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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斯蘭教
聲明:本文主要摘自中文版維基百科伊斯蘭教,以便基督徒朋友作資料查詢和學習之用。無任何商業目的! |
伊斯蘭教(阿拉伯語:إِسْلاَم,islām),中國舊稱天方教、清真教或回教,與佛教、基督教並列為世界三大宗教之一,與猶太教、基督教同屬亞伯拉罕系。7世紀初興起於阿拉伯半島,其使者為先知穆罕默德。「伊斯蘭」一詞原意為順從、和平,即順從真主意志的宗教。信奉伊斯蘭教的人稱為穆斯林,意為順從者。伊斯蘭教主要傳播於西亞、北非、西非、中亞、南亞、東南亞等,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在西歐、北美、非洲以至澳洲等地區迅速傳播,是上述地區發展最快的宗教。西歐有些國家,穆斯林的人口非常可觀,比如法國,穆斯林人口已經達到了總人口的10%。英國和德國也有比例可觀的穆斯林人口。美國大約有穆斯林800萬左右。現全球約有信徒13億,佔世界總人口19.2%<ref>回教成最大宗教 信眾13億《蘋果日報 (香港)》2008年4月1日 A28版</ref>。
伊斯蘭的創始者簡介
穆罕默德於西元571年出生在阿拉伯半島的麥加,屬於古萊須部落的哈須姆氏族。雖然祖父為望族,但他的父親在他出生前已去世,家道中落。幼時根據阿拉伯人習俗母親將他送到貝督因部落中撫養以學會堅忍的生活態度,在此期間曾有傳說他被天使開膛。五歲時他的母親去世,先後由祖父和伯父撫養。在十三歲那一年他跟隨著伯父的經商隊到處作生意,因此雖身為文盲但見過世面,重要的是在此時接觸了猶太教徒與基督徒,也許對日後創建伊斯蘭有所助益。成長後的穆罕默德固定每一年會抽出一個月的時間,獨自到距離麥加三哩遠的洞穴去禱告及默想。二十五歲時在敘利亞接受了四十歲的寡婦哈蒂嘉的求婚,兩人育有六子女(但兒子夭折)。 穆罕默德在青年時期即因為人誠信而受時人稱讚,擁有「阿敏」稱號,亦即「誠信之人」。生意人遇上仲裁糾紛時常請他做裁判,而哈蒂嘉正是因欣賞其才能將自己託付給他。
在他四十歲的那年,穆罕默德聲稱他在洞穴中默想時遇見了天使長加百列。阿拉真主派加百列啟示他創造一個宗教,此事稱為「天啟」,加百列並命令他「你讀!」,藉此將古蘭經的內容傳授給他。經過一段驚慌期與鎮定期,穆罕默德接受自己是阿拉派遣的使者,要引導真主的信徒,踏上正道,從此開始一生的傳教事業。
他所創立的宗教「伊斯蘭」(是「順服神的旨意」的意思),以古蘭經為依據,經中列出許多規條,包含食衣住行各方面,真主所給予的指示。此外也教導穆斯林(信奉伊斯蘭者)道德規範與應守的禮儀。
伊斯蘭認為,真主阿拉是唯一的神,但是請注意!這位神衹和基督宗教的「上帝」,猶太教的「耶和華」所指稱為同一者。Allah在阿拉伯語原意即為「神」,跟猶太民族使用的希伯來語「神」Eli是同根字。因此穆斯林並未「禁止」其他的宗教,而且在古蘭經中承認耶穌、亞當、亞伯拉罕、摩西等人與穆罕默德同為先知,雖然穆斯林認定穆罕默德是最偉大也是最後一位先知,但是絕對不崇拜使者,因為他跟其他先知一樣都是凡人。 穆罕默德歸真後,其繼位者稱為哈里發,其意為繼承者,而不敢稱先知。他所建立的「溫瑪」(Ummah)應譯為「社群」,既非國家也非團體,而是綜合兩者政教合一之系統。
