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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福音第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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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福音第四章
【約四1】「主知道法利賽人聽見 收門徒施洗比約翰還多,」
文意注解 「法利賽人聽見,」顯然這些猶太教領袖非常留意主耶穌的舉動,正如先前留意施洗約翰一樣(參一24)。
【約四2】「(其實不是耶穌親自施洗,乃是 的門徒施洗。)」
原文字義 「其實」然而,盡管。
文意注解 大概是主耶穌向眾人傳講悔改受浸的必要, 的門徒們就為悔改的人施浸;正像使徒保羅傳揚福音,但他自己很少給人施浸(參林前一14~17)。
話中之光 (一)人所『聽見』(參1節)的一切,「其實」常常不是實情,所以我們不可輕易聽信人言。
(二)主不是用水施洗, 乃是用聖靈與火施洗(參太三11)。
【約四3】「 就離了猶太,又往加利利去;」
原文字義 「離了」離開,出去。
文意注解 「 就離了猶太,」主耶穌離開猶太的原因或許有二︰(1)為了避免加深法利賽人的敵對(參1節),因為 的時候還沒有到(參七6);(2)為了避免 的門徒和施洗約翰的門徒之間的磨擦(參三26)。
話中之光 (一)主耶穌離開猶太,是因成功,非因失敗;傳道人在一處地方作成功了,也許正是主呼召他們離開的時候。
(二)我們作主工,有時也應當視環境因素,而知所進退。
(三)屬靈的人須能洞察隱情(參1節),防患于未然,並毅然決然跳出無謂的是非。
(四)因猶太人棄絕了主,加利利人就得蒙恩。照樣,因以色列人棄絕了主,外邦人就得蒙恩(參徒十三46;羅十一11)。
(五)約三章說出施洗約翰的靈──工作的成果都歸給主,因主而喜樂(參三26~30);約四章說出主耶穌的靈──不因成功而自居,反倒隱退謙讓(參1~3節)。
【約四4】「必須經過撒瑪利亞。」
原文字義 「必須」不得不,應當。
背景注解 從猶太地到加利利,猶太人通常繞道約但河東岸,經比利亞迂回而上,以避開撒瑪利亞;但若直接從耶路撒冷經過撒瑪利亞往北行進,其路程則較近,是為捷徑。
文意注解 「必須經過撒瑪利亞,」這個『必須』,是基于要在撒瑪利亞得著靈魂的使命(參13~15,39~42節),而非由于地理因素。
話中之光 主工人的行止,應當根據裡面屬靈的負擔來定規。
【約四5】「于是到了撒瑪利亞的一座城,名叫敘加,靠近雅各給他兒子約瑟的那塊地。」
原文字義 「靠近」鄰近,鄰接;「那塊地」一塊地,田地。
文意注解 「名叫敘加,」可能是示劍城(參創卅三18~19)東邊的一個小村莊,位于基利心山和以巴路山之間的山谷。
「靠近雅各給他兒子約瑟的那塊地,」雅各曾在示劍城外買了一塊地(參創卅三19),顯然后來他把『那塊地』賜給約瑟(參創四十八22;書廿四32)。
【約四6】「在那裡有雅各井。耶穌因走路困乏,就坐在井旁;那時約有午正。」
原文字義 「井」泉;「困乏」疲乏,勞累;「午正」第六時(照猶太計時法是中午十二點,照羅馬計時法是下午六點)。
文意注解 「在那裡有雅各井,」聖經曾一再提及亞伯拉罕和以撒掘井的事,但從未記載雅各曾經掘任何井;傳統上認為雅各井位在以巴路山山腳,它正處在由耶路撒冷北上加利利必經的路線上。
「耶穌因走路困乏,」主耶穌在 的人性裡,也會感覺到肉身的軟弱(參來二18;四15)。
靈意注解 「耶穌因走路困乏,就坐在井旁,」表徵基督為著遵行神的旨意,歷盡艱辛,渴望能更多得著罪人。
話中之光 (一)主耶穌雖然是神的兒子,但是當 行走在地上的時候,也會感到困乏、勞累,故坐在井旁休息。因此當我們行走在人生的道路中,感到困倦之時,也惟有主耶穌最能同情我們,安慰我們,因為 都經歷過了(參來四15)。
(二)當我們感到疲倦灰心的時候,應當仰望主(參來十二2~3)。
【約四7】「有一個撒瑪利亞的婦人來打水;耶穌對她說︰『請你給我水喝。』」
文意注解 「有一個撒瑪利亞的婦人來打水,」若照猶太人計時法,此時正是中午十二點,日頭非常炎熱。一般人通常是在傍晚時分出去打水,而這個婦人在此刻單獨出來打水,可能是因她素行不良(參18節),所以自慚形穢,或為眾鄰人所不齒,不愿與她結伴同行。
靈意注解 「耶穌對她說,請你給我水喝,」表徵基督乾渴著要拯救罪人。
話中之光 (一)撒瑪利亞婦人來打水,表明她是乾渴的;主耶穌向她要水喝,也表明 的乾渴。不但地上的心靈因沒有救主而感乾渴不滿足,並且天上的心靈也因還有罪人未被得著而感乾渴不滿足。
(二)「請你給我水喝,」主耶穌藉此要求,向那婦人啟示 有『活水』(參10節);當主向我們有所要求的時候,也正是 要向我們施恩的時候。
【約四8】「那時門徒進城買食物去了。」
文意注解 若按猶太計時法,那時正是該進午餐的時刻;若按羅馬計時法,則為進晚餐的時刻。
