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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福音第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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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福音第十二章
【約十二1】「逾越節前六日,耶穌來到伯大尼,就是 叫拉撒路從死裡複活之處。」
原文字義 「伯大尼」無花果之家,困苦之家。
靈意注解 『逾越節』是殺羊羔的日子;『伯大尼』是勝過死權的地方。本節表徵人惟有藉著逾越節羊羔(基督)的死,才能得著複活的生命。
話中之光 (一)信徒身上必須常帶著耶穌的死(「逾越節」),使耶穌的生,也能顯明在我們身上(參林后四10~11)。
(二)伯大尼之家豫表教會。教會在外表上雖然常是困苦的(「伯大尼」原文字義),但她的內裡卻滿有「從死裡複活」的生命。
【約十二2】「有人在那裡給耶穌豫備筵席。馬大伺候,拉撒路也在那同耶穌坐席的人中。」
原文字義 「伺候」服事,分配,安排;「坐席」斜躺。
文意注解 「有人在那裡給耶穌豫備筵席,」『有人』乃指長大麻瘋的西門(參太廿六6;可十四3);有解經家推測,西門大概是拉撒路一家人的親戚,甚至可能就是馬大的丈夫。
「坐席,」指在桌旁斜臥,此乃古時猶太人吃筵席慣用的姿勢。
靈意注解 『坐席』象徵享受安息和滿足。本節是一幅圖畫,表明主和信 的人所構成的教會,乃是神與人共同享受安息和滿足的所在。
話中之光 (一)「有人在那裡給耶穌豫備筵席,」『那裡』是指拉撒路從死裡複活之處(參1節);人蒙恩之處,也當是人報恩之處。
(二)教會生活應當是滿了生命的享受(「坐席」),並且惟有讓主得著享受,我們信徒才能有所享受。
【約十二3】「馬利亞就拿著一斤極貴的真哪噠香膏,抹耶穌的腳,又用自己頭發去擦;屋裡就滿了膏的香氣。」
原文字義 「極貴的」非常值錢的;「真」可信靠的,純真的,無攙雜的。
背景注解 抹膏是當時社會表示歡迎和尊敬的禮儀,通常是將膏抹在頭上(參路七46)。
文意注解 「一斤,」原文是『一力得拉』(litra),乃羅馬重量單位的一磅(每磅有十二盎司),折合約為三分之一公斤。
「極貴的真哪噠香膏,」是一種昂貴的芬芳油膏,從產于印度名叫哪噠的植物根莖提煉出來的香油製成。
靈意注解 「抹耶穌的腳,」象徵向主所作馨香的奉獻。
「又用自己頭發去擦,」『頭發』是女人的榮耀(參林前十一15);馬利亞以自己最榮耀的部位,來擦拭主耶穌最低下的部位(腳),象徵將榮冠放在主腳前(參啟四10)。
馬利亞代表一切愛主之人,因看見那為我們釘十字架的基督,衷心受感,故在此向主獻上一切,將全人傾倒在主身上。
話中之光 (一)教會中的信徒原都是罪人,但已蒙寶血洗淨,因此主喜歡在他們那裡住宿,並與他們一同坐席。
(二)凡真正認識自己是罪人蒙主恩的,總會感激主、愛主,向主打開家,接待主,並獻上財物給主。
(三)馬利亞所奉獻給主的,乃是「極貴的真哪噠香膏」;信徒獻給主的,都必須是自己所認為最寶貴與最真實的。
(四)香膏一抹上,全室便充滿了馨香之氣;凡我們為愛主的緣故,向主所擺上的,對四圍的人來說,乃是一種馨香的見証。
(五)凡我們出自至誠所獻給主的,總會散發出芬芳的香氣,使人們感受基督馨香之氣(參林后二14~16)。
(六)許多人要主的救恩,卻不要救主;許多人寶貴主的祝福,卻不寶貴主自己。我們是要主以外的一切呢?還是要主自己呢?
(七)原來基督的愛激勵我們,使我們想到 既替我們眾人死,是叫我們活著的人,不再為自己活,乃為替我們死而複活的主活(林后五14~15)。
(八)馬利亞的特點是︰(1)坐在主的腳前(參路十39);(2)俯伏在主的腳前(參十一32);(3)用頭發擦主的腳。一個會坐在主腳前的人,才會俯伏在主腳前;一個會俯伏在主腳前的人,才會將自己的榮耀奉獻在主腳前。
(九)得救必須帶進奉獻;凡沒有帶進奉獻的得救,還不夠完全。
【約十二4】「有一個門徒,就是那將要賣耶穌的加略人猶大,」
文意注解 「那將要賣耶穌的,」主耶穌既然知道猶大將會出賣 ,為何還揀選猶大作門徒,其理由請參閱六章67節。
「加略人猶大,」『加略』可能是猶太地南部一小城。古時猶太人習慣用出身地名來描寫一個人,故如此稱呼猶大。
【約十二5】「說︰『這香膏為甚么不賣三十兩銀子 濟窮人呢?』」
文意注解 「三十兩銀子,」原文是『三百得拿利』(denarii),約等于當時一個普通工人一年的工資(參太廿2)。
「 濟窮人,」這是回耶路撒冷過節的人所當履行的善事(參十三29),並且也是真實信徒所樂于去行的(參加二10)。
話中之光 (一)人對于基督若是沒有愛,他就要把為主作工來代替他所應當奉獻給主的愛;信徒何等容易以一些聖善的、屬靈的理由,奪取了主在我們心中該有的地位。
(二)信徒們當中,被主的愛所吸引的人不多,更多的人是以理智為本位,他們對別人憑愛心所作的事相當不以為然。
(三)許多時候,理智一進來,愛心就出去;經濟一掛帥,主的旨意就殿后。
(四)凡真正被主的愛摸著的人,是不顧是非、得失和成敗,只顧主的喜悅;所以即使是人所以為不劃算的事,他們也樂意去作。
(五)我們若能從愛主的觀點來看,就沒有一件為主作的事是不值得的,也沒有一塊為主花的錢是枉費的。
(六)我們今天有多少的事奉,不是為著主的喜悅而作(膏抹主),卻是為著工作的需要而作(「 濟窮人」)。可見,今天在教會中有許多的工作,表面上好像是為著主,其實是為著環境需要。
(七)我們的事奉,不必過分在意別人的看法如何;要緊的是我們對主的估價如何, 是否配得我們如此的事奉呢?