穆罕默德雖然身為「統治者」,但一生儉樸,身無長物。其多妻一事,導因於當時爭戰許多寡婦乏人照顧,以及與敵方和解聯姻所以迎娶,其中多有年事已高者,不可說是貪戀美色。至於其幼妻阿伊莎,九歲嫁給穆罕默德,是阿拉伯半島上適婚年齡(只要月經來臨即可嫁人),而穆罕默德五十二歲,以當時標準為人夫並不算晚。在中東地區十四歲女孩嫁與四十歲男性是常見之事,在猶太舊約全書中就曾經提到:「不可貪戀你的岳母」,可證此況。而且阿伊莎與穆罕默德感情甚篤,在先知歸真後甚至成為聖訓(穆罕默德生前行誼)主要來源提供者。
他的擴張建立了一個穆斯林大國,這是在他身後繼位的哈里發逐漸完成的。穆罕默德在世時為人寬厚,雖然曾經在壹次戰役中殺盡所有敵人(這些猶太人曾經叛變),但是除此之外他都讓被征服地的人民歸化;對於不願入教者只是多收稅金,並未殺害,比起一般的「帝國征服」完全不同。因此雖然武力手段不可避免的使用,但是已經將傷害減到最低。伊斯蘭的傳播已經是世界上幾大宗教(尤其是西方宗教)中造成傷害最少的,今日的「恐怖攻擊」並非為傳教發生,當然有其可書可誅之處,但此事完全不相關。伊斯蘭倡導仁慈,而個人所想所為所詮釋者皆不代表宗教本身,更不能代表創建者;這點在其他宗教、其他團體、甚至國家中都是相同的道理。
伊斯蘭傳到中國後,首先為西部邊疆一帶民族所信奉,因其見面時以阿拉伯語「兄弟」(Akhu)互稱,故音得名「回族」,後來又稱其信仰為「回教」。此稱呼只在中國境內使用而非別稱,該以「伊斯蘭」為正。
歷史
伊斯蘭教興起於阿拉伯氏族社會由部落到民族和國家的歷史時期。因氏族制解體而形成的貧富分化和對立,各部落間長期的仇殺,波斯和拜占廷帝國為爭奪東西商路的激烈衝突,激發了阿拉伯人的民族意識,使建立統一的民族國家的歷史前提漸趨成熟。同時,因部落宗教的崩潰,猶太教、基督教傳入的影響,使一些具有模糊一神觀念的人轉而探求真正的民族信仰。伊斯蘭教的興起,正是這些社會經濟變動和政治統一要求在意識形態上的反映。
約610年,穆罕默德在麥加宣布奉到真主的啟示,命其為人類的最後使者,號召族人皈信正道,以免末日的懲罰。他宣稱真主是宇宙萬物的創造者和獨一無二的主宰,反對流行的多神和偶像崇拜,又針對易卜拉欣(中文聖經翻譯為亞伯拉罕)、爾薩(中文聖經翻譯為耶穌)等使者以及經典提出了與猶太教及基督教不同的見解。622年,在麥加貴族的迫害下,穆罕默德與其信徒遷徙麥地那,建立以信仰為紐帶的穆斯林社團烏瑪。經過10年鬥爭,伊斯蘭教在阿拉伯半島取得統治地位,在穆罕默德去世後開始向外擴張和征服。100年後,阿拉伯人建立的世界帝國橫跨亞、非、歐三洲,伊斯蘭教成為統治者的宗教。
750年,阿拔斯家族利用人民起義建立新王朝後,以征服民族為統治者的社會結構瓦解,全面伊斯蘭化的進程大大加快。至10世紀,各宗教學科基本定型,伊斯蘭教的宗教體制大體確立。同時,哈里發帝國開始急劇衰落,各地割據自立,外族相繼入侵。在動盪不定的政局下,伊斯蘭教發展為依靠自身機制維持和擴展的世界宗教,不受以其名義統治的王朝興衰的左右。清真寺、宗教學校和教法法庭由宗教學者主持,伊斯蘭教繼續向外擴張,或由於穆斯林君主的軍事征服,或得益於穆斯林商人的積極活動。但真正意義上的傳教活動,是蘇菲苦行者的自發努力。他們使伊斯蘭教在民間和異教地區得以不斷擴展和深入,然後由宗教學者施加進一步的影響。
