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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 教會的角色

出自基督徒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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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umbup.jpg 本書原文來自宣教神學的聖經基礎 賈禮榮黃彼得

宣教神學的聖經基礎
譯者序
第一部 宣教神學的聖經根據
     第一章 舊約中的宣教神學
     第二章 四福音中的宣教神學 
     第三章 使徒行傳中的宣教神學
     第四章 保羅的宣教事業
第二部 三位一體的神在宣教中的地位
     第五章 神的主權
     第六章 基督的主宰權
     第七章 聖靈的職事
第三部 宣教神學的必須
     第八章 宣教士的使命
     第九章 異教徒的命運
     第十章 基督教福音的性質
第四部 宣教的前後史
     第十一章 基督教信仰的獨特性
     第十二章 主的復活與宣教
     第十三章 主的升天與宣教
     第十四章 五旬節與宣教
     第十五章 主再來與宣教
第五部 宣教的屬靈動力
     第十六章 撒但的對抗
     第十七章 人的忿怒
     第十八章 教會的角色
     第十九章 神跡的地位
     第廿章 禱告的能力

  宣教事工有兩方面:一面是神的;一面是人的。在第二部,我們討論過神的一方面;現在我們要討論人的一方面。聖經教導我們許多關於神的主權,也教導我們關於人的責任。在宣教事業上,兩者是相輔並行的。

  神是全能的,這是說,他能按自己聖潔的本性作任何的事。他是有主權管理宇宙的主。他按自己的旨意,用自己的權能,為自己的榮耀,行作萬事。但有一事我們必須清楚:神是有道德的神。在他一切所行的,無不公義;在他一切所作的,都有慈愛(詩一四五17)。他是根據自己、永遠的公義,良善,和真實的本性去揀選和決定要作的事。他的作為若有限制的話,那是他自己願意自我限制的。


教會在創造中的神跡和使命

  神按自己的計劃和目的創造,救贖,審判。他是自有永有超然的統治者。用自己權能的命令托住萬有。但在某些事上他故意自我限制主權,讓信徒在某些事上負責任,好像他對所決定的事負責任一樣。創世記第一、二章中清楚啟示這真理:

  神方面的神跡:   神創造天地,為要來的人類作預備。   神創造動植物第一個形式。   神按自己的形像創造第一對夫婦,亞當與夏娃。

  人方面的使命:   人受託修理花園,管理大地。   一次受造,以後動植物各從其類,自行繁殖。   人按神所賦予的生命力,生養眾多,遍滿全地。   神的工作是按他超然的能力而作。人的工作是按人自然的力量去完成。因此,神跡是屬於神的,使命是屬於人的。

  人類是神創造的傑作。神要人按他所定的法則生活工作,與他同工。為達到這個目的,神賜人權柄管理海中的魚,空中的飛禽,地上的走獸。他們都服從人的管理。神這樣安排,事就這樣成了。人享受比神低一點的主權。但也得着所賜的榮耀為冠冕(詩八5)。

  洪水之後,神應許挪亞,在地還存留的時候,他要維持生物界與自然界的秩序,供應生存的需要(創八22)。然而人仍要盡責春耕秋收。神有能力叫馬鈴薯生長,不需人力。但他預備了陽光、土壤、水份、種子後,不再多作。他要人鋤地,耕種,收成。這是自然界的定律。農夫忽略這定律,必無收成。

  神施恩時十分慷慨,但運用能力時,卻十分經濟。當人盡力後,仍不能作成,那麼神才用神續去幫助人。有人拒絕神跡,有人單靠神跡。兩者都錯了。創造是神的工作,因為人作不到。管理大地是人的能力作得到的事,所以神就讓人去作了。這是神叫人與他同工,這是令人何等榮幸的事!

  在舊約中我們看神與人在創造與救贖上的同工。當神決定以洪水毀滅世界,他命令挪亞造方舟。當神決定拯救以色列人從埃及為奴之地出來時,他差遣摩西為領袖。當神權統治轉為君王統治時,他揀選合他心意的大衛為王。當神要刑罰其子民時,他興起外邦的王尼布甲尼撒將他們握到巴比倫去。當他要挽救以色列人脫離哈曼之手時,他讓以斯帕坐在皇后的寶座上。當他要帶子民歸回應許之地時,他興起以斯拉、尼希米、和所羅巴伯。