【約四9】「撒瑪利亞的婦人對 說︰『你既是猶太人,怎么向我一個撒瑪利亞婦人要水喝呢?』原來猶太人和撒瑪利亞人沒有來往。」
原文字義 「來往」共用(together-use),有關。
背景注解 撒瑪利亞是舊約時代北國以色列的主要地區,也是首都所在地(參王上十六24,29)。約在主前七百年,北國以色列被亞述人滅掉后,大部分猶太人被遷徙外地,並將異族人遷到境內諸城(參王下十七6,24)。從那時起,此地的人就成了猶太人和異族的混血種,其后裔就是撒瑪利亞人。歷史告訴我們,他們有摩西五經,並按這部分舊約敬拜神,但猶太人從不承認他們是猶太民族。
文意注解 「沒有來往,」是指『不共用器物』,因為一般猶太人認為所有撒瑪利亞人都是不潔淨的,若使用對方所用過的器具,就會成為不潔淨的。
猶太人和撒瑪利亞人並非全然『沒有來往』,因為主的門徒進撒瑪利亞的城買食物(參8節),事實上已經說明了他們之間有某種程度的來往。
【約四10】「耶穌回答說︰『你若知道神的恩賜,和對你說給我水喝的是誰,你必早求 , 也必早給了你活水。』」
原文字義 「恩賜」恩賞,賞賜;「活」流動的,有生氣的。
文意注解 「神的恩賜,」『恩賜』的原文專指神賜的恩惠,人的贈禮不用此字。
「和對你說給我水喝的是誰,」『和』字可作『下譯上』用法(參三5),意即『就是』;和上句連起來即『神的恩賜,就是對你說給我水喝的』,暗示 就是神的恩賜。
「 也必早給了你活水,」『活水』指從泉源涌出的水。
靈意注解 『活水』表徵基督作人的生命(參西三4),能滿足人的需要,歷久常新,永止乾渴。
話中之光 (一)基督乃是神最大的恩賜,是恩賜中的恩賜,是一切恩賜的根源。
(二)除了基督自己,沒有甚么能滿足人的。基督如果不是我們人生命的滿足,就沒有甚么能滿足我們了。離了基督,就沒有滿足。
(三)「你若知道神的恩賜...你必早求 ,」人所以未得著神的恩典,最大的原因乃在于『不知』──根本不知道神的恩典。
(四)神雖有豐盛的恩典,但人若不「求 」,就仍不能享受恩典;祈求乃是經歷神恩典的先決條件。
(五)神樂意向「求 」的人施恩,有時甚至人尚未求告,神就應允(參賽六十五24)。
【約四11】「婦人說︰『先生沒有打水的器具,井又深,你從那裡得活水呢?」
原文字義 「打水的器具」水桶(bucket)。
靈意注解 「打水的器具」表徵追求人生滿足的方法。
「井又深,」表徵人生艱苦,不容易得著滿足。
【約四12】「我們的祖宗雅各,將這井留給我們;他自己和兒子並牲畜,也都喝這井裡的水,難道你比他還大么?』」
原文字義 「牲畜」牛。
文意注解 「我們的祖宗雅各,」撒瑪利亞人雖然血統不純(參9節背景注解),但仍自以為是約瑟的后裔(參5節)。
靈意注解 『祖宗留給的井』表徵歷代祖先所累積並遺留給我們的傳統宗教、文化等,藉以應付人生各種的問題。
話中之光 本節啟示了一個原則︰我們必須破除傳統的觀念,才能得到基督豐滿的供應。
【約四13】「耶穌回答說︰『凡喝這水的,還要再渴;」
靈意注解 「凡喝這水的,還要再渴,」『這水』象徵物質享受和屬世娛樂的消遣。這些都不能解除人深處的乾渴,人無論喝了多少物質和屬世的『水』,還會再渴。這些『水』喝得越多,乾渴越加增。
話中之光 (一)人從地上的事物,雖然可以得著一些肉體和魂的滿足與快樂,但永遠不能解決靈裡深處的乾渴。
(二)人若沒有盼望,就不會失望;基督徒若不盼望屬世的水能解其乾渴,就不會再有乾渴而失望的感覺。
(三)凡存心盼望在這個世界裡得著發達、名聲、榮耀和財富的,難免會一直的乾渴;我們若不盼望得著世人的幫助、安慰、扶持等等,我們就會永遠不渴。
【約四14】「人若喝我所賜的水就永遠不渴;我所賜的水,要在他裡頭成為泉源,直涌到永生。』」
原文字義 「直涌」涌出,跳躍。
文意注解 「要在他裡頭成為泉源,」『泉源』的原文乃是『井』,但這井與那井(參6節)不同;這井是屬靈的,那井是屬物質和屬魂的。這句話也表明了主所賜的水的性質︰(1)不斷涌出的;(2)是滿溢的。
「直涌到永生,」『直涌』這個字的原文很有活力,含有『跳躍起來』的意思;可見這活水乃是一種活潑有能力,在人裡面是有動作和表現的。『到永生』表明長遠不息。
話中之光 (一)是的,主耶穌實在是我們人生的滿足,因為 所賜的水,乃是在我們裡面成為泉源,一直涌流,永遠使我們的人生滋潤、滿足。
(二)「直涌到永生,」『永生』是客觀而抽象的,但生命之水的『涌』流,卻是主觀而具體的;信徒是根據對屬神生命的享受,來認識並體驗這個生命。
(三)世上的快樂都是有限度的,並且不能真正滿足人的渴望;但基督給人的祝福,則不僅使人滿足,且是多得容不下。
(四)世上的快樂至多只能持續短短數年,但基督所賜的快樂能存到永生。
【約四15】「婦人說︰『先生,請把這水賜給我,叫我不渴,也不用來這么遠打水。』」
文意注解 這婦人開始對『活水』產生向往。
【約四16】「耶穌說︰『你去叫你丈夫也到這裡來。』」
靈意注解 撒瑪利亞婦人向主耶穌要活水(15節),但是主卻提到她的『丈夫』──表徵她不道德的犯罪歷史(參18節)。這表示人若要得著活水,必須解決罪惡的問題。
話中之光 (一)屬物質和屬魂的水,人人(包括罪人)都能喝到;但若要喝屬靈的活水,非得對付罪不可(叫丈夫也來)。