(八)主是在信的人就顯為寶貴(彼前二7);我們把多少獻給主,就是表明我們看主值得多少。如果我們真正珍賞基督的價值,即使將自己所是和所有全部奉獻給主,仍覺不配。
【約十二6】「他說這話,並不是掛念窮人,乃因他是個賊,又帶著錢囊,常取其中所存的。」
原文字義 「掛念」關心;「錢囊」放錢的小箱子或小匣子;「所存的」扔進的,放進去的。
文意注解 「他是個賊,」指他竊取公款作為私用。
「又帶著錢囊,」『錢囊』指小錢箱;猶大可能是經管別人獻給主耶穌和門徒的財物(參十三29;路八3)。
話中之光 (一)猶大跟隨主三年半,並蒙主托以財務重任,但仍勝不過錢財的誘惑,可見錢財的力量相當可怕。
(二)今天我們所經管的錢財(包括屬于教會的和我們個人的),實際上都是主所托付我們的,應當小心使用,不可擅自作主。
(三)愛主的人,是常往裡存;愛自己的人,是「常取其中所存的」。信徒是愛主或是愛己,其分別點乃在對錢財的態度。
(四)教會中有積極的一面,也有消極的一面;教會乃是試驗並顯明人心的地方︰我們是信 、愛 、服事 、彰顯 呢?還是在主之外另有所好呢?
【約十二7】「耶穌說『由她罷,她是為我安葬之日存留的。」
原文字義 「由」任憑,隨便;「存留」保存。
背景注解 古時猶太人殯葬的規矩,是用香膏膏死人的身體,並用細麻布加上香料裹上(參十九40;可十六1)。
文意注解 「她是為我安葬之日存留的,」『存留』意思是『為著某項目的而保存』;馬利亞必定從主的話得知, 即將被釘受死(參太廿六2),知道時日不多,所以抓住機會,趁 還活著的時候,對 的死表達她感激的心意。
話中之光 (一)我們若能像馬利亞那樣的愛主,那是最好的;若不能,就不要去攔阻別人愛主(「由她罷」)。
(二)別人的批評,只不過表明他們愛主的程度而已;我們奉獻給主,不是要討人的喜歡,乃是要討主的喜歡(加一10)。
(三)在愛主、事奉主的事上,應該彼此都給予充分的自由,切勿論斷別人,更不可干涉別人。
(四)基督徒一面是『不自由的』──常要面臨別人的批評、干涉和逼迫;一面卻是『自由的』(「由她罷」)──在基督裡,就有免于受律法、罪惡和鬼魔轄製的自由(參加五1)。
(五)馬利亞是因得著主的啟示,才將她一切上好的澆在主的身上;我們必須先有主的啟示,才能用上好的愛來愛 。
(六)伯大尼的馬利亞,在主死之前,抓住機會膏了主;抹大拉的馬利亞,在主死之后,想要去膏主,卻沒得機會(參可十六1~6)。我們愛主、事奉主,必須抓住機會。
(七)馬利亞是趁主未死之前抓住機會表達愛主的心,讓我們也趁主未來之前抓住機會表達愛主的心。
(八)凡我們為著愛主的緣故所作的一切,雖常會受人的誤會,但主卻能體會我們的心, 也會親自為我們表白一切。
(九)主自己比一切人事物更重要,沒有任何人事物,配奪去主在我們心目中的地位。
【約十二8】「因為常有窮人和你們同在;只是你們不常有我。』」
文意注解 「因為常有窮人和你們同在,」這並非表示主耶穌不關心窮人,其實 常常惦念窮人的需要(參十三29;太六2~4;路四18;六20;十四13,21;十八22)。
話中之光 (一)一般屬主的人常見的毛病,就是為著「窮人」(例如︰福音的對象、軟弱跌倒的弟兄、社會福利事工、教會事工等)而忙得不可開交,卻將主自己給忽略了。
(二)信徒要能分辨甚么是「常有」的,甚么是「不常有」的;否則,會因著那些常有的機會,以致失去那不常有的機會。
(三)主在許多信徒心目中的地位,竟然不如「窮人」;我們應當讓主在凡事上居首位(西一18)。
【約十二9】「有許多猶太人知道耶穌在那裡,就來了,不但是為耶穌的緣故,也是要看 從死裡所複活的拉撒路。」
話中之光 傳福音吸引人的兩個訣要︰(1)必須彰顯基督;(2)我們身上必須有從死裡複活的真實經歷。
【約十二10】「但祭司長商議連拉撒路也要殺了。」
文意注解 『祭司長』多為撒都該人,他們不相信複活(參太廿二23),故有些解經家認為,祭司長想殺拉撒路,動機可能是出于想湮滅複活的証據。
話中之光 (一)他們起頭時只要殺主耶穌一個人(參十一53),現在「連拉撒路也要殺了」,可見罪是會蔓延和擴大的。
(二)複活生命的見証,常會惹動撒但的忌恨,千方百計欲將其除滅。
【約十二11】「因有好些猶太人,為拉撒路的緣故,回去信了耶穌。」
話中之光 (一)拉撒路沒有說過一次話,沒有講過一篇道,他自己乃是一個從死裡複活(參1節)的見証;我們信徒往往注意話語的見証,卻忽略了我們自己就是主的見証。
