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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HC:創世記 25
亨利馬太聖經注釋簡本
創世紀 第二十五章
神聖的歷史記載者,在本章中,I。記述亞伯拉罕的情況與去世,1.他另外一個妻子的兒女們(1-4節)。2.他最後的意願(5,6節)。3.他的年齡,死,與埋葬(7-10節)。II。簡單記述了以實馬利,1.他的子孫們(12-16節)。2.他的年齡和死亡(17,18節)。III。記述以撒的情況。1.他的後代(11節)。2.他兩個兒子的懷胎與出生,神的眷顧(19-26節)。3.他們不同的品性。4.以掃把長子的名分賣給雅各(29-34節)。
V.1-10
以撒的婚姻以後,亞伯拉罕又活了三十五年,這所有的時間裡的事情僅在這裡記述了幾行字。我們沒有看見神向他的特別的顯現,也沒有特別的磨難;即使是最偉大的良善的聖徒,他們的日子也不都是顯耀的,有時也是在默默無聲之中,不值得觀察紀念;亞伯拉罕最後的日子就是如此。這裡,I。記述了基土拉,應是亞伯拉罕在撒拉死了以後又娶的妻子。他已埋葬了撒拉,給以撒娶了妻子,現在孤身一人。他需要一個照顧的人,他的家庭需要一個主婦,因此娶了基土拉。基土拉也可能是他家中女僕中為首的。他從她生了六個兒子。II。亞伯拉罕怎樣處置他的產業。生了這些兒子以後,亞伯拉罕以謹守和公正的心來對待自己的產業。1.他使以撒作他的繼承者,以撒是他的頭生的長子,是第一個妻子撒拉所生的,他也已把利百加娶給以撒為妻。在這些所有之中,他把一切所有的產業給了以撒,也包括了神對迦南地的應許的盟約,以及盟約的一切利益。或,神已經使以撒成為那應許的繼承者,亞伯拉罕因而也給以撒他的產業。我們的感情和禮物都應當與神一致。2.他也給其他的孩子們財物,包括以實馬利,雖然他起先把他空手趕出家門;以及給基土拉的孩子們財物。亞伯拉罕這樣做是公正的;不像亞伯拉罕這樣做的父母還不如那些不敬拜神的人。把那些孩子差遣到遠離以撒的地方是明智的,以免他們與以撒爭產業,或成為他的負擔。注意,亞伯拉罕都是趁著還在世的時候完成這些事情。在許多情況下,我們都應當親自力行使一些重要的事情完成,趁著我們還在世、有精力的時候。這些後妻或妾的兒子們都被差到迦南以東的地方,他們的後裔稱為東方之子,也以人數眾多著稱(士6:5,33)。他們的增多也是得益於神對亞伯拉罕的應許,神使他的後裔加增繁多。神,在施給賜福的時候,與亞伯拉罕這裡所作的一樣;一般的、屬世的賜福施給那些屬世的子孫,那些為奴的婦人的後裔;但是,那盟約的祝福他施給那應許中的子孫。這些應許中的子孫都是亞伯拉罕的以撒,他們繼承亞伯拉罕的一切真正所有的,就是那救主基督,因著他,我們得著為我們存留的永遠的安息。III.亞伯拉罕的年齡和死。他活了175年,剛好在他來到迦南100年後;因而他是一個在異鄉作客旅的人。雖然他活得長久富足,雖然他行善事遠離惡事,然而也最終一死。看他的死怎樣在這裡記述。1.他交出靈魂,氣絕而死。他的生命不是一點一點抽絲剝奪離開他,而是他平靜地交出,歸到他列祖(或本民)的靈魂那裡。2.他在老耄之年辭世,也正如神對他壽高年邁的應許。他的死是對他長壽之年的解脫:即使一個老人也不會永遠活著。這也是他長壽之年榮耀的冠冕。3.他的壽數和日子滿了,也包含了一生所有的安慰和適宜。