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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靈的軌跡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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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 言
- 路加福音與使徒行傳原是一本頗長的書卷,分前後兩部分,在歸入正典的過程中,前部(路加福音)與後部(使徒 行傳)被分開了;前部歸入四福音書的範圍,後部則獨立成為歷史書【注1】。
- 使徒行傳為新約中惟一的歷史書(福音書為傳記),它 是繼續耶穌生平後的一份重要歷史文件。它與前書(路加福音)共占新約四分之一的篇幅。沒有它,教會的存在便失去其始源的記錄,教會的歷史也失去了一個重要的環節。
- 使徒行傳是福音書與書信間的橋梁,它是福音書的續集,也能讓讀者了解書信的歷史背景。它確有「承先啟 後」、「繼往開來」的性質與功用,如下圖析:
作者與讀者
作者——路加
內證
(1)作者必是保羅布道同工之一,從眾多(五人以上)的 布道同工中經淘汰(如有些半途離開保羅,有些沒 有到羅馬去等)後,同工只剩下提多及路加;再據 歌羅西書4章14節及腓利門書24節的提示,路加為 作者的可能性最大。
(2)書中三段「我們經文」(we section)(16:10~17,20: 5~21:18,27:l~28:16)顯示當時作者與保羅在 一起。且全書中無論書中的「非我們經文」(non we section)與「我們經文」的文學修辭是一致的。
(3)書中的文學修養、遣詞用字、醫學術語(1:3,3: 7,9:18、33,13:1l,28:1~10)與路加福音相 若。
外證
(1)初期教父如愛任紐(斥異端Against Heresies,3:1, 3:3)、特土良、亞歷山大的革利免、奧利根、耶 柔米、優西比烏等均以路加為作者。
(2)反馬吉安正典序論(ADl60~180)、穆拉多利正典 (ADl70~190)、敍利亞以法蓮古本,巴色版本(Beza) 等亦印證作者是路加。
生平簡介
(1)路加為新約二十七卷作者中惟一外邦人,職業為 醫生(西4:14),出生地不詳。穆拉多利之殘缺碑 文謂他是安提阿人,耶柔米也認同此說。古教父 Epiphaneis說他是那七十個蒙主差遣外出傳道之 一;另一傳說他是往以馬忤斯路上那革流巴的同伴 【注2】,但這些傳說不太可靠。
(2)當時有三間醫學院最負盛名,即亞歷山大、雅典、 大數。路加就讀大數醫學院之可能性最高,因此地 接近敍利亞省之安提阿。
(3)路加歸主之背景無從查考,可能由大數的保羅帶 領信主,後成為保羅摯友及布道同工。保羅接受「馬 其頓呼聲」之後,路加一直陪伴到底。
(4)當保羅被囚禁在該撒利亞的二年期間,路加在他 身旁,完成其福音書;當保羅在羅馬被監禁二年之 期間,路加又完成其福音書的續集——使徒行傳。
(5)保羅在羅馬被囚禁時,路加在羅馬自由傳道(門24 節),後來保羅再次被囚在羅馬時,路加仍在他的 身旁(提後4:11),直至保羅為主殉道,他實在是 保羅的患難之友、生死之交。
讀者——提阿非羅
非歷史人物
據使徒行傳l章1節所記,本書卷乃是為提阿非羅而撰 著,但提阿非羅(意「愛神的人」)可能是個虛構人物, 代表歷世歷代的信徒。
歷史人物
據路加福音1章1節所記,提阿非羅被稱為「大人」, 此封號也是腓力斯(24:3)及非斯都(26:25)的官街, 因此他應是一名歷史人物,更可能是該撒利亞的一位 律師、地方官或監獄長。
日期與地點
日期——AD62~63
- 書中提供的「日期線索」,即「時標」(如迦流作亞 該亞方伯,腓力斯、非斯都的任期),可鑑定書的故事是在主後六二至六三年間發生的。