(二)只要我們行事為人與基督的福音相稱(腓一27),往往會產生比話語見証更大的果效。
(三)我們顯恩之處,常是別人蒙恩之處;主顯榮耀之處,也常是主得榮耀之處。
【約十二12】「第二天有許多上來過節的人,聽見耶穌將到耶路撒冷,」
【約十二13】「就拿著棕樹枝,出去迎接 ,喊著說︰『和散那,奉主名來的以色列王,是應當稱頌的。』」
文意注解 「就拿著棕樹枝,」『棕樹枝』常用于節日(參利廿三40)。
「和散那,」是『求你立刻拯救我們』(參詩一百十八15)的意思,但亦可轉用作稱頌的話,含有『你有大能,惟你是配』之意。群眾如此向 歡呼稱頌,乃以為耶穌就是他們民族的救星,來此作王,率領猶太人反抗羅馬帝國的統治,建立彌賽亞國。
「奉主名來的以色列王,是應當稱頌的,」這個頌詞原是向朝聖者祝福的話(參詩一百十八26),群眾在此既將這話和稱頌彌賽亞的話並提,因此『奉主名來的』就是指那要來的彌賽亞,也就是這位出現在他們眼前的耶穌。『以色列的王』是群眾在此附加上去的稱呼。
靈意注解 『棕樹枝』象徵得勝(參啟七9)。
話中之光 當榮耀的主向我們顯現時,我們都要禁不住歡呼贊美起來。
【約十二14】「耶穌得了一個驢駒,就騎上;如經上所記的說︰」
背景注解 『驢』是溫馴的動物,古猶太人在未普遍使用馬之前,曾被用作君王的座騎(參士十4;十二14;撒下十六2)。由于它不像戰馬那樣威風,所以聖經用驢和馬作對比,以表明騎驢者的謙和、溫雅(參亞九9~10)。
文意注解 「耶穌得了一個驢駒,」『驢駒』是尚未長成的幼驢。主得驢駒的經過情形,詳載于馬可十一2~6。
【約十二15】「『錫安的民哪(民原文作女子),不要懼怕,你的王騎著驢駒來了。』」
文意注解 「錫安的民哪,」『錫安』是耶路撒冷城內的一座山丘,在此用作耶路撒冷城的別名(參亞九9)。『民』原文是『女子』;聖經通常以城中的女子,來代表城的居民(參詩四十五12;歌一5)。
「不要懼怕,你的王騎著驢駒來了,」這豫言是說,當主耶穌為人的最后一周,進耶路撒冷接受十字架之死時, 是以君王的身分出現于居住在地上京城的屬地子民眼前。雖然如此, 並不是以威嚴顯赫的樣式君臨,而是和和平平、溫溫柔柔地來到,這是 騎著驢駒子所給人的印象。
靈意注解 主耶穌騎驢駒的屬靈含意乃是說, 是要在順服 的子民心中作王掌權,但 並不愿勉強人來順服;人若無心尊主為大, 就『任憑』他們。
【約十二16】「這些事門徒起先不明白;等到耶穌得了榮耀以后,才想起這話是指著 寫的,並且眾人果然向 這樣行了。」
文意注解 「等到耶穌得了榮耀以后,」主得榮耀以后才有聖靈降臨(參七37~39)。
「才想起這話是指著 寫的,」聖靈會叫人想起主的話(參十四26),又引導人進入一切的真理(參十六13),所以門徒們就明白了。
【約十二17】「當耶穌呼喚拉撒路叫他從死複活出墳墓的時候,同耶穌在那裡的眾人,就作見証。」
【約十二18】「眾人因聽見耶穌行了這神跡,就去迎接 。」
文意注解 「就去迎接 ,」眾人蜂擁迎接,完全出自對神跡奇事的好奇心,並非相信 是神的兒子。
【約十二19】「法利賽人彼此說︰『看哪,你們是徒勞無益,世人都隨從 去了。』」
文意注解 法利賽人一看到群眾絡繹出去迎接耶穌的情況,就以為他們努力壓製耶穌的工夫完全失敗。其實,他們並不知道,群眾的心理是善變而不長久的;今日喊『和散那』的人們,幾天后卻喊『除掉 』(參十九15;路廿三18)。
【約十二20】「那時,上來過節禮拜的人中,有幾個希利尼人。」
文意注解 「有幾個希利尼人,」『希利尼人』即希臘人,也可能泛指當日在希臘文化影響下的外邦人;他們也上耶路撒冷來『過節禮拜』,故顯然是信奉真神的外邦人(參徒十22)。
【約十二21】「他們來見加利利伯賽大的腓力,求他說︰『先生,我們愿意見耶穌。』」
背景注解 「加利利伯賽大的腓力,」『伯賽大』靠近低加波利(參太四25),那一帶地方住有許多希利尼人;『腓力』乃希臘文名字,故可能他會說希臘話。
文意注解 「我們愿意見耶穌,」意即我們想當面請教主耶穌。注意,主耶穌降生時,有外邦人特來拜 (參太二1~12);此時,在 臨上十字架之前,又有外邦人來求見。這是顯明, 乃是全人類的救主。
【約十二22】「腓力去告訴安得烈,安得烈同腓力去告訴耶穌。」
文意注解 「腓力去告訴安得烈,」腓力和安得烈乃是同鄉(參一44)。
【約十二23】「耶穌說︰『人子得榮耀的時候到了。」
文意注解 「人子得榮耀的時候到了,」指主耶穌藉十字架的死而複活,以彰顯 榮耀的時候已經來到。