他沒有活到世界在他面前衰敗的時候,而是他衰敗在世界的面前;他從世界中已得到足夠,也不再期望更多。一個良善的人,即或他活得不長久,但他一定是在日子滿了的時候死去,他對世界沒有留戀,而是期盼著那更美好的家鄉。4.他被歸到他的民中。他的身體歸到已死的人,他的魂靈歸到那蒙祝福的民。注意,死亡使我們歸到自己所屬的民中。那我們在世時所屬的民,或是屬世界的子孫,或是屬神的兒女,也必在死後與我們歸到一起。IV。他的埋葬。這裡並沒提到他的葬禮或儀式;而只是記述了,1.誰埋葬的他:他的兒子以撒和以實馬利。這是他們向自己父親表示尊敬的最後職分。在之前以撒和以實馬利之間有很多距離;但是看起來或是亞伯拉罕在死前把他們聚在一起,或是亞伯拉罕的死使他們彼此在一起。2.他們在哪裡埋葬他:在他自己所買的土地,葬撒拉的地方。那在生前彼此相愛珍惜的人,也願意死後一同埋葬不分離,也表示他們期盼將來一同復活起來。
V.11-18
記述了亞伯拉罕的死後,聖經立刻記述了以撒的事,告訴我們他在哪裡居住,及神多麼奇妙地祝福他。注意,亞伯拉罕得的祝福並不隨著他的死亡而消失,而是傳到他在應許中的所有屬神的兒女。接著,聖經暫時離開對以撒的記述,簡短講述了以實馬利的情況,因為他也是亞伯拉罕的一個兒子,神也對他有一些一般性、屬世的賜福,因此我們需要知道那些應許的成就。這裡,1.關於他的子孫。他有十二個兒子,每一個都成為大族,隨著時間,成為大的國和氏族,人數眾多。他們占據了很大的一片土地,在埃及和亞述之間,稱為阿拉伯。他的十二個兒子的名字都在這裡記述。基達等人的名字我們在聖經後面會看到。米 施 瑪 , 度 瑪 , 瑪 撒 ,這些名字的意思是,聽,沉默,克制;我們在(雅1:19)中也看見相同的順序:速速地聽,慢慢地說,慢慢地怒。以實馬利的後裔們不僅有帳棚(他們在和平的時期在其中逐漸富足),也有城池和城堡(他們在戰爭的時期在其中強大)。這些大族的數量和強大,是因神對夏甲關於以實馬利的應許(創16:10),也是因神對亞伯拉罕關於後裔的應許(創17:20,21:13)。注意,有許多在神的屬天應許的盟約之外的人,因為他們屬神的祖先的關係,也被神賜福,而得到外在的繁榮和富足。財物和富裕充滿了他們的房屋。2.講述了以實馬利自己。他活了137年,是出於亞伯拉罕的禱告(創17:18):願以實馬利活在你的面前。這裡也講述了他的死;他也歸到他的本民那裡;但是這裡沒有講到他的日子滿足而死,雖然他是活得如此長久:他並沒有厭倦這個世界,更不情願離開這個世界,像他的父親那樣。
V.19-28
這裡記述了雅各和以掃的出生:以撒和利百加的雙胞胎,他們出生前後的非同尋常的事情。以撒的事情並未詳述,而主要記載了他的父親和兒子們。因為以撒似乎不是一個有很多行動的人,也未曾有很多試探磨難,而是他主要的日子都在安靜和靜思之中。關於雅各和以掃,I。他們是因禱告而得來。他們的父母,在長久無子以後,向神禱告祈求,從而得到了他們。以撒在結婚的時候已經四十歲;在生雅各以掃的時候,他是60歲,因此他有20年的時間沒有能夠生孩子。注意,雖然神的應許必然一定成就,但是,那成就的時間常來得緩慢,有時似乎還看起來與事情的發展相反;然而,這使屬神的人的信心得以磨練,耐心得以煉淨,那長久盼望的恩典必彌足珍貴。雖然這生子的恩典遲延,但是以撒並沒有像亞伯拉罕那樣,或是雅各後來那樣,去找別的女子,因為他深愛利百加(創24:67)。