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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餐禮
聲明:本文主要摘自中文版維基百科聖餐禮,以便基督徒朋友作資料查詢和學習之用。無任何商業目的! |
Template:Cleanup 聖餐是僅次於洗禮的,基督徒的重要禮儀。
基督徒認為,聖餐的直接根據來自《新約聖經》,聖經中記載耶穌基督在被釘十字架上死的晚上,與十二門徒共進逾越節晚餐。他們正吃晚餐的時候,耶穌拿起餅來,祝福了,擘開遞給門徒說:「你們拿去吃吧! 這是我的身體。」然後,又拿起杯來,祝謝了,遞給他們說:「你們都由其中喝吧!因為這是我的血,新約的血,為大眾傾流,以赦免罪過。我告訴你們:從今以後,我不再喝這葡萄汁了,直到在我父的國裏那一天,與你們同喝新酒。」(馬太福音26:26-29)
在基督教會建立之後,舉辦聖餐禮逐漸制度化。根據聖經的記載,哥林多教會在領聖餐時的態度不夠嚴謹,使徒保羅立即加以糾正(哥林多前書11:17-34)。在教會剛剛形成的時候,曾有不少人認為基督徒會聚集一起吃人肉並飲人血。[來源請求]
天主教將聖餐稱為聖體聖事(The Sacrement of the Holy Communion),為七件聖事之一,並相信無酵餅和葡萄酒在神父祝聖時化成基督的體血(神學術語中稱之為變體,trans-substantiation)。基督新教徒一般不認同此觀點。
材料
聖餐的主要材料是無酵餅和葡萄酒。
無酵餅用麵粉加水製作而成,不加酵粉或其他的調味料,因為基督徒認為酵代表罪惡(他們的根據是哥林多前書5:6-8);無論人多人少,只作一個無酵餅,以此來代表會眾是一體(哥林多前書10:17)。一些基督徒聲稱必須用葡萄制葡萄汁(太26:29),而不可用葡萄酒,因酒是經過發酵製成的,且又用一孛,代表同領一個杯。
基督徒認為,經祝聖後的餅和酒已經變成基督的身體和血液,稱之為聖體聖血。他們不再稱呼這些為餅和酒。
東正教: 用有酵餅,紅色酒,水。謂此三者,乃紀念耶穌當日水血湧出之狀。
天主教:用特製的許多小圓薄無酵餅為聖體,一人分領一個。另有白或紅葡萄酒為聖血。較正式的彌撒中,輔祭會持裝有聖血的聖爵立於司鐸側。
信義宗(路德會):用餅和酒,餅的材料不拘,不論是大麥,小麥或米做的,有酵的,無小酵的,甜的,鹹的均可,或是刀切或手擘均無所謂;酒其分量,性質,顏色都可以。近來通用者大紙是無酵薄餅,與葡萄酒。
改革宗(此宗派以慈運理和加爾文的神學為主,其中有長老會,浸信會,安息日會,五旬節派及其他教派):一些改革宗派主張,用一般的餅和酒。
領法
東正教
「當領聖餐,將三物(餅,酒,水)混合後,攪之一匙。」從這一句描述中可以看出他們在領餅的時候總是同時領酒。
天主教
天主教的領主禮(領受共融)主要是在彌撒(或稱感恩祭)當中進行的。彌撒以外,亦可送聖體給無法參與聖祭的教友(如醫院及安老院裏的教友)。
按照天主教的教律,信徒可以選擇只領聖體,不領聖血,因為天主教會相信,麵餅或葡萄酒經祝聖後,已蘊含整個基督。以往只有主禮的司鐸才可在彌撒中領聖血,但梵蒂岡第二屆大公會議後的禮儀,亦准許參禮信徒在一些特殊慶典中亦可兼領聖體聖血。不同教區亦對此訂定不同習慣。
- 手領:(獲宗座認可的主教團地區)
- 信徒以十字座寶型,用手領受聖體,侍立在旁的司鐸或執事或送聖體員說「基督聖體」,信徒回答「阿們」;
- 口領:
- 神父(或送聖體員)將聖體(或先將聖體蘸聖血),放在信徒的舌頭上,司鐸或執事說「基督聖體」或「基督聖體聖血」,信徒回答「阿們」。
若司鐸或執事或送聖體員兼送聖體和聖血時,則不可把蘸了聖血的聖體放在信徒手上,而應放在其口中。
領受共融後,信徒回位先作個人祈禱「感謝聖體」,然後由主禮帶領「領聖體後經 (領主後經)」。在舊式教堂祭台前,有一排欄杆,信眾跪在欄前領受聖體。這種第二次梵蒂岡大公會議以前的習慣,隨着教宗本篤十六世上任,似有被恢復的趨勢。
信義宗
路德會信徒認為聖餐的效力是永恆的,與洗禮相同,所以必須虔敬跪在聖台前領受。
改革宗
在領聖餐之前,主領者會講述耶穌的經歷;先祝謝餅,後祝謝杯。有些教會聲稱餅要擘開領受,但也有教會以普通餅乾代替。
限制
東正教
天主教
- 《救贖聖事訓令》:92.每位信友常有權利選擇用口恭領聖體。在主教團獲宗座認可准予手領聖體的地區,如領聖體者欲以手領方式領受,則必須為他送聖體。不過應格外留意的是,領聖體者應即時在送聖體員面前領下聖體,以免有人用手把聖體帶走。假若有褻瀆聖體的危險,則不應以手領方式分送聖體。
- 已經受過洗禮的天主教小孩,要先上初領聖體班,做修和聖事後才可以初領聖體,在此之前他們可以參與彌撒但不可領聖體,由神父為他們祝福。
