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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靈的軌跡第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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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言
保羅赴羅馬的這段記載是新約敍事文中最美麗動人的 一段,與舊約約拿書所記約拿的墜海經過可謂異曲同工。 只是約拿與神的關係及保羅與神的關係截然不同;一個是 逃避神的呼召,另一個則至死不渝也沒有違背那從天上來 的異象。
從這次航程的記錄中,我們看到神的信實與保守。在 23章11節神應許保羅將平安抵達羅馬為祂作見證,但卻沒有 預告會有旅途上的驚險。但在驚險的航程中,整船人的性 命都經歷神的保守,如以賽亞書43章2節:「你從水中經過, 我必與你同在。」
在歷史文學方面,這是一篇文筆極生動優美的著述; 從目擊者的見證,不管是地理的背景、海域的情勢、船隻 的名字、商業的標誌,一切均準確無比。主後一八五六年 英國的雅各史密斯(James Smith)為保羅的航程大受感動,於 是他循著保羅的航線再走一遍,亦故意計算日期與繞道而 行,務求逼真,經歷保羅所經歷的,後將自己的經歷記錄 成書,公諸於世,名《保羅航海曆險記》(The Voyage and Ship-wreck Of St.Paul),是一本極難得的航海日記。
保羅在船上(27:1~44)
從該撒利亞至西頓(27:1~3)
非斯都安排保羅與別的囚犯一同押上羅馬,管理 他們的是「御營」(Speires Sebastes,皇帝貼身特種部 隊)百夫長猶流(名與羅馬第一位該撒Julius相同,27: 1)。在該撒利亞,他們登上一艘赴亞西亞西岸、特羅 亞以南的海港城亞大米田的船隻(可見當時的海上貿 易頗為發達)。同行的除路加外(參「我們」是第四次 及最後一次的「我們」段)還有帖撒羅尼迦人亞里達 古(27:2)。此人早年已與保羅在以弗所同工(19:29), 亦代表帖撒羅尼迦教會陪同保羅回耶路撒冷(參20: 4),本意待保羅交上周濟耶路撒冷窮人的款項後,便 回馬其頓向眾教會作報告。此次他再與保羅同行, 本欲返回馬其頓,卻想不到竟陪伴保羅到底。在羅 馬保羅書就「監獄書信」時,保羅亦再提及此忠實 朋友(參西4:10;門24節)。
航行一天,便來到七十哩外的西頓,此地早年有 福音傳至(參11:19;主耶穌也曾將福音傳至此處, 見太15:21;可7:24),早期保羅也可能到訪過西頓 (參15:2~3)。猶流給保羅特別優待,使他能在西頓 探訪該地的「朋友」(可指信徒)。E.P.Harrison記 安提阿教父伊革那修(Ignatius)赴羅馬殉道途中亦蒙 羅馬官員特准,沿途探訪他的朋友【注1】。
從西頓至每拉(27:4~5)
從西頓啟程,因風勢之故,他們沿基利家、旁 非利亞岸邊前行,不久抵達呂家(Lycia)的每拉,在這 里遇上一艘由亞力山太來的運麥船(參27:38),全體 囚犯與官長遂轉往這艘較大的船隻,此船乘客近三 百人(參27:3了)。
亞力山太與每拉的方位正好是南北直線的方向, 若這是一艘往意大利去的運谷船,他們本可直接西 航,但因此時乃寒冬將臨的季節,這艘船乃向北直 上,挨近呂家海岸,順經革哩底的背風岸而西至意 大利,這樣可避開在地中海經歷大風大浪的航程。
從每拉至佳澳(27:6~8)
由每拉啟程,因風險浪大,船慢駛多日才來到革 尼土,風仍然強勁,他們遂貼近革哩底島背面(北部) 航行,繞至島前面(南部)的撒摩尼,直至佳澳。 W.M.Ramsay臆測這是約月底之時【注2】。 顧名思義,佳澳本是個「美港」,風景宜人,海 灘雪白,是旅遊勝地,冬季時則無人光臨,後來提 多在革哩底島上牧養眾教會,相信保羅向提多描述 過此島的風土人情。
從佳澳至米利大(27:9~44)
保羅勸言之一:勿續航行(27:9~10)
這段長篇的記載一再顯出「隨軍記者」路加文 學的造詣,一面顯出保羅這位屬靈偉人臨危不亂 的風範,這正是一位屬靈領袖當有要件之一。他 在這段航程中,於人心惶恐至極之時,三次發出 安慰的勸詞,乃因他對神的信心不因困境而動搖 之故。