而是,1.他禱告:他為自己的妻子向神祈求。神固然已經應許他的子孫後代加增繁多,但是他仍然禱告祈求;因為神的應許不是要代替、取消我們的禱告,而是要鼓勵我們的禱告祈求;我們的禱告以及神的應許,更要加增我們的信心。以撒為此常常禱告,持續地懇求很多年,雖暫時沒有得到回應,但是他從未離開過、或停止過禱告和祈求。因為人應當持續禱告,不可灰心(路18:1),不停歇地禱告、叩門,直到門開。他為自己的妻子禱告,也與自己的妻子一同禱告。注意,丈夫與妻子應當一同禱告,這在使徒的經節中也有提醒,他們的禱告不可有阻礙遲延(彼前3:7)。2.神聽見他的禱告,憐憫他的懇求。孩子是神賜給的禮物。那懇切禱告的人,如同以撒一樣,他們的祈求必不落空(賽45:19)。II。在雅各以掃出生以前,有預言給利百加,其中包含了很大的秘密。以撒長久地禱告,祈求神賜一個兒;現在利百加懷了兩個孩子,是對以撒長久等待的補償。神的美好回應常常超出我們禱告所祈求的。現在利百加懷了兩個兒子,1.她怎樣為自己境況煩憂:孩子們在她的腹中相爭。這使她很不安和擔心,擔心自己難產,或是為腹中的攪擾煩心,或是擔心孩子中有一個懷的人;看起來她覺得即或立刻死,或是不懷著孩子,也還要好:若是這樣,我為什麼還如此呢?之前,沒有孩子是她的煩惱,現在,孩子們的相爭也是她的煩惱。(1)我們平日所渴望的安逸或安慰,常常帶來自己所未曾想過的煩惱和不安;日光之下的事情皆是虛空----神要我們明白。(2)我們對自己身邊的安逸和適宜太容易不滿,如果其中有令我們不舒服的地方的話。我們不知自己怎樣能得滿足快樂;也不知怎樣在貧乏或富足中置身。這是在屬神的國度和屬撒旦的國度之間的相爭。【1】在世界中。女人的後裔與蛇的後裔之間的相爭從他們為仇敵時就已開始(創3:15)。這相爭也體現在人之間的持續不斷的摩擦與不快樂。基督自己來到時,把火投在地上,把人分開(路12:49,51)。但是,讓我們不要為此驚慌。一個聖潔的屬天的爭戰,要好過那與魔鬼的苟且的和平。【2】在我們的心中。聖靈和情慾相爭,情慾和聖靈相爭(加5:17)。這屬天的爭戰,使我們學會順服;我們不要為這爭戰氣餒、驚慌,而應沉著,順服我們的主、我們的神。與罪相爭,要好過順服於罪,苟延合污。2.利百加怎樣做以得到疏解:她去祈求神。我們與神交通的話語和禱告,對我們所處的困境將帶來極大的疏解。把我們的煩憂和思慮都向主訴說,尋求他的明示和指引。我們當進入神的聖所(詩73:17)。神給她的話語和對她祈求的回應,涉及隱秘的事:兩個國要從她腹中生出。她不僅是懷了兩個孩子,更有兩國,彼此的品性和喜好會有極大的不同,他們也要彼此衝突相爭;而且年長的要服事年幼的。這個話應驗,後來以東各族屈服於大衛的國很多年,直到他們反叛(代下21:8)。這裡,(1)神有自由施賜他的恩典;是出於神的權柄和意旨把他們分開,即使在他們做惡事與善事以前。使徒保羅曾提及此(羅9:12)。(2)這是恩典與敗壞之間的屬靈的爭戰。恩典,那年幼的,必終將勝出。III。在雅各以掃出生時有很大的不同,也吻合了前面的預言,預表了後面的事情,有很大的象徵。1.他們的身體很不同。以掃出生時體粗多毛,預示他是一個大膽、強悍的人。注意,(1)人能力的不同,以及他們在世界的光景,某種程度上取決於他們出生時具有的一些自然條件;有人活躍有能力,而其他人或默默無聞。神在這個他意旨安排的自然國度里的權柄,或讓我們也明白神在他恩典國度里的同樣的權柄。