- 犯重罪的信徒,要先辦妥告解(修和)聖事才可領受聖體。
- 《天主教法典》844條3項規定,東正教徒如果自動請求,並有相稱的準備,天主教神職人員可以合法地為他們施行懺悔、聖體和病人傅油聖事,所以東正教徒是可以領受天主教的聖體的。這項規定也適用於其他教會的人士,但該教會的聖事情況,須依教宗的判斷。
- 但是,若該位東正教徒原為天主教徒,即他的身份由天主教轉往東正教,則不能在天主教內領受聖體聖事,因為他已清楚表達拒絕天主教信仰。
- 非天主教的新教徒(主要指改革宗)、慕道者、教外人不可領聖體。
- 當天已領過聖體的教友,可於同一天內,在他們所參與的另一次感恩祭中再領聖體。
- 在領受聖體前一小時不准吃固體或流質食物,但可喝清水及藥物,稱為聖體齋,老年人、病人及照顅其者,可以不守聖體齋。
- 所有已經過初領聖體的教友,每年必須至少領一次聖體。
- 領聖體一般在感恩祭之中,但信徒也可以在感恩祭之外要求領聖體,這需要有合理的理由並遵照有關的禮儀。
- 《天主教法典》844條2項規定:「如有需要,或有真實神益的要求,只要能避免錯誤和信仰無差別論的危險,天主教徒在實際找不到或難以找到天主教聖職人員的情形下,可合法地由非天主教的聖職人員領受懺悔、聖體和病人傅油聖事,但上述聖事須在該教會內有效。」
- 離婚再婚的教友及與離婚者結婚而尚未獲教會解取前一段婚約及補禮的教友,不可領受聖體聖事
- 未得教會批准,而自行不在聖堂結婚的教友(即使只是一方是教友),在未補禮及未辦妥有關手續時不可領受聖體聖事
天主教與東正教對互領共融聖事的原則
- 要達到全面的共融,必要在信仰、體制(聖統制及教會生活)和聖事三方面相通。
- 雖然雙方都有善意和努力去促進合一,作出貢獻,但事實上,目前兩個教會仍沒有全面共融。
- 雙方教會都認同在教會全面共融後,才可互領聖事,尤其聖體聖事作為共融合一的有效標記和體現。
聖公會
- 曾規定未領堅振但已領洗的聖公會信徒不得領聖餐,但現在已廢除。
- 允許其他宗派的基督徒在儀式中領聖餐。
- 非信徒不得領受
信義宗
- 非信徒不得領受,小孩子不得領受。
改革宗
- 非信徒不得領受,未接受洗禮不得領受。
- 允許不同來宗派的基督徒來領聖餐,甚至舉行聯合聖餐禮。
基督教各教派的觀點
不同觀點的形成,主要是由於各教派主要人物,對於耶穌在設立聖餐時所講的話有不同的註解。
例如耶穌說,「這是我的身體,這是我立約的血(馬太26:26-28)」,又說「我的肉真是可吃的,我的血真是可喝的(約翰6:55)」,其中的「這是」和「真是」各有不同的解釋。馬丁路德和慈運理本一同致力改革,後來因對「這是」二字的觀點不同而分道揚鏢。
東正教
東正教沒有為聖餐禮下任何定論,他們相信耶穌親臨在聖餐中。東正教徒不使用「聖餐禮」這個名詞,他們稱這種儀式為稱為「事奉聖禮」∕「神聖禮儀」神聖禮儀。在聖餐禮等儀式上,東正教不與其他基督宗派共融,並且認為,他們進行這些儀式的方式是由使徒傳承下來的,是最純正的。
變質說
天主教會在特倫多大公會議上宣佈:「藉着餅與酒的被祝聖,餅的整個實體,被轉變成為我主基督身體的實體;酒的整個實體,被轉變成為祂寶血的實體。這種轉變,天主教會恰當地、正確地稱之為餅酒的實體轉變。」 天主教徒稱此為聖體聖事/感恩聖事/共融聖事。
合質論
從天主教的變質論演變而成。信義宗主張基督的身體和血液,真實存在餅酒中,凡參與者都能真實領受,但這卻不是說餅酒的實質變化,而是說基督的體血在其元素中共存,與餅酒之質合二為一。
臨在說
由聖公會主張,他們相信基督實際臨在於餅酒之中,稱為真實的臨在(Real presence),意思是當基督徒憑着信心來領受聖餐的時候,就實際地領受了基督的聖體及寶血。
十六世紀英國聖公宗神學之父Richard Hooker稱領聖餐為「分享基督」(participation of Christ),聖公會信徒認為聖餐禮除了是教會群體紀念基督之外,也是把人與基督聯合起來的途徑,他們認為通過吃聖餐可以分享基督的生命。
象徵說
慈運理及多半的改革宗的主張,認為舉辦聖餐,是為紀念耶穌,幫助人決定其意志,餅酒依然是餅酒,並沒有耶穌和餅酒同在,那只是象徵而已。
加爾文主義
加爾文的主張介於路德和慈運理之間,因此他的聖餐觀甚為複雜,雙方面的看法都有,但他卻無法使前兩位的主張合而為一。
事實上,餅和酒經過祝謝後是難以考證出現了什麼的變化,所以以上的各種說法都是沒有在現實中的支持,是很難說中當中誰對誰錯的,而僅僅是一種宗教上的爭論和看法。
外部連結
http://www.catholic.org.tw/bible/inde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