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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正教
正教會(東方正教會),是基督教中的一個派別,它是與天主教、基督新教並立的基督教三大派別之一。
公元1054年,基督教發生了大分裂,基督教分裂成東部的正教和西部的天主教。東部的正教自稱爲“正”(Orthodoxia,意爲「正統」),認為只有正教會才保留了基督最原始的教導和傳統。正教相信,正教信仰就是上帝「一次傳於聖徒」(儒達書 / 猶達斯書 / 猶大書3)的信仰,這一信仰在正教會中代代相傳,毫無增删。由於正教位於東方,故此又稱爲「東正教」。目前,正教是基督教中的第二大教派,信徒人數僅次於天主教<ref>基督新教各教派的信徒人數的總和超出正教信徒人數。但由於基督新教各教派的信仰彼此並不完全相同,若以教派而言,沒有一個基督新教教派的信徒人數超出正教的信徒人數。</ref>,主要分佈在希臘、俄羅斯、烏克兰、保加利亞、塞爾維亞等東歐國家。
與天主教不同,正教由一些被稱爲「自主教會」(Autocephalous churches)或「自治教會」(Autonomous churches)的地方教會組成。這些教會彼此獨立,但却有着共同的信仰。
歷史
歧見和教會傳教活動在和日後的羅馬教會完全分裂之前已經存在了很長的一段時間。
大分裂
公元11世紀發生在羅馬和君士坦丁堡之間的大分裂導致位於西邊的羅馬天主教會和位於東邊的教會完全分離。分裂的原因有對教條的不同見解和教宗的權力,但是加劇最後分裂的是文化和語言的不同(東邊是希臘文化和希臘語,西邊是拉丁文化和拉丁語)。
最後的分裂一般是認為在於公元1204年的第四次十字軍東征攻下了君士坦丁堡的結果。西邊的拉丁教會直接參與了這次的攻打拜占庭帝國和君士坦丁堡(正教宗主教所在地)的十字軍東征。這次的戰役所導致的東西邊教會間的敵意一直持續至今。在2004年,羅馬天主教會教宗若望·保禄二世對於發生在公元1204年的此事件展開正式道歉;君士坦丁堡的宗主教巴多羅買正式的接受了道歉。
公元1453年,拜占庭帝國被奧斯曼帝國征服。在此之時,有正教派教會分佈的埃及受到信奉伊斯兰教的马木留克的控制,但是正教派教會在俄國卻是很強大;所以當時稱為第三羅馬的莫斯科就成了當時的新的正教會中心。
正教會和宗教改革
正教會並沒有經歷宗教改革,而且基督新教派教會對正教會的態度從開始就一直不明確。兩邊開始時維持著一種熱忱和友善的關係,但是基本的教條神學歧見仍是突顯了出來,尤其是關於神聖傳統,聖靈/聖神由父子分出、自由意志、神聖預定、稱義(釋罪)、聖禮/聖事的數目、洗禮(正教會的“全部浸在水裡”相對於馬丁·路德的“用撒或是淋水”)以及是否要如同正教派的“在洗禮後馬上施行聖油禮和聖餐禮/聖體聖事”,聖餐禮變動的意義以及使用未發酵的麵包,教會和大公會議的無錯誤,崇敬,盛宴,對聖者、聖者塑像和遺物的祈禱,齋戒和其他教會的傳統。由於這些歧見,最終導致兩者停止來往。[來源請求]
政治背景
此一基督教支派佔去基督教世界的六分一,擁有悠久的基督教傳統。他們沒有好像西方教會般,有宗教改革的分裂情況。實際上,他們一直相信自己才是地上真正的「基督身體」。倘若西方基督教人士宣稱東方教會將自己分隔出來,那麼,東方教會就會反駁西方教會,認為西方教會才是與「正統」教會分離。歷史事實乃是基督教第一次大分裂不是十六世紀的復原派改革,而是東西方教會分裂。這次分裂事件在1054年進入白熱化的階段。東西方教會的分裂,不是一朝一夕做成的,要了解這段歷史,就須要由政治及神學思想兩方面去探討。<ref>比爾·奧斯丁著,《基督教發展史》,許建人、馬傑偉譯(香港:種子出版社,2002),159。</ref>