(2)神常揀選那軟弱的,勝過那剛強的(林前1:27,27)。2.在他們出生的過程也有明顯的衝突。以掃,那強壯的,第一個生出來;但雅各抓著他的後腳跟出來。這預表了,(1)雅各對長子名分和神的賜福的追求。(2)隨著時間,雅各終將勝出。這事在(何12:8)也提及。雅各因此得名,就是抓住的意思。3.他們在彼此的生活方式和心思秉性上也有很大不同。很快就顯出他們彼此不同的愛好。(1)以掃是一個追逐世界的人。他喜歡運動,作一個獵人;知道憑聰明狡詐生活,因為他是一個計謀多端、打獵的人。像寧錄或以實馬利一樣,在田野狩獵是他的愛好也是工作,在其中花盡他的心思計謀和時間。(2)雅各是一個屬於另外世界的人。他不是一個頭戴光環、張揚的人,也不適於作一個人群的領袖,而是一個樸實的人,安靜地住在室內,誠懇平易,喜歡獨處和退居,遠離喧囂的噪音:他住帳棚里。【1】作一個牧羊人。他喜歡在安寧平靜的環境裡放羊以及養育子女(創46:34)。或者,【2】作一個思索神話語的人。這個兒子,正是那將得神恩典盟約的以撒的兒子。4.他們品性不同,因而父母對他們的態度也不同。以撒利百加只有這兩個兒子,看起來似乎,一個是父親喜歡的,另一個是母親所親密的。(1)以撒,雖然自己是喜靜不喜動的人(他在田間默思和禱告,而不是打獵),但是喜歡兒子的活躍。以掃知道怎樣討父親的喜悅,常給父親從田野打回的野味,為自己贏得父親很深的感情。(2)利百加記著神的話語,更傾向與雅各。如果父母可以在子女之間做選擇的話,那麼,無疑利百加的選擇是正確的,她愛神所喜愛的。
V.29-34
這裡我們看見以掃和雅各之間關於長子名分的交易;這長子名分,按著自然的過程,屬於以掃,但是按著恩典,屬於雅各。這長子名分是一個屬靈的恩惠,大有尊榮,權力超眾(創49:3)。在這長子的名分里,也有神的賜福和應許之約相隨。I。雅各熱誠地渴慕那長子名分,渴慕那恩惠和屬靈的賜福。他是以間接、而非平實的方式獲得。他不是出於野心或自傲而窺視那長子名分,而是出於對屬靈賜福的渴望。雅各或許在帳棚里的默思中更體味屬靈賜福的美好,而以掃已在田間的追逐狩獵中忘記屬靈的恩典。雅各渴慕那最好的賜福,這一點雅各值得稱讚;但是,他的做法卻不一定是公義的:他利用哥哥的軟弱之處向他提了一個很難拒絕的交易:今日把你的長子名分出賣給我。在他們之間以前或許有過相關的談話,因此以掃並不為這個話題非常驚訝;又或者,以掃以前曾說過輕看自己長子名分的話,從而使雅各動了與他交易的念頭。如果確實如此,那麼雅各的作為或可理解。注意,在這個世界中看來平實簡單的人,常常為了屬靈的事和永恆的事,顯出特別的智慧。那為了永恆世界的智慧,才是真正的智慧。雅各的明智體現在兩處:1.他選擇了一個對他很有利的時間,抓住機會。2.得到以掃的答應,他讓他起誓為據,使他不能反悔。在關乎這樣的事情上,最好有把握確據。II。以掃對長子名分的輕看和褻瀆,及愚蠢地賣給雅各。以掃的愚蠢和褻瀆被稱為貪戀世俗(來12:16),因為他為了一點食物出賣自己的長子名分,正如那食禁果而放棄永生的亞當一樣。從未有像以掃所作的這樣愚蠢的交易;儘管以掃或許自誇自己的精明狡詐,以足智多謀著稱,甚或常常欺負欺騙老實軟弱的弟弟。注意,人常常有撿一個芝麻的聰明卻沒有得一個西瓜的智慧,聰明的獵手可以勝過別人、卻常常落在自己的網羅里、落在撒旦的俘虜之中。再一次,神常揀選那在世界看為愚拙的,使有智慧的人羞愧。老實的雅各卻愚弄了狡猾的獵手以掃。