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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論2序論
聲明:本文主要摘自網頁序論, 以便基督徒朋友作資料查詢和學習之用。無任何商業目的! |
《基督論2》 |
序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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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神的救贖計劃 |
第二章 神的道成肉身: 以馬內利 |
第三章 基督的人格(Persona Christi) |
第四章 救贖中保者(Mediator salutis) |
第五章 基督的卑下 |
第六章 新立約(Foedus novum)的簽訂 |
第七章 基督的救贖工作 |
第八章 基督的死和地獄下降 |
第九章 基督的復活和升天 |
第十章 基督的三重職分 |
第十一章 基督的救贖 |
序論
一、定義
基督論是關於神的道成肉身以及他的救贖工作的神學。神為了救贖墮落的人類,親自作工──披上人的肉身成了人,並且以十字架上的死除去了人類的罪過,使人類與自己和睦成為自己的百姓,把所有的創造物恢復成為自己的所有。在創造時,神用話語和權能作工,成就了宇宙,因此成為創造主。在恢復墮落的創造時,神親自以他的人格工作──披上被造物以神人位格成就了救贖。所以再創造的工作更為神秘更為恩典。完全不可能的事情因著神的愛而成就了。
二、基督論的內容
耶穌基督是神的道成肉身(Deus incarnatus,incarnatio Dei)。基督論研究的是用這道成肉身的方式救贖世界的神的計劃即救贖協議(pactum salutis)。基督論提示成肉身的必要性和動因,研究神人位格及其本性。重點探討基督的中保職位和贖罪工作,探討復活、升天和贖罪的範圍等。也涉及基督三重職位中的王權和先知職位。基督論的核心是基督的人格和贖罪工作。
三、基督論的地位
1. 基督信仰的決定性基礎
基督教是對基督的信仰。基督論是考察基督的實在而確立信仰。但是信仰是由聖靈的工作來成就,所以根據啟示來提示對耶穌基督信仰的必然性和根據。
根據聖經啟示來表明救贖只能依靠神的道成肉身及其方式來成就。所以基督是依靠聖經啟示來被人所信,而這一點決定於啟示者──神。因此認識神的事情也要通過基督。正確的關於神的知識是通過基督成就,對基督的信仰又通過聖經的神成就。這是因為基督是神的道成肉身,神在基督里成就他的工作。
基督論不僅是確立基督信仰,而且是決定全部基督教神學的基礎和出發點。他不僅決定基督信仰的整體性,也用基督信仰來確定神學內容。所有神學由基督信仰來決定、規定,並且展開到基督論。以基督論的形式而形成的神學內容就是基督教神學。基督教神學是從基督開始以基督為結尾。因此基督論給全體神學內容打基礎和加規定。
基督論是把基督教確定為救贖宗教或自由主義神學的中心點。
四、至下而上的基督論的不恰當性(Aufstiegschristologie)
新約證明歷史上的耶穌是基督。歷史上的耶穌與基督並不分離。而且通過歷史的耶穌說明神的道成肉身和先在。這是因為耶穌是神的成肉身。
現代神學從18世紀以來著重於上升基督論,即從下開始的基督論。從人性的耶穌著手,依靠價值判斷來認定是神的兒子。
施萊爾馬赫認為耶穌不過是人,只是因著他的靠自然開發而形成的無限的神意識成為神的兒子,即與神性一致(der Christliche Glaube, x93, 3; x95,3)。
里刺爾也把基督的神性限制在人性的界限里。按他所說的話,基督作為神不能從瑪利亞所生(Die christliche Lehre von der Rechtfertigung und Verso」hnung, III, 18 84, 1978,365)。基督的神性是對救贖工作的價值評價。即對基督為了我們的得救而受難的價值上的評價(Rechrtfertigung und Verso』』hnung,366,369)。對基督的神性的教義不能從新約里得到,只不過是教會對教會建立者的價值上的評價(Rechrtfertigung und Vers o』』 hnung,371)。基督不能作為神而先在,而是以萬物所嚮往的目標而被創造。所以說是先於萬物(375)。所以他不過是人,只是把優秀標明出來了(376)。把基督叫做主,就是稱他為神,但這是因為他有完美的道德性,所以是神。神的人格性的道成肉身是神話。