【約十二24】「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一粒麥子不落在地裡死了,仍舊是一粒;若是死了,就結出許多子粒來。」
原文字義 「麥子」種子,谷粒。
文意注解 「一粒麥子不落在地裡死了,」『在地裡死』指麥子在土壤裡被水分浸濕,經過一段時日后,其外殼呈朽爛的狀態。
「就結出許多子粒來,」指經過發苗、長穗的生長階段,最后才在穗上結成子粒(參可四28)。
靈意注解 「一粒麥子不落在地裡死了,仍舊是一粒,」『一粒麥子』表徵主耶穌自己;『落在地裡死了』表徵 的肉身被釘死在十字架上。全句的意思是說, 若不被釘死在十字架上, 裡面神聖的生命就不能繁增。
「若是死了,就結出許多子粒來,」表徵藉著基督的死而複活, 裡面神聖的生命就被釋放出來,被歷世歷代許多相信主的人所得著,因而產生出許多具有神生命與性情的基督徒來(參彼前一3;彼后一4)。
話中之光 (一)收成的途徑,乃是經過死;如果沒有死亡,也就沒有果子。
(二)有多少的死,就有多少的生命;受擊打有多少,生命的流露就也有多少。
(三)我們若要為主多結果子,最好的辦法便是舍己。
(四)生命越多使用,就越有用處;越多燃燒自己,就越能照亮別人。
【約十二25】「愛惜自己生命的,就失喪生命;在這世上恨惡自己生命的,就要保守生命到永生。」
原文直譯 「愛惜他的魂生命的,必要失掉它;在這世上恨惡他的魂生命的,必要保守它歸入永遠的生命。」
原文字義 「愛惜」喜愛,親嘴,舍不得;「生命」魂生命(psuche);「失喪」除滅,失去,毀掉;「恨惡」嫌棄,憎厭;「保守」看守,守衛;「永生」永遠的生命(zoe)。
文意注解 「愛惜自己生命的,」『生命』原文是『魂』,包括心思、情感、意志;本句意即以自己魂的享受和滿足為生活的重心。
「恨惡自己生命的,」意即輕看自己魂的享受和滿足,絕不給予魂超過合理程度的待遇。
『愛惜』與『恨惡』是相對比較的說法──凡愛自己過于愛神的,就是愛惜自己的魂;凡愛神過于愛自己的,就是恨惡自己的魂。
本節的意思是說,凡在今世追求安逸,讓自己的魂滿足的,必要在來世叫魂痛苦,失去魂的享受;凡在今世為著主的緣故,使魂受苦的,必要在來世得著魂的滿足,並且延續直到永生。
話中之光 (一)愛則喪,恨則得;知所先后,才不致遺恨永年。
(二)『失喪生命』,就是『舍己』和『背十字架』;十字架最終所要治死的,就是我們的己和魂生命。
(三)背十字架、舍棄自己,總是會叫魂感覺痛苦的;凡不能叫魂感覺痛的,還算不得是十字架。
【約十二26】「若有人服事我,就當跟從我;我在那裡,服事我的人,也要在那裡;若有人服事我,我父必尊重他。」
話中之光 (一)「若有人服事我,就當跟從我,」信徒若要服事主,就必須跟隨主的腳蹤,效法 死的模樣。
(二)「若有人服事我,我父必尊重他,」我們對主稍有一點服事,父神就要尊重我們;所以服事主,乃是一生最榮耀的事,我們切不可放棄這個福分。
【約十二27】「我現在心裡憂愁,我說甚么才好呢?父阿,救我脫離這時候。但我原是為這時候來的。」
原文字義 「心」魂(psuche);「憂愁」愁煩。
文意注解 「我現在心裡憂愁,」這是人性面臨危難時所必然的反應;主耶穌是神也是人, 在人性裡,與我們是一樣性情的人(參雅五17),所以 也會哭,也會憂傷難過(參十一33,35)。不過,主在此所憂傷難過的,並不是怕死,而是怕因擔罪而被父神離棄(參太廿七46)。
「這時候,」是指主耶穌被釘十字架的時候。
【約十二28】「父阿,愿你榮耀你的名。』當時就有聲音從天上來說︰『我已經榮耀了我的名,還要再榮耀。』」
文意注解 「愿你榮耀你的名,」意即『愿你使你的名在全地被人尊崇』。
「我已經榮耀了我的名,」指父神已經藉著耶穌這些年來的為人、傳道和行神跡,得著了榮耀(參一14;十一4)。
「還要再榮耀,」指父神還要藉著耶穌的釘死與複活,得著榮耀。
話中之光 「父阿,愿你榮耀你的名,」主耶穌所想到的不是自己,乃是神的榮耀。信徒若要在患難中得勝,也就當想到神的榮耀,切心愛 ,這樣,就必得著膽量和忍受苦難的能力。
【約十二29】「站在旁邊的眾人聽見,就說︰『打雷了。』還有人說︰『有天使對 說話。』」
文意注解 「打雷了,」意即只聞其聲,不明其意。
「有天使對 說話,」意即似話非話,似懂非懂。
【約十二30】「耶穌說︰『這聲音不是為我,是為你們來的。」
原文字義 「來」成就,變成,發生。
