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公众号 CCBible/Bible101/DBible 微博@基督徒百科@Bible101@歌珊地圣经引擎@如鹰展翼而上 QQ群 4619600/226112909/226112998 同步推送#今日真道圣言#

伊斯兰教

来自基督徒百科
跳转到导航 跳转到搜索
Qbook.png 声明:本文主要摘自中文版维基百科伊斯兰教,以便基督徒朋友作资料查询和学习之用。无任何商业目的!


伊斯兰教阿拉伯语إِسْلاَمislām),中国旧称天方教清真教回教,与佛教基督教并列为世界三大宗教之一,与犹太教基督教同属亚伯拉罕系。7世纪初兴起于阿拉伯半岛,其使者为先知穆罕默德。“伊斯兰”一词原意为顺从、和平,即顺从真主意志的宗教。信奉伊斯兰教的人称为穆斯林,意为顺从者。伊斯兰教主要传播于西亚北非西非中亚南亚东南亚等,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在西欧北美非洲以至澳洲等地区迅速传播,是上述地区发展最快的宗教。西欧有些国家,穆斯林的人口非常可观,比如法国,穆斯林人口已经达到了总人口的10%。英国和德国也有比例可观的穆斯林人口。美国大约有穆斯林800万左右。现全球约有信徒13亿,占世界总人口19.2%<ref>回教成最大宗教 信众13亿苹果日报 (香港)》2008年4月1日 A28版</ref>。

伊斯兰的创始者简介

穆罕默德于公元571年出生在阿拉伯半岛的麦加,属于古莱须部落的哈须姆氏族。虽然祖父为望族,但他的父亲在他出生前已去世,家道中落。幼时根据阿拉伯人习俗母亲将他送到贝督因部落中抚养以学会坚忍的生活态度,在此期间曾有传说他被天使开膛。五岁时他的母亲去世,先后由祖父和伯父抚养。在十三岁那一年他跟随着伯父的经商队到处作生意,因此虽身为文盲但见过世面,重要的是在此时接触了犹太教徒与基督徒,也许对日后创建伊斯兰有所助益。成长后的穆罕默德固定每一年会抽出一个月的时间,独自到距离麦加三哩远的洞穴去祷告及默想。二十五岁时在叙利亚接受了四十岁的寡妇哈蒂嘉的求婚,两人育有六子女(但儿子夭折)。 穆罕默德在青年时期即因为人诚信而受时人称赞,拥有“阿敏”称号,亦即“诚信之人”。生意人遇上仲裁纠纷时常请他做裁判,而哈蒂嘉正是因欣赏其才能将自己托付给他。

在他四十岁的那年,穆罕默德声称他在洞穴中默想时遇见了天使长加百列。阿拉真主派加百列启示他创造一个宗教,此事称为“天启”,加百列并命令他“你读!”,借此将古兰经的内容传授给他。经过一段惊慌期与镇定期,穆罕默德接受自己是阿拉派遣的使者,要引导真主的信徒,踏上正道,从此开始一生的传教事业。

他所创立的宗教“伊斯兰”(是“顺服神的旨意”的意思),以古兰经为依据,经中列出许多规条,包含食衣住行各方面,真主所给予的指示。此外也教导穆斯林(信奉伊斯兰者)道德规范与应守的礼仪。

伊斯兰认为,真主阿拉是唯一的神,但是请注意!这位神衹和基督宗教的“上帝”,犹太教的“耶和华”所指称为同一者。Allah在阿拉伯语原意即为“神”,跟犹太民族使用的希伯来语“神”Eli是同根字。因此穆斯林并未“禁止”其他的宗教,而且在古兰经中承认耶稣、亚当、亚伯拉罕、摩西等人与穆罕默德同为先知,虽然穆斯林认定穆罕默德是最伟大也是最后一位先知,但是绝对不崇拜使者,因为他跟其他先知一样都是凡人。 穆罕默德归真后,其继位者称为哈里发,其意为继承者,而不敢称先知。他所建立的“温玛”(Ummah)应译为“社群”,既非国家也非团体,而是综合两者政教合一之系统。

