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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正教
正教会(东方正教会),是基督教中的一个派别,它是与天主教、基督新教并立的基督教三大派别之一。
公元1054年,基督教发生了大分裂,基督教分裂成东部的正教和西部的天主教。东部的正教自称为“正”(Orthodoxia,意为“正统”),认为只有正教会才保留了基督最原始的教导和传统。正教相信,正教信仰就是上帝“一次传于圣徒”(儒达书 / 犹达斯书 / 犹大书3)的信仰,这一信仰在正教会中代代相传,毫无增删。由于正教位于东方,故此又称为“东正教”。目前,正教是基督教中的第二大教派,信徒人数仅次于天主教<ref>基督新教各教派的信徒人数的总和超出正教信徒人数。但由于基督新教各教派的信仰彼此并不完全相同,若以教派而言,没有一个基督新教教派的信徒人数超出正教的信徒人数。</ref>,主要分布在希腊、俄罗斯、乌克兰、保加利亚、塞尔维亚等东欧国家。
与天主教不同,正教由一些被称为“自主教会”(Autocephalous churches)或“自治教会”(Autonomous churches)的地方教会组成。这些教会彼此独立,但却有着共同的信仰。
历史
歧见和教会传教活动在和日后的罗马教会完全分裂之前已经存在了很长的一段时间。
大分裂
公元11世纪发生在罗马和君士坦丁堡之间的大分裂导致位于西边的罗马天主教会和位于东边的教会完全分离。分裂的原因有对教条的不同见解和教宗的权力,但是加剧最后分裂的是文化和语言的不同(东边是希腊文化和希腊语,西边是拉丁文化和拉丁语)。
最后的分裂一般是认为在于公元1204年的第四次十字军东征攻下了君士坦丁堡的结果。西边的拉丁教会直接参与了这次的攻打拜占庭帝国和君士坦丁堡(正教宗主教所在地)的十字军东征。这次的战役所导致的东西边教会间的敌意一直持续至今。在2004年,罗马天主教会教宗若望·保禄二世对于发生在公元1204年的此事件展开正式道歉;君士坦丁堡的宗主教巴多罗买正式的接受了道歉。
公元1453年,拜占庭帝国被奥斯曼帝国征服。在此之时,有正教派教会分布的埃及受到信奉伊斯兰教的马木留克的控制,但是正教派教会在俄国却是很强大;所以当时称为第三罗马的莫斯科就成了当时的新的正教会中心。
正教会和宗教改革
正教会并没有经历宗教改革,而且基督新教派教会对正教会的态度从开始就一直不明确。两边开始时维持着一种热忱和友善的关系,但是基本的教条神学歧见仍是突显了出来,尤其是关于神圣传统,圣灵/圣神由父子分出、自由意志、神圣预定、称义(释罪)、圣礼/圣事的数目、洗礼(正教会的“全部浸在水里”相对于马丁·路德的“用撒或是淋水”)以及是否要如同正教派的“在洗礼后马上施行圣油礼和圣餐礼/圣体圣事”,圣餐礼变动的意义以及使用未发酵的面包,教会和大公会议的无错误,崇敬,盛宴,对圣者、圣者塑像和遗物的祈祷,斋戒和其他教会的传统。由于这些歧见,最终导致两者停止来往。[来源请求]
政治背景
此一基督教支派占去基督教世界的六分一,拥有悠久的基督教传统。他们没有好像西方教会般,有宗教改革的分裂情况。实际上,他们一直相信自己才是地上真正的“基督身体”。倘若西方基督教人士宣称东方教会将自己分隔出来,那么,东方教会就会反驳西方教会,认为西方教会才是与“正统”教会分离。历史事实乃是基督教第一次大分裂不是十六世纪的复原派改革,而是东西方教会分裂。这次分裂事件在1054年进入白热化的阶段。东西方教会的分裂,不是一朝一夕做成的,要了解这段历史,就须要由政治及神学思想两方面去探讨。<ref>比尔·奥斯丁著,《基督教发展史》,许建人、马杰伟译(香港:种子出版社,2002),159。</ref>