一、遷往君士坦丁的行動
西元330年,君士坦丁將帝國的首都遷往博斯普魯斯海峽的康士坦丁堡的位置,此處位於商業貿易的通道上,除了在商業上有價值外,在軍事上,亦是非常有利的位置,擁有防範異族入侵的屏障。但卻在宗教上使得教會分裂更加確定,同時也因為政治權力減縮,不再輕易受到管轄。
羅馬當然失去身為首都的政治重要性,不過另一方面,遷移政府帶來的權力真空,卻令羅馬主教有機會增加他在世俗和屬靈事物上的影響力。羅馬的主教和後來的教皇逐漸奪得政治上強大的權力。由330年君士坦丁遷都,至1054年東西方教會正式分裂的期間,教會面對兩個互相對抗的中心。特別是當查理曼在800年被加冕,實質上成為另一個羅馬帝國後,東西方的紛爭更趨明顯,兩者的關係幾乎到達分裂的程度。至此,在政治舞台上,出現了兩個皇帝互相爭競。而在宗教方面,羅馬的教皇和君士坦丁堡的大主教亦互相爭奪權力。<ref>比爾·奧斯丁著,《基督教發展史》,許建人、馬傑偉譯(香港:種子出版社,2002),159。</ref>
二、國王兼教宗制度的統治
在東方,大主教與統治者之間,並沒有如羅馬教皇與帝王間出現的相爭情況。起初,東方教會就與治理君士坦丁堡的領導人保持一段密切的合作關係。這種關係非常密切,被西方教會人士和歷史學家稱為「國王兼教宗制度」,意思是指教會事務完全順從皇帝的管理,教會實際上成為政府的一個部門。不過拜占庭的歷史學家駁斥這項指摘,指出皇帝不是教士,而且大主教有權革除他的教籍。支持東正教的神學家寧願用「和諧」(symphon)來代替「國王兼教宗制度」。和諧的意思是指宗教和政治權力互相支持,教會讓信奉基督的領袖管理國家;但整個社會是由神眷顧的,國王是由神膏立的。「國王兼教宗制度」的指控,是東西方教會裂縫越來越大的過程中一個重要事件。而當時的西方教會在數百年來,正努力爭取教權高過政權的地位。<ref>比爾·奧斯丁著,《基督教發展史》,許建人、馬傑偉譯(香港:種子出版社,2002),160。</ref>
神學
一般來說,東正教派的神學和對於經卷的解釋都是遵循基督教興起初期所傳下來的典範。他們所有的努力都是為了要繼續和延續基督傳給他最初使徒,以及使徒傳給早期教會僧侶的神學和信仰。神學上的創新往往帶來質疑;如果一個意見真的和最初的教會所教導的不同的話,那麼這意見很可能被視為異端邪說。然而進一步的詳細解說傳統神學是可以被接受的。
西方教會從不堅持要禁止圖像敬拜,而東方教會最後都放棄圖像敬拜。事實上,雙方為圖像敬拜都設立界線,並且訂立了規條。然而當這個問題引致教會與政府發生磨擦時,東西方教會的關係就受到嚴重傷害。726年,皇帝利奧三世頒發反圖像崇拜的命令,羅馬主教因而指斥他,導致皇帝報復,撤消羅馬對很多地方的管治權。羅馬在失去了寶貴的土地的同時,另外發生了一連串的事情,影響到羅馬的地位,矛頭因而重新指向東方教會,指出其傾向國王兼教宗制度。皇帝干涉很多宗教的問題。<ref>比爾·奧斯丁著,《基督教發展史》,許建人、馬傑偉譯(香港:種子出版社,2002),163。</ref>
東正教的儀式