(二)「丈夫」也豫表『律法』(參羅七1~4);人若要享受聖靈(主所賜的活水),便須伏在律法的光中,知罪(參羅三20)而認罪。
(三)真實的得救,必須承認自己是罪人,向主真誠悔改;我們向人傳福音、救人靈魂時,千萬不能逃避罪的問題。
(四)信徒每一次向主禱告的時候,主也常摸我們罪的問題。這說出我們若要禱告得著答應,便須對付我們的罪(參詩六十六18);另一面也說出我們常與主禱告交通,乃是感覺罪和對付罪的妙法。
(五)神才是人永遠的丈夫(參賽五十四5),是人永遠的依靠;我們若想離開神而獨立,就不能得著滿足。
【約四17】「婦人說︰『我沒有丈夫。』耶穌說︰『你說沒有丈夫,是不錯的;」
話中之光 人往往只說出一部分的事實,而隱藏大部分的事實;所以人的實話,常常是另一種形式的謊話。
【約四18】「你已經有五個丈夫;你現在有的,並不是你的丈夫;你這話是真的。』」
文意注解 「你已經有五個丈夫,」猶太人認為一個女人可以離婚兩次,即最多結三次婚。如果撒瑪利亞人也有相同的標準,這個婦人的生活就顯得極端不道德。
「你現在有的,並不是你的丈夫,」意即她現在是跟一個男人同居,並未結婚。
靈意注解 『丈夫』表徵屬世的倚靠和滿足。
話中之光 (一)凡以基督之外的事物為滿足、為倚靠的──「丈夫」,必是漫無定向的,也必是時常更換的──「五個」,而至終仍是不能滿足,無所倚靠──「現在有的,並不是你的丈夫」。因為只有基督才是我們惟一的新郎,惟一的丈夫(參三29;弗五31~32);我們只需專一倚靠 ,就必永遠滿足──『永遠不渴』(參14節)。
(二)不論人有何隱藏的罪,在主面前都是赤露敞開的,因為 是察看人肺腑心腸的(參啟二23)。
【約四19】「婦人說︰『先生,我看出你是先知。」
文意注解 這婦人看出主耶穌具有超人的洞察力(參一49)。
【約四20】「我們的祖宗在這山上禮拜;你們倒說,應當禮拜的地方是在耶路撒冷。』」
背景注解 撒瑪利亞人相信基利心山是特別神聖的地方。亞伯拉罕和雅各曾在這附近一帶建築祭壇(參創十二7;卅三20),而以色列百姓也在這座山上得到祝福(參申十一29;廿七12)。
文意注解 「我們的祖宗在這山上禮拜,」『這山上』即指基利心山。撒瑪利亞人在基利心山建有他們自己的聖殿。
這個不道德的撒瑪利亞婦人被主揭露她犯罪的歷史,可能感到尷尬,想將話題扭轉到敬拜神的事上,以避開主耶穌的注意力。有趣的是,一個犯罪的人,竟也講究和辯論虛有其表的宗教道理。
靈意注解 撒瑪利亞的敬拜方式,表徵全世界所有的異教,是脫離了正統、變成走了樣子的宗教,是人雲亦雲、迷信的宗教。
話中之光 (一)今天世界上所有的異教,都是根據祖宗所流傳下來的方式在敬拜神,都是人為的宗教。
(二)宗教徒一面裝著虔誠的模樣敬拜神,也跟別人談論神的事,但背后的生活卻是亂七八糟,一點也不敬畏神。
【約四21】「耶穌說︰『婦人,你當信我,時候將到,你們拜父,也不在這山上,也不在耶路撒冷。」
文意注解 「時候將到,」『時候』指新約恩典時代;『時候將到』意指新的時候已經來臨,但需要人的信心接受,才算有分于其中(參23節)。
話中之光 (一)主耶穌並未避開那婦人的話題,反倒借題將更多屬靈的真理告訴她;我們向世人傳福音,也要懂得如何借題發揮。
(二)真實的敬拜,並不在于任何地方的講究︰不在旁支的「這山上」,也不在正統的「耶路撒冷」,乃在于靈裡基督的實際──『要用靈和實際拜 』(23節原文)。
【約四22】「你們所拜的,你們不知道;我們所拜的,我們知道;因為救恩是從猶太人出來的。」
文意注解 「你們所拜的,你們不知道,」撒瑪利亞人的聖經只有摩西五經。他們敬拜真神,但卻不接受神大部分的啟示,以致他們對神認識不多。
「救恩是從猶太人出來的,」猶太人是神的選民,有神的聖言交托給他們(參羅三2),基督也是從他們出來的(參羅九5),並且首先傳揚福音的也是他們。
話中之光 (一)「你們所拜的,你們不知道,」這是對世上一切的宗教的確切評論,因為都是按著人天然的想法與觀念,而不是根據神的啟示來敬拜神。
(二)傳福音時不要一味討好對方,說話深怕得罪人,這樣反而不能得著真實的信徒。我們要學習主耶穌的榜樣,敢于直言而不避諱。
【約四23】「時候將到,如今就是了,那真正拜父的,要用心靈和誠實拜 ,因為父要這樣的人拜 。」
原文直譯 「...要在靈裡和實際裡拜 ...」
原文字義 「心靈」靈;「誠實」真理,真實,實際。
背景注解 在舊約裡,神命定以色列人敬拜神時應該︰(1)在神所選立為 居所的地方(參申十二5,11,13~14,18),就是耶路撒冷;(2)帶著祭物(參利一至六章)。
文意注解 「要用心靈和誠實拜 ,」『用』字原文是『在...裡』(in);『心靈』原文無『心』字。當時的人將敬拜變成外表與形式,斤斤計較地點和祭物,而忽略了裡面敬拜的實際,故主耶穌在此有意將『心靈』與敬拜的『地點』相對,『誠實』與敬拜的『祭物』相對,指出『靈』乃是敬拜地點的實際,『真誠』乃是祭物的實際。
「父要這樣的人拜 ,」『要』字原文有『尋找』的意思;神一直在尋找『這樣的人』,可見如此敬拜神的人不多。