進入20世紀也一樣。艾米爾 布隆內爾說童貞女所生是不可能的,把耶穌看成是養父母所生的人,這樣的耶穌就是神人,也是神的兒子。耶穌被女子所生是說明他的完全的被造性,也意味著他符合自然的成長規律。所以他是完全的人。但他的意志與神的意志完全一致(Dogmatik,II,1950,376,378)。根據Brunner的說法,新約里不能知道永恆神子是童貞女所生。不是永恆神子,而是建立在彌賽亞的威嚴上(40 4)。新約不認識永恆神子,也不是說道成肉身。童貞女所生只是說明救主的人格的出生。在瑪利亞的胎中耶穌基督被神創造了(Dogmatik, 416-420)。沒有父親的出生缺乏人性。
巴特也說耶穌只是一段時間內活動以後死的人。因為基督的先在不是以人格在永恆中存在,而是由於進入到神的永恆計劃里。即便他用辯證法說明神的道成肉身,但能成肉身的三位一體的神不在他的神學裡。因為神是有獨一人格的獨一的神(Kirchliche Dogmatik, IV/1,50-70)。
保羅蒂利希說從神而來的邏各斯這一原理是在耶穌那裡顯現的,所以基督成為新實在。基督 是新實在的期待,耶穌作為基督也是新存在,又是新存在的擔任人(Sysmatic Theology, Vol II,102,136ff)。耶穌這個人就是基督。
布爾特曼是把新約里對基督的見證全部看成神話,所以剩下的只是人性的耶穌( Jesus Christ and mythology)。
伯克霍夫也是把基督的神性理解成他作為人的完全性。耶穌基督是神的兒子,這是指耶穌是被神新創造的並不是永恆先在。在這一點上他是新人(Chri stelijk Geloof,305,298 , 30 2 ,318,et passim)。
羅馬教會的拉奈卡爾Karl Rahner也基本上站在上升基督論的立場上。他主張新約不把基督認為神,並且成肉身不是只局限於耶穌基督一個人,而是一切人身上都可能發生的事情,只不過是體現在耶穌身上。耶穌是通過神存在的通報和被造物的自我上升而形成的事件。所以任何人都能成肉身。約翰福音所說的神的話語是向世界的神自己的通報。神存在的通報在耶穌的身上歷史性地具體化了,這就是道成肉身。所以他的一生是以死亡來結束(Grundkurs des Glaubens,1976,178-312)。
進行聖經批評工作的新約學也認為耶穌不過是拿撒勒耶穌。新約學者們都從歷史上的耶穌出發且局限在那裡,所以都要否認超自然的起源。進而耶穌不是神道成肉身,只是個叫耶穌的人,耶穌只不過僅僅是卓越的倫理教師、愛的化身、天才宗教家。對這樣只是一個人的耶穌,不管怎樣信仰他為神,那裡沒有得救,新約的基督教也就瓦解了。
初期教會時期的EVION派也只把耶穌看成是一個人。但是他受洗後行異能,復活以後收養為神的兒子。
在現代神學裡所論述的基督論也是根源上與古代教會時期的異端的主張相同。至下而上的基督論總是得到同樣的結論。
五、至上而下的基督論(Abstiegschristologie)
新約所宣布的基督是歷史上的耶穌基督。他死而復活,所以他的一生被認為又宣布為神的道成肉身和神的救恩。另一方面認為耶穌基督的起源是從永遠出發,並以神的道成肉身為根本。即把先在者和成肉身者的人格上的同一作為根本。
對基督的正確的理解和信仰不是從歷史上的耶穌出發,而是他作為神的存在和道成肉身出發。所以不是從歷史上的耶穌出發,依靠價值判斷來被認定並信仰為神。歷史的耶穌是神的道成肉身,所以應該是至上而下(von oben nach unten)的基督論即下降基督論 (Abstie gsc hristologie)。反過來如果採取上升基督論,都將歸入非神話化,只剩下歷史耶穌,新約的基督教將會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