信仰为纽带的穆斯林社团乌玛。经过10年斗争,伊斯兰教在阿拉伯半岛取得统治地位,在穆罕默德去世后开始向外扩张和征服。100年后,阿拉伯人建立的世界帝国横跨亚、非、欧三洲,伊斯兰教成为统治者的宗教。
750年,阿拔斯家族利用人民起义建立新王朝后,以征服民族为统治者的社会结构瓦解,全面伊斯兰化的进程大大加快。至10世纪,各宗教学科基本定型,伊斯兰教的宗教体制大体确立。同时,哈里发帝国开始急剧衰落,各地割据自立,外族相继入侵。在动荡不定的政局下,伊斯兰教发展为依靠自身机制维持和扩展的世界宗教,不受以其名义统治的王朝兴衰的左右。清真寺、宗教学校和教法法庭由宗教学者主持,伊斯兰教继续向外扩张,或由于穆斯林君主的军事征服,或得益于穆斯林商人的积极活动。但真正意义上的传教活动,是苏菲苦行者的自发努力。他们使伊斯兰教在民间和异教地区得以不断扩展和深入,然后由宗教学者施加进一步的影响。
基本教义
穆斯林是真主意志的顺从者。顺从真主的意志,就是遵奉曾启示于众先知,最后在麦加和麦地那降示于封印先知穆罕默德的一系列天启。穆罕默德去世后不久,《古兰经》被整理并规范。这部伊斯兰教的根本经典,被视为真主的言语。经文强调的主旨是真主独一。他超绝万物,至尊全能,而在多神和偶像崇拜意义上以物配主,则是不可宽恕的大罪;他普仁特慈,是引导信徒走向他的“天地的光明”,“比他的命脉还接近于他”。仅次于《古兰经》的经典是圣训集,即穆罕默德的言行及其所默认的圣门弟子的言行的综合记录。收集圣训的活动始于早期,至9世纪下半叶,随着圣训学的发展,出现六大圣训集,被逊尼派奉为权威的圣训实录,与《古兰经》同为教义、教法、社会伦理和学说思潮的经典依据。对经、训的理解差异,曾引起长期的教义争论,并兴起不同的学派或教派。唯理主义的穆尔太齐赖派一度成为阿拔斯王朝的官方学派,但遭到正统派的反对。而后出现维护正统教义的艾什尔里学派、马图里迪学派和塔哈维学派共同奠定逊尼派的教义学基础。
穆罕默德十分注重实际,伊斯兰教对信徒顺从真主而规定的宗教信仰和义务,朴实而易行。
基本信仰是:
- 信仰真主是唯一真实的主宰;
- 信仰吉卜利勒为首的众天使;
- 信仰《古兰经》和以前的诸经典为天启;
- 信仰众先知和穆罕默德为封印先知;
- 信仰死者复活和审判、后世的奖惩。
有的还加上信仰一切皆由真主前定。宗教义务就是称为信仰支柱的五功:
这些仅是最基本的义务,而伊斯兰教法,即真主对于人类生活的全部诫命,还有更为广泛的要求。教法在社会生活中的至上地位,使伊斯兰教成为以律法为中心的宗教。教法的内容从宗教礼仪、社会伦理、政治制度、经济活动到法律规范,几乎涵盖日常生活的全部行为,构成一个包罗万象的应尽义务的体系。因此,伊斯兰教不仅是宗教信仰和意识形态,也是一种生活方式和社会制度。阿拉伯语里面,“دين”一词既有宗教的意思,同时也有生活方式的意思。教法的实质性内容,穆斯林认为已在《古兰经》中包揽无遗,只要加以认识和阐述即可。至于具体问题的解释和适用,则求助于先知的圣训。由此而发展的四大教法学派,在教法学中坚持公议的原则,承认各学派由类比推理作出的不同裁决。但什叶派坚持只有出自先知家族的宗教领袖,即不谬的伊玛目,才有权传述圣训和诠释教法,并因此否认公议和类比。不过,十二伊玛目派的乌苏里学派,以理性为教法的补充渊源,坚持教法学家运用独立判断的权利。这些正是两大教派在教义和宪制上的分歧所在。
派别和思潮