靈意注解 神所選立為 居所的地方,豫表人的靈,就是神今日的居所(參弗二22)。祭物豫表基督, 是百姓用以敬拜神之一切祭物的應驗與實際。因此,主教導那婦人要在靈和實際裡敬拜神,意思是說,她不該在特定的地方,乃該在她的靈裡接觸神;並且不該藉著祭物,乃該藉著基督;因為現今基督這實際已經來到(參25~26節),一切影兒、豫表都過去了。
話中之光 (一)在恩典時代中,敬拜神不在乎地點和物品,也不在乎典章和儀式,只在乎『靈裡和實際』(原文另譯)。
(二)敬拜的真正問題,乃在于是否具有屬靈的實際,與敬拜的地點是毫不相干的。
(三)敬拜是個人的和屬靈的,應在聖靈的領域內奉獻給神。
(四)真正敬拜的條件,按定義來說,就是裡面的實際和心意的誠摯。人在敬拜時可能是五體投地,但心靈卻沒有進到神面前。
(五)敬拜不可僅有外表而無裡面的實際;外面和裡面、行為和存心都須一致。
(六)在何處禮拜(參20~21節),這是對錯的問題,乃屬于知識樹的范疇(參八3~5;九2~3);我們應當轉到靈,這是屬于生命樹的范疇(參創二9,17)。
【約四24】「神是個靈(或無個字);所以拜 的,必須用心靈和誠實拜 。』」
原文字義 「心靈」靈;「誠實」真理,真實,實際。
文意注解 「神是個靈,」原文乃『神是靈』,且『靈』字是放在句首,表示強調之意。靈就是神本質的實際。『靈』字也表明神不受時間與空間的限製。
「拜 的,必須用心靈和誠實拜 ,」『心靈』原文無『心』字。神的本質是靈;要敬拜這是靈的神,必須用與 性質相同的靈敬拜 。
這裡的『誠實』是指神聖的實際成了人的真實、真誠(與撒瑪利亞婦人的假冒為善相對,參16~18節),藉以對神有真實的敬拜。神聖的實際乃是基督, 是實際(參十四6),是舊約為著敬拜神之一切祭物的實際(參一29;三14); 又是活水(賜生命之靈)的泉源(參7~15節),給信徒享受並暢飲,成為他們裡面的實際,至終成了他們的真實和真誠,藉此,他們以神所要的敬拜來敬拜 。
話中之光 (一)因為神是靈,我們拜 必須在靈裡,情感的沖動和天然的熱烈是沒有地位的;因為神是真實,也喜愛真實,我們拜 也必須在真實裡,一切文章式的禱告和口是心非的崇拜都沒有用處。
(二)我們要了解一個人,與他交通來往,必須動用頭腦和情感;但我們若要接觸神,與 交通來往,就非用靈不可。
(三)許多人想用頭腦心思去分析神,研究神,結果對神毫無所獲,一點也不了解,因為用錯了機關。
【約四25】「婦人說︰『我知道彌賽亞(就是那稱為基督的)要來; 來了,必將一切的事都告訴我們。』」
文意注解 「婦人說...」這是婦人最后一次嘗試規避問題。她認為『在何處敬拜才是對的』這件事並非等閑之輩所能解決,必須等到彌賽亞來臨,才能真正明白對錯。
「彌賽亞就是那稱為基督的,」『彌賽亞』是希伯來文,解作『神所膏立的那位』;『基督』是其希臘文同義詞。
【約四26】「耶穌說︰『這和你說話的就是 。』」
文意注解 主耶穌用這話引導她信 是基督,好叫她得著永遠的生命(參廿31),她就信了(參29節)。
【約四27】「當下門徒回來,就希奇耶穌和一個婦人說話;只是沒有人說︰『你是要甚么?』或說︰『你為甚么和她說話?』」
原文字義 「希奇」驚訝,詫異。
文意注解 「就希奇耶穌和一個婦人說話,」按當時猶太人的習俗,拉比們盡量避免在公眾面前與婦女說話。『說話』的原文是過去未完成時式。
「你是要甚么?」這或許是對那婦人的問話。
「你為甚么和她說話?」這當然是對主耶穌的問話。
【約四28】「那婦人就留下水罐子,往城裡去,對眾人說︰」
原文字義 「水罐子」水瓶(waterpot)。
文意注解 「那婦人就留下水罐子,」『水罐子』原本是她重要的維生器具,所以留下水罐子的舉動,表明她生活的優先次序有了改變。
靈意注解 『水罐子』表徵追求人生滿足的工具。
話中之光 (一)凡喝活水而得滿足的人,都會丟棄從前霸占他們的事物(「留下水罐子」),並為活水作見証。
(二)婦人原來在酷熱太陽底下去打水(參6~7節),是因為怕人見到她,怕人知道她的事;但得救之后就不再避諱,而「往城裡去,對眾人」作見証。救恩能帶給人完全的改變。
(三)戴德生說︰『許多人爭著想繼承使徒,而我卻寧愿作撒瑪利亞婦人的后人,因她當使徒出外找食物時,心裡急著要救人靈魂,竟至把水罐子也忘了。』
【約四29】「『你們來看,有一個人將我素來所行的一切事,都給我說出來了,莫非這就是基督么?』」
文意注解 「莫非這就是基督么?」原文的意思是不太肯定的問話,可以譯作『難道這會是基督么?』有些將信將疑的意味。雖然不是很確定的相信,但這個初步的念頭讓聖靈有作工的余地,引導這婦人終于信耶穌是基督。
話中之光 (一)許多基督徒在開頭時,也一樣似乎相信主,卻又不太肯定,但因著肯繼續打開心門,最后終于確定地信了主。
(二)這個婦人竟然不再隱瞞她往日的丑行,把她羞恥的生活擺在眾人面前,足見一個真心悔改的人,必定肯不顧一切愿意為主作見証;若不肯為主作見証的,恐怕仍未真的悔改。
(三)為主作見証,乃是以自己過去和現在的經歷為見証(「我素來所行的一切事」),這也是見証具有感動力之處。
(四)向人提出『基督』的問題,然后引導各人找到正確的答案,不失為傳福音的好辦法。
(五)向人作見証的條件有二︰一是看見自己的罪行,二是看見榮耀的基督。沒有上面這兩項的看見,就沒有見証好作。