文意注解 「這聲音不是為我,」即這聲音不是為了叫我知道我的禱告已蒙應允。
「是為你們來的,」即指這聲音是為了試驗並堅固你們的信心。
【約十二31】「現在這世界受審判;這世界的王要被趕出去。」
原文字義 「世界」世人,塵世,安排,裝飾,系統(kosmos);「被趕出」被扔出。
文意注解 「現在這世界受審判,」『世界』原文字意是指一個有秩序的組織或安排;人的眼睛所能看得見的世人、世事和世物,原是三一神所創造的(參一10),但是后來被撒但所篡奪,將它安排成一種人眼所看不見的組織或系統,用來霸占、迷惑人心,使世人遠離神,甚至反對神。主耶穌被釘在十字架上時,乃是在罪身的形狀(參羅八3)中代替人被神審判,所以十字架上的審判,不僅審判了罪人和罪惡,也審判了罪惡的源頭──撒但,並它手中的罪惡工具──世界。
「這世界的王要被趕出去,」『世界的王』指魔鬼(參十四30;十六11;林后四4;約壹五19)。按外表看,將主耶穌釘在十字架上,似乎是撒但的勝利;但實際上,主乃是藉著被釘死在十字架上,敗壞了掌死權的魔鬼(參來二14)。
話中之光 (一)信徒應當有屬靈的眼光,看見這世界乃是神的對頭(參約壹二15),是被神審判的,才不致于貪愛世界。
(二)十字架是神對這世界的審判;所以就我而論,世界已經釘在十字架上(加六14)。
【約十二32】「我若從地上被舉起來,就要吸引萬人來歸我。』」
文意注解 「我若從地上被舉起來,」『被舉起來』指主耶穌被掛在十字架上(參三14);『若』字不是說 不一定會被釘死,乃是說『當』 被釘死在十字架上時。
「就要吸引萬人來歸我,」『萬人』不是指所有的世人,乃是指不分國籍、種族與語言的人,包括猶太人和外邦人(參羅一16)。本節的『萬人』也就是前面所提的『許多子粒』(參24節)。
話中之光 (一)十字架是主最大的高升(參腓二8~9)。
(二)主耶穌是萬人的救主(提前四10);無論甚么人,只要信就都可得救,並沒有分別。
(三)主耶穌的生,是關乎萬民的(參路二10);主耶穌的死,是「吸引萬民」的。
【約十二33】「耶穌這話,原是指著自己將要怎樣死說的。」
原文直譯 「 這話是指明 將要以怎樣的死而死說的。」
原文字義 「指著」指明,表明。
【約十二34】「眾人回答說︰『我們聽見律法上有話說︰"基督是永存的。〞你怎么說︰"人子必須被舉起來呢?〞這人子是誰呢?』」
文意注解 「我們聽見律法上有話說,」『律法』在此泛指一般舊約聖經(參十34)。
「基督是永存的,」『基督』是『彌賽亞』的希臘文;舊約聖經豫示彌賽亞將會永遠存續(參詩八十九36;一百一十4;賽九7;但七14)。
【約十二35】「耶穌對他們說︰『光在你們中間,還有不多的時候,應當趁著有光行走,免得黑暗臨到你們;那在黑暗裡行走的,不知道往何處去。」
原文字義 「臨到」抓住,得著,勝過,征服。
文意注解 「光在你們中間,還有不多的時候,」『光』指主自己(參八12;九5);這裡暗示主即將被釘死,所余時日不多。
「免得黑暗臨到你們,」按原文的意思,『臨到』翻得不夠強,更好翻作︰『免得黑暗抓住你們』或者『免得黑暗勝過你們』。
話中之光 (一)人的生命有限,白晝將逝,黑夜即臨;應當趁還活著的時候,奔跑屬天的路程,以免死后懊悔也來不及了。
(二)有主的同在,才有光;失去主的同在,就會被黑暗勝過。
【約十二36】「你們應當趁著有光,信從這光,使你們成為光明之子。』耶穌說了這話,就離開他們,隱藏了。」
原文字義 「隱藏」躲,藏匿。
文意注解 「信從這光,」宜翻作『信入這光』,意思是『因著信,進到這光的裡面』。
【約十二37】「 雖然在他們面前行了許多神跡,他們還是不信 。」
原文字義 「許多」這么多,這么大。
【約十二38】「這是要應驗先知以賽亞的話,說︰『主阿,我們所傳的,有誰信呢?主的膀臂向誰顯露呢?』」
文意注解 「這是要應驗先知以賽亞的話,」本節的話引自賽五十三1。
「主阿,我們所傳的,有誰信呢?」以賽亞感嘆他那時代的人不肯相信他所傳的信息,豫示猶太人也同樣不相信主耶穌所傳的。
「主的膀臂向誰顯露呢?」『膀臂』乃能力的標幟;主耶穌所行的神跡,顯明神的能力。
話中之光 主的膀臂(能力)只向信的人顯露;不信的惡心,叫人不能親眼目睹和親身體驗主的大能。
【約十二39】「他們所以不能信,因為以賽亞又說︰」
文意注解 下面的話引自賽六10。
【約十二40】「『主叫他們瞎了眼,硬了心,免得他們眼睛看見,心裡明白,回轉過來,我就醫治他們。』」
