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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 從基督自述證其神性
聲明:本文主要摘自網頁貳 從基督自述證其神性, 以便基督徒朋友作資料查詢和學習之用。無任何商業目的! |
《基督論》1 |
第壹章 緒論——聖道的奧秘 |
壹 敬虔的奧秘――異教的虛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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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 奇妙的神恩――基督的降世 |
叄 無量的神智――基督的位格 |
肆 上帝的啟示――奧秘的顯明 |
第貳章 基督的神性 |
壹 緒言 |
貳 從基督自述證其神性 |
叄 從各種見證證真神牲 |
肆 從神的屬性證具神性 |
伍 從神的尊號證其神性 |
陸 從王的「先存」證真神性 |
柒 從童女所生證其神性 |
捌 從完全無罪證其神性 |
玖 從各種神跡證其神牲 |
拾 結論――神性教義之重要性 |
第叄章 基督的人性 |
壹 緒論 |
貳 基督人性的真實性 |
叄 基督人性的完整性 |
肆 基督人性的必要性 |
伍 基督人性的重要性 |
第肆章 二性之聯合 |
壹 二性聯合的性質 |
貳 二性聯合的確證 |
叄 二性聯合的真諦 |
肆 二性聯合之謬論 |
伍 二性聯合的結果 |
陸 二性聯合的奧秘 |
第伍章 基督的地位 |
引言 |
第一部 卑微之境 |
總說 |
壹 基督降生 |
貳 基督受苦 |
叄 受死埋葬 |
肆 降在陰間 |
第二部 尊榮之境 |
總說 |
壹 基督復活 |
貳 基督升天 |
叄 基督登位 |
肆 基督再臨 |
第陸章 基督的職分 |
緒論 |
壹 先知的職分 |
貳 祭司的職分 |
叄 君王的職分 |
第柒章 基督的教義(上) |
引言 |
第一部 改教以前之教義 |
壹 以貧派 |
貳 幻影派 |
叄 亞流派 |
肆 亞波內利派 |
伍 聶斯托利派 |
陸 游提克斯派 |
柒 嗣子說 |
捌 經院派 |
玖 結論――基督論之準繩 |
第捌章 基督的教義(下) |
第二部 改教以後的教義 |
壹 改正宗的教義 |
貳 路德宗的教義 |
叄 改教後的異端 |
肆 新神學的偏差 |
第玖章 結論——人類的救主 |
壹 凡俗型的基督論 |
貳 超凡性的基督觀 |
叄 基督超凡的確證 |
肆 人類得救的根基 |
貳 從基督自述證其神性
一、自知是神
主耶穌神性最重要的證據,乃是他自己的見證,他自知他就是上帝,他對反對他的法利賽人說:「我雖然為自己作見證,我的見證還是真的,因我知道我從哪裡來,往哪裡去;……你們的律法上也記著說:『兩個人的見證是真的。』我是為自己作見證,還有差我來的父也是為我作見證。』(約八14-18)倘使他不是真神,則他必是一位大言欺世的騙子,或神經失常的瘋子,斷不能為世人所信從而敬拜。聖經的記載,使我們很清楚地看到,他就是上帝。其一,他自稱有神的屬性:他有永生(約一七2-3);他無所不能(約一四14;太二八20);無所不知(太一一27);無所不在(太一八20,二八20 ;約三13)。其次,他自稱有神的特權;他應受敬拜(太一四33),是安息日的主(可二28)能行神跡(太一一4-5,一四19一21,一五30一31;路八41-56,九1-2;約一一40一44);有赦罪之權(太九2-7;……);為末日審判者(太七21一23,一三41-43,一九28,二五31-46;可一四62;路九26,二二69一70)。
二、為神之子<o:p></o:p>
主耶穌基督自己的見證,至少可從他十二歲時說起,當他父母回到耶路撒冷去找他;他回答說:「為什麼找我呢?豈不知我應當在我父的家裡嗎?」(路二50)他這句話,當時雖令其父母不明白,但卻是他的教訓的根本道理。因此,在惡園戶的比喻中,他自比他是承受葡萄園產業的兒子;這是表明他的地位身分,乃是高過一切先知(太二一33、45)。其次,在他為門徒的禱告中,他求父使他和父一同享榮耀,就是未有世界以先,他同父所有的榮耀(約一七5)。複次,當他受審公開答覆大祭司的時候,他公然承認他是上帝的兒子;並說:「後來你們要看見人子,坐在那權能者的右邊,駕著天上的雲降臨。」(太二六63一65,並參一○32一33,一六17、27)
三、與父合一<o:p></o:p>
約翰福音十四至十六章所記載的主耶穌對門徒所講的話,乃完全是上帝講的話。他在十四章開始時,便吩咐他的門徒要信他如同信父。他宣稱要到天上去為他的門徒預備住處,並應許必再來接他的門徒到他那裡去。他說他是道路、真理和生命;若不藉著他,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又說:「人看見了我,就是看見了父」,「我在父裡面,父在我裡面」,又說凡恨他的,便是恨他的父。凡父所有的,都是他的。他又宣稱,他是生命之源,信徒要常在他裡面。他從父出來,到了世界;又離開世界到父那裡去。他和父原為一。
四、允賜聖靈<o:p></o:p>
他一再應允賜聖靈給他的信徒,在他受難以前,他說:「我要求父,父就另外賜給你們一位保惠師,叫他永遠與你們同在,就是真理的聖靈……」(約一四16一17)在他復活以後,升天之前,他又說:「我要將我父所應許的降在你們身上,你們要在城裡等候,直到你們領受從上頭來的能力。」(路二四49)「但聖靈降臨在你們身上,你們就必得著能力,並要在耶路撒冷、猶太全地,和撒瑪利亞,直到地極,作我的見證。」(徒一8)他的應許,在五旬節果然應驗(徒二14)。這尤為主耶穌基督神性之有力見證。
五、三位一體<o:p></o:p>
當他復活以後,升天之前,吩咐門徒往普天下傳道之時,他說:「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都賜給我了。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浸。……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太二八18一20)關於這段經文,神學家華斐德(Dr.B. B.Warfield)加以注釋說:「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都賜給我了,」這乃是說他是無所不能的。當地應許「我就常與你們同在,」那便是說,他是無所不在,無所不知的。當他吩咐要「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浸」,那便是宣告他自己便是三位中之一位。他並未說,奉父、子、聖靈,諸名(Names),這是證明上帝只是一位;亦未說「in the name of the Father, Son and Ho1y Spirit」。仿佛父、子、聖靈,是一位:而是說「in the name of the Father, the Son and the Ho1y Spirit」,在每一位前有一個冠詞「The」,這當然乃是說父、子、聖靈,是三位一體的(Trin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