【約四30】「眾人就出城往耶穌那裡去。」
話中之光 今天我們常嘆傳福音沒有對象,沒有人肯聽福音;其實我們若真能把基督擺出來給人看見,就必吸引人潮。
【約四31】「這其間,門徒對耶穌說︰『拉比,請吃。』」
原文字義 「這其間」在此期間。
【約四32】「耶穌說︰『我有食物吃,是你們不知道的。』」
話中之光 (一)罪人因接受救主的活水,得著了滿足;救主因遵行神的旨意滿足罪人,也得著了滿足。遵行神的旨意,使罪人得著滿足,這就是救主的食物(參34節)。
(二)人活著不是單靠物質的食物(參太四4),人還有心靈的食糧。因救人靈魂而獲得的喜樂與滿足,遠勝過從物質的食物所能獲得體力的補充;人在喜樂至極時,往往使人忘卻肉身的需要。
【約四33】「門徒就彼此對問說︰『莫非有人拿甚么給 吃么?』」
文意注解 「莫非有人拿甚么給 吃么?」可見當時在門徒們的心裡,仍以物質的食物為念。
【約四34】「耶穌說︰『我的食物,就是遵行差我來者的旨意,作成 的工。」
原文字義 「作成」完成,終結,結束。
文意注解 這不代表主耶穌不吃任何物質的食物(參路廿四42~43);乃是強調在 生命中最重要的事,不是要滿足身體上的需要,而是遵行神的旨意(參可三20)。
話中之光 (一)主耶穌的話給我們看見,遵行神的旨意,絕非難擔的擔子,需要勉力為之;乃像吃食物一般的自然、享受,最終是全然飽足。
(二)基督徒也不該以食為天,乃要以遵行神的旨意為先。
(三)「遵行神的旨意,作成 的工」,就是流露生命,供應基督;我們越供應給別人,自己反而越多得著「食物」。
(四)我們是在作神的工,或是在作自己的工,其分別點乃在于靈的享受。若是越作工,越覺枯乾、貧窮,那就是在作自己的工;作神的工,必然是越作越覺豐富、飽足。
(五)若是在基督豐滿無限的原則裡事奉,就越分越多,越供應越富足;若是在人有限的原則中事奉,就越分越少,越給出越貧窮。
【約四35】「你們豈不說︰"到收割的時候,還有四個月么?〞我告訴你們︰"舉目向田觀看,莊稼已經熟了(原文作發白),可以收割了。〞」
原文字義 「觀看」仔細查看,沉思;「熟」白,潔白。
文意注解 「你們豈不說,」意即『你們豈不是有這樣的說法』。
「到收割的時候,還有四個月么?」這句話在原文有韻律,顯然是一句俗諺,意思是說︰『莊稼必須按時候才會成熟,收割的時候還未到以前,無論如何催促也是徒然。』也有人認為『還有四個月』,暗示這事發生時約在十二月中旬。
「舉目向田觀看,」主耶穌囑咐門徒舉目四望鄰近的田野,因為城裡的撒瑪利亞人正在走近他們。
「莊稼已經熟了,」指撒瑪利亞人已經到接受救恩的時候了,只須向他們傳講福音。
「可以收割了,」收割的人按著自然界的規律,要等候一定的時期,才能取得他的收獲,但主的門徒現在就可以有一次收獲了。
靈意注解 「舉目向田觀看,」『田』豫表世界(參太十三38)。
「莊稼已經熟了,」『莊稼』豫表豫定屬神的人。
話中之光 (一)收割屬靈的莊稼,是具有迫切性的;我們無論得時不得時,務要傳道(參提后四2)。
(二)作主的工作,最要緊的是要認識並把握當前的時機。
(三)我們信徒若肯花時間思想這世界到底需要甚么(「舉目向田觀看」),主便會使我們看見身邊還有許多未得救的靈魂。
(四)今天在教會裡所缺少的乃是能舉目觀看的人;大多數信徒因為不肯舉目觀看,所以覺得好像沒有甚么事情好作。凡是舉目觀看的人,必然會發現教會中有許多事正等待我們去作,到處都有許多人正等著我們去服事。
【約四36】「收割的人得工價,積蓄五谷到永生;叫撒種的和收割的一同快樂。」
原文字義 「工價」報酬,工資;「積蓄」采取,收集;「五谷」果實,出產;「到」歸入,為著。
文意注解 「收割的人得工價,」『收割的人』在此指主耶穌的門徒(參38節)。
「積蓄五谷到永生,」這句話的意思不是指人只需要忠心收割,便可得到永生;而是說人工作的果效能延續到永生(參啟十四13)。
「叫撒種的和收割的一同快樂,」『撒種的』指在他們之前工作的人,在此尤指主耶穌。
靈意注解 「叫撒種的和收割的一同快樂,」『撒種的』和『收割的』都豫表傳福音的人,前者傳福音時好像撒下種子,但尚未收到明顯的果效;后者則得著福音的成果。
話中之光 (一)在屬靈的領域裡所收果實,具有永恆的價值。
(二)「叫撒種的和收割的一同快樂,」在基督忠心的仆人之間,不但應當沒有競爭,而且還能彼此分享工作的成果。
(三)「叫撒種的和收割的一同快樂,」這句話表明︰
1.傳福音是屬于一種生命的范疇,需要成長的時間,並非總是立刻有成效的。
2.傳福音的成果絕不是任何一個人的功勞,乃是眾信徒分工合作促成的。
3.傳福音能夠叫人得著滿足的喜樂。
【約四37】「俗語說︰"那人撒種,這人收割。〞這話可見是真的。」
話中之光 「那人撒種,這人收割,」信徒在教會中服事主,最好不要一個人包辦一切。
【約四38】「我差你們去收你們所沒有勞苦的;別人勞苦,你們享受他們所勞苦的。』」
原文直譯 「...別人勞苦,你們進入他們的勞苦裡。」
文意注解 「別人勞苦,」『別人』指受神差遣、在人群中間傳說神道,即撒種的人(參36~37節)。