文意注解 「主叫他們瞎了眼,硬了心,」他們故意不認識神,神就任憑他們(參羅一28),以致瞎了眼,硬了心。『眼瞎』叫人看不見神的作為,『心硬』叫人不能領受神的話語。
「免得他們眼睛看見,心裡明白,回轉過來,」神不是怕人悔改轉向 ,神乃是怕人一直在神之外的事物中打轉,而把神自己放在一邊。
話中之光 (一)屬靈的真理對于那些無心要主的人,如同無物,即使他們聽見了,也無濟于事。凡拒絕神的道的人,也為神所棄絕。
(二)得醫治的秘訣乃是︰「眼睛看見,心裡明白,回轉過來。」
【約十二41】「以賽亞因為看見 的榮耀,就指著 說這話。」
文意注解 「以賽亞因為看見 的榮耀,」『 的榮耀』原指神的榮耀(參賽六3),但本書有意轉指基督的榮耀,從而顯明父與子原為一(參十30)。
【約十二42】「雖然如此,官長中卻有好些信 的;只因法利賽人的緣故,就不承認,恐怕被趕出會堂。」
文意注解 「雖然如此,」指猶太人雖然多半不信(參37~39節)。
「只因法利賽人的緣故,就不承認,恐怕被趕出會堂,」這表示他們是︰(1)『怕人』過于『怕神』;(2)『認人』過于『認主』;(3)看重地上的『會堂』過于天上的『總會』(參來十二23)。
話中之光 (一)人心裡相信,就可以稱義;口裡承認,就可以得救(羅十10)。心裡相信,是關系到我們在神面前的事;口裡承認,是關系到我們在人面前的事。
(二)信徒只在心裡相信,而不敢向人承認,就在人面前沒有見証,不但不能榮耀主,並且自己也不能從世界中被分別出來。
(三)我們若要從世界中得著拯救,不僅需要心裡相信主,而且還要向世人作明確的見証──承認自己是基督徒。
(四)在教會歷史中,歷世歷代都有威脅人信仰的「法利賽人」,歷世歷代也都有戀慕「會堂」好處的「官長」,兩者都叫主的見証受虧損。
【約十二43】「這是因他們愛人的榮耀,過于愛神的榮耀。」
話中之光 (一)信徒若「愛人的榮耀,過于愛神的榮耀」,就會為得人的榮耀,而放棄神的榮耀。
(二)我們若要討神的喜悅,便不可貪圖虛浮的榮耀(腓二3)。
【約十二44】「耶穌大聲說︰『信我的,不是信我,乃是信那差我來的。」
文意注解 「耶穌大聲說,」表示 心裡急切地發出呼吁。
「信我的,不是信我,乃是信那差我來的,」意即信耶穌就是信神。換句話說,不信耶穌就是不信神。
44至50節的話,乃是主耶穌最后一次向群眾公開的講道,從此以后, 就不再向猶太人說甚么話了。所以,這段話可說是主向猶太人講道的總結。
話中之光 除 以外,別無拯救(徒四12)。
【約十二45】「人看見我,就是看見那差我來的。」
【約十二46】「我到世上來,乃是光,叫凡信我的,不住在黑暗裡。」
文意注解 「不住在黑暗裡,」『黑暗』的意思,請詳閱八章12節注解。
【約十二47】「若有人聽見我的話不遵守,我不審判他;我來本不是要審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
文意注解 「我來本不是要審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這裡的意思並不是說,主耶穌完全不對人施行審判(參五30);乃是說 來到世上的主要目的,是要拯救世人,而不是要審判世人。
【約十二48】「棄絕我不領受我話的人,有審判他的;就是我所講的道,在末日要審判他。」
原文字義 「棄絕」輕慢,放在一旁;「話」言語,應時的話(rhema);「領受」拿著,接受;「道」談論,大道理,常時的話(logos)。
話中之光 (一)主的話有雙重功用︰(1)對于領受主話的人,主的話要拯救他(參47節);(2)對于拒絕主話的人,主的話要審判他。
(二)信徒既然認識了主的話,若不照著 的話去遵行,將來也必要受主的話審判。
【約十二49】「因為我沒有憑著自己講;惟有差我來的父,已經給我命令,叫我說甚么,講甚么。」
文意注解 「叫我說甚么,講甚么,」『說甚么』是指話語的內容與傳達實質;『講甚么』是指話語的措辭與表達方式。
話中之光 信徒千萬不要憑自己的口才與思路傳講神的道,而應當照著父的靈所賜給的話語傳講(參太十19~20)。
【約十二50】「我也知道 的命令就是永生;故此我所講的話,正是照著父對我所說的。』」
文意注解 「 的命令就是永生,」意即神的命令乃是要賜人永生──接受 的命令的人,就有永生;拒絕 的命令的人,就要滅亡。神的命令無他,就是主耶穌對我們所說、所講的話(參49節)。而主對我們所說的話,就是生命(參六63),所以接受 話的人,就有永生。