穆罕默德虽然身为“统治者”,但一生俭朴,身无长物。其多妻一事,导因于当时争战许多寡妇乏人照顾,以及与敌方和解联姻所以迎娶,其中多有年事已高者,不可说是贪恋美色。至于其幼妻阿伊莎,九岁嫁给穆罕默德,是阿拉伯半岛上适婚年龄(只要月经来临即可嫁人),而穆罕默德五十二岁,以当时标准为人夫并不算晚。在中东地区十四岁女孩嫁与四十岁男性是常见之事,在犹太旧约全书中就曾经提到:“不可贪恋你的岳母”,可证此况。而且阿伊莎与穆罕默德感情甚笃,在先知归真后甚至成为圣训(穆罕默德生前行谊)主要来源提供者。

他的扩张建立了一个穆斯林大国,这是在他身后继位的哈里发逐渐完成的。穆罕默德在世时为人宽厚,虽然曾经在壹次战役中杀尽所有敌人(这些犹太人曾经叛变),但是除此之外他都让被征服地的人民归化;对于不愿入教者只是多收税金,并未杀害,比起一般的“帝国征服”完全不同。因此虽然武力手段不可避免的使用,但是已经将伤害减到最低。伊斯兰的传播已经是世界上几大宗教(尤其是西方宗教)中造成伤害最少的,今日的“恐怖攻击”并非为传教发生,当然有其可书可诛之处,但此事完全不相关。伊斯兰倡导仁慈,而个人所想所为所诠释者皆不代表宗教本身,更不能代表创建者;这点在其他宗教、其他团体、甚至国家中都是相同的道理。

伊斯兰传到中国后,首先为西部边疆一带民族所信奉,因其见面时以阿拉伯语“兄弟”(Akhu)互称,故音得名“回族”,后来又称其信仰为“回教”。此称呼只在中国境内使用而非别称,该以“伊斯兰”为正。

历史

伊斯兰教兴起于阿拉伯氏族社会部落到民族和国家的历史时期。因氏族制解体而形成的贫富分化和对立,各部落间长期的仇杀,波斯拜占廷帝国为争夺东西商路的激烈冲突,激发了阿拉伯人的民族意识,使建立统一的民族国家的历史前提渐趋成熟。同时,因部落宗教的崩溃,犹太教、基督教传入的影响,使一些具有模糊一神观念的人转而探求真正的民族信仰。伊斯兰教的兴起,正是这些社会经济变动和政治统一要求在意识形态上的反映。

610年穆罕默德麦加宣布奉到真主的启示,命其为人类的最后使者,号召族人皈信正道,以免末日的惩罚。他宣称真主是宇宙万物的创造者和独一无二的主宰,反对流行的多神和偶像崇拜,又针对易卜拉欣(中文圣经翻译为亚伯拉罕)、尔萨(中文圣经翻译为耶稣)等使者以及经典提出了与犹太教基督教不同的见解。622年,在麦加贵族的迫害下,穆罕默德与其信徒迁徙麦地那,建立以信仰为纽带的穆斯林社团乌玛。经过10年斗争,伊斯兰教在阿拉伯半岛取得统治地位,在穆罕默德去世后开始向外扩张和征服。100年后,阿拉伯人建立的世界帝国横跨亚、非、欧三洲,伊斯兰教成为统治者的宗教。

750年阿拔斯家族利用人民起义建立新王朝后,以征服民族为统治者的社会结构瓦解,全面伊斯兰化的进程大大加快。至10世纪,各宗教学科基本定型,伊斯兰教的宗教体制大体确立。同时,哈里发帝国开始急剧衰落,各地割据自立,外族相继入侵。在动荡不定的政局下,伊斯兰教发展为依靠自身机制维持和扩展的世界宗教,不受以其名义统治的王朝兴衰的左右。清真寺宗教学校教法法庭由宗教学者主持,伊斯兰教继续向外扩张,或由于穆斯林君主的军事征服,或得益于穆斯林商人的积极活动。但真正意义上的传教活动,是苏菲苦行者的自发努力。他们使伊斯兰教在民间和异教地区得以不断扩展和深入,然后由宗教学者施加进一步的影响。