話中之光 (一)很少靈魂只因一個人的工作而得救,很多人接受救主以先,已聽過多次福音。故此,人不應因為成功領人歸主而沾沾自喜,以為神只靠他一個器皿,就可完成多人所不能完全的工作。
(二)另一方面,我們針對某個人或一個團體工作了多時,仍未見到任何成果,不可因此而灰心喪志,而仍應繼續為他(或他們)關心禱告,也許神的時機一到,就能收取意想不到的結果。
【約四39】「那城裡有好些撒瑪利亞人信了耶穌,因為那婦人作見証說︰『 將我素來所行的一切事,都給我說出來了。』」
話中之光 作見証能夠使人相信主耶穌,所以信徒在教會中,千萬不要小看作見証的功效。
【約四40】「于是撒瑪利亞人來見耶穌,求 在他們那裡住下; 便在那裡住了兩天。」
話中之光 (一)與主同住、同交通,才能經歷更多主的恩典。
(二)單是客觀地相信主耶穌,而未主觀地經歷主耶穌,就會失去許多享受恩典的機會。
【約四41】「因耶穌的話,信的人就更多了;」
話中之光 信主的人經歷各有不同。有人相信是因為別人的見証(參39節),更多是因為主「耶穌的話」。神用不同的方法帶領罪人歸向 。
【約四42】「便對婦人說︰『現在我們信,不是因為你的話,是我們親自聽見了,知道這真是救世主。』」
文意注解 「這真是救世主,」『救世主』這稱呼在新約中僅另有一處提及(約壹四14),值得注意的是撒瑪利亞人最先這樣形容主耶穌。『救世主』這詞表明︰(1)主耶穌不但教導人, 也拯救人;(2) 不僅拯救猶太人,而且拯救全世界的人。
話中之光 (一)信心不是從傳聞或別人見証得來的間接經歷,它乃是以基督的話為基礎的活的信靠。
(二)我們認識基督,不能一直只是從別人領受,也得自己親身體驗,親身經歷。
【約四43】「過了那兩天,耶穌離了那地方,往加利利去。」
文意注解 「過了那兩天,」即指主耶穌在撒瑪利亞城裡『住了兩天』(參40節)之后。
【約四44】「因為耶穌自己作過見証說︰『先知在本地是沒有人尊敬的。』」
文意注解 「先知在本地是沒有人尊敬的,」這句話在其他三卷福音書裡,都是記載主耶穌在自己的家鄉遭人厭棄時說的話(參太十三57;可六4;路四24),那裡的『本地』顯然是指加利利的拿撒勒。但這句話用在此處,若是指 『因為』在加利利不受人尊敬,而故意去那裡,則這種說法相當牽強,不太合理。並且,下面也接著記述了加利利人熱情接待 (參45節),因此有些解經家認為,此處的『本地』應指耶路撒冷,對于具有彌賽亞身分的耶穌來說,拿撒勒雖是 肉身的家鄉,耶路撒冷才是真正屬于 的地方,因為那裡有 『父的殿』(參二16)。這種說法也符合本章一開頭,由于法利賽人聽見 收門徒施洗比約翰還多, 就離開猶太(參1~3節)的記載,暗示在耶路撒冷的法利賽人業已展開反對主耶穌的行動。
【約四45】「到了加利利,加利利人既然看見 在耶路撒冷過節所行的一切事,就接待 ;因為他們也是上去過節。」
原文字義 「接待」歡迎,領受。
【約四46】「耶穌又到了加利利的迦拿,就是 從前變水為酒的地方;有一個大臣,他的兒子在迦百農患病。」
原文字義 「大臣」王的臣仆,分封之王的臣宰。
靈意注解 加利利是被人藐視的地方(參七41,52),象徵低下、卑賤的世界。
【約四47】「他聽見耶穌從猶太到了加利利,就來見 ,求 下去醫治他的兒子;因為他兒子快要死了。」
話中之光 (一)若沒有傳講的,就不會有「聽見」的(參羅十14),所以信徒傳講有關主的事,非常緊要。
(二)主喜悅我們在遭遇患難的時候向 『求告』(參詩五十15)。
【約四48】「耶穌就對他說︰『若不看見神跡奇事,你們總是不信。』」
文意注解 「若不看見神跡奇事,」『神跡』和『奇事』其實都是一樣,前者重在指含意深遠的事跡,后者則重在指具有超自然現象的事跡。
「你們總是不信,」『你們』是指一般人,並非只針對那大臣而說的。
話中之光 (一)由主耶穌的責備可見, 不喜歡建基在神跡上的信心。主喜歡建基在 話語上的信心(參41,50節)。
(二)信心若是建立在看見神跡奇事上,而非單純相信主的話,總是會有問題的(參二23~25)。
(三)人常常要先看見然后才相信,但真實的信徒是先相信然后才看見(參林后五7)。
【約四49】「那大臣說︰『先生,求你趁著我的孩子還沒有死,就下去。』」
文意注解 那大臣相信主耶穌能醫治他的孩子,但不知道 是超越時空的主宰,所以他此時的信心仍不夠完全。
【約四50】「耶穌對他說︰『回去罷;你的兒子活了。』那人信耶穌所說的話,就回去了。」
文意注解 「你的兒子活了,」『活了』的原文是現在式動詞(下面51,53節均同),而非中文的過去完成式。所以這句話乃是指一種的宣告。
「那人信耶穌所說的話,就回去了,」這就是信心的表現。
【約四51】「正下去的時候,他的仆人迎見他,說他的兒子活了。」
文意注解 這是先相信,后得証實的好例証。
【約四52】「他就問甚么時候見好的。他們說︰『昨日未時熱就退了。』」
原文字義 「未時」第七時(按猶太計時法是下午一點,按羅馬計時法是下午七點)。
文意注解 「甚么時候見好的,」這句話在原文是希臘俗語,表示病情已經好轉,危機已經度過,康複是必然的事。
【約四53】「他便知道這正是耶穌對他說你兒子活了的時候,他自己和全家就都信了。」