從佳澳繼續前行,他們走了不少日子,過了十 月份贖罪日的禁食節期(即五十九年十月五日)【注 3】,天氣愈寒,行船愈險,為了眾人安全起見, 保羅勸告眾人,眼前危機四伏,船與人會兩失, 這不是預言,而是經驗之談(27:21)。 保羅遂勸告眾人,前段路程不太樂觀。「勸」 字parenei,可解作「警勸」,因保羅的「勸文」沒 有安慰性語氣,只是指出前途險惡,難關重重)。
船貼高大島奔行(27:11~20)
保羅勸言弦外之音乃希望船主不要續航(27: 21),可是船主反聽從百夫長的決定,且因在該處 過冬不便,加上過半船員鼓譟,便要開船到四十 哩外的非尼基過冬(27:11~12),百夫長也急欲早 日抵達羅馬交差(「交人」),故不想多留在佳澳。 而且,非尼基才是一個理想過冬的港口。開行不 久,天便颳起南風,他們以為保羅之言大錯特錯 (27:13),遂即起錨,全速前進,誰知不久「狂風」 (tuphonikos,意「颱風」;英文typhoon源自此字) 大作,那是著名的東北風,名「友拉革羅」 (eurokludon,由「東」Euro與「北」Aguilo[拉丁文) 二字組成,是有經驗的航海家給予的名字)(27:14)。 船被風「抓住」(字根sunarpazo,意「攫拿」,6: 12同字譯「捉拿」;路8:29形容人被鬼「抓住」), 有經驗的船夫就任風飄流,船貼著離開革哩底南 部五十哩之高大島背後奔行。此時他們採取三個 行動:①將隨船的小艇拉上大船,以免斷纜脫隊 (27:16中~17上);②用纜索捆綁船底,防備船身 爆裂(hogging)(27:17下);③放下篷,任船隨風飄 流,以免在賽耳底沙灘擱淺(27:17下)。
「賽耳底」(Syrtis意「浮沙」)沙灘乃北非古利 奈之西的灘岸,那地離開高大島約二百哩,似乎 是指那一邊的賽耳底【注4】。這是北非最危險的 灘區,像美國東部海面之百慕達三角地帶(Bermuda Triangle)。此灘岸即今日利比亞海灣,東北為小賽 耳底(Syrtis Minor今稱Gulf Of Gabes),西北為大賽耳 底(Syrtis Minor,今稱Gulf Of Sidra)。
傳說這地的海岸民族早與非尼基建立海上貿 易,因此他們將此處的危險誇大,以防別人侵占 他們的海貿領域【注5】。既然船似乎仍遠離此灘 岸,為何他們那樣惶恐不安?答案可能是因上文所 論之傳聞,亦可能船的方向是朝這地飄行。 過了不久,情勢並未好轉,他們採取二個行動: ①將貨物拋掉(不是全部,27:38,27:18);② 把船上器具拋掉(27:19)。此時黑雲蔽日多天, 他們不能以星光定方向,兼暴風雨(「狂風」字 根「倒淋」)夾大浪「催逼」(epikeimenou意「挾 緊」或「從上壓下」),使船家及眾人認為生命 難保(27:20),那種絕望的心情非筆墨所能形容。
保羅勸言之二:保證脫險(27:21~26)
眾人多日茶飯不思,心情絕望,保羅在這開 頭再挺身而出,力慰他們放心,生命不至有危 險,但船則失喪(27:21~22)。他繼以神給他的 異象作見證,神是信實的,祂的話可靠,必然 成就,只是船會撞在一個島上(27:23~26)。 在眾人絕望的關頭,神人保羅彰顯他偉大的 信心,此種信心不但保己亦能保人,多少不信 者因有信神者同在,使他們同享神的保守與拯 救(參約瑟在埃及是另一個例子)。此時,二百七 十六人親歷神拯救他們的恩典(不曉得有多少人 因此而信神)。
船在亞底亞海飄蕩(27:27~32)
從離開高大島算起,此時已過了十四天,他 們在亞底亞海飄蕩。亞底亞海古時的海域與今 有別,在新約時代,包括革哩底至米利大當中 的海域,直達北非海岸【注6】,故「飄來飄去」 (27:27)約數百哩。
不久他們靠近陸地,水手探得有十二丈,前 行又探得有九丈(一丈即十尺,十二丈即一百二 十尺,九丈九十尺),快將擱淺(27:28)。 此時有些水手以為大船必撞在岸邊的礁石 上,在惶恐中,他們將小船放下,準備逃命(27: 30),那知被保羅發覺,他即對百夫長堅稱神必 會拯救船上的人,舍船而去反會促使眾人葬身 大海(27:31,此節的「得救」是指肉體的,非 屬靈的)。但兵丁將小船放棄,如此惟一登陸之 法只有靠游泳了(27:32)。
保羅勸言之三:再保平安(27:33~37)
