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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誤聖經第二章

出自基督徒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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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認識《聖經》


呂沛淵 基要神學 創造的神 第3課 認識聖經

呂沛淵,《基要神學(一) ﹕創造的神》。Lomita,California: 海外校園雜誌, 與Argyle,Texas:大使命中心,2000(初版)。第三課,「認識《聖經》」, 頁 24-29。獲准轉載。

第3課 認識聖經

聖經是神的話,是祂賜給人類的啟示,主題是『耶穌基督的救恩』,能使人有智慧,因信基督耶穌而得救,因此聖經是『救恩之書』(約二十31;提後三15)。聖經是神的話語啟示,是透過聖靈的感動默示,寫成文字的特別啟示;所以,聖經說的,就是神說的,具有屬神的權威。


1. 救恩的啟示

1.1 話語的啟示

神創造人,賜人生命與祂自己相交團契;在伊甸園中,神向人說話來啟示祂的旨意計劃。神吩咐人說:要生養眾多,遍滿全地,治理全地(創一28-29);修理看守園子,園中一切果子都可吃,分別善惡樹的果子不可吃(創二16-17)。神說話,人聆聽,這是話語的啟示,在人被造之初就開始了,這是伊甸園生活的特色。『話語』是「神的形像」的重要部分,是位格與位格之間交流關係的主要表達。在人犯罪墮落之後,罪人無法從「普遍啟示」得知自己的罪孽何其深重,更不知所需的救贖為何,所以,神以「話語」宣告審判與救贖,啟示救恩之路;因此,話語成為神曉諭「救贖啟示」的主要途徑。聖經是神話語的啟示,曉諭救恩,是在人墮落之後賜下的,是超自然的「救贖啟示」。

1.2 成文的啟示

「特殊啟示」是藉着「神的顯現」,「先知之言」,「神蹟奇事」來傳達救恩信息。它啟示了神拯救罪人和世界的計劃,及其實現的方式。它光照人心,使人悔改得新生命,與神和好,過聖潔生活,預備人進入天家。「特殊啟示」不僅帶給我們救贖的信息,也帶來救贖的事實,豐富了我們對真理的認識,供應我們的生命長進所需。「特殊啟示」在歷史中的彰顯,是階段性漸進的,愈照愈明;其完美全貌在整本聖經完成記載時,表露無遺。

賜下「特殊啟示」的神,為要保守與傳揚救贖真理,建立祂的子民,堅固安慰祂的教會,免受「撒旦,世界,老我」的危害,遂將「特殊啟示」藉先知使徒之手寫成文字,成為『舊約與新約聖經』。整本聖經是「特殊啟示」的記錄,是作者們被聖靈感動默示,寫下成文的「神的話」。此後,唯有『聖經』才是「特殊啟示」,是神的兒女信仰與生活一切的根基。

1.3 聖經與聖靈

『啟示』,就命題內容(propositional revelation)而言,是「一次永遠」已經完成;從客觀真理來說,不會再有新的啟示,直到主基督再來。然而,『啟示』就實施應用(personal application)而言,則是「多次多方」繼續進行;就主觀領受而言,則指引光照連續不斷,使信徒進入真理遵行主道。所以,今日的教會要靠『聖經』與『聖靈』來生活,來認識神。因為『聖經』就是「神已說過的話,也是為每一時代所說的話」,而『聖靈』感動先知使徒寫下「神的話」並光照指引信徒明白遵行之。


2. 聖經的默示

『默示inspiration』(或譯「靈感」)是指:神藉着聖靈,保守祂的選僕將所領受的啟示,正確無誤地傳講或記載,以傳達給祂的子民,作永遠的見證。出三二16)。聖靈感動先知與使徒將所得的啟示,寫成聖經,共66卷(舊約39卷,新約27卷)。聖經的默示既是完全的,且是真實的,是信仰與生活的最高準則(提後三16-17):

2.1 徹底的默示

聖經的默示,就「範圍」而言,是「全面默示plenary inspiration」:神感動作者寫成聖經,保守他們所寫的每一部份都是神的話(彼後一21);就「遣詞用字」而言,是「字句默示verbal inspiration」:神直接引導作者使用人類語言說出神的話,所以聖經的一點一話都不能廢去(太五17-18)。

2.2 真實的默示

聖經的默示,就「內容」而言,是「絕對無謬無誤的默示infallible and inerrant inspiration」:既然神保守祂的選僕寫下聖經—祂的話,而祂的話就是真理,當然聖經是絕對無謬無誤的,聖經所說的一切,都是全然真實可信,在凡事上都是確實可靠的準則指引(約十七17;多一1-2)。


3. 聖經的權威

我們可能受他人或教會的見證影響,因而對聖經產生了敬意。然而,我們信服聖經的權威,主要不在於任何屬人的見證或教會的傳統,乃是完全在於神是聖經的真正作者,而神就是真理本身。聖經是神的話,是救恩的啟示,藉着聖靈默示所賜下的,所以聖經當然是真理的絕對最高權威,遠在人類理性,經驗,傳統這些次要權威之上,是你我生命存在的根基,生活動作的基準。聖經的權威,是清晰自明的,且是完備無缺的。