基本教義
穆斯林是真主意志的順從者。順從真主的意志,就是遵奉曾啟示於眾先知,最後在麥加和麥地那降示於封印先知穆罕默德的一系列天啟。穆罕默德去世後不久,《古蘭經》被整理並規範。這部伊斯蘭教的根本經典,被視為真主的言語。經文強調的主旨是真主獨一。他超絕萬物,至尊全能,而在多神和偶像崇拜意義上以物配主,則是不可寬恕的大罪;他普仁特慈,是引導信徒走向他的「天地的光明」,「比他的命脈還接近於他」。僅次於《古蘭經》的經典是聖訓集,即穆罕默德的言行及其所默認的聖門弟子的言行的綜合記錄。收集聖訓的活動始於早期,至9世紀下半葉,隨着聖訓學的發展,出現六大聖訓集,被遜尼派奉為權威的聖訓實錄,與《古蘭經》同為教義、教法、社會倫理和學說思潮的經典依據。對經、訓的理解差異,曾引起長期的教義爭論,並興起不同的學派或教派。唯理主義的穆爾太齊賴派一度成為阿拔斯王朝的官方學派,但遭到正統派的反對。而後出現維護正統教義的艾什爾里學派、馬圖里迪學派和塔哈維學派共同奠定遜尼派的教義學基礎。
穆罕默德十分注重實際,伊斯蘭教對信徒順從真主而規定的宗教信仰和義務,樸實而易行。
基本信仰是:
- 信仰真主是唯一真實的主宰;
- 信仰吉卜利勒為首的眾天使;
- 信仰《古蘭經》和以前的諸經典為天啟;
- 信仰眾先知和穆罕默德為封印先知;
- 信仰死者復活和審判、後世的獎懲。
有的還加上信仰一切皆由真主前定。宗教義務就是稱為信仰支柱的五功:
這些僅是最基本的義務,而伊斯蘭教法,即真主對於人類生活的全部誡命,還有更為廣泛的要求。教法在社會生活中的至上地位,使伊斯蘭教成為以律法為中心的宗教。教法的內容從宗教禮儀、社會倫理、政治制度、經濟活動到法律規範,幾乎涵蓋日常生活的全部行為,構成一個包羅萬象的應盡義務的體系。因此,伊斯蘭教不僅是宗教信仰和意識形態,也是一種生活方式和社會制度。阿拉伯語裡面,「دين」一詞既有宗教的意思,同時也有生活方式的意思。教法的實質性內容,穆斯林認為已在《古蘭經》中包攬無遺,只要加以認識和闡述即可。至於具體問題的解釋和適用,則求助於先知的聖訓。由此而發展的四大教法學派,在教法學中堅持公議的原則,承認各學派由類比推理作出的不同裁決。但什葉派堅持只有出自先知家族的宗教領袖,即不謬的伊瑪目,才有權傳述聖訓和詮釋教法,並因此否認公議和類比。不過,十二伊瑪目派的烏蘇里學派,以理性為教法的補充淵源,堅持教法學家運用獨立判斷的權利。這些正是兩大教派在教義和憲制上的分歧所在。
派別和思潮
伊斯蘭教的教派紛爭起源於哈里發繼承問題。哈瓦利吉派僅殘存一個小教派易巴德派。什葉派的各支派,約占穆斯林人口的10%左右。遜尼派是穆斯林的主流派。在教法和教義的形成時期,各教派和學派相繼興起。近代以來,各種社會思潮和社會運動在各地競相輝映。但融合多種民族和文化的伊斯蘭教,仍顯示高度的同一性。伊斯蘭教始終是一部經典《古蘭經》的宗教。麥加作為禮拜正向和朝覲中心,也起着增強伊斯蘭教的凝聚力,促進穆斯林世界一體化的重要作用。