一、迁往君士坦丁的行动
公元330年,君士坦丁将帝国的首都迁往博斯普鲁斯海峡的康士坦丁堡的位置,此处位于商业贸易的通道上,除了在商业上有价值外,在军事上,亦是非常有利的位置,拥有防范异族入侵的屏障。但却在宗教上使得教会分裂更加确定,同时也因为政治权力减缩,不再轻易受到管辖。
罗马当然失去身为首都的政治重要性,不过另一方面,迁移政府带来的权力真空,却令罗马主教有机会增加他在世俗和属灵事物上的影响力。罗马的主教和后来的教皇逐渐夺得政治上强大的权力。由330年君士坦丁迁都,至1054年东西方教会正式分裂的期间,教会面对两个互相对抗的中心。特别是当查理曼在800年被加冕,实质上成为另一个罗马帝国后,东西方的纷争更趋明显,两者的关系几乎到达分裂的程度。至此,在政治舞台上,出现了两个皇帝互相争竞。而在宗教方面,罗马的教皇和君士坦丁堡的大主教亦互相争夺权力。<ref>比尔·奥斯丁著,《基督教发展史》,许建人、马杰伟译(香港:种子出版社,2002),159。</ref>
二、国王兼教宗制度的统治
在东方,大主教与统治者之间,并没有如罗马教皇与帝王间出现的相争情况。起初,东方教会就与治理君士坦丁堡的领导人保持一段密切的合作关系。这种关系非常密切,被西方教会人士和历史学家称为“国王兼教宗制度”,意思是指教会事务完全顺从皇帝的管理,教会实际上成为政府的一个部门。不过拜占庭的历史学家驳斥这项指摘,指出皇帝不是教士,而且大主教有权革除他的教籍。支持东正教的神学家宁愿用“和谐”(symphon)来代替“国王兼教宗制度”。和谐的意思是指宗教和政治权力互相支持,教会让信奉基督的领袖管理国家;但整个社会是由神眷顾的,国王是由神膏立的。“国王兼教宗制度”的指控,是东西方教会裂缝越来越大的过程中一个重要事件。而当时的西方教会在数百年来,正努力争取教权高过政权的地位。<ref>比尔·奥斯丁著,《基督教发展史》,许建人、马杰伟译(香港:种子出版社,2002),160。</ref>
神学
一般来说,东正教派的神学和对于经卷的解释都是遵循基督教兴起初期所传下来的典范。他们所有的努力都是为了要继续和延续基督传给他最初使徒,以及使徒传给早期教会僧侣的神学和信仰。神学上的创新往往带来质疑;如果一个意见真的和最初的教会所教导的不同的话,那么这意见很可能被视为异端邪说。然而进一步的详细解说传统神学是可以被接受的。
西方教会从不坚持要禁止图像敬拜,而东方教会最后都放弃图像敬拜。事实上,双方为图像敬拜都设立界线,并且订立了规条。然而当这个问题引致教会与政府发生磨擦时,东西方教会的关系就受到严重伤害。726年,皇帝利奥三世颁发反图像崇拜的命令,罗马主教因而指斥他,导致皇帝报复,撤消罗马对很多地方的管治权。罗马在失去了宝贵的土地的同时,另外发生了一连串的事情,影响到罗马的地位,矛头因而重新指向东方教会,指出其倾向国王兼教宗制度。皇帝干涉很多宗教的问题。<ref>比尔·奥斯丁著,《基督教发展史》,许建人、马杰伟译(香港:种子出版社,2002),163。</ref>
东正教的仪式