教會在救贖中的神跡和使命

  在新約中我們也同樣看到神與人同工的真理。神行神跡,人執行使命。神跡包括三件歷史性的事件:耶穌基督的道成肉身,為贖罪而死,和身體復活。

  神差他的兒子,道成肉身,用布包着放在馬槽里,神的兒子道成肉身為人子。藉着死和復活,叫相信的人與他和好(林後五19)。這實在是世界歷史中的大事。

  在新約中清楚記載道成肉身的目的。耶穌說,「人子來,為要尋找拯救失喪的人」(路十九10。保羅說,「基督耶穌降世,為要拯救罪人」(提前一15)。約翰說,「父差子作世人的救主」(約壹四14)。

  在救贖人類的事工上,除了神的兒子替死和復活以外,沒有別的方法可以取代。四福音記載耶穌三年多公開的服事,明顯的是着重在最後的受難周。他來世主要的目的,不是活在這世界,乃是為替罪人死。

  主被釘在十字架上有雙方面的苦難:頭三小時是肉身的苦難。是出於人的手,顯明人對他的忿怒。後三小時是靈里的苦難。出於神的手,顯明神對罪的震怒。起初他毫無怨言,勝過仇敵,為他們禱告;後三小時,他的心靈被罪壓傷(賽五三5),成為贖罪祭(賽五三10)。彼得說,「他被掛在木頭上,親身擔當了我們的罪」(彼前二24),保羅進一步說,「神使那無罪的,替我們成為罪」(林後五21)。耶穌在十字架上,站在我們的地位,「替我們成為罪」,這種贖罪的奧秘,我們實在無法明白。世上還沒有一個神學家能以理性探其究竟。

  第三件大事就是復活。如果福音故事以釘十字架為結束,那就沒有救恩,沒有福音,沒有教會,更沒有宣教事工。但他不以十字架為結束,乃從死里復活。基督的死與復活是聯在一起的。保羅說,「耶穌被交給人,是為我們的過犯;復活,是為叫我們稱義」(羅四25)。這兩件事聯在一起,同為福音的要素」(林前十五 3-4)。

  有人因為沒有看見人從死里復活,所以拒絕復活的真理。但基督的復活是獨特的。他的一切都是獨特的:由童貞女而生,無罪的品格,贖罪的替死,得勝死亡的復活,榮耀的升天。只有他有那得勝罪惡的生命,為何他不能得勝死亡而復活呢?耶穌自己宣告說,復活在我,生命在我,又要叫一切信他的人復活。如果他屈服在死亡權下而沒有復活,他怎能救贖我們呢?

  使徒來了,這就是人在救贖工作上的使命。基督完成救贖,但他沒有傳揚救恩,因為這是門徒的責任。主復活後在世上只有四十天,鼓勵失望的信徒,除去他們的懼怕,堅固他們的信心,指導他們的前程。他復活後,再沒有參與公開的事奉。他完成救贖事工中神跡的部分後,就工完身退,回到天父的家中去。

  在他升天之前,他將宣教大使命的責任託付門徒。四福音以不同的筆法紀錄。路加在行傳一章八節再記載一次。基督已完成他的使命,我們也必須完成我們的使命。他預備福音,但不傳講福音;我們不能預備福音,故要傳揚福音。

  遠在耶穌釘十字架之前,他已教導門徒這重要的功課。在門徒中,他選出十二使徒學習負軛(太十一29),執行宣教使命(約廿21)。為使他們日後能善於執行宣教使命,他用盡時間、思想、輔導、禱告來訓練他們。又賜給他們權柄,奉他的名趕逐污鬼,醫病,潔淨麻瘋。宣揚福音。

  在施行神跡時,他要門徒與他同、心同工,他運用門徒的資才過於自己的資才。在水酒的第一個神跡中,他本可以獨行其事,從無變酒,但他選用水變酒,又用人力從井中打水上來。僕人不能變水為酒,但他們能從井裏打水。主耶穌要人盡所能的去作,當他們無能為力時,他的能力就彰顯出來,這就是神人同工的真理。

主所行最大的神跡,該是叫拉撒路從死里復活。他本可單獨行事。但仍叫他們去作二件他們能力作得到的事。他對馬大說,「請將石頭挪開」。難道他自己無力挪開石頭麼?石頭不挪開,就不能叫拉撒路復活麼?絕對不是的。他叫馬大作這事,是要教導他,神與人合作的功課。