由於暈船(nausea)及焦慮,船上各人已十四 天未進食,保羅視此為沒有信心的表現,因他 曾宣布神保守的應許(參27:23~25),遂勸他們 信神的應許(進食表示接受神救命的應許)(27: 33~34)。在眾人面前,保羅當眾示範「感恩的 儀式」(27:35~36)。路加在此補說全船共有二 百七十六人(27:37)(約瑟夫記一次他亦搭了一艘 共有六百人的船,橫渡亞底亞海,Vita,15)。
船擱淺米利大(27:38~44)
為了使船較易攏近淺水的岸邊,水手們將船 上的麥子拋掉(27:38)。天亮時他們來到一個東 北部的海灣,幾經辛苦,他們成功地擱了淺(27: 39~41),這海灣今稱為「聖保羅灣」(St.Paul's Bay)。在兩水夾流之地,船首被沙灘淺土「膠住」 (ereisasa,意「黏附」),船尾則受暴浪衝擊而損 毀(27:41)。眾人在急忙自保時,這正是囚犯逃 命的大好機會,兵丁料想在這樣惡劣的情景下, 囚犯定必喪失或逃走,按羅馬律法這是死刑之罪 (16:27, 腓立比獄卒的懼怕),故建議先將囚犯 殺死,包括保羅(27:42)。百夫長卻臨危不亂, 至此他認為保羅是「福星」,不許動他一根毛髮, 但吩咐囚犯各自跳水逃生(27:43),眾人於是成 功地上了灘頭(有學者將「零碎東西」一詞指人, 意說有些善泳者將別人背在身上游向岸邊,【注 7】27:44)。
保羅在米利大(28:1—10)
保羅被蛇咬(28:1—6)
保羅平安擱淺的地方名叫「米利大」(意「避難 所」,此島在主後一九六四年擺脫英國殖民統治, 宣布獨立)【注8】,此島為羅馬屬地,離開最近的西 西里島(Sicily)約六十哩(28:1)。那地的土著對他們異 常友善(因這是羅馬屬地,況且又有百夫長在場),在 海邊為他們生火取暖(28:2),各人皆忙著取暖,保 羅在協助加柴火時,被毒蛇咬傷手部(28:3)。當地 土人以為他是殺人兇手,現今「天理」(「Dike」, 意「公義」,可能是米利大土人所敬拜之女神的名 字【注9】)難容他(28:4),誰知保羅絲毫未受害,土 人反以為他是真神顯靈(28:5~6,28:6的「是個神」 原文theophiles意「神所愛的」)。
保羅治雜症(28:7~9)
島長之父(28:7~8)
保罗一群人(可能只是保罗、路加及亚里达古,
參「我們」)蒙島長「部百流」(羅馬名字)盡情款待三 日。可能他聽聞保羅是一個能行神跡者,盼望他能 為其父治病,故有如此盛大的歡迎會。從整段旅程 的經過,猶流必定對保羅更另眼相看(他本已寬待保 羅,27:3),故特準保羅在島長官邸休息數日。
在部百流家中,保罗只以按手祷告便「治好」
(isomai,意「治癒」,今用在神醫方面)部百流之父 的雙重疾病。路加本是醫生,此時他亦束手無策, 惟神才能,神藉著保羅的手行醫病的神跡,相信福 音因此便在此島上傳開。
島上各人(28:9)
部百流之父得醫治的消息不陘而走,全島的病 人都來給保羅及路加(參28:10的「我們」)醫治 (therapeuo,醫學名詞,接受「醫藥治療」,英文字 therapy由此字而出)【注10】。
保羅受尊敬(28:10)
保羅與路加被病人「多方」(pollais,此字在和合本 多譯作「許多」、「大大」、「切切」)地尊敬,使他們 在島上度過一個愉快的冬天。在保羅一群人要離開時, 他們跡贈在船上的需用品,以示他們的感恩。
保羅抵羅馬(28:11~16)
從米利大至敍拉古(28:11~12)
他們在米利大島上過了三個月(從十月尾至二月), 古史家Pliny記春天船航多在二月開始(Natural His— tory,2:47),有些則認為三月後(如Vegetius),這時航 海氣候較為好轉,他們登上在此處停泊過冬,來自亞 力山太的運麥船,船名「丟斯雙子」(Dioskouroi即「天 神雙子」,希臘人稱之為「破浪神」,在希臘與羅馬 神話內,他們是著名的海神,海員向他們膜拜,以祈 航海順利,如中國人拜媽祖海神般。28:11)。 經九十五至一百哩的路程,他們來到西西里(Sicily) 東岸的敍拉古,此城早期為希臘的殖民地,保羅時代 屬羅馬轄土,省府設在此處,他們在這裡停泊三日, 可能等待天氣好轉之故。
從敍拉古至利基翁(28:13上)
利基翁為意大利「腳趾」部位的城鎮,離敍拉古 約七十五哩。
從利基翁至部丟利(28:13下~14上)
從利基翁至部丟利這段約二百一十哩的水路,在 二十四至二十六小時內可抵達。部丟利為當時意大利 西南部最大的海港城,亦是麥船卸貨的總站。北部是 羅馬兵艦駐守地,由此貨物轉上小船由泰伯(Tiber)河口 之Ostia轉運至各地。離此不遠是著名的維蘇威火山【注 11】,想不到在這裡保羅竟然找到主內的肢體,還與他 們同住七天。R.P.C.Hanson臆測,在此地可能百夫 長由陸路先去羅馬安排保羅,及其他囚犯移交的手續, 然後轉回部丟利領他們往羅馬【注12】。