但在經籍記載的宗教典範和理想外,各地實際上存在的伊斯蘭教在不同民族傳統和文化下呈現出背景多樣性。在同一地區,有制度化的官方伊斯蘭教與夾雜地方習俗的民間伊斯蘭教。神秘主義的蘇非派在民間占據統治地位。他們以主觀直覺和內心體驗追求與真主合一,漠視教義和教法的外在要求,容忍和吸收異教習俗和儀式,從而引起正統派的猜疑和敵視。11世紀後,安薩里將蘇非主義引入正統教義,為傳統信仰注入活力,並限制蘇非派的極端傾向,促成兩者的和解。蘇非派接受正統教義,但沒有改變其修持道路和活動方式,從12世紀後形成教團組織,傳播到整個伊斯蘭世界,在14—18世紀占據統治地位。
在理論上,伊斯蘭教沒有教士階層,沒有教義機構,沒有教會組織,也沒有信經和教條。信奉伊斯蘭教,首先要接受和遵奉教法規定的行為規範和生活方式,忠誠於穆斯林社團並服從社團領袖。伊瑪目是伊斯蘭教正統觀念和社會準則的監護人,但並沒有直接干預的手段。為反對伊斯蘭教上的偏離和調和,歷史上不斷發生復興宗教的聖戰運動。伊斯蘭教認為:寶劍的聖戰是小聖戰,而大聖戰則是與內心邪惡意念作鬥爭或學習教法一類的精神活動。自近代以後,伊斯蘭教世界遭到殖民主義的侵略和奴役,各地穆斯林以伊斯蘭教旗幟掀起多次社會運動,引發種種社會思潮,至當代匯成伊斯蘭教復興運動。這種淨化信仰、恢復原始教義的思潮,既是對復歸純正伊斯蘭教的領悟和追求,也是對在現代條件下變革和適應的激勵。當代伊斯蘭教復興,正是這種複雜的社會心態和傳統影響在現代化進程中的宗教體現。
伊斯蘭教的影響
伊斯蘭教勢力,在西元640年征服了埃及的亞歷山大城,它是當時羅馬帝國其中的一個大城,而到了西元650年時,整個波斯帝國也都陷入伊斯蘭教的勢力範圍。西元711年,軍隊進入西班牙準備一舉攻佔全部歐洲,到了西元717年,又派出另一支軍隊去圍攻君士坦丁堡,為期一年,但此次被擊退。伊斯蘭教勢力在穆罕默德死後的一百年之內,用武力攻擊幾乎征服了一半的基督教世界。<ref>約翰.阿伯特著,《基督教歷史上的重大事件》,劉秀慧譯,(錫安堂出版社,1993年10月),155~166。</ref>
相關的爭論
正如同其他宗教,伊斯蘭教在世界上其他非伊斯蘭地區飽受爭議,而在很多伊斯蘭地區教會卻嚴格禁止此類討論,比較受國際關注的問題如伊斯蘭教一夫多妻制, 抗爭教義與恐怖主義的相關性,巴勒斯坦問題,言論自由問題,古蘭經的起源問題,911恐怖襲擊,伊斯蘭國家政教合一問題,丹麥「漫畫事件」,美軍古蘭經廁所事件引發的抗議等。
與其他宗教的關係
在宗教歸納層面上,伊斯蘭教和基督教以及猶太教同屬亞伯拉罕系;其歷史均可追溯至亞伯拉罕時期。三教都確認聖經舊約部份的真確性;基督教相信耶穌為神的兒子,即舊約裡提及的彌賽亞,新約是上帝與人們重新訂立的約。猶太教對新約不給予承認,認為彌賽亞還未降臨。伊斯蘭教認為耶穌只為先知,與亞伯拉罕、摩西和穆罕默德持同樣地位,上帝每隔一段時間要挑選一位先知,並賜予經卷,但穆罕默德為「封印至聖」,即上帝挑選的最後一位先知,伊斯蘭教相信聖經的神聖,但認為聖經的內容在歷史的進程中已被修改,各種聖經的不同處一律要以上帝最後賜予穆罕默德的古蘭經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