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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靈的軌跡第八章

出自基督徒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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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靈的軌跡
作者序
第一章 背景緒論
第二章 教會的開始
第三章 教會的見證
第四章 教會轉向外邦人
第五章 教會接納外邦人
第六章 教會往地極 (一) 保羅第一次旅行佈道
第七章 教會往地極 (二) 保羅第二次旅行佈道
第八章 教會往地極 (三) 保羅第三次旅行佈道
第九章 保羅的餘事 (一) 保羅在耶路撒冷
第十章 保羅的餘事 (二) 保羅在該撒利亞
第十一章 保羅的餘事 (三) 保羅赴羅馬
第十二章 保羅的餘事 (四) 保羅在羅馬
附錄


保羅第三次旅行布道18:23~21:16

序 言

在安提阿教會,不久保羅的宣教心又激起了,因此 住了些日子後,他又開始了一生中第三次及最後一次的 旅行布道,這次布道的記載起自使徒行傳18章23節,此 次保羅先經過南加拉太和弗呂家一帶,堅固當地的門徒, 然後到以弗所,並將以弗所作為福音基地,在那裡住了 約三年。在第二次旅行布道時,他曾短期逗留在以弗所 (18:19~21),今卻停留約有三年(參20:31;19:8有三 個月;19:10有二年;19:22是「暫時」,猶太人的習 慣,不足一年都以一年計,因此符合20:31節所說的「三 年之久」)。

保羅到達以弗所後,即殷勤地開展各項事工。他有 很多機會作教導和堅固的工作,亦有很多同工配搭事奉, 一起將福音遍傳亞西亞。例如有:亞居拉、百基拉(18: 18)、提摩太(19:22,20:4)、以拉都(19:22)、該猶(19: 29,20:4)、亞里達古(19:29,20:4)、所巴特(20:4)、 西公都(20:4)、推基古(20:4)、特羅非摩(20:4)、路加(20: 5)、提多(參林後2:12~13),和所提尼等(參18:17;林 前1:1)。

綜觀之,這次旅行布道有四個主要特徵:

  1. 是三次中最長久的(約三年多)。
  2. 集中在教導與栽培信徒的事工,少作開荒工作。
  3. 在一城市(以弗所)居住最久。
  4. 回程時有甚多外邦同工同回。

出發行程(18:23~20:3)

在加拉太一帶(18:23)

從第二次布道回來不久的保羅,剛卸下行裝又再踏 上事奉的征途,此次離開想不到與安提阿竟是訣別。保 羅先到的第一站,是他在第一次及第二次旅行布道時所 設立的教會,保羅在這一帶地方堅固門徒的信仰。

在亞西亞的以弗所(18:24~19:41)

以弗所本是古別迦摩王國的首府,主前一三三年被 羅馬滅亡時,別迦摩王Attalus Ⅲ將以弗所獻給羅馬,羅 馬遂將之變成亞西亞省的省會。這個亞西亞最大城市有 三大特色:(1)商業極其繁榮,稱為「名貴物品的博覽會」 ; (2)各類運動競技在此處舉行(僅次於奧林匹克);(3)沉溺宗 教迷信,除古代七大奇觀之一的亞底米廟外,此城亦是 卜卦算命極興盛的地方,他們的「以弗所卜辭」(Ephesian Letters)是古世界著名的占卦符錄【注1】。 保羅第三次旅行布道的地點主要在以弗所,在此地 保羅用了三年時間栽培門徒,其間主要事件有五:


堅立教會(18:24~19:7)

亞波羅受教(18:24~28)

以弗所教會的創始會友(Charter member)原來是 亞波羅的門徒,他們遇見保羅後,真理的認識才由 舊約時代轉至新約時代,故作者便先提出亞波羅的 基本資料。