- 書中所提及的事跡似是羅馬帝國對基督教仍保持 「友善」態度,視基督教為猶太教的一門「分支派別」。而猶太教則確定在主後六七年之前為政府接 受為合法宗教(religio licita)。【注3】
- 書內未提及尼祿焚燒羅馬而逼迫信徒的事件(AD64), 故此本書卷應在主後六二至六三年間寫成的。【注 4】
地點——羅馬
資料與目的
資料
據路加福音1章1~4節所記,路加為一細心歷史家,他 撰寫使徒行傳的主要資料有四:
- 保羅:他的書信及交談的話題,皆是有助於本書卷 著成的參考資源。
- 同工:其他布道同工(如西拉、馬可、提摩太、腓利 全家),或教會領袖(如彼得、雅各、約翰等)皆可提 供寶貴資料。
- 初期教會:初期教會散布多處,如耶路撒冷、該撒利亞、安提阿或其他地方。教會對使徒的行蹤、事跡皆有可靠的資料,無論是口傳,或是筆錄這些都成為路加的重要參考材料【注5】。
- 自己:書中的「我們經文」乃路加的親身經歷。身為歷史家的路加,必定不會放過這些重要資料。
目的
1.本書主要是一篇「護教歷史」,指出耶穌升天后的初 期信徒雖身體遭受逼迫,但仍決心追隨主到底。他們 的生命是活生生的福音見證。
2.因對象仍是提阿非羅,故目的與前書一致,指出猶太 人依然拒絕耶穌為彌賽亞,於是救恩便從他們身上 (1~8章)轉給了外邦人(9~28章)。
3.同時本書亦指出福音廣傳之迅速(即教會廣泛之建立), 全是聖靈的工作,非人力能成之,這是神的能力在歷 史中的彰顯(「聖靈」一詞在本書中共出現五十五次)。
特徵重點
主要特徵
過渡時期的生活特色
四福音所記之事件仍屬舊約時代,新約時代以使徒 行傳的五旬節開始,一切都是新的;使徒擁有新的生活 能力,所以他們在聖靈的工作下,大有能力地為神作見 證,生活滿有力量,凡物公用,不分彼此。另一方面, 他們雖然成立教會,但也常回去聖殿,繼續向神獻上感 恩敬拜,是因「新酒放在舊皮袋裡」之故【注6】 ,此 特色可參閱下頁圖析【注7】:
聖靈的神跡奇事
聖靈的工作在此時代異常明顯,祂是神在新時代裡 給予門徒傳新信息時的新力量與新證明。故本書也是聖 靈工作的外證——多人大批同時得救,神跡奇事紛紛出 現,而這些事亦顯出使徒們的憑據(林後12:12) 。
次要特徵
猶太宣道史
使徒行傳主要是一本猶太信徒的宣道史記,也 是初期教會的宣道史。他們秉承耶穌為他們設立的 福音策略,將福音從他們的本鄉耶路撒冷開始,遍 及猶太全地及撒瑪利亞,直趨地極,內中有甚多宣 教原則及策略,可供歷代教會借鏡仿效。
諸多講道記錄
全書共有十八篇講辭,其中十六篇是初期信徒 的證道記錄(彼得及保羅各有七篇,雅各與司提反也 各一篇),另二篇是非信徒的講辭(迦瑪列、帖土羅 各一篇)。在使徒方面,他們的證道可分三大系列: 布道性(2、3、4、10、14、17、24、26章)、護教性 (7、13、15、22章)及勸慰性(20章)。
主要字彙
「道」、「教會」、「使徒」、「信」、「受洗」、 「聖靈」、「外邦」等,這些字詞的運用皆顯出書中 故事的重點。
歷史背景
政治背景
巡撫制度(在使徒行傳時)
彼拉多 (Pilate,AD26~36)、馬爾克路 (Marcellus,AD36~37)、馬利勒(Marullus,AD37~ 41。在AD41~44年間,巡撫制度被革老丟廢除, 由希律亞基帕一世統管,巡撫制度在革老丟後復 立)、法都(Fadus,AD44~46)、亞歷山大(Alexander, AD46~48)、庫馬納(Cumanus,AD48~52)、腓力 斯(Felix,AD52~59;徒23:24)、非斯都(Festus, AD59~62;徒24:27,25:1)。
該撒帝王(在使徒行傳時)
提庇留(ADl4~37)、加利古拉(AD37~41)、革 老丟(AD41~54;11:28,18:2)、尼祿(AD54~68; 徒25:8)。
希律家族
大希律(37BC~4BC)歿後,將巴勒斯坦分給三 子—亞基老、希律安提帕及腓利(參太2:22;路3: l~2)。在本書中出現的有希律安提帕(4BC~AD39; 4:27)、希律亞基帕一世(AD37~44;徒12:1)及希 律亞基帕二世(AD50~100;徒25:13) 。