“仪式”在东正教中,占重要的位置。透过“仪式”信徒能与教会保持关系。“东正教的神学家认为,宗教仪式是教会对教徒思想发生影响和作用的重要手段。”<ref>乐峰著,《东正教史》(北京:中国社会神学出版社,2005),25。</ref>东正教与天主教一样也有七大圣礼:受洗、涂圣油、受圣职、告解、婚配、终傅、圣体血。
- 受洗
东正教的信徒受洗,都要浸到水中。因为东正教认为,浸到水里可以洗除原罪和本罪,并且可以得到“神的恩惠”,因此再生,之后才有资格领受其它的圣礼。
- 涂圣油
“圣油”需要经过主教祝圣之后才能被使用。涂圣油是表示“圣灵恩赐的印记”。这是在刚受洗后的施行的,为的是使新入教者坚定对三位一体真神的信仰。
- 受圣职
受圣职是当有人担任神职时,所举行的圣礼。
- 告解
又称为“忏悔”。当信徒有犯错时,可以透过此行动能得赎罪的方式。东正教会规定:七岁儿童以上,需要先忏悔告解后,才可以领圣餐。
- 婚配
透过一套仪式在教会内举行婚礼。婚礼中有一个仪式名为加冠,即新人们被加冠为其未来家庭的国王与王后。
- 终傅
在信徒临终前所行的仪式。在临终病人的眼、耳、口、鼻、脸颊、胸、手、脚涂抹圣油。目的是让临终病人可以免受病痛之苦,赦免罪过,可以安心的进入天堂。
- 圣体血
又称“圣餐礼”。是最重要的一项圣礼。东正教会每周日都会举行一次圣体血。
组织
从最早的基督教会开始,教会(教堂)就散布到不同的地方,每个地方的教会领导者就成了“主教”。其他受派的“长老”就成了“神父/牧师”,然后受派的“仆人”就成了“执事”。一个地区的最重要城市的主教有时候被称为“大主教”,其他小一点的地方教会就会向大城市里的教会寻求领导。东方教派教会(东正教、东方正统教会和东方礼天主教会)一直都允许结过婚的神父/牧师和执事,只是婚礼要在上任前完成。如果离婚或是成了鳏夫,神父/牧师和执事不能再婚,除非他们不再当神父/牧师和执事。主教一直都是不能结婚因为他们是从僧侣中选出来的。主教,神父/牧师和执事一直都是由男性担任,女性是绝对不可以担任这些圣职的。
不同的正教派教会间可以说是以共同的信仰和各种仪式联系起来,但是却没有政治上的从属关系。他们没有如同罗马天主教般的教宗,也没有常设的主教大会议。他们也不必像天主教在仪式上一定要使用拉丁语。
俄罗斯的正教教士一般不太重视教理与经典研究。重视的是仪典上的细节,俄罗斯的正教教士,分别是受戒教士与世俗教士。受戒教士必须入修道院过刻苦生活,不得结婚,教会的高层多由他们充任。后者地位较低,但可以结婚,他们在农村中不事生产,又与农奴一样穷困,地位不高,因此常被嘲讽。
俄罗斯正教由金帐汗国可汗忙哥帖木儿发诏书,免其差役。俄罗斯大主教不再由拜占庭指派希腊人出任。由俄罗斯人出任,这时期是正教最自由的时代,也较前更强固。
注释
<references />
参考文献
- 比尔·奥斯丁:《基督教发展史》。马杰伟、许建人译(香港,种子出版社有限公司,2002)
- 罗金声:《东方教会史》(香港,香港圣书公会)
- 华尔克:《基督教会史》。谢受灵译(香港,基督教文艺出版社,2005)
- John McMannners:《牛津基督教史》。张景龙等译(贵州,牛津大学出版社,1996)
- 陶理:《基督教二千年史》。李伯明、林牧野译(香港,海天书楼,1997)
- 黄彼得:《认识基督教史略》(香港,金灯台出版社,2005)
- 莫菲特:《亚洲基督教史》。中国神学研究院中国文化研究中心编译(香港,基督教文艺出版社,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