基本教义

穆斯林是真主意志的顺从者。顺从真主的意志,就是遵奉曾启示于众先知,最后在麦加和麦地那降示于封印先知穆罕默德的一系列天启。穆罕默德去世后不久,《古兰经》被整理并规范。这部伊斯兰教的根本经典,被视为真主的言语。经文强调的主旨是真主独一。他超绝万物,至尊全能,而在多神和偶像崇拜意义上以物配主,则是不可宽恕的大罪;他普仁特慈,是引导信徒走向他的“天地的光明”,“比他的命脉还接近于他”。仅次于《古兰经》的经典是圣训集,即穆罕默德的言行及其所默认的圣门弟子的言行的综合记录。收集圣训的活动始于早期,至9世纪下半叶,随着圣训学的发展,出现六大圣训集,被逊尼派奉为权威的圣训实录,与《古兰经》同为教义、教法、社会伦理和学说思潮的经典依据。对经、训的理解差异,曾引起长期的教义争论,并兴起不同的学派或教派。唯理主义穆尔太齐赖派一度成为阿拔斯王朝的官方学派,但遭到正统派的反对。而后出现维护正统教义的艾什尔里学派马图里迪学派塔哈维学派共同奠定逊尼派的教义学基础。

穆罕默德十分注重实际,伊斯兰教对信徒顺从真主而规定的宗教信仰和义务,朴实而易行。

基本信仰是:

  • 信仰真主是唯一真实的主宰;
  • 信仰吉卜利勒为首的众天使;
  • 信仰《古兰经》和以前的诸经典为天启;
  • 信仰众先知和穆罕默德为封印先知;
  • 信仰死者复活和审判、后世的奖惩。

有的还加上信仰一切皆由真主前定。宗教义务就是称为信仰支柱的五功:

  • 信仰作证(念清真言),谨守拜功(每日五次);
  • 完纳天课(法定施舍),封斋节欲(每年一月),朝觐天房(有条件者一生至少一次);
  • 为主道而奋斗,即圣战,早年曾是重要的宗教义务。

这些仅是最基本的义务,而伊斯兰教法,即真主对于人类生活的全部诫命,还有更为广泛的要求。教法在社会生活中的至上地位,使伊斯兰教成为以律法为中心的宗教。教法的内容从宗教礼仪、社会伦理、政治制度、经济活动到法律规范,几乎涵盖日常生活的全部行为,构成一个包罗万象的应尽义务的体系。因此,伊斯兰教不仅是宗教信仰和意识形态,也是一种生活方式和社会制度。阿拉伯语里面,“دين”一词既有宗教的意思,同时也有生活方式的意思。教法的实质性内容,穆斯林认为已在《古兰经》中包揽无遗,只要加以认识和阐述即可。至于具体问题的解释和适用,则求助于先知的圣训。由此而发展的四大教法学派,在教法学中坚持公议的原则,承认各学派由类比推理作出的不同裁决。但什叶派坚持只有出自先知家族的宗教领袖,即不谬的伊玛目,才有权传述圣训和诠释教法,并因此否认公议和类比。不过,十二伊玛目派的乌苏里学派,以理性为教法的补充渊源,坚持教法学家运用独立判断的权利。这些正是两大教派在教义和宪制上的分歧所在。

