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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 教會的角色
宣教事工有兩方面:一面是神的;一面是人的。在第二部,我們討論過神的一方面;現在我們要討論人的一方面。聖經教導我們許多關於神的主權,也教導我們關於人的責任。在宣教事業上,兩者是相輔並行的。
神是全能的,這是說,他能按自己聖潔的本性作任何的事。他是有主權管理宇宙的主。他按自己的旨意,用自己的權能,為自己的榮耀,行作萬事。但有一事我們必須清楚:神是有道德的神。在他一切所行的,無不公義;在他一切所作的,都有慈愛(詩一四五17)。他是根據自己、永遠的公義,良善,和真實的本性去揀選和決定要作的事。他的作為若有限制的話,那是他自己願意自我限制的。
教會在創造中的神跡和使命
神按自己的計劃和目的創造,救贖,審判。他是自有永有超然的統治者。用自己權能的命令托住萬有。但在某些事上他故意自我限制主權,讓信徒在某些事上負責任,好像他對所決定的事負責任一樣。創世記第一、二章中清楚啟示這真理:
神方面的神跡: 神創造天地,為要來的人類作預備。 神創造動植物第一個形式。 神按自己的形像創造第一對夫婦,亞當與夏娃。
人方面的使命: 人受託修理花園,管理大地。 一次受造,以後動植物各從其類,自行繁殖。 人按神所賦予的生命力,生養眾多,遍滿全地。 神的工作是按他超然的能力而作。人的工作是按人自然的力量去完成。因此,神跡是屬於神的,使命是屬於人的。
人類是神創造的傑作。神要人按他所定的法則生活工作,與他同工。為達到這個目的,神賜人權柄管理海中的魚,空中的飛禽,地上的走獸。他們都服從人的管理。神這樣安排,事就這樣成了。人享受比神低一點的主權。但也得著所賜的榮耀為冠冕(詩八5)。
洪水之後,神應許挪亞,在地還存留的時候,他要維持生物界與自然界的秩序,供應生存的需要(創八22)。然而人仍要盡責春耕秋收。神有能力叫馬鈴薯生長,不需人力。但他預備了陽光、土壤、水份、種子後,不再多作。他要人鋤地,耕種,收成。這是自然界的定律。農夫忽略這定律,必無收成。
神施恩時十分慷慨,但運用能力時,卻十分經濟。當人盡力後,仍不能作成,那麼神才用神續去幫助人。有人拒絕神跡,有人單靠神跡。兩者都錯了。創造是神的工作,因為人作不到。管理大地是人的能力作得到的事,所以神就讓人去作了。這是神叫人與他同工,這是令人何等榮幸的事!
在舊約中我們看神與人在創造與救贖上的同工。當神決定以洪水毀滅世界,他命令挪亞造方舟。當神決定拯救以色列人從埃及為奴之地出來時,他差遣摩西為領袖。當神權統治轉為君王統治時,他揀選合他心意的大衛為王。當神要刑罰其子民時,他興起外邦的王尼布甲尼撒將他們握到巴比倫去。當他要挽救以色列人脫離哈曼之手時,他讓以斯帕坐在皇后的寶座上。當他要帶子民歸回應許之地時,他興起以斯拉、尼希米、和所羅巴伯。
教會在救贖中的神跡和使命
在新約中我們也同樣看到神與人同工的真理。神行神跡,人執行使命。神跡包括三件歷史性的事件:耶穌基督的道成肉身,為贖罪而死,和身體復活。
神差他的兒子,道成肉身,用布包著放在馬槽里,神的兒子道成肉身為人子。藉著死和復活,叫相信的人與他和好(林後五19)。這實在是世界歷史中的大事。
在新約中清楚記載道成肉身的目的。耶穌說,「人子來,為要尋找拯救失喪的人」(路十九10。保羅說,「基督耶穌降世,為要拯救罪人」(提前一15)。約翰說,「父差子作世人的救主」(約壹四14)。