第十二章 生命的釋放與繁殖
壹 正常教會生活的小小縮影
一 服事主──馬大
「馬大伺候」(約十二2)。
馬大是非常殷勤的姊妹,她伺候的事多(路十40),是教會生活中重要恩賜之一。我們的主來到地上的時候, 說︰「正如人子來,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太二十28)。 給我們留下了很好的榜樣。這樣的一位主是我們的生命(西三4),所以我們應當活出這樣的美德;在教會生活中,殷勤不可懶惰;要心裡火熱;常常服事主(羅十二11)。當然這樣的殷勤,不是靠我們肉體的奮發,而是必須先和主有親密的交通,享受聖靈的供應,然后才能隨靈而行。
二 死而複活的見証──拉撒路
「拉撒路也在那同耶穌坐席的人中」(約十二2)。
「因有好些猶太人,為拉撒路的緣故,回去信了耶穌」(約十二11)。
主耶穌從死裡複活之后,吩咐門徒們作 的見証人(徒一8)。因此門徒們就作見証說︰「這耶穌,神已經叫 複活了,我們都為這事作見証」(徒二32,三15)。
教會的傳福音和聚會生活,都是以活出基督,宣揚那召我們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彼前二9),作耶穌從死裡複活的見証人。
三 愛神──馬利亞
「馬利亞就拿著一斤極貴的真哪噠香膏,抹耶穌的腳,又用自己頭發去擦;屋裡就滿了膏的香氣…」(約十二3~8)。
「馬利亞在耶穌腳前坐著聽 的道…但不可少的只有一件;馬利亞已經選擇那上好的福分,是不能奪去的」(路十39~42)。
我們在馬利亞身上可以看見兩個特點,一個是馬利亞渴慕主,渴慕聽 的話。正常的基督徒,應該像馬利亞一樣,愛慕那純淨的靈奶,像才生的嬰孩愛慕奶一樣,叫信徒因此漸長,以致得著魂的救恩(彼前二2)。渴慕主的話,遵守 的話,住在主的愛裡(約十五10),是那上好的福分,是不可缺少,也是不能奪去的。
瑪利亞的另一個特點就是,因為她住在主的愛裡,被主的愛浸透,活出愛的生活,凡事為著主,更把自己所有的,都甘心樂意的獻給主。據馬可福音十四章3節的記載,她打破玉瓶(代表倒空整個人),把膏澆在耶穌的頭上,表明她愛主,把自己的一切都獻給主。
四 總結
一個正常的基督徒身上,該有馬大的殷勤,拉撒路活的見証,和馬利亞那樣受基督的愛激勵(林后五14),因著愛主把自己和一切獻給主,為替我們死而複活的主活(林后五15;加二20)的表現。若是整個教會都是這樣,那么教會的彰顯,就是生命之道的表明(腓二15~16),成為『大哉,敬虔的奧秘,就是神在肉身的顯現』(提前三16),叫 的榮耀,從我們這首先在基督裡,有盼望的人,可以得著稱贊(弗一12)。
貳 對主不同的估價
一 一件美事
「耶穌說,由她罷,她是為我安葬之日存留的。因為常有窮人和你們同在;只是你們不常有我」(約十二7~8)。
「她在我身上作的是一件美事…我實在告訴你們,普天之下,無論在甚么地方傳這福音,也要述說這女人所作的以為紀念」(可十四6~9;太二十六10~13)。
馬利亞以「認識我主基督耶穌為至寶」(腓三8),她愿意撇下所有的跟隨主(參照太四20~22,十九27;路十八28)。
那值三十兩銀子的香膏,對她而言,太值得為主而獻上。她是趁著現在,有機會就愛主的人。她所作的,是盡她所能的,所以主稱贊她盡心、盡性、盡意愛主,為 安葬花費一切。她在主身上所作的,是一件美事,是永遠蒙主紀念的。
二 枉費
「那將要賣耶穌的加略人猶大說,這香膏為甚么不賣三十兩銀子 濟窮人呢」(約十二4~5)。
「何用這樣枉費香膏呢」(可十四4;太二十六8)。
很多人對主有不同的估價,所以對一件事就有不同的意見。特別是賣主的猶大,他因為貪愛世界,愛父的心就不在他裡面了(約壹二15)。他是典型的事奉瑪門者(參照太六24)。他對主的估價是不如三十兩銀子,所以就用三十塊錢出賣了主(太二十六14~15)。后來這三十塊錢就成了他吊死的血價(太二十七3~7),真是得不償失,后悔莫及。
參 不信的惡心
「但祭司長商議連拉撒路也要殺了;因為有好些猶太人,為拉撒路的緣故,回去信了耶穌」(約十二10~11)。拉撒路從死裡複活的見証,是何等大的神跡;但是此等不信之人,被這世界的神弄瞎了心眼,不叫基督榮耀的福音光照著他們(林后四4)。他們雖然懂律法,但是因為不聽從摩西和先知的話,所以有一個像拉撒路這樣,從死裡複活的,他們也是不聽勸(路十六31)。
肆 應驗經上的話