派别和思潮

伊斯兰教的教派纷争起源于哈里发继承问题。哈瓦利吉派仅残存一个小教派易巴德派什叶派的各支派,约占穆斯林人口的10%左右。逊尼派是穆斯林的主流派。在教法和教义的形成时期,各教派和学派相继兴起。近代以来,各种社会思潮和社会运动在各地竞相辉映。但融合多种民族和文化的伊斯兰教,仍显示高度的同一性。伊斯兰教始终是一部经典《古兰经》的宗教。麦加作为礼拜正向和朝觐中心,也起着增强伊斯兰教的凝聚力,促进穆斯林世界一体化的重要作用。但在经籍记载的宗教典范和理想外,各地实际上存在的伊斯兰教在不同民族传统和文化下呈现出背景多样性。在同一地区,有制度化的官方伊斯兰教与夹杂地方习俗的民间伊斯兰教。神秘主义苏非派在民间占据统治地位。他们以主观直觉和内心体验追求与真主合一,漠视教义和教法的外在要求,容忍和吸收异教习俗和仪式,从而引起正统派的猜疑和敌视。11世纪后,安萨里苏非主义引入正统教义,为传统信仰注入活力,并限制苏非派的极端倾向,促成两者的和解。苏非派接受正统教义,但没有改变其修持道路和活动方式,从12世纪后形成教团组织,传播到整个伊斯兰世界,在1418世纪占据统治地位。

在理论上,伊斯兰教没有教士阶层,没有教义机构,没有教会组织,也没有信经和教条。信奉伊斯兰教,首先要接受和遵奉教法规定的行为规范和生活方式,忠诚于穆斯林社团并服从社团领袖。伊玛目是伊斯兰教正统观念和社会准则的监护人,但并没有直接干预的手段。为反对伊斯兰教上的偏离和调和,历史上不断发生复兴宗教的圣战运动。伊斯兰教认为:宝剑的圣战是小圣战,而大圣战则是与内心邪恶意念作斗争或学习教法一类的精神活动。自近代以后,伊斯兰教世界遭到殖民主义的侵略和奴役,各地穆斯林以伊斯兰教旗帜掀起多次社会运动,引发种种社会思潮,至当代汇成伊斯兰教复兴运动。这种净化信仰、恢复原始教义的思潮,既是对复归纯正伊斯兰教的领悟和追求,也是对在现代条件下变革和适应的激励。当代伊斯兰教复兴,正是这种复杂的社会心态和传统影响在现代化进程中的宗教体现。

伊斯兰教的影响

伊斯兰教势力,在公元640年征服了埃及的亚历山大城,它是当时罗马帝国其中的一个大城,而到了公元650年时,整个波斯帝国也都陷入伊斯兰教的势力范围。公元711年,军队进入西班牙准备一举攻占全部欧洲,到了公元717年,又派出另一支军队去围攻君士坦丁堡,为期一年,但此次被击退。伊斯兰教势力在穆罕默德死后的一百年之内,用武力攻击几乎征服了一半的基督教世界。<ref>约翰.阿伯特著,《基督教历史上的重大事件》,刘秀慧译,(锡安堂出版社,1993年10月),155~166。</ref>

相关的争论

正如同其他宗教,伊斯兰教在世界上其他非伊斯兰地区饱受争议,而在很多伊斯兰地区教会却严格禁止此类讨论,比较受国际关注的问题如伊斯兰教一夫多妻制, 抗争教义与恐怖主义的相关性,巴勒斯坦问题,言论自由问题,古兰经的起源问题,911恐怖袭击,伊斯兰国家政教合一问题,丹麦“漫画事件”,美军古兰经厕所事件引发的抗议等。


与其他宗教的关系

在宗教归纳层面上,伊斯兰教和基督教以及犹太教同属亚伯拉罕系;其历史均可追溯至亚伯拉罕时期。三教都确认圣经旧约部分的真确性;基督教相信耶稣为神的儿子,即旧约里提及的弥赛亚新约是上帝与人们重新订立的约。犹太教新约不给予承认,认为弥赛亚还未降临。伊斯兰教认为耶稣只为先知,与亚伯拉罕摩西穆罕默德持同样地位,上帝每隔一段时间要挑选一位先知,并赐予经卷,但穆罕默德为“封印至圣”,即上帝挑选的最后一位先知,伊斯兰教相信圣经的神圣,但认为圣经的内容在历史的进程中已被修改,各种圣经的不同处一律要以上帝最后赐予穆罕默德的古兰经为准。


外部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