宣教士的使命

  門徒學好這功課麼?答案在使徒行傳裏面。當耶穌完成救贖大工歸回天家時,本來是膽怯、懼怕、固執、不信的門徒,五旬節後卻成為大勇大智的使徒。當聖靈降臨在他們身上,他們就得若能力,對聖經有新的亮光(徒二16;25-28;34-35)。作見證有新的膽量(徒四13;21),服事有新的能力(徒五 12-16),進取有新的精神(徒五1-11;六1-7)。

  神跡停止,人的使命就開始。耶穌去了,但聖靈來臨。藉着聖靈的能力,他們準備將福音傳遍地極。他們遵主吩咐,由耶路撒冷開始,不久就將主的道充滿全城 (徒五28)。福音再傳到猶太和撒瑪利亞去。不久教會就在猶太、加利利和撒瑪利亞各地林立(徒九31)。彼得到哥尼流家去,就開了傳福音給外邦人的門(徒十章)。不久保羅上台,成為歷代最偉大的福音使者。

  在使徒行傳中,教會充分地認識宣教使命。當時教會就是差會。早期的教會史,就是宣教史。使徒行傳除了第十五章,都是記載使徒在羅馬帝國境內的宣教史。第十五章的教會會議,也與宣教有直接的關係,教會決定承認外邦信徒與猶太信徒有同等的地位。

  使徒們親眼見過救贖的神跡(約壹一1-3)。當時他們都在場(彼後一18),他們深信神在基督里叫人與自己和好(林後五19)。他們也深信神將傳揚救恩的使命託付他們,叫他們作和好的使者。他們見證說,「我們作基督的使者,就好像神藉我們勸你們一般,我們替基督求你們與神和好」(林後五20)。福音榮耀的事實就是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羅十13)。但保羅問說,「人未曾信他,怎能求他呢?未曾聽見他,怎能信他呢?沒有傳道的,怎能聽見呢」(羅十 14)。這不是美麗的修辭,乃是合理的事實。雖然福音對猶太人是絆腳石,對外邦人是愚拙。但神仍命定要藉着人去傳福音,才叫人得救。在行傳中的例子,沒有一個人得救是不需要人去傳福音的。在傳福音的事上,神一直尋找人與他同工。

  埃提阿伯的太監,是個改信猶太教的外邦人,所以必須上耶路撒冷禮拜。在歸程中,他雖有舊約,但仍不認識耶穌基督。聖靈呼召腓利南下,到沙漠去見這位同埃提阿伯的旅客。腓利見他念以賽亞書五十三章,便問他說,「你所念的,你明白麼?」他回答說,「沒有人指教我,我怎能明白呢?」(徒八30-31)。人有聖經是不夠的,他需要一個人向他解明真理。

  哥尼流是羅馬的百夫長,他的禱告善行蒙神悅納,但他仍需要聽福音。神怎樣作工呢?他差天使告訴哥尼流去找一個傳福音的人。並將姓名地址告訴他。

  在掃羅悔改的事上,神用兩個人幫助他。一是司提反,一是亞拿厄亞。掃羅是基利家大數城的人,必是該會堂的長老。他會與司提反在基利家人的教會中辯論,當面衝突(徒六9)。司提反以智慧和聖靈的能力說話,眾人抵擋不住。掃羅是拉比的領袖,必感受司提反話語中超人的能力。在他往大馬色路上去時,因為看見主的大光,眼睛瞎了。神又用當地的一位信徒亞拿尼亞去幫助他,介紹給當地教會。掃羅成為一位大使徒,是神用一位平信徒去幫助的。

  神與人合作是不變的原則麼?如果是的話,那麼教會衰退,宣教事工不振作是誰的過失呢?未聽福音的外邦人都要滅亡麼?我們的答案是:他是審判全地的主 (創十八25),他所行的無不公義,他所作的都是聖潔(詩一四五17)。他將傳福音叫萬民作他的門徒的責任交給教會,所以教會必須負起這使命。教會若失去宣教的本質,就是背棄自己的信仰,辜負神的託付。

  有人自我安慰說,我在宣教事工上失敗,神會興起別人來代替。但耶穌說,「神分派各人當作的工」(可十三34)。神指定每個人有其應作的工作。神沒有選召人去作那人已失敗的工作。

  又有人說,神的主權可以不用人的幫助而叫外邦人信主。這錯誤的神學思想叫更正教在改教之後,有二百年之久沒有向外傳福音。聖經清楚教導我們,神要藉着教會帶領外邦人得救。教會如果在這使命上失敗,神要向我們算賬。我們不能說,「神會負責去救外邦人」,兩袖手旁觀!這是無知的幻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