埃及的亞力山太城裡有甚多學者,此城稱為「學 者之城」,古教父如革利免、奧利根也是亞力山太 人。城中居民約有一百萬猶太人,學者則占全城人 口五分之二【注2】。

亞波羅是生在亞力山太的猶太人,有學問,善 解聖經,對「耶穌的事」亦熟諳,美中不足的乃是 他只曉得約翰的洗禮,表示他只曉得舊約的教訓( 「耶 穌的事」一言指在舊約內有關彌賽亞的事;作者用 「耶穌」代「基督」是強調在舊約所論有關彌賽亞 的救贖工作,18:25)。可能他對耶穌的事了解不夠(據 不少學者臆測,施洗約翰的門徒四處傳道,南下埃 及,接觸了在亞力山太的亞波羅;此時耶穌正在巴 勒斯坦傳道,故這些約翰的門徒便不太曉得耶穌的 事,以致亞波羅對此亦「一知半解」)【注3】,故此 他在會堂里熱心傳講神道時,亞居拉夫婦聽到,覺 得有缺欠(不是講錯,而是不足),因他們知曉新時代 已經來臨,於是找機會(「接他來」)向他講解「更加 詳細」(akribesteron意「更加準確」,18:26)。亞波 羅知曉應許,卻不知應驗已臨,亞居拉夫婦細心向 他解說,使他明白新約時代(聖靈時代)已來臨了。

亞波羅欲往亞該亞去(即19:1的哥林多)(原因不 詳),他的朋友也勉勵他前往,並為他書寫薦函。在 那邊他用所學習的,及領受耶穌的事跡中,幫助了 不少人(參林前1:12,4:6,可見亞波羅在哥林多教 會留下的影響,甚至不少人認為他是希伯來書的作 者,可見他亦是飽學之士),又駁倒不 信的猶 太人,證實主道(18:28)。

亞波羅門徒受洗(19:1~7)

亞波羅在哥林多時,保羅便來到以弗所。以弗 所是羅馬帝國第三大城,亞西亞最大城市【注4】。 多年後安提阿的伊革拿修(Ignatius)稱這城「名垂千 古」(famous to eternity)【注5】,城中人口超過三十 五萬。城內的亞底米廟為古七大奇觀之一,面積約 長四百一十八尺、寬二百三十九尺、高五十五尺, 由一百多根圓柱支撐。此廟在主前五四六年為呂底 亞王(Croesus)所建,後屢歷滄桑(如350BC的大火, 342BC的地震),亞歷山大大帝將之重建(334BC),使 之成為一座美輪美奐、舉世無雙的大廟。羅馬時代, 革老丟在城中鋪設大理石大街,尼祿在廟旁建造大 戲院,以供各種娛樂之用。廟內亦有另一崇拜對象, 是一塊隕石,當地人稱之丟斯下降(參19:35),不少 人在廟內進行交靈、觀兆、占卜、問卦等生意,全 城被迷信氣氛籠罩,撒但權勢強大無比【注6】。

亞底米原為希臘多乳女神(類似迦南人崇拜的多 乳神亞斯他錄,或弗呂家人的息伯利Cybele),她亦 是希臘大自然神及守護神,希臘人在狩獵前多先向 她膜拜。她又是生產之神,希臘人認為婦人在生產 時需她照顧【注7】,故這位亞底米女神受歡迎的程 度有如中國的「觀音菩薩」 。 保羅在城內遇見十二個門徒(可能是亞波羅的門 徒,故與上文銜接)【注8】,在查詢下發現他們還未 知曉聖靈已來臨了。他們只有約翰的洗禮(指舊約形 式的水禮),經一番解釋後,他們願意「奉主名受洗」 (指轉移至新約時代內),後又能說方言與預言,表示 聖靈確然降在他們身上,接納了他們就如五旬節時 一般。

這是一個特殊的情況(如8:15~17撒瑪利亞人得 救),表示這些碩果僅存的舊約信徒已轉到新約時代。 原則上,1章8節的精義在此時得以象徵性地應驗。

會堂傳道(19:8~9上)

如過去的方式,保羅傳道的地點先是會堂,這是外 邦地區猶太人聚居及崇拜所在地。一連三個月,保羅 以「講道」、「辯論」、「勸化」三種不同方式為神 作見證。信者成為以弗所教會的「門徒」(19:9下), 不信的毀謗神的道,保羅勸勉信徒不要與毀謗者來往, 以免受他們的感染(19:9上)。

學房辯道(19:9下一10)

保羅在會堂講道所產生的影響似不太樂觀,他便 轉移陣地至推喇奴的學房。「推喇奴」(Turannos,英 文tyrant得於此)大概是位本地哲學家,設校授徒為業。 「學房」(schole,英文school由此出)乃希臘人聚集聆聽 各樣學說之處(如雅典的亞略巴古)。有古卷於此處說保 羅由早上十一時至下午四時在這裡講學。不少學者據 此推測,保羅租用這段時間講學,以致不停地工作, 如早上工作講學(參20:34),晚上探訪信徒(20:20、31) 【注9】。他的生活異常忙碌,如此情況達二年之久(19: 10上)。主恩與他同在,效果顯著(19:10下),如以巴弗 提、腓利門、亞基布(歌羅西教會)都是此時所結的果子; 老底嘉教會、希拉波立教會,啟示錄二~三章七教會 中的五個教會,也可能在此時建立【注10】;此外,保 羅並在此時寫成了哥林多前書。