從部丟利至羅馬(28:14下~16)
14節下的「我們便來到羅馬」是一句預寫法,意 說在部丟利住了七天後,保羅一行人便直接來到羅馬, 因為部丟利離開羅馬有一百五十哩。 在羅馬的肢體,聽見保羅等人已來到部丟利,他們 來到半路的亞比烏市(離羅馬四十三哩)迎接保羅,有些 則在三館(離羅馬三十三哩)等候。這些信徒可能延遲出 發,故在三館見到了保羅,他們亦可能是部丟利教會 派人通知而獲得此消息;不管如何,他們已在保羅的 羅馬書內認識保羅了(羅16章記有二十六人名)。他們走 到三十至四十哩外的小鎮歡迎保羅,這愛心著實感人。 14節的「一聽見,就出來」一言實使人嚮往在主里之 愛的關懷,可見他們愛神及愛神僕人的心是何等感人。
保羅看見他們,心中非常感謝神,畢竟是神的保 守,他才能抵達羅馬。回想過去半年左右的旅程, 若不是神與他同在,他如何能度過那樣艱苦的日子, 因此他膽量頓壯,深知神沒有離開他(28:15),今日 進入這往羅馬城的大門(是後來羅馬提多將軍稱為的 「凱旋門」),全是神引領之故。 到了羅馬,西方教會的古卷記在此百夫長將眾囚 犯交給「御營的統領」(stratopedarch,由「軍隊」與 「領導」二字組成,看28:16的小字;歷史記,此 時這位統領名Sextus Afranius Burrus[AD51~62),是尼 祿宮中一名得力的助手【注13】,Sherwin White謂此 人是處理候見該撒聆聽審訊的特官【注14】),他是 猶流的上級將領。不少新約歷史學者( 如 W.M.Ramsay—Mommsen—Rendall)認為這些古本 與歷史極其吻合,因為百夫長抵達羅馬後總要交人, 而保羅是「要犯」,交給上司是合規定的,可是保 羅蒙恩准在別處居住,卻有兵士看守(「看守」(指有 鏈鎖著,每六小時換班,參28:16.20)。
書目註明
- 【注1】 E.F.Harrison,Interpreting Acts,Zondervan, 1986,p.413.
- 【注2】 W.M.Ramsay,St.Paul the Traveller and the Roman Citizen,Baker,1966,p.321.
- 【注3】 W.LaSOr,「Acts」,LBC,1972,p.365; F.F.Bruce,「Acts」,NIC,Eerdmans,1970, p.506.
- 【注4】 R.C.Stone,「Syrtis」,ZPBE,V,Zondervan, 1975,p.569,E.M.Blaiklock,「Syrtis」,NIDBA,Zondervan,1983,p.431.
- 【注5】 I.H.Marshall,「Acts」,TNTC,IVP,p.380 謂380哩。
- 【注6】 E.F.HarrisOn上引書419頁。
- 【注7】 G.H.C.Macgregor & T.P.Ferris,「Acts」, IB,Abingdon,1954,p.341.
- 【注8】 J.F.MacArthur,Acts 13-28, Moody,1996, p.360.
- 【注9】 I.H.Marshall上引書416頁;J.Munck,「Acts」, AB,Doubleday,1979,1, p.255.
- 【注10】 William Barclay,「Acts」,DSBS,Westminster, 1976,p.189.
- 【注11】 W.LaSor上引書372,380頁。
- 【注12】 R.P.C.Hanson,「Acts」,NCB,Clarendon, 1967,p.253.
- 【注13】 R.C. H.Lenski,The Interpretation or Acts of the Apostles, Lutheran Book Concern,1934,p.1105.
- 【注14】 A.N.Sherwin-White, Roman Society and Roman Law in the New Testament ,Baker,1978,p.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