文意注解 「他自己和全家就都信了,」這並不是說他在這以前不信主(參50節),乃是說他對主的信心有了長進︰(1)從信靠到信服;(2)從小信到深信;(3)從客觀道理上的相信,到主觀經歷上的相信;(4)從個人的相信,到全家的相信。
話中之光 (一)「他自己和全家就都信了,」可見神喜歡一人得救,全家得救(參徒十一14;十六31)。
(二)神的旨意是要信徒的家庭,在基督裡聯合為一,而不是因信主而分裂破碎。
(三)我們若將主耶穌的話語和 的作為仔細觀察比較,就必加增我們的信心。
(四)我們應當細心考察一切的憑據,好叫我們越發堅信主耶穌的話。
【約四54】「這是耶穌在加利利行的第二件神跡,是 從猶太回去以后行的。」
靈意注解 主在加利利兩次行神跡,都是『表號』(「神跡」的原文),都在表明複活的基督吞滅所有的死亡(參二1~11)。
第四章 時代的轉移
壹 撒瑪利亞人
撒瑪利亞在大衛作以色列王的時候,原是以色列國的一個城市。后來到了第三代羅波安作王的時候,才分裂成為北方的以色列國,及南方的猶大國兩個國家。而北方的以色列國以撒瑪利亞城作為首都。以色列國在公元前七百二十一年亡于亞述。以色列人從本地被擄到亞述。亞述王從巴比倫,古他,亞瓦,哈瑪,和西法瓦音遷移人來安置在撒瑪利亞的城邑,從此北方成為混合民族的地方,所以從那時起撒瑪利亞就成為古代北方的以色列國一帶的統稱,不再是僅指撒瑪利亞城;而那地方的居民則統稱為撒瑪利亞人。猶太人因撒瑪利亞有種族混合之嫌,所以不肯承認他們是以色列民之一。
當尼希米把波斯國統治下的一批猶太人,自被擄之地帶回返國時,撒瑪利亞人欲助他們建耶路撒冷聖城,但被猶太人拒絕之后,他們就設計妨害修城工程。從此猶太人與撒瑪利亞人彼此仇視,互不來往。猶太人認為撒瑪利亞人是外邦人,不是神的選民,與猶太教無分無關。而撒瑪利亞人則在當地的山另立拜神的中心。
貳 撒瑪利亞婦人
在本章所提的婦人是一個倫理道德下賤的人,她曾經和五個人同居過,而現在同居的也不是她的丈夫。她不只是猶太人眼中的罪人,就是在撒瑪利亞人當中,也是被眾人蔑視,不屑與她來往。所以她只好趁日正當中,炎熱無人外出的午正時,出城打水。表面上看來是耶穌因走路困乏,坐在井旁等候有人打水給 喝,其實是無所不知的救主,憐憫了這個被眾人唾棄的下流女人,賜給她有得救的機會。
一 救主的渴(約四6)
耶穌渴了,要水喝,說出 渴望要得著罪人。罪人若不悔改,相信神,救主就沒有滿足,不能解渴。
二 罪人的渴(約四7~15)
在這世上人人都感覺不足,感覺飢渴,人生滿了飢渴,渴望得著滿足止渴。他們以為金錢、學問、地位,能夠滿足他們的飢渴。像撒瑪利亞婦人這樣下賤的人,以為丈夫能夠使她滿足,止渴。于是她在男人中尋求滿足,已經換了五個男人,但是第六個仍然不能滿足她的渴。因為她不認識她自己真正的需要到底是甚么,所以活在世上沒有指望,沒有神。(弗二12)。
三 需要認識神的恩賜就是 兒子耶穌基督(約三10~15)
耶穌對打水的婦人說︰「你若知道神的恩賜和對你說給我水喝的是誰,你必早求 , 也必早給了你活水」(約四10)。人所求的都是現實的、看得見的、屬世的、物質的。世人不是顧念不見的,都是顧念所見的,然而所見的是暫時的,所不見的才是永遠的(參照林后四18)。所見的水,喝了或許能暫時止渴,但是喝了還要再渴,永得不著滿足。神所要賜的水,要在信者裡頭成為泉源,直涌到永生。這活水不是別的,乃是聖靈(參照約七38~39)。主就是那靈(林后三17),是賜人生命的靈(林前十五45;羅八2),是永生(約三15~16,36,五24,40,六40,47,54,63;羅五21,六23;約壹三25,五11~13,20)。而神的兒子就是聖靈,就是永生。
我們所求的都是神以外的,屬物質的東西。但是神的恩賜是 自己,神在 兒子裡面,把自己當作恩賜賜給人。所以我們需要蒙 啟示照明我們心中的眼睛,使我們真知道神的恩召和恩賜是神的愛子(賽九6;約三16;羅八32),而那一位道成肉身的人子,耶穌就是基督,是神的兒子;並且叫我們信了 ,就可以因 的名得生命(約二十31,十七3;約壹五10~13)。 是生命的源頭,是樂河的水(詩三十六8~9),是真正能填滿人生虛空的救主。
參 時代的轉移(請參照拙作《讀經拾遺》──時代的轉移一至十頁)
神曾藉著先知耶利米豫言說︰「耶和華說,日子將到,我要與以色列家和猶大家,另立新約….那些日子以后,我與以色列家所立的約,乃是這樣;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裡面,寫在他們心上….」(耶三十一31~34)。舊約就是律法,律法本是藉著摩西傳的,而新約就是裡面的律法,就是真理的聖靈,生命之靈,是恩典和真理,都是由耶穌基督來的(參照約一17,十四17,26,十六13;羅八2;林前十五45;林后三17)。神雖然早已應許了,但是神有 豫定的時候,神也必須應驗經卷上所豫言的每一句話(請參照拙作《默想救恩》27至40頁),所以必須等到「及至時候滿足,神就差遣 的兒子,為女子所生」(加四4),就是道成肉身的耶穌。
一 來了,新約的時代已開始了
「時候將到,如今就是了」(約四23),就是提醒撒瑪利亞婦人,時代正在轉移,從舊約時代轉移到新約時代、從影兒轉到形體,而站在她面前的正是能解決她一切問題的主。