看以掃的愚蠢,1.他的食慾多麼強。雅各準備了餅和紅豆湯,雖沒有野味,但是以掃打獵回來的時候,又餓又累,很可能兩手空空。現在雅各準備的食物對以掃來說可能勝過自己打獵過的最好的美味。給我一些紅湯;紅,正適合以掃自己的顏色(25節),作為對他的斥責,他以後的名字要叫以東。以掃現在幾乎餓昏累昏,注意,(1)那些沉迷於活動運動和狩獵的人,追逐著虛空,也在其中疲倦(哈2:13)。他們可以用盡心力,歷盡艱險,火中取栗,卻全是為了追逐自己愚蠢的、屬肉體的快樂。(2)那默默工作、持之以恆、信靠主、做良善的事的人,可以常有餅和食物,雖然似乎並不肥美,卻勝過在喧囂中狩獵的人:主每日給他們食糧,勝過那有時美宴、有時卻要餓昏的以掃。(3)對肉體感官的欲望,毀滅了多少寶貴的靈魂:不錯,以掃又餓又昏,如果不是以長子名分為代價的話,他本可以去求一碗飯食;但是他不應當就為此不計一切代價,看見紅湯而入迷,不顧一切,只為了口腹之飽。沒有什麼時候比這個時候更顯出人的靈魂,他們的心跟隨他們的眼目感官(伯31:7),他們的人是為服侍自己的肚腹;以掃此時,滿眼看見的全是碗中紅豆湯誘人的紅色,再無其他。(箴23:31)。當我們成為我們自己的敵人,我們就屈服於最大的引誘試探之中。2.以掃的道理非常軟弱愚蠢:看,我要死了。紅豆湯就是唯一能救他於死亡的東西。他的感官和食慾成為他的主人和主宰;他處於焦灼饑渴的情境,除了那碗紅湯,再沒有什麼能讓他喜悅;為了得到這碗湯,他稱自己要死了。若果真這樣,在尊嚴中死不是好過在苟且中生嗎?在神的永恆之中的賜福和應許中死,不是好過在咒詛中偷生嗎?長子名分象徵了屬靈的恩惠,那頭生的後裔,那神的救恩,以及神的教會。以掃現在被檢驗,看他是否看中屬天的事情;但是,他的行為表明,他只注重眼前的憂愁,只是想肚子趕快吃飽,而根本不在意長子名分以及神的賜福和恩典。(王上21:3)中的拿伯與此形成鮮明的對比,他即使失去性命也不願出賣自己的葡萄園,因為其中在迦南地的分代表了那屬天的恩賜。(1)如果我們對以掃的長子名分只是看見地上暫時的好處,那麼以掃說的話也沒有什麼不對;即,我們在世界裡享有的好處都不能在我們將死的時候有任何幫助(詩49:6-8);它們都不能去除死亡的陰影和毒鉤:但是以掃,若有尊貴的靈魂,他也不應廉價出賣自己的榮耀。(2)但是更進一步,作為一個有著靈魂的人,他對因長子名分而在屬靈里享有的恩惠和賜福,如此低賤地看待,則是最大的褻瀆和輕視。注意,輕看我們在神那裡、關乎自己的利益,是最大的愚蠢;我們若是為了屬於這個世界的富足、虛榮和享樂,而出賣了自己屬基督和天國的恩惠利益,我們就像這裡的以掃一樣愚蠢。3.以掃的眼中沒有任何的悔意(34節):他的確吃了喝了,滿足了自己的乞求和食慾,享受了一頓好餐,然後輕忽地起來走開,心中沒有一絲嚴肅的思考,看看自己做的是什麼事,沒有表現任何的後悔。以掃因而就這樣輕看了自己長子的名分;他沒有做任何的努力來悔改,也沒有向自己的父親尋求幫助或是詢問此事;他在事前的權宜以及事後的輕視,都顯出他內心的真實情況,定了他承受所作行為的後果。注意,人被毀滅在自己的罪中,不僅因為他們所作的惡事,也因為他們不悔改,內心頑梗褻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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