「錫安的民哪,不要懼怕,你的王騎著驢駒來了」(約十二15;亞九9)。
有關基督在地上的行徑,在舊約的經卷上已經記載了。所以 來到世上的目的,就是照神的旨意行,就是要應驗經卷上所豫言的每一件事(來十7)。雖然在本章裡我們看到應驗了短暫的榮耀,但那真正的榮耀,是必須經過十字架的途徑,就是經死而複活,升天的過程才能達到。
「耶穌得了榮耀以后,才想起」(約十二16),「這個榮耀是經過死而複活,生命得著釋放,得著繁增說的」(參照約七39,十三31~32,十六14,十七1,5,10;腓二8~11;來二7~9)。
伍 死而複活是為著釋放生命並繁殖生命
「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一粒麥子不落在地裡死了,仍舊是一粒,若是死了,就結出許多子粒來」(約十二24)。
主耶穌的「道成肉身」,「成為人子」所要成就的最主要的部分,不是「羔羊」所表徵的贖罪,也不是「銅蛇」所表徵的「代死與同釘死」而是「麥子」所表徵的「釋放生命與繁殖生命」。贖罪與解決舊造是因人的墮落而附加的。但是為著釋放生命、繁殖生命,即使人類沒有墮落,沒有罪的問題,「神的兒子」為了釋放生命,成為賜人生命之靈, 還是必須成為「人子」,經過死而複活的過程才得以完成。這是神聖奧秘,超乎人所能測度的智慧結晶。
當父懷裡的獨生子,經過道成肉身,來到地上,成為奧秘的「人子」時, 雖然藉著 的神性,行了許多神跡奇事,但始終無法釋放生命,進到人裡面作生命。所以 說︰我有當受的洗,還沒有成就,我是何等的被捆緊呢(路十二50)。雖然聖靈在「人子」裡面,是耶穌的神聖本質,但是還沒有經過十字架,尚未得榮耀之前,那時還沒有能成為賜生命的聖靈(約七39)。當 走完這個過程之后「人子」 末后的亞當 就成了賜人生命之靈(林前十五45),能向門徒吹一口氣說,你們受聖靈(約二十22)。這就是「從靈生」,「重生」的開始(約三3~8)。
今天那一粒麥子已經死了,已經複活了,已經結出我們這些千千萬萬的子粒來。我們這許多人都從一位聖靈受洗,成了一個身體,飲于一位聖靈(林前十二13;參照羅十二3)。
陸 審判世界的王
「現在這世界受審判;這世界的王要被趕出去」(約十二31)。
從撒但和那些被撒但蒙蔽心眼的宗教家來看,耶穌被釘十字架一事,是 受了這世界的審判,是他們得勝了;耶穌被釘死了, 徹底失敗了。那知他們把耶穌釘在十字架,反而幫助 成功了神的旨意。耶穌特要藉著死,敗壞那掌死權的,就是魔鬼(來二14);因為我們的舊人和 同釘十字架,使罪身滅絕,叫我們不再作罪的奴仆(羅六6),叫魔鬼傷了頭(創三15),受了致命傷,不再能藉肉體的邪情私欲轄製人,都同釘在十字架上了(加五24)。這世界的王就這樣受了審判,從信徒的身上被趕出去了。
柒 世上的光
「我到世上來,乃是光,叫凡信我的,不住在黑暗裡」(約十二46)。
「光在你們中間,還有不多的時候,應當趁著有光行走,免得黑暗臨到你們;那在黑暗裡行走的,不知道往何處去。你們應當趁著有光,信從這光,使你們成為光明之子」(約十二35~36)。
一 光明之子
耶穌是世上的光,是生命之光。 要藉著釋放生命,繁殖生命,把信從 的人,救他們脫離黑暗的權勢,把他們遷到神愛子的國裡(西一13)。信 的人重生時所得的生命,是永生,是聖靈,也是基督; 是生命,是信者的生命(西三4);這生命是人的光(約一4)。信徒若隨從這生命之光的引導,在光明中行,如同神在光明中(約壹一7),就會成為光明之子(約十二36;帖前五5;弗五8)。
二 住在黑暗裡
不信主的人,就是不信從光的人,會住在黑暗裡,而且主離開世上之后,這個世界是屬于那些不信的人的時候,因為黑暗掌權了(路二十二53),所以黑暗會臨到不信的人,叫他們在黑暗裡行走,不知道往何處去(約十二35)。
捌 永生
「我也知道 的命令就是永生」(約十二50)。主所應許我們的就是永生(約壹二25)。而永生不是神以外的任何生命。永生是在神兒子耶穌基督裡面。這是真神,也是永生(約壹五20)。神把 的兒子當作禮物,賜給凡信 兒子的人。神盼望我們信 的兒子,享受基督作生命(西三4)。 迫切到一個地步,甚至命令我們得永生。這是神的厚愛;所以我們若忽略這么大的救恩,怎能逃罪呢(來二3)。不信子的人得不著永生,神的震怒常在他的身上(約三36)。我們千萬不要辜負神的厚愛。── 黃共明《約翰福音要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