在救贖人類的事工上,除了神的兒子替死和復活以外,沒有別的方法可以取代。四福音記載耶穌三年多公開的服事,明顯的是著重在最後的受難周。他來世主要的目的,不是活在這世界,乃是為替罪人死。
主被釘在十字架上有雙方面的苦難:頭三小時是肉身的苦難。是出於人的手,顯明人對他的忿怒。後三小時是靈里的苦難。出於神的手,顯明神對罪的震怒。起初他毫無怨言,勝過仇敵,為他們禱告;後三小時,他的心靈被罪壓傷(賽五三5),成為贖罪祭(賽五三10)。彼得說,「他被掛在木頭上,親身擔當了我們的罪」(彼前二24),保羅進一步說,「神使那無罪的,替我們成為罪」(林後五21)。耶穌在十字架上,站在我們的地位,「替我們成為罪」,這種贖罪的奧秘,我們實在無法明白。世上還沒有一個神學家能以理性探其究竟。
第三件大事就是復活。如果福音故事以釘十字架為結束,那就沒有救恩,沒有福音,沒有教會,更沒有宣教事工。但他不以十字架為結束,乃從死里復活。基督的死與復活是聯在一起的。保羅說,「耶穌被交給人,是為我們的過犯;復活,是為叫我們稱義」(羅四25)。這兩件事聯在一起,同為福音的要素」(林前十五 3-4)。
有人因為沒有看見人從死里復活,所以拒絕復活的真理。但基督的復活是獨特的。他的一切都是獨特的:由童貞女而生,無罪的品格,贖罪的替死,得勝死亡的復活,榮耀的升天。只有他有那得勝罪惡的生命,為何他不能得勝死亡而復活呢?耶穌自己宣告說,復活在我,生命在我,又要叫一切信他的人復活。如果他屈服在死亡權下而沒有復活,他怎能救贖我們呢?
使徒來了,這就是人在救贖工作上的使命。基督完成救贖,但他沒有傳揚救恩,因為這是門徒的責任。主復活後在世上只有四十天,鼓勵失望的信徒,除去他們的懼怕,堅固他們的信心,指導他們的前程。他復活後,再沒有參與公開的事奉。他完成救贖事工中神跡的部分後,就工完身退,回到天父的家中去。
在他升天之前,他將宣教大使命的責任託付門徒。四福音以不同的筆法紀錄。路加在行傳一章八節再記載一次。基督已完成他的使命,我們也必須完成我們的使命。他預備福音,但不傳講福音;我們不能預備福音,故要傳揚福音。
遠在耶穌釘十字架之前,他已教導門徒這重要的功課。在門徒中,他選出十二使徒學習負軛(太十一29),執行宣教使命(約廿21)。為使他們日後能善於執行宣教使命,他用盡時間、思想、輔導、禱告來訓練他們。又賜給他們權柄,奉他的名趕逐污鬼,醫病,潔淨麻瘋。宣揚福音。
在施行神跡時,他要門徒與他同、心同工,他運用門徒的資才過於自己的資才。在水酒的第一個神跡中,他本可以獨行其事,從無變酒,但他選用水變酒,又用人力從井中打水上來。僕人不能變水為酒,但他們能從井裡打水。主耶穌要人盡所能的去作,當他們無能為力時,他的能力就彰顯出來,這就是神人同工的真理。
主所行最大的神跡,該是叫拉撒路從死里復活。他本可單獨行事。但仍叫他們去作二件他們能力作得到的事。他對馬大說,「請將石頭挪開」。難道他自己無力挪開石頭麼?石頭不挪開,就不能叫拉撒路復活麼?絕對不是的。他叫馬大作這事,是要教導他,神與人合作的功課。
宣教士的使命
門徒學好這功課麼?答案在使徒行傳裡面。當耶穌完成救贖大工歸回天家時,本來是膽怯、懼怕、固執、不信的門徒,五旬節後卻成為大勇大智的使徒。當聖靈降臨在他們身上,他們就得若能力,對聖經有新的亮光(徒二16;25-28;34-35)。作見證有新的膽量(徒四13;21),服事有新的能力(徒五 12-16),進取有新的精神(徒五1-11;六1-7)。
