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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餐禮
声明:本文主要摘自中文版维基百科聖餐禮,以便基督徒朋友作资料查询和学习之用。无任何商业目的! |
Template:Cleanup 聖餐是僅次於洗禮的,基督徒的重要禮儀。
基督徒认为,聖餐的直接根據來自《新約聖經》,圣经中记载耶穌基督在被釘十字架上死的晚上,與十二門徒共進逾越節晚餐。他們正吃晚餐的時候,耶穌拿起餅來,祝福了,擘開遞給門徒說:“你們拿去吃吧! 這是我的身體。”然後,又拿起杯來,祝謝了,遞給他們說:“你們都由其中喝吧!因為這是我的血,新約的血,為大眾傾流,以赦免罪過。我告訴你們:從今以後,我不再喝這葡萄汁了,直到在我父的國裏那一天,與你們同喝新酒。”(馬太福音26:26-29)
在基督教會建立之后,舉辦聖餐礼逐渐制度化。根据圣经的记载,哥林多教會在領聖餐时的態度不夠嚴謹,使徒保罗立即加以糾正(哥林多前書11:17-34)。在教會刚刚形成的时候,曾有不少人认為基督徒會聚集一起吃人肉並飲人血。[來源請求]
天主教將聖餐稱為聖體聖事(The Sacrement of the Holy Communion),為七件聖事之一,並相信無酵餅和葡萄酒在神父祝聖時化成基督的體血(神学术语中称之为變體,trans-substantiation)。基督新教徒一般不認同此觀點。
材料
圣餐的主要材料是无酵饼和葡萄酒。
無酵餅用麵粉加水製作而成,不加酵粉或其他的調味料,因为基督徒认为酵代表罪惡(他们的根据是哥林多前书5:6-8);無論人多人少,只作一個無酵餅,以此来代表會眾是一體(哥林多前書10:17)。一些基督徒声称必须用葡萄制葡萄汁(太26:29),而不可用葡萄酒,因酒是經過發酵製成的,且又用一孛,代表同領一個杯。
基督徒认为,經祝聖後的餅和酒已经變成基督的身体和血液,称之为聖體聖血。他们不再称呼这些为餅和酒。
東正教: 用有酵餅,紅色酒,水。謂此三者,乃紀念耶穌當日水血湧出之狀。
天主教:用特製的許多小圓薄無酵餅為聖體,一人分領一個。另有白或紅葡萄酒為聖血。較正式的彌撒中,輔祭會持裝有聖血的聖爵立於司鐸側。
信義宗(路德會):用餅和酒,餅的材料不拘,不論是大麥,小麥或米做的,有酵的,無小酵的,甜的,鹹的均可,或是刀切或手擘均無所謂;酒其分量,性質,顏色都可以。近來通用者大紙是無酵薄餅,與葡萄酒。
改革宗(此宗派以慈運理和加爾文的神學為主,其中有长老会,浸信會,安息日會,五旬節派及其他教派):一些改革宗派主張,用一般的餅和酒。
領法
東正教
“當領聖餐,將三物(餅,酒,水)混合後,攪之一匙。”从这一句描述中可以看出他们在领饼的时候总是同时领酒。
天主教
天主教的領主禮(領受共融)主要是在彌撒(或稱感恩祭)當中進行的。彌撒以外,亦可送聖體給無法參與聖祭的教友(如醫院及安老院裡的教友)。
按照天主教的教律,信徒可以選擇只領聖體,不領聖血,因為天主教會相信,麵餅或葡萄酒經祝聖後,已蘊含整個基督。以往只有主禮的司鐸才可在彌撒中領聖血,但梵蒂岡第二屆大公會議後的禮儀,亦准許參禮信徒在一些特殊慶典中亦可兼領聖體聖血。不同教區亦對此訂定不同習慣。
- 手領:(獲宗座認可的主教團地區)
- 信徒以十字座寶型,用手領受聖體,侍立在旁的司鐸或執事或送聖體員說“基督聖體”,信徒回答“阿們”;
- 口領:
- 神父(或送聖體員)將聖體(或先將聖體蘸聖血),放在信徒的舌頭上,司鐸或執事說“基督聖體”或“基督聖體聖血”,信徒回答“阿們”。
若司鐸或執事或送聖體員兼送聖體和聖血時,則不可把蘸了聖血的聖體放在信徒手上,而應放在其口中。
領受共融後,信徒回位先作個人祈禱“感謝聖體”,然後由主禮带領“領聖體後經 (領主後經)”。在舊式教堂祭台前,有一排欄杆,信眾跪在欄前領受聖體。這種第二次梵蒂岡大公會議以前的習慣,隨著教宗本篤十六世上任,似有被恢復的趨勢。
信義宗
路德会信徒认为聖餐的效力是永恒的,與洗礼相同,所以必須虔敬跪在聖台前領受。
改革宗
在領圣餐之前,主領者会讲述耶稣的经历;先祝謝餅,後祝謝杯。有些教會聲稱餅要擘開領受,但也有教會以普通餅乾代替。
限制
东正教
天主教
- 《救贖聖事訓令》:92.每位信友常有權利選擇用口恭領聖體。在主教團獲宗座認可准予手領聖體的地區,如領聖體者欲以手領方式領受,則必須為他送聖體。不過應格外留意的是,領聖體者應即時在送聖體員面前領下聖體,以免有人用手把聖體帶走。假若有褻瀆聖體的危險,則不應以手領方式分送聖體。
- 已经受过洗礼的天主教小孩,要先上初領聖體班,做修和聖事后才可以初领聖體,在此之前他们可以参与彌撒但不可領聖體,由神父為他們祝福。