二 要從物質的需求,轉到裡面的需求
「凡喝這水的,還要再渴;人若喝我所賜的水就永遠不渴;我所賜的水,要在他裡頭成為泉源,直涌到永生」(約四13~14)。無論是井裡的水,或是一個婦人從五個男人轉到第六個男人,都是人想要以物質來補足人生的渴,人生需求的寫照。但那些東西永遠不能充實人生。惟有得到主所賜的水,聖靈,生命水,才能從根本上解決人生的虛空,使人生得著充實,永遠不再渴。
三 從宗教的敬拜,轉到靈和實際裡的敬拜
「你們拜父,也不在這山上,也不在耶路撒冷….那真正拜父的,要用心靈和誠實拜 」(約四21~23)。
猶太人照著律法的規定,在耶路撒冷的聖殿,就是神所選擇要立為 名的居所(申十六6,十二5,11,14),敬拜神;撒瑪利亞人則不被猶太人認同是神的選民,所以他們就在撒瑪利亞的山上,另立敬拜神的地方;當然這是錯誤。但無論在何地,舊約的聖殿只是影兒,不是本物的真像。基督的身體才是真聖殿(約二19~21),而教會是 的身體,是神藉著聖靈居住的所在(弗二21~22;參照彼前二15;林前六19,三16)。在新約的時代,因著基督的救贖,神是住在聖徒的靈裡(約壹四13;彼前一11;西三4,一27;弗一13~14;加四6;林后十三5,四7;林前六17,19,三16;羅八9,10,11,16;約二十22,十六13,十四16,26),所以若不用人的靈,和靈裡的實際,就拜不著神。
四 放下人的爭扎努力,享受生命之靈的供應
撒瑪利亞婦人原來所依靠的,是祖宗雅各留給他們的井和打水的器具。這些所代表的是人的爭扎努力。但是一個墮落的人,無法勝過肢體中犯罪的律。人能立志為善,只是行出來由不得自己(羅七18~23)。所以應該轉向神,信靠神,享受生命的供應。只有賜生命聖靈的律,在基督耶穌裡,才能釋放人脫離罪和死的律(羅八2)。信者接受生命的活水之后,只要隨從靈而行,就能作到從前所作不到的;使律法的義,成就在隨從靈的人身上(羅八4)。因為那放在人這個瓦器裡的寶貝(聖靈),能顯明莫大的能力(林后四7);過去有所不能,今后靠著那加給力量者,凡事都能作(腓四13)。
肆 撒瑪利亞婦人的反應(約四28~42)
一 最有效的福音
「那婦人就留下水罐子,往城裡去,對眾人說,你們來看,有一個人將我素來所行的一切事,都給我說出來了,莫非這就是基督么」(約四29)。
當撒瑪利亞婦人聽見耶穌說,這位和她說話的就是基督之后,她相信了。她本來是來打水的,但她把素來所依靠的水罐子都留下,往城裡去,把她所得、所經歷的救恩,毫無保留、毫無掩飾的見証出來。通常最下流的人,作見不得人之事的人,最會遮蓋自己的缺點。原先她怕耶穌看不起她。她不愿意耶穌摸她的丑事,趕快轉移話題,大言不慚地和耶穌談先知,談宗教,她是不折不扣,一個不真的人。但自從得救以后,她完全變了。她變為一個用心靈和誠實拜神的人。她不再掩飾自己,把神的救恩如何臨到一個像她這樣被眾人所蔑視、所唾棄的罪人身上的經過,原原本本見証出來了。這樣的福音是最真實、最有效的福音。這樣的福音會給聖靈有作工的機會。
最好的福音,不是用智慧委婉的言語,乃是用聖靈和大能的明証(林前二4)。信者往往因為顧到自己的臉皮,不肯丟臉,不肯誠實,反而用智慧委婉的言語,用高言大智講道,講那些連自己都不甚清楚,缺少經歷的『人生的奧秘』,『神永遠的經綸』,『高品質的福音』等等,講者沒有實感,聽者更摸不著邊際,得不到該有的福音果子。我們都該從撒瑪利亞婦人學習傳福音的訣竅。
二 撒瑪利亞人的反應
「那城裡有好些撒瑪利亞人信了耶穌,因為那婦人作見証說, 將我素來所行的一切事,都給我說出來了,于是撒瑪利亞人來見耶穌,求 在那裡住下; 便在那裡住了兩天。因耶穌的話,信的人就更多了;便對婦人說,現在我們信,不是因為你的話,是我們親自聽見了,知道這真是救世主」(約四39~42)。
我們的見証越真,就越有說服力,叫聽見的人肯到主面前去得生命(約五39~40)。真實的見証就是傳達基督的話,所作所為(羅十17),這樣的話,給聖靈作工的機會,叫眾人聽見這話,覺得扎心(徒二37),肯悔改相信。我們誠實的見証,經過聖靈的感動,等于主對世人所說的話,就是靈,就是生命(約六63),作見証是撒種,聖靈的感動就是收割。
伍 信心的果效(約四46~54)
有一個大臣,為他垂死的兒子求醫。他以為若是趁著他的孩子還沒有死就下去,就有可能得醫治。人起初的信心是小的,以為人若死了,就不可能再得醫治,人有生與死的界線,但在神沒有這個限製,在神看來,人都是活的(路二十38), 是複活, 是生命;信 的人,雖然死了,也必複活(約十一25)。
神也沒有空間距離的限製。神的話是活潑的,是有功效的(來四12),因為出于神的話,沒有一句不帶能力的(路一37)。諸世界是藉神話造成的(來十一3),因為 說有,就有;命立,就立(詩三十三9)。經過和主的對話,大臣的信心就加增了。他信耶穌所說的話,就回去了,那結果是,他的兒子活了。不是神能不能的問題,在神凡事都能(太十九26);是人能不能相信的問題。信心是取用神大能的鑰匙,在信的人凡事都能(可九23)。── 黃共明《約翰福音要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