神跡停止,人的使命就開始。耶穌去了,但聖靈來臨。藉著聖靈的能力,他們準備將福音傳遍地極。他們遵主吩咐,由耶路撒冷開始,不久就將主的道充滿全城 (徒五28)。福音再傳到猶太和撒瑪利亞去。不久教會就在猶太、加利利和撒瑪利亞各地林立(徒九31)。彼得到哥尼流家去,就開了傳福音給外邦人的門(徒十章)。不久保羅上台,成為歷代最偉大的福音使者。
在使徒行傳中,教會充分地認識宣教使命。當時教會就是差會。早期的教會史,就是宣教史。使徒行傳除了第十五章,都是記載使徒在羅馬帝國境內的宣教史。第十五章的教會會議,也與宣教有直接的關係,教會決定承認外邦信徒與猶太信徒有同等的地位。
使徒們親眼見過救贖的神跡(約壹一1-3)。當時他們都在場(彼後一18),他們深信神在基督里叫人與自己和好(林後五19)。他們也深信神將傳揚救恩的使命託付他們,叫他們作和好的使者。他們見證說,「我們作基督的使者,就好像神藉我們勸你們一般,我們替基督求你們與神和好」(林後五20)。福音榮耀的事實就是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羅十13)。但保羅問說,「人未曾信他,怎能求他呢?未曾聽見他,怎能信他呢?沒有傳道的,怎能聽見呢」(羅十 14)。這不是美麗的修辭,乃是合理的事實。雖然福音對猶太人是絆腳石,對外邦人是愚拙。但神仍命定要藉著人去傳福音,才叫人得救。在行傳中的例子,沒有一個人得救是不需要人去傳福音的。在傳福音的事上,神一直尋找人與他同工。
埃提阿伯的太監,是個改信猶太教的外邦人,所以必須上耶路撒冷禮拜。在歸程中,他雖有舊約,但仍不認識耶穌基督。聖靈呼召腓利南下,到沙漠去見這位同埃提阿伯的旅客。腓利見他念以賽亞書五十三章,便問他說,「你所念的,你明白麼?」他回答說,「沒有人指教我,我怎能明白呢?」(徒八30-31)。人有聖經是不夠的,他需要一個人向他解明真理。
哥尼流是羅馬的百夫長,他的禱告善行蒙神悅納,但他仍需要聽福音。神怎樣作工呢?他差天使告訴哥尼流去找一個傳福音的人。並將姓名地址告訴他。
在掃羅悔改的事上,神用兩個人幫助他。一是司提反,一是亞拿厄亞。掃羅是基利家大數城的人,必是該會堂的長老。他會與司提反在基利家人的教會中辯論,當面衝突(徒六9)。司提反以智慧和聖靈的能力說話,眾人抵擋不住。掃羅是拉比的領袖,必感受司提反話語中超人的能力。在他往大馬色路上去時,因為看見主的大光,眼睛瞎了。神又用當地的一位信徒亞拿尼亞去幫助他,介紹給當地教會。掃羅成為一位大使徒,是神用一位平信徒去幫助的。
神與人合作是不變的原則麼?如果是的話,那麼教會衰退,宣教事工不振作是誰的過失呢?未聽福音的外邦人都要滅亡麼?我們的答案是:他是審判全地的主 (創十八25),他所行的無不公義,他所作的都是聖潔(詩一四五17)。他將傳福音叫萬民作他的門徒的責任交給教會,所以教會必須負起這使命。教會若失去宣教的本質,就是背棄自己的信仰,辜負神的託付。
有人自我安慰說,我在宣教事工上失敗,神會興起別人來代替。但耶穌說,「神分派各人當作的工」(可十三34)。神指定每個人有其應作的工作。神沒有選召人去作那人已失敗的工作。
又有人說,神的主權可以不用人的幫助而叫外邦人信主。這錯誤的神學思想叫更正教在改教之後,有二百年之久沒有向外傳福音。聖經清楚教導我們,神要藉著教會帶領外邦人得救。教會如果在這使命上失敗,神要向我們算帳。我們不能說,「神會負責去救外邦人」,兩袖手旁觀!這是無知的幻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