宗教背景
在耶穌時代,人民的宗教生活由公會、大祭司及各教派 控制著,他們的勢力在使徒行傳時期仍然不變,其宗教勢 力可分為數大類。
教派主要有二
- 撒都該(徒4:1,親公會)。
- 法利賽(同情保羅)。
大祭司
因猶太人沒有政權,故此大祭司是與羅馬政權接洽 的橋梁【注8】。亞那(AD6~15)、以實瑪利(AD15~16)、 以利亞撒(亞那之子;ADl6~17)、西門(ADl7~18)、該亞 法(ADl8~37)、約拿單(即4:6的「約翰」;AD37)、提 阿非羅(亞那之子;AD37)、西門(AD37~40)、馬提亞(亞 那之子;AD41~43)、以利安奈(AD44)、約瑟(AD44~47)、 亞拿尼亞(AD47~55)、以實瑪利(AD56~61)【注9】。
守殿官
協助大祭司的宗教職務,權力僅次於大祭司,也是 大祭司的合法繼承人。他們多是大祭司四大家族之一的 後人(徒4:6)。
公會
成員有七十人,大祭司為當然主席,其他成員分別 是祭司長、守殿官、撒都該教派、法利賽教派、民間長 老(參太26:57,27:41)。
利未人
協助聖殿雜務,但在本書卷里卻是大祭司的「捕 快」、「差役」(俗稱「宗教警察」),專門追捕信徒(參 徒4:l,5:17~18、22、26)。
著書背景
作者路加(意「發光」)本為醫生(西4:14),是新約作者 中惟一的外邦人(西4:12~14),可能在當時著名的「大數 醫學院」就讀,或在行醫時認識保羅,蒙他引領歸主,成 為摯友,更成為「終身」同工。當保羅在羅馬面臨死刑宣 判時,路加還在他旁邊伺候陪伴(提後4:11),有友如此, 夫復何求?路加為「患難之交」當之無愧。 五旬節期,教會誕生,此後教會雖經內憂(例5:1~11, 6:1~6)、外患(例4:l~22,5:17~42,6:8~7:60,8: l~3,9:l~2;12:1~4等) ,仍勇往直前(例6:7,8:4, 12:24),更得「福音的執事」(弗3:7)保羅之努力,把福音 傳遍了當時整個外邦人的世界,甚至遠達歐洲的羅馬。福 音在當時看來是傳至「地極」,故使徒行傳1章8節之「大 使命」已初步完成,作者的故事也在羅馬結束。
全書簡綱
- 在耶路撒冷之見證(1~7章)
- 教會之開始(1~2章)
- 教會之見證(3~5章)
- 教會之迫害(6~7章)
- 在猶太與撒瑪利亞之見證(8~12章)
- 教會轉向外邦人(8~9上章)
- 教會接納外邦人(9章下~12章)
- 在「地極」之見證(13~28章)
- 教會之布道(13~21章上) (保羅為教士)
- 教會之西遷(21章下~28章) (保羅為囚犯)
書目註明
- 【注1】 J.Munck, 「Acts」,AB,Doubleday,1967c, 1979,p.xv.
- 【注2】 同上書265頁。
- 【注3】 同上書LII頁。
- 【注4】 一些學者如F.F.Bruce( 「Acts」,NBC rev,Eerdmans, 1976,p.969) 及I.H.Marshall,「Acts」, TNTC, IVP,1980©,1994,p.48)皆說本書在接近AD70 寫成。
- 【注5】 I.H.Marshall上引書39頁。
- 【注6】 詳研此特徵可參RoyC.Aldrich,「The Transitional Problems in Acts」, Bibliotheca Sacra,1951, pp.235~242。
- 【注7】 馬有藻著,新約概論,中信,1987,120頁。
- 【注8】 G.D.Fee,「Priest in the New Testament」。ZPBE, IV,Zondervan,1978,p.849
- 【注9】 J.Jeremias,Jerusalem in the Times of Jesus. Fortress,1926©,1981,p.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