行大奇事(19:11~20)

作者記述保羅在這兩年蒙主大大使用,行了些非 常的奇事,諸如治病、趕鬼(19:11~12)。那時有些以 趕鬼為業的猶太人(參太12:27;Tobit八1~3),看見保 羅用「耶穌的名」趕鬼異常靈驗,且輕而易舉,故連 祭司長士基瓦(此人非祭司家族,但妄稱祭司長)的七個 兒子在內,也東施效顰,結果「賠了夫人又折兵」, 當中二人在一次趕鬼時還遭惡鬼擊傷(19:13~16,參 可5:2~4。19:16的「二人」有古卷作「他們」這較 為可取,因為他們七人同被鬼附,不會只二人被制伏), 以致不少人信從了耶穌基督。信的(初信)還將他們行邪 術的書焚毀,書價共合五萬drachmas,相當於一百五十 人一整年的工資,或五萬人一天的工資【注11】,此 事解釋了以弗所教會成立與增長的快速(19:17~20)。

神像之亂(19:21~41)

保羅之計劃(19:21~22)

在這教會增長蓬勃之時(參林前16:19說「有寬 大又有功效的門開了」),保羅定意西往,然後轉回 耶路撒冷,後再遠赴羅馬。這是保羅的心願,他不 以教會增長為滿足,而意欲將福音傳至更多地方。 於是打發兩名同工,提摩太與以拉都先往馬其頓籌 備一切,或前往照顧那一帶的教會(據林前4:17,16: 10記載,保羅曾打發提摩太往哥林多去,並希望他 回來以弗所,這可能是此次的打發。同時,據羅16: 24記以拉都為哥林多司庫,是否同一人則無法確定, 因司庫不可能跟保羅到處傳福音,提後4:20記他留 在哥林多協助牧養)。

底米丟擾亂(19:23~34)

保羅的事奉果效,導致不少人放棄他們的迷信 與拜亞底米神像;另一方面卻使靠售賣神龕(「龕」 是小廟宇,內有女神之像,旁有獅鹿)為生計的人群 起抵擋保羅,其中以五金工會頭子底米丟最甚。底 米丟是個普通名字,意「希臘五穀神底米的擁有者」 (參約叄12的底米丟亦是以弗所人;提後4:10的「底 馬」是底米丟字的縮寫)。

他在同業前批評保羅斷了他們的財路,且藐視 他們的宗教,在三方面煽動他們:

  1. 因保羅所說的 神非人手所做,致「我們這事業被人藐視」(19:27 上);
  2. 不但商業被鄙視,連本地大女神廟也受同樣 命運(19:27中);
  3. 這藐視將會延伸各地(影響「出口 生意」)(19:27下)。

底米丟的說辭,表面上是為女神 爭光榮,骨子裡全是生意經。底米丟之言極其成功, 人人激動異常(「怒氣填胸」、「全城轟動」),保羅 的同工特庇人該猶(參20:4),以及帖撒羅尼迦人亞 里達古(20:4;西4:10;門24節)被人搜索出來,並 被擁進戲院去(考古學家掘出廢址,雲可容納二萬五 千名觀眾【注12】,那裡亦是市民聚集聆聽大罪犯 受審之地(19:28~29)。

消息傳到保羅耳中,他立即趕去戲院(19:30的 「百姓」應譯作「群眾」),但門徒認為那太危險了, 連亞西亞省的「官長」(Asiarchs,中譯「首領」似欠 妥善)也認為此時極其混亂,他們力阻保羅進入戲院 (可能亦是亞居拉夫婦冒死救援保羅之事件,參羅16: 3~4)(19:30)。這些官長可能是退任的方伯,或一些 退休的行政長官【注13】,他們是全省中最富有的 人【注14】,如今他們竟是保羅的朋友,可見他們 不認為保羅對社會有危險(他們對保羅的友善態度, 可能是因迦流不干擾其傳道工作所致)【注15】。在 混亂間,有人從群眾中將亞力山大推往前(19:33), 其目的有二個不同的解釋:

  1. 有說他代表猶太人說 話,企圖安撫瘋狂的百姓;但城中的混亂不是猶太 人引起的,而是保羅與信奉「這道」的人【注16】(如 NIV的譯法);
  2. 另一解說認為此舉是因有人誤把亞 力山大當作保羅【注17】(如NASB的譯法)。但當時 百姓還在狂叫「大哉以弗所人的亞底米」,以致亞 力山大無法發言(19:34)。

城裡書記的安撫(19:35~41)

「書記」(grammateus,從猶太人背景來看,意「律 法師」;從羅馬人歷史來看,則指「城官」 ;IDB 譯為「國務卿」)【注18】在此時的出現,頓然安撫 了狂喧亂嚷的民眾。他的說話可分五點:①以弗所 城的重要不容忽視,因城有大亞底米廟及從丟斯落 下來的像(19:35~36);②這兩名被拿的人並沒有偷 竊廟物;③他們也沒有謗瀆女神(19:37);④底米丟 等人的訴狀自有「地方官」(複數詞,G.S.Duncan 謂在AD54時,羅馬曾派遣二方伯名Helius及Celer到 此管轄亞西亞省)審問【注19】,不能以暴民行徑處 理(19:38);⑤今日的擾亂無緣無故,應自行解散(19: 40)。

書記的話,使全城暴民不敢再胡亂造次,可見他 說話極有分量(19:41)。W.Wiersbe謂,任何城市若 有暴動,羅馬會下旨取消那城的特別優惠(如自由城 的「自由」),故書記的勸言,市民立刻就接納了【注 20】。

在馬其頓一帶(20:1~2上)

早在19章21節保羅便決定往馬其頓去探望以前的教 會,亂定以後,保羅視此時適合前往,於是在勸勉門徒 後他便啟程。據哥林多後書1章1節記,這時提摩太已從 哥林多回到馬其頓,而哥林多後書2章12節記述保羅似乎 從馬其頓到訪特羅亞,期望在那裡等候提多從哥林多回 來的消息,在等不及時,便逕回馬其頓去(可能是腓立比)。 不久提多來到,保羅獲得哥林多教會的好消息,大得安 慰(林後7:6、13~15),遂寫就哥林多後書,交提多帶回, 提醒教會將「慈善捐」籌備好,以便匯交耶路撒冷(參林 後8:6、16、23,12:18)。提多在新約共提及十二次, 在使徒行傳卻未提及,可見路加撰著使徒行傳時因篇幅 有限,許多傑出人物未被納入,只擇而記述之。

保羅接著來到馬其頓,走遍馬其頓一帶,包括腓立 比、庇哩亞,帖撒羅尼迦等重鎮。亞居拉夫婦可能亦在 此時回羅馬(參羅16:3),可能為接待及籌備保羅不日之 來臨(參19:21)。路加沒說他們在此逗留多久,但據羅馬 書15章19節及提摩太後書的資料顯示,保羅可能趁此機 會將福音傳至以利哩古去(參羅15:19),又因撻馬太是在 以利哩古之南部,後來提多前往該處布道,顯然是作些 「跟進扶立」的工作【注21】。

在亞該亞一帶(20:2下~3)

由馬其頓南下到希臘省,最可能是到訪哥林多城, 在此地停留了三個月(參林前16:6),保羅寫成羅馬書, 交女執事非比帶去(羅16:1)。正當等待返回敍利亞(安提 阿)時,保羅獲悉有人慾陷害他的性命,於是放棄走水路, 改由陸路北上,轉回馬其頓。作者未解釋保羅如何獲知 殺害他的計謀,但這應驗多年前神在哥林多給他的應許 (參18:10)。這原計劃的改變使保羅不能如期在逾越節前 回到耶路撒冷,最早乃在五旬節時(參20:16)。

回程行蹤(20:4~21:17)

回程的同伴(20:4~5)

此次保羅回程路上的同伴眾多,除作者外(「我 們」,20:5)共有七人,他們分別來自庇哩亞、帖撒 羅尼迦、路司得、特庇、亞西亞(可能是以弗所)。不 少學者解釋腓立比及哥林多兩地未派代表隨保羅前 往耶路撒冷:腓立比是以路加作代表,哥林多以保 羅為代表(因保羅解決了他們教會內的紛爭) 【注22】。

同工們之背景:

  1. 所巴特:代表庇哩亞教會,可能與羅馬書16章21 節的所西巴德是同一人。
  2. 亞里達古:帖撒羅尼迦教會代表,隨保羅上耶路 撒冷及坐船到羅馬(27:2),直至在羅馬監牢裡(西 4:10;門24節)。
  3. 西公都:帖撒羅尼迦教會人,名意「老二」。
  4. 該猶:特庇教會人,名意「喜樂」。新約有四人 名該猶(馬其頓人,19:29。哥林多人,羅16:23; 林前1:14。以弗所人,約叄1節)。
  5. 提摩太:路司得教會人,是保羅的屬靈兒子及好 同工。
  6. 推基古:亞西亞教會代表,名意「幸運」,是保 羅多封書信的攜信人(弗、西、門),曾往革哩底 頂替提多牧會(多3:12),亦曾往以弗所代替提摩 太(提後4:12)。
  7. 特羅非摩:以弗所教會人,隨保羅回耶路撒冷, 被人誤會與保羅上聖殿,污穢聖地,引起騷動(21: 29)。保羅在羅馬被釋放後,特羅非摩隨行,因病 留在米利都(提後4:20)。
  8. 路加:腓立比教會人,雖未提名,但從「我們」 一詞可見他一直同行。

回程的路線(20:6~21:17)

從希臘至特羅亞(20:6~12)

保羅改由內陸北上馬其頓的腓立比,過了除酵節 (即逾越節後一日)由那裡開船,五天後(逆風,16:11 記上次行程只用二天)來到亞西亞的特羅亞。在這裡 保羅舊地重遊,在、此地他曾領受了那「馬其頓的異 象」,才有第二及第三次的西征偉績。在此處他逗留 了七天(可能船期有誤,故多留數天),亦可能故意過 了主日後才啟程。當夜聚集時,保羅詳述主恩,會眾 中一「少年人」(20:9用「少年人」neanias,年紀由二 十四至四十歲;20:12用「童子」pais,年齡由八至十 四歲)睡著了,由三樓跌下致死。保羅以舊約以利沙 先知行神跡的方式,使那少年復活過來(參王下4: 32~35),此事跡使人堅信不疑。

從亞朔至米利都(20:13~38)

亞朔離開特羅亞只二十哩,保羅棄舟改步行,而 其他人則仍以水路前往,可能他欲留下多探望猶推 古一家。在亞朔他與同工會合,取水路直趨三十哩 外的米利都,路經米推利尼(Lesbos島的首邑,抒情 詩人Alcaaeus[620~580BC」及Sappho[600BC】的故 里)、基阿[詩人荷馬出生地)、撒摩[希臘殖民地、數 學家Pythagoras出生地】),但故意越過以弗所(20:14~ 16),主因:(1)恐防難「脫身」,趕不及回耶路撒冷; (2)反對黨仍在,容易被纏上【注23】。在米利都(是 個海運卸貨站),保羅反打發人前往邀請三十哩外的 以弗所教會長老前來會面(20:17)。保羅這篇語重心 長、嘔心瀝血的勸勉是書中的第四講,充滿保羅對 神、對人、對教會的愛,分二部分,一部分自述事 奉心志(20:18~27);另一部分勸勉教會領袖當如何 事奉神(20:28~35)。

前部再分八點:

  1. 始終如一(20:18);
  2. 凡事謙卑 (20:19上;弗4:2);
  3. 不怕試煉(20:19下);
  4. 沒有避諱(20:20上);
  5. 隨處教導(20:20下;提後 4:2,如在推喇奴學房及家庭教會);
  6. 不分對象 (20:21);
  7. 不怕危險(20:22);
  8. 忠於所託(20:23~27);這一連串的心志,E.F.Harrison稱之為

「使徒的醒覺」(apostolic consciousness) 【注24】。 · 後部可分四點:

  1. 謹慎自己為監督的身分(20:28 上;參提前4:15);
  2. 謹慎牧養的職責(20:28下; 弗4:11);
  3. 記念自己事奉神的模式(20:31~35 上),這模式有三層勸勉(忠心恆久的勸戒,20:31; 以神道建立信徒,20:32;在金錢上清潔,20:33~35上),乃因假先知、假師傅到處傳講悖謬的話, 所以要異常謹慎;(4)多實行施與的功課(20:35下)。

保羅這番臨別贈言,與主耶穌臨別贈言的「樓 房論談」極為相似,茲引表代述:

File:Acts chap8 1.png

保羅這席話實感人肺腑,隨之跪下禱告,將愛神的 心維繫起來。但保羅必要回耶路撒冷去,完成母會之託 付,雖然他知道這次回去危險難免(20:23),但為了忠 於所託,他連自己的性命也不顧惜,願意為主擺上。 3.從米利都至推羅(21:1~6)

從米利都啟程,經哥士(四十五哩船程),這小島不 大,卻有著名巫醫神(Aesclepius)廟及醫學院;翌日抵羅 底(七十哩),意「玫瑰」,島上曾有驍勇善戰的武士, 力抵土耳其的侵略,留下可歌可泣的英雄事跡。三日後 抵達帕大喇(七十哩,內陸良港),在此處他們要橫渡地 中海,需登上更大的船隻,再且他們不準備停泊沿岸的 小鎮,故急上直航,返回敍利亞,這航程也需十天左右 的時間。由此換船再啟程往敍利亞的推羅(四百哩)。

推羅的信徒蒙聖靈感動,「不停地力勸」(現在進行 式動詞)保羅不要回耶路撒冷(這是記錄上第一次聖靈藉 他人諫勸保羅,參20:23)。但保羅一心一意要回耶路撒 冷,因此推羅信徒帶著惆悵與依依不捨的心情送別保 羅,他們把妻兒帶往碼頭送行,可見保羅在短暫的時日 里,和他們產生了親密的感情。

從推羅至該撒利亞(21:7~14)

這段五十五哩路程只有一站是在多利買(古名「亞 柯」參士1:31;被多利買二世[285~246BC)占領後才 改名,今稱亞加Acre或Akka)。多利買為巴勒斯坦的一 座古城,於亞設境內,早在主前十五世紀時,埃及法 老(Thutmose Ⅲ)把它征服,據為已有。在所羅門時代, 此城為所羅門王為酬謝推羅王希 蘭運送建殿木材而 奉送十二城之一,名「迦步勒」(王上9:12~13;代下 8:1~2)。羅馬時期該撒革老丟將之變作羅馬殖民市【注 25】。此地亦有教會,可能來自11章19節的信徒,在 此處保羅與當地信徒有一天的交往(21:7)。翌日抵達 四十哩外的該撒利亞,此地是昔日腓利工作停駐之處。 作者用「傳福音的」一詞提醒讀者,該撒利亞的教會 是他開荒成立的(21:8),他一家事奉神(21:9說「預言」, 意指傳道)【注26】。在此處有先知亞迦布蒙聖靈引導 來到該撒利亞,採用舊約先知慣用的象徵動作發出預 言(21:10~11),這是第二次攔阻保羅不要回耶路撒冷。 當地信徒與作者本人亦加入勸諫的人群,苦勸保羅甚 至痛哭流涕(第三次,21:12)。十五年前保羅在安提阿 與亞迦布見面,得知他的預言頗「靈驗」(參11:27~ 28),但他心意堅決,眾人無法多言,只願神旨完成(21: 13~14)。

至於保羅是否違背了聖靈的提醒,學者的意見分 二:(1)一說保羅過分執拗,以致後來妥協遵守舊約儀 式(參21:26),故被捕歷經痛苦,蹉跎四年歲月(二年在 該撒利亞,二年在羅馬)。有人甚至說保羅動用外邦教 會的捐款作旅費,及在耶路撒冷數次上訴時所需的費 用,故他回到耶路撒冷後便再沒提這筆款項【注27】; (2)另一說辯護保羅沒有反抗聖靈,主因有七:①保羅 亦是先知,對聖靈的指引尤其敏銳(參弗3:3~6),故 不會違抗聖靈;②他早有「靈感」,預知回耶路撒冷 定有生命危險(參20:23;羅15:31);③聖靈不會自相 矛盾,一面預告保羅在耶路撒冷有險,一面又勸他回 去【注28】;④保羅雖可托人將外邦教會的捐獻交給 耶路撒冷教會,但他自己要向教會交代外邦人信主的 經過,使母會不會誤解他們;⑤神沒有因保羅回去, 而有任何對他不悅的記錄;⑥運用哥林多前書9章19~ 23節的原則;⑦保羅經歷與主耶穌上十架的過程相似, 兩者皆未作錯【注29】。

從該撒利亞至耶路撒冷(21:15~16)