伊斯兰教的教派纷争起源于哈里发继承问题。哈瓦利吉派仅残存一个小教派易巴德派。什叶派的各支派,约占穆斯林人口的10%左右。逊尼派是穆斯林的主流派。在教法和教义的形成时期,各教派和学派相继兴起。近代以来,各种社会思潮和社会运动在各地竞相辉映。但融合多种民族和文化的伊斯兰教,仍显示高度的同一性。伊斯兰教始终是一部经典《古兰经》的宗教。麦加作为礼拜正向和朝觐中心,也起着增强伊斯兰教的凝聚力,促进穆斯林世界一体化的重要作用。但在经籍记载的宗教典范和理想外,各地实际上存在的伊斯兰教在不同民族传统和文化下呈现出背景多样性。在同一地区,有制度化的官方伊斯兰教与夹杂地方习俗的民间伊斯兰教。神秘主义的苏非派在民间占据统治地位。他们以主观直觉和内心体验追求与真主合一,漠视教义和教法的外在要求,容忍和吸收异教习俗和仪式,从而引起正统派的猜疑和敌视。11世纪后,安萨里将苏非主义引入正统教义,为传统信仰注入活力,并限制苏非派的极端倾向,促成两者的和解。苏非派接受正统教义,但没有改变其修持道路和活动方式,从12世纪后形成教团组织,传播到整个伊斯兰世界,在14—18世纪占据统治地位。
在理论上,伊斯兰教没有教士阶层,没有教义机构,没有教会组织,也没有信经和教条。信奉伊斯兰教,首先要接受和遵奉教法规定的行为规范和生活方式,忠诚于穆斯林社团并服从社团领袖。伊瑪目是伊斯兰教正统观念和社会准则的监护人,但并没有直接干预的手段。为反对伊斯兰教上的偏离和调和,历史上不断发生复兴宗教的圣战运动。伊斯兰教认为:宝剑的圣战是小圣战,而大圣战则是与内心邪恶意念作斗争或学习教法一类的精神活动。自近代以后,伊斯兰教世界遭到殖民主义的侵略和奴役,各地穆斯林以伊斯兰教旗帜掀起多次社会运动,引发种种社会思潮,至当代汇成伊斯兰教复兴运动。这种净化信仰、恢复原始教义的思潮,既是对复归纯正伊斯兰教的领悟和追求,也是对在现代条件下变革和适应的激励。当代伊斯兰教复兴,正是这种复杂的社会心态和传统影响在现代化进程中的宗教体现。
伊斯兰教的影響
伊斯兰教勢力,在西元640年征服了埃及的亞歷山大城,它是當時羅馬帝國其中的一個大城,而到了西元650年時,整個波斯帝國也都陷入伊斯兰教的勢力範圍。西元711年,軍隊進入西班牙準備一舉攻佔全部歐洲,到了西元717年,又派出另一支軍隊去圍攻君士坦丁堡,為期一年,但此次被擊退。伊斯兰教勢力在穆罕默德死後的一百年之內,用武力攻擊幾乎征服了一半的基督教世界。<ref>約翰.阿伯特著,《基督教歷史上的重大事件》,劉秀慧譯,(錫安堂出版社,1993年10月),155~166。</ref>
相关的争论
正如同其他宗教,伊斯蘭教在世界上其他非伊斯蘭地区饱受争议,而在很多伊斯蘭地区教会却严格禁止此类讨论,比较受国际关注的问题如伊斯蘭教一夫多妻制, 抗争教义与恐怖主义的相关性,巴勒斯坦问题,言论自由问题,古兰经的起源问题,911恐怖袭击,伊斯蘭国家政教合一问题,丹麦“漫画事件”,美军古兰经厕所事件引发的抗议等。
與其他宗教的關係
在宗教歸納層面上,伊斯蘭教和基督教以及猶太教同屬亞伯拉罕系;其歷史均可追溯至亞伯拉罕時期。三教都確認聖經舊約部份的真確性;基督教相信耶穌為神的兒子,即舊約裡提及的彌賽亞,新約是上帝与人们重新订立的约。猶太教對新约不給予承認,認為彌賽亞還未降臨。伊斯蘭教認為耶穌只為先知,與亞伯拉罕、摩西和穆罕默德持同樣地位,上帝每隔一段时间要挑选一位先知,并赐予经卷,但穆罕默德为“封印至圣”,即上帝挑选的最后一位先知,伊斯蘭教相信聖經的神聖,但認為聖經的內容在歷史的進程中已被修改,各种圣经的不同处一律要以上帝最后赐予穆罕默德的古兰经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