「儀式」在東正教中,佔重要的位置。透過「儀式」信徒能與教會保持關係。「東正教的神學家認為,宗教儀式是教會對教徒思想發生影響和作用的重要手段。」<ref>樂峰著,《東正教史》(北京:中國社會神學出版社,2005),25。</ref>東正教與天主教一樣也有七大聖禮:受洗、塗聖油、受聖職、告解、婚配、終傅、聖體血。
- 受洗
東正教的信徒受洗,都要浸到水中。因為東正教認為,浸到水裡可以洗除原罪和本罪,並且可以得到「神的恩惠」,因此再生,之後才有資格領受其它的聖禮。
- 塗聖油
「聖油」需要經過主教祝聖之後才能被使用。塗聖油是表示「聖靈恩賜的印記」。這是在剛受洗後的施行的,為的是使新入教者堅定對三位一體真神的信仰。
- 受聖職
受聖職是當有人擔任神職時,所舉行的聖禮。
- 告解
又稱為「懺悔」。當信徒有犯錯時,可以透過此行動能得贖罪的方式。東正教會規定:七歲兒童以上,需要先懺悔告解後,才可以領聖餐。
- 婚配
透過一套儀式在教會內舉行婚禮。婚禮中有一個儀式名為加冠,即新人們被加冠為其未來家庭的國王與王后。
- 終傅
在信徒臨終前所行的儀式。在臨終病人的眼、耳、口、鼻、臉頰、胸、手、腳塗抹聖油。目的是讓臨終病人可以免受病痛之苦,赦免罪過,可以安心的進入天堂。
- 聖體血
又稱「聖餐禮」。是最重要的一項聖禮。東正教會每週日都會舉行一次聖體血。
組織
從最早的基督教會開始,教會(教堂)就散佈到不同的地方,每個地方的教會領導者就成了“主教”。其他受派的“長老”就成了“神父/牧師”,然後受派的“僕人”就成了“執事”。一個地區的最重要城市的主教有時候被稱為“大主教”,其他小一點的地方教會就會向大城市裡的教會尋求領導。東方教派教會(東正教、東方正統教會和東方禮天主教會)一直都允許結過婚的神父/牧師和執事,只是婚禮要在上任前完成。如果離婚或是成了鰥夫,神父/牧師和執事不能再婚,除非他們不再當神父/牧師和執事。主教一直都是不能結婚因為他們是從僧侶中選出來的。主教,神父/牧師和執事一直都是由男性擔任,女性是絕對不可以擔任這些聖職的。
不同的正教派教會間可以說是以共同的信仰和各種儀式聯繫起來,但是卻沒有政治上的從屬關係。他們沒有如同羅馬天主教般的教宗,也沒有常設的主教大會議。他們也不必像天主教在儀式上一定要使用拉丁語。
俄羅斯的正教教士一般不太重視教理與經典研究。重視的是儀典上的細節,俄羅斯的正教教士,分別是受戒教士與世俗教士。受戒教士必須入修道院過刻苦生活,不得結婚,教會的高層多由他們充任。後者地位較低,但可以結婚,他們在農村中不事生產,又與農奴一樣窮困,地位不高,因此常被嘲諷。
俄羅斯正教由金帳汗國可汗忙哥帖木兒發詔書,免其差役。俄羅斯大主教不再由拜占庭指派希臘人出任。由俄羅斯人出任,這時期是正教最自由的時代,也較前更強固。
注释
<references />
参考文献
- 比爾·奧斯丁:《基督教發展史》。馬傑偉、許建人譯(香港,種子出版社有限公司,2002)
- 羅金聲:《東方教會史》(香港,香港聖書公會)
- 華爾克:《基督教會史》。謝受靈譯(香港,基督教文藝出版社,2005)
- John McMannners:《牛津基督教史》。張景龍等譯(貴州,牛津大學出版社,1996)
- 陶理:《基督教二千年史》。李伯明、林牧野譯(香港,海天書樓,1997)
- 黃彼得:《認識基督教史略》(香港,金燈臺出版社,2005)
- 莫菲特:《亞洲基督教史》。中國神學研究院中國文化研究中心編譯(香港,基督教文藝出版社,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