從該撒利亞至耶路撒冷共距六十五哩,約二日旅 程。15節的「收拾行李」(episkeusamenoi,古字,意「裝 備馬匹」),可能是指騎馬前往。一群該撒利亞信徒為 了介紹這群旅行布道隊員在拿孫家休憩,而一路伴隨, 因五旬節時耶路撒冷到處人滿為患,甚難找到居停之 所,該撒利亞信徒的細心由此可見(保羅可能不認識他, 故需該撒利亞信徒介紹)。這人「久為」門徒,可能在 聖靈首次降臨那次便信主,或可能是起初那一百二十 人之一【注30】。他是居比路人,與巴拿巴同鄉,可 能和巴拿巴在五旬節那天歸主(從此人口中,路加應獲 得甚多初期教會成立的情況)。保羅多年的旅行布道至 此為止,這群人在拿孫家裡的熱鬧與興奮的心情不可 言喻,但保羅的心情則像打翻了的五味架般,百味雜 陳。

書目註明

  • 【注1】 William Barclay,「Acts」,DSBS,Westminster, 1976,p.140.
  • 【注2】 同上書139頁。
  • 【注3】 E.F.Harrison,Interpreting Acts,Zondervan, 1986,p.303:W.W.Wiersbe,「Acts",BEC, I,Vic—tor,1989。p.479.
  • 【注4】 Emil Shurer,The Jewish People in the Time or Jesus!,T&T Clark,Ⅱ,1890 C,1950,p.159.
  • 【注5】引自E.F.Harrison上引書306頁。
  • 【注6】共參E.M.Blaiklock,「Ephesus」,ZPBE。II.Zon — dervan,1975,pp.324~332;同著作, 「Artemis」。ZPBE,I,Zondervan,1975。pp.341~ 342.
  • 【注7】 M.F.Unger,Archaeology of the New.Testament.Zordervan. 1962.pp.250~252
  • 【注8】 如F.F.Bruce,「Acts」,NIC,Eerdmans,1970, p.385;但E.F『Harrison上引書306頁卻不以 為然。
  • 【注9】 E.F.Harrison上引書310頁。
  • 【注10】 H.A.Kent,Jerusalem to Rome,Baker,1972, p.151.
  • 【注11】 W.W.Wiersbe上引書482頁;I.H.Marshall, 「Acts」,TNTC,IVP,1994,p.312.
  • 【注12】 W.LaSor,「Acts」,LBC,Regal,1972,p.296.
  • 【注13】 A.N.Sherwin—White,Roman Society and Roman Law in the New Testament ,OUP,1963,Baker, 1978,p.90.
  • 【注14】 R.N.Longenecker,「Acts」,EBC,IX,Zondervan, 1981,p.503.
  • 【注15】 E.F.Harrison上引書319頁。
  • 【注16】 I.H.Marshall上引書319頁;J.F.MacArther, Acts 13~28,Moody,1996,p.189.
  • 【注17】 F.F.Bruce,Acts of the Apostles(Greek Text), Tyndale,1970,p.366.
  • 【注18】F.D.Gealy,"Town Clerk」,IDB,IV, Abingdon ,1962,p.676.
  • 【注19】 G.S.Duncan,ST.Pauls's Ephesian Ministry, London,1929,p.102.
  • 【注20】 W.W.Wiersbe上引書483頁。
  • 【注21】 R.N.Longenecker上引書506頁。
  • 【注22】 如I.H.Marshall上引書324頁;E.F.Harrison 上引書327頁。
  • 【注23】 I.H.Marshall上引書328頁。
  • 【注24】 E.F.Harrison上引書331頁。
  • 【注25】 A.F.Rainey,「Acco」,ZPBE,I,Zondervan, 1975,pp.32~34.
  • 【注26】 W.LaSor上引書315頁。
  • 【注27】 如M.R.DeHaan,The Blunders of Paul ,RadioBible Class,1959,pp.11~18;同作者 著,The First Encemenical Council, Radio Bible Class,1964,p.32.贊成此說的大不乏人, 如W.L Petting—ill,C.I.Scofield,L Strauss 等(恕不引述書名)。
  • 【注28】 G.C.Morgan,Acts of the Apostles , Revell, 1924,p.481.
  • 【注29】 贊成此見的學者頗眾,如E.F.Harrison, W.LaSor;F.F.Bruce;J.F.MacArthur, H.A.Kent;R.N.Longenecker等(恕不引述 書名) 。
  • 【注30】 R.B.Rackham,The Acts of the Apostles, Baker,1978,p.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