3.1 聖經的清晰perspicuity

雖然聖經裏所記載的並非每件事都一樣清楚,每個人所明白的程度也不盡相同,但是關於救恩福音與信仰生活,要人相信遵行的基本須知,則是一清二楚,在聖經各處皆有清晰詳解,即使是凡夫俗子也能明白,對救恩真理得着足夠的認識。因此,在神的特別保守護理之下,聖經原文被忠實抄寫保全至今,並且聖經所到之處,都翻譯成當地母語出版發行,使得所有人能閱讀明白在主基督裏的救恩;並且,將神的話豐豐富富存在心裏,以神所喜悅的方式來回應敬拜祂,並藉着聖經所生的忍耐安慰,可以得着盼望(羅十五4)。

3.2 聖經的全備sufficiency

關於神所要人領受的一切事情,神的榮耀,人的得救,信仰生活等全面的旨意,都完備無缺明文記載在聖經中,或在從聖經可得的必然結論裏。神藉着聖靈默示先知使徒寫成的聖經,是一次永遠的,作為建造教會的全備根基(弗二20)所以,無論何時何地,都不可增添或刪減聖經(啟二二18-19)。若以屬人的傳統或假託「新啟示」之名,在聖經之外增加或另立權威,則必是異端假道。換言之,聖經本身就是夠用的,叫屬神的人得以完全,預備行各樣的善事(提後三16-17)。

3.3 聖靈的光照

雖然聖經裏面到處充滿證據,顯明其為神的話,然而,最終而言,我們所以會完全接受且確實相信其屬神的權威與無謬的真理,乃是因為聖靈在我們內心所做的光照見證。此見證是藉者神的話,且伴隨神的話而成的。為了使明白聖經相信主耶穌基督而得救,聖靈的在我們內心的見證,是不可或缺的。正如聖靈為主耶穌作見證,聖靈也為主的話作見證,將認識神榮耀的光也照在聖經的話語上,使我們透過聖經能與主面對面的認識(林後三18;四6)。雖然查考討論,別人的見證,與自己的經歷,都能幫助我們預備我們來接受聖靈的內證,然而,此內在光照,完全是聖靈的主權大能作為。

3.4 聖經的解釋

既然聖經是神的話,每一基督徒就要認真研讀,按著正意分解真理的道(提後二15),運用遵行於生活中。我們不可照私意解釋,更不可無知強解,以免自取沈淪(彼後三16)。聖經是神的話,用人類語言寫成的,具人類語言的性質,所以要依照字義文法與歷史背景來觀察解釋,不可背離上下文,寓意亂解。新舊約聖經共66卷,是漸進的與合一的啟示,前後配合互補說明,因此,聖經是自解自明的;解釋聖經的最高準則就是「以經解經」:當我們讀到難解的經文,就要以他處較清楚易明的經文來解釋之。其實,解釋聖經最大的問題,不在聖經本身,乃在我們自己的心有無真正歸向主,有無除去心裏的帕子(林後三14-16)。讀經解經的最後目的,是將神的話運用在我們自己的生活處境中,作我們腳前的燈,路上的光。常常遵行主的話,就必曉得真理,而真理必叫我們得以自由;可見遵行聖經是明白聖經的先決條件,也是作主門徒的真正標誌(約八31-32)。


4. 基督與聖經

聖經每一卷書的目的,都是引導激勵我們識主更多,愛主更深,事主更誠。聖經是父神的啟示,除了聖子主耶穌和聖子所願意啟示的,沒有人知道聖父(太十一27)。所以,聖經就是「基督的話」,我們應當將之豐豐富富存在心裏(西三16)。聖父已將統治萬有的權柄交付與聖子(太二八18;西一15-20;弗一19-23);而聖經就是主基督牧養治理祂子民的主要工具。正如主基督的信寫給小亞細亞的七教會(啟二至三章),整本聖經就是祂寫給今日教會的信。基督的教會從古至今,皆以聖經作為正典,以之為最終的裁判標準,來解決一切信仰與生活上的爭論,因為聖經的權威就是教會元首主基督的權威。

基督見證聖經,聖經見證基督,互相印證彼此的權威,因此基督與聖經合而為一,是一體同源的權威。所以,「道成文字inscripturation」(聖經)的奧秘,與「道成肉身incarnation」(基督)的奧秘相似。基督是神的兒子,道成肉身,虛己取了奴僕的形像,成了人的樣式,來到世上(腓二6-7);聖經是神的話語,也屈尊取了奴僕的形式,使用人類的語言,進入時空。基督道成肉身,成為人子,但是沒有任何罪惡,是完美的救主;同樣的,神的話道成文字,寫成聖經,也就沒有任何錯誤,是完美的真理。感謝神,賜給我們這本聖經—成文的道,完美的救恩啟示,是活潑大有功效的真道,是主基督向你我說的話。感謝神,『主耶穌愛我我深知,因有聖經告訴我』。



□作業(討論題目):

1. 『聖經』是怎樣的一本書? 世人的看法為何? 『聖經』本身如何說?

2. 『聖經』是如何寫成的? 為甚麼其內容是完全真實,沒有任何錯誤呢?

3. 『聖經』與今日基督徒的關係為何?

4. 今天的我們,如何才能正確解釋遵行『聖經』?

5. 請說明『主基督』與『聖經』的密切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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