- 犯重罪的信徒,要先辦妥告解(修和)聖事才可領受圣體。
- 《天主教法典》844條3項规定,東正教徒如果自動請求,并有相稱的準備,天主教神职人員可以合法地為他們施行懺悔、聖體和病人傅油聖事,所以东正教徒是可以领受天主教的聖體的。这項規定也適用於其他教會的人士,但該教會的聖事情況,須依教宗的判斷。
- 但是,若該位東正教徒原為天主教徒,即他的身份由天主教轉往東正教,則不能在天主教內領受聖體聖事,因為他已清楚表達拒絕天主教信仰。
- 非天主教的新教徒(主要指改革宗)、慕道者、教外人不可領聖體。
- 當天已領過聖體的教友,可於同一天內,在他們所參與的另一次感恩祭中再領聖體。
- 在領受聖體前一小時不准吃固體或流質食物,但可喝清水及藥物,称为聖體齋,老年人、病人及照顅其者,可以不守聖體齋。
- 所有已經過初領聖體的教友,每年必須至少領一次聖體。
- 领聖體一般在感恩祭之中,但信徒也可以在感恩祭之外要求领聖體,这需要有合理的理由并遵照有關的禮儀。
- 《天主教法典》844條2項規定:“如有需要,或有真實神益的要求,只要能避免錯誤和信仰無差別論的危險,天主教徒在實際找不到或難以找到天主教聖職人員的情形下,可合法地由非天主教的聖職人員領受懺悔、聖體和病人傅油聖事,但上述聖事須在該教會內有效。”
- 離婚再婚的教友及與離婚者結婚而尚未獲教會解取前一段婚約及補禮的教友,不可領受聖體聖事
- 未得教會批准,而自行不在聖堂結婚的教友(即使只是一方是教友),在未補禮及未辦妥有關手續時不可領受聖體聖事
天主教與東正教對互領共融聖事的原則
- 要達到全面的共融,必要在信仰、體制(聖統制及教會生活)和聖事三方面相通。
- 雖然雙方都有善意和努力去促進合一,作出貢獻,但事實上,目前兩個教會仍沒有全面共融。
- 雙方教會都認同在教會全面共融後,才可互領聖事,尤其聖體聖事作為共融合一的有效標記和體現。
聖公會
- 曾规定未领堅振但已领洗的聖公會信徒不得领圣餐,但现在已廢除。
- 允許其他宗派的基督徒在仪式中領圣餐。
- 非信徒不得領受
信義宗
- 非信徒不得領受,小孩子不得領受。
改革宗
- 非信徒不得領受,未接受洗禮不得領受。
- 允許不同來宗派的基督徒來領聖餐,甚至舉行聯合聖餐禮。
基督教各教派的观点
不同观点的形成,主要是由于各教派主要人物,對於耶穌在設立聖餐時所講的話有不同的注解。
例如耶稣說,“這是我的身體,這是我立約的血(馬太26:26-28)”,又说“我的肉真是可吃的,我的血真是可喝的(約翰6:55)”,其中的“這是”和“真是”各有不同的解釋。馬丁路德和慈運理本一同致力改革,後來因對“這是”二字的觀點不同而分道揚鏢。
东正教
東正教没有为圣餐礼下任何定論,他们相信耶穌親臨在聖餐中。东正教徒不使用“圣餐礼”这个名词,他们称这种仪式为稱為“事奉聖禮”∕“神聖禮儀”神聖禮儀。在圣餐礼等仪式上,東正教不與其他基督宗派共融,并且认为,他们进行这些仪式的方式是由使徒传承下来的,是最純正的。
變質說
天主教会在特倫多大公會議上宣佈:“藉著餅與酒的被祝聖,餅的整個實體,被轉變成為我主基督身體的實體;酒的整個實體,被轉變成為祂寶血的實體。這種轉變,天主教會恰當地、正確地稱之為餅酒的實體轉變。” 天主教徒稱此為圣体圣事/感恩聖事/共融圣事。
合質論
從天主教的變質論演變而成。信義宗主张基督的身体和血液,真實存在餅酒中,凡參與者都能真實領受,但這卻不是說餅酒的實質變化,而是說基督的體血在其元素中共存,與餅酒之質合二为一。
臨在說
由聖公會主張,他们相信基督實際臨在於餅酒之中,稱為真實的臨在(Real presence),意思是當基督徒憑著信心來領受聖餐的時候,就實際地領受了基督的聖體及寶血。
十六世紀英國聖公宗神學之父Richard Hooker稱領聖餐為“分享基督”(participation of Christ),圣公会信徒认为聖餐禮除了是教會群體紀念基督之外,也是把人與基督聯合起来的途径,他们认为通过吃圣餐可以分享基督的生命。
象徵說
慈運理及多半的改革宗的主張,認為舉辦聖餐,是為紀念耶穌,幫助人決定其意志,餅酒依然是餅酒,並沒有耶穌和餅酒同在,那只是象徵而已。
加爾文主義
加爾文的主張介於路德和慈運理之間,因此他的聖餐觀甚為複雜,雙方面的看法都有,但他卻無法使前兩位的主張合而為一。
事實上,餅和酒經過祝謝後是難以考證出現了什麼的變化,所以以上的各種說法都是沒有在現實中的支持,是很難說中當中誰對誰錯的,而仅仅是一种宗教上的争论和看法。
外部連結
http://www.catholic.org.tw/bible/inde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